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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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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热门13篇)
时间:2024-02-11 07:49:02     小编:琉璃

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并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团队的智慧和创造力,以获得更多的想法和建议。制定方案时,我们可以参考同类问题的解决方案,从中获得经验和启示。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扎实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和谐”为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建立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秩序,力争在安全投入、监管执法、安全标准化、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工作方面有新的突破,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管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在20xx年要完成1个乡镇实现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授牌;1个乡镇实现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授牌,1所学校实现市级安全文明校园授牌,争取3个工地实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授牌,1个工程实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授牌,1条公路实现市级文明交通示范公路授牌;全县所有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三级安全标准化授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创建活动分3个阶段:

1、组织计划(1-3月)。各有关乡镇和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要根据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摸清情况,理清思路,认真研究制订20xx年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邮箱)。

2、实施阶段(4-10月)。各相关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考核细则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创建单位达到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目标和要求。

3、检查验收(11-12月)。各相关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考核验收的时间要求,精心做好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考核验收的推荐工作。6月份,县安委办对申报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乡镇进行初步考核(7月份市安委办对申报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乡镇进行考核,对考核得分排名靠前的乡镇,向省安委办推荐申请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考核验收);10月份,县安委办对申报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进行初步考核验收,并向市安委办推荐申请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考核验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凡是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评先评优。

(二)加强宣传,引导参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站等新闻舆论作用,广泛宣传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各创建单位要在当地主要路口设立永久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牌,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安全知识讲座、文艺汇演等形式寓教于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氛围。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对口帮扶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对口帮扶工作,深入各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并解决实际工作困难和工作经费(每个单位不少于5000元)。参加创建的乡镇要充分利用市、县帮扶资金及政府自身投入的资金合理、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日常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提高辖区人们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灾能力,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创建效果。

(四)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县安委办要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对创建乡镇督查不少于1次;对已经授牌的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有计划的分期分批进行复查和暗访,对工作管理滑坡且不能继续保持创建工作标准的,或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或发生负有安全监管责任事故的,建议省、市安委办取消其省、市级示范乡镇荣誉称号。县直对口帮扶单位要加强与县安委办联系,并分别于6月30日和10月20日前向县安委办通报创建帮扶指导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总结材料。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二

现将《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安监委〔20xx〕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房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要有主要行政负责人抓该项工作。及时分析本单位开展“百安活动”的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

二、突出抓好重点。重点抓好直管公房安全管理、中心城区城市房屋拆除、冬季防火点工作,坚持重点部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软硬件条件。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各区(市)县房管局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要适时联合所在地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违章作业等活动,坚决铲除滋生事故的土壤。

四、加强应急防范和应急值守。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强降温天气,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把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落到实处;针对今冬明春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在遇到险情时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靠前指挥。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12月20日一20xx年12月31日;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xx年1月1日一20xx年3月20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xx年3月21日一20xx年3月31日。

“百安活动”结束后,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于20xx年4月1日前向市局“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此次活动将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目标考核。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三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xx〕6号,以下简称《通知1》)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皖安监综〔20xx〕48号,以下简称《通知2》)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县安全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按照《通知1》和《通知2》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以及各地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各地、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份)。

1.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本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20xx年被列为县重点安全事故隐患没有销案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月至9月)。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统一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对开展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按月总结,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将执法行动的月总结材料于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和县委办,对需要进行集中整治的重大问题报请县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

2.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12月上旬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经委、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卫生、工商、质监和文旅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县政府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乡镇(园区)、各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检查督查,在汛期、高温、国庆、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县政府督办室和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6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安委会办公室。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五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局各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责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基础。

全局各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国省道路网改建及养护工程、公路、桥梁等事故易发路段的安全措施及落实情况的检查。

请各单位本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工程建设。

在建的重点公路工程,特别是公路工程,养护大(中)修工程,国、省道路网新、改建工程范围内,集中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施工安全。

1.整顿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队伍。禁止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行为;项目法人必须具备“施工许可”批准文件,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和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凡未经安全审查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建设。“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件和特殊工种从业资格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2.整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设程序、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原材料、施工工艺等均符合相关要求,加强对露天作业、边坡坑基作业、高空作业、高大模板、爆破作业等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加强施工用炸药的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二)路桥管养。

1.整顿公路危险路段。及时处理路面病害,配齐、规范标志、标线;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标准设置施工标志,摆放隔离墩、张贴警示反光膜、悬挂夜间警示灯,加强巡查,及时消除隐患,降低因施工对车辆通行的影响。

2.整顿危窄桥梁。严格落实桥梁“四个一”监管和危桥加固改造“绿色通道”制度,对跨河特大桥梁,大跨径污工砌体桥梁,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交通流量繁忙的桥梁,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桥梁,根据类别分别实行专人监管、视频监控、动态监测、限行等措施,确保桥梁安全。

3.整顿公路安全设施。按标准完善指路标志,加强隔离栅、护栏、防眩、机电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日常保养及维护。

(三)路政管理。

1.整顿公路安全畅通薄弱环节。建立“路警联动”机制,提高巡查效率,及时处置路政事案。协助交警等相关部门,整顿公路安全通行秩序,整治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等行为;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各类公路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备足应急物资、机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加强车辆疏导,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整顿危害公路安全行为。全面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公路安全保护法规体系,深入推进公路依法行政和路产路权保护。整治偷采河砂、占道经营等危害公路安全行为,及时处置路政案件,拆除违章建筑、标牌、广告牌。针对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路段和桥梁,加强源头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按照即将施行的《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做好路面检查和综合执法工作,从严查处超限车辆,坚决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

(四)收费管理。

1.整顿etc窗口管理。落实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局内安保措施、票款管理措施。设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专线,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2.制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联合地方警力,加强治安保卫,确保资金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安全。

(五)内部安保。

对机关办公区、宿舍区、三产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和安保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加强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报警、灭火系统设置,抓好高层建筑物防雷电设施配备和消防工作,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缺失或过期的要立即整改。同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抓好用电安全,确保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六)应急管理。

1.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在*年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路系统防范恐怖、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对我局的应急预案进行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做到与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重点目标相衔接,确保预案启用后,起作用、见实效。

开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要结合今年标准化达标工作,制定好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开展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急演练,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至少演练一次。

2.强化应对灾害天气。一是防汛抗台物资、资金、设备。各科室站队部要对防汛抗台物资、资金、设备到位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确保物资充足、资金到位、设备良好,并结合实际完善预案。二是实行防汛抗洪责任制,落实雨前排查和雨中巡查制度,重点对易发生水毁、塌陷的路段,进行全面整修,排险加固。及时清除桥涵上、下游行洪障碍,排除立交下积水。

3.加强公路安全巡查力度。路工科、路政综合科、各路政中队要加强对所管养路段的巡查,一旦发生灾情,要立即组织抢修,及时联合相关部门,提前采取限行或绕行措施。

4.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各带班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好应急值班室、96660公路服务电话、监控室等信息平台功能,加大对重要路段、区域监控指挥力度,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处置,保障我局管养路段正常有序运转,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良好服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惠华恩同志为组长,梁英秀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安全设备科,负责协调我局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各科室站队部要全力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此次百日攻坚战。

(二)狠抓“四个落实”。各科室站队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以及奖惩制度,落实“双基建设”,落实百日攻坚活动的工作目标。

(三)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各科室站队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各自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5日前报计划安全设备科。

(四)加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根据市局要求:市局将组织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抽查暗访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因此,各科室站队部要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和责任,不折不扣的落实百日攻坚行动,给上级和自己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五)认真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梳理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曝光力度。各科室站队部要切实做好百日攻坚行动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反映行动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推进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各科室站队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请于7月17日前报送至局计划安全设备科。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5月27日的安全工作讲话精神,按照市运管处《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5.23”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为确保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我区“四类事故”、“四种伤害”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采取切实地、强有力地措施,加强源头管理,排查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把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制订我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方针,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道路运输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方案。通过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使运输企业(包括道路客运企业、道路货运企业和运输站场等)和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道路运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专项检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专项检查治理的重点。

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货运场站。

(一)道路货物运输专项检查。

(1)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源头治超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2)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3)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4)对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情况。

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情况,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等。

(6)车辆载重情况;

(7)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情况。

(8)危险品运输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情况。

(二)客运专项检查内容。

(1)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3)对驾驶员超限、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客运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客运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对客运车辆超载、夹带危险品处理情况;

(5)客运安检员、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客运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

(三)货运场站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库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库场及铁路专用道线取得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10)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1)安装称重设备、车辆缓冲带、路障、进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况;

(12)企业签订《源头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责任书》情况。

四、时间安排。

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为期1个月(从6月1日开始至7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整改情况。

(二)集中治理阶段:自6月11日至6月20日,运管局各职能科室会同各运管所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达到要求仍存在隐患的,立即整改,坚决完成安全检查治理工作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自6月21日至7月1日,局各职能科室、所将检查治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后报局法制科,将我局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汇总后上报市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局各科室、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在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运输、存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效果。

2.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各辖区所和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检查治理抓细、抓实、抓好。

3.加强协调,搞好信息报送。各相关科室、所和企业要加强相互协调,及时总结专项检查活动情况,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七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年”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基层组织领导能力建设;继续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实施“平安沙市”安全工程建设,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安稳定。

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治。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100%,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95%以上。

(一)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筑牢安全监管第一防线。20xx年,全镇所有高危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基础台账,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和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严格“三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加强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

(三)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依据法律、法规制订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建立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

(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事前防范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逐级建立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立隐患登记、销号管理机制、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力度,对无视法律法规、治理安全隐患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理。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交通运输、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全国和全市“两会”、春节、汛期、高温季节、国庆等庆典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准确把握每季度的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检查督查,严防死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六)强化安全投入保障措施,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政策,按照“企业提娶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管理”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安全费用提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等安全生产投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

(七)强化安全文化保障措施,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丰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八)强化监察执法保障措施,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监察执法职能,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和执法。建立完善对企业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和人文关怀制度。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九)强化应急救援保障措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水平。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全面启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20xx年在全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今年我镇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将分四个阶段来进行。

1、第一阶段(时间1—4月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两会”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及重点企业,逐级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三是针对冬春季节的安全生产特点,做好企业开复工检查验收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2、第二阶段(时间4—6月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排除安全隐患;二是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及早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隐患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制度。

4、第四阶段(时间10—12月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围绕冬季安全生产,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二是对全年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凡是没有整改到位的,年底前要全部整改销号;三是抓好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总结工作。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安全生产年”工作目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督促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维护好安全生产秩序,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到位,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到位。

(二)分解任务,严格奖惩。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纳入工作考核,严格工作考核和奖惩。

(三)突出重点,检查督查。督促村(社区)、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四)抓好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能,认真组织筹备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责任状签订以及每季度一次的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代表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和和考核,按时收集上报各种报表和汇报材料。

20xx年4月28日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八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排查整治粮食企业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为我市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安全宣传教育,改善社会安全环境,增强抗御能力。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大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目标。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各企业和省粮食储备库工业品批发市场、危化品储存使用情况,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有效状态,有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软件资料等。

(二)检查方式。

1、企业全面自查。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题责任,主动、严格、全面自查自纠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隐患整改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按程序销号。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

2、粮食局检查。粮食局将对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企业要按照市粮食局的安排,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相关责任,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企业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全面自查自排,做到横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高阶段:各企业对开展本次活动进行“回头看”,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并上报市粮食局。

(一)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由于冬春雨雪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多,春运人流物流、节假日人群集聚,工业品批发市场人员密集,一直是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特别是省粮食储备库领导一定要认清安全严峻形势,落实工作举措,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无事故。

结合企业实际,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重点及难点,研究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目前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责任。今冬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营造浓厚氛围。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九

通过这次行动我们要达到如下目标:

1、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规范有证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2、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大行动。社区将以孔景莲书记、汤中勋主任牵头成立检查小组,于8月12日起对社区范围内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整治。

第一阶段(8月9日至8月11日)排查摸底,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8月18至8月25日)检查验收阶段。社区领导和检查人员责任落实、隐患清除情况,指导完善企业安全工作。社区检查对方安全隐患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第四阶段(8月25日至年底)巩固成果,长期整治。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对经过此次行动取缔的场所防止死灰复燃,继续排查摸底对发现隐患场所发现一处打掉一处。建立起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保一方长治久安。

(一)社区内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实施本方案。对辖区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通过此次整治,彻查隐患,消除隐患。

(二)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社区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社区能力范围内难于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社区内各部门“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除各负其责外,还要配互相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

20××年,我大队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按照新区安委会工作要求,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机制,结合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普及安全知识,落实新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安全工作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各类安全事故。

(一)明确工作责任。

我大队制订了明确的工作分工,由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面负责我大队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科负责我大队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查违科负责查违领域的安全工作。另外,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大队修改完善了《**区规划土地监察的大队(大队)责任区制度》,通过划分责任区域,实行责任包干、责任到人,明确每个工作人员安全工作分工。

(二)明确工作任务。

本年度,我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主要任务有:

2、督促大队内各科室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遇有突发安全事故时,按规定派相关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三)制定工作制度。

本年度,我大队领导班子除了落实结合我大队实际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协调联动,统一部署,抓好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

作为安委会成员单位,我大队始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针对新区实际,充分认识台风、强降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新区要求和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暴雨及台风防御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突出重点,加强辖区查违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协调新区各有关单位,加强危楼、危房、居民建设场所隐患排查,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二)突出重点,消除违法建筑安全隐患。

(三)堵疏结合,开展危旧房拆除重建工作。

针对新区违建拆除行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大队建立疏堵结合的查处违法建筑长效工作机制,以管委会名义出台《**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危房拆除重建暂行管理办法》,对新区符合一户一栋原则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危房开展拆除重建工作,开展危旧房源头治理,为新区危旧房处理找出一条出路,有效缓解了新区危旧房引发安全的隐患压力。

我大队先后开展了“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节假日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等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普及安全知识;依据挂点联系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查违科科长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聘请龙岗区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专家协同开展检查,对安全隐患重点进行排查,排查隐患场所50余场次,要求社区按规定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一)违法建设行为涉及到多方面的行政管理,需要协同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坚决查处违建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源头,防患于未然。

(二)公安机关指定专门机构,协助和配合相关工作,对阻碍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三)鼓励发动群众、新闻媒体、其他单位组织举报违建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四)鼓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对管理区域内的违建行为进行预防、劝阻、制止和报告。

(一)坚持一手抓排查,一手抓宣传教育,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围绕新区工作重点,结合查违工作特点,采取公共空间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工作,提高**区查违系统安全意识和防控能力;统筹各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向辖区居民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帮助居民提高安全意识和灾害防控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的深厚氛围。

(二)继续保持辖区查违严防严控力度,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保护违建周边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工作职责,加强辖区查违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法建筑,实现源头治理;协调新区各有关单位,加强危楼、危房、居民建设场所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三)根据新区安委会(安委办)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安全生产各项专项行动。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持设备高负荷、稳定运行态势,动力厂结合正在传达学习的集团公司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提升管理标准,将安全生产弦紧绷不放松,确保节日期间职工、家属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节前各科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项设备检查、隐患排查、三违检查以及票证督查、环保消防检查等活动,车间、班组组织岗位职工开展设备隐患排查、现场安全检查等。大家积极行动,通过“拉网式”的大排查,共同为设备稳定运行打好基础。

截止9月底,三废炉连续运行103天,超运行周期13天;10#锅炉运行156天,超运行周期66天;超低排放环保装置长周期运行。为做好锅炉、汽机以及水系统的设备保运工作,厂部要求九龙、热电车间采取措施,延续设备稳定运行态势,尤其是入炉煤的源头管控和“三废”燃烧处理,要在保证锅炉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多掺烧“三废”处理。循环水车间加强各排污口的管控,当班班长负责,进行24小时盯守,提前关注污水进量和污水池液位,确保终端污水达标排放。节日期间安全工作要高标准要求,大家共同努力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为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厂部要求每位管理人员时刻要树立工作提前做的思想意识,早一步工作不被动,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好做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不间断对值班情况、现场巡检等进行检查。管理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方便工作联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区交通实际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加强对“打非治违”的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打击重点。

1.道路运输。

(1)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相关营运或从业资格证照、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2)营运车辆超载出站的;

(3)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出自 CoOCo.NEt.cn

(5)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的;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一线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的,或者未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治理重点。

1.共性隐患和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

(2)隐患排查治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出自 CoOCo.NEt.cn

(1)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违法指定分包工程的;

(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中旬—4月中旬)。

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开展全面检查督导,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领域,按照分片包干制度,责任领导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打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扎实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对“打非治违”工作再次开展全面检查督导。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领导,我局成立区交通运输局“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由汪继槐任组长,袁波、杨坚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科。汤志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

(二)积极促进乡镇政府和管理处“打非”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的'落实。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管理处承担“打非”主体责任,企业承担“治违”主体责任。加强与安监、公安、工商、住房与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对排查出来的非法违法单位依法进行核查,报请管委会依法作出关闭取缔决定并组织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督促企业抓好自查自纠及治理安全隐患,对“治违”工作不落实、搞形势走过场的企业,要采取法律、经济等综合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客运告知制度和加强安全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文化进单位、进乡镇、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的“五进活动”,采取志愿者行动、媒体公益广告、知识竞赛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四)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严格考核问责。

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打非治违”目标任务、责任人员、排查治理情况,使整个“打非治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要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强化督查督办,邀请新闻媒体一同明察暗访,报道和曝光正反面典型,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本次“打非治违”行动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依法给予警示通报或进行督导约谈;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在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含)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生产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在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单位“瓶改管”。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用户终端用气安全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重点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气瓶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营造人人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分别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上述时间节点后3日内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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