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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论文研究综述(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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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论文研究综述(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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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研究综述篇一

摘要:网络道德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上网者人数的不断扩大而逐渐产生和突显出来的一个新问题,近年来,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越来越深入,本文在总结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网络道德内涵、网络道德建设、网络道德教育等问题做了简要的论述。

确定网络道德的内涵是网络道德研究的一个重要起点。10月出版的《伦理学大辞典》收录了“网络道德”这一新辞条,网络道德,又称“网络伦理”,是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开发、设计与应用中应当具备的道德意识和应当遵守的道德行为准则。网络道德在计算机网络这一“虚拟的真实空间”中,起着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们之间利益关系,保证社会整体利益的重要作用。尹翔从道德的构成要素方面着重探讨了网络道德的内涵,认为网络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上网行为,调节网络时空中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蒋灵达以网络参与者的角度界定了网络道德的内涵,认为网络道德这个概念主要是指制约上网者在网上的作为与言论的一套准则和规范。

还有论者探讨了网络道德的实质。刘丽萍认为,网络道德就其实质而言属社会公德,网络属人类共同财富,每一个上网的人都有从网上获得收益的机会和权利,从信息活动的广泛性来说,所有网民均需共同遵守规则,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黄寰则认为,“网络伦理就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人类社会所表现出的新型道德关系,以及对人和各种组织提出的新型伦理要求、伦理准则、伦理规约。”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网络产生的网络道德是推动网络文明发展的基础,但是也可能产生网络道德问题。

概括起来说,主要有:

其一,网络上的不良信息泛滥。这样就使“与健康的社会文化相比,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现象在互联网上的传播速度更快,面也更广”。

其二,合理的个人隐私权频繁的遭到侵犯。网络具有开放性、虚拟性、交互性、隐蔽性等特点为窃取他人的隐私提供了技术的平台,致使“偷窃”而不会被发现,合理的个人隐私权遭侵犯是网络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之一。

其三,网民的道德意识淡薄。不少网民将违反道德规范的网上活动视为自己技艺高超的表现。

真实世界的道德规范难以规范他们的行为,多元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充斥使得主体价值选择趋向盲点,这些都使得网络中的人际关系以及形成的人群,缺乏基于道德、价值共识所具有的在情感、责任、信念和理想等心理机制上的内在张力,容易导致不良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其四,人性的异化。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性格正常,生活正常。但是,如果长时间僵坐在一个固定地方进行非口头的符号交往,就会使人的性格、爱好发生变化。对网络痴迷的网民常常会产生撒谎、孤独、冲动、暴决、淫逸、空虚等心理障碍。。此外,张道理还认为,网络难以做到人人平等共享信息、容易产生人际衍生冷漠现象、个人隐私和社会安全之间存在冲突、其负面影响威胁社会道德等四个方面的问题。陈万求、唐忠旺进一步认为网络犯罪、网络色情、网络非法用户、网络沉迷是网络道德问题的典型形式。

进行网络道德教育,是为了营造良好的网络道德环境,预防并规避网络的负面影响和上网者的网络失范行为的产生,并引导上网者文明上网,合理利用网络资源。目前,以网络的全体参与者为研究对象来研究网络道德的学术成果比较少,而己大学生或青少年为研究对象来研究网络道德教育的就比较多。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青少年、大学生是最经常、最密集的上网群体之一。另一方面是因为青少年(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其社会化的形成、发展和逐步定型时期,容易受到不良信息和不良行为的影响,不明事理,不辨是非,容易迷入歧途而沉沦堕落。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主要表现在义务责任感缺位,出现信任危机、“网恋”陷阱、网络色情泛滥、人的异化等。。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失范问题是进行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主要困境之一,主要体现在网络道德价值观念模糊、网络行为随意放纵、网络道德人格突出。。在对青年学生网络道德素养调查结果分析可知,大多数青年学生在自身网络道德素养方面存在知行分离的现象,也存在一些如不讲实话、部分青年学生崇尚非法用户的有违网络道德的行为。。在大学生中开设的“两课”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材中也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概括,网络色情信息泛滥,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软件、游戏、影视作品、音乐、书籍和论文等知识产权受到盗版行为的严重侵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欺诈和失信现象时有发生;传播计算机病毒和非法用户对网络的破坏日益严重,等等。

陈春萍认为主要包括引导大学生培养网络道德意识、教育大学生讲究网络礼仪、要求大学生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等三个方面二发挥传统“慎独”精神的当代普适教育价值,加强大学生网上“慎独”教育,是确保大学生在网络环境下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保证。今诚信教育是网络道德教育的有力支撑。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目前还无法有效监控互联网的信息提供者绝对真实地传递正确、可靠的信息,所以网络信息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现象。面对信息不可完全相信的网络,我们应教育学生树立高度的诚信意识与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保持真诚,共同维护和提高网络信息的可信度,使网络生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之上。。高等学校要将网络行为规范教育要加强网上正面引导,加强校园网络文化教育,引导大学生在网络中级取营养、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增强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思想的能力。同时。要大力加强网络阵地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随着信息社会的迅猛发展,教育的当务之急就是把素质教育拓展到信息素养的教育中来。

要坚持必要的理论灌输和教育培养,使道德教育从被动的盲目的状态转向主动、自觉的方向发展:

一是培养大学生良好的道德意识,让学生认识到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知道道德行为和不道德行为总有本质区别,不容混淆。

二是坚定网络道德意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大学生有个明确的道德实践方向。

三是以网络行为规则来指导网络生活行为。

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以网上正面引导为主,强化网络道德教育。学校必须将网络文化纳入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不断将党的方针政策和文明健康的文化信息输入网络,引导大学生在网络中吸取营养,陶冶情操,增强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思想的能力。

网络道德的原则是网络道德要求的具体体现,它是建立于一定的社会存在基础之上,是网络社会关系的人际体现。在网络道德的原则的概括上,严耕、陆俊、孙伟平把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归结为:全民原则、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兼容原则、互惠原则、自由原则等。。黄寰提出了无害原则、尊熏原则、参与原则、允许原则、创新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自组织和他组织相统一原则等网络道德原则。杨宗建提出了善意无害原则、公平正义原则、尊重原则。并进一步提出了规范网络道德的四个范畴,即自律慎行,平等公正、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反对欺诈,关心社会、爱护他人。有论者积极吸收中国传统道德的精华,并把它引入到网络道德研究领域,合理地实行了“嫁接”,提出了网络道德同样适合的道德原则,比如慎独原则,自省原则,节欲原则,以德交友原则,见得思义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与人的原则,以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等。此外,美国成立计算机伦理学会,制定了计算机伦理原则,即“计算机伦理10戒”来规范网民的行为。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己经制定和实施网络伦理的原则和规范,对网络行为加以约束。

网络道德建设应立足于道德的民族性和地域性,要摈弃那些泛道德主义的观点,实现网络道德与现实道德相统一,并从技术手段、法律建设上给道德网络建设以支持,把网络建设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场所,建设成先进文化的传播阵地。网络道德建设要重视网络道德主体的建设。这是因为,“加强网络主体自身的道德修养,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网络主体队伍,对于规范整个网络社会的道德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刘晓娟提出了把既有道德的运行机制引入网络领域;借鉴外国的网络道德规范,加强国际互联网络的合作:加快网络信息控制技术研究,建立网络行为监督机制;加强网络法制建设,提供网络道德建设的法律保证等四条途径。网络道德建设要与网络法制建设相结合。现代传播学认为,电子媒介本身具有一种麻醉功能,容易使人忘记自己的社会角色而做出一些平时不可能做出的违反道德的行为。为此,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自觉守法意识的培养,把网络道德教育与网络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既发挥道德的约束力,又强化法律的约束力。网络道德建设也是一个过程,应当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去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出适合我国传统文化的网络道德规范,从而建立有序的网络秩序,为我国的信息网络的发展扫清秩序障碍。要进一步加强网络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网络建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单从主要的上网群体青少年来看,由于青少年时期自制力差,辨别能力不强,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对他们进行积极的引导,特别是家庭成员和老师要做到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的网络道德修养。

论文研究综述篇二

摘要: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改革中提出了一个核心理念: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中职学生通过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不但能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还能有效提升自身的生活发展水平。本文首先介绍了体悟教学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意义,总结了体悟教学方法的特点,进而基于意义和特点提出了体悟教学法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新应用策略。

关键词:体悟教学;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

一、体悟教学法的意义。

体悟教学法内容主要包括了两个核心关键点,一个是“体”,另一个是“悟”。“体”指的是体会、体验,通过自身亲自实践收获某种感受;“悟”指的是感悟,不但可以亲身感悟动态的过程,又可以通过实践感悟获得静态的结果。[1]体悟指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在认识和理解的过程中参与个人的情感,并将情感、行动和思维三方面进行充分结合。

二、体悟教学的特点。

特点一,不可重复性。体悟教学的过程不是简单地积累客观知识,也不是简单的情感向道德的过渡,体悟教学的方法超越了逻辑思维的框架,因此具有不可重复性。特点二,非理性思维。体悟主要是对知识的升华,体悟教学是教师智慧对学生智慧的启迪,教师感情对学生感情的激发,所有理性分析都不能得到最佳的效果。[2]特点三,主动性。体悟是一种主动的学习方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了学习行为的自我反思,主动性的来源有兴趣、榜样等。特点四,开放性。体悟教学不需要在计划中进行,只要学生的情感体验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开展。当积累的量成熟后,随时随地都能出现引起质变的情境。

三、体悟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应用策略。

1.创设教学情境。

体悟教学的重点是“体”和“悟”,在教学过程中使用体悟教学方法时,教师应提前创造好条件。“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开始前,教师可以提出几个有意义的实际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例如,在“展示职业风采”这一课的教学中,教师提出问题——如何展示职业风采,引导学生去发展职业风采,进而展示职业风采。而在课程教学中,创设教学情境的方式方法更是多种多样,在职业道德课程中,教师可以通过使用多媒体技术营造出相关的氛围,让学生在画面、声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继而产生感悟,激发学习兴趣。

2.表演体悟。

表演体悟的方法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让学生进行表演的形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在观看完表演后能产生相应的感悟,从而能更便于教师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表演的方式主要以小品为主,小品具有风趣幽默的特点,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活跃课堂气氛。例如,在“文明语言”的教学中,教师让几位学生给大家表演一段小品,学生的表演引得其他学生开心不已,个个开怀大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都被充分调动起来。学生在表演和观赏的过程中,感悟到文明语言的重要性,进而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

3.对话讨论。

由于学生之间有差异性,因此针对某个问题常常会出现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解释。体悟教学法对教师提出了要求,要求教师应以平等的态度与学生进行交流。学生在和谐自由的交流环境中能吐露自己的心声,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讲出来。教师对学生真实的想法表示尊重,就能赢得学生尊重,两者在互相尊重的氛围中共同学习,平等交流。总而言之,体悟教学方法不但是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新的教学方式,更是一种新的教学思想。“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不再像从前一样只是为了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而是提高学生职业道德与法律素质的过程,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体悟教学方法能切实促使学生体悟学习,从而提高教学效果。

作者:吕田甜张晶单位:大连长兴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参考文献:

[1]谢利.体悟教学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实施与运用[j].文教资料,2014,(21).

[2]王飞燕.体验式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德育课程中的应用[j].

论文研究综述篇三

长期以来,语言学界将多语研究的重点聚焦于双语研究。然而,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交流需求增强,这种交流可能是跨区域、跨语言、跨文化的。在此背景下,多语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三语习得研究作为近年来国际和国内研究的一个新领域,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有关三语习得的文献进行梳理,剖析了国内外三语习得研究现状及其特点,并通过对比国内外研究成果,对三语习得后续研究的发展做出展望。

二、国外三语习得研究综述。

国外的三语习得研究肇始于hoffman和thomas的研究。hoffman的著作languageacquisitionintwotrilingualchildren是三语习得研究的典型作品。hoffman在此研究中主要从语言学、社会学和心理学这三方面跟踪调查两个从小同时学习德语和西班牙语的小孩的语言发展与习得。在此期间,cenoz,gorter,kemp&jorda等学者对三语习得研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cenoz&gorter探究了在巴斯克语、英语和西班牙语三语环境下写作技能的培养,并用不同方法来探究这三种语言之间的联系与交互。语言学家kemp给多语现象下了定义,他所提及的影响元语言意识的变化因素为三语习得研究带来了新的视野,包括语言习得者同时掌握的两门语言,学习者的读写能力、成熟度、学校教育等因素。jorda基于言语行为和语用能力的分析,阐述了三语语用意识的产生以及影响。语言学家deangelis探究了习得的语言之间的距离、近因的使用、语言习得的顺序、文本的形式和对目标语与源语言的熟练程度。

三、国内三语习得研究综述。

与国外的三语习得研究相比,国内的三语习得研究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起步较晚。从已有的三语教育研究成果可知,国内三语研究对象主要针对少数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学生。从研究理论来看,大多数研究者将少数民族学生的三语习得与汉族学生的二语习得进行对比研究,将语言迁移理论、认知优势理论、语言损耗理论、文化濡化、涵化理论、元语言意识理论运用到我国少数民族三语教育研究中。关于研究领域,学者们从应用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认知神经学、教育学等方面展开了研究,运用对比分析、实证研究等方法,对少数民族学生学习英语时出现的困难进行了分析并指出解决办法和途径。就研究内容和方向而言,国内三语习得研究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三语教育现状。

国内不少学者对三语教育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姜秋霞和刘全国对西北民族地区外语基础教育做了现状调查,发现由于教学条件和与语言接触的限制,西北地区少数民族学生掌握英语是极其困难的。胡德映(p99-120)的研究发现中国少数民族学生并没有在外语学习上表现出相应的能力,因为授课教师在语言教学中几乎不会考虑或者时常忽略学生的双语(汉语和民族语)能力以及由双语能力导致的认知差异。张贞爱等发现相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而言,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三语教育质量和三语教育认同都较高。

(二)语码转换。

在国内,从语码转换这一视角研究三语习得的学者较多。刘全国研究了中国西部的藏族学生在英语课堂中三语习得的语码转换。他在研究过程中观察了藏族学生的英语课堂并记录下课堂中发生的语码转换现象,对中国的语码转换研究做出了极大贡献,并为国内外关注中国三语习得研究的学者提供了研究证据。吴白音那,文秋芳通过调查内蒙古地区某蒙古族学校3名初中英语教师的教学情况,探究了三语环境中教师语码转换的结构类型与功能及其分布特征。

(三)学习动机。

原一川对中国云南省的500多个少数民族学生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发现云南的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外语的动机大多数取决于他们在目标语言学习中获得的分数。同时,原一川的研究结果表明影响少数民族学生学习语言动机的因素还包括他们对目标语的态度,目标语背后所涵盖的文化,学习中的焦虑以及学习的内在动机等。

四、未来研究展望。

由以上国内外三语习得研究概况可知,国内外的三语习得研究都关注了语言学习的动机、态度、障碍、语言迁移、二语和母语的影响以及语言学习策略等方面的内容。而国内的研究主要是短期的抽样调查,真正意义上的长期纵向实证研究较少,不论是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有待进一步深入。本文认为,未来对三语问题的研究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笔者在“中国知网”中按“三语语用”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关三语语用的`文章只有9篇,因此,国内学者可以结合国内少数民族外语教学的特有现象,拓展三语习得在语用学领域的研究,分析三语语用的产生与语用意识。

第二,将三语习得研究渗透到语言各层次,包括语音、语调、词汇、语篇等层次。通过对国内24种主要外语类期刊有关三语习得的文章进行归纳,发现对词汇的研究居多,而对语音的研究只有8篇,未来对语音层面的研究还有很大空间。

第三,国内的三语习得主要集中在对藏语、彝语、状语、苗语、蒙古语的研究,未来的研究可以拓展到更多的少数民族语中,有助于丰富语言文字的研究。

第四,探索三语习得研究的新方法,将实证研究与思辨研究相结合,提供更多有数据分析和科学论证作为支撑的研究报告。

第五,目前探究二语对三语影响的研究文献较多,但反过来研究三语对二语的影响的并不多见。因此,三语习得对二语习得的逆向影响可作为未来的研究方向之一。

论文研究综述篇四

当今社会,商业活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以德治商,文明经商,遵循商业活动中的道德规范从事商业活动,这是商业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目前伦理学界对商业伦理的研究中,主要围绕以下理论话题而展开,即如何从理论上阐明产品责任的归属问题,商家自利与利他问题,商业腐败问题,商业诚信等等.

作者:王中原罗文俊作者单位:王中原(中南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罗文俊(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116)。

刊名: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hunantaxcollege年,卷(期):16(2)分类号:b82-05关键词:商业伦理产品责任问题利己与利他商业诚信商业腐败

论文研究综述篇五

矿产资源是一国经济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对矿产资源征收税费的原因在于,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给纳税人或者作为行政管理者对经营者索取的补偿。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矿产资源丰裕程度、经济法律制度等各不相同,全球各国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各有差异、各具特点,通过归纳总结各国矿产资源税费的主要类型,结合政府偏好性系统地分析不同类型优劣之处,有助于为我国的矿产资源税费改革提供借鉴。

(一)从置计征。

从量计征矿产资源税费(iit-basedroyalities)是对矿产资源征税最早采用的一种计征类型,该计征方法以体积或重量为计税基础,对单位体积或单位重量适用一定的税(费)额。一般从量计征矿产资源税费较适合均质矿产,例如工业用矿物(沙、砾石、鹅卵石、石灰石、规格石材)或者大宗出售矿物(煤、铁矿石、盐、磷矿、硫矿石)。大多从量计征矿产资源税费以井口矿石测定的体积或重量作为计税依据,如针对处理或加工后的矿物则需推算出原矿体积或重量。曾经一些国家使用过以体积为计征依据的矿产资源税费,但由于通常确定矿产资源的重量更方便也更易于监管,所以后来以体积为计征依据的矿产资源税费逐渐多被以重量为计税基础的征收方法所取代。

从量计征矿产资源税费最早为大家所采用,首先是其计征方法简便易行。只考虑体积或重量,从而可以将容易引起争议的因素(如价格、价值和成本)排除在外。此外,从量计征矿产资源税费可以采用浮动法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矿场区别对待。对小矿场,如小型家庭作坊或合伙矿场,可以提供不少就业机会同时也会产生大量服务需求,但效率要明显低于大规模经营的矿场,可以适用较低的税费率;而对利润较大的大规模经营矿场则可以适用较高的税费率。浮动型从量计征矿产资源税费考虑到过高的税费率可能会使规模小、经济回报少的项目不堪重负,过低的税费率则无法对获利颇高的资源开采项目给予其所有者充分补偿。

从量计征矿产资源税费的确定有时也会有一定难度。例如,如果一批金属矿产以矿石或者精矿的形式出售,其重量的确定可能就需要综合以下因素:矿石或精矿的重量、矿石或精矿中的金属含量、或者可回收的金属重量。此外,如果是非均质矿产,则并不太适合于简单地运用从量计征方法。例如,从块状硫化物矿床开采而来的铜精矿可能富含销路很好的铜,但也可能含有锌、铅、金、铂,而这些金属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在价值,但财税纵横。如果仅仅以铜作为从量基础,将无法体现其副产品或者关联产品的价值潜力。

(二)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矿产资源税费是各国政府最常用的方法,通常是以矿产价值作为计税基础,对特定矿产适用一定的税费率。针对某一特定矿产,不论其销量多少,资源税费率可以固定不变,或者也可以根据所售矿石产量或者累计值而有一定的浮动变动。确定矿产价值的方法有很多,以下为最常见情形:矿产的井口价格,初级产品的价格(如精矿),可回收矿产的价格,由销售量确定的总收人,由销售量确定的总收人减去某些可扣除费用(如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后的余额。

从价计征矿产资源税费的计算稍显麻烦,其计算的复杂程度主要取决于如何确定矿产价值。如果只是简单地将价值确定为销售收人(总收人、发票价格、结算价格),那么计算就非常简单。但是,政府还会存有一些疑虑,譬如销售价格可能低于市场价格,这可能源于矿业公司通过“转移定价”方式避税,以非正常低价向其附属机构销售,对于未来合同缺乏合理预测等。矿业公司却可能认为,市场价格囊括了某些费用,如到出口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和装卸费等,因而发票价格并不能反映市场价格。为了解决这些矛盾,有些国家转而采用更为复杂的税费制度,他们采用参考价格制度,然后运用这一参考价格来确定测定产品中矿物含量的市场价格。例如,某一政府可以将伦敦金属交易所阴极铜的每日报价作为阴极铜的参考价格,接着测定产品中的阴极铜含量,然后对照参考价格来确定阴极铜的市场价格。但是,并非所有矿物都有参考价格,另外参考价格制度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所售产品(如某一提炼品)往往与参考价格所对应的产品(如阴极铜)不一致。

从价计征还有其他方式,有的政府通过减去一些特定的费用(通常是与采矿或者选矿没有直接关系的费用)来对价格进行调整,这样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复杂。最常见的调整是从销售价值中扣除从采矿地点到销售地点产生的所有费用(如运输费、保险费和装卸费)。另一种常见价值的确定方式是冶炼厂返还净值,其计税基础是在扣除冶炼和提炼成本以及罚款之后,生产者所获的净收益。

(三)从利计征。

从利计征矿产资源税费考虑投资者的支付能力,以盈利能力指标或调整后的收人为计税基础,最为投资者偏好。很多国家采用了以支付能力为基础的矿产资源税费,虽然计税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有一个共识,即将矿产价值和某些成本(如资本成本、生产成本、营销成本、运输成本、搬运成本和保险成本)都考虑在内。与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矿产资源税费不同,从利计征在计算时要扣除一系列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资本成本。由于这与所得税的计征方式相似,有些国家或地区不再征收矿产资源税费,而只是单纯地征收一般所得税,例如,格陵兰岛、墨西哥、瑞典和津巴布韦都没有征收矿产资源税费。

大多国家采用的是较为简单的从利计征或按收人计征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这些税费制度在计征方法上通常是将销售收人减去可扣除成本,但不考虑资本回报。较为简单的从利计征矿产资源税费通常将单个矿场的总销售收人减去那些与该矿场有关的可扣除成本作为计税基础。按收人计征的矿产资源税费则有一定的差异,在该征收方式下收人来源不仅局限于产品销售收人,还包括其他各种收人(例如销售某一财产的收人),并且允许缴纳者将所有的矿场进行合并计算。

从利计征矿产资源税费有一种称为净利润矿产资源税费,它以净利润作为计税基础,其中净利润是指矿石销售收入减去支出后的余额。但为了让矿业企业及税务专员都能明确利润的确定细则且尽量减少争议,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实施方案需要逐条列明清单规定哪些应当计人收入、哪些成本费用可以从收人中扣除。由于矿石一般都要进行开采、粉碎、装卸、选矿、冶炼、精炼、提纯等处理,在试生产和运营过程中除涉及基本的收人和支出项目外,还包括提取准备金、营销、员工安置、技术服务、法律服务等可能性支出,因而收人、支出项目的条款通常都冗长繁琐,它的计算和确定需要大量的信息以及专业会计人员。

(四)混合制度。

有些政府将不同的计征方法结合起来,有一种方法是将盈利能力融人到从价计征或从量计征的'矿产资源税费中使用。例如,针对某应税矿产可以计算出盈利指标,不同政府所定的指标不同,可以是成本与销售收人的比率、回报率,或者是单位价格与某一参考价格的比率,然后根据这一指标调高或者调低从价计征矿产资源税费率。这样的税费制度将低盈利矿场与高盈利矿场区别对待,既考虑了盈利能力,同时也能保证税收收人,加纳和密歇根州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就是采用混合制度。

还有一种混合制度,纳税人既要确定从价计征矿产资源税费金额也要确定从利计征矿产资源税费金额,然后按其中较高的一种缴纳,或者两种同时缴纳。但如果同时缴纳,从价计征矿产资源税费被作为一种最低税费而征收,纳税人可以在从利计征矿产资源税费中冲减从价计征矿产资源税费。

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设计采用何种计征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如何平衡经济效率与行政效率。在两标的平衡过程中,主要结合以下因素进行考虑:征管成本、矿产品的黾价、矿产品价格波动性、项目规模。

征管成本主要包括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固定成本是必需支出,它与采取何种计征方法、开采矿产品的品种、规模、价值都无关;可变成本则是来知项,主要表现在征收管理规定的不完善以及特定的征收方法下可能存在歧义和争议,需要政府和投资者花费很大的精力来遵从或修改相关规定。

矿产品的单价会影响政府采用何种征收方式,通常政府对申.价越高的矿产品进行从缓计征无法获得更多税收,但从价计征则不同。此外,如果项目的规模相同,单价越高的项目对税收收人的贡献越大。

矿产品价格的波动性则会影响税收收人的稳定性,也会影响政府对税费率的设计,当然,从最计征方式除外..通常如果矿产品价格波动小,政府能相对准确地对未来税收收人进行预期,税收收人也就相对稳定,因而税费率设也可以相对稳定。然而,价格波动大的矿产品为r确保税收收人的稳健则需要设定一定的浮动范围。

矿业项目规模会影响管理成本,通常经营规模越大,矿产品产量越大,政府从单个项目中越容易获得较高的税收收入,单位管理成本越低。

从歐计征矿产资源税费只关注矿产数量或体积,单价和价格波动与税收收人无关,不考虑项目是否盈利,i卜征方法最简单易行,对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要求最低,政府征税所需投入的成本最小,最具行政效率,也是最早采用的一种征方式,对大宗低价矿产品实行从计征矿产资源税费为合适,也为税务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的政府所偏好。

如果矿业项目规模大且矿产品价格日渐高涨,对矿产资源税费实行从《计征的政府则会苦恼于眼见矿产品价格节节攀升,但税收收入仍在原地踏步不动。与从置汁征方式不同,从价计征矿产资源税费会随着矿产品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当矿产品价格高时,政府将因矿产品价格上升而获得更多的财政收人,所以从价计征方式渐渐成为主流最简单的从价计征矿产资源税费只关注矿产价值,有的政府会对矿产价值进行调整,适当考虑一些与生产尤关的成本。但这种计征方式也不考虑矿场的盈利能力,矿场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应,缴纳从价计征矿产资源税费。由于从价计征方式涉及到矿产价值的确定问题,征管难度大于从量计征方式,对政府的征管能力比从鼇计征方式要求高,其行政效率次之。当产品价格高或项目规模大时,从价i|_征方式更为合理大多数政府都是风险规避者,偏爱从董计征或从价计征矿产资源税费,但这两种计征方式有共同缺点:首先,由于它们不论矿场项目是否盈利都需要缴税,这些明的税收成本的存在会直接影响矿、企业的矿藏储敎规模,进而对矿藏价值和财务可行性产生影响,,其次,这两种计征方法都没有考虑矿产品的单位成本茇异,单位成本不同的项目会导致现金流t有很大区別,而这邱项目税负承受能力也完全不同。

从利计征的矿产资源税费允许矿业企业项目收回部分成本,确保项目的盈利,但由于成本扣除份额较大,相较于前两种计征方式在同一条件下税基变小,通常税费率也较高,以此确保项目盈利后政府的税收收入水平。从分配角度来看从利计征更具经济效率,但从利计征方式有以下缺点:首先,时间成本。从利汁征的矿产资源税费建在项目盈利的基础上,需要允许项目收回部分成本,而往往矿场项目的成本投人都很大且时间周期较长,政府需要一定的时间等待税收收入流人。其次,税收征管成本太高。从利计征矿产资源税费的利润通常指项目利润而非企业利润,其利润指标的确定不同于会计利润指标或所得税前利润指标的计算,计算操作相对复杂。为了利润的确定合理公平,项目可能需要组织大最的审计工作,以及可能而临争议和冲突的法律诉讼费用。最后,政府需要承担太多风险:价格波动、项目固有风险、项目经营者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都会影响税收收入的稳定性。其屮大的风险是投资者可能看似足够公平且合法纳税.但却永远也无法产生“净利润”,从而政府永远也得不到矿产资源税费。从行政效率角度来看,从利计征方式最不具效率。

由于实施从利计征矿产资源税费的政府需要冒着极大的风险且有可能颗粒无收,或者纵然会有税收流人,但仍然需要耐心等待矿场企业收回部分成本,因而通常不被政府青睐;当然仍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由于拥有丰富的税收征管经验,具备良好的税务管理能力,并且配备有训练有素的税务专员,成功地实施了以各种盈利性指标为堪础的或者以收人为基础的从利计征矿产资源税费制度。

二、对我国现行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的启示。

综上所述,全球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主要有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和从利计征三种类型,各国依据+同国情和不同的政府偏好选择设计适合本国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最-汗始采用的从计征法简便易行,但由于只考虑体积或重摄,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价值、成本等排除在外,引起了很多争议,逐渐为从价计征方法所替代。而从利计征方法下政府所面临的挑战和风险较大,所以各政府大多选择规避风险而普遍采用从价计征方法。我国现行资源税制度主要实行从计征,虽然近几年计对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已经改革为从价i十征法,但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矿业相关利益主体的分配问题等,资源税费制度的改革仍未到位.要择机将从价计征方法推广至更多的应税资源。

论文研究综述篇六

当今中国,随着传媒业的迅速发展,传媒对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作为“把关人”的传媒从业者,就更要认清传媒职业属性,做一个正确舆论的引导者。可是现实社会中,有关传媒人的新闻伦理失范和对新闻当事人及受众所造成新闻伤害的事件却频频发生。“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报道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本文通过对此案报道的分析,探析新闻伦理失范原因,并探讨相关应对策略。

案例分析。

(一)新闻事件回顾。

10月23日晚上,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王娟(化名)的家中,一通乱砸后,对她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她的丈夫杨武(化名)则躲在几米外,不敢做声,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

月8日,《南方都市报》刊登第一篇关于此事的报道:《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随即引发广泛关注。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搜狐网、金羊网等多家新闻网站了南都的文章,大批媒体记者赶赴杨武家进行采访。11月9日,安徽《江淮晨报》整版报道此事,大标题为《“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东南快报的标题是《“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网上广泛转载着几张照片:王娟侧卧在堆满了衣物和床单的床上,两手抓着床单,将脸捂得严严实实,而几只指甲涂得鲜红的手握着采访话筒凑到王娟头边。不管是平面媒体还是电子媒体,对当事人的脸部未作任何技术处理,而且将其详细资料公之于众。从此传媒的报道走向了极端,众人都在指责杨武的懦弱,仿佛这一切都是因他而起,而没有人去指责施暴者,去真正地推动事件的进展。不久,网络上转而开始反思媒体的伦理失范。有网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一个不负责任的社会,会把地位卑微的老实人变成“世上最窝囊的男人”;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舆论群体,也会把原本善良无助的正常人逼向崩溃的边缘。

(二)媒体新闻伦理失范浅析。

1.滥用议程设置理论,误导舆论。所谓议程设置是用来说明媒介有意无意地建构公共讨论与关注的话题的一种理论。该理论强调,大众媒介对事物和意见的强调程度与受众的重视程度成正比,受众会因媒介提供的议程而改变对事物重要性的认识,对媒介认为重要的事件首先采取行动。

我们看到最早报道此新闻的《南方都市报》的版面,作者把杨武的话“我是世界上最窝囊和最没用的丈夫”放在新闻标题的右侧,字体与新闻标题几乎等大。在与杨武对话的新闻稿中,作者直接对杨武说:“你太懦弱了。”安徽《江淮晨报》更是整版报道此新闻,并放上具有鲜明立场倾向的大标题《“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我们再看照片,《南方都市报》最大的照片为“杨武与妻子相拥而泣的照片,而《江淮晨报》则在新闻标题上放上了“杨武痛哭流涕的照片”,作者似乎在用一切材料来佐证杨武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就这样,作者践踏在当事人的尊严、人格之上,把这个新闻写成了故事情节曲折复杂,黄、性、腥穿插其间的吸引受众眼球,引导媚俗倾向的故事。受众在作者的引导下,把一切都归因于杨武的懦弱无能,把严肃的新闻当成了趣闻、笑料。电视媒体更是借助其直观的报道优势继续按照这些媒体人的议程设置发展。不加任何技术处理拍摄受害者,外加冷嘲热讽,如某卫视“今日一线”主持人在节目中说:“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不敢相信,做丈夫的杨武怎么能窝囊到这种地步。”

我们知道媒体的义务在于通过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并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可是在这次报道中,媒体完全走向了错误的极端,反而像在为“娱乐至死”做呼应。

2.滥用新闻自由,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新闻自由是新闻媒体依法采集、发布、发送和收受新闻的自由,包括报刊的出版自由、电视台和电台的播放自由,新闻采访和报道的自由,以及发表意见和进行新闻批评的自由。但是,媒体的新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行使。新闻侵犯隐私权是指在新闻作品中公开他人隐私而使他人隐私权受到伤害的行为。

我们看“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采访报道,记者强行闯入杨武家这样的私人空间,非公开场合进行采访,逼问已经濒临精神失常的王娟,一次又一次请当事人讲述“当时的情形”“当时的感受”。记者在报道中详细描述强奸时的场景、动作、声音等细节,暴露杨武的家庭住址,母亲、女儿的形象;杨武痛哭流涕的窘相更是被公开传播。王娟被杨喜利施暴的监控录像在网络上和电视上广为传播。根据我国的法律,他可以据此起诉侵权的传媒和记者:传媒为了煽情而披露公民的隐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可是,杨武一家不知道自己的隐私权可以受法律保护,他只能无助地跪在地上,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忍受的是所有男人不能忍受的耻辱和压力,我不愿意回忆,求求你们了,出去好吗?”

至此,在此次新闻报道中,新闻媒体已经将新闻自由变成了媒介话语霸权,违反法律,侵犯受害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一遍又一遍地戕害着受害人的身心。

3.妄加道德审判,施行媒介暴力。此次“杨武事件”的报道中,记者从一开始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杨武,所有的评判就像央视记者柴静所说“像刺一样扎在人心里”。媒体本应客观报道事件,将信息公开于公众,让公众自己去评判,可是这次媒体完全丢失了新闻的客观和公正。

媒体为了吸引受众眼球,一次又一次对受害者施行媒介暴力。杨武的妻子不堪忍受媒体的侮辱而选择自杀,可是媒体丝毫不关心这位受害者的心理感受,还在不断地追问她“当时的情形和感受”,即使她有精神失常的.迹象也不放过。柴静在博客中写道:“他们确实不知道怎么反抗暴力,对自己最脆弱的保护,只能用袖子掩住脸,来避开采访。是的,这是一场羞辱,但不是他们的。”

媒体妄加道德审判和肆意施行媒介暴力,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人文主义关怀。所谓人文关怀,就是对人存在的关注,对人的价值、人的命运等有关人生存的根本问题的眷顾与沉思。记者应站在与采访对象平等的角度采访,记者应换位思考避免媒介暴力对受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凤凰记者闾丘露薇说:媒体有追问真相的义务和权利,但是同时也有伦理底线,要尊重受害者的隐私和感受,在穷追猛打的时候,至少要分清公权和私权,也不要自己进行道德审判。(三)对当事人的新闻伤害。

从上面的媒体新闻伦理失范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媒体错误引导舆论,使受众向着媒体设置的议程偏向:斥责杨武懦弱,没有推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反而把这一悲惨的事件当成了笑料和媚俗的黄色新闻。媒体侵犯了受害人一家的隐私权,使全家人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媒体将强奸的细节详细描述并呈现在报道中,使王娟的名誉受到侵害。媒体在这次报道中没有关心同情受害者,反而一个劲地揭伤疤,使受害人心理受到巨大伤害。

新闻伦理失范的原因分析及应对。

(一)新闻伦理教育的不足或缺失。随着传媒业的竞争加剧,一部分媒体从业者忽视了自身素养的提高,更是忽略了对新闻伦理相关知识的掌握。他们认为只要能够吸引受众眼球,提高发行量,提高收视率,就可以公开一切,就可以传播一切。可是,却忘记了新闻伦理要求的真实、客观、公正,平等。不知道“电视台播放的、报纸刊登的这些内容,都是事实,但并非所有事实,都适合向大众传播”“不传播不适宜传播的内容,是媒体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中国高等院校新闻教育对新闻伦理学的重视依然不够,新闻伦理课多作为选修课来设置。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沃尔特・克朗凯特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乔・福特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我认为,新闻传播教育的最终使命是培养社会责任感。人们希望我们不仅要教会学生做记者的技能,而且要让他们明白他们的工作对社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因此,高等学校在培养新闻人才的时候应加大新闻伦理、社会责任感的教育与熏陶,传媒机构更是要加强对新闻记者的岗前培训,着重强调新闻伦理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

(二)传媒制度导致的利益驱动与把关不严。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深刻变化,我国的新闻媒体重新界定了其行业本质,即“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双重属性。媒体一方面要传播新闻信息、引导舆论,另一方面又要以获取利润为目标。而当代中国传媒产业迅速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某些媒体为了利益而疏忽了自己担当社会责任的职责。

(三)新闻法律缺失。新闻伦理属于道德范畴,而道德自律靠的是媒体人的自我修为,要求每位媒体从业人员要达到“慎独”的道德境界显然不可能。而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一种非人格化的制度,它通过建立一套客观的、理性的规则去引导、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的这套规则一旦制定,便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从而显示出高于一切的权威,迫使人们不得不自觉遵守,从而达到监督、规范权力运作的目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成形的新闻法,只是借助其他相关法律对传媒进行约束,这样就使得有些人打擦边球。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快推进新闻法的出台,使新闻传媒业“依法治业”与“以德治业”相结合,这样传媒业才能得到良好发展,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新闻媒体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新闻从业者必定要从以往的新闻伦理失范中吸取教训,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自我修养,真正肩负起“社会守望者”的社会职责。(项目名称: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当代新闻学研究范式的转换”项目号:11fxw001)。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栏目责编:曾鸣。

论文研究综述篇七

当媒介不可避免地渗透进中小学生的日常生活时,媒介对中小学生的成长就产生了重大影响。媒介可以成为他们的娱乐工具,甚至寓教于乐,这是正面影响。但是,负面的媒介影响更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研究者从“媒介伤害”的视角对媒介教育进行理论探索,并在此基础上关照当前媒介教育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媒介伤害的分类。

媒介伤害在当下中小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已是非常普遍,如:浏览不健康的网页,使他们的心灵受到伤害;沉溺于暴力网络游戏,使他们难以区分现实生活与虚拟空间,以虚拟空间的价值观念作为指导来开展现实生活;等等。从各方信息来看,现在教育者和家长对中小学生的媒介伤害的担忧一点也不亚于对他们学业的担心,而且,媒介伤害最终会影响中小学生的学业与健康成长。对纷繁复杂的媒介伤害需要进行分类研究,在这里我们重点要探讨的是根据伤害源来自何方而对媒介伤害进行的分类。立足于媒介受害者的角度来看,中小学生所受到的媒介伤害可能是“他我伤害”或“自我伤害”。“他我伤害”是指他人通过媒介这种工具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例如,有人在网上发布一些不健康信息,这些不健康信息最后对媒介受众带来了伤害,这就是“他我媒介伤害”。但是媒介伤害有时是一种中小学生自己对自己的伤害,如学生自己主观意志不强,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过分地沉溺于网络游戏,这一行为也可以看成是中小学生自己对自己的伤害,这种媒介伤害就是所谓的“自我媒介伤害”。

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并广泛应用,作为一种技术的媒介本身发生了改变。以往的媒介是权威,是信息的制造者和提供者,而中小学生只是片面的媒介使用者,在这种情景下,我们一般会把使用媒介者称之谓“受众”。“受众”这一概念表达了一种强烈的“被动”意蕴,也就是作为“受众”的中小学生在媒介面前只是一个被动客体。这里的“受众”其实就是一种简单的“阅听人”,西方甚至根据对“阅听人”的不同假设,发展出了不同的媒介教育模式。然而,随着web2。0和以博客为代表的新闻媒体3。0的出现,媒介进入了“自媒体”(wemedia)时代。所谓“自媒体”指的是,为自主化、私人化和平民化的传播主体提供信息生产、传播的独立空间,可以从事面向多人的、内容兼具公共性与私密性、交互信息传播的传播工具的总称。总而言之,媒体的出现及普及为中小学生在使用媒介时提供了制造、传播信息的可能,而且由于人性中的自我意识存在,所以在博客、空间、论坛上表达自己的信息与观点就成为中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一种时髦。中小学生作为媒介信息的生产与传播主体,他们就有可能生产、传播不健康的信息,从而给他人带来伤害。我们把这种伤害正式称为“我他媒介伤害”。

所以,从总体上看,在中小学生使用媒介时,与他们相关的有三种伤害存在,一种是“他我媒介伤害”,一种是“自我媒介伤害”,还有一种是“我他媒介伤害”。前面两种媒介伤害是中小学生自己所遭受到的伤害,最后一种是中小学生在使用媒介时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

二、媒介伤害的机制。

中小学生在使用媒介时可能会受到伤害,也可能会伤害到他人。那么媒介伤害到底是怎样形成的?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是探究媒介教育的基础。

当前,媒介已经渗透进青少年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媒介有旧式的,如报纸、杂志等,也有新式媒介,以网络、手机等为代表。所以,中小学生所接受到的媒介影响也是广泛而深刻的。中小学生首先是学生,学生是以“学习”为主业的,但是学习生活并不是中小学生生活世界的全部。如果说学生在学校内课堂上所接受到的教育是正式课程,则媒介信息这种大众文化就是中小学生的非正式课程。只要了解到中小学生对“超女”“快男”,对“魔兽”“农庄”等媒介产品的投入和执著程度,就可以意识到,媒介信息这种非正式课程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在他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学校教育的正式课程。学习生活只是中小学生整个生活的一部分,所以我们研究的重点必须是中小学生的整个日常生活世界,而在学生日常生活世界中,媒介生活对中小学生成长的影响又不可低估。

活带来不了的快感,另一方面不健康的媒介信息又让中小学生的媒介意义生产产生偏差。这就是“他我媒介伤害”的形成机制。同时,在自媒体时代,由于中小学生在由媒介影响所带来的意义生产方面出现了偏差,所以他们在媒介生活中又可能制造与传播不健康的媒介信息,这就形成了“我他媒介伤害”,这种媒介伤害对其他中小学生又会带来“他我媒介伤害”。(详见图1)。

三、走向“不伤害主义”媒介教育。

媒介教育(mediaeducation)的概念是由英国学者在20世纪30年代初提出来的,这一概念自提出后其内涵多有演变,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多角度、多层面和多含义的概念,但是目前学界并没有对媒介教育形成统一的公认的界定。

有论者认为,“媒介教育是指培养学生有效利用媒介的能力的教育”。这一概念有相当的概括性,但是并没有道出媒介教育的核心规定性,它是过于宽泛的。国内媒介教育专家卜卫认为,媒介教育指的是“培养公民媒介素养的教育”,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了解基础性的媒介知识并且懂得如何使用媒介;培养对媒介信息的价值和意义进行正确判断的能力;学习制作和传播信息的知识与技巧;知道怎样有效利用大众媒介来发展自己。

西方媒介教育从产生至今经历了三种理论范式的变迁:第一种范式是批评范式,第二种范式是分析范式,第三种范式是表征范式。其实,以上西方媒介教育所经历的三种范式都可以认为是一种“保护主义”的视角。更具体地说,这些媒介教育理论是在现代媒介出现之后,现代媒介及其所代表的大众文化对传统精英文化的冲击的背景之下,出于对精英文化的保护而产生的。当然,在媒介教育诞生之初,这种“保护主义”所保护的对象也不能只是精英文化,受众特别是青少年受众也不应排除在其保护的对象之外。但是到了分析范式和表征范式阶段,媒介教育对青少年的保护意图则更为明确。培养受众特别是青少年对媒介所承载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区分的能力以及对媒介表征进行分析和批判的能力,这都体现着明显的“保护主义”色彩。

对媒介教育而言,“保护主义”的视角和出发点是不是到了其理论范式的终点?如果不是,它又应该向何处发展?至21世纪初期的今天,大众传媒有了飞速的发展。一方面,我们接受信息的渠道更为广泛,除了传统的报纸、电视和一般意义上的以站为代表的互联网之外,还存在许多新兴的传媒形式,如bbs(公告留言板)、聊天室和博客等。这些新兴的媒介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对受众来说更加开放和民主。受众有许多主动参与权,他们不仅是信息的消费者,而且还可以是信息的制作者、传播者。传媒领域著名的“守门人”理论认为,媒介的编辑是信息的“守门人”。而在这些新兴的媒介中,则基本上失去了这种“守门人”,因为对这些媒介而言,编辑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受众既是信息的消费者又是信息的制造者,但是对一般受众而言,他们是没有受过专门的作为一个信息工作者所必须接受的职业道德教育的。如此,受众就又有可能成为媒介信息伤害的制造者。在此情形之下,只是遵循“保护主义”原则显然是不够的,还有必要对受众进行以“不伤害”为原则的教育。具体地说,作为一个普通受众,一方面需要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使自身不受现代媒介的伤害;另一方面,同时作为一个信息制造者、传播者,不能生产和传播有害信息。而后者是以往的媒介教育所没有重视的。其实,“保护主义”原则与“不伤害主义”原则并不相互矛盾,无论是“保护主义”还是“不伤害主义”,媒介教育的目的都是培养理性的受众,而“不伤害主义”对“保护主义”又有支持作用。

面对当下的媒介,对媒介教育而言,单纯的“保护主义”视角是不可靠的,而且对“保护主义”的片面强调并不能取得良好的保护效果。对受众进行保护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受众本身要提高“抗伤害”的能力,二是要从源头上改造信息环境。对后者而言,我们就需要从“不伤害主义”视角出发对受众进行媒介教育。

卜卫认为,媒介教育指的是“培养公民媒介素养的教育”。从其媒介教育的内容来看,这无疑是一种典型的“保护主义”范式。从这种范式出发,这里的“公民媒介素养”指的只是一种保护自我的素养。从“不伤害主义”出发,“公民媒介素养”之中应含有不制作、不传播伤害他人的信息这样一种素养。综上所述,所谓“不伤害主义”媒介教育,是一种旨在培养和提升作为受众的中小学生的媒介素养的教育,中小学生拥有了这种媒介素养就能够理性地面对媒介,有效地进行自我保护,并且不对他人实施媒介信息伤害。

四、“不伤害主义”媒介教育的实施。

一方面,“不伤害主义”媒介教育是媒介教育的“高标”,因为它不仅要保护作为媒介使用者的中小学生,同时它还要求中小学生在使用媒介过程中不能给他人带来“显性”或“隐性”的媒介伤害,所以与以往的媒介教育不同,它树立了一种高标准。另一方面,“不伤害主义”媒介教育所树立的“不伤害原则”是一种媒介教育的底线原则,因为对中小学生来说,在媒介的使用过程中不仅要做到“不伤害”自己和他人,而且也要让他们在媒介使用过程中享受媒介所带来的快感,甚至寓教于乐,使媒介成为一种正面的教育影响。“不伤害主义”媒介教育在坚守“不伤害”底线原则的基础上,追求一种中小学生媒介使用的寓教于乐效果。在对“不伤害主义”媒介教育全面认识的基础之上,结合上文对媒介伤害形成机制的分析,我们有必要对当下实践中的媒介教育进行审视。

首先,实施“不伤害主义”媒介教育的根本和关键在于干预中小学生媒介生活中的意义生产。要成功干预这种意义生产需要教育者能够具有相当的媒介素养,至少不能与中小学生之间存在“信息代沟”。而现实媒介教育实践是,许多中小学教师与家长由于没有足够的媒介素养与媒介教育意识,对中小学生的媒介生活不理解,这样就可能简单粗暴地对待中小学生媒介使用这一行为,也就不可能有积极干预中小学生媒介意义生产的意识与能力。这也是当下存在太多的中小学生媒介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教师与家长不能干预中小学生的媒介意义生产,最终中小学生在媒介生活中受到了伤害或者是伤害到了他人,而且现实中人们更多的是把责任简单地推向媒介受害者或施害者学生,认为为什么其他中小学生没有涉及到媒介伤害事件,而偏偏是自己学生或孩子。殊不知,学生与小孩受到媒介伤害或实施媒介伤害的主要原因是教师与家长对媒介意义产生合理干预的缺位。

其次,社会媒介对中小学生负面影响的一个根源是社会媒介的商业性。相关公司与企业缺少社会责任感,把商业利益作为自己的唯一追求,而不管所生产和传播的信息对中小学生是否有负面影响。其不健康的媒介信息是中小学生进行不正确的意义生产的根本,所以需要我们的立法与执法部门积极立法、严格执法,以此来从源头上控制中小学生媒介伤害事件的发生。严格的法律控制对中小学生在媒介生活中自身生产与传播不健康信息也是一种教育。当然,法律往往是粗线条的管理,在信息立法之外,还需要有一个完备的运行良好的信息伦理系统,让所有的媒介信息制造与传播者有一种德性上的敬畏。

最后,中小学需要切实做到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这种转变可以增加中小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快感,会减少他们对媒介生活的热衷程度,以此减小媒介对他们生活的影响。同时只有真正实施素质教育,中小学才会存在实施“不伤害主义”媒介教育的空间,否则媒介教育会不可避免地走向形式化、过场化。而当前教育实践的“唯分数主义”给中小学生创造了不良媒介意义生产的“优越”环境,也是使中小学生网络成瘾、受到媒介伤害或制造媒介伤害的原因之一。实现媒介教育的“不伤害主义”,迫切要求中小学教育实践真正回归到追求学生健康成长上来。

论文研究综述篇八

摘要:李贽是我国明代重要思想家,他提出的“童心说”、“琴者心也”等音乐思想,在我国音乐美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当代的音乐理论与实践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其思想来源、音乐美学思想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一些理论成果。

关键词:李贽思想来源音乐思想。

李贽是我国明代重要的思想家、哲学家、史学家,其重要著作除《焚书》外,还有《藏书》、《续藏书》及《史纲评要》等。他的思想及理论涉及范围较广,多年来学界对其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佛学、儒学、美学、史学思想等方面,也有对其整个人生发展全过程的考察与分析。而他独具创新性的音乐理论及其产生的根源,则受到了音乐学界的关注。

高峰在其《李贽人生简论》一文中提到了李贽的传统家世以及当时的社会环境,是他后来思想的形成的前提条件。作者认为他是时代精神的代言人,其思想构成较为繁杂,心学、禅学、道家对其思想都有着极大的影响。戴峰也认为心学、禅学和道家对李贽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他认为禅宗思想启示了他,使他从禅学之中吸取合理的营养,重视“本心”、“真心”,并构筑了“童心说”的理论框架。与此同时,作者在《论禅、庄对李贽“童心说”的影响》(《云南社会科学》第4期)中还提到李贽的思想与庄子思想相似,不过,作者还在文章最后指出,“童心说”的理论渊源也并不止于禅学和庄学。

左东岭和杨雷的《禅宗思想与李贽的童心说》(《郑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中则认为,李贽提出的初心、本心及真心的重要内涵之一,是指人心空虚明净的本然状态,并与后天被熏染过的世俗之心相对。李贽视童心谓虚净空明之体的见解,直接导源于其禅宗思想,就是以《金刚经》为基本经典的慧能南宗禅的基本观点。因此他们赞同禅宗思想是李贽“童心说”思想产生的根源。

蔡仲德在其《李贽的音乐美学思想》(《中国音乐学》1993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李贽的美学思想基本精神是重视自然、重视真,其基本倾向是道家的,是对道家美学的继承、改造和发展。吴静的《从李贽的“童心”说论其音乐美学思想》(《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2期)中,在分析李贽音乐美学思想来源时,基本上接受蔡仲德先生的观点,即认为李贽思想综合了儒道两家,改造和超越了儒道两家,而根源上还是在道家。持相同观点的还有余京的《从李贽的“童心说”看莫扎特钢琴音乐作品的性格特征》(《歌海》第3期)与肖红娜的《李贽“童心说”对先秦儒道的继承与发展》(《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第1期)等。

而石教余与向德富则认为先秦儒家思想作为古代的重要思想,对于李贽思想的形成有着一定的影响。在《论先秦儒学对李贽思想的影响》(《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第3期)这篇文章中,作者提到“李贽的反孔批儒曾起了启蒙、解放思想的作用,其曾受到禅宗思想的深刻影响,这是不容回避的事”,但是仍要看到其基本思想对儒家观念的倾向。还有学者认为,虽然李贽思想的组成是多元的,传统儒、墨、道、法等家思想都是其思想的来源,但墨家思想是其重要的来源之一。赞成这一观点的文章是薛柏成和杨秀慧的《论墨家思想对李贽思想形成的影响》(《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第2期)。作者认为,李贽在其《墨子批选·卷一兼爱》中大胆地批驳了孟子的学说而表彰墨子的理论,这足以反映了李贽极力推崇墨子学说。另外,作者认为李贽受墨家思想影响是有其社会基础的。这主要体现在他与同样崇尚墨学的学者焦竑交往甚密,而焦竑的“异端”思想对李贽有着一定的影响。

虽然这个问题仍有分歧,但目前学界大多数学者都是同意蔡仲德的观点,即李贽的音乐思想的根源是在道家。李贽的音乐思想来源究竟是墨家、道家、法家,还是儒学、庄学,这个问题不易回答,似乎学者们的观点都有着较为充分的理由。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他的思想中,我们可以看到古代各种思想的影子,这也成为其独特的音乐思想形成的重要前提。

正因为李贽思想来源的多元化,才使他的音乐思想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研究其音乐思想的文章、著作已大量存在。蔡仲德在《李贽的音乐美学思想》一文中,首先介绍了李贽生平,然后从“护此童心而使之勿失”、“以自然之为美”、“诉心中之不平”、“声音之道可与禅通”、“琴者,心也……所以吟其心也”等几个方面分别论述了李贽思想的来源、特征及其音乐美学理论的内在涵义。

关于“童心说”,杜洪泉《论李贽“童心”说与音乐主体性原则》(《惠州学院学报》第1期)中论述到,李贽反对宋明理学对音乐的束缚,提出“童心说”在其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明中叶以来音乐主情性思潮。吴静在《从李贽的“童心”说论其音乐美学思想》中,从对“童心说”的分析入手来认识其音乐美学思想。文章中介绍了他所处的时代背景,以及其音乐思想产生的物质基础与思想来源。作者认为“童心”说是其音乐理论的基础。在于平《徐渭、李贽、汤显祖、李渔乐舞思想述略》(《北京舞蹈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中,作者认为“吟其心”作为李贽乐舞思想的基本点,是有其特定内涵的。所谓“吟其心”是吟其“童心”,而李贽的“吟其心”之所以重吟心之“初”与心之“真”。作者认为其动机有二,即重乐之“今”与乐之“情”。

关于李贽的“琴者心也”命题,许多学者都进行过研究,如蔡仲德先生在其《中国音乐美学史》中就曾有过详细的阐述。他认为“琴者心也”是对“琴者禁也”传统思想的公开挑战,“(该命题)使琴由禁欲主义的工具变为自由表现‘童心’、自由抒发情性的手段”。另外,叶明春、苗建华等人在其各自的博士论文中也阐发了类似的看法。而修海林先生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一书中论及李贽的“琴者心也”命题时却提出了不同观点,他认为“并非所有讲‘情性’的,就必是反传统的或绝对的离经叛道”;“琴乐的教化功能和表情功能就同他们各有不同的音乐存在方式一样,并不存在必然的相互排斥的`关系”。

王维的《对李贽“琴者心也”音乐美学思想的探究》(《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第4期)在对“琴者,心也”命题的评价上和蔡仲德有所区别,认为两者之间是一种内部批判关系,并未裂变出儒学范畴之外;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文章主要从儒家思想在明代历史条件下的转型着眼,论证了“琴者,心也”命题与“琴者,禁也”命题之间在内在理论上的继承性。胡健和张国花《从琴论看李贽的音乐美学思想》(《求索》年第5期)的主要观点是“吟其心”的琴论是以童心说为美学基础的。文章中还提到“琴者……吟其心也”的命题是其童心说在音乐美学中的具体化,也表现了他对音乐的艺术个性与风格多样的尊重与向往。孙杨在《浅谈以李贽为代表的反“淡和”主情思潮的音乐美学思想》中提到,“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是李贽音乐美学思想对琴论史的重大突破。作者认为,这一命题是对中国古代两千多年琴论史的颠覆。

以上这些文章大多是研究李贽音乐思想的代表作品,基本上能反映和涵盖李贽最为重要的音乐思想内涵和价值。除了研究其音乐思想的文章外,也有专门评价其美学思想贡献的文章。例如:谢真元在《中华美学史上的明珠——李贽童心说的美学贡献》(《重庆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中认为“童心说”的美学价值可与天地相始终,理应成为传统文化研究的重要课题。他还认为“童心说”集中反映了明代中叶以后思想解放的潮流和人文主义、现实主义潮流。其理论思维能力和艺术鉴赏能力,不仅对于整个中国古典美学的发展具有极为深刻的影响,而且在今天依然具有积极意义。可以说作者对于李贽的文艺美学思想的评价是十分中肯的,也是非常恰当的。

目前研究李贽的美学思想的文章已有一些,但是大多是就“童心说”这一思想进行研究和评价,似乎评价李贽其它音乐思想的研究和评论文章并不多见。因而本人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进行研究与总结,使李贽音乐思想得到更全面、更深入的挖掘与发展。

参考文献:

[1]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版.

[2]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下册).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6年版.

[3]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史料集.西安:世界图书出版社.版.

[4]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版.

论文研究综述篇九

赋是中国古代文学中重要的文学样式之一,也是汉代文学的代表。关于汉赋的研究一直是学界的热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对汉赋的研究逐渐深入,汉赋的抒情性也逐渐被学界关注,一些专门研究汉赋的着作也涉及了汉赋抒情性的特征。马积高《赋史》认为汉赋中成就较高的是“从西汉初贾谊到东汉末年赵壹等人所创的抒情言志之作”,肯定了汉代抒情赋的文学价值。其后万光志《汉赋通论》认为汉赋进入东汉中叶以后,进入了抒情化和小品化的时期。高光赋《赋史述略》中也认为汉代的抒情赋与叙事赋是并行不悖的,同时存在于赋的发展过程之中。龚克昌先生在《汉赋研究》中重点论述了楚辞的抒情性与汉赋叙事的传承关系,并开始关注汉大赋叙事时的抒情品格,揭示出散体赋的抒情特征。其后,许结、郭维森《中国辞赋发展史》论述了汉赋的发展流变过程,认为从骚体赋到散体大赋的流变过程中,出现了三次文学思想变革。许结从这种文学形式的流变及发展的过程中强调了汉赋叙述与抒情之间的关系。陈庆元《赋?时代投影与体制演变》探究了抒情小赋与叙事大赋之间的区别。另有着作探讨汉赋与楚辞之间的关系,如费振刚《汉赋概论》探讨了汉赋体制及其流变,揭示了汉代抒情赋对楚骚的继承与创新;郭建勋《楚辞与中国古代韵文》谈到楚辞与骚体赋的前后继承关系,探讨了楚辞与汉赋之间的渊源流变。以上着作都是从汉代整体出发研究汉赋的抒情性问题,西汉赋中虽然有很多抒情性作品,但是从数量上来看远远不及东汉时期,尤其是东汉中叶以后,抒情小赋的出现与成熟把汉代抒情赋推向了高峰。

谈到东汉时期的抒情赋,就不得不提到对它的范围及界定。关于何为抒情赋,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一般来说,抒情赋发源于西汉初年的骚体赋,并且贯穿于整个汉代。但是存在争议的是,东汉时期的抒情赋始于何时?有的学者认为东汉的抒情赋就是从张衡的《归田赋》开始,与抒情小赋为同一范畴,但是也有一些学者的论文认为东汉时期的抒情赋与西汉抒情赋是一脉相承的,只是到东汉中叶发生新变,成为抒情小赋。

对于抒情赋内涵的界定,一部分学者对其含义的界定与抒情小赋的含义有所重叠。陈海燕《汉魏六朝抒情小赋的语体研究》中将赋分为散体大赋和抒情小赋,认为能够表达作者内心情感以及个人意志的抒情性的赋作都叫作抒情小赋。蔡金平《汉魏六朝抒情小赋题材研究》中也认为抒情小赋和抒情赋属于同一范畴。学界普遍认为,抒情小赋产生于东汉中叶,而此论文中认为抒情小赋并不是东汉后期才出现的,而是从西汉初年骚体赋开始,认为凡是能够表达个人意志,抒发个人情感的作品都应该属于抒情赋范围,与其自身的体裁没有关系。阮忠《两汉抒情赋论》中认为汉代抒情赋始于西汉骚体赋,并一直流行于整个汉代时期,到了东汉中叶,骚体抒情赋仍然流行于文坛。至于东汉中叶出现的抒情小赋,只是在摆脱传统骚体形势下出现的新变而已,两者是两种不同的范畴。另有何天杰《由“情胜于理”到“理胜于情”dd论汉代抒情赋》中提出:“绝大部分的抒情赋都是以骚体形式、以悲悼屈原的不幸为题材而写成的。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东汉后期才有所改观。”因此,他也认为东汉中叶出现的抒情小赋与抒情赋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姜文燕《从抒情寄意到述行序志》,常先甫《东汉抒情赋文化精神溯源》也赞同此种观点,认为东汉抒情赋与小赋是不同的两种文学样式。

张宏伟《汉代抒情赋研究》中认为只要“主情”的赋都可以算作是抒情赋,而“主物”赋中只要有抒情的成分,也应该纳入抒情赋的范围。王瑞凤《东汉末年抒情赋与高丽时期抒情赋比较研究》认为抒情赋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既要抒写情志更要体制短小,在内容与体制上对东汉抒情赋进行界定。常先甫《东汉抒情赋的情理世界》中将东汉抒情赋的内容分为:遭遇无常,悲士不遇;关注国事,批判现实;避祸自适,与士逶迤;情感世俗,趣味浓厚四部分内容。

无论哪种文学样式都离不开思想观念的支撑,东汉抒情赋也是在不同思想观念下形成的。综合各学者的研究成果,东汉抒情赋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思想观念:

1、道家思想。

佘正松《道家思想与汉代抒情小赋》中主要论述了道家思想对汉代抒情小赋的发生、发展产生的影响,认为张衡的'《思玄赋》是有感于老子的“吉凶倚伏”的哲理,作此赋“以宣寄情志”。张宏伟《汉代抒情赋研究》认为东汉时期王朝的更迭,士人出于避祸的考虑,思想逐渐由儒家转向老庄一派,道家思想对士人的影响逐渐加深,道家思想如同儒家思想一样影响着士人的治世方式。

2、儒家思想。

王瑞凤《东汉末年抒情赋与高丽时期抒情赋比较研究》认为东汉抒情赋作家在思想上主要以儒家思想为主,兼有道家思想,这两种思想共同影响他们的文学创作。

3、隐逸思想。

赵晨《东汉辞赋中的隐逸意识研究》主要分析隐逸思想对汉代知识分子的思想、生活各方面的影响,以及在汉赋创作过程中的隐逸情感的流露。作者还认为,东汉时期的隐逸思想大都存在于骚体赋与散体赋之中。

4、战国纵横之风。

常先甫《东汉抒情赋文化精神溯源》认为战国纵横之风对东汉抒情赋创作有一定的影响。文章认为,战国初期,士人在高度自信的同时也有着强烈的英雄无用之感,这对汉代士人的“不遇”心态有很大影响,付诸在作品中,“士不遇”主题成为汉代抒情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5、老庄思想、佛教观念。

张家卫《汉代抒情赋略论》认为东汉时期社会的**与社会的黑暗导致文人渐渐从儒家思想中脱离出来,老庄思想和佛教观念则占据其主导位置。

论文研究综述篇十

摘要:

文章介绍了主观幸福感评估手段的发展状况,着重分析了基于生活质量和情感体验的主观幸福感评估的手段,并讨论了以后的发展方向和新的研究展望,旨在为主观幸福感的客观全面有效的评估提供参考。

关键词:主观幸福感;生活满意度;积极情感;消极情感。

随着心理学的不断发展,学者们逐渐意识到如何使人们感到幸福和快乐并不等同于对消极情绪和心理状态的研究,因此有关积极心理,如乐观、快乐、满足、幸福等心理的研究日益增多,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well―being,swb)作为积极心理学研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受到格外的关注。主观幸福感是专指评价者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评估,它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1]。考察主观幸福感的相关研究不难发现,主观幸福感的研究与主观幸福感的评估是始终相伴随的。本文介绍了主观幸福感的评估手段在国内外的研究进展及其展望,拟希望对国内主观幸福感研究、尤其是主观幸福感的评估研究提供参考。

一、概述。

回顾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在古代,东西方的许多智人和学者就从哲学、伦理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诸多方面开始了对主观幸福感的探讨。这一过程一直延续到今天。而主观幸福感的评估手段的发展也同样表明主观幸福感的研究不仅已经从单一的情感维度发展到加入认知维度的整体评价,同时也勾勒出主观幸福感这一概念的演化过程及其本质。有学者粗略地把1967年wannerwilson《自称幸福的相关因素》一文作为幸福感研究的分水岭。80年代中期以后主观幸福感开始进入我国研究者的视野[2][3]。

主观幸福感评估研究曾经有过一种重要假定:一个幸福的人首先在于其拥有心理上的健康[4]。于是形成了一种基于心理健康意义上的主观幸福感评估的倾向。一些精神疾病诊断量表被广泛运用于主观幸福感的测量,其中比较常用的有70年代derogatis等人编订的症状自评量表―90(scl―90)。心理健康意义上的主观幸福感测量,往往针对的是个些特殊群体,因而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另一种取向则是生活质量及情感体验意义上的主观幸福感评估。本世纪60年代,bradburn提出了一个重要发现,他认为,正性情感与负性情感是两个彼此独立的维度,他假设主观幸福感就是由这两个成分组成[5]。diener(1985)等人提出,衡量情感应从两方面人手:情感类型的频率和强度,并发现二者之间有明显的相关。此后,andrews和withey(1976)又提出了主观幸福感的第三个维度:认知维度。这个维度指个体构建出一个适合于自己的标准,并将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工作、婚姻、健康等)作为一个整体来评定自己的满意感程度。依据这些维度和特点,基于各自的出发点和研究目的,许多研究人员采用了不同的方法来对主观幸福感进行评估。

二、基于生活质量和情感情体验的主观幸福感评估的手段。

由于受主观性这一特点的制约,目前主观幸福感的评定应用最多的是自我报告的测评方法。许多研究者根据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目的,编制出了不少测量主观幸福感的自陈量表,其中很多量表已经被广泛接受,并在跨文化的研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有关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的评估。

一些研究者还认为人们的幸福感状况取决于一定时期内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的权衡[5]。如果人们较多体验到愉快的情感、而较少体验不愉快的情感,便可推定他们是幸福的。从这一假定出发,研究者们编制出大量的情感测查量表。其中主要有:bradburn编制的情感量表(affectscales:positiveaffect,negativeaffect,affectbanlance);waston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发展了简式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量表(panas);流调用抑郁评定量表(ces―d);纽芬兰纪念大学幸福感量表(munsh);但也有研究者对短期情感反应能否用来说明一个人整体的幸福感状况表示怀疑。针对这一缺陷,将主观幸福感各维度全面考虑,得出一些评估手段。

(二)有关生活满意度的评估。

生活质量上的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一般将主观幸福感界定为人们对自身生活满意程度的认知评价。研究者们选取的主观幸福感维度主要包括总体生活满意感和具体领域满意感。

在对生活质量进行整体评估时,有些研究仅用一个问题,即“总的来讲,您对生活的满意感如何?”,有时附加一个评估过去生活的问题,“回顾过去,我感到满意”,为此,分别评分。在对生活满意度进行评估时,使用最多的是相对标准化的评定量表。较为常用的有:生活满意感评定量表(lsr);自我标定量表(sas);总体生活满意度量表(swls);学生生活满意度量表(slss);多维度学生生活满意度量(mslss);感知生活满意度量表(plss)等。

(三)有关总体幸福感的评估。

虽然某些因素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决定整体满意感判断的重要因素,但是,个体对每个领域所赋予的权重并不相同。因此,diener等人提出不能仅仅依赖实验者所设定的一系列领域里的满意感的堆积,而是需要整体的评价[7]。

(四)言语评定量表。

有关总体幸福感的早期测评工具比较的.简单,一般只有一个项目,要求被试者从总体上对自己的幸福(或快乐)感受进行判断,然后进行等级选择。单项目的幸福感评定虽然十分简捷,但是由于它易受个体测评时心境的影响,稳定性不足,因此更多的研究者倾向于使用多项目的主观幸福感评定量表,以保证测量结果更具稳定性和有效性。这些量表主要有:幸福感指数量表(indexofwell-being);总体幸福感量表(pgwb);牛津主观幸福感问卷(ohi);纽芬兰纪念大学幸福度量表(munsh);夏普量表(sharp;《国际大学调查》(ics)问卷(分a卷和b卷);中国人幸福感量表(chi);中国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量表(swbscc);儿童主观生活质量问卷。

自陈量表测验具有较好的测量特性。量表得分与日常心境报告、私下报告、配偶报告呈中等相关。但是也有一些研究表明,主观幸福感的得分会随所使用量表、项目顺序、时间坐标、当时心境以及其它一些情景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而且,主观幸福感的自陈量表测量,似乎也更多地受到被测者反应倾向的影响。

(五)非言语评定量表。

除了文字性的评定项目之外,为了避免教育及文字的影响作用,研究者还开发了一些非言语性评定量表,如andrews的人面量表;cantril的阶梯量表;cantril的山高量表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学者指出,在测量主观幸福感时,“量表”一词有两种不同的用途。一种情况和常规的心理测验相同,量表是用来获取信息的一个或多个问题,根据所获取的信息评定主观幸福感。另一种情况下,它是一系列不同回答的集合。通常可用其中的一种记录人们对主观幸福感的许多不同项目的回答。这些项目既可组合成单一的量表测量总体的主观幸福感,也可彼此分开测量主观幸福感的不同方面。

(一)主观幸福感评估指标趋于整合。

有一项研究从几种常用的主观幸福感自陈量表,在我国城市居民中进行试用,这几种量表尽管存在诸多缺憾,但还是具有相当的稳定性的,特别表现在内在一致性信度和构想效度方面。这表明作为一种积极的情感体验,人类的主观幸福感可能也存在着诸多相似之处[8]。值得一提的是,这几种量表往往只是从认知、或情感等孤立的角度出发对主观幸福感加以测量,很难揭示出主观幸福感的全貌。因而这种评估手段,可以从一定程度衡量社会发展水平,但对个体诊断则需要参照多种评估指标。有的研究者指出,主观幸福感的测量应当包括力量感、自主意识、愉悦感、自信心等指标日[2]。这些说法正反映了主观幸福感测量中的一个现实问题,即主观幸福感的指标整合问题。

(二)主观幸福感评估方法走向多样。

自50年代以来,对主观幸福感的测量主要采用的是自陈量表法。用自评量表测量主观幸福感时,其得分会随所使用量表、项目顺序、时间坐标、当时心境、被试反应倾向以及其他一些情景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多种测量方法的运用是未来主观幸福感测量的一种趋势。近年来,较为引人注目的经验样本测量方法通过搜集被试在日常生活中随机出现的心境、情感以及其它感受的样本,来评价被测者的主观幸福感状况。由于这种方法可以减少记忆偏差对经验报告的影响,因而被认为可以提供比自陈量表更为精确的测量结果。另外,对生活状况的定性描述打分、模糊情感刺激反应测量、微笑率测量、对生活事件回忆的记录等方法,以及一些生理反应测量方法(如唾液中的皮质醇水平测试),也被用于对主观幸福感状况的评定。

参考文献:

[1]段建华.主观幸福感概述[j].心理学动态,1996,(4).。

[4]刑占军。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综述[j]。心理科学,2002,25(3)。

[5]何瑛.主观幸福感概述[j]。重庆师院学报哲社版,1999,(4)。

论文研究综述篇十一

一直以来,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很重视成本管理的研究,因为成本管理理论可以更好的指导企业实践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据此,本文梳理了中国转型经济环境下的三种成本管理方法集模式,并进行了简要分析和评述。最后,本文展望了该领域的未来研究方向,一遍为学者深入研究相关问题和企业生产实践提供一定参考。

一、引言。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面临的成本压力不断增大,成本管理所发挥的作用也日渐重要。毫无疑问,在如此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明确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因素,可以针对性的解决和应对企业成本管理问题,优化企业的成本管理行为。由于成本管理实务依赖于成本管理理论的指导,所以研究成本管理理论的现状,可以有效推动成本管理理论的发展,丰富成本管理理论体系,从而更好的指导企业加强成本管理实践。因此,本文根据已有研究文献,对中国转型经济下的成本管理方法集成理论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并结合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未来的研究展望。

二、中国成本管理方法集成理论的研究现状。

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环境,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多。此时,如果企业只采用一种成本管理方法来管理企业,会使得企业的成本管理方法比较呆滞,无法适用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基于此,很多学者展开了成本管理方法集成理论方面的研究。所谓成本管理方法的集成,是指将两种或多种成本管理方法结合,形成一种新的成本管理模式,发挥各种成本管理方法的优势,更好的完成企业成本管理和控制。当前对于成本管理方法集成的研究主要基于两种成本管理方法的整合,但整合的形式多种多样。在作业成本管理法和战略成本管理法的集成方面,王耕等(2000)从战略成本管理的高度将作业成本法用于中型国企(epw厂)进行研究与探索,发现改制中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虽然其技术装备、管理水平一般处于多层次状态,仍可适当运用战略成本管理思想,将作业成本法应用于成本管理实践,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完成这项工作的先决条件是企业领导要从企业竞争、战略高度去看待并参与成本管理,而不是仅仅是依靠会计专业人员去做。也有学者提出将abc和eva整合也是一种很受欢迎的成本集成模式。研究发现,abc和eva的整合系统,既考虑了经营成本,又考虑了资本成本,所以其所计算的产品成本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完全成本。同时,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角度出发,abc和eva的结合使用有助于管理者判断某个成本对象是否合理,从而增加管理决策的有用性。并且,管理者在作业成本法下无法直接获得哪些产品可以增加企业价值,但经济利润的分析可以达到这个目的,所以,虽然abc与eva的整合系统本身并不能创造价值,但是它能直接为管理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来辅助决策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此外,徐凤菊(2006)认为应该建立abc/m的企业成本管理集成系统。借助于erp管理思想,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载体,以作业成本管理为基础,以动态、即时地提供各项资源耗费以及各项作业的成本信息为主要目标,以成本节约和成本改善为手段,以提高企业资源配置效率和效果为宗旨,为日常的营运管理和即时决策提供所需信息的自行开发系统。该系统依赖于先进的信息技术与设备,强调对企业价值链所涉及组织的集成和对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协同,将事务处理、作业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再集成,从原材料供应、制造、销售等整个价值链的需求计划、生产计划和供销计划进行整合,使价值链上所有的环节得以协调合作,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整个链条上的成本,从战略的高度实现对企业资源配置计划的执行与调整(徐凤菊,2006)。

图1基于abc/m集成模式。

以上梳理了不同的成本管理方法的集成模式。一方面,这些研究明确了成本管理方法集成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三种成本集成的模式,提供了新的成本管理方法,角度新颖,为后续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方向。另一方面,这些集成方法基本都是两种成本管理方法的集成,对于较大的企业集团,如果其成本组成复杂,可能依然不太适用。其次,对成本管理方法集成模型的研究仍然存在缺陷,即没有探讨其必须依赖的理论基础。理论基础是一门学科在研究其对象和范畴时作为基本立论的理论依据,理论基础的存在给理论研究提供夯实的基础,倘若没有理论基础的支持,其研究结论不具有可信性。此外,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企业,其成本管理环境复杂,且由于企业实际所有权在不同性质的企业截然不同,对成本管理进行改革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冲突,成本管理集成有着很大是困难。最后,各种成本集成模式只是基于理论层面的推理和分析,缺乏实践的检验,不一定具有真实的可行性。

三、结论与展望。

迄今为止,已有一些学者对成本管理方法集成模式做了深入的研究,得出了许多有益的结论,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忽视了企业复杂的所有权性质,主要是基于理论层面的推理和分析,缺乏实践的检验等。基于此,本文结合已有研究的贡献和不足,提出了未来的研究展望。首先,在借鉴国外先进的理论和方法来构建中国的成本管理方法集成模式时,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和具体的经济环境,比如可以结合企业的所有权情况进行研究,争取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成本管理方法理论体系。其次,目前企业成本管理集成方法的研究不够成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学术研究,给企业提供更多参考,从而普及成本管理集成方法的使用更好的为企业管理服务。最后,由于企业成本管理的数据资料是关于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详细具体的信息,一般都涉及到企业是商业机密,所以企业很少公开或披露。如果学者仅仅依赖于公开信息进行研究,显然是不够深入和具体。所以,学者应该深入企业调研,进一步详细具体的成本管理信息,以便发现成本管理问题的本质,也即多使用案例研究和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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