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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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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实用17篇)
时间:2024-03-28 15:07:12     小编:JQ文豪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步骤。制定方案时,我们要考虑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效益。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方案分享,给大家提供借鉴。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一

 2019年12月18日在清水河县宏河镇市召开的河湖工作现场会上:对河湖的“四乱”(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问题要及时清理整顿,特别是浑河河道两侧的7个问题已引起水利部的高度重视,要及时整改到位,根据实际能拆除的一定要拆除、不能拆除的,一定要做泄洪评估,做到人、财、物的安全。我县决定对全县河道两侧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河湖长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2019年第1号)、呼和浩特市河长制办公室《2019年市级河流第五轮巡河排查工作方案》《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呼党办通〔2017〕30号)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全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河湖执法,清理河湖“四乱”(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问题,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依法进行清理整顿。

对“四乱”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要对照“四乱”问题台账,针对每一个未完成整改的“四乱”问题,明确河长及其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分析其存在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以保洁清洁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河湖“清四乱”,着力解决农村河湖“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对辖区内的河道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河道及河道两侧的“四乱”(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问题,对存在的“四乱”(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问题,要上报辖区河长制办公室和当地政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河湖管理范围内未完成整改的“四乱”问题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具体为:

清理整治乱采主要包括: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采砂日常监管,对有采砂任务的河湖,严格采砂规划和许可制度,科学划定可采区和禁采区、规定禁采期,确定年度采砂控制总量等。加强河湖清淤和疏浚监管,严禁以清淤疏浚的名义非法采砂。

清理整治乱堆主要包括:严禁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重点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垃圾、固体废物固定堆放点和中转站,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加大河湖保洁力度,进一步落实保洁责任。

清理整治乱建主要包括: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湖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大拆违、治违工作力度,实现河湖管理范围内无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生态安全、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建筑。

为顺利有效的开展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张飞、乔永恒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队,由刘利军负责具体协调管理目常工作。

联乐电话:     邮 箱: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

副组长:

成   员:。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

(一)安排布置,进行排查摸底。

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在经济园区产业局、乡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设一排查,建立台账。

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对本辖区内河、湖及河、湖两侧的“四乱”问题要做到逐一排查,逐一核实,逐一登记,不漏不减,不留死角盲区,真实可靠。在此基础上建立台帐,做好巡查日志,全程留痕(3月15日前完成)。

(三)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措施有力,整改到位。

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对本辖区内河、湖及河湖两侧“四乱”问题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要从快、从严、从重依法依规查处到位,该关闭的一定要关闭,该取缔的一定要取缔,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对拒不执行关闭取缔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组织公安、水务、环保、安监、林业、供电、供水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依法关闭、拆除取缔,查处工作结束后进行汇总,上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5日前完成)。

(四)建章立制,完善档案材料。

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对本辖区内本辖区内河、湖及河湖两侧的“四乱”问题的违法行为,确定为违法事实的企业和个人一定要查处到位,履职到位,建立完善的档案材料,以备查阅,切实做到“履职到位、程序合法,建立台账、档案等材料”(6月15日前完成)。

(五)检查验收。

根据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对本辖区内上报的河、湖及河湖两侧的“四乱”问题的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确认无误后,将对照检查档案、建立的台账、巡查日志等村料进行核实,最终形成专项整治成果上报市河长制办公室(7月15日前完成)。

(一)经济园区分局、各国土所要及时建立排查清理整改台账、档案、巡查日志。对违法违规“四乱”问题要依法立案查处,对违法建筑一定要上报辖区政府进行依法关闭、拆除取缔。并将查处、整改、拆除取缔情况上报辖区政府和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管护长效机制。我县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将河长延伸到村,设立村级河长,打通了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长湖长职责。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三)加强部门协作,要紧盯不放,要集中力量“拔钉子”,在辖区乡镇领导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依托河长制湖长制平台,将河湖“清四乱”任务分解,明确到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协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巡河巡湖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相应河湖“清四乱”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四)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四乱”问题要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每月25日前向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月阶段性工作总结,着重反映问题;随时报送综合信息、重要信息,6月15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报告。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二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09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来源:好范文http:///)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按照我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我局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市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向省局通报监测结果。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我局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蛋白原料获证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各地要针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知识培训。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组织获证企业年检备案。

(二)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从2010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

省畜牧兽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三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四

专项整治是相关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类突出治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特定内容和对象开展集中打击或整治,减低该领域违法犯罪突出的局面,继而建立该项工作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五

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要在2020年6-12月开展的“‘大棚房’‘重点区域’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回头看’”、今年5月以来开展的“严格常态化管理防止‘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反弹”的工作基础上,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此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妥善处置。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迅速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从2021年5月开始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用好今年5月份以来“开展的严格常态化管理防止‘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反弹”清理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果,做到资源共享。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开展全面排查,并于7月14日前,将《“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乡镇明细表》(附件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乡镇汇总表》(附件3),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6日前,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汇总后形成明细表和汇总表,经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坚决整治阶段。7月下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各村、社区、场镇部门按照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排查“大棚房”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8月10日前,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清理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包括清理排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和有关政策建议等),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7日前,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撰写工作总结,形成专题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属地责任,迅速制定本辖区落实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办法,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精准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交办并指导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虚假瞒报和整改不力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加大耕地保护管理和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合法合规使用设施农业用地。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保持舆论高压态势。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下午16点前上报本部门清理整治信息,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六)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也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要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六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08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0日-2月底)。

1.2009年2月中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月至6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出自 cOocO.nET.cN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10日-2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月10日-2月18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月18日-2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日-11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11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七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此行动方案。

严格落实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河湖管护巡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切实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加大检查核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及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通过河湖“清四乱”,确保河道畅通,提升河道行洪泄洪能力。

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我镇辖区内各条河流,要以此次“清四乱”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河道生态环境面貌。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主要内容。

乱占主要包括:非法围垦河湖泊;未依法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乱挖鱼塘(池),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

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石、取土,非法建立砂石料厂等。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各种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土石、木料等;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

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乱建库房民房等;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整治标准。

此次清四乱行动由镇各河河长负责辖区监管,村级河长落实,镇河长办跟进督查。

各村建立工作台账,理清问题,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集中时间进行“四乱”清理,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杜绝“四乱”问题出现反弹。

1、2021年3月上旬之前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利用“村电子屏”、村级宣传平台、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四乱”专项工作氛围,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

2、2021年3月下旬前为各河段自查自纠阶段,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四乱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得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全面组织各河段河长、河段长、巡河员、开展巡查,各小水电库区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清理整顿辖区内周边“四乱”、垃圾,各村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并在4月25日前汇总问题台账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3、2021年4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镇河长办组织全镇河湖长进行一到二次集中整治,坚持“一督四制”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治理任务实行交办责任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应改尽改、立行立改,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原则上4月底前要完成整改销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要将“清四乱”作为本年度河长制工作重要任务,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跟踪督查,严格考核问责,共同推进,确保“清四乱”取得实效。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采取村级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形成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便于掌握各村、社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按上级要求应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村应安排专人负责“清四乱”专项行动相关表格填报工作,按以上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八

为确保我县20xx年农资产品安全和有效供给,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质监局相关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更好地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夯实基础。各单位要以开展“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为契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增产增收全面奔小康。

一是查化肥产品“标识标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化肥类产品进行标识、标注;二是查化肥产品“总养分不足”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化肥产品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三是查“有机肥料、微生物饿肥料”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重点检查微生物肥在包装上是否标注有效活菌数的技术指标及菌种;企业是否在产品包装上标有产品的有效日期和执行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该项工作放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高度来抓。要进一步制定符合辖区产业特点的.工作方案,抓好部署落实,防止专项行动走过场。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学习理解和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相关规定,在执法抽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现场抽样,县局将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对“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宣传报道,尤其是在集中行动月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优化执法环境,促进“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单位于20xx年5月31日12:00前将“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总结和电子文档报县局质量监管股。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九

为深入扎实推进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健全规范全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黔安办20xx28号要求,决定集中开展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查各类非法违法违章生产建设行为,防止因非法违法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措施。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丁村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工作: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张文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内容。

对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提升运输、冲击地压和职业卫生五个重点专业为重点,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为抓手,重点对照如下六个方面的“六打六治”工作进行自查,落实整改。

6、打击借整合、改造、扩建之名突击生产或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整治不按设计和时限整合、改造、扩建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8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8月31日前)。

由安全科牵头,根据丁村煤矿实际情况编制“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10日)。

根据煤矿企业特点,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制定方案,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12月30日)。

(1)针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责任人进行重点整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煤矿整治的重点难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解决,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3)每月的月底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告、12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五、工作措施。

2、强化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及时开展典型事例警示教育。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部门、班组和职工,准确理解、全员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鼓励群众参与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3、凡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十

第一阶段2月20日-3月初启动部署成立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月1日-3月10日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州市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

3月10日-3月15开展自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第二阶段3月15日-11月底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各地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州市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5日-11月底督导检查省农业厅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农业厅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7月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9月饲料执法宣传月在全省开展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12月总结提高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十一

为认真落实《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明教安《20xx》123号和明教综【20xx】84号文件精神,我校于9至11月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系列活动,为确保我校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进行,现将行动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成立以校长(李金禄)为组长、副校长(陈雪英)为副组长、学校负责相关工作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根明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协调和调度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从维护校园和谐与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组织、同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学校实际,找准着力点、勇于突破难点,统筹兼顾、周密部署,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明确重点,制定方案。

结合学校实际,按照专项行动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整治范围、内容,学校认真研究和分析学校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制定针对性强的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要求,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三、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学校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开通校园广播、召开有关工作会议等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平台的作用,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动员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全面理解、积极参与和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加强监督,严格问责。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学校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设。

立举报电话、信箱,进一步畅通“打非治违”、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对“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全方位的监督与广泛的参与中取得良好时效。同时,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全体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和工作不认真、排查不彻底、治理不到位的,严格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五、统筹兼顾,完善机制。

学校按照县政府联合执法的要求和部署,配合公安、交管、安监、卫生、工商等部六联合执法行动。把专项行动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把专项行动与安全大检查“回头看”相结合,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安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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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十二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饲料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我厅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全面促进饲料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行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州(市)、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年2月开始,每月14日和28日分两次向省农业厅“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内容包括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20日-3月10日)。

1.2009年2月,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制定我省饲料执法年总体实施方案。

2.2009年3月,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省“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州市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各州市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省农业厅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7月,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出自 cOocO.nET.cN

附:

组长张泽军省农业厅副厅长、省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徐祖林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处长。

成员马兴跃省草山饲料工作站站长。

宋学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思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张存焕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副处长。

王文惠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赵梦莹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高婷婷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徐祖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禁毒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禁毒意识和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根据市禁毒委员会部署,在全市开展禁毒宣传“20xx春风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全省公安禁毒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为指引,从毒品问题系统治理的角度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重要影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禁毒工作、提高基层党政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禁毒意识的重要性,切实把禁毒宣传“20xx春风行动”作为当前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集中宣传教育的“开场戏”。

(一)宣传国家《禁毒法》《安徽省禁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禁毒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禁毒工作知晓率。

(二)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禁毒委、安徽省禁毒委、市委关于禁毒工作的文件精神。

(三)宣传我市禁毒工作重点整治工作的决心、力度和重要举措,展示我市禁毒严打整治工作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禁毒拒毒防毒的自觉意识并积极投入到禁毒人民战争中。

(一)活动时间:20xx年6月期间。

(二)活动主题:“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三)活动内容:。

1.充分利用“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至少组织一次有规模、有声势、有实效的大型禁毒宣传活动。要让广大群众、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毒品的危害性以及如何有效防止毒品的侵害等知识。

2.各所、相关股室要深入辖区内市场、监管对象、非公企业,开展高危人群和合成毒品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与本辖区有条件的市场、商户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其橱窗、电子led显示屏,不间断播放禁毒公益广告、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标语。

3.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报道工作,扩大影响。

4.深入辖区内娱乐场所宣传毒品预防教育,对辖区内药店经营企业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广泛教育宣传。

20xx年春风活动从5月28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5月28至6月5日):要以提高干部职工对禁毒知识的知晓率和对禁毒工作的满意率为目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

(二)活动实施(6月5日至6月26日):要积极主动向县局禁毒办汇报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情况,开展规模大、影响广、渗透深的禁毒宣传活动,尤其要抓好“6.26”国际禁毒日的集中宣传,把禁毒宣传活动推向新高潮。

(三)总结评价(6月27日至6月30日):要积极收集汇总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各所将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总结材料于6月28日前上报县局禁毒办。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服从大局,认真细化预防宣传教育方案,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精心策划,善于整合资源,丰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载体,创新活动方式,形成宣传教育工作整体合力,让禁毒人民战争的政策方针、应知应会能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禁毒工作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确保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全省“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xx市“实施‘双百’项目,献礼‘二十大’”活动和我市“提能级、攻项目、优服务,献礼二十大”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xx市2022年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我镇品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指引,围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打造“新绿亮洁城区”的目标要求,通过系统梳理,分模块提出年度工作任务,提升一批项目,治理一批乱象,完善一批机制,使我镇特色更加鲜明、镇区风貌品质有效提升、镇区管理水平提档升级、全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品位建设、高水平管理的思路,以镇区周边森林、水系、苗圃、农田等为载体,合理融入绿地建设,推动景观绿化质量与数量并举,提升镇区绿色公共空间的连通性。突出抓好镇区绿化美化改造提升。同时注重街巷、边角地绿化提升、枯木清理,强化园林绿化养护作业监管。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有度的原则,强化和提升我镇重要节点、栈道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镇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镇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加快串联成片,确保总体质提升。

按照重点突出、分区推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强化推进镇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我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快污水管网清淤修复、雨污分流和混错接改造,按任务数推进全镇新建改造修复生活污水管网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水集中收集率等目标,强化污水管网及其窖井盖的巡查维护和文明施工。

按照分类管理、疏堵结合、保障畅通、兼顾便民的原则,深入分析我镇交通的需求、流量、运行状态、出行方式、堵车成因等,制定精准的系统解决方案,全面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强化次干路、支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提升道路通达性。加大解决关键路段的扩容和交通堵点的微改造,着力缓解城市拥堵,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题。

按照属地治理、部门联动原则,分步推进旧街小巷整治,确保线路整洁,镇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

大力推广“属地吹哨、部门报到”的“两违”综合整治机制,促进“两违“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两违”防控体系和快速处置机制。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控机制,提高管控效率,建立分片包村、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制,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完善新增“两违”常态化全覆盖防控体系,明确巡查责任,规范处置流程,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突击抢建。要健全日常巡查跟踪监管和考评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对新增“两违”以“零容忍”确保“零增长”,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堵疏结合,畅通建房审批,疏导群众需求,完善个人建房审批措施,加强村民建房监管和引导,落实挂牌施工制度,切实解决乱建房问题,有效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落实人居环境卫生等工作责任。健全督查、投诉和奖惩机制,严肃追责问责。

2021年度任务xx村,三个行政村裸房整治,现已完成xx村,正在进行财洪村裸房整治扫尾工作,2022年裸房整治任务已下达,并要求全镇裸砖房全面推进,各村居正在紧锣密鼓抓紧推进。

镇政府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跟踪督办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我镇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指定专人负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部门、支撑保障和进度要求,切实把责任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过程管理,逐一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难题及时化解、项目顺利推进。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围绕加强源头管控,构建齐抓共管的长效治理格局。要综合运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工作中要注重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需求,倡导执法联动,鼓励和引导更多专业力量参与整治的各项工作,形成共促落实的强大合力。

建设项目要结合发展基础和我镇财力状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禁各种形式的变相举债,注重防范新增隐性债务风险。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建设。把握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预算类资金和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按轻重缓急,把有限的资金用好,切实保证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建设需要。

镇政府要充分运用督促、协调、考评等手段,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季度一现场会“模式,每半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月开展一次整体督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通报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通报和评比;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每次督查情况记录在案,纳入绩效管理范畴,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对落实好的村(居)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任务完成不好,影响了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问责、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对“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行动的宣传,要充分运用传统与现代媒体,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形成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专栏、网络上有阵地的立体宣传之势;要及时总结经验,广泛宣传重大项目建设成效、推进项目的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充分激发市民参与城乡建设的热情,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城乡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十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监管工作,提升兽药质量,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2、假劣兽药(品种见2008年兽药质量通报)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

3、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

3、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

(二)重点单位。

1、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

2、非法生产企业;

3、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兽药经营企业;

4、兽药使用单位(动物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所[医院]);

5、兽药残留被取样单位。

(三)重点区域。

1、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省份;

2、兽药残留问题突出省份;

3、畜牧主产区;

4、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兽药gmp监管。完善兽药gmp检查验收标准,规范检查验收活动,保证兽药gmp质量。加强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加大gmp飞行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兽药gmp成效,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二)组织兽药市场整治。加大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加强兽药重大案件查处、曝光工作,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件处理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大兽药抽检力度。组织实施兽药监督抽检计划,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通报、处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四)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

(五)加强兽药残留监控。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扩大残留监测品种、范围,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超标率。

五、工作要求。

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省、地、县三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整治工作方案。三要严格执法、组织落实,在整治活动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是突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对大案要案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处罚。

六、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至12月。

(一)部署阶段。

2009年2月,我部制定下达2009年兽药监督抽检计划、2009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全面部署兽药质量监督检测和残留监控工作重点。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兽药gmp监管、市场整治和安全用药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曝光。

2.各兽药和兽药残留检测任务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完成兽药和兽药残留抽检工作,按时上报检测结果,积极配合兽医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重点检查和交叉互检活动。

4.加强兽药合理使用指导工作,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组织兽药法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报道和资料发放活动。

(三)总结阶段。

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于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向我部兽医局上报上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总结(包括采取措施、查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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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十六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务争无一例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查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科学理念、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建筑合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营造有利于建筑施工合法安全生产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县安委会,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策略篇十七

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20xx年“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平安组发[20xx]1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成立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扫黑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转,统筹协调、督促督办,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金明同志担任。

成员:

局扫黑办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并负责办公室相关文电处理;做好各类材料、数据的汇总、上报;草拟通知、方案、月报、报告、总结,编发工作简报、专报等工作;负责将相关素材报李圣文、梁智婵作为宣传资料。负责线索的转办、交办、挂牌督办、通报,并撰写核查报告;负责线索的汇总、上报工作。

宣教法规科负责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并作为我局宣传联络员。起草制定我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负责收集汇总我局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工作亮点,积极向湛江日报、湛江电视台开设的“平安湛江.春风利剑”专栏投稿;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类宣传报道;按时填报《“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

执法监督科负责非法开采等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案件查处整治的.督办、督导工作;收集汇总违法线索,撰写查处整治工作中的措施、成果、亮点(配相片)、工作小结等,并提供给梁小丽同志。

局办公室负责在局门户网站宣传报道并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led、楼宇广告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在“湛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报道,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海域与海岛管理科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湛江渔政支队)、市水务局等牵头单位的联系,每月6日、16日、26日催报工作小结、统计表,汇总后予以上报;负责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湛江供电局等配合单位沟通协调,不定期通知召开联席会议。

地质矿产管理科负责搜集汇总越界开采违法线索,并提交冯家超同志转办、督办;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成员应于每星期一上午(特殊情况顺延)到局扫黑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在兼顾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做好我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参照本局做法,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送我局“春风利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梁小丽,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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