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读呐喊读后感篇一
余华前期的作品都致力于用冷漠的叙事对暴力,灾难,死亡进行描述,而《细雨中的呼喊》无疑是他前期的代表作,這部小説从“我”的叙事角度引出一个个看似荒诞却在情理当中的故事,从我看似局内人,实则局外人的身份,讲诉“我”身边人发生的故事。這部小説提到了“我”在家(南门)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让我可以游离在故事之外,当然“我”本身也是一个故事,一个关于孤独的故事。
這部小説塑造了很多形象鲜活的人物。如“我”的父亲—孙广才,一个很典型狭隘的农民形象,“我”对父亲的感官很复杂,在六岁之前,“我”是敬畏甚至是害怕着父亲的,但是当“我”五年后回到南门時,父亲对我的态度和在哥哥和弟弟诬陷“我”時,父亲的不信任,更是加深了“我”对他的失望。在父亲和寡妇不顾母亲搞在一起的時候,“我”内心早就已不把他当成父亲对待,他对“我”而言,只是一个陌生人。对于他死后的结局,“我”没有丝毫动容,仿佛理所当然。在别人看来,“我”是一个冷漠到可怕的人,可是在弟弟溺死在池塘中時,父亲和哥哥只想从弟弟身亡這件事情上得到好处,丝毫看不出对于弟弟死亡的悲伤,在幻想的利益面前,亲人的逝去根本不足以令他们感到悲伤,与其説“我”冷漠,还不如説作者笔下的所有角色都是麻木的。他们对死亡,对灾难,对暴力是那样的麻木,而這种麻木深入骨髓,无法自拔。无可否认,余华是一个很厉害的作者,不深入刻画人物心理,通常是通过人物的动作和语言,使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禁从内心升起战栗之情。
在這部小説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角色是“我”的祖父,一个男人?!我实在想不到一个恰当的形容词去形容“我”的祖父,他在年轻的時候遭遇那么多的事情,在年老的時候,被儿子各种嫌弃,和儿子斗智中以求存活下去,在失去劳动力之后,更是受到儿子更加不人道的对待,他永远是在微笑着的,那种微笑绝对不是现实很残酷,但是我依然要勇敢活下去的明朗的小清新的微笑,而是一种令“我”的父亲都感到害怕的微笑,一种来自于地下的微笑,不似活人。有時候,我会想,当有一天年老時,我们是不是也会是這一种生活状态?想来真是令人感到恐惧。“我”和祖父是同病相怜,一样的不受到家里的待见,但是祖父诬陷弟弟的事情让“我”对他产生恐惧,“我”对祖父的感情比对父亲还要复杂,一方面想要和他亲近,另一方面又要必须和他保持距离。
还有“我”的母亲,一个彻头彻尾地农村妇女的形象,一个令人感到同情,又令人感到可悲的人物。母亲這个形象,這个悲剧不仅仅代表着自己,更代表了许多农村的女人形象。她们曾经年轻过,憧憬过,到最后,她们的活力和灵性都会在现实中消磨殆尽。母亲很坚强,她可以在怀胎八月的時候下地干活,她可以在生完孩子之后立马从床上起来给在地里干活的丈夫送饭。這种坚强也是一种悲哀,母亲心里也清楚,她如果失去了劳动能力,她的丈夫不会对他有多好,所以拼命地表现出存在价值,這种表现更多的是无意的,是一种本能的表现。母亲是悲哀的,在父亲和寡妇私通時,没有人帮她,她只能借助死去的儿子寻求心灵安慰。她不敢反抗,她唯一的反抗是针对寡妇,而她這次的微不足道的反抗没有惊起半点波澜,反而因为這次的反抗使自己更加认清了现实,她盲目地屈服于命运,她的人生就是一个大写的悲剧。
在读這部小説的時候,我觉得很压抑,這种压抑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因为這种压抑到达不到需要发泄的点,也难以轻易地消除,怎么説呢?就像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那样的状态。
读呐喊读后感篇二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説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時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時時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時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時,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時,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時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時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説着:“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説:“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
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故事就在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
起初的我无法理解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時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時代将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時代的产物,就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這个時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時代!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读呐喊读后感篇三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与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与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读呐喊读后感篇四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呐喊》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呐喊自序》和本书前面的《我是怎样做起小说的》我一开始便看,从中我更易走进鲁迅的文学世界,而且较能深刻理解文章所表达的思想内涵。他曾用忧愤深广行容呐喊的文章基调,我通过与其他文章的对比,感到鲁迅的是要更深刻更深沉些,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其本质是吃人。作者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有病态特征。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文章的语言读起来有点乱,但实质是表达被压迫人民的心声,然后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似狂人的象征对社会批判的一个形象。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谴责。通过“我”的叙述来塑造人物,显得真实可信,栩栩如生。我认为从那句“窃书不能算偷”,完全展露了旧时代知识分子的那种愚钝和清高的自欺欺人的形象。
《药》是写了革命者不被理解的牺牲了,而人民又愚昧地用革命者的鲜血做人血馒头医治痨病,发人深省地剖析革命的失败原因。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文没有明写革命者,通过写出旁观者的反应和一些人的不觉悟,更将悲壮的气氛成功渲染,最后更用坟头比喻祝寿的馒头,使人深思,文章格调阴沉,读来震撼人心。
呐喊中最使我启发的是以上的几篇,但其他的文章也是同样的深沉,使人警醒,鲁迅的文笔幽默而讽刺,披露了当时黑暗的社会,愤怒中的指责只是希望麻木的人民能醒觉,而尖锐有力的文字是希望沉睡的中国苏醒,焕发中华雄风。
读呐喊读后感篇五
第一次听《红高粱》这部电影是很久以前,第一次看却是今天,很多人对它的评论有好有坏,有支持有贬值,我也想谈谈自己的一下感想,随笔而已。习惯每次看完电影或者书籍在日记本上写自己的观后感及读后感,今天开始,借此当笔记本了。
电影还是张艺谋导演的,张艺谋导演的电影很多,经典也很多,被夸被捧,被骂被喷,人家都不在意,电影看的不多,但是挺喜欢这人,真实在。主演是巩俐和姜文他们,都是喜欢的演员,还是演着他们喜欢的戏,搭配很好。电影改编自莫言的书,这还是第一次看莫言的书哩,一个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男人牛不牛逼呢?他的文到底有多厉害呢?通过电影看到很透彻,是个牛逼的人,文简单透彻,铺张有序,一点都不浪费。电影时间不长,是我最喜欢的,可以慢慢看,又不会好去整个下午。故事大概就是个爱情故事,但是又不是爱情故事,背景是那个贫困的中国,没有日本侵华时,开心幸福生活,每个人都活成自己要的样子,九儿也好,罗汉大哥又或者三炮;最为触动的是老屠夫被逼去剥三炮的皮,而三炮是因为反抗日本人得到的下场,老屠夫摸了摸他的头,被打死,不起眼的伙计为了不被杀活剥了罗汉大哥。人们常批判的'两种人是三炮和伙计这样的人,会为老屠夫这种人而伤心流泪,尤其是在这个信息时代,很多人的言论都可以被看到,有很多争论,说好的说不好的太多,都是自己的观点,说出来很好,不说出来也没有关系,只要别强加给别人就好了。而我个人,还是喜欢三炮那种人,却又不批判伙计那种人,不知道这算有自己的观点还是没有,但是大体就是这样子,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大概是因为看到了人情冷暖,有些人一定要把自己的强显现出来,甚至不惜伤害他人,当自己所遵守的自尊被践踏时,也不愿意低下头颅吧,有的人,能为了活着可以不去在乎别人的死活。这样的人,他们好吗?不好!能避免吗?不能!要接受这样的现实吗?不要!
读呐喊读后感篇六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读呐喊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狂人日记》。《呐喊》作品选材,“多采自病态社会不幸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注意。”当时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是人“病态”灵魂。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短篇小说结集,作者真实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彻底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语气,激励当时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希望沉睡中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读呐喊读后感篇八
“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跑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鲁迅先生在“呐喊”,“呐喊”这腐朽的封建制度,“呐喊”这新文化运动,“呐喊”这整个民族。
鲁迅同样也在“呐喊”着“一件小事”,一件对“我”有深远意义的小事,一件在那个社会让我难忘的小事。虽没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么脍炙人口,但却是最震撼我的《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是一位人力车夫,拉着“我”在北风中前行,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下,不想多事的“我”忙叫车夫赶路,车夫却并未理会,忙搀着老人走向巡警分处所。这件事即使是放到现在,仍然是令人敬重的,更何况在当时那个病态的社会呢?一位人力车夫,毫无身份地位的一个人,为生活卖命的一个人,却有着那个时代最珍贵的品质,就连“我”也觉得惭愧,每每想起此事,便会激励“我”。
我并不想说那些阿q、孔乙己等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们是腐败、丑陋的。仅仅是《一件小事》,却让我领悟到人生珍贵的爱——一种发自内心对他人的关爱。
一件小事,却可以反映出高贵的品质。古人常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无论多么小的事,它总有发生的意义;无论多么小的事,它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这是一件小事,过去爷爷天天在做,现在爸爸在做,将来我会去做。这件小事就是记账。一本泛黄的旧记事本,透着一股独特的木香记录着家里的'每一笔开支。没有多么优雅的字体,只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我却当作最珍贵的东西。每每看见桌前,爷爷伏案提笔的情景,我总忍不住上前瞧瞧。“二毛钱的火柴,五毛钱的豆腐——————”无论多么小的开支,爷爷都记着。这是一件小事,爷爷每天都要做的一件小事,事虽然小但也需要坚持。冬天冷得让人不寒而栗,双手露在外面冰冷的,爷爷仍旧在写。“明天再写吧,天太冷了,爷爷。”“不,今天的事必须写完,不能拖。”爷爷就是这样,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拉。
这本记账本跟了爷爷好多年了,里面从来没有少写或漏写。现在,它在老爸的手中,虽然换了主人,换了笔迹,换了内容,但爸爸和爷爷一样天天都在完成这件小事。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却看到了爷爷和爸爸身上勤俭节约的品质。每每干活时划破了衣服,爷爷总会叫奶奶再补一补,因此爷爷没几件好衣服,大多数都有补过的痕迹。爷爷不愿乱花钱,总说:“能穿就好。”爸爸亦是如此。小病小感冒,总不乱打针吃药,只当严重时,才会花钱去医院。从小爸爸就教育我,不可以浪费粮食,不可以乱花钱,现在,我懂得了这是一种美德,爷爷和爸爸传下的美德。
其实小时并不“小”,当你做了一件小事时,你收获到了人生中一个大的果实!
读呐喊读后感篇九
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時候了,《许三观賣血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時间的流动。時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時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時间之中的.伙伴。時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
他一旦脱离時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時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時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這真实的场景是時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這一段关于時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時。
時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時间。也可以説,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時间。
余华在书中這段关于時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説,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這本书就通过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時纠结、难受,但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時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读呐喊读后感篇十
假期里,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虽然不像《我飞了》、《哈利波特》那么通俗易懂,但同样是字句如美酒,滴滴在心头。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从《药》到《明天》,从《一件小事》到《头发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字斟句酌、那么煽动人心。从孔乙己到华老栓,从夏瑜到单四嫂子,从蓝皮阿五道车夫,每一个人物都那么特点鲜明,那么令人振奋。
这本书不仅通过几篇文章来反映辛亥革命时期民众的冷漠、麻木、封闭、愚昧,同时也歌颂了劳动者的伟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中革命者夏瑜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不仅如此,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的“应声虫”,他们都是随大流,没有一丝一毫的自我主见。
每一次读完一篇文章后,我的.心情都很沉重。我为那些麻木的民众们感到惋惜,为那些革命者们感到悲哀,为那些用革命者的鲜血来赚取黑心钱的刽子手们感到愤怒!
呐喊吧!慰藉那些在前线奋勇牺牲的勇士,让他们无愧于自己的牺牲。
呐喊吧!为新中国的成立,为新世纪的飞速发展,为祖国的未来呐喊助威。
呐喊吧!沉睡的雄狮,张开你强劲有力的嗓门,向全世界呼喊:“中国,我从此站起来了!”
世纪的脚步从不会停歇,因为他在呐喊;技术的发展极速前进,因为他在呐喊;人民不再麻木愚昧,因为他在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