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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范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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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范文(12篇)
时间:2024-02-21 12:25:02     小编:笔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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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一

一年来,在省厅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自己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_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_、_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着力提升执法监察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一年来执法支队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以及我本人在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建设学习型队伍。

基层国土执法监察队伍是国土资源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者和执行落实者,我深知要圆满完成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维护国土资源市场规范有序的任务,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执法监察队伍是当务之急。

为此,我到**工作以来,坚持带领整个队伍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自己先后学习了《中国_党员领导于部廉洁从政准。

则(试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__在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省委号召的‚执政为民、尊重科学、百折不挠、艰苦奋斗‛的‚右玉精神‛、高卫东书记倡导的‚四宽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深入思考‚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对执法监察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在案件查处中的新挑战,理论联系实际地明确形势任务,科学合理地找准工作方法和着力点。

在注重自身学习提高的同时,我还主动根据局党组的安排要求,认真抓好支队干部队伍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要求思想上认真对待,形式上积极探索,态度上常抓不懈,有计划、有步骤、形式多样地开展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与研讨,全方位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支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习上周密组织,行动上认真落实。全体同志在不影响案件查处和日常巡查的前提下,学资料、记笔记、听讲座、写体会,定措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学习整改热潮,为思想提高、观念转变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在整改‚回头看‛阶段,我们结合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组织座谈讨论,进行自我对照查摆,制定今后的整改措施。通过学习和整改,大家在思想上有了明显的转变,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组织纪律性更强,工作状态更积极。

常年坚持双周一下午业务培训学习,内容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和实际操作,典型案例的查处和具体问题分析,大家共同研究探讨,畅所欲言,相互启发,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学习,使大家政策法规水平进一步提高,业务知识结构更加完整合理,同时也培育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敬业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规范管理,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年执法监察任务。

出处 CooCo.net.cN

(一)依法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查办质量。

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二

我执法监察大队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对各辖区实行严格的动态监测,遵守每周不定时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随时掌握辖区用地动态,确保零约谈、零问责。一是执法监察大队月度巡查不少于10次,对违法占地尤其是占用基本农田等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监管。二是制定动态巡查目标考核制度,有效调动和提高基层国土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实行违法违规用地(包括农民建房)周报制度,并纳入年终考评中去。四是执法监察大队每月对各中心所执行执法通巡查到位率、覆盖率和巡查台账登记情况进行通报。

(二)继续认真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违法用地多发区域重点巡查及大力宣传12336电话及举报信箱的作用,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达到查处一个,震摄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的联合,形成执法合力。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纪委、监察、司法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做到有效、尽早、尽快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学习、钻研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执法监察人员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更好的承担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五)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智能监管平台。运用现代化执法应用加强执法质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将被动执法转变为主动执法。

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三

在农村修建新房是多数村民一生中的头等大事,但由于大部分农村至今尚未完成村镇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常情况村民建房的申请很难得到批准,村民建房矛盾十分普遍,经济越发达的地方越显突出,而村级协管员的工作就处在这种矛盾交锋的最前沿。村级协管员对本村具有“情况明、底子清、群众基础好”的优势,按理可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劝阻、低成本”执法,但就是因为本村本土,村级协管员与村民终日相处,抬头不见低头见,有时碍于情面、有时碍于宗族亲戚的关系等,有的村级协管员对报告本村违法情节的积极性不是很高;有的村级协管员认为农村违法建房矛盾突出也有地方政策制定失当的原因,协助执法有畏难情绪。由于有些地方对村民建房问题只堵不疏,村民建房的正当需求长期处在压抑之中,矛盾积深增大了村级协管员的工作量和环境压力,面对迫于生活需要又无法得到政府批准的建房者,他们经常处在劝阻无力、报告畏难的境地。

(二)履职偏向严重,影响全面发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赋予村级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有七项,对应的任务归纳为五项:政策宣传、违法劝阻、执法协助、信息报告、意见反馈等。实际工作中,不少村级协管员存在履职偏向化、作用发挥不全面的现象,主要表现在:1.有的地方村级协管员仅把巡查责任区内有否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等情况发生当作全部工作,对规划、建设与环保的职责意识不够强,认识不清;2.仅仅充当上报违法行为的“眼线”或“耳目”,工作被动单一,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主动靠上去做政策法规宣传,更不敢直接进行劝阻;3.少数人把承担协管工作当作荣誉和权力而不是责任和义务,参与管理意识强又碍于方法不多、执行力不够,服务意识淡薄又缺乏主动服务的动力,发挥作用空间受限。4.有的协管员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中起负面作用,有的对土地违法案件发生没有及时报告,加大了执法难度。

(三)津贴待遇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

在协管员座谈会上,工资待遇低问题是各地村级协管员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从调研的情况看,目前七县(市、区)的村级协管员每人每月实际领取岗位津贴(或工作补助)各地不等,其中:晋江市350元,莆田涵江区为200元,南靖县120元,永定县为每月100元加年终奖励1000元,福清市、平和县为100元。可见,为了提高村级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针对村级协管员津贴待遇偏低的问题,许多地方都已给予适当增加。自2005年12月建立村级协管员队伍以来,工价与物价均己翻番,但津贴补助一直没增加。施行“五个一”制度后,村级协管员每天都要通过电话向乡(镇)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站等报告情况,100元津贴中电话费都要占去不少;为了做好巡查、纠纷调解、参加会议、协助登记办证、参与土地征用、拆迁等任务,经常误工,而100元津贴还不够一天的工钱。

省内大村人口六、七千人,小村人仅有口百来人,而且所辖幅地相差悬殊。每个村配置一名协管员,不管村大村小每月给予100元的津贴补助,村级协管员之间差量劳动拿同额报酬,苦乐不均。另外,在农村“六大员”中,村级协管员的工作量大,责任重,劳动付出与津贴待遇反差最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级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村干兼协管员,工作弊多利少。

根据《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村级协管员必须由25-55周岁的村两委中选聘,目前80%的村级协管员由村两委主干担任。在调研的七个县(市、区)中有六个反映由村两委兼职村级协管员不利于工作开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村委会为民选的自治组织,村干部行为在很多方面都没有受到有效的约束与监管,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协管员目前只能解聘,但是解聘后照样还当村干部,这一定程度助长了一些协管员工作懒散现象,也增加了基层对协管员队伍日常管理的难度。二是村两委干部尤其是主要村干的年龄一般偏大,村务繁多,有的身兼数职,工作经常无法及时到位。三是村两委干部兼职村级协管员后,由于担心选举时丢失选票,平时工作就有所顾忌,对违法违规行为经常睁一眼闭一眼,老好人思想严重。四是由于村干部选举与协管员选聘不同步,落选村干部不能再担任协管员一职,新选的村干部未经协管员任职培训,可能出现协管工作脱节。

(五)协管员未全覆盖,存在监管空档。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首届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具有集体土地性质的社区居委会、国有农场、盐场、林场等暂时不开展选聘工作,但在实际工作,许多社区、居委会是近年来由于城镇规模的扩大而从原来的村建制改为社区居委会的,其大部分土地仍为集体土地,社区居委会仍然是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主体,同时,社区土地由于处于城市的边沿,土地价值日益显现,往往是土地违法的重灾区,更是土地矛盾纠纷的高发区。近一年来各县(市、区)呈报的增加协管员配额申请中,撤销农场改设行政村的情况占大多数,一般农场地处偏远,更需要本村本地的人员参与协管服务。

(六)培训经费无着落,组织培训困难多。

我厅先后会同建设厅和环保局联合编制下发了《福建省村级国土资源和建设规划环保协管员基础培训教材》、《福建省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实用手册》和《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工作指南》光盘,为各级开展村级协管员培训与自学提供了基本条件。三年来,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和环保部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协管员岗前、岗中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从调研的情况看,目前,除去以会代训,每人每年不少于6天的要求难以达到,主要原因有:1.由于培训一般以新聘村级协管员培训为重点,内容较为基础,其他人员对重复内容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对村级协管员分期进行训练存有困难;2.村级协管员多为兼职,除了农事及其他谋生要做,杂乱事务也多,很难找到合适时间段把全部村级协管员召集齐。3.组织村级协管员培训,讲课费,耗材费以及学员集训期间的住宿、伙食、交通费用不少,由于全省编列的培训经费没有下拨到位,本级没有专项培训经费,几年来,组织集训活动都是通过特批挤占其它项目活动经费来保障,卖力又贴钱,培训工作难以为继。

三、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队伍管理、密切部门协作。

村级协管员分散在各个行政村,有的在偏远山区,日常工作分立性强,如何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加强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一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五个一”制度,用制度管理队伍、推动工作落实。

二要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内容。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协管员要坚决予以清退。

四要加强各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以及环保部门的横向联系,密切协作,共同作好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全面发挥好村级协管员作用。

(二)着力化解矛盾,促进减压增效。

村级协管员队伍作为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着重要作用。目前有许多矛盾因素制约了村级协管员队伍作用的发挥,而这些矛盾正是我们一直努力破解的问题。

一要加快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新政策新措施,知法守法,减少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二要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既要坚决制止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回应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疏堵结合,以人为本,减轻各社会矛盾对村级协管员工作构成的环境压力。

三要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动态巡查与村级协管员巡查相互结合、互为补充,既完善发现机制,又减轻了协管员的工作压力。

四要强化村级协管员的服务意识,转变从“以监管为主”到“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方式。村级协管员队伍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三农为其不可或缺的职责,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拓展服务空间,用服务化解工作中的矛盾,为自身工作减压增效。如:协助制定村庄建设发展规划,积极充当新农村建设的推手;做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主动为村民建房用地申请等提供咨询;为有关职能部门把好审核程序的第一关,对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协助按时上报审批等;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及时给申请对象解释说明原因,避免矛盾产生与激化。

(三)扩大选聘范围,理顺工作关系。

2009年5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等十三个部门联合下发了《福建省农村“六大员”管理办法(试行)》,对规范村级协管员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其第五条规定:“村级协管员必须在村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十二条规定:“村级协管员向村两委和乡镇业务主管人员汇报日常工作,村两委原则每月向乡镇报告工作”。村级协管员职责中“政策宣传、违法劝阻、执法协助、信息报告”等项工作原本就是村两委干部职责的一部分,从《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看,设立村级协管员后也并没有免除村干部的这些原有职责;第十六条规定:“农村‘六大员’原则上一人一职,村主干原则上不兼任,有专长的村两委干部可参加竞聘,村两委干部聘任数额不得超过该村‘六大员’总数的一半”。

所以,在村两委外选聘村级协管员不会削弱监管与服务的工作力度,而且履行职能更为顺畅。建议修订《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去除村级协管员必须由村两委人员兼任的规定。

另外,从协管与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具有集体土地性质的社区居委会、农场、盐场、林场等地方建议配齐村级协管员,让协管与服务工作不留死角。

(四)因地量力而行,适当增加报酬。

根据《福建省农村“六大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调整提高农村‘六大员’津贴补助。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情况提高农村‘六大员’津贴补助标准”。在当前关注“三农”,倾斜“三农”的时代背景下,提高政府公共财力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是个合时合理合情的要求。建议在条件成熟时,适时调整村级协管员的津贴标准。

依据《福建省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津贴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06]30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协管员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提高部分由当地自筹解决,不得从省里拨付的协管员经费中列支。所以,协管员的津贴应由省、县(区、市)、乡(镇)多级共同担负,省财政拨付的每人每月100元为最低保障的基本津贴;设区市、县(区、市)、乡(镇)应根据自身财力和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五)落实专项经费,创新培训方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培训对于村级协管员工作能力的获取具有重要意义,要全面发挥好村级协管员的作用,必须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对即将开展的工作进行统一规范。所以各级应高度重视村级协管员的培训工作,积极争取专项培训经费落实到位,保障村级协管员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村级协管员工作能力培训应坚持“岗前培训与岗中培训相结合,多种培训方式互补并用”的原则,创新村级协管员培训方式。

岗前培训要配合村级协管员任职资格考核制度实施。对竞聘村级协管员的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考核,通过考试的人员才有资格继续参加竞聘,这样变岗中培训的“要我学”为岗前培训的“我要学”,提高训练的积极性。

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四

在20__年度来临之际,回顾过去一年,在市局领导的关怀下,在中心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同事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就自身的思想、理论和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在思想上,通过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_会议精神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刻学习,使我的思想统一到了中央强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的要求上来了,始终把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

在理论上,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加强了自身依法行政的认识;通过对_《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的贯彻,进一步树立了规范土地审批、集约用地的意识;通过对市政府《市现状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领会,开拓了自身土地出让工作的思路。

在工作上,20__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参与我市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的事务性、基础性。

工作,成功出让等8宗土地,成交土地面积1130亩,成交价款亿元,给市政府创造收益亿元。

二、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参与地区改造项目工程,按照计划完成规划范围内4宗国有土地的收购和其余13宗国有土地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参与国际机场的二期扩建工程,按时完成1200亩集体土地的征用和4宗国有土地的收购工作,保证了机场扩建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参与配件厂等14宗国有土地的收购工作。

五、参与厂的破产处置工作,使企业职工妥善安置。

六、按照市局、中心领导的指示,参与制定我市等地块中低价商品房运作方案的制定工作。

七、按照市局、中心领导的指示,参与我市6宗现状用地招拍挂出让的试点工作。

八、参与经营性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按时完成中心涉及的2宗约400亩土地的收购、置换工作。

九、20__年11月,按时完成3宗政府储备土地的抵押贷款工作,共为中心融资亿元。

十、与市城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路两侧土地招拍挂的前期调研工作。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认识,在今后的土地储备交易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加快城市规划建设这一目的,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服务。

二是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树立服务意识、经营意识和竞争意识。对待被收购单位、用地单位要热情周到,认真讲解政策,提高办事效率;对待收购、出让的土地,要精打细算、科学分析,力争政府收益化;对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增强危机感,适应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是要积极参与创建“四型”单位活动。通过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加强自身的理论水平;摒弃传统思维、强化创新意识,在工作上大胆出主意、想办法;积极参与主动服务、现场服务,提高自身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四是要进一步密切与其他部门同志的沟通与配合。土地储备交易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与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理顺各个工作环节,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同时,要主动与规划、建设、国资、发改、外经等部门进行沟通。对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到情况了解全面、信息掌握准确,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单位领导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有些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在新的一年里,我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以土地经营为宗旨,以发掘个人能力为基础,以_纲领性文件为指针,全面贯彻_三个代表_的重要思想,坚持创新、努力开拓、与时俱进,为推动我市的城市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五

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土地监察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监察,是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土地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活动。

第三条土地管理部门通过行使土地监察职权,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国家的土地管理秩序。

第四条国家土地管理局主管全国土地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监察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监察工作。

第五条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独立行使土地监察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土地监察实行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七条土地监察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土地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

第八条土地监察机构,是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内部职责划分设置的专门负责土地监察工作的职能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土地监察机构,建立土地监察队伍。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对区、乡(镇)土地监察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下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派土地监察专员,检查指导土地监察工作。

第十条土地监察机构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土地监察人员。

土地监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通晓土地监察业务,熟悉土地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明。

土地监察人员应当经过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任用。

第十一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关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活动。

第十二条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监察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土地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

(二)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

(四)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五)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土地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指导或者领导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监察工作。

第十三条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土地监察职责,享有以下权力:

(一)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检查;。

(二)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

(三)对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活动依法进行制止;。

(四)对土地违法行为和土地侵权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五)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个人和单位主管人员,依法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第十四条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土地监察职权,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与土地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要求监察对象提供或者报送有关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必要情况;。

(三)可以进入土地违法现场察看和测量,并询问有关人员;。

(五)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

第十五条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违法批地行为予以公告,宣布批准文件无效,注销土地使用证,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土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必须佩带土地监察标志和出示土地监察证件。

土地监察标志和土地监察证件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十七条拒绝、阻碍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监察职责,或者对土地监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提请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下列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用地行为;。

(二)建设用地审批行为;。

(三)土地开发利用行为;。

(四)土地权属变更和登记发证行为;。

(五)土地复垦行为;。

(六)基本农田保护行为;。

(七)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行为;。

(九)房地产转让行为;。

(十)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对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检查内容,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二)针对某一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特定的监察对象的特定活动进行专项检查;。

(三)为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监察对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事先检查、事中检查和事后检查。

第二十条土地管理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制定的与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责令其修改或者向下级人民政府提出撤销的建议。

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相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修改建议;必要时,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责令修改或者撤销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消极执法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履行;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未经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确有错误的,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处理,也可以自己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把土地监察工作纳入土地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

第二十三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监察工作报告制度。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告土地监察工作。必要时,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巡回检查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采取专业人员与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和完善土地监察信息网络。

第二十五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公开设置举报电话、信箱。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违法案件统计制度。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送土地违法案件统计报表以及土地违法案件分析报告。

第二十七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备案制度。

土地管理部门对自己处理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应当在结案后一个月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章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第二十八条土地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土地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

第二十九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第三十条土地管理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办法由国家土地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将土地违法案件交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查处,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认真查处,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向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告。

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处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决定。

第三十二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保证土地监察机构的办案经费和办案工具,改善办案条件。

第三十三条对检举、揭发土地违法行为或者协助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第七章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四条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监察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公务成绩显著的;。

(二)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受到群众拥护的;。

(三)实施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取得明显效益的。

第三十五条土地监察人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姑息纵容土地违法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六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和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做到分级负责,责任明确,使动态巡查制度化、规范化。

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方式,在日常巡查基础上,抓住各乡(镇)取土、挖砂、采石等违法案件的突出特点及公路、村屯周边重点区域,加大夜间突击检查和节假日巡查力度,局内部队、站、所加强配合,对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采取多种手段、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涉及违法占用林地、草地、水利用地及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违法案件,在调查清楚后,分别抄告给林业、牧业、水利、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根据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及年初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由局领导与案件发生地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及时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貌。对抱有侥幸心理的违法者,对其违法占地行为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坚决制止违法占地行为继续进行,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处置。对符合规划,在依法查处后,及时督促违法者补办用地手续,减少违法案件数量。

加强宣传,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查处为辅的原则,将宣传工作深入到执法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等宣传活动日,广泛向群众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宣传,做到边巡查边宣传,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送到了田间地头;利用拆除现场抓好宣传,收到了较好效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全年共开展大规模动态巡回检查200余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占地行为30余件,罚款230648.65元。分别抄告城管、林业、草原等部门处理的违法案件共计10余件,责令补办相关用地手续10余件,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案件5件。

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七

近期,平邑县国土局不断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多措并举,保障了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一、加大巡查力度,完善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巡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巡查路线、内容和相关责任,实行了划片管理、落实到人、网格化巡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台账管理,多次不定期巡查。

二、保持高压态势,开展“百日执法”活动。县局执法大队主导、基层所积极配合,成立专门执法队伍,配备执法巡查专用车辆和执法记录仪,严格督查和处理辖区内矿山、土地等方面违法行为。

三、开展卫片执法监察,消旧防新从严查处。托清卫片监察底子,县局执法大队、监察科和各基层所加大巡查打击力度,既要把已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控制住,更要坚决制止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从源头上堵截违法苗头,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四、实行联动机制,依法联合执法。发挥国土、城管、规划、乡镇政府等的联合执法效应,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巡查时间、区域、责任三到位,及时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五、抓大不放小,继续加强信访执法工作。加强信访案件依法化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无论大小,都要深入过问,做细做实;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无论大小,都要认真分析,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在法律权限内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做好新常态下国土信访维稳工作。

六、完善值班制度,违法案件迅速响应。安排专人值守12336涉土违法举报电话,特别是实行轮班轮岗制度,加强了节假日和周末执法力度,保持讯息畅通,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七、强化法制宣传,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正面宣传和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震慑违法行为,促进提高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

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八

日前,该局召开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对2014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高起点站位、高标准、高效率,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前谋划、提前准备、提前介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争取主动,全力组织开展好2013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确保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一次性通过验收;确保实现全市“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二是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完善动态巡查工作常态化机制,重点建立健全动态巡查台账,详细登记巡查情况。对巡查不认真,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的要追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土地违法行为真正发现得了、制止得住、查处得快。

三是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以线索查处为重点。2014年每个中队必须查处2起以上土地违法案件,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追责。同时不断探索、总结案件和线索查处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推动案件查处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是加强违法线索处理回复工作。重点建立违法线索受理、登记、查办、回复规范化程序工作。要在去年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通过汇总、统计、排名、总结、归纳县(市)、区违法用地态势,促进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有效开展。

五是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内部团结,强化作风纪律,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凝聚力量,为做好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素质,适应当前工作要求。针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提振信心,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掌握政策,提升能力,坚定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

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九

20xx年,广安市国土资源局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和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一是加强执法动态巡查力度。年初出台了《20xx年度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不断完了善市、县、乡、村、组五级国土资源执法网络,对巡查区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增加动态巡查频率,严格落实违法用地报告制度,确保对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二是构建共同责任机制。通过完善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相互通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变过去“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同时将用地指标分配与违法用地查处情况结合,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执法监察、激励约束等方面逐渐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

三是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做到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拆除到位,对所有违法用地案件该处理责任人的处理到位。截止目前,已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案件7起,拆除到位6起。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巡查情况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半月报告制度、月报告制度,对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制止、报告不及时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维护良好用地秩序,徽州区国土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人员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工作,结合省国土厅举办的“岗位大练兵”活动,采取专家讲座、每周一课、业务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规范,强化土地供后监管,从项目交地入手,在源头上明确项目四至范围,防止超占行为发生;同时建立健全了联合监管机制,与开发区、各乡镇建立动态巡查月报告制度,做到信息共享。

三是强化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强化违法用地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和有效预防违法用地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6份,立案查处1起。

四是强化国土法律法规宣传。每逢“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纪念日,通过发送一条短信、播放一部电视剧、开展一场宣传会、组织一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国土所开展一次特色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活动。

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十一

今年以来,河池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探索和创新国土资源执法方式,以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强化日常动态巡查、完善执法监管体系、共同联合执法、文明说理等五个执法模式为抓手,依法履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创建“法治型国土”。

一是推进执法关口前移。该局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防范,采取提前介入的工作方式,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潜在违法行为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把好预防关,将执法关口前置。截至8月底,全市共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709宗,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709份,立案180宗,结案170宗,拆除构建物36899平方米,没收构建物7800平方米,收回土地5.38公顷,罚没款112.42万元。

二是强化日常动态巡查。该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方案,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把巡查区域分片到人,把巡查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履职,落实巡查责任。截至8月底,全市共开展动态巡查工作15108次,出动8083人次进行巡查。

三是完善执法监管体系。该局构建国土资源三级执法监管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动态巡查为抓手,建立健全覆盖到乡镇、村(社区)委会、村民小组的三级国土资源监管体系,形成县、乡、村、屯网格化监管格局,实现各级、各部门、全社会共同监管的目标。积极实行土地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将全市执法区域分为若干个片区网块实现网格化管理,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的三定执法责任制,落实每名队长、所长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四是构建共同联合执法机制。该局与河池市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综合执法局共同出台《河池市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对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截至8月底,全市共开展矿山专项整治行动62次,矿山动态巡查827次,出动车辆1946辆次,出动人员5869人次,炸封填埋查封井口136个,查获非法采、运矿车辆62台,驱散人员231人,捣毁工棚22个,罚没款4.6万元。

五是探索文明说理执法模式。该局在执法过程或处罚决定中,把说事理、说法理、说情理结合起来,向当事人说清违法事实,说清处理程序,说清处罚依据,做到“行政执法零差错、行政处罚零诉讼”,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有机的结合起来。

土地管理员的执法工作篇十二

12月2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在全国统一启动部署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在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常规任务”之外,此次卫片检查注重评估检验一个地区国土资源日常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同时要配合土地例行督察促进地方政府加强土地执法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了卫片执法的.主要任务、检查对象、进度安排、工作方式、工作要求以及信息成果上报等。在工作方式上,通知要求,卫片检查要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协同推进,相互支撑;要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相结合,互相借力,形成合力。各督察局负责对地方组织实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整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的土地卫片检查数据成果与土地例行督察结果进行比对。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各督察局参加省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土地卫片检查约谈会,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行为,各督察局及时向部报告;对属于部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由部按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通知要求,改进卫片检查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完善约谈问责方式,避免出现“唯15%比例论”,对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的、日常执法评估问题突出的也要纳入约谈范围;坚持省级人民政府作为约谈主体,开展约谈时邀请新闻媒体参加。针对一些地方“重卫片检查、轻日常执法”的问题,通知要求省、市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年度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强化评估检验日常执法监管,努力实现监管方式转变。

通知对工作进度作出调整,要求6月30日前,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20卫片执法检查省级验收、约谈、启动问责等工作,并向部上报工作报告和数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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