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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构改革方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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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构改革方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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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机构改革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派驻监督,根据《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宁党办〔2019〕94号),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适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实施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由兴庆区纪委监委向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监督。围绕“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高质量全覆盖。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科学设定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实现对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派驻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进程,切实解决派驻机构设置不合理、覆盖不全面,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明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顺畅,监督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意义、政治考量和政治要求,结合兴庆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创新变化的具体形式,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机构设置。派驻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兴庆区纪委监委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实行单独派驻,其他部门(单位)实行综合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工作由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具体是:

1.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研室、信访局、网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商联)、政法委、编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共16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区委办。

2.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动监察大队、仲裁院)共8家单位。驻在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月牙湖治沙林场)、交通运输局、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双创基地)、科技局、科协、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统计局共13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4.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教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核算中心)、国控公司共4家单位。驻在部门为教育局。

5.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法院。

6.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二)人员编制。撤销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含检法机关)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含机关纪委),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部划转到派驻机构。实行综合派驻的,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行政编制2名,共需行政编制8名,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统筹解决。不得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原有的编制和区委巡察办编制,不得在机构改革中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编制充实其他部门。派驻兴庆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每组人员编制2名,共需编制4名,分别从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中划转,列入派驻机构专项编制统一管理,不得用于其他部门。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数额的,按本条所列最低编制数划转编制。

(三)规范名称。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x纪检监察组”。

(四)领导职数。兴庆区纪委监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组长6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通过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二)深化政治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监督,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加强对落实“两个维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维护政治生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着力在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上下功夫、见成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派驻机构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监督建议,督促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要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对管辖范围内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兴庆区纪委监委授权,依法使用相应审查调查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建立兴庆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常委、委员协管,相关内设机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保障。完善兴庆区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监委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制度,兴庆区纪委监委会同兴庆区委组织部负责提名、考察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不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成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或者分管其他工作。

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查办的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依据《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兴庆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

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巡察工作,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线索处置,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党纪处分建议。

全面落实兴庆区属国有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兴庆区纪委监委对兴庆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根据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编制情况,暂不向兴庆区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由负责监督国控公司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综合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派驻机构改革全过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纪委监委要发挥专责机关作用,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明确改革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提出工作要求,做好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配备、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

工作经费(含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办公用房由各驻在部门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拓宽用人视野和渠道,派驻机构干部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产生,也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以外产生。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确保自身过硬。建立和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根据自治区、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相关规定,制定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和考核办法,强化管理监督和履职考核,督促派驻机构履行好“不走的巡视组”职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机构改革方案篇二

“机构”与“机关”是公文写作中的两个常用词,虽意思相近,但差别很大,即使是专业人士有时也会用错。譬如在《我们期待怎样的人大代表》(《南方周末》3月1日评论版)一文中,就出现了这样的错误。在该文第一段.作者写道:“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该文的倒数第=段又写道:“每个全国人大代表都是这一全国最高权力机构的'灵魂。”在这两句话中,“机构”都应该且必须写作“机关。”

我国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第=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在我国宪法和法律体系中,“机构”与“机关”有较大区别。从广义上讲。“机构”一般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统称,如宪法第三章的章名就为“国家机构”,此处的“机构”就涵括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等各类“机关”。从狭义上讲,“机构”一般指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关”则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税务所就是“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则是“派出‘机关’”。

所以要严格区分“机构”与“机关”,正确使用这两个词语,防止出现写作上的硬伤。

(作者单位: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南省委员会)。

《“机构”“机关”辨析》

机构改革方案篇三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党发[201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

根据**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

(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按照**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

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党办发(2009)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

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工作进程安排。2011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机构改革方案篇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规范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镇政府,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坚持理顺关系、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乡镇与县的'权责关系,把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落到实处,完善乡(镇)与派驻乡镇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促进乡镇更好地发挥功能。

(二)坚持精简统一、高效运行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机关和站所机构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实有人员控制在编制总额内。

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突出小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城关镇的辐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规范机构严控编制。

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政机关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事业站所设7个,根据工作实际和职能重点,合理规范地进行机构设置。

1、党政机构。

(1)保留党政办公室。

(2)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司法所牌子)调整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司法所按省规定已调整为司法部门的派出机构。

(3)保留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镇林业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4)撤销财经办公室,调整为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5)将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调整为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职能已经消失,保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领导职数配备:镇领导职数按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有关规定和乡镇换届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核定;镇行政机构领导职数按每个综合性办公室主任1名(由党政班子副职兼任)、副主任1名进行配备,考虑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需要,另增设党政办副主任职数1名(兼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2、事业站所。

(1)将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牌子、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牌子)。

(2)保留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挂动物防疫检疫站牌子)。

(3)保留镇财政所。

(4)保留镇水务站。

(5)镇文化站更名为文化和社区服务站。

(6)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办公)。

(7)撤销镇经营管理站,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站。

机构改革方案篇五

根据《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情况,现就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机构改革有关情况自查如下:

二、自查自评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指示及相关政策和文件,进一步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拥护改革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同时,通过开展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树牢了“三定”的“宪法”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三是明确职能职责,强化执行力。“三定”是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根本,局党组组织精干人马,组成专班,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系统各级“三定”方案,并充分借鉴汲取兄弟部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切实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同时,加大对履职尽责的责任和追究,为确保“三定”有效执行奠定了坚实的纪律基础。

(二)深化机构改革,强化使命担当。在机构改革期间,局党组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部署,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事项,尽快实现职责有机结合、内部业务融合,全体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克服了人员减少、职能增加带来的诸多困难,以最短的时间进入工作角色,努力做到改革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一是较快实现职能转变,完善和创新内部管理。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外,新划入了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等职责,呈“3+3”模式。同时,为保证市场监管职能落到实处,局党组严格按照审批的“三定”方案,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人员能力素质,合理明确工作分工,基本形成了党组统筹抓、班子成员分工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科学良性运转格局,以最短的时限实现从“物理组合”到“化学反应”的过渡,逐渐步入了良好的发展轨道。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与“三定”方案一致,无擅自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年初,局党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人和事,均严格执行纪律。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机构改革以来,局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指示,主动作为,认真谋划和研究工作,按照新的职能职责要求,先后出台了《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县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圆满完成了州运会、景区开园、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灾后恢复重建等急难险重任务。

(三)认真履职尽责,任务完成圆满。

一是市场进一步规范。结合扫黑除恶,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全域环境整治、春雷行动、全域旅游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打粉增量、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机构改革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6件,罚款114余万元,向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案件线索30件,成功受理或分流消费者投诉举报126起,挽回经济损失38余万元,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全县市场主体诚信依法文明经营意识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家,州级1家,县级10家,8户个体工商户获评“文明诚信示范户”,企业信用信息年报公示率均达95%以上。20xx年,获评市场监管系统“春雷行动”先进集体、1名同志获评先进个人,20xx年,我县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荣获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二是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机构改革以来,严守“食品药品、工业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三大安全底线,助力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乡村振兴等,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食品源头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疫情防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重要时机的食品安全监管,牢牢守住了“无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底线,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强化质量监管,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和重大项目建设,有机示范区创建和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计量监管和认证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现了零事故目标。三是疫情防控扎实有效。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要求,以“控疫情、稳市场、安民心”为目标,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整合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合力,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千方百计保障民生所需,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四是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狠抓《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打破“三门”“三山”,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县民营经济呈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20xx年,全县市场主体新增1114户,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主体数增长了86.4%。五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以“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为责任担当,积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不断深化“两联一进”群众工作,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0余件,联系外出务工20余人次,为贫困群众捐款13300元,资助帮扶村建设投入2万多元,实现了27户贫困群众成功脱贫。六是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五精”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抓班子、带队伍,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组织凝聚力逐年提升,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充分发挥群众的的监督作用,干部职工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全局无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职能职责明确,运行顺畅,但也存在不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的“边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确的界定,可在实际的、具体的工作仍有“扯皮”、“踢皮球”等现象。二是执行机构改革方案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编走人走,事未走”问题依然存在,机构改革后,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行政审批职能已全面归并行政审批部门,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职能仍由承担,造成了“编走人走,事未走”的现象,导致工作量增大,人员显得相对不足。

强化机构改革方案法定效力,在执行上下功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权责相宜的运行机制。

下一步工作中,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理论武装和队伍建设,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做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的先行者,严守规矩、令行禁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支“懂监管、会监管、能监管”的市场监管队伍,努力构建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市场监管体系,为建设“两地一典范、美丽新九寨”作出更大贡献。

机构改革方案篇六

今年以来,xx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坚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做好“三农”工作为总抓手,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宣传发动上突出了广泛性,在安排部署上突出了整体性,在结合实际上突出了针对性,在形式载体上突出了创造性,在狠抓落实上突出了实效性,创新领导机制,找准工作切入点,全面开展了乡村振兴工作。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我镇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这个根本目标,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培育新型农民、发展产业为支撑,以示范村建设和村容村貌路容路貌整治为切入点,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了全区乡村振兴的深入开展。

我镇按照长远有目标、近期有方案,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原则,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全镇23个村(社区)委会进行分类指导。结合“修路、改水、通电、护林、兴文、办学、办医、调结构”和“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实现村容村貌整洁模式,在xx、xx两个村采取发动农民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农村亮化美化。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加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为确保我镇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调整充实了镇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制定完善发展思路和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把发展做好乡村振兴放在第一位,为农村谋发展,为群众谋利益,促进了乡村振兴全面快速有序地向前推进。2022年,以“四大行动”为抓手,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从全面摸清底数,稳定发挥效益,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加大乡村振兴的工作力度,力促乡村振兴工作在全镇全面推开,掀起我镇乡村振兴的高潮。

我镇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有的优秀资源禀赋,立足特色产业带动发展村集体经济,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快农村产业化发展,确保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培育支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结合上级新要求,我镇把产业项目谋划与村集体经济强村发展相结合、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提升相结合、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发展带动相结合、与扶贫产业园建设相结合,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全镇累计投入衔接资金80万元,安排项目22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0个。同时,今年重点支持xx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后劲。

一是部分xx干部对乡村振兴的认识不高,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农民缺乏参与意识,“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同时,人的观念尚未彻底转变。虽然经过一年的思想教化,就干部而言,作风得到了好转,但因年龄、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制约,发展经济的人才还是短缺。

二是乡村振兴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脆弱,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加快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项目资金整合不好操作,乡镇、集体、农民经济匮乏,投入困难,制约着乡村振兴的进程。项目资金利用率不高,特别是在整合资金、捆绑使用方面办法不多,思路不宽,造成资金分散,项目效益难以发挥。项目建设投资力度不足、建设资金缺乏、融资难度较大。加之,项目督促、协调不够,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

1.要切实发挥好“xx统一领导、xx群齐抓共管、单位积极配合、村(居)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把乡村振兴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扩大乡村振兴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使乡村振兴的目标口号上街上墙、进村入户,做到乡村振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抓好示范村建设工作。打造乡村振兴的“亮点”和“看点”。举办各类农民培训班,有计划、有组织、针对性地提供农民素质为产业链向两头延伸提供科技支撑。

3.按照各级对乡村振兴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乡村振兴实现基层xx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xx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体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更加完善,各种制度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素质明显提高,村风民俗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安定有序。

4.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计划,用好惠农支农政策,应遵循“性质不变、用途一致”原则归类整合各部门涉农政策资金,向乡村振兴倾斜,各类建设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真正发挥有限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

5.研究制定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机制。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着手研究乡村振兴的考核办法,切实调动起xx干部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强化督导,落实人员,压实责任,确保我镇今年市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创建目标的顺利完成。

机构改革方案篇七

课外阅读: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铁路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这次改革,将充分利用各方面有利条件,坚定推进一些重点领域的机构调整;同时要充分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保持国务院机构总体相对稳定。对有些长期存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通过职能调整解决,或适时通过必要的机构调整解决。

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具体内容是:

——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国务院将对改革实施作出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排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抓紧完成新组建部门的“三定”工作,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婷婷郭金超)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0日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向大会作有关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务院机构经过六轮改革,形成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但现行行政体制仍存在许多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地方,国务院部门在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职能分工、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机构设置不够合理、一些领域机构重叠、人浮于事问题依然存在等不少问题。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马凯表示,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按照方案,新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铁道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铁路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

当天披露的方案显示,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将涉及10项内容,包括5个“减少”,3个“改革”和2个“加强”。

一、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二、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事项不设立审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三、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

四、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政府,相应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五、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六、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七、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政企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八、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强化发展规划制订、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制度机制设计、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等职能。

九、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推进国务院组织机构、职能配置、运行方式法治化。

十、加强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

马凯表示,“必须站在全局高度,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失时机地推进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机构改革方案篇八

“三定条例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主要职责的规定的简称,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国务院各部门的内部机构和编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分别领导本乡镇(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分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统筹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推进乡镇(街道)站所属地化管理,构建服务便民、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

除公安、司法、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原由县直部门管理为主的乡镇(街道)站所,调整为由乡镇(街道)管理,与乡镇(街道)有关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县直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原使用县直部门事业编制的,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统一划归乡镇(街道)管理。

根据省委市委编办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本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我县除公安派出所实行派驻外,市场监督所、司法所暂时维持现状,自然资源所(原国土所)暂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财政所实行县乡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财政所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财政所编制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乡镇(街道)应征得县财政局同意,必须具备财会工作资质。农技站、畜牧站、卫健所包括原乡镇(街道)经管员、机线员、农技员、渔技员等统一下放到乡镇(街道);农技站、畜牧站下放到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安排、编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应当保持农技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相对专业、力量相对集中,人员配置应征得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林业站实行分区设置,人员派驻到乡镇(街道)。水管会(含乡镇电排)下放到乡镇(街道),考虑到当前基层水管会人员编制现状,现阶段坚持机构、编制、人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改革方向不变,具体下放时限暂缓一步,待水管会人员、编制“包袱”消化到位后再下放到乡镇(街道)。

1.科学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

2.综合设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为:

(1)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3)水利服务站。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3.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整合下放县级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在乡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与县级以上各类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

(三)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

根据中编办〔1993〕17号、湘编办〔1999〕3号文件精神,按乡镇(街道)人口、财政收入和国土面积三项综合指数确定乡镇类别。

1.一类乡镇:文星街道办事处、鹤龙湖镇、新泉镇、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

2.二类乡镇:金龙镇、洋沙湖镇、静河镇、石塘镇、樟树镇、东塘镇、六塘乡、杨林寨乡、三塘镇。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精神,一、二类乡镇领导班子设11名(人口超过10万以上的乡镇可增加1—2名领导职数),三类乡镇领导班子设9名。

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设置参照乡镇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设置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抓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综合协调、方案审核、人员转隶、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县直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门工作机构,扎实做好乡镇(街道)站所机构划转、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确保本部门本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改革工作,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抽调人员力量,负责有关工作对接和推进工作,确保改革真正落地见效。

(二)协调统一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事关重大,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且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压力巨大,必须全县“一盘棋”,左右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县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全力推进改革。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处理好县乡改革统筹关系,精心制定属于本单位本系统的乡镇(街道)站所划转、人员转隶方案,做好涉改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人员转隶平稳过渡,各项工作衔接有序,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各乡镇(街道)要按要求做好机构设置、人员承接、办公场所配备、“三定”草案编制等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按时到位。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拖延改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

(三)注重宣传引导。乡镇(街道)要做好机构改革的舆论引导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工作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的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违纪违法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改革中涉及机构变动、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要完善评估督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根据xxx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定人员编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xxx高级中学“三定”方案》。

1、我校是全日制高级中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负责彰武县城区部分高中阶段学生教育教学工作和学历教育工作。

学校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我校领导职数:领导正职x人,领导副职x人,实有校长、书记各一人,副校长x人,工会主席x人。

内设机构有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团委、信息办和老干部办及资助办,中层领导有教务主任x人,德育主任x人,总务主任x人(兼职1人),办公室主任x人(兼职1人),团委书记x人,信息办主任x人(兼职x人),老干部办主任x人,资助办主任x人。

二高编制人数x人,其中管理岗位x人,专业技术岗位x人,工勤技能岗位x人,实有教职工x人,空编数x人。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办事机构,在学校起着重要作用。负责计划、组织、检查总结全校教学工作,以及处理日常教务行政等事宜,协助校长完成领导管理教学任务,具体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制订具体的教学工作计划以及必要的规章制度。编印校历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活动安排总表以及各种教学用表册(点名册、成绩册)。督促和检查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各种计划,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学期考核。

3、做好招生、新生的编班工作,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学籍变动档案,毕业生档案,升学及毕业去向的跟踪档案。

4、根据教学计划,征订师生用书及所需的教学参考资料,做好课本、教学资料的分发工作。

5、管理好教务处的工作档案,及时提供有关教学基本情况和数据掌握动向,提出建议,贯彻领导意图。

6、科学地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认真抓好教学常规的五个基本环节(备课、上课、作业、复习、考试)的实施协调工作,并做好检查评估和总结反馈。

7、指导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的工作,为教学服务,做好图书阅览室、资料室的书籍征订、选购工作。

8、协助教研室做好外单位来校听课观摩,实习生安排工作。

9、组织各类考试考务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做好各类教辅资料及联考试卷的征订和分发工作,协助教研室做好(包括联考、会考、毕业考)试卷的命题和印制工作。抓好成绩的评定、质量分析、汇总和统计工作。

(二)德教处工作职责:

德教处是推进学校学生德育目标的职能机构。为确保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起到导向和保障作用,现制定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制定学生思想教育的工作计划,确定学生思教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同时制定每月、每周学生工作日程,实施全校性学生活动计划。

2、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组织班主任学习,加强班主任师德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检查和评价班主任工作。

3、做好学生会的工作。帮助学生会在学生中开展各项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

4、执行《中学学生行为规范》。

(三)总务处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具体情况制订学期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

2.负责总务部门职工的管理,加强后勤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做到用其所长,人尽其才。

3.抓好门卫工作的管理,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4.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学校课桌椅等校产的登记、分配、管理、添置、维修,账目实行电子化管理。做好办公用品、教学设备、生活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执行采购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5.管理财务。做到规范收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障经费正常运行。

6.管理学校食堂,宿舍,出租门面房。要保障食品安全,不断改善师生的生活条件。

7.管理学校的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

8.与德育处,教务处等部门协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等方面的教育。

9.做好总务处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做好学校日常工作的部门,协助校长制订、贯彻和落实学校改革方案、工作计划;经常检查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催办制度。其职责是:

1、负责掌管校印、校领导印章;做好学校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2、负责召集学校行政会议,教工大会;督促、检查、执行会议决议。做好校内会议,特别是临时性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学校各种会议的记录工作。

3、协助校领导搞好与各有关单位的联络工作。协调各处室、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保证学校各部门工作协调运转。

4、负责承办校长及办公室的各项文字工作。如:学校的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及各类经验、检查等文字材料。负责校内发文的各种报告、请示等的起草、核稿。负责学校大事记的记录、整理工作。

5、做好接待领导、客人的服务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转正、调进调出、离退休等工作。收集各级先进工作者的推选及评审等工作。

7、对全校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文书档案和各种专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做好各级文件的收发和保管、保密工作。

(五)、团委工作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2.检查各班团支部每月工作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加强团员思想道德建设,研究青年学生的新特点、新问题,定期召开团委委员会议,检查、指导各委员的工作。

3.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组织团员学习培训、布置检查有关工作,主持全校团员代表大会,将学校的办学思想落实到团队工作之中。

4.全面负责校团委会工作。

5.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支持,促进团的工作的开展。

6.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开展各社团工作。

7.按照组织发展程序进行团员的发展工作,并负责最后的审批。

8.协助学校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德育工作、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普法禁毒教育、青年志愿者活动、文艺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净化校园环境。

(六)、信息办工作职责。

信息办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信息技术及网络与电教设施的管理和信息化教学及教学辅助工作。其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以及所属设施运行的业务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全校教师电教设备、计算机设备的使用能力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信息技术人员完成相应岗位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处理各部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技术问题。

3、负责信息技术教学资源、学校网站维护和远程教育、日常教学设备的管理、调配和维护;负责学校重要活动的音响设备、闭路电视等电教设备的准备、管理与操作。负责各电脑机房、多媒体教室、电教设备的安全管理。

4、承担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摄、录、编及节目光盘刻录工作。配合网站建设,承担校园网站及对外宣传影视图片资料的收集、保管与提供。

5、制订信息技术课程学期教学计划,调配任课教师与上机学生的管理。维持正常的上机课程教学秩序,监管公共计算机上机课程的教学质量。

6、负责学校信息技术方面科研课题的研究与组织工作。

7、负责计算机室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技术工作,处理计算机上机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老干部办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安排好老同志的体检、疗养和用车。

3、组织开展有益老同志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发挥老同志的作用。

4、生活上关心照顾好老同志,经常了解老同志的思想、身体、生活情况,坚持走访慰问和结对关心等制度。

5、认真接待好老同志的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尽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6、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老同志丧葬事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资助办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研、信息收集管理,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和档案。

3、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特殊困难补助、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4、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条件和材料的审查及贷款学生比例和金额的审定报批工作。

5、承担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照全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邛崃市委编办将制定镇街三定规定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克服因疫情带来的时间紧、任务重、协调难度大等不利因素,于3月底前顺利完成镇街三定规定制定并经编委审定,以科学的机构设置和优化的职能配置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以掌握实情为前提,夯实制定基础。

一是吃透上情。主动学习省、成都市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精神,力求改革后镇街的主要职责定位更加清晰准确,紧扣时代要求。

二是摸清下情。全面掌握改革前和改革后各镇街管辖人口、经济发展、人员编制等情况,厘清相关镇街与产业功能区的职责边界,提前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切实打牢镇街三定制定工作基础。

(二)以统筹协调为关键,推动三定制定顺利开展。一是提前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镇街三定规定制定的通知》,确定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报批程序、工作要求等。二是明确标准规范。制定三定模板,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党政机构改革后市级部门三定规定体例制定,提高三定规定的权威性。三是加强沟通反馈。建立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咨询服务群,动态收集掌握各镇街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分管市领导请示汇报,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确保制定过程各环节不掉链子。

(三)以严格审核为保障,提升制定精度。一是把好文字用语关。力求文字准确无误,言简意赅,用词用语、标点符号使用规范。二是把好职责表述关。力求每条职责表述内容符合上级改革要求,符合法规政策,不突破机构编制领导职数框架。三是把好法治审核关。由市司法局对各镇街形成的三定规定是否合法进行严格审查,一对一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确保各镇街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分别领导本乡镇(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分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统筹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推进乡镇(街道)站所属地化管理,构建服务便民、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

除公安、司法、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原由县直部门管理为主的乡镇(街道)站所,调整为由乡镇(街道)管理,与乡镇(街道)有关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县直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原使用县直部门事业编制的,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统一划归乡镇(街道)管理。

根据省委市委编办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本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我县除公安派出所实行派驻外,市场监督所、司法所暂时维持现状,自然资源所(原国土所)暂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财政所实行县乡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财政所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财政所编制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乡镇(街道)应征得县财政局同意,必须具备财会工作资质。农技站、畜牧站、卫健所包括原乡镇(街道)经管员、机线员、农技员、渔技员等统一下放到乡镇(街道);农技站、畜牧站下放到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安排、编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应当保持农技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相对专业、力量相对集中,人员配置应征得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林业站实行分区设置,人员派驻到乡镇(街道)。水管会(含乡镇电排)下放到乡镇(街道),考虑到当前基层水管会人员编制现状,现阶段坚持机构、编制、人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改革方向不变,具体下放时限暂缓一步,待水管会人员、编制“包袱”消化到位后再下放到乡镇(街道)。

1.科学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

2.综合设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为:

(1)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3)水利服务站。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3.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整合下放县级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在乡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与县级以上各类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

(三)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

根据中编办〔1993〕17号、湘编办〔1999〕3号文件精神,按乡镇(街道)人口、财政收入和国土面积三项综合指数确定乡镇类别。

1.一类乡镇:文星街道办事处、鹤龙湖镇、新泉镇、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

2.二类乡镇:金龙镇、洋沙湖镇、静河镇、石塘镇、樟树镇、东塘镇、六塘乡、杨林寨乡、三塘镇。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精神,一、二类乡镇领导班子设11名(人口超过10万以上的乡镇可增加1—2名领导职数),三类乡镇领导班子设9名。

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设置参照乡镇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设置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抓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综合协调、方案审核、人员转隶、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县直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门工作机构,扎实做好乡镇(街道)站所机构划转、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确保本部门本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改革工作,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抽调人员力量,负责有关工作对接和推进工作,确保改革真正落地见效。

(二)协调统一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事关重大,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且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压力巨大,必须全县“一盘棋”,左右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县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全力推进改革。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处理好县乡改革统筹关系,精心制定属于本单位本系统的乡镇(街道)站所划转、人员转隶方案,做好涉改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人员转隶平稳过渡,各项工作衔接有序,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各乡镇(街道)要按要求做好机构设置、人员承接、办公场所配备、“三定”草案编制等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按时到位。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拖延改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

(三)注重宣传引导。乡镇(街道)要做好机构改革的舆论引导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工作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的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违纪违法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改革中涉及机构变动、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要完善评估督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按照全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邛崃市委编办将制定镇街三定规定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克服因疫情带来的时间紧、任务重、协调难度大等不利因素,于3月底前顺利完成镇街三定规定制定并经编委审定,以科学的机构设置和优化的职能配置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以掌握实情为前提,夯实制定基础。

一是吃透上情。主动学习省、成都市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精神,力求改革后镇街的主要职责定位更加清晰准确,紧扣时代要求。

二是摸清下情。全面掌握改革前和改革后各镇街管辖人口、经济发展、人员编制等情况,厘清相关镇街与产业功能区的职责边界,提前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切实打牢镇街三定制定工作基础。

(二)以统筹协调为关键,推动三定制定顺利开展。一是提前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镇街三定规定制定的通知》,确定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报批程序、工作要求等。二是明确标准规范。制定三定模板,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党政机构改革后市级部门三定规定体例制定,提高三定规定的权威性。三是加强沟通反馈。建立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咨询服务群,动态收集掌握各镇街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分管市领导请示汇报,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确保制定过程各环节不掉链子。

(三)以严格审核为保障,提升制定精度。一是把好文字用语关。力求文字准确无误,言简意赅,用词用语、标点符号使用规范。二是把好职责表述关。力求每条职责表述内容符合上级改革要求,符合法规政策,不突破机构编制领导职数框架。三是把好法治审核关。由市司法局对各镇街形成的三定规定是否合法进行严格审查,一对一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确保各镇街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科学合理地制定“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和定编制)方案,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行岗位聘任制的前提,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程。为了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做好部分省属高校“三定”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07〕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三定”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加快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性思想,以《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为基本依据。按照皖编办〔2007〕16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校三定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改革,优化人员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生员比和生师比;建立教职工满负荷工作机制;建立职能明确、设置合理、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开拓创新、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

“三定”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精简和调整学校内设党政管理机构;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要求,改革和调整教学、科研组织方式;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三定”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以确定职能、机构、编制为核心,以后勤制度改革为重点,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后续激励制约机制,强化岗位聘任与管理,严格定编定岗,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破除职务“终身制”和人才“部门所有制”,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激励竞争机制,努力创设有利于人才尽快成长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整体水平。

(一)“三定”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的主要职责;学校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学辅助机构、专职科研机构和附属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任务;人员编制总额;各机构人员编制及编制结构比例;领导干部职数;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预算形式等。

(二)“三定”工作的基本要求。

1、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三定”工作中,要对学校原有的各类机构和人员进行清理,尤其要规范各类机构的职能界定。对职能相近的或重复设置及规模过小的机构予以合并或撤并。校本部机关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综合、监督、服务职能,要将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的职能从机关分离出来,交由系、部或社会组织承担;要注意理顺和解决各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不清和工作扯皮问题,加强各类机构的沟通、合作,建立必要的协调机制。

2、大力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要严格按照《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对高校教职工进行全面的清理,坚决清退不合格教师,认真清理占用和变相占用高校教职工编制的各类人员,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促进高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3、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要以“三定”工作为契机,加大学校人事及相关制度的改革。要切实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校长的法定代表人地位和依法管理的各项权力和义务;要科学设置岗位,做到因事设岗、职岗相符,要规范岗位职责,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党政管理人员、教师、教辅人员、科研人员的不同岗位工作量、上岗条件及岗位待遇,积极推进校内分配制度的改革;要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加强考核,竞争上岗;要加快后勤社会化步伐,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事企分开、两权分离”的原则,改革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逐步实行半企业化、企业化管理,减少学校经费对后勤的直接投入,不断增强后勤部门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根据形势发展,力争用不太长的时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后勤服务社会化。

学校“三定”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三定”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汪良发。

副组长:汪建利。

成员:李家祥、汪大白、徐成刚、吴邦贵。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任良耀。

办公室成员:任良耀、胡家俊、方小平、曾小保、黄亚华、郑名球、王国平、刘鹏。

第一阶段(9月4日-9月10日)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院系、部门学习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第三阶段(9月21日-9月30日)整理分析各部门上报材料,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初步确定学校的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方案及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预算形式。

第四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由“三定”工作办公室成员分两组初步确定机构职能(党政管理机构、专职科研机构、群团组织、附属机构一组,教学机构、教学辅助机构一组)。

第五阶段(10月16日-10月25日)初步确定各级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完成“三定”草案。

第六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校党委审定黄山学院“三定”工作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

(一)加强领导,确保“三定”工作顺利实施。

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三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定信心,服从全局,狠抓落实,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工作顺利进行。

“三定”工作涉及到人们观念的转变和利益的调整,因此,必须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教职工转变观念,服从大局,着眼长远,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部门利益的调整,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利益,部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主人翁的姿态支持和参与改革。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动员,调动教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三定”工作的领导,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广大党员要积极支持这项工作,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用自己的模范行动作群众的表率。

(四)要进一步树立教学工作是学校中心工作的思想,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教学科研服务;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精减机构、压缩编制与稳定教职工骨干队伍的关系;后勤社会化与服务育人的关系,更好的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五)加强监督,保障“三定”工作的完成。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改革的实施,要实行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坚决防止机构调整,人员聘任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三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9〕52号)《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办发〔2019〕153号)和省委编办《关于定西市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方案的反馈意见》,结合实际,制定陇西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

(一)党政机构。

1.一、二类乡镇。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性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统计、审计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生态环保、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科技、住建、水务、文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社会救助等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规划、应急预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维稳、法治乡村建设、应急管理、信访法制等工作。

2.三类乡镇。

党政综合办公室。

党建工作办公室。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3.其他机构。

乡镇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不计入机构限额。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设置,不计入机构限额。

马河镇、巩昌镇可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牌子。

(二)事业机构。

1.一类乡镇。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扶贫工作站、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牌子)。负责乡镇农业、农技、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负责乡镇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乡镇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扶贫对接联络相关工作;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工作。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受理)工作;负责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乡镇企业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乡镇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拨付工作,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

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负责乡镇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乡镇文化广播影视和乡村旅游工作;负责“农家书屋”建设等工作。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负责乡镇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工作;负责乡镇医疗卫生健康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服务保障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对超出权限的执法事项,做好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2.二、三类乡镇。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扶贫工作站、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牌子)。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

划入一类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的乡镇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医疗卫生健康各项服务、农村公路养护、村镇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治理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划入一类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服务保障职责。

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

综合行政执法队。

3.其他机构。

财政所按有关规定设置,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不计入机构限额。

(三)派出机构。

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资源中心所、畜牧兽医站继续实行派出体制。

(四)经济发达镇机构设置。

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8〕34号)精神,为巩固改革试点成果,陇西县文峰镇机构设置维持现状。

(一)机构规格。乡镇党政机构规格均为股级。综合行政执法队按正科级设置,其他事业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科级设置,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国土资源中心所、财政所、畜牧兽医站均按股级设置。

(二)领导职数。乡镇领导职数原则上不突破现有总量。一、二、三类乡镇领导班子职数分别按9、9、8名核定。

根据省委有关规定,可核定人大副主席、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职数。纪委副书记职数暂维持现状,待全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政策明确后再行核定。综合行政执法队领导职数可按2名核定(一类乡镇可按3名核定),其他事业机构领导职数均按1名核定。

司法所领导职数按1名核定,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导职数可按2名核定。

学校为全民事业单位,规格为正县(处)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学校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是全日制完全中学。承担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教育教学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

各处室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做好学校日常工作的部门,协助校长制订、贯彻和落实学校改革方案、工作计划;经常检查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催办制度。其职责是:

1、负责掌管校印、校领导印章;做好学校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2、负责召集学校行政会议,教工大会;督促、检查、执行会议决议。做好校内会议,特别是临时性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学校各种会议的记录工作。

3、协助校领导搞好与各有关单位的联络工作。协调各处室、年级的关系,保证学校各部门工作协调运转。

4、负责承办校长及办公室的各项文字工作。如:学校的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及各类经验、检查等文字材料。负责校内发文的各种报告、请示等的起草、核稿。负责学校大事记的记录、整理工作。

5、做好接待领导、客人的服务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转正、调进调出、离退休等工作。收集各级先进工作者的推选及评审等工作。

7、对全校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文书档案和各种专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做好各级文件的收发和保管、保密工作。

(二)政教处工作职责。

政教处是校长推进学校学生德育目标的职能机构。为确保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起到导向和保障作用,现制定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制定学生思想教育的工作计划,确定学生思教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同时制定每月、每周学生工作日程,实施全校性学生活动计划。

2、协助年级组工作。指导年级组长制定年级学生工作计划,帮助年级组长,开展各项学生思教工作,落实年级学生工作计划。

3、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组织班主任学习,加强班主任师德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检查和评价班主任工作。

4、关心和帮助共青团做好共青团员工作,做好学生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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