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执行需要有良好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各方面的顺利配合。最后,要对方案的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下一次制定方案积累经验。这些方案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方案的写作技巧。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一
为确保全镇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有关会议精神,镇综治委决定,在全镇开展五星级平安村创建活动,为保证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平安创建活动精神,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平安村建设,逐步建立起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车、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平安村创建活动达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群众维村、护村的主人翁意识,营造村村群众争创平安村的良好氛围。
1、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无治安乱点,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5、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学习守法用法意识,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全,不发生村民重大违法问题,创法治之星。
1、“两委”班子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健全,制定完善,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巡逻防范严密。村级巡防队人员、阵地落实,治安片区群防群治常年坚持。无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
3、普法教育扎实有效。开展经常性的政策法规宣传,主动做好对群众的答疑解惑工作。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制能力明显增强。
4、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扎实,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作用发挥良好,不发生赴县以上集体上访。
5、科技防范成效明显。建立“平安互助”报警服务系统,接入农户达80%以上;每村安装视频监控探头6个以上。
(一)是平安模范村的要保持,没有达到平安模范村的.要创建。
(二)坚持全镇党员群众齐动员、全民动手、全面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动员全民力量投入到五星级平安村创建活动中。
(三)进一步强化各村在建设平安村活动中的责任。
(四)坚持严格奖惩,加强督导指导,推动平安村活动的深入开展。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二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我社区启动“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
在我社区范围内居住,成员无违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1、宣传发动阶段:广泛宣传,通过口头、板报、网格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此次活动。
2、征集和评比阶段:大力征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鼓励居民毛遂自荐、群众或组织大力推荐,然后通过先进事迹的评比活动,评选出群众心目中的先进人物和候选人。
3、民主评选阶段: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征集的事迹进行民主评选,民主决议,确定人选。
4、公示表彰阶段:在辖区内公示”最美家庭“名单,并召开总结大会。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三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弘扬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主流价值,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
(一)十星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乡村各种活动和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勤劳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3、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
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4、团结友善星: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7、绿色环保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家庭实行垃圾分类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不在村内公共道路上堆放“四堆”。积极参加农村改水、改厕、改厨等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
8、优生优育星: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早婚,不抢生、超生,做到优生优育,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的学习,适龄青年及时接受婚前教育。
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10、科教文体星: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的各类助教、助学活动;
家庭45岁以下成员无文盲;
崇尚科学,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的活动;
学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
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乐观奋进,精神风貌良好,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乡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1、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村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1)家庭自评(8月1日――8月15日)。每个家庭对照星级标准自我评估,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2)群众评议(8月16日――8月31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道德评议会进行评议。
3.总评验收,总结表彰阶段。(1)村“两委”审批(9月1日――9月15日)。村“两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2)乡镇审核(9月16日――9月30日)。各村公示结果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再组织审核、验收,进行年终总评。各村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4.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及活动总结报乡政府,乡政府整理汇总后报市文明办。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开展,乡党委政府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乡长担任,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村委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工作。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再细化、任务再落实,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3、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四
安乐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镇广大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村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化解干部群众矛盾、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使评选活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促进我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镇各村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安乐镇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参照县级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以“十好”为具体标准,具体为: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和睦好、环境卫生好、科技兴农好、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好、艰苦奋斗好、生产生活好、移风易俗好。
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初评情况进行逐户审核后,填写“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审批通过的逐户建立档案。最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标志。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
对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质奖励,把创建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五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创建全国文明村村作为促进我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来抓,把争创全国文明村村与各行各业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最广泛地动员群众参与争创活动,促进提高村(居)民的文明养成水平,全面提升三友形象,力争“十一五”期间将我村建成全国文明村村。
“十一五”期间实现全国文明村村目标,抓好村(居)民素质、文明示范、秩序治理、文化先导、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达到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丰富、高雅的文化生活;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文明、开放的村村形象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十五”期间,我村通过加大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城村文明创建工作宣传,加大对村域内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对村域内环境卫生保洁、乱堆乱放和摊外摊、店外店、户外广告(牌匾)的监管,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市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同时使得村容村貌形象和市场秩序规范得到了一定改善和提高。“十一五”期间,我村将按照进一步加强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常态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要求,实现全国文明村村目标。我村争创工作将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五大工程。
(一)突出一个重点。
环境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相关的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部署我村的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我村城村综合管理职能,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举全村之力量,组织开展各项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文明创建常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进三友村的文明创建工作,切实解决“脏、乱、差”等问题,创建优美整洁的村村环境。重点开展四项整治。
1、整治环境卫生。
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卫工作,提高环卫人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主动上门等有效形式实现城村规划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做到村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确保日常保洁。帮助、指导、督促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坚持开展“月末周五”卫生大扫除等创建活动,发挥各村公共卫生委员和村护林员作用,清理公路沿线生活、建筑垃圾,加大对建筑垃圾乱倒现象查处力度,整治河道卫生,改善村(居)的公共卫生环境。
以农民新村为重点,综合整治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包亮化、包绿化)和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
加强村域内施工弃土管理,实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减少弃土(建筑垃圾)运输污染,以主动服务促进项目建设与文明创建协调发展。取消公路沿线不符合要求设置的洗车点、修车点。
2、整治交通秩序。
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开展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等的专项治理和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治理;机动车在指定的地点内有序停放。
3、整治违法建设。
村建管站在日常巡逻中加大对违章搭建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镇执法局反馈。应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禁乱搭乱建,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和有碍市容市貌的建筑。
(二)抓好五大工程。
1、村民素质提升工程。
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强化文明创建成果宣传;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和文明创建宣教工作。
(1)思想道德教育。一是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培育“四有”公民。二是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三是要广泛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并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家庭、学校、单位、社会全方位的道德教育网络,着力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
(2)城村意识教育。一是要开展以“创文明村村、做文明村(居)民”为主题,开展各类群众性的公益活动和志愿者行动,增强村(居)民现代文明、旅游、卫生、交通、环境、环保、法律等七种意识。二是加强城村先导意识教育,引导村(居)民充分认识“文明村村”在现代文明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和引导示范作用,强化“文明村村”的观念,使村(居)民自觉地将自身素质的提高与村村的先进性统一起来。三是加强村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文明三友,从我做起”系列活动,让广大居民充分参与文明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创建,共同维护三友的文明新形象的氛围。
(3)法律规范教育。一是要加强普法教育,在全体村(居)民中进一步普及各种法律知识。二是要做好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三是坚持教育与惩诫结合,开展“不文明行为大家评”,设立“曝光台”,切实纠正各种不文明行为,强化村(居)民法规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2、文明示范创建工程。围绕总目标,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涵括各个层次的文明示范工程。
(1)开展创“文明村(居)民”活动。党风政风决定民风,要坚持以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文明建设为先导,推动文明村(居)民工程建设。通过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效应,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引导村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文明村(居)民。
(2)开展创“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户”和“文明婆媳”评比活动。以弘扬家庭美德为主题,活跃家庭文化生活,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和落后习俗,和睦家庭邻里关系,热心公益事业。每年全村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户”和“文明婆媳”。
(3)开展创“安全文明村”及“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以优化群众生活环境为主题,加强村(居)配套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整治社区“脏、乱、差”,完善村(居)全民健身场所,加强村(居)居民自治。深入井展“安全文明村”及“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广大村(居)民做文明市民。
(4)开展创“文明行业““安全文明景点“活动。以提高工作水平和旅游接待服务为中心,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各行业的文明程度为目标,促进各行业和景点两个文明协调发展。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做到:遵守职业道德,在单位做个好干部;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成员;三是妻围绕行业工作和旅游接待业务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工作水平和旅游服务质量,创建服务、接待行业“零投诉”。四是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旅游环境,以优美的环境影响人。
(5)开展创“文明单位”活动。一是要大力开展党政机的使民服务。在党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首问制、一条龙服务,实行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按期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改变政府工作作风。三是要在政法、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坚持文明执法。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力戒以罚代管、粗暴执法、徇私枉法、执法违法等现象,打造三友良好的法制环境。
3、专项秩序治理工程。主要抓好三个“专项治理”,营造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1)专项治理治安秩序。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控制各类刑事案件上升幅度,及时依法查处聚众赌博等案件;完善综合治理网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群防群治、毗邻地区联防调解制,维护村区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2)专项治理文化市场秩序。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强化对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网吧和电游市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在市面露头,大力整顿电子游戏厅等“两室一厅”,净化文化市场。
(3)专项治理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各种欺行霸市行为、偷逃骗税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选择一批购物商场开展文明示范商场活动,创建全村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4、先进文化引导工程。
(1)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倡导文明新风。以先进的文化教育人,以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生活吸引人,引导人们自觉反对和抵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各种活动。
(2)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根据财政的增长幅度,按比例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计划。
(3)加大文化引导力度,培育文化市场。在各村(居)设置必要的文化配套设施和网点,满足和扩大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文化建设,活跃旅游文化、校园文化,营造浓厚的`三友文化建设大讨论氛围。
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
(1)加强村民自治,努力推进民主科学管理。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抓好村居两委班子建设。二是进一步提高村(居)规范化工作,健全各村(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村居两委议事、党员议事、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开展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监督和各类民主评议活动,使村民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人。实施“村财村管、组财村管、村管村用、村管组用”的财务管理体制。管好、用好村(居)集体资金,大力发展村(居)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它基本建设。以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为杠杆,倡导文明新风尚。对关爱老人、文明行商、科技致富、回乡创业等村(居)民予以扶持,对天灾人祸、孤寡老人和弱智人群等村(居)民予以帮助,对不务正业、违法乱纪和不遵守村规(村规)民约的村(居)民实行有效制裁,引导村(居)民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孝顺爱家、关爱社会,实现乡风文明。
(2)继续加强干部驻村制,积极将文明创建工作向村组延伸。一是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村(居)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村(居)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相应的组织和队伍,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帮助、指导、督促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坚持开展“月末周五”卫生大扫除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村公共卫生委员和村护林员作用,改善村(居)的公共卫生环境,创建文明卫生村村。三是加大生态建设。要求各村(居)认真落实生态致富家园项目,大力推广沼气一池四改;加强村庄周围的生态的保护,特别是古木名树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四是以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各村(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庄的卫生条件为基础,加快各村(居)农民新村建设,有计划地加大村庄道路硬化、供水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
(3)强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依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针,在全村范围内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参加外出务工,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家乡创业;组织开展送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为农民解决科技难题,加快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大力开展“三反对”(反对赌博、反对封建迷信和反对婚丧嫁取大操大办),规范棋牌室经营活动,加大对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查处力度,提倡农民从简操办婚丧事,移风易俗,创建健康、文明、祥和居民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新型的婚育观念,提倡晚婚晚育,鼓励少生优生;实行殡葬改革,积极落实殡葬管理措施,完成各村公墓建设;积极开展“祟尚科学,远离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开展旅游淡季村(居)民管理、服务技能培训活动,提高村(居)民就业技能,为凤凰旅游输入大量服务人才,强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教和卫生事业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文化育人,质量强校”战略,积极开展“助学”“奖教”活动,创建我村教学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办学质量高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体制;以“关注卫生保健,倡导科学文明”为主题,创建我村拥有集医疗、保健于一体的理疗机构,建立健全完整的公共卫生体系,给群众和游人营造良好的就医、保健环境。
(4)扎实开展综治工作,夯实村(居)综治基础。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综合治理网络,维护村区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综治宣传工作,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六
以促进我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镇各村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安乐镇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参照县级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以“十好”为具体标准,具体为: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和睦好、环境卫生好、科技兴农好、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好、艰苦奋斗好、生产生活好、移风易俗好。
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初评情况进行逐户审核后,填写“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审批通过的逐户建立档案。最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标志。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
对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质奖励,把创建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七
为深入落实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寻找“文明家庭”,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挖掘一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创新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全县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强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
凡居住在盂县城区,有固定居所,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绝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形象的事。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养成。乐观豁达、关爱家人,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和睦、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彼此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晚辈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平等互待、互敬互爱、忠诚恩爱、包容接纳、共同管理和承担家庭事务。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团结友善、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氛围浓厚,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6、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倡导绿色消费,不铺张浪费,勤俭持家并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文明餐饮,积极传播健康理念。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搞铺张浪费。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恶劣行为。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曾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一)宣传发动(8月20日至8月31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盂县电视台、新盂县等媒体刊播评选活动通知,通过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布,营造浓厚评选氛围。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结合评选标准和工作实际,搭建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寻找发现(9月1日至9月30日)。
在开展寻找“文明家庭”活动中,要善于发现、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各类“文明家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家庭美德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及助人为乐、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社会公德,引导广大家庭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积极开展两大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晒出幸福照片活动。通过自荐、互荐、互评的基础上,围绕评选标准七方面内容晒出家庭幸福照片,并附上5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各自开展特色活动,要充分挖掘各单位、各村(社区)的幸福事迹,要求村村(社区)都要晒出照片,并保证数量和质量。时间要求是9月1日至9月20日。
二是开展树立良好家风活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家庭,开展讲家庭故事、讲家风、说家训活动,引导每个家庭将优秀的家风树起来、挂出来,各乡镇(城镇办)要打造1个示范村(社区),新闻媒体要注重宣传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创建、文明评选的社会氛围。时间要求是9月21日至9月30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在两大主题活动的基础上,将形成一本盂县“文明家庭”感人故事集、一组“文明家庭”幸福生活照、一部“文明家庭”风采展示片、一本家风家训征文集。
(三)申报推荐(10月1至10月15日)。
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两大主题活动,进一步充实活动内容,广泛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组织推荐或家庭自愿申报、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上报“文明家庭”评选办公室。乡镇(城镇办)推荐的“文明家庭”不得少于3户;县直各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荐本系统涌现出的“文明家庭”,推荐表一式五份(a4纸),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五份,家庭生活照(2张)并附电子版。
(四)评选公示(10月中下旬)。
“文明家庭”评选实行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网络投票请关注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专家评审团由社会专业人士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文明家庭”和“文明家庭”提名奖获得者将由微信公众号票数和专家评审分数共同决定。并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最终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文明家庭提名奖”10户并适时进行统一表彰。
1、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安排。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在县文明办、县妇联领导下,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作为推进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抓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按照要求和程序精心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报送工作。
2、面向基层家庭,坚持客观公正。文明家庭推荐评选,群众基础十分重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听取群众反映,使寻找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严格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进行推荐评选,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宣传文明家庭贯穿到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调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开设专题、新闻报道、互动访谈等形式,记录文明家庭好故事,讲述家里家外新气象,报道评选表彰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文明家庭评选和创建文明家庭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参评对象必须符合《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相关规定,对照《xx县文明家庭评分细则》及《xx县文明家庭一票否决事项》,以村委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评议与村委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村委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党委、县文明委表彰。县文明委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初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评分细则等内容,乡镇(街道、社区)、村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各村(社区)择优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文明委表彰。
县直各部门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文明委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州、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各乡镇、村(社区)要及时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州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4、注重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各乡镇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9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将文明家庭推荐参评申报表、相应的评分细则得分表加盖公章报送县精神文明办,邮箱:,联系电话:xxxxx。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九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通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向阳村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广大农民吸引和凝聚到农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十星级文明户”的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地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爱星:爱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无岐视、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行为;模范遵守《村民荣辱准则》。
法纪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家庭成员懂法、守法、用法,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建筑及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恪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
义务星:认真履行公民应尽义务,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完成劳动义务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科技星:热爱科学,不断增强科技意识;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努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
转载自 cooCo.NeT.Cn
致富星: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年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本村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羊”。
计生星: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现象;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学习。
新风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重男轻女;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文教星:尊重知识,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学龄儿童无辍学;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不参与黄、赌、毒等丑恶活动。
团结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卫生星: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整洁卫生,房屋周围无杂草、垃圾、污物,力求门前屋后有绿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参加改水改厕,按规定建卫生厕所;禽畜圈养;环保意识强,不污染环境。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具体方法:以农户为基本参评单位,由农户申报――初评委初评――村民大会评议――村委会审核公示――报乡镇备案――挂牌上星。农户获6星以上(含6星)挂牌,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召开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动员会,村两委要组织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第二阶段:农户自评(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农户对照“十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补缺补差,积极开展争创活动。
第三阶段:申报互评(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向农民广泛发放早报表,由农户自主申报星级。
2、初评委初评。
3、如开村民大会对各农户申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4、村民小组将村民大会评议结果报村委会审核,结果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第四阶段:验收(20xx年xx月底完成)
将评议、公示结果上报小雪镇党委备案,由乡镇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领导小组发放星牌,由村委会组织授牌、挂牌。 第五阶段:表彰奖励(20 年 月)
小雪镇党委把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中的先进典型代表上报市文明委,由市文明委进行表彰奖励。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农民努力成为“四有”新人;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把握好调动群众参与热情与保护群众积极性相协调。评星活动虽然不与农户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但事关人的名誉,必须慎之又慎,对暂时未达到标准没挂牌的,村委会要帮助其查找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争取让其早日挂牌上星。
6、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
根据省文明委《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根据要求,“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道徳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修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录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镇党委、政府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各村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1.奖励措施。“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2.考核措施。镇党委、政府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予以撇销荣誉。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动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倡导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弘扬先进文化,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xx社区将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凡在xx社区内生活、工作,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爱护小区环境、家庭学习氛围良好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家庭,均可报名参加。
1、推荐阶段(6月15日―7月15日)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择优向社区推荐候选家庭;群众自荐要求到xx社区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申报表》;群众互荐要求将您身边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积极向社区推荐,提供线索。
2、公示投票阶段(7月20日―8月10日)
社区将入围的家庭事迹在社区宣传栏中公示,接受居民监督,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投票,最终评选出6户xx“文明家庭”。
3、表彰奖励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活动组委会将采取适当形式对评选出的xx“最美家庭”及初选入围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并以多种形式对产生的“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参选家庭要认真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评分,填写《xx社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申报表》,表格可在社区微信公众号下载,也可到社区服务厅领取。所附事迹材料要求500字左右,内容真实、准确生动。另附近期全家合影及其他生活照片3张(可电子稿),照片要求场景鲜活生动,能够充分体现家庭风貌。于20xx年7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xx社区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联系人:。参选材料要求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可至邮箱xxx。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三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xx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评选“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 好婆婆”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倡导中华传统美德,普及文明新风,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文明、树新风,树立正确的家庭观,营造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环境优美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油助力,为全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的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全区范围内符合评选标准的家庭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曾入选前四届市中区“美丽家庭”和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的家庭不再参与本次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在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不支持村(居)工作的;五是有其他违法现象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3月中旬至3月底)
各镇街由宣传、组织、妇联、民政、司法、环卫等部门人员组成评选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活动方案、评选标准,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载体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二)村(居)评选阶段(2022年4月初至4月中旬)
各村(居)委会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推选出评选小组,然后由评选小组评选“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 好婆婆”,寻找“最美家庭”,每个村(居)“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 好婆婆”原则上不超过50户,由村(居)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三)镇(街)评选阶段(2022年4月中旬至5月初)
各镇街按照评选标准,对各村(居)上报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 好婆婆”户择优评选100户,进行命名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四)区级评选阶段(2022年5月中旬)
区里由有关部门组成评选机构,对各镇街上报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 好婆婆”户进行严格评审,好中选优,最后评选出150户,区里将召开表扬大会,对其进行命名表扬,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社会整体文明素质提升。
(一)文明家庭
1、庭院整洁环境美。家庭成员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家庭内外卫生整洁,达到绿化、净化、美化标准,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始终保持杂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泼。
2、家邻团结和谐美。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关系融洽,尊老爱幼,夫妻和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无黄、赌、毒、邪等现象发生。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宽容礼让,互帮互助,友好和谐相处。
3、热心公益道德美。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济困,关心帮助弱势群体,积极主动参与村(居)开展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品德高尚,见义勇为,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二)最美家庭
按照不设标准、没有门槛的原则,最大限度吸引广大家庭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激发群众的自主意识和参与热情,扩大家庭参与深度和广度,采取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层层开展寻找活动,重点寻找推选“战疫先锋、绿色环保、热心公益、书香润德、情系国防、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和睦友善”等类型的“最美家庭”,力求使“最美家庭”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
(三)五好家庭
1、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
2、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重信用、守承诺。遵守社会诚信准则,践行诚信规范。
3、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沟通顺畅,尊老爱幼、传承孝道。亲属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守望相助。
4、家风优良,科学教子。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父母坚持言传身教、教子有方,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的培养。孩子做到品德优良、学有所成。
5、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勤劳节俭、厉行节约,自觉做好垃圾分类,节约水、电、纸等资源和能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杜绝浪费。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传播绿色理念,形成崇尚节俭、适度消费的.文明新风。无刑事犯罪记录,注重消防安全等。
(四)好媳妇好婆婆
好媳妇:具有强烈的家庭责任感,婆媳关系融洽,理解尊敬老人,在赡养老人、教育子女方面,有较感人的事迹;支持爱人工作,夫妻互敬互爱,能能够理智、宽容、和谐地处理家庭关系,妯娌姑嫂之间关系融洽,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在家庭遭遇突然变故时,不离不弃,勇挑生活重担,为家庭重燃生活的希望。
好婆婆:家庭和睦,婆媳关系融洽,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且邻里关系融洽;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关注子女健康成长,寓教于情理之中,公正处事;当媳妇及其他家庭成员遇到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时,主动沟通,尽力提供可行的帮助,共同克服困难;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按照区文明办《市区开展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和提升我区省级文明区建设水平,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谱写新时代“美丽、幸福家园”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生态文明星、致富文明星、诚信文明星、文化文明星、孝老文明星等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诚信、文化、孝老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星级文明户,引导我乡农民群众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切实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六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七
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之星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校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有利于提高教师和职工的综合素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合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科技致富星、家庭和睦星、重视教育星、移风易俗星、环保卫生星、助人公德星、民族团结星、优生优育星。具体评选标准为:
1、爱党爱国之星:爱中国共产党,爱伟大的祖国,爱社会主义新农村,爱美丽的家乡。
2、守法之星:遵守村规民约,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爱护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3、科技富星: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积极学习科普知识,学习科学技术,用科技脱贫致富;要依托本地资源,大力发展短期育肥、无公害蔬菜种植等特色产业,实现富民小康。
4、家庭和谐之星:父子、婆媳、嫂子的团结和谐。
5、教书育人星:遵守《义务教育法》,送子女上学,教子女、扫文盲。
6、移风易俗星:破除封建迷信,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健康娱乐,远离“黄、赌、毒”。
7、环保卫生星:不乱砍滥伐数目,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搞好个人、家庭及自家门前屋后卫生。
8、公德之星:爱护集体财产,保护水利、道路、路灯、树木等公共设施,积极帮助弱势群体。
9、民族团结之星:坚决反对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从而达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目标。
10、优生优育执行:贯彻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实现少优生。
支部书记吴瑛、校长赵文刚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李志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张忠东、张健、张丽珍、林丽明。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居委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1、逐户评星。评选领导小组深入每户,按照十星级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初评。符合具体标准者将获得一颗星,最多十颗星。
2、群众审星。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初评结果,然后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每颗星进行重点审议,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的真实性,给予适当的调整,最后逐户在星级牌上加星摘星。
3、审批定星。党支部召开党支部会议,根据群众评议结果逐一备案。最后,召开群众大会,对8颗星以上的家庭进行了隆重颁奖,对表现不佳的家庭,当然也进行了批评和纠正。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要把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牌,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一季度进行一次评选,并对各户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增星或减星。
4、成绩挂钩,明确奖惩。要把创星成果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对每季度评出的优秀“十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还敬献哈达,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
对不符合星级标准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找原因,进行思想教育,限期整改。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盐城市亭湖区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xxxx—20xx年)》和《亭湖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化拓展“美丽庭院”创建,吸引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星级文明户”认领,充分调动农民争“星”创“星”意识,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营造“村庄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浓厚氛围,为打造“五新”主城、建设美好亭湖贡献力量,盐东镇决定在全镇开展乡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文化兴盛,提振农村精气神,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从xxxx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镇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确保实现乡村“星级文明户”xxxx年占比达30%,到20xx年占比达35%,20xx年占比达40%,为走出一条具有盐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遵规守法星、卫生整洁星、家庭和睦星、邻里互助星、诚实守信星、勤劳致富星、优育优教星、移风易俗星、庭院美化星、公益奉献星。
(1)遵规守法星: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居)民大会等各项集体活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
(2)卫生整洁星:房屋建筑规范无违建,无乱搭,自觉履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房内外干净,无杂物,无积堆。家禽家畜圈养,无异味,无粪土。垃圾及时清理,无污水,无虫蝇。室内窗明几净,无尘土,无污渍。厨房通风透气,无隐患、无油腻。庭院整洁有序,栏墙脱落及时刷新修复。
(3)家庭和睦星:夫妻相互敬重、相濡以沫,民主治家、民主理财,共商家事、共操家务。子女尊重爱护长辈,对年迈父母的生活起居细心照料,生病及时就医,病中床前尽孝。长辈关怀晚辈,支持子女的正当事业。婆媳、兄弟、姊妹、妯娌相互尊重、相互关怀,家庭家族团结,关系融洽和谐。
(4)邻里互助星:邻里和睦相处,相互尊敬,遇事相互谦让,互相帮助,不传播闲言碎语,不拨弄是非,不贪占他人财物,与人为善、通情达理,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关心鳏寡孤独和残疾人。
(5)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勤劳致富星:积极学习掌握科技实用技术,推广农业新品种,家庭成员中有科技明白人.积极发展生产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带头创业增收,带头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学习掌握职业技能,不离乡不离土就近实现劳动力转移。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
(7)优育优教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非法领养,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注重家庭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重言传、重身教,育品德、传家风,为社会培养有道德、有文化的合格劳动者。
(8)移风易俗星: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改除陈规陋习,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丧、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讴歌时代新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在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注重文明言行、仪容仪表、礼仪规范,以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升乡风文明。
(9)庭院美化星:聚焦“三化”要求,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及最美乡村建设,院内美化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见缝插绿、立体绿化,推广“绿化角”“庭院花圃”,打造“美丽菜园”,藤、架、棚体现立体化、景观化。在净化、绿化的基础上做到在村宅环境建设治理过程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文化内涵和艺术气息。
(10)公益奉献星:在修路架桥、引水修渠、改厕改圈、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绿化美化村容村貌、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活动中响应号召,积极投工投劳,捐物出资,做出积极贡献。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灾害救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乐行善事,奉献爱心。
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1、宣传发动阶段(xxxx年9月)。
通过宣传教育、知识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让广大农村妇女真正领悟到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的重要性,使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深入农户、深得人心。召开“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试点村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志愿队伍上门宣传创建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xxxx年10月—11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村评审领导小组必须有60%以上的群众代表参加。星级文明户每半年评选一次,对不同星级户不设评选额度。评选严格按照“自我认星—集中审星——逐户评星—挂牌亮星”的程序进行并根据考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1)自我认星。“星级文明户”评选由农户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先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认星。
(2)集中审星。对照不得申报和推荐情形,由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参评资格和星级评定进行审议,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确定结果。
(3)逐户评星。由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审星的.基础上,对各组的自选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评选小组将民主评议情况张榜公布。
(4)挂牌亮星。“星级文明户”标牌由区文明办统一设计。农户获3星以上挂牌,挂牌亮星由村(居)委会采取开会集中授星、入户增星减星等方式进行。牌匾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分两步走,10月份,推选出第一批“十星级文明户”,参加集中授星仪式。10月20日前,将附件2、3、4汇总至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姜惠妍18861981166。11月份,推广评选工作经验,全面开展评选活动。
3﹒长效督查阶段(xxxx年12月—)。
建立检查机制。在各创建村居推行“星级文明户”检查评比制度,实行户与户比、组与组赛,营造互学互比互赶的创建氛围。建立公示机制。以符合村情村貌的方式公开创建情况,让文明家庭有荣誉、后进家庭有鞭策。建立奖励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励制度,对于获得10星的农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居)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挂钩领导干部要加强指导,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与村居共同推进评选工作。各村居成立“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按照“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的要求有序推进。
2﹒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居要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各村居评审组要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3﹒注重宣传,示范引导。注重宣传在先,全面动员部署。发动村干部、党员家庭带头,凝聚创建力量。发放“星级文明户”创建倡议,运用媒体融合传播,线上线下营造以创“星”争“星”为荣的浓厚氛围。对“星级文明户”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好家庭、好典型,进行挂牌亮星,形成比学赶超、户户争创,见贤思齐、户户受益的氛围。对“星级文明户”创建示范村居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推广普及,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九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二十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二十二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二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镇人居环境整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镇村文明水平,努力塑造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秩序井然的镇村新面貌,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建立“环境整治美化镇村”长效机制为契机,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全镇各村广大农户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全镇广大农民凝聚到农村的“四个文明”建设中,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改善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
(一)十星标准。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3.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4.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5.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6.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7.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8.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9.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传统风俗习惯。
10.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以及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等丑恶现象的;
2、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家庭成员存在越级上访的、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镇党委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社区)“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组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农户自荐与自评。农户可向村委会自我推荐并填写《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农户自评表》、《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农户推荐表》,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
(三)民主评议,票决公示阶段。村(社区)“两委”组织“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召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根据群众自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做好评审会议记录)。参会成员填写《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定星表决表》,对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农户相应星级项目表决赞同过半数的即可定星。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三天。
(四)审批验收,总结表彰阶段。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经过村(社区)“两委”审批,村(社区)再向得星农户(不论星多星少)颁发“十星级文明户”铭牌,根据审定星情况安上黄色五角星,铭牌悬挂在农户大门右上角,上齐门框(对联上方)的位置;每年11月30日前,各村(社区)向镇推荐“十星级文明户”(填写《镇十星级文明户评审表彰推荐表》,由镇党委政府结合“三八节表彰大会”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奖励。
(五)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报镇宣传办。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切实抓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镇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其他党政负责人、镇团委、镇妇联、镇组工办、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社会事务办、镇规划分局、镇宣传办、镇信访办、镇司法所、各村(社区)书记,领导小组设在镇宣传办,镇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重视,各联系村镇干要认真指导分工村(社区)开展活动。
(二)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三)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