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是有远见和前瞻性的,能够为未来的发展和变化做好准备。在编写方案时,要注意合理分工和任务分配,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方案的优劣往往体现在实际效果和持续改进上,需要持续关注和调整。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一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做好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芜湖县“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努力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关系到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积极组织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开展培训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邀请专家专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走心。通过3年时间,做到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民政领域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强化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
(二)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推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形成部门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对照国家《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进一步巩固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依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加强督查检查,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养老机构备案流程,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在养老机构中建立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录。
2.着力强化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监督机制。巩固夯实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服务社会监督体系,持续加强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服务日常督查检查和长效监督评价工作,引导全社会关注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机构安全管理防范意识和能力。通过高效运转的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安全有序运行,实现救助管理服务阳光透明,切实守住机构安全底线。
3.健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等管理制度体系。
其他民政服务机构,要根据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三)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并逐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按照规定落实;电气设备、用电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和性能状况检查是否及时到位并记录;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遇有情况的处置方案措施等是否落实。
2.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会同住建和消防救援等部门,为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备案服务工作,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机构,主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依法尽快办理,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100%。结合实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契机,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为重大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
3.突出抓好儿童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其他民政服务机构按照要求,同步做好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
(四)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
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品安全管理责任。提供餐饮保障的民政服务机枃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如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建立食品留样备査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要求膳食的采购、处理、储存、烹任、供应过程全程可控。
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从严从实抓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留样检测,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五)大力提升设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重点解决民政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结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结构、材料、地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作出结论。在项目建设上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立项、报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并按要求进行“三同时”验收。明确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设施状况记录要完备准确。
(六)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全面夯实“属地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各级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等各方责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民政系统特别是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确保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要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按照县安委会总体。
安排和本方案要求,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镇对照本方案,组织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合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査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
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好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所属民政服务机构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现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上。
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认真梳理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全面消除,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风险管“六项机制”,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梳理汇总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县民政局,汇总梳理后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树牢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大宣教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地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三)精准组织排查,深入督导检查。按照“不放过任何。
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进行地毯式再排查再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严格执行“三查三单”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并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决做到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并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加强与消防救援、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系,请求选派专门技术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督导检查,突出抓好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设施安全为重中之重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组织对本地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肃纪问责。各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间,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抓,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对组织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加大肃纪问责力度,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煤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煤矿安全条例》,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实现煤矿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系统、整体、协同配套。
2.制定完善煤矿安全标准。界定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范围,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支撑,构建新型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准确研判和把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4.制定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认真评估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统筹制定“十四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实施和完成情况评估工作。
(二)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
1.深入推进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持续推进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淘汰退出。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从资源合理开发的角度进行科学规划,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停止生产建设,对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严格监管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暂时确需保留的少量30万吨/年以下煤矿,逐矿明确煤炭供应对象、开采范围、开采时限,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关闭、违法生产的,立即依法淘汰退出。
2.严格准入门槛。停止审批山西、内蒙古、陕西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其他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3.规范小煤矿技改扩能。指导推动小煤矿多的地区制定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实现机械化开采,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纳入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
4.规范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支持优质产能释放,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适时修订《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9)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11)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其他方面。
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进行惩处。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推动煤矿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实施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承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内部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
2.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产煤市县应配备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按属地监管原则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问效、一盯到底。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克服监管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
3.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国家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健全煤矿安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4.实行监管监察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联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明确联系指导范围和职责,定期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依法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
5.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6.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积极探索事故调查机制,对较大事故实行省级煤矿安监局现场督办或提级调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近三年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地方政府通报。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凡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公开约谈。做好事故分析工作,总结事故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强化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坚持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引导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开展重点地区矿井老空水探查工程,特别要督促兼并重组煤矿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冲击地压矿井要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核减产能、“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提升煤矿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培训“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标准为切入点,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制定《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021年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在煤矿行业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行动提升计划,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
4.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煤矿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和实施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及分级发布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做到风险感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对煤矿进行分级现场考核,强化标准化动态监管,持续开展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6.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建立煤矿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推进煤矿救援装备建设和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加强煤矿应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煤矿调度中心建设,发挥调度中心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的枢纽作用,赋予井下班组长、调度员等紧急情况撤人权。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煤矿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2020年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数据接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智能分析、预知预判”,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智能辅助决策。开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统,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煤矿企业超产量、超强度、超能力等重大隐患的远程巡查及防控。
2.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科技立项支持,争取将煤矿智能装备和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列入国家“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成一批100人以下少人智能化矿井。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与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引导推进煤矿企业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企业等活动,推进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重大灾害治理技术交流合作,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督促各地正常生产建设煤矿2020年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为杜绝“三违”、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
5.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指导各地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建设项目设计的生产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规定;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不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员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督促煤矿企业实行班队长、安全员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人员精准定位和超员监测预警。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1.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牢固树立执法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认真落实煤矿分类精准监管监察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立足防范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能。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区域“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守法。
2.建立信用监管监察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监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许可、标准化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依法严厉处理处罚的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主体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经营指标的,按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3.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
4.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和拓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功能,确保全部执法活动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开发建设统一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信息系统使用。持续做好煤矿安全基础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监察的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政府要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三年行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将安全生产贯穿于电力行业的生产活动全过程,严格落实各环节、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强化双重预防机制,管控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秉持“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徽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开展学习教育。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发布后,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领会,精准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并对标对表,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要分批有序组织所属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人员开展轮训,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确保轮训全覆盖、见实效。要丰富完善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和内容题材,既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原文,也要结合实际对电力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分析,深挖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性问题,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深入宣传贯彻。各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纳入本单位宣传重点,精心制作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推动形成强大声势热潮。宣传既要有高度有深度,坚持高站位和正确舆论导向,精准诠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保证宣传贯彻不走样不变形;也要有温度接地气,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完整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具体要求,让从业人员切身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对每个人生命健康的关心关爱,并自觉在工作中落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社交媒体、期刊报纸等宣传媒介作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3.完善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本单位党组织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生产经营例会等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综合施策。要按照“安全是责任”的工作理念,扎实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规定各部门、各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明确相应安全责任,杜绝责任盲区死角。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严格执行。
4.防范化解风险。各单位要全面研判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趋势,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限期彻底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坚持严格把关、源头治理,不断完善安全设防标准,健全安全风险论证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严防重大工程项目“带病上马”。要推行符合实际、规范系统的安全风险管理模式,建立理念先进、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健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防控等标准规范。要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摸排,对发现的风险要立即按照规定开展评估和防控,构成重大风险的要重点管控,严防安全风险升级转化为事故。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5.落实法定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求,不断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要持续完善安全责任链条,强化责任压力传导机制,配套实施考核奖惩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薪资福利、职务晋升挂钩,推动各岗位履职尽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守法守规,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要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严格遵守重要时段、关键节点在岗在位的工作要求。要健全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检视分析,及时整改问题。
6.提升保障能力。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人、财、物等资源充足到位。要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合理设定安全监察管理岗位,依法依规设置安全总监职位。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派素质过硬、专业对口的人员从事安全管理,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岗位,让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要落实“安全是技术”的工作要求,推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团体、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撑服务作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杜绝压减、挪用以及将安全经费列为竞争性费用等现象。要加强劳动保护,为员工配置必要的劳保用品、防护装备、安全作业工器具等。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理论和实操水平。
7.加强风险防控。各单位要不断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操作规程,定期组织辨识评估人、机、料、法、环和管理体系存在的风险及其后果,按照“一企一清单”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档案。要实行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动态管理,逐级落实管控组织、制度、技术和应急措施,实现管控目标。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规定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及时向我局报送重大风险清单、分布图等信息,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负责。要在生产区域和可能影响范围的醒目位置、重要点位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安全风险告知卡,让可能受影响人群掌握风险的基本情况、应对方法及避险疏散路线。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场所,要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强化危险源监测预警。2021年底前,各单位要建成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8.加强隐患查治。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解落实全岗位排查责任,明确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加强对高危作业环节和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闭环管理。构成重大隐患的,要跟踪督促、重点管理,必要时实施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完善预案、开展演练,保证隐患可控在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停工停产并疏散撤离人员。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2020年底前,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程记录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9.创新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坚持“安全是管理”的工作思路,在尊重科学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创新,推动安全生产由事后管理向事前事中管理转变、由追责问责管理向风险隐患管理转变、由外部约束的“要我安全”管理向自觉主动的“我要安全”管理转变。要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员工承诺、其他负责人向主要负责人承诺、员工向上级领导承诺,并强化考核考评,促进践行诺言、落实责任。要及时向全体员工和社会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保障安全投入、强化双重机制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要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不遵守法规、不落实责任、逃避对抗管理、“三违”问题严重、瞒报谎报事故信息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及时推送进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要积极利用社会各种资源为安全生产服务,鼓励投保安责险,发挥保险机构在风险隐患整治和事故预防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整治。
10.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责任确立、规章制定、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投入、风险防控、隐患查治、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绩效评价、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认真开展企业内部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定级,准确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已经达标的企业要巩固强化既有成效,开展更高级别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电力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11.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各单位要积极践行“安全是文化”工作思路,,制定安全文化建设政策,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探索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路径,大力营造“和谐守规”文化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出强化对新进、转岗、复岗、挂职借调、劳务派遣、实习见习等重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水平,培养良好行为习惯;要扎实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时通报事故信息和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强化底线思维。
12.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各单位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工作,大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要强化班组安全生产保障,确保班组岗位设置齐备、人员物资到位。要强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刚性约束,规范开展“三会一活动”(班前会、班后会、工前会,安全日活动),认真执行“一书两票三制”(作业指导书,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严格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要求,杜绝“三违”现象。要聚焦班组核心业务,压减与班组职责关联不强的工作内容,减轻基层负担,激发班组安全生产活力。
13.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各单位要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培训、修订及备案等工作,及时开展实战演习和总结评估,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不断完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和恢复重建等机制,持续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要动态管理应急物资储备,保证及时补充更新;要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应急救援效能。
14.开展电网安全整治。电网企业要持续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积极推动“重点保障、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提升重点城市和重要用户电力稳定供应能力。切实筑牢电力系统“三道防线”,强化二次系统运维和定值管理,滚动校核优化安控策略,增强电网主动防御安全风险能力。要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强化并网安全技术监督,开展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安全风险研究,防范大面积脱网危及系统安全。要跟踪分析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建设对电网运行安全的影响,加强指导和培训,防范运行模式调整危及系统安全稳定。要探索“源网荷储”友好协调管控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加大设备安全管理力度,研究建立预警机制,推动实现设备外部风险预先管控。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消除电力设施外部隐患;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施工许可制度,防范违规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重点关注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安全,排查整治特高压输电风险隐患,确保重要通道、密集通道运行安全。
15.开展发电安全整治。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机组并网安评工作,特别要对2015年以来投产的以及主要设备、系统经过改造的机组及时开展并网安评,确保机组满足并网安评相关标准,符合并网运行安全要求。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辨识,建立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加强液氨等重大危险源治理,积极推进尿素替代液氨升级改造工程。研究解决中小型水电、风电、光伏等发电项目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弥补管理短板,增强安全管理能力。高度重视利用小时减少、调峰频繁启停、经营效益下降等问题对火电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落实应对措施,防范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16.开展大坝安全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检查水电站大坝和燃煤电厂贮灰场堤坝安全状况,评估大坝灰坝的防洪能力、结构安全、稳定渗漏等重要指标,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工程缺陷,立即开展除险加固治理;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规范开展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和专项验收,彻底消除隐患缺陷。要积极推进大坝灰坝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监测和运行安全在线分析,提升安全状态监控水平。要依法依规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备案、定期检查、监测监控、信息报送等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短时间内无法完成问题整改的,要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必要时降水位运行或停止大坝运行。加强灰坝安全管理,定期监测坝体位移、沉降、浸润线埋深等变化,发生重大灾害时,要增加监测频次和项目。
17.开展工程安全整治。电力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保障电力建设工程有序实施。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要加强工程源头管控,严格审查参建单位资质能力,严禁资质挂靠、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要实行参建单位和人员“双准入”管理,积极推行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要将各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培训、检查和考核;要强化工期管理,确定合理工期,杜绝擅自调整工期现象,严禁野蛮施工和抢工期赶进度;要大力开展施工安全科技创新,加强施工安全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智能化工地”管理模式,实现重大施工作业全过程安全信息化监管。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要对“五新一特”工程进行识别并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要严格实施危大分部分项工程全流程安全管控;要加强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杜绝“三违”行为发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监理单位要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履行审查、监督职责。质量监督机构要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深入整治质监程序不合规、未经质监即投产、企业质量管理弄虚作假等问题。
18.开展网络安全整治。各单位要强化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要求,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特别是新能源和中小企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有序推进配电自动化、负荷控制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要推动重点企业建立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设立专门网络安全管理和监督机构,信息和生产等关键部门设置网络安全专岗。加快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密码监测手段,深化商用密码应用。要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预警能力,加强关键节点监控。要加快网络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推动网络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对能力。要加大网络安全投入,有关经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单独列支,不少于信息化总投入的8%。2021年底前,各单位要将网络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网络安全责任全覆盖。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2020年6月)。各单位要缜密部署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要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全面梳理电力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和整治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治要求,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勇闯“深水区”,敢啃“硬骨头”,下猛药治沉疴,着力整治一批反复出现、反复治理的电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根治一批“老大难”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系统梳理汇总电力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特别要深挖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标准规范方面的根源,针对性开展纠偏思想、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等工作。要加强经验反馈积累,系统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电力生产长治久安。
2020年11月底前和2021年11月底前,安徽电力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分别将当年落实本方案情况形成报告报送我局,同时报送安徽省能源局。2022年10月底前,安徽电力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总结评估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和不足,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我局,同时报送安徽省能源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组织落实;要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二)完善落实制度。各单位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排查电力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漏洞,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法规制度和规程规范的执行落实,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现代化,保障电力行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树立正面优秀标杆,通报重大事故案例,汲取经验教训,全面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严格追责问责。我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电力安全执法检查方法,综合运用提醒、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推进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重大风险隐患久拖不治、专项整治推进不力、目标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燃气安全生产事故,把该项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供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查底数、列清单等基础性工作;整治瓶装液化气违规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入户安检工作,排查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一)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建城〔2017〕164号)《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7〕58号)督促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以及储罐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手册》及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双重预防机制,按周期滚动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在督促企业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按季度开展滚动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治。
(二)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的工作要求,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的《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集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局关于整治食品药品安全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围绕农村食品市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学校食堂、食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等五个重点,及时组织安排,制定方案,研判问题,着力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四个最严”要求贯穿到食品药品监管全过程,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安全。
一是责任传导。分局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集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工作安排会、推进会及专题会议,将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执法一线。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台账管理。按照整治任务安排,认真开展全行业、全方位“网格式”摸排,精准查找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对列入台账的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目标要求、推进计划、整改时限等内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由单位主要领导督导调度,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有序推进,保证了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是宣教引导。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和突发事件应对等内容,对从业人员、行业协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等进行了食品药品安全法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
四是检查督导。以业务科室牵头、各市场监管所实施,集中围绕中药饮片、校园周边小食品、文化用品、物业公司、医疗机构收费等涉企收费、短斤少两、大气环境等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对“黑工厂”“黑窝点”拉网式排查,并不断开展整改“回头看”,对立案查处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经营户进行二次检查或者不定时突击检查,确保经营户能够一次性整改到位。同时督促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盘点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围绕餐饮环节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清查过期食品,确保不进、不存、不销过期食品。
五是制度疏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及时制定了学校负责人配餐制度、临期食品处置制度、过期食品处置制度,完善了中药饮片购进验收记录、清装斗、养护等各项制度,定期开展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校验制度,要求从业人员严格执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截止目前,分局在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环节共出动执法人员878人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9件,涉案金额达22.75万元;食品专项抽检1727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8.6%;食品快检总批次2388个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3.9%,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19次,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5起,使用过期医疗器械1起,经营过期医疗器械1起;开展物业公司违规收费问题1起,退回多收费用6.47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收费1起,没收非法所得5万元;开展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查30次、燃油专项抽检5次、民用煤专项抽检20次,查处假冒侵权案件7起,产品质量不合格案件24起,查处无照经营14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起,取缔食品加工黑作坊1家。处理分局及各市场监管所的来电来访及石嘴山市议政网舆情投诉114起,受理12315投诉158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55万元。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三
3月11日上午,神木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训词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公安部、省公安厅、榆林市公安局的会议部署,安排部署开展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宪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步刚到会指导,党委副书记、政委常立主持会议。市局在家局领导、机关全体民辅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所队全体民辅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高步刚副书记和常立政委分别传达了全国、全省、榆林市、神木市政法队伍和榆林市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市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高红文对《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进行说明。董宪副市长就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开展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全面强调部署。
董宪指出,要提高站位、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使命、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打造过硬公安铁军、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全局广大民辅警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教育整顿的政治责任感、时代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打一场正风肃纪、从严治警的攻坚战。
董宪强调,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从严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要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以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在强化理论教育、正本清源、严纠实改、本色传承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当前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教育整顿各项规定任务,促进全局队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董宪同志强调,要紧密衔接、融会贯通,压茬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三个环节。要紧紧扣住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推进各环节有机融合、相互贯通,确保取得预期效果。要抓好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切实提升整顿政治自觉;要抓好查纠整改,激发自查自纠内力、发挥组织查处威力、提升专项整治效力,推动查纠整改取得实效;要抓好总结提升,全力做好评估成效、深化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突出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制度导向,确保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董宪同志要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明显成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开门整顿、强化宣传引导、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安保维稳工作结合以来,与落实今年重点亮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当前即将开展的法律大宣传、矛盾纠纷和社会隐患大排查、电信诈骗大防范、安全隐患大整治、基础工作大加强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这“六大行动”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防风险、保安全、抓稳定、促发展的业绩来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常立在总结讲话中要求,要提升政治站位抓落实,迅速传达好会议精神,把全体民辅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和市局党委的工作要求上来,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突出重点任务抓推进,明确规定任务,成立组织机构,组建工作专班,从严从细抓好落实,确保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要坚持统筹兼顾抓成效,把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教育整顿和业务开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成效。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松山区教育局《松山区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和松山区教育局《松山区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民生政策落实特别是民生项目资金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力与腐败作斗争,构建保障民生的廉洁防护墙、安全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和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重点整治和查处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中存在的下列问题:一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部分教师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安心教书育人,不专心研究教学,抵不住诱惑,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从事有偿家教、办班补习或第二职业,个人从中牟利,给家长增添负担。尤其要整治和查处课上不讲课外讲,唆使、动员、暗示、强迫学生参加辅导班问题;二是乱收费乱订资料、推荐托班、辅导班。收费公开不到位,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通过统一或变相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强令或变相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变相收取费用,推荐托班、辅导班,个人谋取私利,增加学生负担,引发家长不满;三是从教不廉洁不公正。“人情关系”思想严重,利用职务之便,借入学、转学、分班、调座次等时机,“倒扒皮”或搞“关系班”、“人情位”,接受家长礼品礼金、宴请馈赠,请托家长办事。受利益驱使,对“关系生”关爱有加,多有照顾,对其他学生特别是学困生缺乏爱心,不管不问;四是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违规问题。在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发放等惠民政策落实中,违反原则,拉关系、讲人情,打招呼、跑门路,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优亲厚友、处事不公。尤其是克扣学生资助款,或借给学生办理资助,唆使家长宴请、收取所谓操心费等;五是“三务公开”不到位。“三务公开”程序内容不规范,公开时间不够及时,许多本应定期公开的内容被人为拖延,丧失了公开的时效性,或内容不够全面,对群众意见的“热点”问题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六是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管理混乱,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不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大宗物品采购及工程建设该招标的不招标,造成单位学校财产损失或贪腐现象,给教育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七是工作失职渎职。由于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由于单位管理不严,造成存有吃空饷和大面积庸懒散现象,在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滥用职权、办事不公、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给单位和系统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八是各类教育违规行为。不关注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擅自更改课时安排和作息时间,过重加大学生课业负担。强制或变相统一要求学生和家长购买商品或接受营利性商业服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等。
通过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使我校民生政策落实得更好,民生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查处,人民群众、学生对民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健全民生工作机制,职责定位更加规范准确,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保障更加有力。
(一)开展自查自纠(5月15日前)。聚焦本次整治的重点任务,深入查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教师管理、督查检查、问责处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形成自查报告。
(二)深化专项整治(5月31日前)。按照重点整治任务事项,逐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组织宣誓承诺。通过召开家长会、学校开放周、家长电话抽测、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建议了解本校教师是否存在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落实好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肃处理。
2.坚决治理教育“三乱”。学区和基层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另立名目、超标准收费;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严禁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行为;严禁统一或变相统一组织学生征订规定范围之外的教辅资料;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所有收费行为实施前,学校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严禁学校、教师推荐托班、辅导班。
3.严肃整治吃拿卡要行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要加强行风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廉政廉洁教育,严肃纪律规矩,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堵塞各种问题关口,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干部教师都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
4.严格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资助工作理念,抓住评审、公示、发放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关口前移,跟踪督查,加强运行监管,重点把好受资助人员的确定关和公示关,维护资助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和不正之风。学区中心校将配合教育局对惠民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虚报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徇私舞弊等行为,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
5.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工作。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公开的内容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按程序及时予以公开,切实解决“三务”公开不透明、不到位、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6.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在招投标等事项上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必须全额入帐。收费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或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7.从严规范办学和从教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教行为有关规定,以人为本,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强化师德考核,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纪律约束,织笼子、架红线,杜绝各类教育违规问题发生。
(三)严肃查处问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学校和教师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问责。涉及问题严重的将上报教育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责任捆绑”,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严肃直接领导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多个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在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刚性执行,加强廉洁自律,逐步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直接抓、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情况要全程留痕、可追可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二)加强督导执纪。党小组要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体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学校成立检查组深入班级和社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扎实、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以及整治工作启动后出现的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现违规违纪的重大问题线索要上报教育局,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五
根据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8个方面重点问题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抓到底。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探索方法、创新形式,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行整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到底落到位。
局机关各处室、局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办发电〔2018〕39号及苏办发电〔2018〕89号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江苏、镇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情况逐条进行梳理;对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对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逐条进行梳理,评估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建立台账。要重点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要求有没有落实、问题有没有解决、现状有没有改变。对已经落实的,要抓好巩固提高;对尚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一一查明原因,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存在不扎实、不落实问题的,要区别情况予以问责。整治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进三大攻坚战,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破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解决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紧紧围绕推进“六个高质量”、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聚焦工作思路措施不当、指导推动不力,不敢面对问题、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对照“九个有没有”、“江苏发展三问”和镇江交通发展深层次问题,深查细纠精神不振、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结合深入推进解放思想、落实“三项机制”,一项一项进行整治。
特别是要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要求,聚焦不想担责、不敢定事,层层请示、层层画圈,碰到问题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庸政懒政怠政,当“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对群众意见和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等问题,抓好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中梗阻”、“弹簧门”,工作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化等问题,开展整治;党员干部要聚焦回避矛盾问题,奉行“少干事、不出事”,对工作消极应付,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部门: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聚焦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抓好整治。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查找是否存在以上问题,一一说清楚,交“明白帐”。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及工作实际,健全制度规范。对商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驻外机构公务接待、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待遇等存在制度空白的,要补充出台;对新闻报道、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住房等存在制度短板的,要完善修订;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节会论坛、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和论坛等存在“模糊地带”的,要明确细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和工作措施,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一件一件抓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主义问题大排查,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问题,深挖根源,扎实整改。重点解决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报材料,督查检查考核重“痕”不重“绩”,脱离实际向基层发号施令等问题。重视纠正将红头文件改为白头文件、明传电报、便函等“隐性文件”,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等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镇办发〔2019〕31号文件有关要求,在摸清2018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等底数,确定2019年精简目标的基础上,对上半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确保实现各部门、各单位发至县级的文件减少30%--50%,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减少50%以上,对交通运输企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等目标。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领导干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97条规定的精神,进行个人申报,干部所在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核实。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从基层反映的问题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上下联动整改。结合职能职责,对行业不正之风进行集中治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下功夫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七)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对交通运输系统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排查,不设比例、应整尽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挂点整顿,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结合整顿工作清单,制定整顿措施。研究制定整顿验收合格标准、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实效。
总结。
提升入手,重点解决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以及严重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适时启动发展党员全面排查工作。
(八)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问题清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层层谈话、评查评议等活动,全面杜绝行业监管不力、不作为或存在失职渎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局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成立工作专班和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各牵头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任务,研究相关政策,会同参与部门和单位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各参与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
2.聚焦问题,狠抓整治。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贯通于我局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全过程,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间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先动起来,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从自身找原因、抓整改,实行项目化推进,找准每个专项整治的切入点,落细落实落小,实事求是地确定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实现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在8个方面专项整治之外,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
3.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在我局主题教育开展期间,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过程评价、跟踪问效,加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4.开门整改,群众监督。采取情况通报、媒体公示等方式,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及专项整治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主题教育结束前,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面对面、背靠背地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专项整治情况的评价,以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整治效果。在此基础上,作出定量、定性的评估。
5.真学真做,务求实效。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坚持以好的作风推进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统计报表,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各牵头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六
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16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1年9月18日至27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1年10月12日至12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七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13、行政许可、依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1、各业务部室、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专业、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建立整治责任制,对所属领域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手续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3、人力资源部要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初训、复训)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全员培训情况(包括成建制单位人员)进行审核,未取得有效资质或相关证件的人员一些律不准上岗作业,要确保各级各类培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对基建项目的设计、建设的审批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单位证件的齐全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二号井要制定本单位井上下各项工程的专项整改方案,报安全监察部。矿各业务部室要定期对各基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5、安全监察部要在4月10日前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3月31日前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部室和责任人。
6、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计划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安全监察部要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费用的投入按相关规定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xx年3-4月份)。
1、各相关业务部室要比照本方案的内容、要求及矿实际情况,结合分管业务的性质,制定本专业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整治内容、整治重点、整治标准、整治目标、考核项目等,对各基层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相关业部室要将分管专业的专项整治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3月17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2、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对分管专业、分管系统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全面对照检查,发现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要按《区队隐患问责制》和《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本单位不能自行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业务部室,由分管业务部室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
4、4月10日-20日,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单位配合,对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76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对矿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自查包括相关资料和现场的检查,凡发现整改结果与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对责任单位每条罚款1000元;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除停产整顿外,对责任单位和分管业务部室每条各罚款1万元,责任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对问题的整改。
(二)检查提高阶段(xx年5-10月份)。
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配合,做好集团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迎检准备工作,对整治资料、档案记录进行收集和整理,积极协助上级检查工作组圆满完成整治检查,并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xx年11月-xx年2月)。
各单位要对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重新梳理本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对同类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行成我矿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各业务部室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整治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不断巩固矿井专项整治成果。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个班组、车间、岗位,做到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为基层区层队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凡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室及人员的责任。
3、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而将专项整治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不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资料、记录,并将每个时间段的整治结果如实填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排查表》上(具体见附表),每半个月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报送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联系人:赵春生,联系电话:3600873,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另外,安全监察部要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连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考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将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带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绩效评价考核,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开展工作不扎实,有应付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区队隐患问责制》、《部室方法问责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基金中提取。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关于xxx“xx。xx”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自即日起至xx月xx日,在全镇部署开展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公共安全管控力度,切实抓好建党xxx周年大庆期间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xxx“xx。xx”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教训,聚焦民生领域热点、敏感问题以及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聚焦存在重大隐患的刑满释放人员、性格偏执人员、生活失意人员等群体推动管控帮扶;聚焦各类利益群体加强走访稳控,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力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因个人极端暴力而引发的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维护全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建党xxx周年庆祝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xx镇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xx镇党委书记任组长,xx镇镇长xxx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xxx兼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组织本村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
三、实施步骤。
全镇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排查、整治、防控清单。
排查起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单位对照任务清单,结结合自身职责,全面开展重点矛盾纠纷、问题隐患以及重点人员排查。
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针对排查情况开展重点人员管控,重点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总结巩固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排查化解情况以及人员管控情况开展跟踪回访,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风险隐悲。
发挥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民政等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主力军作用,发挥村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全面摸排因家庭婚姻矛盾、情感纠纷、邻里纠纷、医患纠纷等导致的积怨深、冲突激烈、行为反常、扬言报复社会、有暴力和极端行为倾向的高危社会治安重点人群,特别针对刑满释放、生活失意、性格偏执,且存在悲观厌世、仇视社会和暴力倾向的人员加大摸排力度,逐人登记,逐人建档,定期汇总更新,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以教育卫生、家庭婚恋、邻里纠纷等领域为重点,动员网格员、驻村民警、司法所等工作人员,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向各村村、家庭延伸,通过微信群、治安信息员等途径及时获取隐形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排查调处。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要加强对受理案件和接处警情的梳理,建立部门互联互通和研判预警机制,针对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和个人极端暴力倾向重点人员,持续跟踪掌握动态,持续做好重点调处工作。
(二)全面化解突出问题。
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双提升”大走访等活动,完善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和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民联调等,综合运用法律规范、道德约束、心理疏导等方法,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推进矛盾纠纷信息共享。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村工作者、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好人缘、地缘优势,及时发现调处矛盾纠纷。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和宣传,树立群众法治意识,通过合理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三)全面管控重点人员。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落实重点人员管控职责,加强源头防控,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不滋事。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要针对刑满释放人员,有暴力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扬言报复社会等个人极端高危人员,及时排查入库,开展甄别评估,更新维护数据,确定风险等级,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对行动性、指向性线索,要第一时间落地查控,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对扬言制造个人极端事件或有暴力犯罪苗头的重点人员,一律立案侦查,凡查明为犯罪“准备工作、制造条件”的,果断立案查处、采取强制措施,消除现实危害。司法所要全力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年度社区矫正对象再次犯罪,抓好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未执行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落实。综治办、派出所、xx镇卫生院要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常态化预警防范机制,采取针对性救治、服务、管理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困难群体、鳏寡孤独人员等关爱帮扶工作。综治办和xx镇派出所要做好社区戒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其他重点人群由相关单位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四)全面提升防控能力。
要以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为重点,加强街面巡逻防控,加强街面警务站建设,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围绕人员密集场所,全面组织好各村联防队与派出所联勤巡逻的配合,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针对小旅馆、出租房等治安乱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清查,整治突出治安隐患。组织开展危险物品清查活动,严格枪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管控,严防各类极端案事件和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和派出所要落实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直接责任,统筹协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成员单位对工作情况定期调度,对重点难点问题定期会商,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定期研判。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检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确保xx镇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村、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村、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本村、本部门实际,认真落实方案。要落实排查责任,做到“一条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要落实整治责任,摸清重点问题、重点矛盾、重点人员底数、推动问题化解和帮扶救治同步开展;要落实防控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社会协同,提升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的整体防控能力。
(三)加强问责问效。
各村、相关单位在工作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和上报,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防止出现工作死角和盲区。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危害公共安全重大案事件的村和相关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坚决倒查问责。
请各村、相关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化解情况于周一上午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风险隐患随报。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我x实际,现就全x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前段工作基础上,按照专项整治“关键在专,要害在治”的要求,重点抓好8个方面专项整治任务,对症下药,精准发力,结合工作实际,查找突出问题,分类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群众检验。
二、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和责任分工。
目标任务: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行整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到底落到位。
整治措施:以“一张清单”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对照梳理,建立台账清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逐条梳理,建立台账清单,自查自纠。
2.督查督办,推动落实。对照台账逐项对表,跟踪督办。对已经落实的,抓好巩固提高;对应付了事、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一一查明原因,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存在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的,严肃问责处理。
3.建章立制,补齐短板。查找制度短板,补齐制度“缺位”。
4.形成整治情况专项报告。
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参与单位:教育训练处、新闻宣传处,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目标任务: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抓好整治,激励党员干部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
整治措施:以落实中央政策、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x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迅速进行核查核实。一是在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方面,立场坚定不坚定、旗帜鲜明不鲜明;二是在贯彻落实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三是对歪风邪气不敢亮剑,听之任之,集体讨论研究问题不表态或表态模糊;四是存在阳奉阴违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五是责任意识不强、畏难情绪严重,等待观望,不担当不创新。对查实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视情形进行谈心谈话、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给予纪律处分。
牵头处室:人事处参与处室:机关党委(纪委),各处室、直属单位。
2.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严格遵循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指示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牵头处室:人事处参与处室:驻x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
3.构建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作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强化分类考核,对不同岗位的干部有不同的考核要求,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突出经常性、制度化、全覆盖。坚持事业为上,鲜明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
牵头处室:人事处、教育训练处参与处室:政策法规处、调查统计处。
(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目标任务: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出现就专项整治什么问题,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隐形变异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落实“关键在专,要害在治”上下功夫,在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上下功夫。
整治措施:以省x党组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以及规范管理参加评审、验收、招投标、兼职取酬等活动的通知》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全面自查自纠。聚焦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全x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是否存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对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借机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问题,对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一一说清楚,交“明白账”。
2.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重点督办工作力度,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相关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主题教育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
3.加大通报力度。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选取典型案例编辑案例释读,以案明纪、以案释规。
4.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职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制度漏洞,及时出台、完善、修订出差开会旅差费、公务接待、公车改革等方面制度,补齐制度短板,逐步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
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办公x《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及“基层减负年”有关要求,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抓实整改,以省应急管理x名义印发的文件数量减少30%以上;以省应急管理x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减少30%以上;对市县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严格落实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要求。
整治措施:以《x党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含整治新“变异”问题补充)措施》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实行计划管控。建立“文会”和“督检考”总控机制,加强过程监督,定期对标理账,自查自纠。
2.加强跟踪督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整治情况的评价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推动建章立制。完善整治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全x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整治措施:以落实《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开展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对照2019年填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情况,填好《湖南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报告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97条和我省有关规定,认真梳理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主动抓好自查自纠。
2.组织抽查核实。根据自查自纠的汇总情况,结合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表、一些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信息,人事处、机关纪委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提交驻x纪检监察组。
3.严肃处理问责。根据抽查核实的情况,将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驻x纪检监察组。问题属实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责。
牵头处室:驻x纪检监察组参与处室:人事处、机关纪委。
目标任务:聚焦利用行政许可、执法处罚索拿卡要,冒领、挪用救灾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整治措施:以治理行政许可、执法处罚、救灾等领域突出问题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系统。杜绝行政执法文书在执法系统进行体外循环,做好执法情况定期通报,督促市(州)县建立完善法制审核制度。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参与处室:危化烟花处、非煤工贸处、教育训练处、规财处。
2.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挪用救灾款物等问题。相关处室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基层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处理各方反映的救灾款物使用方面的突出问题。
牵头处室:救灾保障处参与处室:机关纪委、新闻宣传处。
3.制订完善省应急管理x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并加强贯彻落实。
4.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在基层一线解决索拿卡要的问题,对信访反映的索拿卡要问题线索,要建立清单,逐条调查处理。
牵头处室:机关纪委参与处室:驻x纪检监察组。
5.对利用行政许可权、执法处罚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拿卡要,冒领、挪用救灾款物,以及救灾款物发放不及时、不公开、优亲厚友的行为及时曝光,放大监督执纪问责的效果。
牵头处室:机关纪委参与处室:教育训练处、新闻宣传处。
(七)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目标任务:以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为单位,对软弱涣散党支部、党组织进行排查摸底,找准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集中整治。
整治措施: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底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
2.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重点,分批开展支部书记、党员轮训,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及严重违反发展党员程序等问题。
3.建立完善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制度。落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从严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没有评为“好”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规定。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新闻宣传处参与处室: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支部。
目标任务:将应急管理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惩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净化安全生产环境,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整治措施:以中央、省委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中涉及到应急管理系统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开展认真核查。对反馈问题中涉及到应急管理系统内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的问题,特别是可能存在的黑矿、非法生产背后“保护伞”,进行情况了解和核查。
牵头处室:非煤工贸处参与处室:机关纪委、各业务处室。
2.强化整改问责。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查处“保护伞”重视不够的督促整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牵头处室:驻x纪检监察组参与处室:机关纪委、各业务处室。
三、工作要求。
全x上下要严格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开展主题教育的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整治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x领导、各牵头处室、参与处室主要负责人按照责任分工,真刀真枪推动措施落实落地、问题跟进解决,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防止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x主题教育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门工作小组要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强化协调督导。机关党委委员指导组要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跟踪指导,重点查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xx区纪委机关、港南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市司法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坚持“统筹协调、问题导向、立足职责、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服务效能的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本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19年8月至12月底。
专项整治的对象是全区各级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过程中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的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重点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城市管理、治安管理、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村农业、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严格执法方面。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2、公正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3、规范执法方面。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4、廉洁执法方面。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报”,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5、文明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6、执法监管方面。主要包括对执法监管不力,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本机关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紧紧围绕这次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的6个方面问题,根据本部门监管事项,召开监管对象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监管对象对本部门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集群众、新闻媒体等反映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自查分析会,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坚决纠正突出问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细化措施、逐条整改、逐件落实。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依法依规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严肃查处典型案件。通过自查、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和联合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典型案件的查处。对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既要查处行政执法机关所发生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案件,又要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立足源头整治,加强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监督部门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地址和网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知道怎么举报,向谁举报,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认识到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是滥用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是公权私用、产生基层贪腐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思想上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认真研究、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区司法局要在同级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区纪委机关、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创新工作方式。鼓励支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用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手段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用机制制度创新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从最突出的问题治起,从最紧迫的任务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督导与重点监督相配套,抓好工作落实。区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督查、联合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行政执法工作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对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的部门,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的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五)定期报送情况。各镇人民政府和区本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对本机关及其直属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即时进行收集和小结,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向区司法局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每旬(至少提前一天)书面报送进展情况,每月23日前书面报送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解决的突出问题、查办的典型案例等情况并填报统计表(附件1略)。年底整治结束前提交总体情况报告。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特制定局党组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9个方面重点问题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抓到底。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探索方法、创新形式,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二、整治内容及要求。
整治重点: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囫囵吞枣、浅尝辄止、浮于表面的问题;。
3.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的问题;。
4.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肃的问题。
整治要求:
1.对标对表。要根据甬党发〔2019〕26号文件精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检查、逐条细化落实、不断校正纠偏。组织开展工作对账、任务对标,对尚在落实中或落实不到位的,分析原因、见事见人,进一步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需长期坚持的,评估落实进展情况,完善工作措施,抓好巩固提高。有关情况经梳理汇总后,于8月8日前报市委督查室。
2.查漏补缺。对照中央和省、市委对本条线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结合2019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核查,深入检视、全面自查,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剖析问题的实质和根源,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拿出详细的问题清单、落实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进行对照检查后,对有关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于8月8日前报市委办公x、市政府办公x和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领导:陈寿旦、xx、沈祥苗。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整治重点:
1.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推进深化改革攻坚克难不力问题;。
3.贯彻新发展理念抓落实不力问题;。
4.落实化解矛盾应对危机不力问题;。
5.推动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不力问题。
整治要求:
1.自查自纠。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对照工作落实情况,对照整治重点内容,查找工作短板,深刻检视精气神不足、担当作为不够等问题,分别列出“三张清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自查问题清单、住建系统不担当不作为共性问题清单以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清单。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自查自纠及问责处理情况统计表》、《澄清干部问题情况统计表》、《干部容错纠错情况统计表》于8月2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2.督查检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一些履职不勤、工作不力,做事不催不办、不推不动、推诿扯皮,工作庸懒散、“中梗阻”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聚焦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不力,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突发事件处置和扫黑除恶不力,工作长期落后打不开局面,发生或者多次发生群体性事件,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不力、出现系统性腐败等10个方面问题,进行责任倒查,查清事实、区分责任、评估后果,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责任明确到具体人。
牵头领导:xx。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整治重点:
1.领导干部违规个人出书、印发讲话汇编问题;。
2.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共性问题;。
4.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吃“公函”(一张公函吃好几顿、伪造公函)、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烟酒、以学习培训考察及其他公务差旅为名公款旅游、分批异地操办酒席、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四风”问题。
整治要求:
1.自查自纠。一是对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来领导干部违规个人出书、印发讲话汇编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汇总情况于8月5日前报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二是对党在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登记,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否存在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相关情况于8月5日前报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三是对2018年度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报告、自查表于7月23日前送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和国资委。
2.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部门和重点人群,不定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并配合主题教育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开展督查工作。
牵头领导:xx。
配合部门:计划财务处、局属各单位。
整治重点:
1.文山会海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2.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
4.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装样子、搞形式等问题。
整治要求:
1.动真格坚决整治“文山会海”。大力精简文件简报,统筹压缩各类会议,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会议数量,并制定相关制度。
2.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实行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审批报备制度,严禁未按程序报批擅自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取消形式化“人为留痕”,杜绝基层“应付性”突击制作各类台账报表。
3.管好涉村(社区)职责事项、机构牌子、制度上墙和政务app(公众号)。市直单位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工作类微信公众号或app,并设置基层窗口,下级部门不再单独开发相应的公众号和app。对系统条线上工作内容相同的软件系统,建立统一或兼容的软件平台。
4.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深入推进“问忧解难”“提效暖心”“减负降压”为主题的系列服务活动,认真做好调研和服务的“后半篇文章”。
牵头领导:xxx。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六)基层选人用人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1.基层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一是选人用人导向扶正纠偏不力问题;二是干部违规入编和提拔任用问题;三是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问题。
2.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一是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是否做到“应备尽备”;二是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是否做到“应交尽交”;三是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是否做到“应审尽审”;四是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做到“应查尽查”。
整治要求:
1.自查自纠。要对照3个方面30项整治重点内容,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选人用人情况和信访举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以及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查摆检视问题,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对通过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未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人员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情况统计需经单位领导签字把关后上报。要及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填报本人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对人员登记备案、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审核审批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对账检查。要对近年来通过巡视巡察、专项检查、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途径了解掌握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做好综合分析,与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对账检查,出入较大的将进行重点抽查。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重点检查“应交尽交”“应查尽查”“应备尽备”“应审尽审”制度要求的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xxx。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整治重点:
1.党员教育管理存有漏洞和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
2.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够刚性的问题;。
3.两新党建尚存在点强面不均的问题。
整治要求:
1.自查自纠。压实拧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任期规定,组织任期届满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对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情况定期排查。严格落实党员按期缴纳党费制度。
2.对账检查。深入推进“三整一合”工作,加强行业党建协同提质、落实发展党员管理工作。
牵头领导:xxx。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八)扶贫及帮扶、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1.扶贫及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3.损公肥私、以权谋私、办事不公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5.统计造假问题。
整治要求:
1.明确整治项目。从具体人、事入手,深入排查并选择若干个本领域行业的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列出集中整治项目、具体举措等,于7月26日前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2.推进集中整治。围绕本地、本部门的集中整治项目,统筹工作力量,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集中整治,并通过情况通报、新闻发布、公示公告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进展和结果。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牵头领导:xxx。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九)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加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1.涉黑涉恶造法犯罪;。
2.黄赌毒违法犯罪;。
3.“套路贷”违法犯罪;。
4.非法网贷app类违法犯罪;。
5.行业监管不力、不作为或存在失职读职行为;。
6.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整治要求:
1.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的总体安排,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配合侦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大要案件,使建设工程等群众集中反映领域的黑恶违法犯罪得到严厉打击。
2.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与整治。围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进一步压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建立部门情况分析制度,重点关注、主动排查行业领域内有关黄赌毒和黑恶犯罪的情况,提升发现问题、加强监管的能力,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综合运用治理手段,预防和治理黄赌毒和涉黑恶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xxx。
牵头部门:建筑市场处。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全面覆盖。各处室、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主动认账、主动担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结合实际,在9个方面专项整治之外,有针对性地整治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各牵头处室要主动负责,抓好统筹推进。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对号入座,抓好配合落实。
(二)聚焦问题,狠抓整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治。要围绕9项整治具体工作任务,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治时间和整治目标,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治措施。各牵头处室(单位)要明确职责,明确具体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各处室、各单位要通过专项整治,固化一批制度成果,确保制定措施管长久、整改问题不反弹,并将1-2个典型整改案例报送局主题教育办公室。
(三)强化督查,保障落实。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督促整改、处理处分等手段,坚决防止出现专项整治“走过场”、“做虚功”。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检视问题蜻蜓点水、隔靴搔痒,解决问题空喊口号、坐而论道,整改问题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甚至搞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严重问题,要给予组织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全市住房和城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此《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坚持“统筹协调、问题导向、立足职责、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服务效能的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本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19年8月至12月底。
专项整治的对象是全市各级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过程中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的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重点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严格执法方面。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2.公正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3.规范执法方面。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4.廉洁执法方面。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报”,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5.文明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6.执法监管方面。主要包括对执法监管不力,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本机关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各单位和执法人员要紧紧围绕这次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的6个方面问题,根据本部门监管事项,召开监管对象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监管对象对本部门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集群众、新闻媒体等反映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自查分析会,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坚决纠治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细化措施、逐条整改、逐件落实。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依法依规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严肃查处典型案件。通过自查、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和联合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典型案件的查处。对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既要查处本单位所发生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案件,又要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立足源头整治,加强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各单位的执法监督部门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地址和网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知道怎么举报,向谁举报,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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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切实认识到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是滥用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是公权私用、产生基层贪腐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思想上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认真研究、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在同级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同级纪委机关、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创新工作方式。鼓励支持各单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用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手段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用机制制度创新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从最突出的问题治起,从最紧迫的任务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督导与重点监督相配套,抓好工作落实。活动期间要配合自治区专项督查组组织开展的专项执法督查、联合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行政执法工作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对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的部门,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的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五)定期报送情况。各单位要负责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即时进行收集和小结,明确1名具体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于9月19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名单报送到局法规科(附件3)。各单位具体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向局法规科报送经单位领导签字的整治材料,必须于每月4日、14日、24日前(每遇节假日提前)书面报送《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统计表》(附件1),每月6日、20日前(每遇节假日提前)书面报送《钦州市住建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附件2),每月20日前(每遇节假日提前)报送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解决的突出问题、查办的典型案例等。
总结。
情况;12月20日前提交全年总体整治情况报告。
(六)整治工作资料要及时收集建档,并将工作进度报告和整治过程中的图片、报表等台账及时并交汇于局法规科,以便汇总上报和作为检查督查通报问责的重要依据。
根据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镇教发〔2019〕x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8个方面重点问题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抓到底。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探索方法、创新形式,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行整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到底落到位。
局机关各处室、局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办发电〔2018〕xx号及x办发电〔2018〕xx号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xx、xx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情况逐条进行梳理;对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对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逐条进行梳理,评估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建立台账。要重点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要求有没有落实、问题有没有解决、现状有没有改变。对已经落实的,要抓好巩固提高;对尚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一一查明原因,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存在不扎实、不落实问题的,要区别情况予以问责。整治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进三大攻坚战,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破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解决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紧紧围绕推进“六个高质量”、融入长x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聚焦工作思路措施不当、指导推动不力,不敢面对问题、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对照“九个有没有”、“xx发展三问”和xx交通发展深层次问题,深查细纠精神不振、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结合深入推进解放思想、落实“三项机制”,一项一项进行整治。
特别是要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要求,聚焦不想担责、不敢定事,层层请示、层层画圈,碰到问题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庸政懒政怠政,当“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对群众意见和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等问题,抓好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中梗阻”、“弹簧门”,工作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化等问题,开展整治;党员干部要聚焦回避矛盾问题,奉行“少干事、不出事”,对工作消极应付,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部门: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聚焦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抓好整治。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查找是否存在以上问题,一一说清楚,交“明白帐”。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及工作实际,健全制度规范。对商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驻外机构公务接待、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待遇等存在制度空白的,要补充出台;对新闻报道、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住房等存在制度短板的,要完善修订;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节会论坛、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和论坛等存在“模糊地带”的,要明确细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和工作措施,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一件一件抓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主义问题大排查,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问题,深挖根源,扎实整改。重点解决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报材料,督查检查考核重“痕”不重“绩”,脱离实际向基层发号施令等问题。重视纠正将红头文件改为白头文件、明传电报、便函等“隐性文件”,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等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镇办发〔2019〕xx号文件有关要求,在摸清2018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等底数,确定2019年精简目标的基础上,对上半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确保实现各部门、各单位发至县级的文件减少30%--50%,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减少50%以上,对交通运输企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等目标。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领导干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97条规定的精神,进行个人申报,干部所在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核实。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从基层反映的问题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上下联动整改。结合职能职责,对行业不正之风进行集中治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下功夫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七)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对交通运输系统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排查,不设比例、应整尽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挂点整顿,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结合整顿工作清单,制定整顿措施。研究制定整顿验收合格标准、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实效。
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整治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从全面排查、分析认定、整改处理、总结提升入手,重点解决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以及严重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适时启动发展党员全面排查工作。
(八)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问题清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层层谈话、评查评议等活动,全面杜绝行业监管不力、不作为或存在失职渎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局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成立工作专班和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各牵头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任务,研究相关政策,会同参与部门和单位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各参与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
2.聚焦问题,狠抓整治。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贯通于我局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全过程,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间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先动起来,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从自身找原因、抓整改,实行项目化推进,找准每个专项整治的切入点,落细落实落小,实事求是地确定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实现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在8个方面专项整治之外,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
3.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在我局主题教育开展期间,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过程评价、跟踪问效,加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4.开门整改,群众监督。采取情况通报、媒体公示等方式,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及专项整治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主题教育结束前,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面对面、背靠背地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专项整治情况的评价,以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整治效果。在此基础上,作出定量、定性的评估。
5.真学真做,务求实效。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坚持以好的作风推进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统计报表,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各牵头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十
专项整治是指由主管部门或多个部门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为满足政府对某一市场行为、某一行业或突出社会问题的整治需要而进行的一种行政检查、执法和处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5日国家传达国家煤监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精神、x月x日xx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政府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消除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3.完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动态达标;。
——采煤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6.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7.煤矿职工学历满足要求,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一般从业人员初中以上;。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中专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矿长和总工程师本科以上;。
——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以上。
8.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xxx(安全副总)。
xxx(通防副总)。
xxx(防突副总)。
xxx(地测副总)。
xxx(机电副总)。
xxx(运输副总)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海成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学深悟透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以决不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红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四铁”要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严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全市各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执法督促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电视台或媒体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安排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办法、两方案、一清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设防标准。六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广应用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及硝化工艺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贯彻执行《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八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采空区、高风险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五是推动各县(市)区建立非煤矿山“五化”示范矿山,推进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聚焦高风险场所。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整治,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开展石化储存、易燃易爆单位,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和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指导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三是聚焦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2022年底前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四是聚焦新风险、新兴领域。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侵入铁路限界安全隐患和铁路沿线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二是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船员航行避碰等专业技术的培训,保证船员持证、适任上岗。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八)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与国家互通的省、市、县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在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开展燃气安全宣贯工作;加强城镇燃气用户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住建部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七是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频次。八是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检验责任,积极推动建立安委会框架下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构。二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源头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隐患排查,加强关键环节高风险整治,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三是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出风险。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突出风险治理,加快推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四是集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节隐患排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五是打牢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基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机制建设,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水平。六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电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体系,应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十二)涉爆粉尘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失管漏管,提升执法效率。二是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精准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高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存在10人以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四是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重点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炉具、燃料等采购、检验、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基层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如何宣传、集中培训、张贴条幅标语、农村广播喇叭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附后),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分解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深入开展原因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组织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同时,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等“四个清单”,并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其中:风险清单要明确风险点位(或单位)、风险等级及采取的管控措施;隐患和问题清单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任务和措施清单要明确牵头单位和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清单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及创新措施、亮点工作等。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并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凌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宣传发动、政策研究、综合保障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国家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细化推进措施。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梳理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每项任务的成果形式、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下发。要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奖惩等措施,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改进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强化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体检”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按照省应急厅要求配合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七)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整治的监督,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发〔2020〕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健全完善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遏制。2022年年底前,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环境安全。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督促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结果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分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对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全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摸清红寺堡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种类和数量,以及现有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分析评估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匹配情况。二是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领,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与布局,稳步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全国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检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六)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责任主体,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销号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完善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由分局局长牵头的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协调沟通。要加大协调沟通的力度,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反馈工作信息。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做好督导服务。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0〕8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粤建质〔2020〕1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反复强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特别是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密集作出部署安排,提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亲自批准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我县住建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始终,切实增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住建系统内容,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推动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充分赋予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待遇要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逐级落实考核并与岗位调整、收入分配等挂钩。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岗前培训、班前交底制度。
(三)加快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辨识机制,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加强动态评估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规范,探索社会化咨询评估服务机制,加快双重预防体系达效扩面。全覆盖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信用激励惩戒机制。进一步推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导规范差别化费率管理,推动建立市场化事故预防机制,充分发挥事前预防、事后保障作用。
(一)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会议统一部署以及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要求,我局要求中、大型建筑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施和车牌识别系统。完善工地监管制度体系,健全预案修订、安全培训和定期演练机制,提升建筑工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二)深化施工安全治理。
1.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防护意识,要不定期进行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培训教育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消防管理,防范火灾发生。认真制定消防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临建设施防火安全管理。要加强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培训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学会火灾自救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措施,并按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4.要进一步落实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重点做好塔吊防倾翻装置的安装使用、恶劣天气后联合验收及应急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防雷电、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定期对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安全;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
6.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和实施等环节落实;深基坑工程及防护措施按照规定进行控制,遇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对深基坑监测的频度和密度,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重点抓好支撑基础、扫地杆、纵横向剪刀撑的检查,拉节点设置要牢固、有效,确保大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
(三)完善房屋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其他单位相关责任,健全完善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下大气力整治建筑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着力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联动查处重点材料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既有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的积极作用。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龙川县住建局建筑施工领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进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严格监管执法。要扎实落实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盯紧重点领域,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抽查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速实施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经济处罚、信用惩戒、清出市场等处理措施,严格跟踪整改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立即落实即行问责措施,一律挂牌督办调查处理,一律对事故所在地实施警示约束,对责任企业顶格处理处罚,持续强化严管重罚高压震慑。
(三)夯实治理基础。要聚焦基础性、制约性、根源性问题,突出源头预防,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地方标准和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要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出台针对性、易操作、能落地的实招实策,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化解住建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基础性、系统性、制度性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和安全生产知识宣教,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全省、全市、全县关于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结合全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本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建设工程等,重点是隧道、高边坡、深基坑等工程项目。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监理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监理人员的配备和监理工作是否符合监理规范要求等。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安全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建设单位是否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是否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是否要求其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是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等。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常态化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隐患闭环管理。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是否严格进场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和验收,杜绝因市场供需关系不平衡导致超过安全使用年限、老旧“带病”、套牌、拼装以及来源不明等起重机械进场。
(五)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情况。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情况、安全交底内容及教育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等情况;工程实体防护、操作平台使用防护、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六)项目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及管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情况。
(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施工单位是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包预案,是否组织开展突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31日前)。各村(社)要结合本方案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迅速传达到相关企业,切实将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项治理阶段(8月至11月)。各村(社)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在建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在辖区内(行业内)至少组织一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上报镇安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村(社)、镇安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整治实效。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强化各方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 (三)注重预防为主,强化督查执法。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
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
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郓城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
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十一
各科、所、队、室:
现将《全县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6月17日。
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及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要求,以除隐患、堵漏洞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和防范管理的关键性环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全力压降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张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周西锋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志宏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罗天明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
成员:大队所属各科所队室负责人。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周西锋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事故科科长马文龙、交管科科长何忠民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张海博、牛文洲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信息汇总、综合上报、督导检查、考核通报等工作。
三、
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彻查管理漏洞短板,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得到及时查处、有效制止,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道路通行秩序得到全面改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得到有效遏制,把保安全、保畅通的能力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旬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至10月)。为全面排查整治阶段,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排查重点和整治问题,按照大队科所队室包抓路段和路长制及相关工作分工,组织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并对查纠出来的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大队领导将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长期存在又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及时上报大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研判,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进行专题汇报,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彻底解决长期困扰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部位。城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客运站、大型市场、各居民区、公园广场等周边等易致堵路段、路口等;国省、县乡村道:所有长大下坡、隧道、平交路口、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易发生事故的路段。
(二)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运、工程运输、公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校车、农用车、面包车、三轮汽车、二轮摩托、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及其驾驶人。
(三)重点违法行为。“三超一疲劳”“一盔一带”,涉酒涉毒,涉牌涉证,未成年人多人驾乘摩托车、飙车,行人、非机动车违法、闯红灯,农用车违法载人、超员,机动车乱停放,工程运输车、中重型货运车辆违反禁令、夜间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
六、工作任务。
(一)加大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清零”力度。要充分利用交管大数据全面排查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问题,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示督促所属企业、车主和驾驶人整改。要推动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隐患车辆。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查“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违规办理登记问题,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标准检车、减少检验项目等违规行为;健全驾驶人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整改不符合标准的考场。(车管所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二)加大重点运输企业安全风险整改力度。持续开展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工作,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研判、画像推送签收、整改情况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及时督促高风险企业对照画像报告整改相关问题隐患。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对辖区重点运输企业集中开展上门检查,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整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问题、动态监控制度是否落实,做到见负责人、见安全管理人、见动态监管人“三见面”。对检查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集中通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核查整改。(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三)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实施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部署落实任务措施,联合开展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完善城区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交通监控等设施;要将不放心、风险高的道路隐患集中上报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单位,推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要督促省、市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保证全年任务按时完成;要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道路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采取设置临时警示牌、加强巡逻、公告提示等方式,加强安全防范。(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总结。
形成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范例模板,以点带面推动“两项攻坚”任务的全面实施。(事故处理中队、政秘科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五)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迅速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严厉打击肇事突出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逆行、农村“两违”等重点违法;集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要采取措施强化夜间、凌晨、午后等重点时段管控,组织周末、“逢五”“逢十”、节假日统一行动,严查农用车、电动车、三摩车违法载人超员、不戴头盔,摩托车多人驾乘、未成年人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小微型客车不使用安全带、酒驾、超员交通违法“一车三查”措施,加大头盔佩戴情况的执法查纠,推动建立快递外卖行业路面联合劝导、定期违法抄告、曝光、行业企业惩戒常态化工作机制。(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六)加大区域联合整治力度。要紧盯跨省长途行驶的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集中查处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强省际间联勤联动,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重点车辆异地协同管控等功能,形成工作合力,打出声势、打出成效。(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底庙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七)加大精准执法力度。要充分利用交管大数据,发挥好相关平台系统作用,加强对6座以上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行驶轨迹的分析研判,精准布控查处疲劳驾驶、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协同治理“非法营运”车辆。(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车管所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八)加大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宣传力度。要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重点驾驶人宣传提示、案例警示、违法曝光、服务告知,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驾驶人安全宣讲、专题学习,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落实重要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加强“一盔一带”使用宣传提示和执法劝导,引导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交管科、法制督查科、各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九)加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力度。要落实“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的要求,开展分级挂账督办,落实事故深度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地方和行业企业责任,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及省厅、市局交警部门有关事故通报和督办通知要求,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县域内同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改交通事故问题隐患和事故多发路口路段。包抓路段的各中队、各科室要全面细致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人员责任和完成时限,实现大队领导包抓,确保整改任务清零。(事故处理中队、法制督查科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十)加大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力度。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推进事故报警与“120”联动接警机制建设,实现警医联合接警、统一布警、同步出警。要建立健全交警辅警交通事故伤员急救知识的培训,推动提高交警辅警组织抢救受伤人员能力。要联合相关部门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按要求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协助做好相关追偿工作。(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再强化。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交通安保维稳工作使命关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和问题核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实、抓细、抓到位,汲取别地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工作,自觉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
(二)紧盯核查隐患,整改进度再加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统筹、部门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清单、整改台账和“台账式”管理机制,落实专班负责、抢抓时间、全力攻坚,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对标问题台账、严抓隐患整改、紧抓效能提升、形成责任闭环,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三)强化违法整治,农村道路管控再发力。交警要上路,工作在路面,执法要聚焦隐患。要关注老年驾驶员群体,加大“小五类车”违法载人、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升重点国省干道违法查处占比,始终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推动各镇(办)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发挥“两站两员”基层力量,严把出村、进乡和进城节点,劝导查处农村“双违”(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不戴头盔,上门签订《“一盔一带”承诺书》《“零酒驾”承诺书》,进村入户摸排全县摩托车、电动车、三摩车、农用车底数,有针对性采取管理措施,切实防范化解农耕农忙节点交通安全风险。
(四)围绕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再深入。协调推进宣传部门的职责优势,把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统筹起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大矩阵宣传氛围;协调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素质教育,全力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协调交通、应急等部门结合管理职责,推动各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发挥交警主力军作用,以“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为载体,制作一批身边的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利用公安警务站、农村劝导站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着力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五)加强督导检查,责任链条再拧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充分发挥交安委作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通报、挂牌督办、整改反馈长效机制,推动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主体责任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措施,堵塞风险漏洞。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指示要求,对发生每一起较大以上责任事故,都要进行深度调查,依法严肃进行问责。
(六)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规范执勤执法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着装、装备配备规定。执勤执法中要坚持宽严相济、态度平和、语言文明,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和舆论炒作,自觉维护好交警队伍良好形象,展示交警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七)加强信息报送,切实负起责任。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年底要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大队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信息,精准分析研判汇总,务必要每月10日前向市局交警支队、县局报送工作小结,不得误报迟报。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十二
(一)树牢安全理念。一是各地各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系统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传、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打造一批安全文化主题学校。通过建设学校安全文化长廊、开设“开学第一课”、召开安全文化主题班会等,组织安全知识演讲、征文和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家庭。二是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汇编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举办警示教育展览、开展集中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活动,达到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三是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地各校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保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轮训,到x年底具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队伍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二)压实安全责任。一是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部署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二是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采取切实管用的安全监管措施,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把安全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三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三)推进安全建设。一是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每名师生和工作人员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防范、应急措施。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建立台账清单,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二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三是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各级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管理。xx年底前,各级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xx年底前,各级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x年底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提升安全素养。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中小学每学年安全教育不少于12个课时。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校车安全、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性侵、防踩踏、防自杀、防校园贷、预防毒品、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等专题教育。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支持推动建设集场景模拟、新媒体技术、互动体验等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体验馆、体验教室建设。建设一批安全管理在线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三是提升安全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和安全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分年度制定计划,分级分批组织教育行政安全管理干部和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采取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质。针对实施安全教育的教师,要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水平。
(五)强化安全保障。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联合公安、财政部门,积极推进校园封闭式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联网、城镇护学岗设置等四项校园安防基础建设,x年底确保全部达到四个100%。二是提升安全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建立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校内无d级危房、危墙、违章搭建等。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验,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四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六)加强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二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地各校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xx年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每年组织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建设,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xx年,各区县市打造2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单位;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x年,单位全面落实标准化管理。三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校车驾驶人培训教育、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规范使用安全带、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校车”。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校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炊管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并在xx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任务,逐步推进其他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五是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食品、出租手机等突出问题。六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七是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八是做好学生欺凌、性侵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加强社会联防联治,共同防范欺凌、性侵事件的发生。九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十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冲刺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十一是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逐一建档造册,并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化、信息化管理。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逐项列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做到有患必查、有患必治,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十三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上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州、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此通知要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和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责任明、效果实。各村(居)委会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专项整治方案、设立举报渠道等。
(二)全面自查,整改落实(2020年7月中旬—8月20日)。
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对表,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督查检查,确保实效(2020年8月20日—30日)。专项整治期间,镇人民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对村(居)委会和各部门专项整治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汇报,向上级部门反馈,力争及时解决。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2020年9月10日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9月1日前,各(村)居委会将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清查统计数据、台账资料等上报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负责收集汇总后报县民政局。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针对民生政策落实特别是民生项目资金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力与腐败斗争,构建保障民生的廉洁防护墙:安全网。
(一)扶贫工作是否到位,不走过场。检查是否存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按时到位扶贫,出工不出力,贫困户的基本情况不了解,国家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措施不精准,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资助资金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现象。检查是否存在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发放等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违反原则,拉关系、讲人情、打招呼、跑门路,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领冒领,漏发、错发等问题。
(三)教师是否有偿补课、兼职。检查教师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不安心教书育人,不专心研究教学,心存侥幸,从事有偿家教,开办补习班或第二职业,个人从中牟利,特别是课上不讲课外讲,唆使、暗示、动员、强迫学生参加辅导班等问题。
(四)财务管理是否按制度执行。检查是否存在学校商店承包不招标,大宗购物不进行询价招标,办公用品不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备案,非税收入不按时存入账户或作账外账进行管理,财务不按时公开,乱收费,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校服、购买保险、课外辅导资料等问题。
(五)工程项目资金是否规范管理。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项目工程该招标的不招标,对国家下拨资金进行截留,偷工减料,夸大虚报工程项目资金,对国家下拨项目设备使用、保管不到位,特别是均衡发展项目配套设备的使用、保管不到位等问题。
(六)控辍保学工作是否扎实。检查学校是否存在不关注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发展,擅自更改作息时间和课时安排,过大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学生,对学困生进行变相劝退,对学生劝返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瞒报虚报辍学学生人数等问题。
(一)严肃扶贫纪律。制定扶贫工作职责清单,对标对表开展扶贫工作履职情况自查,对教育系统干部扶贫工作情况进行抽检,对于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干部职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严格落实惠民政策。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资助工作理念,抓住评审、公示、发放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资助工作审查,加强运行监管,严把受资助人员的确定关和公示关,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所需之民。同时将资助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加强与县扶贫攻坚办联系,教育线与政府线双线联动,共同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情况,建立档案,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寄宿生人人享受国家扶贫资助政策,不落一户。
组织宣誓承诺。到学校进行检查摸底对发现有偿补课和其它违规兼职的教师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严审学校财务收支。在招投标等事项上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手续。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全额入账,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到学校进行财务审计,重点查处虚开发票报销,违规公款吃喝,巧立名目中饱私囊等问题。
(五)严管工程项目资金。加强对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加强与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前期工作前期做,倒排工期促进度,定期召开项目促进会等方式,合力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把好工程的验收关,对竣工项目进行审计,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回访。
(六)严抓控辍保学工作。加强教师监管,提高思想政治站位,让教师从心里热爱这份职业,从心里关爱学生,从心里敬畏纪律规矩,抓实抓细抓常控辍保学工作。教育局与县残联对接,学校与镇村委会对接,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千名教师访万家”“月查周报”“完善关爱体系”“强化学籍管理”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努力做好学生的复学劝返工作。
(一)动员部署(7月)。
组织召开各镇(街道)中心小学、中学,县直属学校校长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本次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自查自纠(8-9月)。
聚焦本次整治的重点任务,深入查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各类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召开专题会议,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形成自查报告,并于9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汇总表上送教育局监察室。
(三)监督检查(10月)。
对各学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学校完成各项工作,杜绝“上面决定多落实少,布置多检查少,号召多追究少”现象,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落实整改(11月)。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整治工作不扎实、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以及整治工作启动后出现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力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建章立制(12月)。
以本次整治工作为契机,根据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刚性执行,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并于12月24日前将整改报告及相关制度上送教育局监察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贯穿始终。要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敷衍了事,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二)加强督查督办,把督导检查贯穿始终。教育局组成督导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学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落实整改,推动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经验总结,把推进工作与总结提升贯穿始终。各学校要注重加强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及时研究出解决的办法和防范措施,梳理总结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十五
20__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和温州市金融办的正确领导下,主动创新作为,务实改革担当,积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和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__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金融形势总体向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12月末,全市2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07、95亿元,比年初增加10、9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70、30亿元,比年初增加55、57亿元;经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6家,月末贷款余额3亿元,开业以来贷款累计发放142、57亿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1家,累计备案民间借贷716笔,金额12、35亿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家,累计投资项目76个,投资金额3、41亿元;已开业的农村资金互助会5家,开业以来互助资金投放累计笔数103笔,累计金额1336万元。保险机构28家,保费收入51亿元;证券交易额96亿元,期货开户数190户,期货交易额3461、35亿元。
(一)牵头开展企业帮扶工作,有效化解企业“两链”风险。
一是制定《乐清市企业帮扶工作机制》,细化了企业帮扶条件和办事流程,并根据市政府安排,抽调有关部门15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二是建立了主办行牵头会商制度和银行“同进共退”工作机制,加强政银企法四方联动,指导主办行牵头对7家风险企业进行会商帮扶,“由点及面”化解企业金融风险。三是按照“保企业不保企业主”、“破产不破业”的原则,因企施策,分类推进风险企业整合重组工作。目前,已有3家企业重组取得明显成效。四是牵头协调8家受担保链牵连被银行起诉,但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明确还款计划的规上企业,使其暂缓进入司法程序。五是约谈26家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及时偿还了_家银行、44笔贷款欠息2000多万元,涉及本金16亿多元,有效遏制不良贷款上升势头。1-12月,共召开各类企业风险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100多次,成功协调企业银行债务24、85亿元;受理38家规上企业的帮扶申请,已成功帮扶21家,帮扶无效或资不抵债转入司法处置和破产清算5家。
(二)牵头推进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多项创新位列温州第一。
1、企业直接融资取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我市企业全年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达20、2亿元,较去年增长100、2%。一是参照省内多地优惠政策,出台了更加优惠的《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挂牌上市的意见》,加大宣传和解读,鼓励引导优质企业通过股改挂牌上市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1-12月,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达33家,9家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二是电光科技成功上市,成为今年ipo开闸以来温州首家通过发审会审核和核准发行的企业,也是我市首家中小板上市企业,募集资金2、96亿元。三是引导3家企业在温州金融办备案登记企业定向债,完成数居各县市区第一,其中沪光集团定向债为温州首单。
2、引导银行创新推出多项金融产品。
一是乐清农合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并顺利开业,率温州全市之先在小微企业集聚地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实现“一村一机具”工程,开通微贷直通车,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银行服务网点建设全面推进。新增综合支行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2家,社区支行2家;推动5家有人值守自助银行顺利开业,将成为社区银行建设的桥头堡;三是出台《乐清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金融风险化解评价办法》,加强对银行业金融创新、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的政策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继推出创新服务和产品,如乐清农商行发行温州首期同业存单2亿元,首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新模式;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推出了“阳光信贷承诺”;中国银行推出“贷款预审制度”等。
3、民间融资管理步入正轨。
一是加大《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宣传工作,通过媒体报社刊登、现场活动咨询、“进村入企”走访等方式,向企业、个人发送《条例》宣传册,进一步提高知晓率。二是加强备案登记协调工作,研究推进法定登记机构在办理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性权利抵押或者质押登记时,要求符合强制备案条件的借款人履行民间借贷备案义务等相关事项。协调市法院落实温州市中级法院关于《条例》的会议纪要精神。三是指导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相关主体规范经营,督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规范备案登记业务流程,及时跟进委托书、保密协议、风险提示等相关协议;督促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公司做好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委托备案登记;引导符合强制备案要求的个人、企业履行备案义务。
4、地方金融组织试点创新取得新进展。
一是严把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关,要求辖内农村资金互助会、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公司等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在设立时,对相关当事人及时出具风险提示书,前移金融风险关卡,切实强化事前事中防范措施。二是积极深化地方金融组织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地方金融组织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注册资本变更和股权变更等审核工作,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确保健康持续发展。三是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业务创新,推广农房抵押登记业务,将农房抵押权人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资金出借方,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推进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按照分类处置、适度创新、控新化旧、账销表挂等原则,着力畅通小贷公司不良贷款核销渠道,尤其在施行免交小贷公司诉讼保证金,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方面率先走在了温州前列。
5、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业务流程和各项制度,及时做好责令整改、高管约谈等工作,专项检查面达20%以上。推进非现场实时监管系统和备案登记系统等平台建设工作,建立报表报送考核制度,督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完成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强化监管和指导,防范风险。二是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制定出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农村资金互助会监管指引》等地方金融监管文件体系,并逐步丰富监管手段,及时掌握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经营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管细则,明确分管领导和监管员工作职责和量化考核要求,及时分析问题,有力推动监管工作。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建立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对涉及我市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重大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快速处置;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巡查制度,对没有明确主管和监管部门,但可能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联合工商、经侦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处置。四是通过调整和增加监测点方式,及时做好“温州指数”监测点数据采集工作。
(三)争先创优,扎实做好“六型”机关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六型”机关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了组织和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
1、扎实整改落实,强化路线教育。
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圆满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三个环节工作。排查出来的整改项目,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原则,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整改到位。
2、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效能建设。
针对工作面大量广、任务重的实际,我办制定工作目标重点,落实量化考核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各岗位职责分工清晰、履行到位。办领导对各业务工作和各项考核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工作计划,并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予以协调解决。2014年,我办承办提议案共4件,协办议案1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了明确答复。
3、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
成立金融办党支部和支委会,完成中层干部选拔、干部考录、学习考试培训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了单位上下班考勤制度、信息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保密制度等。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活动,坚持“两个务必”,做到“五个力戒”,当好“六个表率”。完成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填报工作。
4、积极报送信息,强化政务公开。
截至目前,共上报政务信息86篇,累计被不同刊物、网站采用84篇。其中,_篇被乐清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8篇被温州市政府办采用。积极组织并按时完成《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比较分析》、《企业金融风险形势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更新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信息40多条。
二、20__年工作思路。
20__年,我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导向,着力搭平台、建机制、攻改革、强管理、优服务,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风险化解工作。
(一)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效化解企业金融风险。着重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引导银行有效帮扶企业。依托牵头行会商“同进共退”工作机制,维持或增加企业依靠银行的间接融资规模。全面实施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授信总额主办行管理机制),防控银行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及企业过度对外融资担保,实现银企互动、共控风险。动态掌握帮扶企业情况,政银企法四方联动,进一步完善企业退出帮扶或转入处置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宣传落实企业股改挂牌上市政策,引导一批优质企业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直接融资规模,扩大企业有效需求。2015年,将完成2013-2015年60家企业的股改任务,力争1家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实现直接融资15亿元以上。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利用信贷或理财资金购买本地优质企业债券,实现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有效融合。
(二)加快风险企业处置,切实做好整合重组工作。一是对帮扶无效或严重资不抵债的“植物”企业,探索资产快速处置新方法,积极推行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引入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不良贷款的处置,确保一批“植物”企业销号。二是对具备整合重组条件的风险企业,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方案,采取债转股、打包拍卖、承载式重组、破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落实好企业整合重组优惠政策,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债务清偿率。三是总结并推广企业“两链”风险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报送企业风险化解中的典型案例,指导各镇街做好出险企业帮扶处置工作,通过银企协调、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完善资产简易快速处置办法等方式,使出险企业的帮扶处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四是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和诚信教育宣传,坚决打击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窗口宣传防范金融风险,做好诚信教育,指导重点镇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风险教育活动。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大打击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持续营造打击高压态势。
(三)积极推进小微金融发展。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和服务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客观经济条件、自身的实际状况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其“量身定做”创新型金融产品,打造具有乐清特色的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二是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深入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工作,积极落实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贷款补贴等相关政策扶持,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小微金融的积极性。三是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进一步加快乐清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四)深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一是深化地方金融组织试点。鼓励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开展适合自身发展的业务创新,提升发展质量;二是促进地方金融组织稳健经营。建立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资产核销机制,规范不良资产核销处置行为,提高新型金融组织资产质量,促进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引入人行征信系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风险。
(五)扎实推进《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一是深入推进备案登记工作。积极梳理联系场外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包括信贷服务中介(p2p)、理财信息服务企业等,引导符合强制备案条件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指导。督促借贷中心、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台帐和管理制度,明确业务和报表报送事项,建立信息披露和保密机制,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对各类收费行为的监管。三是探索推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业务创新。积极借鉴各地先进做法,探索适合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发展的创新业务,实现中心收支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继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一是完善监管沟通协调机制。理顺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监管制度,建立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巡查制度。对没有明确主管和监管部门,但可能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由金融办、工商、公安和银监办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处置。三是加强对新型金融模式的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的作用,对诸如p2p、众筹等目前法律法规尚处空白,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监管办法的新型金融模式加强跟踪监测,及时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十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精神,巩固师德专题教育成果,落实全环境育人任务,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2022〕*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号)要求,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教师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重点纠治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各类师德失范问题。通过专项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安排。
“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从2022年4月开始至2023年3月结束,活动突出明师德要求、学师德楷模、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系统组织、分类指导。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上旬)。
各镇街、各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别组建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参与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重点围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开展宣讲解读和贯彻落实,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
要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落实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广大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要紧密配合,形成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合力,将工作措施延伸到教师组织的最小单元和教师个体。
(二)专项治理(2022年4月-2023年3月)。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坚持原原本本读、字字句句悟,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将师德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做融合,养成行动自觉,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切实做到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
2.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教育。各镇街、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组织中小学校长开展系统宣讲解读,将准则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日常培训,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和师德要求,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要深入挖掘、充分利用当地红色资源,积极发挥党性教育基地、师德涵养基地、教师实践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作用,采取现场教学、专题辅导、巡回报告、网络课堂、观看影视等多种形式,开展师德教育培训。
3.强化师德典型选树宣传。要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并广泛宣传学习教育世家感人事迹。要选树好新时代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等新形象,注重宣传偏远农村学校教师、支教教师、在教育脱贫攻坚、抗击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要通过最美教师评选、师德师风建设优秀案例推选等,发现和培育先进师德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讲好身边最美教师故事,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的力量,切实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引导广大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在教育系统掀起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热潮。
4.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各镇街、各学校要在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及时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或转办邮箱接收线索,建立举报投诉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迅速处理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规范投诉举报线索办理有关要求,同时注意举报人信息保护。我局将对各学校举报渠道是否畅通,对师德失范问题处理是否及时、合规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进行通报。
5.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要对师德失范行为坚持“零容忍”,各镇街、各学校要认真调查、核实师德失范违规问题线索,经查实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歪曲真相、混淆视听的,要及时予以澄清,为教师正名,防止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6.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各镇街、各学校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收受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教师节期间组织教师签订承诺书,进行教师宣誓活动。
(三)全面系统总结(2023年3月底前)。
各镇街、各学校于2023年3月10日前,认真梳理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县教体局政工股。同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活动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镇街、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把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各学校要切实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系,选优配齐师德建设工作力量。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要将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伤害学生等作为师德建设和师德考评的重点,做好教育培训、警示提醒等有关工作。同时要做好在职教师的关心关怀工作,及时关注教师身体及心理状况,对不宜继续从事教学工作的,要妥善处理,必要的可进行岗位调整。
(三)精心谋划部署。各镇街、各学校要将专项整治活动与年度其他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不搞层层加码,不增加基层中小学校、教师额外负担。要注重形式创新,明确具体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成效,构建长效机制,力戒形式主义。我局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了解师德师风状况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我局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做好舆情引导。各镇街、各学校要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通过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校内外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及时报道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奋进风貌。要积极强化师德师风舆论引导,做好负面舆情应对,对可能引发舆情的关键点要尽早发现、全面研判、及时处置。对各类媒体反映的师德失范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作出回应。
(五)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县校联动的师德师风监督通报制度。各镇街、各学校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汇总当月师德失范问题处理情况,并于每月26日前报政工股邮箱。对隐报、瞒报问题的,我局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注意做好活动期间开展的亮点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提炼,及时报送我局。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牙克石市公安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牙克石市公安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公开牙克石市公安局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5.与政法单位干警、律师存在不正当交往行为,相互借势利用,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等违反“三个规定"情形的。
(二)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
5.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进行权力“寻租”,参与“捞人”“铲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
4.对政法单位队伍管理软弱涣散执法司法腐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听之任之、不予纠正的。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对政法单位督查、检查、考核过多,随意要求基层单位报送数据、材料等违反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要求的。
1.举报电话:18548035987。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信件邮寄地址:牙克石市公安局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716室。
3.受理单位:牙克石市公安局。
4.受理电话、信件截止日期:20xx年6月10日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十八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十九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安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围绕企业关心关注、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领域,立足行业特点、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加持久、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整治内容(一)清理行政执法证件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持有的执法证件进行自查,纳入清理范围内的执法证件由所在执法部门统一收缴,上交区司法局集中处理。丢失的执法证件,由所在执法部门出具书面说明,并在区政府门户网公示证件作废相关信息。
清理范围包括:
1.已经过期、作废的卡片式行政执法证件。
2.因离职、退休、调离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持有的电子行政执法证件。
3.不具备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条件的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及临时借调人员通过伪造信息等方式取得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重点自查本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辅助人员任性执法、态度粗暴恶劣,涉企执法中破坏法治营商环境等问题。具体内容为:
11。
严格执法方面。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限;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22、公正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33、规范执法方面。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随意性执法等问题。
44、文明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xx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要求,自查本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执法公示内容是否全面及时准确;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是否规范,执法服装、标识是否统一;法制审核机构、人员是否配齐,是否真正发挥审核作用。
三、整治措施专项整治自2022年6月20日开始,到7月13日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升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自查自纠(66月月020日--424日)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聚焦行政执法领域中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梳理2021年以来各行政执法部门接到的以及交办、转办的企业和群众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重点按照整治内容集中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帐,明确整改措施。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于6月24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区司法局。
(二)监督检查(66月月727日--77月月88日)区司法局代表区政府负责对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内容:抽查执法案卷,检查执法信息公示、执法记录仪配备、法制机构职能发挥情况,开展执法程序测试、排查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检查执法证件发放及日常管理,检查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对于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拒不纠正违法执法行为的,按照《xx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总结提升(77月月313日前)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针对本部门行政执法领域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深入剖析产生根源、查找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本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总结报告于7月13日前报区司法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完成好专项整治工作,请各行政执法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报区司法局。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建立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违法案件办理、移送程序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三)聚焦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职责作出相应处理。要认真组织办理群众涉行政执法举报案件,致力于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维护行政执法机关权威和形象。
(四)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抽查检查、重点案件督办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动态掌握本部门工作进展和成效,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要用好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在整治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不作为、组织不力的,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行政执法单位联络员名单附件::行政执法单位联络员名单单位(公章):
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二十
(一)责任制建立。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分工,有工作印证材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饮用水安全。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食堂管理。一是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二是索证索票。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尤其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索取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是否规范。三是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按规定留样,记录完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消毒,设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库房按要求存放食品、环境整洁、无过期食品;严禁从业人员头发外露、佩戴饰品、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将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严禁向学生出售隔餐剩余食品,严禁中小学、托幼机构违规制售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大中专院校凉菜制作是否具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餐,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四)学校小超市、小卖部管理。出售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严禁销售“辣条”等调味面制品和冰糕、冰淇淋及同类冷冻食品。
(五)食源性疾病防范情况。强化学校食源性疾病风险提示和消费预警。是否开展了师生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发生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是否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调查和报告。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是否把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幼儿健康教育的内容;是否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普及防病防疫防中毒知识。
(七)学校周边。学校周边、门口是否存在无安全保障措施、无证、流动制售摊点。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二十一
我公司挂牌成立以来,作为市第四家民间资本性质的担保公司加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以来,已走过了三个年头。
三年来,松银担保公司担保业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层次不断加深。在促进担保业的发展和推动银保、银企合作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止20_年第二季度,我担保公司共为融资诉求企业实行货币担保70家,担保金额3亿元。
公司注册资本总金额9900万元,扩资增股5100万元,后续储备资金2700万元。帮助基础设施建设担保资金2400万元。在保贷款余额8500万元。公司在发展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支付用于帮扶助困13.8万元。
我公司十分注重合作金融机构资本运作问题,并互之于体现效益,以成为民营资本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着力解决货币、抵押担保瓶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功能与作用。特别是为钢贸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审视和卓识了江苏、福建、苏闽商投资企业的稳健,敢拼会赢的经营经商理念。依托分区域商会、让有血缘、份缘、业缘情感相连、文化相融、理念相近经营者。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益捆绑、实力叠加,发挥资本信用信增的乘数效应,强强联合的战略联盟,逐步成为连接银行和中小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在取得可喜成绩和巩固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在市经委的领导下,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的督促下,朝着自身行业规范发展,行业自律,有序竞争的方向迈进。着实、更加有效地改善服务理念和意识为钢贸行业、中小企业的服务。
一、为银保合作拓宽层次和空间,继续为银企合作搭建可持续性良好互信、宽松平台,促进“三方”共创双赢。
近期来,松银担保公司在拓宽银保合作的层面和空间、合作规模上与苏南长三角周边城市相比还略显薄弱。20_年度我们将在市经贸委等相关经济综合部门的督导下。
一是积极创新、积累资本、通过扩资增股方式增强自身硬件设施的、固定资本的投入与建设,筹建担保租赁大夏,钢贸生产资料交易楼,建立永久性综合服务平台,竭力打造降低融资成本,促进钢贸物流流通与金融部门扩大合作范围、合作规模。
二是积极参与担保机构信用评选。以市中小企业组织牵头担保机构参加全省开展的信用评级工作为契机,通过规范和完善将级别结果录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而提升我担保公司的企业工作效能、职能和功能。
三是探索建立银保、银企沟通例会制度。和邀请专家、学者就目前国内金融形势,探索把控风险的有限机制。分析银保、银企合作的状况、研究合作中的存在的突出、热点、焦点问题,并研究不断改进和发展的相关工作举措。
二、进一步加强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相关实体经济的影响颇深。尤其是对市中小企业发展有一定冲击。可抵押资产有所缩水,财务状况有所转弱。在此困难时期,主动与金融银行机构沟通,达成共识,精诚合作是十分具有迫切性、必要性、重要性的,只有通过“银—保—企”三方合作,才能共克时艰。
一方面担保公司需认真贯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加强合作的指导意见》精神,通过担保公司甄别,择优选择实力底子较强,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财务较之健全、诚实守信的钢贸、中小企业作为合作对象。促使合作走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通过历年合作征求金融银行放大放贷敞口比例。
另一方面,我们担保公司应树立规范、稳健的发展意识,要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作为主营业务,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并针对主管部门和评级机构分析发现的潜在风险和薄弱环节。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支持企业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
三、持续改善对中小企业融资、拓宽金融渠道的服务。
在巩固市内客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同时,需内部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及相关制度,改进和优化担保信贷流程,配合金融部门金融产品的创新,服务效率的提升。并深入探讨和引进淡马锡中小企业业务模式。
在当前经济相对困难的形势下,担保公司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已经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信贷政策措施,要读懂、读细、抓实、抓好。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钢贸中小企业融资量化考核制度。要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利用授信、开证、押汇、保理等多种担保融资手段,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信息咨询和代客理财服务。
要加强中小企业金融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信息动态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篇二十二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推动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65号)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27号)《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16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开发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墓穴,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私自买卖土地建墓,制造和销售土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虚假宣传诱导群众消费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和规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非法买卖土地私自建墓、丧葬服务暴利和骨灰装棺土葬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