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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请示的心得体会(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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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请示的心得体会(优质8篇)
时间:2024-01-06 05:32:05     小编:QJ墨客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请示的心得体会篇一

请示是在工作和生活中常常遇到的一种沟通方式,它不仅是一种尊重他人意见和建议的表现,更是提升自己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请示,可以及时获取他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避免犯错和浪费时间。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充分意识到请示的重要性和价值,并从中获得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

请示有助于拓宽思路和触类旁通。在工作中,我们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和难题,有时候我们自身的知识和经验可能无法解决,这时候请示他人就显得非常重要了。通过请示,可以向他人学习他们的观点和想法,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思路,激发自己的灵感,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外,与他人请示还可以在团队合作中促进沟通和协作,避免出现错位操作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请示虽然重要,但并不是说随便找个人就去请示。在请示时,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选择合适的对象,请示的对象应当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给出对自己有帮助和价值的答案。其次,要明确请示目的和问题,要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困惑或问题,这样能够更容易获得对方的帮助和支持。最后,要注意请示的方式和语言。请示态度要诚恳、真诚,语言要得体、礼貌,给人以积极的印象,以增加对方的接受度和帮助率。

第四段:请示带来的收获。

在过去的实践中,我通过请示获得了很多实际的收获。首先,我发现通过请示他人,我能够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了解到自己在工作和问题解决上的不足,有助于自我完善和提高。其次,通过请示,我能够及时纠正错误,避免犯错,减少工作或生活中出现的风险和损失。最后,通过请示,我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拓宽了自己的视野,提升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请示是一种有力的工具,但在实践中也要注意适度和合理。在一些需要个人独立思考和主导的决策中,我们可能并不需要过多请示他人,要相信自己的判断和能力。同时,在请示他人时,也要注意把握措施和方式,避免给他人带来困扰和压力。综合来看,请示虽然有很多好处,但我们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并结合自身实际有效运用。

总结:

请示是一种智慧和勇气的展现,它有助于我们从他人的经验中受益、解决问题、提升自己的能力。通过请示,我们能够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打破僵局、发现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请示也是一种尊重和信任的体现,通过请示,我们能够与他人建立更好的合作和沟通关系。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请示都能带来很大的帮助和收获。因此,让我们保持请示的习惯,相信请示的价值,不断提升自己并为他人提供帮助。

请示的心得体会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保证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要带头执行《条例》,切实加强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请示报告工作的指导。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政令畅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重大事项,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本条例所称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就重大事项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所称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一)坚持政治导向。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权责明晰。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三)坚持客观真实。全面如实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

(四)坚持规范有序。落实依规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第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

中央办公厅负责接受办理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向党中央的请示报告工作。地方党委办公厅(室)负责接受办理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请示报告工作。

第六条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一般应当以组织名义进行,向负有领导或者监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党组织负责同志名义代表党组织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更高层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七条接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织,应当根据事项性质和内容向负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

第八条接受归口领导、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的领导,向其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归口领导、管理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九条接受归口指导、协调或者监督的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一般应当抄送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

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应当统筹所负责区域、领域、行业、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归口统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总体情况、牵头事项完成情况等。

第十条涉及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的重大事项,应当由有关党组织向共同上级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联合请示报告应当明确牵头党组织。

党政机关联合请示报告的,一般应当将上级党政机关同时列为请示报告对象。

第十一条根据党内法规制度规定,党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和党的工作机关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接受下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并作出处理。

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有关负责同志可以就分管领域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也可以受党组织或者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委托,就全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三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

第十二条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国家安全、港澳台侨、外交、国防、军队等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只能由党中央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第十三条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三)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

(六)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

(七)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

(八)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工作中需要上级党组织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

(十)其他应当请示的重大事项。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上级党组织就有关问题已经作出明确批复的;事后报告即可的事项等。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四)全面。

工作总结。

和计划;。

(五)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六)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七)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舆情;。

(九)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表态和情况反映等。

第十五条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备下列事项:

(一)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三)有关干部任免;。

(四)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辞去、免去或者自动终止;。

(五)其他应当报备的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中央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各部门、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应当对本领域、行业、系统内请示报告的具体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上级党组织应当从实际出发,对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中主题相近、内容关联的同类事项归并整合提出要求,促使请示报告精简务实。

第十七条党组织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请示报告事项范围和内容,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

第四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

第十八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般应当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批审定,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或者作出。必要时应当事先报上级党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同意。

两个以上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的,应当协商一致后呈报。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给上级党组织以充足研判和决策时间。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职尽责,并及时进行后续请示报告。

定期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专题报告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专题报告应当注重反映落实见效情况,不得一味求快。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报告。突发性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

第二十条提出请示应当阐明请求事项及相关理由。报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对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重大事项,受理党组织如需以其名义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的,应当认真研究并负责任地提出处理建议,不得只将原文转请示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上级党组织收到请示后,一般由综合部门提出拟办意见报党组织负责同志按照规定批办。

党政机关联合提出的请示,由上级党组织牵头办理。

第二十二条上级党组织对受理的紧急请示事项应当尽快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应当主动向下级党组织说明情况。

第二十三条请示的答复一般应当坚持向谁请示由谁答复,特殊情况下受理请示的党组织可以授权党组织有关部门代为答复。

第二十四条报告应当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参考价值,有助于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力戒空洞无物、评功摆好、搞形式主义。报告应当简明扼要、文风质朴,呈报党中央的综合报告一般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有关内容可以通过附件反映。

第二十五条上级党组织收到报告后,应当由综合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报送党组织负责同志阅示。综合部门可以将主题相同、内容相近的报告统一集中报送,或者摘要形成综合材料后报送。

党组织负责同志对报告作出批示指示的,综合部门应当及时按照要求办理。

第二十六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报告的综合分析利用。对于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可以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宣传;对于共性问题,应当予以重视并研究解决;对于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吸收、推动改进工作。

第二十七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办理情形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应当根据重大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第二十九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适宜简便进行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对于情况紧急或者重大事项处理尚处于初步酝酿阶段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先行请示报告,后续再以书面方式补充请示报告。

第三十条口头请示报告视情采用通话、当面、会议等方式。内容较为简单或者情况十分紧急的,可以采用通话方式;内容较为复杂或者情况敏感特殊的,可以采用当面方式;内容较为正式或者涉及主体较多的,可以采用会议方式。

口头请示报告应当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确保有据可查。

第三十一条非紧急情况、重大事项处理处于相对成熟阶段或者不适宜简便进行的请示报告,应当采用书面方式。

第三十二条书面报告视情采用正式报告、信息、简报等方式。信息侧重于报告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注意的问题、现象和情况等,应当做到及时高效、权威准确。简报侧重于报告某方面工作简要情况。

党组织应当统筹用好书面报告方式,坚持“一事不二报”,一般不得就同一内容使用多种方式重复报告。上级党组织明确要求正式报告的,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第三十三条党组织可以利用电话、文件、传真、电报、网络等载体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涉密事项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基层党组织开展请示报告工作可以更加灵活便捷、突出实效。

第六章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

第三十四条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党员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者作出决定;。

(三)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

(四)转移党的组织关系;。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党员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

(二)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

(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情况;。

(四)流动外出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七条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超出自身职权范围,应当由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属于自身职权范围但事关重大的问题和情况;。

(三)代表党组织对外发表重要意见;。

(四)因故无法履职或者离开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正确行使权力,参与集体领导情况;。

(四)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情况;。

(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遵守廉洁纪律情况;。

(七)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党组织应当及时办理党员、领导干部的请示事项,必要时可以对报告事项作出研究处理。

第七章监督与追责。

第四十条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一条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并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二条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通报。

第四十三条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对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提醒纠正,并将有关情况体现到考评通报中。

第四十四条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违反组织原则,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的;。

(四)缺乏责任担当,推诿塞责、上交矛盾、消极作为的;。

(五)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请示报告内容不实、信息不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工作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应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第四十六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请示的心得体会篇三

最近,公司的领导要求我们所有员工必须观看一部关于请示的培训视频,并撰写心得体会,以提高我们在工作中的请示能力和团队协作效率。个人认为,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要求。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观看请示体验和教会我什么。

第二段:观看体验。

看完这个请示的培训视频,我感到非常有收获。视频以一个团队项目请示为例子进行分析,讲解请示的目的、流程和技巧。视频中给出的实例和个案让我更加了解了请示的重要性,也让我对请示的标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此外,视频的场景设计生动,语言简练,易于理解。

第三段:领悟。

通过观看这个请示的培训视频,我意识到了请示在工作中的重要性。请示是一项非常必要的行为,因为它可以为团队的工作增加透明度和准确性。当我们请示上级领导或同事时,可以从他们那里获得反馈和建议,更好地完成工作。同时,良好的请示也可以加强我们的沟通和信任,让我们与同事和领导之间的配合更加顺畅。

第四段:实践感悟。

在观看请示的培训视频之后,我认为,提高我们的请示能力需要实践和反思。首先,是要学会分辨何时需要进行请示。在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工作的性质、紧急程度和重要性,选择合适的请示对象和方式。其次,要在请示过程中注意沟通技巧。我们需要清晰地表达请示的意图和需求,同时要听取对方的反馈和建议。最后,要善于总结反思。在完成工作之后,我们需要回顾自己的请示行为,找出自己的不足和改进之处,从而提高请示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观看请示的培训视频让我更加了解和重视请示,在实践中也获得了一些经验和教训。请示作为一种团队合作的方式,对我们的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请示,我们才能顺利地完成工作,更好地协作和合作,同时也增强了我们自身的沟通和合作能力。我相信,只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实践和反思,我们的请示能力会不断提高,为团队创造更大的价值。

请示的心得体会篇四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向上级、同事或者专家请示问题,以获取答案或者解决方案。请示是一种重要的沟通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请示,我们也可以从他人的经验和智慧中受益,拓宽自己的视野。以下是我对请示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请示的重要性。

请示是一种能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知识和经验,但是面对新的问题或者困惑时,往往会感到无所适从。此时,如果能够请示他人,就可以从别人的经验中学习到更多的解决方法,避免走弯路。请示还可以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增强团队合作的氛围,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第二段:请示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请示之前,我们需要充分准备。首先,我们要对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明确自己所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然后,我们需要调研相关资料,查找相关文献或者咨询专家,以便更好地理解问题所在。在确保自己对问题有一定了解之后,再向他人请示,才能获得更准确的答案和解决方案。

第三段:请示的方式和对策。

请示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是面对面的交流。不同的情境和需要也会影响我们请示的方式。在书面请示中,我们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礼貌性,用词恰当,表达清楚,以便让对方更好地理解我们的问题。在口头请示中,我们需要注意语速、语调和表情的适应,以及言辞的简明扼要,以便让对方更好地把握我们的问题。在面对面的交流中,请示者需要充分尊重对方的意见和观点,虚怀若谷,才能获得对方更积极的回应和帮助,也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第四段:请示中的学习和成长。

通过请示,我们不仅可以获得答案和解决方案,还可以从他人的经验和智慧中学习到更多。请示是一种学习的机会,我们可以从他人的成功和失败中吸取教训,拓宽自己的思路和视野。在请示过程中,我们要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倾听他们的观点,思考他们的思路,以便从中获取启发和灵感。同时,我们还要在请示之后进行反思和总结,分析请示的过程和结果,以便不断改进自己的请示方式和有效性。

第五段:请示的感悟和建议。

请示是一种很重要的工作技能,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工作和解决问题。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善于请示,勇于向他人请教,从别人的经验和智慧中受益,并且在自己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知识之后,也要乐于分享和帮助他人。请示的过程中,我们要尊重对方,虚心听取意见,换位思考问题,以便获得更全面和有效的答案和解决方案。通过请示,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请示是一项重要的求知和解决问题的技能,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请示,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知识和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个人和团队的成长。加强请示能力是我们工作中的必修课,希望大家都能意识到请示的重要性,不断提升自己的请示技巧和能力。只有善于请示,才能更好地向前迈进,实现个人价值和事业的成功。

请示的心得体会篇五

“多请示、多汇报、多协调、多沟通”(以下简称“四多”),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方法,也是我们多年工作的体会和经验。甘肃省各级法院要坚持“四多”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开创新的局面。

一、坚持“四多”的重要性。

“四多”方法,对推动法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促进司法和谐的需要。促进司法和谐,就是要不断整合、平衡和协调好内外关系。坚持“四多”,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处理好法院内部关系、法院与其他司法机关及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才能形成重视、关心、支持司法工作的合力,实现和谐的司法环境。二是破解法院工作难题的需要。当前,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仍然较多:审判工作亟待加强,“执行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涉诉信访仍在高位运行,基层法院经费保障不足、装备落后,“两庭”建设攻坚任务很重,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期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仅靠自身的力量和努力难以解决。但只要坚持“四多”,得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再大的困难和问题也会迎刃而解。三是加强法院管理的需要。法院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坚持“四多”,有助于增加信任和理解,减少内耗和推诿扯皮,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有助于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和谐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四多”必须深化三个意识。

坚持“四多”,必须牢固地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当前,特别要深化三个意识。一要深化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意识。实现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价值目标。审判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裁判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沟通,要以客观事实、法律规定为基础,绝不能突破事实和法律底线。只有严格依法办案,树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才能赢得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二要深化自觉服务大局的意识。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使命。要强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将法院工作放到全局中去考虑和谋划,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依法审判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防止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深化坚持党的领导的意识。坚持党的领导是法院工作必须坚持的宪法原则和政治原则。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及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在法院工作中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得到落实。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三、坚持“四多”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积极主动上下功夫。要发扬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的“三千”精神,主动请示汇报、积极协调沟通、反复争取支持,摒弃“不叫不到、不给不要”的被动做法,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领导了解法院工作、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法院更多的支持。同时,要增强参谋咨询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个人关系,增强法院工作在党政领导心目中的地位和分量。二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调查研究是“谋事之道,成事之基”。调查研究,要摸清底数,吃透情况。理清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分清主次,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做到问题原因、政策依据了然于胸,思路、目标清晰明确。三要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请示汇报、协调沟通要日常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外部工作机制。争取每年至少向党委会汇报一次法院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到法院进行一次调研考察,现场指导法院工作。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要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各庭室、审判组织之间的请示汇报和协调沟通。四要在取得效果上下功夫。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信心、恒心和责任心,对需要党委、人大和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提出切合实际的、比较成熟的解决方案。要有正确的方式方法,事先通气、提前协调,力争把分歧和意见解决在酝酿中。要注意总结推广“四多”方法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示的心得体会篇六

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这是能让我们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的重要方法,对刚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而言更应如此,由于角色发生了变化,必须站在更高的位置看待问题,有大局观念,对事情必须做出全局的均衡。这就需要我们经常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主动请示汇报,是正确领会上级意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充足依据的必要途径,一名合格的基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这个意识。经常主动请示汇报对促进我们的工作及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工作职责的需要。对于我们刚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如不加强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就不能很好地保持清醒头脑和稳定心态,就容易走上两个极端:一是工作冒进,急于求成,工作方法情绪化,刚愎自用;二是不能以稳定的心态对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挫折,易产生“保”、“怨”、“混”的心态,即明哲保身,得过且过,消极应付,满腹牢骚。因此,年轻干部一定加强与领导的沟通,提高修养,树立正气,端正作风,以成熟稳定的心态履行上级领导赋予的职责。对上,要和处领导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处领导权威;对下,要保持与干部职工密切联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阅历不深,比较单纯,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心里不够成熟、不够稳重等问题,如何尽快缩短适应期,尽快成熟起来,在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让领导真正的省心、放心,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与上级领导的沟通,由于上级领导处的位置比我们高,有着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更强,更善于从全局的角度来指导工作。只有多与领导的沟通,才能拓宽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辨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头脑就不会糊涂,思维就不会混乱,信念就不会摇摆,方向就不会迷失,就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对上负责”,要求在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作为上级领导,肩负着单位整体发展进行谋划的重任,这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主动地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自己的思想动态,与上级领导及时地沟通。通过沟通,了解领导对搞好这项工作的行为动机和基本设想,也就是领会领导意图,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和谐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局面。

请示的心得体会篇七

第一段:引言(100字)。

写作是一门琢磨文字之艺,而请示则是在琢磨中追求完美的过程。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写作更加显得重要,在写作过程中,向他人请示,寻求意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请示能够拓宽我们的思路,提供新的观点,以及改进我们的文笔。经过多年的写作实践,在请示的过程中,我有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请示的背景(200字)。

请示的写作心得体会得益于多年的写作实践,尤其是在工作中,我所面对的各种文案、报告、宣传材料等。在撰写这些内容的时候,我会向同事和上司请教意见。请示范围包括文案的逻辑结构、语言表达、重点突出等方面。请示之后,我会重新梳理思路,找到更有说服力的论据,使文案更加简练、精确,更能吸引读者的关注。

第三段:请示的价值(300字)。

请示对提升写作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请示,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观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思考方式和经验,他们的意见可以为我们开拓新的思路,发现我们可能忽略的问题。其次,通过请示,我们可以获得专业的指导。有些人可能在某个领域或某种文体上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和知识,他们的建议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写作任务。最后,通过请示,我们可以提升自己的文笔。他人的指点能够使我们对语言的运用更加娴熟,提高文字的表达力和感染力。

第四段:请示的技巧(300字)。

请示是一门艺术,需要有一些技巧来保证其有效性。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请示的目标。我们需要明确请示的问题是什么,并简明扼要地表达出来。其次,我们需要选择合适的请示对象。选择具有相关经验和知识的人,以确保获得高质量的指导。同时,我们要根据请示对象的特点和爱好来提问,这样他们更愿意花时间和精力给予我们帮助。最后,我们要对别人的意见持开放的态度,不要抱有偏见或过分固执。请示是一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我们应该敞开心扉地接受他人的建议和批评。

第五段:结尾(200字)。

请示的写作心得体会,使我在写作的道路上更加自信。通过请示,我不仅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和技巧,而且在错误中得到了成长。请示也让我更加懂得了与人沟通的重要性,明白了协作的价值。请示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咨询,而是一次互通有无、共同进步的过程。用心请示,用心倾听,我们的写作之路将变得更加广阔,更加充实。

总结:

通过请示的写作心得体会,我深刻地认识到请示在提高写作水平上的重要性。请示能够帮助我们拓宽思路,提供新观点,改进文笔。请示的价值在于从不同角度看问题,获得专业的指导以及提升自己的文笔。请示需要一些技巧,如明确目标、选择合适的请示对象以及对他人意见持开放态度。请示的写作心得体会让我在写作道路上更加自信,并明白了与人沟通和协作的重要性。通过请示,我们的写作之路将变得更加广博、更加充实。

请示的心得体会篇八

这次观看请示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了解底层员工的工作情况和背后的工作流程。在观看请示的过程中,我更加深入地发现了底层员工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同时也了解到员工们执行工作任务时的具体细节和注意事项。这次观看请示还带给我一种沉浸在工作现场的感觉,身临其境地触碰到员工们所面对的问题,对我以后更好地与员工进行沟通协作有着很大的启示作用。

二、对员工工作的认识和评价。

观看请示让我觉得员工们很辛苦,为了能完成工作任务,他们不惜加班甚至失去个人时间。同时,我也明显感受到了员工们对待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尽管工作可能存在诸多挑战和困难,他们仍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埋头苦干,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理论的正确性。

三、对于企业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在观看请示的过程中,我发现企业的一些管理方式和流程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一些员工在工作的时候需要不断地填写报告单,而这些报告单依旧基于纸质形式,难以高效地处理。我建议企业应当引入数字化操作系统,为员工们带来更加便捷的办公方式。此外,在员工的绩效考核时应该更加注重员工的贡献和价值,而非岁数和工龄。

四、提高个人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的思考和感悟。

观看请示的过程中,我受到了员工们刻苦工作的精神启发,为了今后更加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我决定要想办法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我学习了员工们的工作方法以及他们有效沟通的技巧,认真思考个人的工作方式,不断总结优化经验和技巧。我坚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能够通过不懈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和更高的评价。

五、对于团队合作的思考和感悟。

在观看请示的过程中,我发现员工们之间的团队合作非常重要,他们互帮互助,相互配合,才能够完成艰巨的任务。因此,我认为团队合作是企业能够迈向成功的重要因素。从此次观看请示的经验中,我自信地认为,只有在全心投入和不求回报的态度下,才能够真正地体验到团队合作的重要和效果,也只有这样团队才能够创造令人满意的绩效。

总之,这次观看请示给我带来了诸多思考和收获,让我对工作和团队合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思考。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能够不断总结和提高自己的工作方式,克服困难,做出更出色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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