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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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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模板11篇)
时间:2023-11-28 23:17:06     小编:飞雪

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要求,省路网中心开展了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细化监护人职责,呵护“留守儿童”;加强监管,防止沉迷网络;向欺凌说“不”等方面补齐了现有法律中的短板,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家庭保护,完善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完善司法保护,新修订的法律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有很多亮点。为做好此次宣传工作,省路网中心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贯彻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宣传方案,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领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赋予民政部门更多职责任务,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普及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及理念,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平区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主业的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现将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区将“和平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充实调整为“和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和民政局局长担任副局长,区内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为载体,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各类资源,以法制教育为切入点,利用辖区内的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维护儿童权益的各项活动,提出“有活动、有场所、有作用”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要求,即,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社区文化教育活动中,寒暑假为未成年人设计专项活动项目,社区图书阅览、健身等公共活动场所定期为青少年免费开放,同时,街道社区要用好辖区资源,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的生活空间。

下一步,和平区将整合全区各类资源,统筹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公安、教育、司法等重点部门和街道各司其责,上下联动,不断加大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落实相关教育关爱政策,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大未成年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鼓励开设未成年专项公益创投项目,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多形式的未成年人宣传保护活动。三是提升专项工作队伍能力。与省市知名高校协作,每年在社区工作者培训内容中,加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培训内容,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未保工作水平。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推进“三零”创建、除险保安、“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2月15日上午,淮阳区《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六防六促”暨安岭镇乡风文明闹元宵活动在淮阳区安岭镇程楼村道德大讲堂举行。

安岭镇负责人首先对大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本次活动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三零”创建、除险保安、“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安岭镇努力推动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活动中,淮阳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将法律书籍、脸盆、围裙等物品送到了村干部手中,并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对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和“三零”创建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安岭的“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和乡风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活动上,还为疫情防控志愿者颁发了《优秀志愿者证书》,并感谢他们在疫情期间的坚守与付出。自20xx年底月疫情再次爆发以来,安岭镇部分大学生主动请缨,秉承着青年大学生的优秀品质,踊跃投入到志愿服务的时代潮流之中,是乡风文明的传播者、弘扬者、践行者。

活动最后,淮阳区心理协会会长刘海燕为在场的干部群众带来一场生动的法律教育课,刘海燕会长结合身边鲜活、真实、典型的事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离异家庭儿童享受亲情权等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广大家长明白自己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淮阳区政协社法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心理协会、安岭镇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安岭镇班子成员、各行政村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志愿者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约300人参加了活动。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一、净化荧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广播电视节目的潜移默化作用不可小看。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文化艺术产品的播出,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电视剧、广播剧的展播,让健康的文化成为广播电视的主旋律。

1、多渠道组织片源,在广播剧、影视剧的采购、调剂中优先考虑青少年,注重采购知识性、趣味性强的童话类、益智类节目并合理安排播出时段,让优秀的影视节目成为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有效载体。

2、加强影视剧审查。组织专人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影视节目进行审查,对涉及凶杀、暴力、色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节目严格把关,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坚持守土有责,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和影视剧中的不健康内容。

3、在自办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障未成人合法权益,不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不公开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二、丰富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教育引导作用。作为公众媒体,广播电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显得更加重要,我们把向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办精、办活、办好青少年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特殊的教育作用。

1、努力克服资金、技术等困难,上半年投资10万元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为全区青少年收看优秀电视节目提供了方便。

2、加强优秀影视、广播剧的创作生产。在前年儿童短剧《哎哟,乖乖》获第2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短篇奖和去年获第22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三等奖的基础上,继续创作少儿题材的广播剧《抱抱我,妈妈!》。该广播剧从少儿角度反映##区“代理妈妈”的事迹,目前,已完成剧本初稿并请有关专家进行了第一次审稿。作品努力争取获省、市“五个一”工程奖。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法治建设,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4月20日,凤凰县关工委联合该县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县委组织部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部门,深入凤凰一中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进校园《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为该校300多名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制安全教育课。

当天,该县司法局普法宣讲员在给学生普法、释法的同时,还运用鲜活案例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为大家宣讲我国自20xx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做出的对未成年人实行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共六大保护措施的法律规定,希望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通过此次法制宣讲活动,让学生们增长法治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让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六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联合“益童聚力”困境未成年人保护项目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

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和“益童聚力”项目组发挥街道社工站、未保站的职能,联合公安、学校、社区等单位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宣传月活动期间,联合市高新区孝天派出所、居民志愿者开展《未保法》政策宣讲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等形式,向辖区居民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联合新城幼儿园,通过开展文娱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组织市高新区村(居)儿童主任学习解读儿童相关帮扶政策、《未保法》、儿童自我保护知识,并现场答疑解惑,提高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

下一步,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将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益童聚力”困境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为支点,充分发挥街道社工站、未保站作用,切实做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七

各学校严格落实《道德与法治》课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把课堂作为学生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切实推进“法治教育课堂化”,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治文艺活动,形成浓厚的校园法治建设氛围,强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各学校还按要求聘请了公检法系统同志为法治副校长,围绕教育法律法规、网络安全、青少年预防犯罪、禁毒教育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加强学生法治教育。

全县各中小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每个学期都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网络安全手抄报、警示教育、观看网络安全宣传视频,让师生清楚网络的危害性,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基本防护技能,从而自觉抵制网络危害,自觉遵守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远离网络违法犯罪陷阱,形成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绿色上网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一是联合县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印发了《陆川县20xx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方案》,20xx年5-6月到各学校开展“防范毒品滥用、预防校园欺凌、预防电信诈骗、防溺水、防触电、禁毒等”法治宣传、安全教育活动。二是印发了《陆川县教育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20xx年7月各校通过召开学生会议、宣传板报、开展主题班会课、led屏宣传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学生到马坡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参观,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治自我保护意识。通过以上活动,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加强未成年人自我维权、保护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八

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地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6月16日,庐阳区四里河街道桃花园社区妇联、关工委、少工委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共吸引辖区10余名家长参与进来。

活动一开始,志愿者向参加活动的家长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案例,为在座的家长们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活动的最后,愿者们组织家长共同观看了宣传片,生动的讲解不仅让家长们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意义,更详细地了解了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家长们认识到保护未成人的.重要性,同时也营造了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下一步,桃花园社区也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九

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凝聚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6月21日,雨花亭街道自然岭社区联合在职党员、志愿者、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现场,志愿者向居民发放未成年人宣传小册子,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讲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未成年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家长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同时,工作人员还以有奖知识问答的互动形式,激发未成年人及社区居民的学法热情,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会运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活动现场,还通过悬挂横幅、解答咨询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让家长们认识到保护未成人的重要性,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也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人的.理念,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十

为全面落实省、市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精神,确保我局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近期红河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的实施,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发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专门档案室,普法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布置了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股室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局里购置了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局里还每年两次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针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局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还进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环境保护法宣传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每年在环境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平时设有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征费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向广大排污户和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征费、执法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我局现有环保监察员31人,专职执法人员17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4、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全局无一例违法违纪越级上访人员,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一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市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6月16日,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在淇滨区九州路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进千家万户。

一大早,九州路宣传一条街人流涌动,熙熙攘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父母外出务工,可以把未成年人委托给他人照顾吗?”“孩子在学校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活动现场,咨询声此起彼伏。

面对询问,巾帼志愿者通过发放未保法政策解读宣传页、未保法知识问答、防溺水宣传手册、家庭常见灾害预防等宣传品,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现场群众一致感谢巾帼志愿者的耐心回答,表示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活动现场,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置宣传展板、横幅、咨询台,摆放形式多样的宣传品,巾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未保法普及力度,提升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用坚强法治力量护佑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民族发展和国家命运,更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将以“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依法认真履行好职责,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六进”、困境儿童关爱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构筑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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