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保障经济交易安全和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合同条款的修订和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做出记录。合同的签订是商业世界中常见的行为,大家可以借鉴他人的合同经验。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获得了良好的发展,经济管理的模式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多种经济管理的方法都进入了企业经济管理模式当中。
经济管理论文范本一:铁路工程经济管理问题及改善。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高速发展,铁路工程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铁路工程受自身项目特点的限制,在进行实际建设时,在经济管理方面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缺陷不仅会阻碍铁路工程的顺利建设,还会增加铁路的建设费用。
因此,本文将结合铁路工程中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深入探究,提出一些改善对策,以期能够为广大的铁路管理人员提供一些理论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铁路工程;经济管理;问题;改善对策;分析。
自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很大的发展和提高,铁路交通事业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在铁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经济方面的管理工作不仅会对整个工程的财务管理产生影响,还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成本核算工作。
对于铁路工程中经济管理方面的诸多弊端,需要相关方面的管理人员积极制定解决对策,从而确保铁路工程的整个财务管理工作和成本核算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铁路工程中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在铁路工程中,对经济方面的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主要体现在施工单位的相关管理层和员工在头脑中没有形成铁路工程经济管理的意识。
认为只要自身能够保证工程按时按质的完工就可以了,而关于工程项目的资金方面,认为其与自身没有多大联系,都是按照上级预算进行拨款的,自身在施工中保持节约就可以了。
第二,对成本核算工作缺乏全面的管理。
工程预算明确要求,施工单位要结合该项工程的成本预算项目,独立核算工程的每一项目的实际成本。
而在具体操作中,许多施工单位都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对其进行成本核算,造成项目工程在实际使用和预算中存在出入,成本核算资料无法真实反映工程预算的执行和进度情况。
第三,财务部门没有加强监督。
财务管理部门作为工程项目建设中经济管理监督的重要职权部门,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造成工程在费用支出方面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工程预算环节和计划投资环节没有有机融合。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铁路工程关于施工资金的筹集渠道有许多,当施工计划下达,预算批准以后,如果资金没有及时到位,那么必然会导致施工成本的增加,工期也会被延长。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施工方为了尽快结束工程项目,在没有真正了解工程造价的情况下,对经费有多少就使用多少,脑海中根本没有工程预算的意识,也没有进行工程预算工作。
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不合理利用,不利于铁路工程在经济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五,在材料核算方面手续不完善。
对施工材料进行管理,也是铁路工程在经济管理方面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然而,当下许多的施工单位在对材料进行管理时,没有对进料进行验收,材料施工布置不合理等问题还大量存在。
二、铁路工程中经济管理工作方面的改善对策。
(一)对铁路工程中的成本预算工作和实际成本计算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一,提高工作人员的认识。
铁路工程中的有关领导和职工要认识要铁路工程中财务管理工作和成本核算工作的重要性。
有关部门还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将财务管理工作与成本核算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第二,注重材料方面的管理工作。
针对材料的出入库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禁止超额采购,严格依照采购计划进行施工材料的采购工作,对材料质量进行检测,避免因材料积压而造成浪费。
对于那些有定额的材料或者是损耗性较大的材料,要制定材料限额领取制度,禁止乱领乱用。
对于那些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大批量堆放的材料,工作人员要预先计算好材料的用量情况,按量进行堆放,避免重复运输现象的出现。
第三,对铁路工程中的成本预算工作和实际成本计算工作进行管理。
在对预算成本进行编制工作时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
并对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进行综合对比与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部门更好地对成本预算工作和实际成本计算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四,针对其它项目的费用,也要加强管理和控制。
在人工费用方面,财务部门要对平均工资差额和工作日量差额进行对比和分析。
在功效记录方面、加班方面以及施工考勤方面,财务部门也要进行及时登记。
通过这样的方式对施工人员的劳动工作时间进行限额控制,最大幅度地减少人工费用方面的开支。
(二)加强铁路工程项目的决算工作以及综合分析工作。
当铁路工程建设快要结束时,财务部门要依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结合工程技术部门共同对该工程进行决算工作,并对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依照前期制定的各项工程预算成本表,对各个项目的定额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找到工程具体施工中,出现成本超支和缩减的因素和缘由,帮助其更加合理公正地进行工程决算。
(三)财务部门加强对工程的财务监督力度和核算力度。
财务部门要对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关系进行监督和核算,在工程资金的调配使用方面,要对工程量的大小和工程的进度情况进行全面参考。
同时,还可以依照工程的整体实行计划,对铁路工程按照对象划分或者性质划分,从而细化自身的财务监督工作和核算工作。
三、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知道,铁路工程经济方面的管理工作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不仅是铁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影响铁路工程财务管理工作和成本核算工作是否具有准确性和合理性的重要因素。
尽管,我国在铁路工程经济方面的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些问题不是不可以解决的。
首先,对铁路工程中的成本预算工作和实际成本计算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
其次,加强铁路工程项目的决算工作以及综合分析工作。
最后,财务部门加强对工程的财务监督力度和核算力度。
只有这样,才能使铁路工程在经济方面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都得到提升。
参考文献:
[1]陈淑媛.浅谈公路工程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对策[j].科技与企业,2013,05:42.
[2]洪德明.浅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才智,2012,23:36.
经济管理论文范本二:生态旅游经济管理措施。
摘要:搞生态旅游必须加强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的失误或缺位会直接导致对生态旅游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生态旅游经济管理就要通过人为因素使地区管理和环境承载力相协调,以转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政府适当介入来协调各部门因地制宜的发展经济。
关键词:生态旅游;经济管理;意义;措施。
随着人们旅游视野的不断扩大,近几年,对生态旅游的需求呈现上升趋势,生态旅游已经普遍成为世界各地人士的旅行选择,各国政府都越来越重视生态旅游,生态旅游能够满足人们返璞归真的心理期待,在物质富足的阶段,追求绿色生态环境成为一种流行时尚。
生态旅游改变了以往破坏生态圈的游乐形式,最大限度的利用自然、保护自然。
通过生态旅游享受安静自然的环境而产生精神愉悦,已经是人类的共识。
然而,搞生态旅游必须加强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的失误或缺位会直接导致对生态旅游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生态资源的使用是不可逆的,一旦破坏了就很难恢复。
在人的文明程度没有达到普遍自觉保护自然环境的前提下,经济管理成为了生态旅游的硬性要求。
科学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规划能够使自然资源停止进一步的恶化,这样看来,对生态旅游经济管理进行维护才是我国旅游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
生态旅游的意义在于既能满足现代人对自然原生态的向往,又能保护生态环境为后世留一片碧水蓝天,在利用环境时确保环境不受破坏,维护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一、生态旅游经济管理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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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二
缔约的各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进行合同的.谈判,双方都应该诚实守信,负有法定的诚信义务。
协商成本是合同所必须的,最后达不成协议,也是可以预料和常态的风险,但是如果是非正常的恶意磋商(具有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那么不诚信的当事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上称之为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
其他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三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就算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并不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就算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并不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四
七、熟悉法律规范;
八、熟悉法律实施;
九、熟悉法律关系;
十、熟悉法律解释;
第二章宪法来源:
一、了解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熟悉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熟悉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和经济制度;
四、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
五、熟悉公民的概念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六、了解国家机构的概念、组织活动的原则和我国现行的国家机构体系。
第三章行政法。
一、行政许可法。
(一)熟悉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
(二)了解行政许可的原则;
四、行政诉讼法。
(一)了解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和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二)掌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三)熟悉行政诉讼的管辖;
(四)了解行政诉讼参加人;
(五)了解行政诉讼的证据,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保全;
(六)熟悉行政案件审判的有关内容,包括:起诉的条件、期限和行政案件审理的特点。
五、国家赔偿法。
(一)了解国家赔偿的概念、特征;
(二)熟悉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国家赔偿法的调整范围;
(三)熟悉行政赔偿;
(四)了解刑事赔偿;
(五)了解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第四章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一、刑法。
(一)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
(二)掌握犯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三)了解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和共同犯罪;
(四)熟悉刑罚的体系和种类,量刑,数罪并罚;
(五)了解减刑、假释、缓刑、时效和赦免;
(六)掌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五章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
一、自然资源法。
(一)了解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法的含义;
(二)了解自然资源法的体系和原则;
(三)熟悉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
(四)熟悉土地管理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节约能源法。
二、环境保护法来源:
(一)了解环境保护法的概念、体系和基本原则;
(二)了解环境监督管理机构;
(三)熟悉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四)熟悉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六)了解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七)了解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六章社会保障法。
一、了解社会保障的概念、特征;
二、了解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体系和基本原则;
三、掌握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四、熟悉社会保险费与社会保险基金;
五、熟悉养老保险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六、熟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七、了解社会救济的概念、特征;
八、了解社会救济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九、了解社会救济的基本制度;
十、了解优抚安置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第七章国际经济法和涉外经济贸易法律制度。
一、国际经济法。
(一)了解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五)了解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谅解;
(六)了解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八)了解政府采购协定。
二、对外贸易法。
(一)了解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二)了解对外贸易主体的概念、种类、资格条件、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了解对外货物、技术和服务贸易管理以及促进性政策措施;
(四)了解对外贸易秩序。
三、反倾销条例。
(一)了解反倾销条例中的基本概念和调查程序;
(二)掌握倾销、损害的概念,熟悉倾销与损害的确定;
(三)熟悉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同类产品、国内产业的概念;
(四)熟悉反倾销调查及其裁定,了解反倾销措施以及反倾销措施的期限与复审。
四、反补贴条例。
(一)了解反补贴条例中的基本概念和调查程序;
(二)掌握补贴、损害的概念,熟悉补贴与损害的确定;
(三)熟悉专向性补贴,熟悉反补贴调查和裁决,了解反补贴措施以及反补贴措施的期限与复审。
五、保障措施条例。
(一)了解保障措施条例中的基本概念和调查程序;
(二)熟悉损害调查与裁决及采取保障措施的形式;
(三)了解保障措施的期限与复审。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五
摘要:电力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冲突集中出现,电力企业经济发展正面临着新的形势。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电力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对策,以期为电力企业成功转型,不断提升经济效益提供借鉴。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国家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当下,受内外因素影响,电力企业在组织运营中,正面临着许多风险,其中,尤以经济管理模式最为突出。电力企业传统经济管理模式以计划经济为主导,在以往这种经济管理模式促进了电力企业经济发展,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传统经济管理模式的弊端愈发显现,电力企业经济发展遇到瓶颈,电力企业创新经济管理模式刻不容缓。
一、市场经济体制概述。
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现代化经济体制,它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之下,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有本质区别。经济关系货币化、市场价格自由化、经济系统开放化、经济资源商品化是市场经济的重大特征[1]。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经济发展的调节者,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产和销售是以消费需求和市场需求为根据的,因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在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上,具有显著的社会主义特色,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市场经济体制是一把双刃剑,其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加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电力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企业,亦面临着严峻的竞争形势。电力企业应积极创新经济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水平和能力,把握发展契机,努力发展壮大。
(一)经营管理理念滞后。
长期以来,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以计划经济体制为主导,计划经济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在当前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计划经济管理理念仍占有很大的影响,在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计划经济色彩还很显著,经营管理理念较为滞后。目前,许多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仍以粗放型为主,不能有效做到经济效益、环保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统一。没有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形势的严峻性,缺乏对企业长远发展的规划,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二)经营管理制度缺失。
经营管理制度缺失是电力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在当前电力企业管理中,管理部门众多,如财务、设备等部门对企业均具有管理权。另外,还存在管理职能交叉的现象,“各管一段”局面屡见不鲜。
(三)管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一些管理者管理意识不强,导致其不重视管理工作。部分存在观念陈旧、管理知识层次和结构不合理、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特别是专业管理队伍的匮乏,导致电力企业财务、设备、后勤等部门的人员纷纷插足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管理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管理工作混乱,这就造成资管理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电力企业的发展壮大。
创新经济管理理念是做好电力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前提。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电力企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事实上,许多电力企业都制定了经营管理细则,但是由于经营管理意识的滞后,这些细则大多流于形式,不能有效贯彻实施。创新经营管理理念,从思想上重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要求电力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积极转变思想,充分认识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理论知识,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二)健全经营管理制度。
电力企业的正常运作需要根据其自身情况不断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实践中,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普遍存在“分段管理”的现象,这使得企业管理混乱不堪,管理效率低下。健全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使各管理部门之间有序、协调行使管理职权,显然有助于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这就要求电力企业必须重视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准确界定各部门职权,对整个管理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不断整合管理制度,实现各管理部门权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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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电力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直接决定经营管理工作的成效[2]。因此,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对提高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效率至关重要。电力企业应努力培养高级管理人才,积极引进管理人才。市场经济下,电力企业面临着复杂的发展形势,电力企业经济管理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和管理水平,才能真正实现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质量化、精细化、科学化。
四、结语。
面对当下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我们应不断进行探索与发现,努力找出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结合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实事求是的科学客观的态度,来探寻未来的发展之路。提高电力企业经济管理效率对于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创新电力企业经济管理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必须采取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措施,为电力企业顺利健康发展打下夯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马莉.电力企业在市场体制下的经济管理创新[j].企业导报,2013,03.
[2]于凤玲.电力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06.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六
市场经济环境下,电力企业面临着竞争与日俱增,作为国家电力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其本身的利润的涨幅将时刻影响着国家的经济运行发展。那么想要保持电力企业生产活力,获取更多的收益和利润,我们就需要从经济管理上下足功夫[1]。一方面,面临市场需求的风云变幻,企业要不断的转变思路,不能单单依靠国家的扶持和政策,走以前的老路。作为资源型企业要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为集约型增长方式[2]。从微观角度上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增强企业实力。另一方面,强化企业管理内容,发挥企业对市场的调节作用,从宏观角度上,保持国家经济的活力,促进高新技术快速融合。
电力企业作为资源型国家垄断性企业,在过去一直处于经济垄断地位。一方面,政府对于资源的控制十分严格,另一方面,电力资源作为国家核心资源是国家经济的命脉,掌握了电力资源就相当于扼制住了国家经济的脉管。所以我国的电力企业一直在计划体制经济模式中脆弱的生长,即使是转变成市场经济体制下,电力企业仍然懒惰的依靠着国家的政策,不思进取。传统的管理模式,落后的管理思想、粗放的生产方式、老旧的生产设备、滞后的市场营销手段,都严重阻碍这电力企业的发展。所以在二十世纪初,我国的电力企业将分化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电力生产,一个是电力营销。(一)落后的经济管理理念。先进的管理理念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落后的管理理念只会拖住企业发展的后腿,成为企业发展前路中的拦路虎。在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沿袭了过去计划经济的管制模式,许多的电力领导者总是幻想着依靠国家的政策扶持,完全失去了自我发展的意识。在国家日益开放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电力企业面临着生产意识的落后,创新意识的不足和缺乏品牌意识等诸多问题。想要摆脱困境,电力企业就要不断提升自己,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法,对企业内部管理进行大胆创新,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3]。(二)滞后的数据化管理。伴随着科学技术的爆炸式推进,各行各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数据化的管理技术。数据化的管理模式有利于管理者对企业发展的掌握和了解,对企业简化工作内容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改革作用。从电力企业数据化管理的实效性看,数据信息系统规划严重不足,各部门之间的资源信息没有实现共享,数据库平台的缺失阻碍了电力企业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三)不规范的管理机制从电力企业的管理机制上看,其管理制度与企业发展并不匹配,从监管力度上看,电力企业的管理制度执行能力还是看得见的,但是管理者对生产的监督却远远不到位,这种监督的缺失严重影响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生产的进行。另一方面,经济管理组织机构对企业的管理时效性并不高,很多决策都是纸上谈兵,没有落实到实处,高科技应用手段并没有完全应用到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导致电力企业的生产能力不符合市场需求。
电力企业处在产能过剩的困境之中,电力企业开始逐步对自身的战略发展规划做出调整,一方面紧密结合国家的相关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一方面,全面提升经济管理工作,针对新的形式,发展创新工作思路。(一)优化管理制度。电力企业的管理者要不断强化意识,真正认识到经济管理在电力发展中的关键作用[4]。在认识的不断强化下,建立长效合理的管理制度,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统筹好整体管理工作,无论是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研发、技术研发等相关部门都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从内容和制度本身完成创新管理。(二)优化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作为经济管理的直接操控者,其专业水平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决策和发展。那么为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各企业就要坚持人才战略,重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实施和监督,加强企业员工的培训,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采取优胜劣汰的考核机制,保持员工的专业活力。(三)优化管理意识。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要坚持发展的思想意识,跟上时代的变化,学习使用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技术,建立人才培养战略系统,全面实现科技兴企战略,从思想意识上进行思想创新。在内忧外患的企业发展过程中,管理人才能把握当前经济形势,面对电力产能过剩的现状实施经济管理的创新思想,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战略创新,都能促使电力企业快速稳定的成长。
(一)拓展市场营销空间。为了打破电力企业产能过剩的现状,电力单位要开展科学的管理模式,通过管理的实施拓展市场营销空间。一方面,电力企业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简化内部系统的工作内容,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优质服务,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有效降低服务成本,提升利润空间。另一方面,电力企业在经济管理上,要强化市场管控力度,依靠相关的.专业人员系统的对市场进行评估,并由此调整生产和销售等相关项目的战略目标,在企业管理人员的管控下,随时调整企业战略布局,有效推进市场开发。(二)制定人才培养发展战略。电力企业要建立自己的人才发展计划。我们都知道二十一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战争,想要打破电力企业低效能搞浪费的现状,我们就要从培养人才开始。那么,电力企业就要针对现阶段的发展形势,组织相关的培训。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培训是有计划有针对性有考核的长效机制。一方面,企业会定期组织相关的技能培训,以提高人员的专业技能。并定期进行考核,对学习完成度较高的员工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奖励。另一方面,企业会定期外派专业人才到企业外进行专业技能的学习,有的是去发展程度较高的企业单位学习经验,有的去参加各高校的函授课程,不断提高自我专业水平的修炼,为企业发展提供新鲜的血液。(三)制定新型电价战略。随着电改不断深入,企业红利正逐步开始向全社会释放[5]。因此,电力企业要开始新的电价战略。结合用户的需求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峰谷电价、阶梯电价都是创新思路下的大胆尝试。利用新电价战略指导用户科学消费,有效用电,避免浪费,切实提高企业的利润[6]。一方面,持续推进的电改政策有利于企业对内部经济管理的优化,另一方面,电力企业以此为契机,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市场营销空间。总而言之只有时时掌握市场的需求,了解市场的变化,电力企业才能在风起云涌的竞争中,利用价格优势,稳稳的占领市场的第一把交椅。(四)制定统一发展目标。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统一的发展目标。只有设立稳定的发展目标,企业经济管理才能有的放矢的实施管理内容的相关制度。一方面,发展目标要结合自身实际,以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为前提,强化管理层与管理中心之间的相互联系,完善企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另一方面,电力管理阶层的设定要符合企业战略调整的方针政策,要拥有核心向心力,积极吸引员工参与目标的设定,使得所有员工为了统一的目标,心向一处想,力往一处使。
四、结语。
总而言之,掌握了电力企业的发展就相当于抓住了国家经济的命脉。作为国家重点关注的对象,电力企业管理者必须重视经济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走创新发展道路,均衡发展电力项目和市场营销的关系,关注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只有这样,电力企业才能经受得住市场竞争的巨浪,才能在市场的洗礼和检验下,稳定发展保持活力。
参考文献:
[4]张振东.浅析在市场体制下电力企业如何做好经济管理工作[j].现代企业文化,2017(36):170.
[6]柯凡兴.电力企业市场营销战略的创新与对策分析[j].现代营销,2018(2):62.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七
甲方: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方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_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一)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二)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四)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条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三)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五)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二)获取劳动报酬;
(三)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作律师;
(五)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三)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四)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六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动工资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一)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二)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三)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四)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二)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三)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四)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五)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一)双方协商之;
(二)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八条 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九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主任(签字):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2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乙方如与甲方首次签定本合同,则本合同期限内的前一个月为试用期。
3.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续订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虽未续订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件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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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八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1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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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九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是:“说不的权利”。那么我们法律上面有“说不的权利”吗?答案是有的,这就是我们民法上的抗辩权。在公职类的考试中时常出现抗辩权的考题,这方面会以案例和定义判断的考查为主,今天我们就来详细地学习下合同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民法上的抗辩权有很多,诸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等,这就需要我们具体地学习一下每一种抗辩权,并加以区分。
第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三: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例题:a水产公司与b海鲜大酒店订立海鲜买卖合同约定a于6月1日向b交货,b在收货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限届满时,a发现b酒店欲关门逃走以逃避债务。对此a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权。
【答案】c。解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本题中a发现b海鲜大酒店欲关门逃走以逃避债务,符合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故本题答案为c。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十
1.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记过
b.罚款
c.降级
d.撤职
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在()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a.3
b.5
c.7
d.10
3.能够设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是()。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部门规章
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a 15
b.30
c.60
d.90
5.在国家赔偿中,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倍。
a.8
b.10
c.15
d.20
1.行政程序公开原则的内容包括( )。
a.行政立法必须公开
b.行政信息公开
c.设立听证制度
d.行政决定公开
2.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有( )。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b.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c.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有( )。
b.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c.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由行政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 )。
c.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5.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 )。
a.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c.犯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人被羁押的
d.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b
2.b
3.a
4.c
5.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十一
党的十八大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升华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标志着中华文明格局开启了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更高阶段演进的新里程。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梦”的实现,中华文明必将放射出更加灿烂的光芒。“中国梦”不是宏大口号,而是蛰伏在每个中国人心头的期许、希冀。
“中国梦”的第一要义,就是实现综合国力进一步跃升。如今,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到的宏伟目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xx年翻一番,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上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这一指标体系,构成了现阶段“中国梦”的基本图景。
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圆“中国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而提升全社会的幸福指数。提升幸福指数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物质因素,又要考虑非物质因素,从根本上讲,就是要进一步提升社会和谐的水平。党的十八大着眼于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将“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促进社会和谐”纳入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等等。这些和谐因素的充实,对“中国梦”的阶段性特征作了更为清晰的描绘,也为“中国梦”增添了更加美丽的幸福光环。
党中央立足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党章修正案,这次修改不仅吸收了近年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而且与党的十八大报告的重大理论概括和重要提法紧密衔接,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对党章作出重要修改,进一步增强了党章的权威性和时代性,对于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根本大法,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党章的内容十分广泛,对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路线和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都作了明确规定,对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的所有重大原则问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集中概括了我们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全部要求,对党员的作为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有把党章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好,使党章的各方面内容在广大党员中切实入脑入心,并化为响应党的号召的自觉行动,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凝聚起全党同志的意志和力量,为实现党的理想和目标而共同奋斗。
“中国梦”吹拂亿万国人的心,一如“春天的故事”在人心间生根发芽。“中国梦”不是宏大口号,而是蛰伏在每个中国人心头的期许、希冀。它是每一个中国人生活在美丽中国,实现安居乐业,追求事业成功;它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心情舒畅,工作和生活在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平等有序的和谐社会中;它是通过各族人民同舟共济、艰苦奋斗,凭着根植于“中国梦”的中国精神,在不远的未来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人民富裕、国家强盛、社会安定、生态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换言之,“中国梦”既是对百年来中华民族为之奋斗追寻的概括,也是当下中国人对自己未来的渴望;既是对中国人共同命运的深情凝炼,也是对普通个体人生价值的表达和升华。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中国梦”。今天,中国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的发展仍有无限空间,中国人还需要鼓足干劲、共创未来。在新的征程上,我们的责任更大、担子更重,必须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顽强的努力,继续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党的十八大集中全党智慧,体现人民意愿,适应时代要求,提出了宏伟奋斗目标,描绘了壮丽发展蓝图,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敢做梦”、“能圆梦”、“拥抱梦”的决心和信心。一个新的时代正向我们走来,一个承载着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已然腾飞。每一党员要切实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按照党章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知道,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国梦”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十二
为了推进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全校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使广大青少年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我校开展了“小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总结如下:
我校高度重视《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首先成立了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有分工,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各班利用班会、晨会时间学习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管理法律常识》等法律知识,并把这些知识通过“红领巾”广播、手抄小报、征文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学生的法制观念较大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成立广大学生的自觉行动,人人争做义务法律宣传员。9月份利用班会时间,我们邀请了我校法制副校长上夹河镇治安警察朱宏伟到校做了法制报告,朱警官讲得精彩、富于哲理、通俗易懂;学生听得认真,记得详细,理解得也比较透彻,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师生受益匪浅。其次,我校精心组织了六年级全员参加《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赛率达到100%,由于同学们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的比较深入,答题顺利。最后,对参加本次活动获奖征文,获奖手抄报的同学进行表奖。
通过法律竞赛活动,使全体学生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也有纪律。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掌握了与其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息息相关的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识别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愉快的生活,健康的成长,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十三
面对奋斗征程中的坎坷与挫折,我们的中国梦没有破灭;面对人世遭逢的巨大自然灾难,我们的中国梦没有破灭。一代代的中国人,怀揣着梦想,追逐着梦想,挺直了脊梁,憋足了一股劲,胼手胝足,顽强奋斗,走出苦难,走向辉煌。
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中国梦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实现中国梦是中国执政党的目标,更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梦想。中国梦不只是富裕梦,还是对幸福和有尊严生活的期许。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过程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努力就有广阔的空间。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过程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努力就有广阔的空间。
我深切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当代的人民教师更应该以建设好自己的国家、奉献社会为己任。自己的梦想与中国梦息息相关。因此,在未来实现梦想的道路上,除了要付出艰辛的汗水,更重要的是是自己的理想有一个正确的方向,紧随时代潮流,密切联系社会和国家所需,一路向前。
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永远朝气蓬勃迈向未来。
中国梦”的科学实现道路来之不易,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与之同时,我们在“中国梦”实现道路中产生了实现梦想的中国精神。
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永远朝气蓬勃迈向未来。与之同在的是我们在实现“中国梦”的同时凝聚着实现它的中国力量。
“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我的梦努力。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十四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这样一个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去年我们聘请滨城区法院李玉秋庭长进行的报告就是一次积极的探索。今天我们在这里又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高警官的报告结合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后果,教会我们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两名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两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几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滨州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滨州市校舍维护管理优秀学校”、“滨州市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滨州经济开发区规范化学校”、“滨州市教学示范学校”、“滨州市德育示范学校”、xx年“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xx年“全区模范管理学校”、20xx年“全区教育信息宣传先进单位”、“滨州市中小学图书室建设管理使用优秀学校”。以上沉甸甸荣誉的取得浸透了全校师生的汗水与心血,我们的付出换来的是累累果实。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一中人的一贯作风,“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里则一中人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里则一中精神,进一步树立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十五
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是属于合同默认?我国法律对此有哪些相关规定?针对上述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合同默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合同上的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
在通常,要约生效以后,承诺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给要约人。因而默认一般不会构成成承诺。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默认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处为对合同成立的默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视为默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是十一条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
以上就是这次小编为您带来的合同默认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没有在本文中得到解答,可以向我们的专业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企业合同法律知识篇十六
原在重庆市一家股份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的王勤辞职回南昌。让小王郁闷的是,当他向公司提出辞职时,却被告知,因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他必须向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解读:单位不能任意定违约金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标准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责任时,应当注意以下规范:
1、违约金的适用应当以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为前提
2、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