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感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20 年 7 月 1 日起社区矫正法将正式施行。社区矫正法在建立法治中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其通过法律的方式,将长期以来我国的社区矫正法律地位、操作模式、监管责任等等进行了系统的规定。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在于,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间接目的在于,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结合自己的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的办案模式,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工作中,深化检察职能。社区矫正法第七章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该章节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开展矫正所要遵守的一般性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的矫正工作,我们更需要有耐心和爱心,要根据他们的心理状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与成年人要分开进行。仅仅靠矫正机构的努力是不够的,监护人也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的义务。另外,对于未成年人的隐私要保密,也要保证其上学、就业权利,保证其不受歧视,顺利回归社会。
刑罚的目的在于惩治犯罪,最终的目的还是在于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要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能做的、要做的还有很多。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帮助更多的人开始新生活,扬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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