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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总结(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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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总结(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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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自觉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20xx年6月22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桂宁小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以“关爱未成年人,学习未成年法”为主题。

首先马副校长就这次活动在晨会上对全体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教育。其次是引导未成年人认识社会、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提升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随后各班主任开展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宣传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合法保护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认真学校。并对学生关于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进行了详细的教育。

最后各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给家长也普及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的宣传。

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让学生知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法律知识,了解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今后,我们会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保护学生的安全,关注学生的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6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结合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的要求,以开展“护苗”行动为办实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普法先行,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以保护个人隐私、拒绝网络欺凌、远离网络不良信息、抵制盗版出版物等为主要内容,以未成年人易于接受的动画动漫为表现形式,制作了4集“护苗·普法宣传课”,在网络新媒体平台及公交地铁移动平台上播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该动画普法视频在网络上播出后,立刻登上新浪微博同城热搜榜,网络阅读量达50余万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护苗”行动所涉及的知识点为基础,打造5期全国首档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知识竞技少儿电视节目——“护苗在行动”,在电视台少儿频道黄金时间和新媒体平台播出,以多种形式组织全市中小学生收看,目前首期节目《争做文明好少年》已播出,收视率1.2%,位列同时段节目前列,达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二是依法打击,强有力震慑不法分子。组织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对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缴含有淫秽色情、非法宗教、血腥暴力等有害内容的出版物及侵权盗版教材教辅等,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一年来,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共查处“扫黄打非”领域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政或刑事案件30余起,收缴涉未成年人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60余万册。今年“六一”前后,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着眼于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重点,以武清区查处的`“9.06”非法少儿出版物案为素材,制作播出了“以案说法”专题片《严打非法少儿出版物——9.06摧毁非法图书产业链纪实》,该案查获非法少儿出版物42万余册;指导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以加强未成人网络保护、依法查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为主要内容,公开曝光了3起典型案件,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文化市场执法领域的贯彻实施,有力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三是宣传引导,着力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依托中小学校“护苗”工作站,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了10余场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并以短视频等方式展现“护苗”工作站活动情况,以此进一步扩大“护苗”品牌社会影响力,切实用好“护苗”工作站为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优质的课后服务,让中小学生在参与活动中加强思想修养、提升道德品质、学习课外知识、增长本领才干。相继开展“绿书签·伴成长”专题阅读活动和“绿书签”优惠购书活动,进一步弘扬“护苗”理念,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在书香氛围中快乐阅读,健康成长,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我市充分利用这一契机,紧紧围绕“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这一主题,从11月下旬到xx月上旬,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接到上级有关文件后,我办工作人员及时向市依法治市办主任苏柏松进行汇报,苏局长对这一活动非常重视,亲自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起研究活动安排情况,他要求今年的“xx·x”系列宣传活动一定要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领导要求,我办制定了活动通知,对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印发了专题文件,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好“xx·x”国家宪法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本办精心制作大型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市法治化受理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

二、点面结合,形式多样,增强了法制宣传的.吸引力。

按照工作安排,我市从xx月1日至15日,全市上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通过开辟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一是集中宣传现场声势浩大。xx月x日,市委法治办组织法治浏阳建设部分成员单位干部、局机关干部及法律服务人员等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在现场进行集中展示;布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设置法治心愿箱,收集市民法治心愿;制作“浏阳司法”大型二维码,“手机扫一扫,法制知识伴您走”,动员市民现场扫描关注等形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二是社区宣传活动效果明显。

xx月x日,市委法治办安排组织司法局法律服务专业骑行队到荷花、淮川进行普法宣传,到社区发放普法宣传窗,并沿路发放宣传资料,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三是推陈出新凸显重点。活动当天组织机关干部在才常广场向宪法宣誓,并与学校联动,安排司法行政干警在嗣同路小学升旗仪式上带领师生进行宪法宣誓。并制作守法横幅,发动广大市民现场签名。四是媒体宣传有声有色。为了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效应,在浏阳日报上开辟了国家宪法日宣传专版。xx月x日和5日,《浏阳日报》刊登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浏阳”专题文章。浏阳电视台《政法时空》栏目播放了活动当天现场录制的节目,在浏阳交通广播频道《交通方圆》中安排众议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开展谈话节目,并现场解答听众咨询,此外,市委法治办还与市委宣传部合作,在全市各村设立的《百姓窗》宣传栏统一安排了法制宣传专版,于活动期间张贴在各村进行宣传。四是基层宣传形式多样。xx月x日来,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按照要求组织了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了以《宪法》和《宪法修正案》、《信访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集里街道办事处和关口街道办事处在活动期间向居民免费赠送《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沿溪、社港、永安、镇头、大围山、葛家、澄潭江等乡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户”活动,枨冲、大瑶、达浒等大部分乡镇开展了法制讲座或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极大地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据统计,“xx·x”活动期间,我市共印发宣传资料350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20xx余人次,举办培训班28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

三、反响巨大,效果明显,掀起了法制宣传教育新。

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这一契机,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认识,掀起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_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注重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了巨大声势,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反响,同时也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如在xx月x日城区集中宣传现场,上千名市民来到现场领取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各乡、镇、街道的宣传活动现场也吸引了大批的群众,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市民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很多市民向举办单位建议以后多开展此类宣传活动,丰富市民学法的形式和途径。各市直单位也利用这一活动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六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马驿山公园集中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并结合日常生活和真实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活动内容丰富,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小礼品等1000余份。下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协调,在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六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六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马驿山公园集中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并结合日常生活和真实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活动内容丰富,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小礼品等1000余份。下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协调,在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七

为全面落实省、市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精神,确保我局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近期红河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的实施,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发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专门档案室,普法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布置了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股室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局里购置了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局里还每年两次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针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局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还进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环境保护法宣传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每年在环境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平时设有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征费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向广大排污户和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征费、执法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我局现有环保监察员31人,专职执法人员17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4、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全局无一例违法违纪越级上访人员,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八

6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内蒙古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据介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着力构建家庭保护支撑体系,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内蒙古全区揭晓102830户最美(五好)家庭,积极引导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全区家长学校开办率达到91.9%,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人数达到174万人,引导家长更新育人理念,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大力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内蒙古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由20xx年6月的201人降至104人。3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全部建成特殊教育学校,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34%。

强化司法保护力量。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了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考评内容。加强对全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少年法庭34个,保障和强化审判的.专业化,对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倾向的未成年人开展“复苗工程”。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受理范围,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早发现、早干预。

此外,为凝聚社会保护合力,内蒙古各级单位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20余个各类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表示,下一步,内蒙古民政厅将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合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覆盖六大保护的配套制度建设。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九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马驿山公园集中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并结合日常生活和真实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活动内容丰富,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小礼品等1000余份。下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协调,在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十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一

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20xx年xx月,x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学法、知法、守法”的积极性,为加强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林瑞局长任组长,邹立威、黄怡菁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岗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x月x日,我局召开了法治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

二、内容丰富,重点突出。

我局注重将法治宣传月活动与省局日常工作相结合,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宣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集中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集中学习宣传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法治实践,为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深入推进法治x中、法治海南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气氛。大力宣传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三、形式多样,措施得力。

为了使20xx年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在宣传月活动中我们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学习、制作展板、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资料、上网宣传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同时,我们还在xx月x日和17日开展x中县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着力扩大宣传范围,切实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进一步促进综治工作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确保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职责分明,措施得力。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形式创新和宣传实效,把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和实际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规模、有实效,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四、立足长远,注重实效。

x中县食药监局始终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对此次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杜绝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并把这次宣传月活动开展作为一次实效工作,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使干部始终坚持学习宪法、食安法工作长抓不懈的思想,更好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设。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二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爱之深,求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育,就应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保持一种安定平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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