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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范文(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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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范文(24篇)
时间:2024-03-13 07:12:02     小编:雨中梧

在实施任何项目或行动之前,制定一个明确的方案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通过多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为方案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在制定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一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市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市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任副组长,重庆警备区、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总社、市教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商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化广电局(市文物局)、市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燃放办),由王泰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任常务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邝海、市供销总社副主任杜朝刚任副主任,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总社、市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春节期间,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和市燃放办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公安部门: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供销部门:负责做好全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市政部门: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商业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宣传部门:负责制订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市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全市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消防部门:负责制订全市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环保部门: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重庆警备区:负责对驻渝部队人员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渝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林业、园林绿化、文物、民政、电力、公交、民航、国土房管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文物保护单位、敬老院、输变电设施、车站、机场、物业小区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一)坚持“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布点、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管理,做好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1、销售网点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20xx年主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总量控制在1600个以内,由供销部门提出选点方案,于20xx年1月5日前报送所在地安监部门审批。

2、销售许可证发放。根据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市安监局、市工商局要采取“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于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销售网点销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发工作。对主城区临时销售点经营户,除按统一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费。

3、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20xx年春节期间我市主城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8大类268个品种;主城区以外地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共10大类192个品种。具体品种、规格由市燃放办于20xx年1月10日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4、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5、配送、销售的时间。销售公司配送时间:20xx年1月6日至2月9日。销售时间:20xx年1月20日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临时销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由专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6、限制燃放的时间。20xx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二)坚决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1、坚决查堵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渠道。从即日起,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在进入我市的省市边界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及进入主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进渝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是否与运输证相符。特别是梁平县、秀山县、万州区、荣昌县、綦江县、潼南县、合川区和主城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执法等部门,严格检查进入我市或主城区的货车、面包车、卡车等,要重点检查来自湖南省、四川省、梁平县的运输车辆,禁绝非法产品流入渠道。春节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商场、市场、村镇集贸市场以及车站、码头的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确保非法产品不流入市民手中。

2、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储存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行为。春节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无证、无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安监、工商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没收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3、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要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广大市民自律、安全意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题,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识、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

1、突出宣传重点内容。加强对《条例》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市民按照“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当燃放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突出宣传重点对象。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村庄、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发放《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宣传品及案例、图片、现身说法等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杜绝酒后燃放、违规燃放行为。元旦前后,市教委要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每所学校对中小学生开展一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教育课,使宣传工作进学校。市建委要组织全市建筑单位,对春节期间留渝民工开展“争做守法新农民工”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限放宣传品,使宣传工作进工地。重庆警备区要组织驻渝部队及部队医院、疗养院等开展“维护燃放法规严肃性,我为第二故乡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的专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部队。

3、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春节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充分发动各级基层组织,在社区、村社广泛开展“遵守燃放规定,共创和谐家园”宣传活动;要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接受市民咨询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道的形式,加强燃放安全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向市民发送“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的提示性手机短信,在车站、码头及街头大型显示屏播放宣传短片及网络宣传等向市民宣传教育安全燃放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四)划定禁限放区域,开展安全检查。

1、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完成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和向社会公布工作。20xx年1月10日前,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由行政区域内安监部门督促落实。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范围的划定标准,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2、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20xx年1月25日至2月9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3、加强销售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对许可的销售网点,全市各级安监、公安、工商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安监部门要加强销售网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组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销售点安全监管,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五)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村)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各地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由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2、强化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街道社区,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限制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消防力量,配备简单灭火器材,积极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掌握灭火知识,在第一时间对火情进行有效扑救、控制。市公安消防总队要针对居民棚户区、危旧房密集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订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在重点时段,要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市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严肃查处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以及“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行为。要加强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地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提前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燃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全市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行政区域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二

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1.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各级项目办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志愿者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对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20xx】19号)的有关规定,明确岗位责任、做好工作分解、完善管理机制,任务要逐条分解到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志愿者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切实加强常态安全管理。一是在节前对志愿者工作生活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志愿者居住房屋质量安全情况;宿舍采暖设备的安全性;志愿者宿舍规范用电情况;宿舍灭火器材的配备及有效使用情况;志愿者用餐卫生及个人卫生状况;燃气热水器的安全使用情况;对于使用煤炉取暖的地区,要注意指导志愿者正确使用煤炉,严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二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走访等方式对志愿者节日期间的活动给予必要的安全指导。严禁志愿者到无安全措施的危险地域滑冰、滑雪、游泳;提醒志愿者加强公共场所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规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注意人身安全;重点提醒志愿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出行安全,开车、过马路时不要使用手机,严禁无证驾驶或乘坐“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载、超限等违规运营车辆;提醒志愿者妥善保管个人财物,若遇突发事件,要冷静应对,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县项目办报告。三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服务单位详细统计元旦、春节期间外出志愿者名单、去向、往返日程和联系方式,报县级项目办备案。四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期间志愿者安全信息汇总上报,向志愿者公布节日期间值班电话、应急移动电话,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一是为志愿者“双节”期间返乡探亲提供帮助和服务。尽力帮助志愿者订购返乡车票,对于交通不便或离火车(汽车)站较远的服务县,要尽量安排车辆将志愿者集中送到交通比较便利的中心城市或车站,方便志愿者出行。二是深入各服务单位走访慰问志愿者,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掌握志愿者思想动态,倾听意见建议,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安排好留在服务地过节的志愿者生活,保证志愿者节假日期间食宿,有条件的服务县可以组织志愿者开展联欢会、文艺晚会,丰富志愿者的文化娱乐生活。

全国项目办将于近期在全国范围内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志愿者工作生活状况和服务县安全管理、自护教育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三

烟花爆竹燃放秩序工作方案,为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创造条件,在全区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广大市民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基层组织引导,政府部门执法”的原则,力争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时段禁得住;五环路内不死人、少伤人、少火情;五环路外少死人、少重伤、少火灾”的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烟花办)负责组织,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本着“部门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坚持“专门机关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方针,条块结合,紧密衔接,不留死角。

(一)执法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1、公安朝阳分局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在维护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带领社会各界力量实施各项维护和看护措施,依法查处携带和燃放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的行为、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fanwen/1582/处置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为其他部门依法行政当好后盾。

2、工商朝阳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固定经营场所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及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

3、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划定加油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派人看护。

5、市交通执法总队第五执法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6、区城管監察大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其他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2、区政府办负责各街、乡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区法制办负责限放法规的解释工作。

5、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划定气瓶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6、区发改委负责监督烟花爆竹销售价格。

7、区教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幼儿园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8、区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有关单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9、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街、乡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10、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所需工作经费。

11、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统计监测人员伤亡、环境噪声、火灾警情,统计分析相关的社情民意。

12、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治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3、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因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环境噪声和污染情况。

14、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5、区文化委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6、区绿化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公园、森林、苗圃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7、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8、朝阳供电公司负责制定供电设施的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输变电设施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9、朝阳供销社负责协调组织全区烟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网点供应。

(三)街、乡党委政府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街、乡党委政府要统一组织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提供保障。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将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为岁末年初的重点工作,本着“全面部署、重点加强”的原则,抓紧抓好,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

(一)宣传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街、乡及有关部门要结合燃放阶段的特点,以市场供应、安全燃放、综合执法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调动宣传资源,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家)委会、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力争使限放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大力宣传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表明政府态度,维护限放法规的严肃性,对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慑违法,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

(二)市场供应到位。

要本着“管住源头、保障供应、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合法渠道货源的供应,提供质优价廉的烟花爆竹,为群众选购和燃放创造安全、方便的条件。

(三)场所控制到位。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对限放法规严格限定的禁放区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设置统一的禁放标识,方便群众识别与遵守。在划定的燃放区域内,要采取限定燃放人数等方法,为安全燃放创造条件。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检查控制。要组织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大规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动,清除防范死角。

(四)看护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区域的看护。

禁放区域由所属单位自行看护,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五环路内限制燃放区域的秩序维护。

看楼看院的做法,切实加大限放区的控制。在除夕、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等允许燃放的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家)委会、村委会干部、单位内保干部、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控制力量摆上街面,做到限放区的每一条街、每个胡同、每个大院、每个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护,维护限放秩序。要组织、协调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引导群众在空旷、开阔地区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环路外允许燃放区域的管理。

有关街、乡和执法部门要将日常燃放与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燃放的管理相结合,自行划定燃放区域、限定燃放人数,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燃放规定,确保安全。

(五)执法手段到位。

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执法部门要依权限坚决予以处罚。对元旦和春节前违法燃放的行为,公安、城管部门要坚决予以处罚。对春节期间的违法燃放行为,要以疏导、劝阻、批评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对因违法燃放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拘留。对违法燃放的烟花爆竹,要坚决予以收缴,对大二踢脚、礼花弹等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要追究其来源和流向,依法查处。

(六)应急措施到位。

区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详细、全面的伤员救治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区消防支队要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要组织全体消防官兵,做好应急备勤,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火灾警情。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监督指导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制定防火救灾预案,落实看护和处置力量。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xx年元旦、春节是限放法规实施后的第一个“两节”,法规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和法规的严肃性,是对我区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全区各街、乡及相关部门一定要从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条块结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设想工作难度,评估风险,认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以点带面,拉动全局。坚决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事故。

(四)加强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由区烟花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街、乡也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四

西部计划各县(区、市)项目办:

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双节”期间西部计划志愿者健康、平安,现就做好近期志愿者管理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项目办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健康管理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完善并落实好请销假、安全健康管理联络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与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卫生防疫等单位联系,建立通畅工作网络。

2.各项目办要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微信、走访座谈、安全知识讲座等提醒到每一位志愿者两节期间注意人身、财产、交通、出行、饮食安全,增强安全健康和法律意识。公布节日期间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项目办要组织开展一次水、电、暖、煤气、防火防盗、饮食卫生等安全走访排查活动。排查内容包括:志愿者宿舍安全规范用电、采暖设备安全性能及通风状况、燃气热水器安全使用情况、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居住地卫生状况等。

3.各项目办要严格执行志愿者请假逐级报批制度。各服务单位要详细统计两节期间外出志愿者名单、外出地点、往返日程和联系方式等,突出强调志愿者的交通安全,报省项目办备案。

4.节日前夕,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志愿者的工作生活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安排好留在服务地过节的志愿者的生活,适当组织一些联谊交流活动,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各项目办要把安全健康管理服务作为工作重点,精心做好组织安排,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将严格按照西部计划的管理规定处理,取消项目县资格。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五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经营管理和监督,按照《燃放条例》和《专营办法》做好烟花爆竹专营工作。

此外,从工作目标上制定了相应措施。

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和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一定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和讲政治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并参照市供销总社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

对年烟花爆竹布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供销社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布点工作:

一要保持销售点安全距离。要根据人口密集程度商业流向,进行科学合理的布设,要远离国家环境监测敏感点。城区零售点应相距50米以上,严禁在交通干道和人口稠密区设立零售网点,销售点50米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100米内不得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严禁在《条例》规定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内布设零售点。

对连续三年参与烟花爆竹零售的守法经营者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量较大的守法经营者采取专店销售或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储存室的经营者优先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提升临时销售点的质量和销售能力。

各区县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常年销售点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经营条件不具备或经营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布点资格。

四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销售点信息档案。

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掌握销售点的经营情况和安全状况,建立一批经营规范安全可靠相对固定的经营网络资源。

对年办理相关手续但没有参与实际经营者,年不再布设专营销售点。要加强对零售店直销点的管理和监督,防止销售点私自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的,要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取消经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为搞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打好基础。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各级供销社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配送关。主城限放区货源统一由渝庆烟花爆竹公司采购和配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配送流程是:渝庆烟花爆竹公司―各区分公司―零售点。销售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164个品种。主城区以外地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共10大类184个品种。配送产品包装箱上要粘贴市安监局市供销总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各零售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分公司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储存;批发公司要合理调整烟花爆竹产品结构,及时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品种,引导市场消费,确保市场供应。采购产品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要优先从市内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货,支持本地企业发展,避免长途运输可能引发安全隐患。

主城区烟花爆竹配送时间从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年xx月xx日截止,销售时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按“六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

落实批发企业安全经营措施。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储存配送环节。市级批发公司必须在取得资格的生产厂家采购货源;必须有专门的储存仓库和值班人员;必须有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和运输车辆;各级批发企业必须坚决杜绝购买储存销售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加贴市安监局和市供销社监制的监封标识;各级批发企业必须与供销社签订安全经营合同,制定安全经营守则;烟花爆竹展品一律采用无药样品。

落实零售点的安全经营措施。各零售点必须到供销社指定的专营批发企业进货,严禁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渠道进货(或代销);各零售店必须按照专人专柜专管的方式进行销售;全市零售点统一悬挂印有举报电话的“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识;张贴警示标识和安全燃放标识,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并合格。

落实烟花爆竹仓储安全措施。烟花爆竹仓库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配送公司必须强化对烟花爆竹仓储管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烟花爆竹专用库房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危险标志要醒目;要有专门的值班人员并坚持24小时值守,有严格的保管制度消防制度出入库制度和保卫制度;对保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进入库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和人员;装卸烟花爆竹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和监管。在销售旺季来临前,各级供销社要组织力量,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仓储设施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其经营产品要依法没收并统一销毁。

为加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信息收集,市供销总社已指定专人负责全市烟花爆竹专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区县供销社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的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以确保信息畅通。各级供销社在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供销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六

优秀作文推荐!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巴南府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龙镇燃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市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镇政府工作目标。

(二)镇燃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管办),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主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镇工作方案,筹备全镇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全镇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镇领导的批示指示以及镇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划定禁放、限放、燃放区域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办理区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

(一)村(居)职责。

村(居)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村(居)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动员部署。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检查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部门职责。

接龙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民爆物品监管。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指导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接龙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配合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社事办:负责敬老院安全监管、守护。

宣传办: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访、涉稳事件。

教育督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卫生院:负责制订伤亡救治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救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消防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调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及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林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订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开展巡山、守卡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禁止在重点防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电力、房管、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输变电设施、小区、楼幢等禁放区域的安全监管。

(一)部署整治阶段(20xx午2月1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l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问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区政府划定的禁限放区域似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于20xx年1月15日前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一)20xx年2月6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燃管办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二)镇属各科室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三)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公交车站广告栏、各村(居)宣传栏,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在各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站通过广播向返乡旅客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四)各村(居)要将禁然禁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一)加强源头管控。应急办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投放本区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类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供销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清查整治。

(二)加强排查整治。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要对禁放区内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消防、镇街、村(居)和社会单位,要以禁限放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各科室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一)严查非法储存经营。镇燃管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二)严查非法运输携带。镇应急办、派出所、公巡队要依托高速公路入口、边界交通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捡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捡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要督促接龙公交客运站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三)严查非法燃放。镇燃管办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公安机关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消防救援部门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战备;镇燃管办要联系接龙卫生院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镇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朱洋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副镇长吕凤荣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派出所、镇平安办、镇规建办、镇经发办、镇社事办、铜鼓市场监管所、镇财政办、镇卫生院、片区教管中心、各村(社区)等办公室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吴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罗瑞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冯晓煜、廖志刚、李恭海、石雅玲,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辖区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并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组织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收发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应急办:负责开展禁放区域内经营零售点清理排查,检查相关证件、安全收缴处置剩余产品等安全稳定工作。在燃放区域内,负责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配合派出所设卡堵截、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

镇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镇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铜鼓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镇规建办:负责组织市政设施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

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发生。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对街面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

片区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

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人员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并组织网格员开展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

其他办公室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各自领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20xx年12月28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工作重点,划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10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通告》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2月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一)及时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由镇政府组织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党政办要统筹做好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巡逻车、led等广泛宣传《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和《荣昌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倡导全镇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场镇环境、共创美好生活,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xx年2月6日为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燃管办组织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要按照区上“十进”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达100%。

(三)强化源头监管,依法严管严控。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加强源头管控。一要严格经营许可。针对燃放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储存仓库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二要严格运输许可。镇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依法核发运输许可。三要严把产品质量。镇市场监管所要做好燃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要加大对投放本镇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三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五)压实管控责任,强化应急准备。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看护等工作责任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消防队要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能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卫生院要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强化认识,狠抓落实。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加强对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有办公室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暗访抽查和督导,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明确专人,报送信息。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八

为深入贯彻执行《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续加强我区2023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实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固化近年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市民群众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金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玉学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平安办主任干永飞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经委、区教育局、区民宗办、公安金山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房管局、区交通委、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外办、区国资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明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政府新闻办、区消防救援支队、金山海事局、金山气象局、区供销社等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管控办”)设于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兴洲任办公室主任。区管控办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导协调、推进落实、督导检查和信息汇总等工作。

各街镇(园区),区各相关委、办、局,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照区级架构,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一)强化宣传发动。

1.加强媒体宣传。一是管控时间段(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区主流媒体、报刊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条例》相关内容,每日在主流电视频道黄金时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广告和飞屏字幕,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文旅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二是开展短信提示。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节点前,本区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网用户及进入本区境内的外地手机用户发送禁燃禁放提示短信。(责任单位:区移动、区联通、区电信、区管控办)。三是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居民小区宣传栏等)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印制禁售禁放通告、宣传海报、提示卡片等宣传品,发放张贴至基层社区、入沪道口和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四是依托公交车站广告栏,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在进入本区主要道路设置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五是在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程度时,主流媒体及有关气象宣传服务平台及时提醒市民群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活动主办单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生态环境局、金山气象局、区文旅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六是各类媒体广泛公布“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10”报警电话,进一步扩大知晓率(责任单位:区精神文明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七是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合法销售点名单(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八是强化舆情监控和应对措施,及时、妥善处置负面舆情(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政府新闻办、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

2.加强社会宣传。一是党政机关、工会妇联、国资企业制发一封《禁燃禁放倡议书》;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平安志愿者带头遵守、积极宣传《条例》,劝阻、举报非法行为,倡导移风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机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国资委、区平安办、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二是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并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区民宗办、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三是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四是婚庆、殡丧、搬场等行业单位在承办业务时明确告知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并作为本单位常态化管理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五是各街镇(园区)、居(村)委会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约,张贴宣传海报(横幅),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

(二)强化源头管控。

1.严控市场投放总量。2023年全区烟花爆竹销售工作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批发,统一配送”原则,销售品种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区应急管理局和区供销社向区管控办报送本区烟花爆竹市场采购投放方案(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供销社)。

2.严格经营许可。2023年烟花爆竹销售点要继续按照外环线外区域“一区一点”要求,区管控办负责烟花爆竹销售点布点和检查,确保选点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相关要求。2023年1月1日前,区管控办将确定的销售点报市管控办、区应急管理局和区供销社,经验收合格后发证(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应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

3.严格销售现场管理。对销售点严格落实联合检查、实名购销、“一日三查”、销售可疑情况报告和视频监控、限量采购等监管措施,禁止在销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供销社、公安金山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

4.严格产品质量把关。本区投放市场的烟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按国家标准生产。要进一步加大对投放本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抄送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供销社、区应急管理局、区管控办)。

5.严格运输环节安全。一是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及其车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证明(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国资委、区供销社)。二是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依法申请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路线必须符合本市危险品运输路线相关法规规定(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交通委、区供销社、区应急管理局、区管控办)。

6.从严从紧划定禁放区域。严格执行《条例》有关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外环线以外在2022年划定的禁放范围基础上,按照“安全、从严、从紧”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及辖区实际,划定2023年禁放范围,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卫健委、区管控办)。

7.鼓励市民上交烟花爆竹。一是本区各街镇(工业区)、居(村)委会按照“便民、就近”原则,安全合理设置烟花爆竹回收点(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二是墓园、入沪道口等场所长期设置烟花爆竹回收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镇(园区))。三是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居民主动上交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

(三)强化查处打击。

1.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沿街商铺、商(市)场、集贸市场及居民小区、宗教场所、祭祀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历年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周边道路的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宗办、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各街镇(园区))。二是滚动排查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公路铁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2.加大对非法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枢纽的检查,落实进站安检、民警巡查等制度(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镇(园区))。二是在出入市境陆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开展拦截临检(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三是加强对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只的临检(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镇(园区))。

3.加大对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各街镇(园区)、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备足保安值班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并劝阻居民非法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二是在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点时间,全区平安志愿者与公安民警共同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强对居民小区、重点线路的巡查巡防,及时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平安办、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三是禁放范围以外的居民小区,划定允许燃放区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楼道违规充电、楼道堆物、“清零”行动(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房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四是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报”(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

4.固化查处打击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巡查监控,及时报告、删除、屏蔽网上涉及非法经营、配送、燃放烟花爆竹信息。加强情报信息核查,深挖线索,追根溯源,实施精准打击,查处一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对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各街镇(园区))。

(四)强化应急处置。

1.重要节点期间,公安机关提升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执法,依法处理非法燃放行为(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镇(园区))。

2.区消防救援支队要细化重点目标灭火救援预案,加强训练演练,强化等级战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园区))。

3.对老式居民小区、旧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间距不足、耐火等级低、可燃物无序堆积等场所,落实基层巡查和应急处突力量。对群众集中燃放的公园等公共场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园区))。

(五)强化考核督导。

区管控办对各街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管控工作开展考核,及时通报工作动态,考核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及文明创建的重要参考依据。区管控办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指导检查,现场协调解决难题,组织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巡访监督。将违法单位和个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监管。对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平安办、区管控办)。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巴南府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龙镇燃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市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镇政府工作目标。

(二)镇燃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管办),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主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镇工作方案,筹备全镇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全镇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镇领导的批示指示以及镇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划定禁放、限放、燃放区域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办理区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

(一)村(居)职责。

村(居)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村(居)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动员部署。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检查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部门职责。

接龙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民爆物品监管。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指导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接龙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配合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社事办:负责敬老院安全监管、守护。

宣传办: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访、涉稳事件。

教育督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卫生院:负责制订伤亡救治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救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消防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调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及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林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订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开展巡山、守卡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禁止在重点防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电力、房管、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输变电设施、小区、楼幢等禁放区域的安全监管。

(一)部署整治阶段(20xx午2月1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l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问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区政府划定的禁限放区域似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于20xx年1月15日前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一)20xx年2月6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燃管办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二)镇属各科室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三)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公交车站广告栏、各村(居)宣传栏,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在各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站通过广播向返乡旅客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四)各村(居)要将禁然禁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一)加强源头管控。应急办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投放本区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类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供销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清查整治。

(二)加强排查整治。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要对禁放区内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消防、镇街、村(居)和社会单位,要以禁限放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各科室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一)严查非法储存经营。镇燃管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二)严查非法运输携带。镇应急办、派出所、公巡队要依托高速公路入口、边界交通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捡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捡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要督促接龙公交客运站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三)严查非法燃放。镇燃管办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公安机关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消防救援部门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战备;镇燃管办要联系接龙卫生院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十

为做好我镇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区、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强化监督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新春佳节。

(一)加强非煤矿山及砖厂安全生产检查。要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山行为,重点检查各类采石场、砖厂等的安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和是否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隐患整改是否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同时检查企业对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

(二)加强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检查落实上级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农机、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要加强巡逻执勤和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元旦、春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车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水上交通监管,加强码头、渡口巡查和船泊管理,杜绝违章超载行船现象发生。对村级道路的安全要落实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三盯”措施,禁止报废车、无证车辆上路运营,禁止农用车、拖拉机、无证三轮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非法运营行为。

(三)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市场、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对元旦、春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检查。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抓好防范石油、液化气等泄露事故和危化品剧毒、农药运输安全监管。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安监、派出所、工商、城建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元旦、春节期间要组织突击检查,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六)加强对食品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重点整顿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机关集体食堂等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体系,防止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对森林防火的安全检查。

(八)加强对中小学校和居民危房的安全检查。凡对学校师生和人民群众有安全隐患的危房,要坚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大事故不出,小事故少出,确保节日期间全镇安全稳定,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开展地毯式、不留死角的检查,镇直各单位必须做好本单位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2、边检查边整改相结合,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未能立即整改的发给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在检查中发挥行业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各种安全生产违章违法的企业,业主应依法追究责任。

为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大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元旦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和检查工作组,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蒙晓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正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覃无比思恩派出所所长。

成员:黄孟函镇应急管理助理。

欧桂芳镇城建交通助理。

卢春露:镇安监员。

覃扬院镇农机站站长。

莫丽萍镇农机站干部。

黄春议镇党政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思恩镇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正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我镇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组。

第一组:农业用电、居民用电、生产用电、电网等用电安全及森林防火工作检查。

负责人:周双仰。

责任单位:思恩供电所;思恩林业站。

负责人:盘俞、韦莹。

责任单位:思恩防保所、思恩中心校、思恩工商所、思恩文广站。

负责人:谭滔。

第四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负责人:王正伟。

责任单位:思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0日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重点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第二阶段重点在查漏补缺,督促隐患整改。

2.2022年1月30日、2022年2月28日各检查组分别将两个阶段的检查情况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集中汇报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统一汇总报送县安委会。

1.各检查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开展和完成大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查清辖区内主要安全事故隐患的数量、规模、类型等基本情况。

2.检查中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严肃追究非法行为人的责任。

3.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书,按有关职责,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效果。

4.要认真制订、填写检查的登记表格和整改文书,以备督查。

5.通过这次检查,各检查组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确定辖区内有无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若有,则将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作为本镇的重点整改和监控对象,采取相应措施并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县安委办备案。

6.各检查组由负责人牵头,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充实一线值班力量。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87号,以下简称《通告》)和《晋江市关于印发20xx年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12号),切实做好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荣誉任主任,人员从综治办和派出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同时,调整充实禁炮工作队,队长由尤全芳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巡逻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宣传,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集中整治阶段要积极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处30起以上。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事关机场净空安全,事关消防安全。要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重点时段各组织一次督察,达到“四个有”的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察、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优势,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彩铃,设立板报、橱窗,微博、微信,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一部宣传车深入社区,分发《通告》、《倡议书》,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录制《通告》的磁带,在辖区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大幅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为主负责,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禁炮。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各社区及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动小组。各社区、各单位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将对统一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予以通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禁炮工作汇报会,听取禁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三是要实行禁炮工作考评机制。街道禁炮领导组将制定禁炮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通报,对落后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四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一旦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有人被问责。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机制。

(五)鼓励举报,严厉查处。街道禁炮办举报电话为85678148,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十二

为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师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意识,20xx年元月至春节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将组织开展以依法、安全、文明燃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按照“五限一管”的工作原则和“依法管理,安全至上,兼顾需求”的要求,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四个确保”:

1.确保全体师生都知晓关于“禁改限”的有关规定;。

2.确保在学校(园)内不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

3.确保在学校(园)内不发现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4.确保全体师生不发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致伤、致残的重大安全事故。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20xx年元月至春节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直接负责督促落实市直属学校及有关单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区教育局开展相关工作。

2.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

3.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开展的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职成处、高教处分别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属高校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4.各区教育局负责督促落实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单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5.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落实课程计划,加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课程计划,把《汉东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禁改限”的具体要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等作为专项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授课时间、讲授内容和授课教师“三落实”,其中授课时间不少于2课时。

(二)精心组织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活动。在20xx寒假放假前,对全市广大学生普遍开展1次集中教育;举办1期专题黑板报或宣传栏;举办1次专题班(团)会;发放1份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召开1次家长会;发放100万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在元月份举行1次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启动仪式。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教育系统各部门要从实践“执政为民”的高度和为市民营造欢乐和谐节日气氛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限放宣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大力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工作目标。各区、校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宣传工作,做到全体师生都知晓关于“禁改限”的有关规定。

(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认真、不到位、不负责或有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工作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并于元月18日(星期四)前上报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专班)。各单位在组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时,要积极与媒体沟通联系,扩大宣传声势,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信息沟通。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十三

xxx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关心、帮扶退休同志、困难群体,让他们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县委办通知精神,经大队队务会研究决定,大队将于春节前开展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慰问活动目的:构建和谐单位,关爱退休、困难群体。

二、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慰问活动由大队工会牵头,大队主要领导、工会主席参与。

三、慰问对象:退休同志、困难群体。

四、慰问形式:发放慰问金。退休同志、困难民警或职工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

五、慰问组成员:大队长刘洪国、教导员李顺国、工会主席冯朝晖。

六、慰问时间安排:xxx5年2月13日。

七、发放方式:召开退休同志、困难群体参加的座谈会,在会上统一发放。

八、其他事项:1、大队办公室负责对困难群体人员(注:困难群体人员是指其本人或其父母、爱人、小孩在xxx4年发生了重大疾病,医药费用较为昂贵的人员)进行摸底,并将摸底情况报工会主席审核;2、座谈会由大队办公室负责通知到人,退休同志由办公室安排车辆接送;3、大队财务室负责慰问金的准备。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十四

为切实做好xx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亳办明电[xx]148号)《关于印发亳州市城管领域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城管委办[xx]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思路、计划、方案和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一楼,与信访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推进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二)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同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三)强化渣土运输车辆主体责任落实、源头管理、路面管控、处置场管理、安全整治等情况。

(四)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等环卫安全作业情况,特别是对转运站、公厕、垃圾填埋库区、环卫机械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加强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等户外设施的管理,恶劣气候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六)开展市容环卫作业人员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防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七)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情况。

(八)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及时做好路面积雪清扫工作,防止结冰路滑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分局、环卫办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加强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细化工作方案,按照网格化监管的工作体系,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严格执法,多措并举。各分局、环卫办要全面彻底地开展排查整治,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形成高压态势,加强重点地区、重要时段和节假日期间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在强化内部配合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构筑部门统筹协调、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局、环卫办要根据本方案内容和要求,教育引导各基层队所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市容环卫队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排查隐患。同时充分运用政务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知识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大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机制,强化督查。各大队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各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互动互促、统筹推进。要把专项行动与查找深层问题、完善规范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查出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完善检查记录和工作台账,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十五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全面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创建和形成特色鲜明的城市管理新模式,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建设部《关于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及《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城市管理理念,改革城市管理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为建设和谐城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适应我县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数字化城管新模式,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市秩序等公共服务领域,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主动及时的发现机制、问题解决快速精准到位的处置机制、职责分明监督有力的综合评价机制以及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首期信息采集覆盖县城建成区35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海都路,南至幸福大道,西至开发西区福建路,北至北三环路)。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应用系统。

1.城市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1)单元网格划分。原则上以社区为基本单位,以道路、河流等作为分界线,按自然形成区域进行。(2)城市管理事件、部件普查及地理编码。将城市管理对象作为城市部件进行管理,按照城市管理实际应用体系,暂分为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土地、其他类等6大类,先由各职能部门对每个部件进行拉网式调查、登记,再请专业部门进行地理勘测,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单元网格地图上。根据地理基础图件统一归口建设和管理,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地理信息系统统一使用县国土局提供的最新基础图件和航测图。

2.软硬件系统环境建设。建设一套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基础应用平台:包括网络环境服务器、显示设备、存储设备、呼叫中心、系统软件、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和安全保障等。中央信息控制中心,包括系统中心机房、电子大屏幕显示系统、呼叫中心等。数据采集设备,包括“城管通”、电子监控系统等。协同工作系统,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在监督和指挥中心与各专业部门间搭起信息实时传递系统。

3.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城市管理信息主要由监督信息员采集,县城城管热线服务电话系统并入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12319”作为数字城管的特别服务号。对重点区域、路段的信息采集实行电子监控,县公安局的电子监控系统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的电子监控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监督中心专门组建监督信息员每人配备一套“城管通”,按照“定人、定区域、定时间”的要求,明确各自监管的巡查区域及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城市管理的动态和信息,及时向监督和指挥中心上报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核实处理情况。

4.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城市管理各个环节的实施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对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工作绩效和规范标准进行评价,包括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岗位评价三个方面。区域评价一定周期对县城区域、街道、社区(单元网格)的不同层面区域进行评价。岗位评价按一定周期对监督指挥信息中心各岗位和监督员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模型,由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

(二)建立监管机构。成立射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全面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源提供、指挥派遣、技术保障和督察考核事务。监督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受理中心、指挥协调中心。

1、综合受理中心主要负责对城管监督员日常工作进行管理;负责业务受理、问题处理结果监督;负责对全系统单位、岗位、人员的工作成绩进行分析评价和综合考核,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定期生成考评表提交数字化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参考。

2、指挥协调中心主要负责对受理中心转来的城市管理案件进行指挥派遣;负责对城市管理中的疑难问题、重点问题进行针对性协调并将协调结果进行上报。

(三)设计工作流程。

数字城管的工作流程,包括七个环节,即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信息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具体程序是:监督信息员负责在责任网格内实行不间断巡视,当发现问题后立即用“城管通”发送语音或图文信息向监督中心报告情况,监督中心得到信息后,进行甄别、立案,传送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问题归属,按照“先属主、后属地”的原则立即派遣相关专业部门或街道(社区)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向监督指挥中心同时报告处理结果,未办结的反馈给指挥中心继续办理,办结的整个工作流程结束,并将这一处理结果作为评价结果的基础数据。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数字化城管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射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主任和县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合德镇、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法制办、编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文广新局、环保局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局局长具体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各自产权的城市管理部件的信息普查,城市管理信息处置和反馈。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协同配合保障部门,要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提供技术、财力、人力和政策支持。凡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信息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无偿共享,已建设的与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的信息化系统和网格要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要求,实现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互联互通。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摆上位置,按照工作目标、时序进度和要求,组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全力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保证如期建成和试运行。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十六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一、各市直、驻市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办公室、院落、家属区和“三包”责任区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并将垃圾清运至垃圾场。

二、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动员辖区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积极开展室内外、“三包”责任区和各巷道卫生大扫除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防止各类食物中毒和食物性病毒的流行,特别要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的卫生管理工作,重点对餐饮业和各类食品加工企业的检查。严格查处不合格产品,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和曝光。

四、建设局加大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力度,组织部队官兵对市区主要街道路面、人行道进行清扫,平整林带内的积雪,做到边齐顶平,露出路岩石。同时督促各单位、个体工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各小区的卫生管理,保持市区道路的清洁,将所有的果皮箱、垃圾箱清空,加强对市场、公厕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做好城市美化、亮化工作。

五、春节前,各单位在门前悬挂欢度春节灯笼、布标,按要求开启霓虹灯,亮灯时间晚20点至1点,营造节日气氛。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开展活动,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不开展此项活动的单位给予电视曝光。乡(场)镇依照本通知开展本乡(场)镇的爱国卫生工作。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十七

敬爱的团委领导:

您们好!

现将近期的思想情况向您们如实汇报:

有一种生活,你没有经历就不知道其中的艰辛;有一种艰辛你没有体会过就不知道其中的快乐;有一种快乐,你没有拥有过就不知道其中的纯粹。但我却上走一条道路上――志愿服务西部,因为我都是西部计划志愿者。我都是怀着一个美丽的梦想来的,把我的爱心、青春献给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尽管远离家乡,尽管西部相对艰苦。但是并没有想象中的恶劣,我愿意把我的所学奉献给西部,尽管或许只是杯水车薪。我坚信我并不是孤战一线,我们志愿者将一路同行,因为我们拥有共同的名字。并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认识一批又一批的朋友,经历磨砺,摆脱稚气,走向成熟。

从贵阳到雷山,不仅仅是地理的跨越,更是思维的转换;离开大学校园走入志愿者行列,不仅仅是身份的变化,更是价值观的提升。远离了都市生活的霓虹闪烁,道别了朝夕相处的老师同学,从一名学生转变为一名志愿者,由学校延伸到社会,这身份和地位的快速转变多少都让我们有些许的不适应。

在日常的志愿服务生活中,没有鲜花和掌声,只有寂寞和孤独。在孤独寂寞中体验志愿生活,在平凡中默默地奉献爱心。把心态调整好,不断地努力,相信世界会因为我们的选择而精彩。

不管身在何方,生活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经营。作为一名志愿者,最害怕的就是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因而,在这宝贵的时间里,一要无愧于大学生志愿者的光荣称号,竭尽所能做好志愿服务工作,二要经营好自己的生活,充实自己,硕果累累。清醒的认识到:奉献的`同时提高自我。希望能够在这短暂的一两年里做出应有的贡献,更希望好好利用这一年为理想而奋斗。

这会儿的基层工作相对很忙,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彼此不大熟悉,每天的工作很单调和枯燥,彼此之间些许的新奇,适应这里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深深地喜欢上这方土地,勤劳、善良、朴实的劳动人民。美好景物,淳朴风土人情的亲身体验,我庆幸自己能够来到这个地方。

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成才,外部环境虽然不可忽视,但最终决定力量还是在于自己。所以我主要从以下几点要求自己:一要调整心态,积极面对。突然从一个熟悉的文化环境转变到一个陌生的工作环境,条件比较艰苦,遇到的困难和矛盾比较多,理想和现实的差距相当大,加上思想不够成熟、心理素质不够稳定,这些对我们来说都是巨大的挑战。因此,调整心态至关重要,所以我要求保持一个良好而积极的心态,从最实际做起,从点滴开始,一步一个脚印,以服务他人和奉献社会的心态去开展工作。二是努力学习。从学校步入社会,完成从学生到志愿者的转变,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习。因此要向单位前辈学习,要向群众学习,向生活学习,只要勤学习、常学习、善学习、深入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己工作的水平。三是多与人交往。在学校,我们交际往往以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为基础,参加工作后,我们要转变为以事业为基础,与同事和自己工作相关的人员搞好人际关系。形成融洽的氛围,多多参与他们的业余活动,为我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但我们在交往中也要注意把握分寸,保持良好的风范,维护好志愿者的清誉。

作为13届的志愿者,我服从组织安排,在雷山县西江镇党政办从事志愿服务。主要负责西江镇北建村综合包村工作、党政办文件撰写、负责西江镇实用人才统计工作、负责西江镇计划生育迎检工作、负责西江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西江镇村级组织年度换届筹备工作、负责西江镇民兵工作材料汇报、活动准备、信息收集、会议服务等工作。虽然比理想缺少许多诗意,但我学会了忍耐,学会了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工作,学会了细心,学会了很多在大学里学不到的东西,学会了不去想生活如何,多想如何生活。在此整理一下凌乱而丰富的记忆,剪取部分印象深刻的事情,与大家同分享我的喜怒哀乐。

转载自 cOOCo.NEt.Cn

在基层服务的这段日子,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做极其平凡的而又琐碎的日常工作。初到单位,我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打扫卫生,接听电话,打印各种文案材料,接收整理文件,虽然这些事情是琐碎而枯燥的,但当我努力将这些平凡而琐碎的工作做得高效而富有条理的时候有,我认识到我所从事的工作其实非常重要,在办公室工作中我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基层单位工作的意义,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平凡而有价值,但是,我热心于我的服务工作,专注于我的服务工作。

办公室工作虽然简单、平淡,但我并没有抱怨,反而以认真、积极、努力的心态去完成每一件工作任务,也没有因来时的雄心勃勃、满怀抱负,而现在平凡无奇、碌碌无为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一个人没有希望是不行的,但是希望太高也是不行的,不切实际的希望就仿佛是空中楼阁一般,永远无法实现。一个人只有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为自己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梦想,才能有动力为之拼搏。大学四年,学习锻炼中培养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可能在一个陌生的工作领域、一个月的时间内就能全部释放出来。要像太阳发光发热那样,并不追求一时的绚丽爆发,而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的释放自己的能量。我们的青春如同冉冉升起的太阳,拥有着充沛的精力,旺盛的活力。惟有坚持不懈地把我们的能力与价值,以及我们所拥有的人文关怀理念散发到日常工作的每件小事中,散播到基层的广阔天地里,才能从中提升自己,感染别人。

单位领导和前辈对自己非常重视和关心,不仅在工作上给与我无限的关怀,更在生活上,从各个小的方面,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很快的克服了新环境里难免的困难。忘记是生活在异乡,更好地把精力放在服务上。

镇政府党政办工作人员: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群众联系非常密切。自己并非本地人,开始时语言不通。经过和群众直接打交道,很快的融入其中。本职工作,在不断的学习和尝试中努力做好,发挥出一名志愿者应有的作用。对我而言,工作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从只是书本上理论得知晓基本操作到能够熟练的运用各项功能;从不会用打印机、复印件,到完全掌握操作方法,甚至还能排除一些故障;从不懂行文格式,文件草拟,到能够按照各类公文的不同要求,熟悉完成文件的草拟。这些“由不会到会”、“从不能到能”的过程,不仅仅是我的成长历程,更是我的工作总结――没有千百次平凡的、重复性的工作,是不会有如今熟练的工作技能的。

工作是平凡而琐碎的,琐碎到似乎没有什么可供炫耀的成绩。没有这三个月的工作经历和切身体会的话,我很难想像乡镇党政办是如此的“全能”,不仅是工作内容涉及各个方面:农、林、牧、渔、科、教、文、卫、社会治安、征兵等等,就连工作的形式也是各式各样:布置会议室、印制各类文件材料、散发传单进行各类宣传等等。有时候还需要我们客串搬运工、电工、消防安全等角色。只有在基层工作过,才知到基层工作的辛苦工作是“两不固定”:没有固定的工作内容――我从没有将自己的职责范围限定为打字、处理文件上,任何领导安排的事情都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没有朝九晚五、周末假日的概念。“需要工作的时候,就工作!”成了我们工作的准则。记不清有多少个中午,我们饿着肚子坚守在宣传点上,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发放传单,因为中午是最热闹的时候;也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我们加班到九点、十点、甚至十一二点,输入材料、打印文字。超负荷的工作量,超负荷的运转,打造了任劳任怨的“超人”。

我这三个月赶上了三年一次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赶上了五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赶上了州级卫生村寨测评工作,赶上了计生系统的迎检和村级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我们能在服务期间能赶上这些,是我们的荣幸,虽然总是感觉很忙很累,却让我能做更多的事情,让我的生活更充实,让我更好的服务于西部,也更好的锻炼了我,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让我不枉这三个月的西部服务。

在这三个月服务中,出现最多的是“我们”,而不是“我”。因为很多工作没有领导的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实干不好、干不了的;许多工作,是我们全体党政办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共同加班加点完成的。个体的平凡,细微的能量,聚合成整体的不平凡、巨大的能量。三个月的时间,使我融入到这个光荣的集体,和同事们结下深厚的友谊,我为自己是这个团队中的一份子而感到自豪。

在这三个月服务中,感觉所做的事情很平凡无奇,都是自己应该做的。仅仅是我的工作,我的职责。我只能说我在努力工作,我没有偷懒!所以我和大家比较起来太过的平凡。在这里想对新到服务岗位上的志愿者说:“不要介意,你们的工作不是毫无意义的,你的努力工作也会有人感谢的,平凡的我们同样需要一颗满怀热情与活力的心去工作,安心于现在的岗位,不要害怕平凡,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成就不平凡的人生,无愧于参加西部计划。

我选择了,我无怨无悔!

汇报人:胡明顺。

2013年10月30日。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十八

为了加强对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思路、计划、方案和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一楼,与信访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推进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重点。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二)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同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三)强化渣土运输车辆主体责任落实、源头管理、路面管控、处置场管理、安全整治等情况。

(四)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等环卫安全作业情况,特别是对转运站、公厕、垃圾填埋库区、环卫机械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加强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等户外设施的管理,恶劣气候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六)开展市容环卫作业人员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防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七)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情况。

(八)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及时做好路面积雪清扫工作,防止结冰路滑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分局、环卫办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加强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细化工作方案,按照网格化监管的工作体系,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严格执法,多措并举。各分局、环卫办要全面彻底地开展排查整治,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形成高压态势,加强重点地区、重要时段和节假日期间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在强化内部配合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构筑部门统筹协调、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局、环卫办要根据本方案内容和要求,教育引导各基层队所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市容环卫队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排查隐患。同时充分运用政务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知识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大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机制,强化督查。各大队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各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互动互促、统筹推进。要把专项行动与查找深层问题、完善规范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查出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完善检查记录和工作台账,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十九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研究生支教团各高校项目办:

为进一步做好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确保近一阶段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志愿者健康平安工作,各地要在做好西部计划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安全教育管理和关心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志愿者安全自护意识,保障广大志愿者度过一个充实、愉快、安全的假期。现就做好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开展走访,加强组织关怀。各级项目办要深入志愿者所在服务单位和宿舍,开展慰问走访活动。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掌握志愿者思想动态,倾听各方意见建议,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安排节假日期间留在服务地的志愿者的相关生活,并适当组织一些联谊交流活动。县级项目办的走访工作要实现全员覆盖,访单位、进宿舍、听意见,全面掌握每一名志愿者的身体、心理、生活、工作等情况,形成详细的走访记录。

2、做好排查,严查安全隐患。各县级项目办要结合走访工作,在近期对志愿者工作生活场所的社会环境安全、房屋安全、水电安全、餐饮安全、取暖安全、相关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加强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当前部分地区正值采暖季,各级项目办尤其是县级项目办务必要提醒志愿者做到安全取暖,严防火炉取暖中出现一氧化碳中毒或电热毯取暖中出现漏电、短路等情况。

3、开展教育,提高自护意识。各县级项目办要集中开展志愿者安全健康自护教育,并借助群发短信、网络宣传等途径做好广大志愿者的安全提醒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严禁志愿者外出探险、到无安全措施的危险水域滑冰、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野外登等;提醒志愿者注意出行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或乘坐“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员、超限等违规运营车辆,严禁乘坐农用车和货车,严禁购买、骑乘无照摩托车、电动车及刹车不良的自行车,严禁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严禁志愿者使用没有烟囱(排烟不畅)的煤气炉、不达标的电磁炉做饭;严禁酗酒;提醒志愿者在出行、返程、离岗等途中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谨慎与陌生人交往,谨慎接受约请、赠与,防止上当受骗;提醒志愿者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若遇突发事,要冷静应对,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县项目办报告。

4、加强管理,严格请假制度。各级项目办要严格志愿者请销假制度。各服务单位要详细统计双节期间外出志愿者名单、外出地点、往返日程和联系方式等,报县级项目办备案。各级项目办要向志愿者公布节日期间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项目办及服务单位应建立双节期间突发事应急预案,事先与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卫生防疫等单位联系,建立通畅的.工作网络。

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措施。有关保障工作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项目办,要切实按照《20xx-20xx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尽快落实到位。省级项目办作为牵头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协商,推动落实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将志愿者生活补贴、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商业保险(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等险种)等保障经费严格落实到位,全方位为志愿者提供保障。

各级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高度负责、对西部计划工作高度重视的态度,将志愿者人身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以上各项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各项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各省级项目办要对以上工作进行部署、督导和核查。各县级项目办要将近期开展走访、排查、安全教育等工作情况及时报省级项目办汇总。对因管理疏漏而导致发生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全国项目办将依照管理责任规定和三方协议,严肃处理。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二十

为做好春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杭州市城管委重大活动重要迎检城市管理和执法保障工作预案(试行)》(杭城管委[]100号)及省市关于做好春运、旅游、安全生产、抗雪防冻等通知精神,现将节日期间城市管理服务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时间。

春节假日2月15日至2月21日。春运时间2月1日至3月12日。

二、工作目标。

围绕“清洁、有序、文明、安全”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作业、管理和执法力量配置,强化节日期间管理与保障力度,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各类设施安全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政设施和河道管理。

1.加大道路养护。节日期间严禁道路挖掘施工(抢修除外),已开挖的要落实安全围护和夜间施工警示灯,确保安全。

2.加大设施维护。做好城市立交(电梯)、桥梁隧道(涵洞、地下通道)、道路设施(窨井盖)破损等问题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3.落实城市河道配水、水面保洁、河岸绿化养护及相关设施管理措施,确保河道水质良好、两岸绿化及各类设施完好。

4.加强停车服务保障。节日期间市区免收人行道停车费(景区除外),同时落实道路停车服务力量,加强监管,规范服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1.加大道路保洁。加强景区、广场、市区主要道路周边及新春佛教文化、旅游、商贸活动区域保洁。适时增加道路清扫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加大洒水频次[2℃(含)以下不洒水]。四区(县)市环卫部门要及时清除市区烟花爆竹垃圾,确保干净整洁。

2.加大公共卫生间保洁。节前对辖区内化粪池进行一次清理,节日期间接到化粪池满溢投诉,责任单位要24小时内解决。加强公共卫生间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标识清晰,卫生洁净,24小时开放。引导市区其他社会公厕开放。

3.加大垃圾收集清运监管。垃圾清运单位要落实清运力量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垃圾清运,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装潢垃圾及时清运。做好中转站管理、维护和清洁。垃圾处理场(厂)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垃圾运输车辆及时收运、倾卸。要做好与市环境集团清洁直运等公司、垃圾焚烧企业等单位对接,加强监测、监管和调度,确保清运、处置正常、有序。

4.加大渣土运输监管。严格渣土运输审批和监管,从严控制节日期间渣土挖掘运输;从重处罚运输途中抛撒滴漏、随意倾倒和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

5.加大环卫设施设备维护。及时更换破损果壳箱、垃圾桶,保持整洁;加强环卫作业车辆、机具维护,确保性能良好,安全运行,外观整洁。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要落实备用垃圾桶。

(三)加强重点区域市容秩序管理。

1、加强地铁站口、客运中心、火车站等重点区域管控。落实块抓条保,配合协同,加大管理力度,完善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地铁站口、客运中心、火车站、景区等窗口区域,人行道违法停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证商贩的管控,让城市窗口更靓丽、更美观、更有序、更安全,让市民更加有获得感。

2、加强城市家具管理。做好沿街果壳箱垃圾桶、报刊亭、电话亭、座椅、花盆、绿化隔离栅、公交候车亭及站牌、交通隔离设施等城市家具的维护,及时清理“牛皮癣”,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整改破损设施,保证设施整洁、完好;依法查处损毁城市家具等违法行为。

3、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及时督促产权单位限期整改破损或褪色的布幔、喷绘广告以及破损灯箱广告,及时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横幅、汽球等违法行为。要巩固户外广告整治成果,严控节日期间反弹,第一时间予以制止或拆除,做到“屋顶广告严禁,道路广告严控,立面广告有序,店招店牌规范”。

(四)加强亮灯保障。

加强亮灯安全工作,做好市区景观亮灯及功能性路灯照明设施情况普查,及时整改“有灯不亮”、“断字缺亮”、设施破损等问题,确保景观亮灯设施安全,做好节日期间亮灯。除夕夜亮灯至凌晨2点。

(五)加强公用行业监管。

加大供水、燃气公用行业运营质量监管和服务,做好城市供水、燃气等突发事故的抢修工作,确保城市供水、燃气等设施安全运行,不断提高供水、供气质量。

(六)做好春运保障。

认真落实省市春运工作要求,加大市区车站、售票点或旅客疏散点、地铁口(龙翔、凤起路、武林广场、定安路站)、广场等“窗口”地区周边地域环境保障,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火车城站、火车东站、汽车站等地要按预案配置移动公厕(落实照明)并做好保洁。

(七)做好新春佛教文化活动保障。

2月15日(除夕夜)22∶00-16日2∶00,市佛教协会开放灵隐寺、永福寺、上天竺法喜讲寺、中天竺法净寺、下天竺法镜寺、韬光寺、净慈寺、香积寺及六和塔;2月16日6∶00以后各寺庙(含灵顺寺)及六和塔正常对外开放,但除夕夜(2月15日)、正月初四(2月19日)晚上不开放北高峰灵顺寺(具体以佛教协会公告为准)。景区、拱墅区局和西湖区局要按市政府会议精神和活动管理方案,落实属地管理,做好新春佛教文化活动寺庙周边城市道路维护、道路保洁保序、景观照明、抗冻防雪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周边道路停车管理和道路指引牌设置;做好净慈寺、香积寺等区域移动公厕保障工作(落实照明)。

(八)落实雨雪冰冻防御措施。

落实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做好雨雪冰冻防御措施及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物资、措施落实到位,各类抢险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有冰雪灾害性天气,按预案转入抗雪防冻工作。加大城区露宿街头等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力度,特别要做好城市桥梁下流浪人员巡查和劝导,告知救助渠道,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报告,协助其到各区临时避寒点安置。

(九)加强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大检查,突出检查本部门本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排查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系统,排查供水、燃气营运设施、亮灯设施、环卫车辆运行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市政设施安全高效运行。办公场所要落实用电用气和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环卫工人安全教育,不争抢烟花残物。

(十)加强执法管控。

1、加大乱扔垃圾管理。加强景区、车站、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管控,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乱吐乱扔、随地便溺、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乱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

2、加大摊点乱摆管理。控制节日期间店外促销活动,保证良好街面秩序。强化市区主要道路、景区、广场及周边区域的执法管控,依法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等违法行为。

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控市区无证早点摊、流动水果摊、烧烤摊、夜间无证大排档(小吃摊点)及机动车违法停放贩卖物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劝导教育和查处。

4、加强车辆违停查处。加大巡查力量和频次,及时劝导、制止和查处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加大节日期间车站、景区周边道路停车管理,从严查处无证黑车、黄鱼车违章停车,确保主要道路有序、通畅。

5、严防新建违法建筑。会同街道(乡镇)、社区(村)、小区物业等有关部门,加强节日期间街区防违建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突击抢建违法建筑等行为。

6、加大城区烟花爆竹销售查处。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萧山、余杭、富阳区局根据各区政府划定的范围而禁)。各区局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发现主城区有销售烟花爆竹的,报属地安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查处。

7、加强犬类管理。节庆活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禁止犬类进入。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把节日管理服务保障与抗雪防冻、春运保障等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完善节日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网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落实细节。要做好节日期间人力资源调配,慰问一线工人及特困家庭,落实节日加班薪酬制度,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队伍稳定。要完善城市管理有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队伍和设施设备,做好机械化设备维护,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区应急队伍人数不少于20人。出现雾霾重污染时,各区按值班短信指令启动有关响应措施。信访部门要做好市民投诉的交办和处置工作。

(三)要加强监管。数字城管信息处置中心要加强重要信息采集力度,抓好跟踪督查。加大重点区域和大型违法设置广告的监管,并将节日期间防控情况纳入节日保障工作重点之一,予以通报。

(四)要加强值班。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开通,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置节日保障问题,做好值班记录。节日期间,实行每日一报(简表附后),无事报平安。遇有特殊情况要按市委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通过短信或电话报送简要信息,并适时跟进报送后续处理情况。各区(管委会)局(办、大队)和各直属单位,16:30前将当日情况(见附件)通过oa系统报送委投诉受理指挥中心,区局同时抄送相关业务中心;投诉受理指挥中心汇总后,报当天值班的委机关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查后,分别报省建设厅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府城建城管处、市春运办和市安监局等。节日保障总体情况数据由受理中心汇总后报综合处。各区局、各中心、大队要在2月6日前将节日期间值班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电话等通信方式通过oa报市城管委综合处。春节保障工作总结于2月21日上午11:00前通过oa系统报委综合处。

**年“元旦”、“春节”日益临近。为做好节日期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节日安全、祥和、有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违法建设的制止拆除。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两违”防控工作,保持。

“两违”综合治理高压态势,对新增“两违”要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全面遏制节日期间的突击抢建行为。

具体措施:各县(市、区)节前要对“两违”防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防控责任制,组织开展1-2场大型集中拆违行动,形成声势;节日期间要加大对“两违”行为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对不听劝阻、顶风抢建的,要集中力量,坚决予以拆除。

(二)占道经营整治。主要整治各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汽车站、火车站、医院、景区、学校、交通节点等周边流动摊点、店外店及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及市创城办通报的占道经营问题。

具体措施:按照市容市貌管理责任制要求,加强节日前夕及节日期间市容环境巡查监管,落实专人守点,坚持16小时巡查;推进第一批便民服务点定点设置,实施疏堵结合管理。中心市区重点加强中山路、新门街、打锡街、津淮街、刺桐路、宝洲路周边流动摊点、夜市大排档整治;继续加强与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联合执法行动。

(三)违规广告整治。主要整治主、次干道广告牌匾、布幔布条广告,治理街路两边移动广告牌的乱摆乱放。

具体措施:继续组织对城区主、次干道节日促销活动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经审批设置拱门、摆放广告灯箱等违法行为。鲤城区、丰泽区要按照市局印发的《中心市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关于组织中心市区10条街路、10个节点户外广告整治的通知》,继续推进违规户外广告的整治。

(四)城市“牛皮癣”整治。对各主次干道涂写、张贴的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进行清洗整治。对一些主干道及重要的次干道新出现的骑楼“柱子穿衣”广告责令商家拆除清理到位。

具体措施:组织在“两节”前对主、次干道“牛皮癣”进行全面清洗,落实主干道清洗市场化运作,推动市场化向次干道、背街小巷延伸加大违规号码停机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乱涂乱写乱画。

(五)建筑运输车辆“滴洒漏”整治。加强对渣土车上路的巡查和盘查,加大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具体措施: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的行政指导工作,组织对渣土车“滴洒漏”进行专项整治,严查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

(六)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整治。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宣传活动,督促施工单位自觉按规定时段施工。

具体措施: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进行排查、核实,组织统一行动,开展集中整治,减少节日期间的举报投诉,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

(七)建筑工地占道施工整治。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宣传活动,督促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文明施工规定,及时纠正占道施工现象。

具体措施: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巡查监管,开展行政指导,对存在占道施工现象的下发整改通知书,敦促施工单位自行整改到位。对未能整改到位的单位,要组织人员拆除违章占道施工部分,返路于市民。

(八)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扫黄打非办工作部署,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净化出版物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具体措施:打击游商地摊,加强占道销售盗版、非法出版物的地摊的管理,利用行政执法“网络化”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出版物的经营行为。

三、职责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县(市、区)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执法局负责本辖区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市局有关单位按照挂勾联系分工,加强对市区主干道市容市貌的巡查,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协调配合各区开展集中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执法力量,配齐配强值班值勤人员。节日期间,要确保一名局领导带班,值班值勤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及时处理各类城管执法工作。

(二)要强力监管,依法执法。各县(市、区)执法局值班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主要街道、重点地区巡查、了解、督促制违和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予以制止、拆除。节日期间,各区执法局要组织若干场拆除行动,及时曝光突击抢建户,真正起到拆除一户,震慑一片。

(三)要严格标准,长效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和《城市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结合城管执法工作职责,推动落实占道经营、违规广告、渣土车“滴洒漏”、建筑施工噪声长效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要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泉安办〔**〕79号)和《于伟国省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周联清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省政府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和隐患的通报》精神,强化执法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五)要注重汇总,及时反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节日期间好的经验与做法,及时汇总上报制违及市容市貌整治情况。要联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重大执法活动的整治情况,并于2月7日(星期二)上午下班前汇总报市执法局执法综合科。

**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为了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成果,确保节日期间市容环境秩序整洁干净、文明有序、靓丽美观,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喜庆、祥和、美好的节日,现就做好**年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已成为家庭团聚、走亲访友、休闲娱乐的重要时节。同时,又是外地游客来宝鸡游玩的主要时段之一,一定程度上使得各类商业性、娱乐性临时活动和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违规事件易发多发。各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成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城市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各司其职,严格管理,规范执法,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管理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展示宝鸡美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精细管理,全力打造优美环境。

春节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不挂空档、不留盲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综合执法、园林环卫等部门要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清扫保洁与垃圾清运,确保市区主干道、公园游园、广场等活动场所周边无乱摆摊点、出店经营、乱堆垃圾、乱贴广告、噪音扰民、马路市场、乱搭乱建等现象,保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二)做好与市民生活相关的应急及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养护、供电、供水、供气、热力、公交、交警、通信、广电等单位在确保城市各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平稳运行,保证市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同时,还要提前做好处置突发事件、极端天气应对等应急预案,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抢修、疏导人员以及车辆、应急器材保障,做到信息发布及时,抢修快捷高效。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排查,加大巡查力度,做好重大活动管理及参与人员规模控制,完善应急预警、公共信息发布、抢险救援等工作机制,严防火灾、踩踏等不安全事故发生。市商务、工商、食药监管等部门,要加大节日市场供应监督执法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市城管办要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12319”城管服务热线及“宝鸡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平台的作用,利用多种信息化手段,及时收集市民群众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呼声,为各相关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信息支撑。

(三)抓好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对沿街工地作业围挡、交通设施及交通疏导、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保养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一切事故隐患,保证行人安全与道路交通通畅。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对酒驾、无证驾驶、客运车辆超速超载、黑车载客、渣土车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最大限度遏制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预控工作。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规划、综合执法和房屋征收等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治污降霾、保卫蓝天”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对焚烧垃圾、树叶,燃煤小火炉、工地扬尘、渣土车管理等问题的监管,确保过节期间大气污染事件可控可防。市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查禁和管控工作力度,做到管理无死角、落实无盲区、监管无空白,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执法到位,尽最大努力保护节日期间大气环境。

(五)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园林环卫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花卉摆放、悬挂彩灯的相关规定要求,提前做好工作规划,在确保安全和交通顺畅的前提下,在市区各大公园、主要街区路口、重点部位设置花卉、盆景,在相关路段树木及路灯杆悬挂彩灯,做好日常管护,增添节庆气氛。市规划部门要加强城市夜景亮化设施的检修和管理,按照规定时限开闭城市夜景亮化设施,为城市夜空增添色彩。市规划、园林环卫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游园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管理,做到照明设施完好、应亮尽亮,方便市民出行。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综合执法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对辖区内各大商场、酒店等,借营造节庆氛围之名,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游园等公共场地,进行商业宣传促销、举办庙会、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规范管理,不得影响交通、市民通行和正常的市容环境,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所有经审批的年货、春联、娱乐等临时便民摊群点,自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七)起,必须全部无条件自行撤离。

三、明晰责任,严格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夯实工作责任。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结合单位职能,及早着手,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迅速采取有力举措,及时整治,把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惠民、便民、为民的实事抓好、抓实。春节期间各单位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将纳入岗责考核范围,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造成市容秩序混乱或发生城市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予以相应处分。

二是严格值班制度。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安排、合理调配力量,严格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重大情况要按照相关预案,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不得瞒报信息,延迟工作。节日期间,市城管委将责成市城管办对各区、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春节期间工作安排方案及值班等情况,请在2月1日前报市城管办。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市城管办要通过数字化城管等手段,结合人员巡查,切实加大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现场检查力度,加大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案件派遣、督办工作力度,组织人员对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要对城市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等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城市管理存在问题,引导各单位有针对性的做好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二十一

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的必然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xx]39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区全面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目标,现拟定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我区新“三最”建设为动力,以推广城市管理信息化为核心,围绕长效管理、精细化养护、人性化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流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使城市管理在“作业、管理、执法、监督、评价”五个环节有机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指挥、处理、反馈机制,促进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的互联,政府行政职能与社会自治功能的互动,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公众自律的互补,形成强化环境管理、改善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建设目标。

数字化城管建设的目标是:整合全区城管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数据共享平台,消除信息孤岛,依托公用信息平台,开发建立城管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城管办公自动化、移动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监督举报社会化以及内部信息交换和管理网络化,全面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革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管理城市向服务城市转变。

(二)加强资源整合。通过整合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资源,实现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部门配合和协作,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严格规范标准。以建立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目标,制定相关的目标管理和技术保障标准体系,确保管理系统畅通运转。

(四)坚持因地制宜。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防止生搬硬套。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改革,逐步实现小城管向大城管转变。

四、建设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数字化城管”建设工作必须以区城管局为主体开展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从本辖区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试点工作。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城市管理空间、管理对象、管理方式的地理编码规划,完成地理编码系统;借鉴“万米单元网格管理办法”,对城市管理区域进行划分,实现网格化管理;开展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普查,对部件、事件进行科学分类,为数字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建立信息平台。由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要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理顺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信息收集、指挥协调、监督实施的信息平台。

(四)强化考核评价。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城市管理各部门的监督考核,并根据部门在实施管理中的实效和群众的满意程度,予以科学的评价。

(五)及时总结完善。实施数字化城管的相关部门在试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和机制,拓宽管理领域和范围,努力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

五、实施步骤。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的实施意见》及相关会议精神,我区“数字化城管”建设拟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综合信息普查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月)。

由区城管局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对我区区域实行地域网格划分、地理编码、基础数据普查编码、确权和建库工作。

(二)“两中心”建设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

1、“两中心”机房装修、改造。由区城管局负责组织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上报区政府;待区政府同意后,委托咨询公司编制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委托招标书,力争3月初启动我区“数字城管”一期建设工程。

2、“两中心”网络建设。由区信息办制定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同时牵头组织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完成“天网”监控对接“数字化城管”工程和网络系统与市电子政务外网连接工程,确保20xx年4月底前完成整个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三)队伍建设(20xx年2月——3月)。

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由区城管局会同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局制定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组建和中心监控人员的招聘方案,期间完成人员招聘和上岗培训。

(四)系统整合(20xx年3月——4月)。

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由区信息办和区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数字化城管”信息资源整合、呼叫系统、广域网等系统的建设,并进行各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完成对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总体验收,并按照建设部的有关技术规范,编写提交项目文档,待系统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五)推广运用(20xx年4月——20xx年12月)。

取得验收合格后,由区城管局牵头,庚即在全区二环路以内的辖区投入运行,待进一步完善、整改后,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在武侯区实现全路段、全时间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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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二十二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全面提升城市形象,逐步创建具有本县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城[20xx]1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57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建城[20xx]2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验收标准(苏建城20xx416号)、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徐政发[20xx]67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沛县实际,特制定沛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合城市管理行政资源为前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合理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体系,促进城市管理由滞后到实时、由粗放到精确、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建立起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切实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把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广大居民创造优美、洁净、舒适、有序的人居环境作为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发现、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区(场)之间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精确、高效、协同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和借鉴徐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成果和有效资源,对各职能部门已建或在建的数字化管理资源进行整合,按照“统一基础平台、多想系统运用”的体系架构组织实施,避免重复投资,实现信息共享。

(三)统一标准,全面实施。按照住建部颁布的有关行业标准,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计算网络等多种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系统建设应于市系统平台相互兼容并预留接口,为今后扩容升级换代、网络互联和信息共和享奠定基础。

(四)实用高效,安全可靠。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在建设部规定9个基础子系统之外,结合我县实际,适当拓展其他子系统,确保其先进、可靠。要突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完善对各种风险的预防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实现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监督”;以管理体制创新为核心,实现政府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逐步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监督有效、群众满意的“大城管”工作格局。20xx年6月份开始建设覆盖50平方公里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此工程分两期,一期包括新城区、主城区38平方公里,二期包括开发区、副城区12平方公里),9月份竣工并开始运行,12底通过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应用系统建设。

1、数据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需要使用的数据主要包括基础地形数据、单元网格数据、部件数据和地理编码数据。(1)单元网格划分。单元网格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最小责任单元,划分责任网格是实现责任区域管理的前提,由专业测绘部门和市容、民政、公安以及街道办事处共同协作,按照属地管理、负载均衡、相对稳定等原则,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网格。(2)城市部件普查及地理编码、事件分类编码。把城市管理所要解决的问题,分为部件和事件两大类,即把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作为城市部件进行管理,把非物化的、人的行为类问题作为城市事件进行管理。城市部件由专业部门进行地理勘测,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每一个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单元网格地图上,并赋予其唯一的标识编码,通过分类编码和部件普查,将城市管理内容具体化、数字化,认真做好部件、事件的确权(认)工作,使城市管理的部件、事件一一对应责任部门。地理信息系统统一使用县国土资源局制作的基础电子地图。

3、应用平台建设。(1)基础平台子系统建设。按照住建部标准,建设监管数据无线采集、监督中心受理、协同工作、地理编码、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应用维护、基础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交换等9个基础子系统。(2)拓展应用子系统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整合各职能部门数据资源,增加系统使用功能,建设业务短信、领导移动办公、执法和环卫车辆gps监控、视频监控、社会公众信息实时发布、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管理、地下管网信息等子系统。应用平台建设要抓好两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在将城管监督员主动发现问题、居民电话投诉举报等纳入信息采集系统的基础上,还要将居民网络举报、领导交办任务、视频监控系统发现问题、媒体反映情况、职能部门信息等一并纳入信息采集系统,同时将市政12319纳入系统受理平台。二是抓好资源整合工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将依托县国土资源局的空间数字地理框架构建地理编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要整合公安部门的治安和交通、市政部门的夜景灯饰、园林部门的公园景点等已有的监控资源,建设地下管网信息系统,新增城市防洪、森林防火、污水处理等监控点,形成电子监控位置分布图。

4、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城市管理各个环节的实施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对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和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包括区域、部门、岗位评价三个方面。区域评价按一定周期对县直管区域、镇区(场)管区域(单元网格)的不同层面区域进行评价。部门评价按一定周期对各专业部门和责任主体进行评价。岗位评价按一定周期对监督指挥中心各岗位和监督员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模型,由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要与目标考核、效能考核挂钩,切实兑现奖惩,并向社会公示。

(二)组织机构建设。

增设沛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协调、监督与评价等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数字化城管要设立监督轴、指挥轴的要求,县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监督、指挥职能相对分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由县编办按照建设部及省建设厅的有关要求提出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设在城建展览管馆,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应急指挥中心可就近安排办公场所,以实现软件及硬件设施的共享。同时,可适时建立相应的“高位”协调机构,以对数字化城市管理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综合评价。实行数字化城管所需监督员可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招聘,既可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实施,也可对现有人员进行整合,由现有的城管人员承担。按照省标准要求建立专职信息采集员队伍,应根据需要配备坐席员等岗位人员。信息受理员可先行面向社会招聘,并派遣至省内已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的有关城市进行培训,待我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建成后上岗使用。各镇、区(场)设立工作协同平台,成立镇级指挥派遣中心。各职能部门要建设信息终端。

(三)工作流程建设。

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建设要抓好七个环节:

1、信息收集:信息采集员负责在责任网格内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用“城管通”发送语音或图文信息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县监督指挥中心也可通过便民热线、公众投诉等途径获得信息。

2、案卷建立:县监督指挥中心得到信息后,进行甄别、立案。

3、任务派遣:县监督指挥中心根据问题归属,派遣至相关专业部门或镇级监督指挥中心进行处理。

4、任务处理:专业部门和镇(区)级监督指挥中心按指挥手册规定的时间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5、处理反馈:专业部门和镇(区)级指挥中心处理完毕后,向县监督指挥中心报告处理结果。

6、核实结案:县监督指挥中心派城管监督员进行现场核查,并获取核查结果,至此派遣任务完成,整个工作流程结束。未办结的案件要继续派遣、处理,直至办结。

7、综合评价:县监督指挥中心对处理结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城管监督员核查过的处理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基础数据。综合评价的结果,作为镇(区)和县直部门绩效考核中城市管理的考核数据。

五、建设模式。

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采用“电信(移动)承建、政府回购、部门使用、企业维护”的方式,系统建成后,由县政府按建设投资分5年回购。20xx年县财政预算内安排用于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的550万元资金,用于扩大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系统使用期间,电信部门和有关企业继续有偿承担整个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要严格按照由县政府批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审核同意、省建设厅论证通过的沛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实施。建设项目由县城管执法局和徐州电信局(徐州移动公司)共同招标,以企业为主进行操作。监理项目的招标由县城管执法局组织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列入20xx年城建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大屯煤电公司物业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国土局局长、县规划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人保局局长、县人防办主任、县公安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沛城镇镇长、大屯镇镇长、县开发区主任、县新城区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王金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和城管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共同推进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多项技术、多个部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要整合资源,凡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信息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无偿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各镇、区(场)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责任范围内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提供技术、财力、人力和政策支持。

(三)强化监督考核。考核督查工作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落实人员、经费,按统一标准、序时进度要求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保证如期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二十三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对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灾户、因病致贫家庭、“三老”及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使他们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此,经研究决定下拨42.1万元慰问金至各镇、街道(分配金额详见附表)。各镇(街道)要认真制定走访慰问方案,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拨出配套资金,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喜庆、祥和、欢乐的春节。走访慰问结束后,请各镇(街道)将走访的人数、户数及慰问金总额、物资总额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民政局社救科。

xx民政局xx财政局。

春节卫生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的卫生管理计划篇二十四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门诊区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医疗安全,依据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适用于我院门诊工作人员、门诊就诊患者发生1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三、

(一)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宋立文。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总体协调、指导。

2.负责对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及疾控部门。

4.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建立哨点诊室工作制度,规范流程,协调患者转诊。

5.负责向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疫情防控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完成疫情网络直报。

6.负责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例会,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7.起草、撰写医院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文件。

8.负责全院疫情防控工作巡查、督导,及时反馈督查结果,整改存在问题,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

9.负责指导疫情防控工作,配合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郭加峰。

(二)物资保障组。

组长:张军亭。

成员:

职责:

1.做好临时性扩充床位的准备。

2.负责仪器设备的调拨及应急供应。

3.负责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3个月满负荷运转需求。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赵文水。

成员:

职责:

1.配合医院各关口的预检分诊工作、维持就诊秩序。

2.负责医疗废物的安全转运及管理。

3.负责环境消毒及终末消毒处置工作。

4.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四)技能培训演练组。

组长:张庆亭。

成员:

卢圣芳曹洪涛。

职责:

1.围绕疫情防控的核酸检测、感染防控、发热患者管理、病人陪护、职业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

(五)信息保障组。

组长:孙立章。

成员:

职责:

1.保障发热哨点及院内患者挂号、缴费等,保障信息畅通。

(六)疫情防控流调组。

组长:赵文水。

成员:

职责:

2.配合做好信息收集汇总,为上级新冠肺炎流调工作领导小组科学研判疫情提供依据。

4.完成上级新冠肺炎流调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七)志愿者服务组。

组长:郭加峰。

成员:方宗玺、刘兴花。

职责:

1.调度全院志愿者参与预检分诊、导诊等工作。

2.维护就诊秩序。

3.安抚相关人员,避免恐慌情绪。

(一)疫情监测与报告。

2.合理设置就诊及等候区域,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实行一患一诊室,维持良好的就诊秩序,宣教咳嗽礼仪、手卫生知识。

3.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

5.发热哨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在对患者进行登记后,让患者自行驾车或帮助打120,到上级医院就诊。在患者未离开前应当将患者安置在发热哨点进行留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6.发热哨点一旦发现发热病例,接诊医师应立即报告院总值班室立即进行核实。或者拨打120,对患者进行转运。转运后,对发热哨点进行终末消毒。

7.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反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责。

(二)启动预案。

1.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上级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处置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确定排查范围。

2.各应急处置小组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封控区域各项措施及时有序进行。

(三)控制措施。

1.转运。

(1)密接及次密接人员转运:所有密接及次密接的人员佩戴外科口罩,在门诊楼空地集合,乘坐转运车辆至集中隔离点。

(2)后勤保障组派专人对暴露环境(诊室、隔离病室)进行终末消毒。

2.流行病学调查。

(1)疫情防控流调组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调人员对确诊或疑似患者就诊路线上的密接及次密接人员进行调查。

(2)向全院通报确诊或疑似患者就诊信息和就诊轨迹,由科室汇总可疑暴露人员名单上报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3)根据区疾控中心流调结果及科室上报名单,初步确定被暴露人员,要求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到隔离病区自我隔离,并待命配合调查。

(4)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区疾控中心对接触等级进行判定,对可疑暴露人员采取相应隔离措施与医学观察。

(5)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完成相关人员的核酸检测。

(6)各科室、部门加强员工管控动态监测日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感控科。

3.消毒隔离。

(1)空气消毒2次/日,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宜30分钟。

(2)环境消毒4次/日: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门把手、地面等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地面、物表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沾取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不耐腐蚀的表面30分钟后清洁去除消毒液残留,并做好消毒记录。

(3)清洁工具严格按照分区标识使用,使用后拖布、抹布应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晾干备用。

(4)发热哨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收集,分层、鹅颈式包扎,出科时袋外均匀喷洒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加套一层医废袋,袋外标注“新冠”,并通知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帽子、隔离衣、手套、胶靴)单独收集密闭转运至“新冠”医废暂存区域。

(5)院感科负责指导消毒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评价环境消毒效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5.意外防范措施。

(1)病人拒绝留观:逐级向科主任、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保卫科,暂时单间隔离,直到病人离院。

(2)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若防护用品破损,或防护不到位等情况,应立即按照流程脱卸防护用品,并对暴露部位进行规范处置,禁止与其他人接触。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院感科,做好职业暴露登记,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隔离观察。

(四)预案终止。

由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报区卫健局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终止预案。

1.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措施。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领导、协调一系列医疗工作。各小组、各部门必须职责明确,各司其职。

2.对所有职工进行培训,保证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主要培训内容为国家公布的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感染防控指南等。

3.医护人员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严守操作规程,落实报告制度。

4.全体职工正确选择个人防护用品,熟练掌握穿脱流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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