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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厂规章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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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厂规章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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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厂规章制度篇一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元。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带安全帽,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木材厂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工程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为:08:00―19:00 中午休息一小时,特殊原因临时调整时间的另行规定

第四条 全体员工,着装符合生产作业安全要求:女生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得着披肩散发,进入生产车间需束装整理;男生不得裸背、穿影响作业的奇装异服。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岗前准备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遇事要请假。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管理人员及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管理人员申请委托他人看守机台后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

第九条 车间内遇上公司来宾或公司管理层领导参观巡察时,车间主任应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其余人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不得纠缠领导。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零食、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第十三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六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配件工具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及时处理。如继续生产给公司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承担。

第十七条 各组领取物料必须填写领料单,通过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后凭领料单到仓库领取。补料同样,并注明补料原因。

第十八条 车间公用物品、配件、工具由组长申请,由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库房处领取,使用完毕应立即归还,以防耽误他人使用。

第十九条 物品领取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制度,如丢失,照价赔偿。

第二十条 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安全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二条 新员工工作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二十三条 生产工艺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项目设计人员,共同研讨,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二十四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生产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本机械设备配件、工具。

第二十五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组长调配安排。

第二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组长工作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遇到需要其到现场处理的,随叫随到,以保证生产管理通常、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七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做好生产设备的清洁保养及废料清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操作人员每日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工具须区分放置。

第二十九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下班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三十条 下班后,应及时关闭车间各个工作区域电源,如检查时发现电源存在未关闭现象,责任人及领导应做深刻检讨。如因未关电源造成安全事故或给单位造成损失,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二十三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四个方面。其中:

(一)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二)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

(三)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四)主要是指工作纪律,规定时间工作完成任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按照《奖惩条例》、《考勤管理》等制度要求为标准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第三条 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第四条 着装符合生产作业安全要求,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得披肩散发上岗,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开机前,要注意查看,机器上下、对面有无人员正在对本机台作业,以防意外发生。

第六条 特殊工种应由专人操作,或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非本作业工种人员代替操作。

第七条 定期检查设备工作性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操作前,检查、观察启动设备下有无人员,消除一切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第八条 不得从高出向下扔操作工具,如:扳手、剪刀、撬棍等,以免伤及他人。

第九条 学徒工及上岗操作应安排专人带教培训,不得独立操作。

第十条 生产、检验记录及时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第十一条 机器设备当值人员负责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第十二条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消防液),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第十三条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木材厂规章制度篇三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3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组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4.各组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1)一天以内由组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3)超过三天必须由经理批准;(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2.每天下班后打扫卫生,月底须进行大扫除(生产车间内的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2―3米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巡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物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禁止玩手机,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公司制定上班休息时间,上午15分钟,下午15分钟,除休息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出去吸烟。如有违规者按擅自离岗处理。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1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2.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13.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4.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木材厂规章制度篇四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9、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湿时不得拉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木材厂规章制度篇五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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