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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一
尽管乡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下文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2019年乡镇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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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乡镇人大工作,近来,对我市7个乡镇人大代表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了解我市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市乡镇人大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目前,我市共有7个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5名。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市在7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分别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副主席;开设7个“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37个“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7个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
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市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建设、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70%,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80%。智新镇等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白金乡大力开展了“代表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均取得较好的收获。开山屯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尽管乡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些乡镇干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履职行权不够充分。大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4—5条,人均不到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代表小组活动只开展1次。对乡镇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
(三)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加强对人大干部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
(二)履职行权,积极作为。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迫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三)强化指导,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乡镇人大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的互联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探索研究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二
20xx年,新丰乡人大主席团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召开了新丰乡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大会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体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组织了县乡人大代表集中学习、调研、视察、评议和联系选民等活动,督办了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全乡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开展专题活动情况。
一是开展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1月25日,我们组织部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乡廉政教育室重温入党誓词,并在活动现场上专题党课,重点学习了习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二是组织代表参加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暨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我乡派出的县、乡两级代表荣获第二名的佳绩。
二、代表监督情况。
一年来,乡人大始终关注全乡经济发展,全力支持和促进政府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工作的监督。坚持把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所办实事列为视察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贫困村项目建设、新丰乡防洪堤坝建设、新丰乡街道建设提升工程、十个新农村建设点等;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评议。今年乡人大先后两次组织部分县、乡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活动,重点对秀美乡村工作、农村安全饮水等工作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乡人大主席团及时向乡党委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并对卫生院、新丰学校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促进了项目顺利建设和既定目标实事的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对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年初人代会例会时认真听取和审议乡政府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方案,年中人代会时听取了上半年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支持和监督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完成计划和预算。
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江西省代表法实施细则》、《组织法》等切实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积极组织代表活动,引导代表参政议政,履行代表职能。一是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今年结合县代表活动组织了一次代表集中学习培训,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职责和义务”为我乡代表作了专题辅导。通过集中授课和自学等形式,使代表们进一步认清了人大的.地位和职能,明白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了代表参政议政、加强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积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初召开了碰头会,商议制订了《新丰乡人大主席团工作要点》和《代表活动计划安排》,对每月固定活动日代表活动的内容、形式也作了要求,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三是认真督办代表意见、建议。乡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五次、六次会议以来,代表们共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19件,内容涉及农业、文化医疗、道路桥梁和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乡人大对代表们所提建议、意见认真进行了核实汇总,并及时召开交办会议交乡政府进行办理。
一年来,乡人大共组织代表在乡联络工作站共召开11次人大代表固定活动日活动,“代表固定活动日”的长期顺利推行,得到了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是提升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代表固定活动日”固化了代表履职时间,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让这一天的履职成为了一种习惯,提升了代表的参与率,从而也让广大的选民和群众感受到了人大代表的真实存在,侧重增强了政府及其部门的人大意识。二是调动了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代表固定活动日”让代表们在闭会期间动起来,忙起来。在活动中,不少代表为切实兑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在活动日前广泛听取收集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建议。三是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的作用。“代表固定活动日”搭建起了群众和代表、代表与政府部门面对面交流的平台。代表们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并实事求是的把收集到的群众的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调研、定向视察等活动。
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以来,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代表力行。新丰乡人大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要求,认真谋划组织、制定方案、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助推全乡精准扶贫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责起到了很大作用。
1、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精神,通过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动员会议精神,使广大代表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的意义和工作目标。
2、目前,我乡县级代表5名,帮扶贫困户9户,乡人大代表42名,帮扶贫困户124户。
四、对县人大常委会及明年工作的意见建议。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使人大工作更加认真务实、趋于刚性、富有成效。新丰乡对县人大常务会及明年的意见建议如下:
1、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促进部门高效工作。进一步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满意度进行测评。
2、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建议县人大常务会组织代表、人大系统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加强理论武装头脑,运用于实践。
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三
本文目录。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也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为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难以发挥其作用,有时甚至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近年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同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基本上能以《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为依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作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1、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政府工作。
乡镇人大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积极行使监督权,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通过审议政府。
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关于本乡镇涉及农业、工业、民生、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建议。二是每半年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的监督。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了对副乡镇长的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个体监督。同时还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等。
2、适时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听取群众呼声。
乡镇人大主席团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视察,较好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如我镇在xx年镇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有的矿产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乱排污、乱倒废渣等现象,给当地群众带来了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镇人大立即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为重点,组织县代表对梓桐镇千富矿业有限公司、梓富选矿厂、千岛湖矿产品有限公司、采矿点进行视察,发现情况属实,及时把视察情况通报给镇政府。镇政府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督促矿产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整改。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如xx年我镇有的代表提出建议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加油站。镇人大就组织县代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视察。发现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交通的不断改善,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的人日益增多,使本地车辆加油难的问题日趋突出,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是符合梓桐实际的。因此,经过代表现场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100多万元新建了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并投入使用。
3、落实议政督政举措,努力提升为民办事实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代表议案建议,建言献策、议政督政。在办理意见建议过程中,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并由承办人负责与代表见面答复,领写人签署反馈意见。如我镇xx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83件。镇人大主席团认真及时地进行了整理分类,交镇政府办理答复代表。对一些重点建议还进行重点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集镇街上的路灯问题,几年来时亮时黑,很不正常,集镇居民意见很大。xx年5月,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督促下,供电部门对路灯设施进行了彻底改造,居民反映良好。对一些涉及到县级机关部门的建议,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充分发挥县人大代表的作用,走出了上下联动解难题的新路子。如我镇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通杨村自然村的通村公路”和“关于加大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涉及到县交通、供电等部门,我们积极发挥自身代表作用,主动与俩部门沟通,使杨村的通村公路增加立项,并启动实施。xx年的农村电网改造力度也很大,不仅实施了25个自然村的非标准村改造、电气化村建设、表计轮换和变压器增容,还对20多公里的10千伏里桐153线高压进行了全线改造,总投资近400余万元。彻底解决了全镇高压线路的滞后状态和大部分村的低压线路老化状态,为梓桐镇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提供了电力保障。
4、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年来,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逐步拓展民主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并在县、乡镇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争当“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工业交通、安全生产等议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调研视察活动。三是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通过接待选民这个平台,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并通过一次又一次具体生动的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和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
近年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虽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乡镇人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这是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进行了一次200人的问卷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道题,“现在农村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哪个?”91%的人回答是乡镇党委,9%的人回答是政府,回答是乡镇人大的一个都没有。这个结果充分反映了当前人们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事实上,在乡镇权力分配中,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和决策中心;政府是本乡镇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的具体实施者。从法律上讲,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本乡镇的重大决策均需经过乡镇人大审议通过后才合法,才能付诸实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乡镇重大问题的决策均是由乡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党政主要领导碰头会或党政班子成员会议商量作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常只是“听听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举举拳头(通过报告决议)、吃吃馒头”。根本没有什么重大事项放到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一年几次的人大主席团会议也是例行程序、搞搞活动,使乡镇人大很难监督政府的决策行为。另外,由于乡镇党委是乡镇重大问题的实际决策者,而法律未赋予乡镇人大对乡镇党委监督的权力。从中可以看出,从法律上讲作为乡镇权力机关的乡镇人大,事实上在乡镇权力机构中,地位最弱。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认识缺乏应有的高度,人大是“二线”,是安排老干部的地方,人大工作是务虚的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工作等错误认识还普遍存在,甚至有些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也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党委政府意识非常强烈,而人大意识则非常薄弱,在研究商量重大事情时,根本不会想到人大专职主席。二是政府对人大的监督不能摆正位置,缺乏宪法意识,人大意识,不能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监督。镇长、副镇长凌驾于主席、副主席之上的大有人在,认为“政府有实权,掌管人、财、物;提拔不提拔,党委说了算”。三是人大专职主席对人大岗位感到自卑,缺乏信心。认为当了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就是走到了“绝境”,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就是年纪再轻也不会有进步和调到县级机关的希望了。有些从乡镇党政正职转任为人大主席的同志也认为,当人大主席是“退居二线”,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如从前。有的同志说:乡镇人大按照法律规定,地位很高,但实际不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人大是“虚权的核心,实权的边缘”。就拿人大副主席的排名位置来说,都是排在党委委员、副镇长之后。在人们眼中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地位甚至不及党政副职。从而导致从事和对待人大工作缺少信心,得过且过。
2.乡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距离很大。
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法律规定乡镇人代会履行职权应有的途径,没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一是由于多种因素,需要两、三天召开的乡镇人代会,普遍都是只开半天,有的只是二个小时,会议一般只作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而财政工作报告只印发书面材料。由于会议时间极短,需要表决和审议的各项决议,代表们没有时间去讨论酝酿,报告作完后,就进行表决,根本谈不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二是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因而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能直接行使乡镇人大的职权,只能围绕乡镇人大的职权开展一些日常工作。而《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13项职权,仅仅靠一年一度极短暂的乡镇人代会议是很难完全履行的。对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权,《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的职能不全,使得主席、副主席只能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大会议服务,为上级人大布置的工作服务,而不能直接行使选举权、决定权、监督权,以致乡镇人大行使职权难以到位。三是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唱对台戏”、“找麻烦”,不愿接受人大监督。再说,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同屋办公、同屋睡觉、同锅吃饭”,“低头不见抬头见”,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监督,即使监督也显得苍白无力。
3.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不高,主席团成员结构不合理。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乡镇人大代表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执行代表职务和能力不强,与广大选民对代表的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不少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而不是一种职务,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有的代表缺乏代表意识,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有的政府组成人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视不够,办理不力,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有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在代表和群众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有失于民。有的乡镇开展代表活动不够经常,缺乏活力,既是开展代表活动,也是形式简单,内容单一,效果不佳。
主席团成员会议也不够正常,按照《浙江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每季至少要召开一次主席团成员会议,而大部分乡镇主席团成员都由党委书记、乡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专职主席、团妇等领导组成。出现了领导干部多,基层代表少的现象。由于主要领导会议多,工作忙,很少有时间参加主席团成员会议,不是你出差,就是他开会,或另有其它公事,即使参加会议,人员也很难凑齐。因此,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领导不到场,有些事情也不一定好办,即使会议开了,也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所以,主席团成员会议不够正常的现象普遍存在。
4、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由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主要依靠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代表开展,所以乡镇人大主席人选对乡镇人大履行职权有着突出的影响。xx年我县对乡镇行政区域作了调整,并以乡镇换届为契机,对各乡镇人大班子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全县23个乡镇共配备了49名人大主席、副主席,其中有12个乡镇配备了人大专职主席,有11个乡镇的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23个乡镇都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12名人大专职主席中,有2名是从原乡镇党委书记转岗的,有3名是从原乡镇长转岗的,有6名是从原乡镇党委副书记提拔的,有1名是从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提拔的。26名人大专职副主席均是从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转岗的。38名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年龄大部分在47—52岁之间。且都是长期从事乡镇工作的领导干部。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位成了安置性职位。这种配备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方法带来的问题:一是人大主席在年龄、知识结构上的不合理,易给人们造成乡镇人大是“二线”人做的工作,与乡镇党委、政府相比处于次要地位的印象。二是人大主席专职程度低,尤其是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那还有心思顾及人大工作。所以,这种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很不适应乡镇人大的工作。
5.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法定职权的行使存在弱化和虚化现象。
要使乡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然而,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很不健全。一是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不到保护。由于一些乡镇国家工作人员民主意识淡薄,听不得不同意见,认为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批评是“挑刺”,甚至对提出建议、批评的代表以变相的方式加以报复。二是人大代表活动的经费得不到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三是代表履行职务的法定职权得不到保障。首先是监督工作弱化。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运用少,监督缺乏广度和深度,程序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唱赞歌的多、指出问题的少,理解多、制约少,效果不明显。其次是对“重大事项”界定不明确,决定权的行使不充分。我国现行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涵规定的很原则,在内容上缺乏实质性规定,在形式上缺乏程序性规范。一些事关全乡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乡镇人大在具体工作中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尺度难以把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乡镇人大正处在完善和发展阶段。改进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促进乡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党委政府的人大意识,努力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乡镇人大在我国五级人大代表中,乡镇人大代表占了百分之七八十,发挥好乡镇人大的作用,对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来说,关系重大。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是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使他们更加重视、关心、支持人大的各项工作。二是乡镇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当作落实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头等大事来抓,定期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乡镇政府领导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同级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
2.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四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体一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年龄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对那些在乡镇人大工作岗位上实绩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为县人大领导或转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主席可以提拔主席等,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的消极氛围。三是在交流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应考虑哪些乡镇工作时间长、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大干部交流到县级机关部门任职,而不是说只要当上乡镇长、书记的乡镇领导才可以调到县级机关部门,人大干部只能一辈子呆在乡镇基层。四是在待遇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同级领导一致,不应有歧视。我认为,只要把乡镇人大干部的“一潭死水”搞活,才能使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才能让乡镇人大干部看到希望和光明,才能使乡镇人大干部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同时,县级人大常委会还应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大胆履行职权。
3.加大乡镇人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乡镇人大的影响力。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作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4、依法规范程序,深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一是要提高乡镇人代会质量。一年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会议质量。首先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要广泛开展调研,召开代表小组座谈会,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使代表对报告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做到会中审议时心里有数。其次是延长会议时间。乡镇人代会会期起码要有两天以上,如果有选举任务,会期还应延长,这样才能保证人大代表有较充足的时间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保证代表充分发扬民主。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发扬民主,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再次是要增强乡镇人代会的会议实效。要通过保证会议时间和合理的会议程序,纠正开应付会和过程会的做法。会议要突出中心,除了审议几个报告以外,重点应对政府新年度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解决一至二个事关本乡镇全局性的,迫切需要解决而经过努力又能办到的重大问题。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牢固树立“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观念,依法行使监督权。要在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务求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深入开展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形式的基础上,要积极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面,延长监督链,直面各种问题和矛盾,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同时要建立健全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制度,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5、强化人大代表素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就在于密切联系代表,确保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乡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乡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作准备。
6、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和工作人员,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应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安排政府序列工作人员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务能力的农村代表进入主席团。三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然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职权范围。四是要对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乡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乡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总之,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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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从4月5日开始,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分别深入到部分乡镇,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谈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4月15日,我县又在原公镇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现场经验交流座谈会,会上原公、桔园、孙坪等乡镇就如何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同时又分析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后也分别走访了代表和有关方面,征求和座谈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的情况。5月17日,我们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调查走访座谈以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书面汇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我县现有24个建制乡镇,乡镇人大代表1534名。乡镇人大主席24人,其中专职主席7人,兼职主席17人。乡镇人大副主席22人,专职22人。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担任同级党委委员24人,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24个,设乡镇人大联络员24人,其中:专职8人,兼职16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主席团工作职责》、《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学习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 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从开始,我们实行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以来,年初都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会上对上年乡镇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安排布置当年的人大工作。在每年2月初又发文要求乡镇人大会议在三月底前召开完毕。在七月份又对乡镇人大上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地改进要求和指导意见。年底又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评优树模。通过这些方式,我县乡镇人大工作逐年有所提高。一是各乡镇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二是每个乡镇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查、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个乡镇都能每年开展1-2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个别平川乡镇加强对公安、土地、城建、教育部门的评议和执法检查达到6-7次。三是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四是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在规定的人代会召开后三个月内答复代表。五是我县乡镇自去年开始,已逐步进行试点,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今年每个乡镇都全面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在人大代表履职方面,我们三月份举办了全体县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会,会上县人大代表刘龙存、程建国、梁光荣、李龙福、苏开卿、孙水玉、李竹成等10名代表发了言,交流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经验,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经过调查,我们认为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1、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2、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3、代表活动经费没保障,一些乡镇因活动经费紧缺而导致一些代表活动无法开展。4、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党委对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各级各方面的人大意识,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乡镇人大的人员较少,经费很紧,办公设施较差等都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 一是各级各方面要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要不断树立人大意识,民主政治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乡镇人大开展好工作,从人员配备,经费,办公设施方面给予解决。 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竞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竞选是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手段和重要支柱。三是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代表培训,代表述职活动的考核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乡镇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乡镇人大在目前状况下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乡镇人大的职权,把乡镇人大工作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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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课题安排和岱山县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要求,近期我们对岱山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
调查报告。
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
合同。
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农村,相当部分的人认为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牌子列于人民政府之后,人大专职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职甚至副职侯选人之后。从经费保障来看,虽然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经费一般会列入财政预算和按实际开支予以报销。但部分乡镇财政困难,代表活动经费不一定能满足,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没有给予补贴费或很少补贴,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更难以保证。也有少数地方对人大代表活动不热心、不支持,不为代表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有的因经费问题使必要的人大有关会议和代表活动时间缩短或取消。
(二)乡镇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
县委在换届时虽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与职责和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专职人大主席少。全县7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镇6万人口的大镇,未能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级别上加强了人大工作,但由于党委书记往往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有的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难度。二是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职过多。绝大多数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职能性质的工作,有3位专职主席和副主席还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及工作组负责人等。使主管的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事关乡镇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得不到及时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团决定的事项提出极少,导致人大主席团会议偏少或以临时碰头会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全县7个乡镇虽配有人大专职联络员,但实际上都有兼职,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从客观上导致了多数乡镇人大工作是“一人决策一人做,孤掌难鸣”,人大干部是“一块牌子一个人”,客观上影响了人大作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发挥。
目前,《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规定大会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这些负责工作仅在闭会期间起到组织联系、检查、督促的作用,没有设定审查监督和人事任免等职权。导致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审查政府专项报告、监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顺;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提出对政府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也有“个别行为”之嫌。另外《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对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仅有原则性规定,对在闭会期间如何组织联系、开展视察调查、行使检查督促、安排述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未作出具体程序和要求,这就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工作的具体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弃,“弹性”太大。
一是人代会会期过短。每年一次的人代会虽能保证召开,但有的会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会时间只有半天至一天,会期过短,只好简化程序,不能保证代表们的议政时间,难以涵盖全年度需要审议监督的事项。二是代表意识不强。换届选举中过于强调代表的结构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职能力差;在大会上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数量少,而质量普遍不高,一届甚至几届没有形成过大会议案;部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差,个别代表开会从不发言,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轻监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轻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是“太罗嗦”、“找麻烦”,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监督。这就使得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胆监督,即使进行监督也是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显得无力。如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程序比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差得多,多数建议意见的处理都是有头无尾;有的奈于乡镇政府领导面子,代表对答复满意率虽然较高、而问题的解决率且很底。又如有的乡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次数不算少而效果较差,有的在代表活动中,只听政府有雷声无雨影,活动结束或表态后就没有交待。
乡镇人大是乡镇一级的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监督乡镇政府及下属部门工作,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职能。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促进基层实践科学发展观、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保障渔农村三个文明和小康社区建设,从而更好地扎实推进“四个岱山”建设。
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受党委领导,而且多数乡镇人大主席有党委书记兼任,推进乡镇人大工关键在于党的领导。一是建议乡镇党委要统筹兼顾,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在制定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范中,应规定人大主席列席党委会和政府重要会议,以确保乡镇人大能全面贯彻党委意图,了解、掌握乡镇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人大工作。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建议县委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对乡镇党委的考核将乡镇人大工作的考值分提高适当比例,以增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责任心和人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要不断强调乡镇人民政府应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凡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乡镇人大一旦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或决议后,政府必须认真执行。三是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协调配置,给较大乡镇(高亭、东沙镇)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人大副主席经几年考察,工作较好的尽可能亨受正科级待遇,专职人大副主席的次序应列于政府副乡镇长前面;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年龄可适当年轻化或离职年龄适当放宽,以保证其能基本任满一届。党委、人大、政府班子的奖励虽略有区别,但应基本相同,主席团工作经费要有保障。对较大的乡镇宜设乡镇人大办,若与党政办合署的,可由党政办副主任兼人大联络员。
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事关全县乃至全市人大工作的成效。由于上级人大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是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动力。一是县级人大要促进各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可增加乡镇人大工作列会次数,促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设。今年为鼓励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创新争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xx年起,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的指导意见(试行)。内容在原考核标准上作了修改,增加按评估分值确定年度工作一、二、三等奖各一个。希望这个激励机制,能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和完善,促使乡镇人大工作整体发展。二是县级人大要关注乡镇人大实际困难,通过对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对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传达贯彻,督促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在乡镇领导班子的分工时,建议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尽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别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便于划清人大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席不宜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和工作组负责人,让他们确保一半以上时间从事人大本职工作。对乡镇人大干部(联络员)的编制、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热心、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大的宣传、干部培训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建议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力度,把民主法制建设主渠道的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防止人大闭会期间无声无像的现象。建议县组织部门、党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列入县管干部培训课程,提高干部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强调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建议县乡两级财政部门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落实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中的补贴,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监督工作是人大的重点,也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难点和弱点。一是要把握科学发展的重点。围绕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和“”规划的落实,监督政府制定实施好各项具体措施;围绕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关注民生,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府工作。二是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乡镇人大的监督方法形式比较单一,既不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热情,也影响了监督的效果。因此,要积极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新路子。如:在人代会上增加专题审议内容,及时监督一些社会焦点问题;采取有效方法促使代表提高撰写议案、建议的质量。在闭会期间要组织代表开展针对性强的调研、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三是发挥代表整体作用,增强监督力量。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注重学而为用,如:培训“在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在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岗位上怎样起模范带头作用”等。乡镇人大要扩大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促进各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要督促政府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增强代表透明度,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
(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依法规范是保证。
目前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法定的监督和人事任免职权,没有常设机构和办事机构等问题,会影响乡镇人大政权建设,非常不利依法开展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巳把《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列入法规清理范围和计划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之际,建议县人大通过市人大组织撰写《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过区域内省人大代表提出这方面建议,同时要求制定出台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守则、议事规则、监督条例、议案建议办理规定、述职和评议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促成修订和完善有关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为加强乡镇人大这一基层政权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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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安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邻水县柑子镇、兴仁镇,华蓥市永兴镇、红岩乡,武胜县沿口镇、华封镇,与近100名乡镇人大代表、30余名乡镇人大干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5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情况介绍,向500名乡镇人大代表、300名乡镇人大干部、100名乡镇干部发放了问卷调查表。综合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区市县汇报材料等情况,现将乡镇人大工作综合报告如下:
目前,全市共有172个乡镇,共有乡镇人大代表9452名。自xx年乡镇换届以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全市172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其中,4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168个乡镇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168个乡镇设专职人大副主席,因人事调整目前暂出缺7名专职人大副主席。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岳池县部分乡镇专职人大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除武胜县外,全市各乡镇普遍配备1名兼职人大干事。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98%以上的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多数乡镇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武胜县沿口镇、华蓥市红岩乡等乡镇人大在年初印发审议计划,提前告知主席团成员、乡镇人大代表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审议质量得以提高。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全市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全市近一半的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工业经济、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如广安区观塘镇人大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一次农业产业园发展视察活动,岳池县石垭镇人大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邻水县柑子镇人大对学校、卫生院、电管所等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55%,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48%。邻水县45个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信访选民”活动。武胜县开展了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被广大人民群众誉为安全生产“守护神”。华蓥市永兴镇人大开展了“一名代表、一面旗帜”活动,把人大代表引导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用代表的先进性引领广大群众发展致富。岳池县顾县人大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五)上级指导逐步加强。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密切联系、加强指导、大力支持、推进工作”的思路,与乡镇人大建立了紧密型指导关系。xx年乡镇换届后,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均建立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办法,开展了1次以上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人大干事业务培训,指导乡镇人大普遍建立了主席团例会、代表活动、代表建议督办、代表视察等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对乡镇人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评等方式,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邻水县人大常委会指导督促乡镇人大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活动制度和“七簿一册”,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制度,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履职观摩会”。
尽管乡镇人大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调查显示:56%的调查对象对乡镇人大履职行权的总体评价是“成效一般”,乡镇人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是一些领导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如:区市县对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有的没有将人大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即使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但在100分的分值中也仅占1分,权重太轻。二是社会民众普遍习惯于乡镇党政“两驾马车”,没有将乡镇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来看待和认识,对乡镇人大的认同度较低。三是一些乡镇干部认为乡镇人大是“大牌子、空架子,二线干部找岔子”,人大干部是“退居二线”,并戏称人大主席团为“活动团、会议团和举手团”。四是在人大系统内部也还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现行机制不利工作。“兼职不兼,专职不专,干事不干”,是目前乡镇人大机制的现状。调查显示,全市由书记兼任主席的占97.6%,这本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对人大工作的强化,但绝大多数同志是重党政工作,轻人大工作,兼职不履职;各地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实际工作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绝大多数有3—4项,大多集中在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责任重大的岗位,其中1名乡镇人大副主席除人大工作外,还分管联系国土、城建、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业经济、信访、政法等,兼职工作达7项之多,兼职过多牵扯了乡镇人大副主席的大部分精力。“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人大工作反倒成了“副业”。还有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人大监督权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处境十分尴尬,这也有悖《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三条第三款“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之规定。兼职人大干事也普遍从事党政、组织、纪检、武装等工作,身兼数职,没有时间从事人大工作。主席团日常事务没有专人负责,难以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四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从4月5日开始,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分别深入到部分乡镇,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谈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4月15日,我县又在原公镇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现场经验交流座谈会,会上原公、桔园、孙坪等乡镇就如何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同时又分析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后也分别走访了代表和有关方面,征求和座谈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的情况。5月17日,我们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调查走访座谈以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书面汇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我县现有24个建制乡镇,乡镇人大代表1534名。乡镇人大主席24人,其中专职主席7人,兼职主席17人。乡镇人大副主席22人,专职22人。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担任同级党委委员24人,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24个,设乡镇人大联络员24人,其中:专职8人,兼职16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主席团工作职责》、《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学习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 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从2000年开始,我们实行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以来,年初都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会上对上年乡镇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安排布置当年的人大工作。在每年2月初又发文要求乡镇人大会议在三月底前召开完毕。在七月份又对乡镇人大上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地改进要求和指导意见。年底又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评优树模。通过这些方式,我县乡镇人大工作逐年有所提高。一是各乡镇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二是每个乡镇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查、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个乡镇都能每年开展1-2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个别平川乡镇加强对公安、土地、城建、教育部门的评议和执法检查达到6-7次。三是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四是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在规定的人代会召开后三个月内答复代表。五是我县乡镇自去年开始,已逐步进行试点,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今年每个乡镇都全面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在人大代表履职方面,我们三月份举办了全体县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会,会上县人大代表刘龙存、程建国、梁光荣、李龙福、苏开卿、孙水玉、李竹成等10名代表发了言,交流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经验,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经过调查,我们认为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1、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2、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3、代表活动经费没保障,一些乡镇因活动经费紧缺而导致一些代表活动无法开展。4、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党委对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各级各方面的人大意识,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乡镇人大的人员较少,经费很紧,办公设施较差等都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 一是各级各方面要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要不断树立人大意识,民主政治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乡镇人大开展好工作,从人员配备,经费,办公设施方面给予解决。 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竞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竞选是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手段和重要支柱。三是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代表培训,代表述职活动的考核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乡镇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乡镇人大在目前状况下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乡镇人大的职权,把乡镇人大工作搞好。
二00四年五月十九日。
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五
一、对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有关人员述职评议,各地在这项工作中,对述职的对象、内容、形式、做法等方面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法》、《地方组织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和多年来的实践,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政府、“两院”工作和开展述职评议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8年11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通过。该办法对述职对象、内容、形式、做法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1)述职对象和形式。《办法》规定述职评议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对象是本级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两院”的正职和副职领导。对其他被任命干部的述职,由所任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述职方式可以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委托所在机关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派员参加。一般我们都在常委会上进行。
(2)述职的重点内容和做法。述职报告主要突出述职干部本人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思想、工作情况和本人在领导班子中所发挥的领导作用,叙述任职以来在政治思想方面,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勤政廉政情况;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情况;在领导能力方面,即落实岗位责任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方面,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发扬民主,联系群众的情况;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述职报告一般由述职干部起草,先在本部门听取意见,形成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具体操作大体上分为八个步骤:
(一)召开主任会议,决定述职人员;
(二)召开述职干部交办会,进行思想发动,提出具体要求;
(三)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若干调查组,深入被述职干部所在部门广泛听取意见;
(四)召开主任会议,听取调查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评议意见;
(五)举行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述职报告,提出评议意见。
述职评议后,被评议后的干部,都要根据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评议意见。述职评议的整改情况,在向市委、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外,还应逐条答复有关代表。
述职评议作为本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对于不断督促行政、司法机关和被任命干部增强公仆观念、国家观念和法制观念,促进行政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断改进工作,保障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切实搞好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这项工作,我们于去年3月下旬至4月初赴张家港市、苏州平江区人大进行了学习取经,5月上旬我们出台了《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的意见》,6月下旬,我们先后在沙溪、城厢两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试点工作,并组织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秘书到现场进行观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1、充分做好代表述职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述职代表人选确定和述职报告的形成。
在述职代表的人选上,我们主要选择有一定代表工作经验的连选连任的老代表;同时具有一定文化基础,语言表达能力好,在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代表。
人选确定后,我们就到述职代表所在镇,会同言该镇人大与述职代表碰头,面对面地指导述职代表如何起草好述职报告,要求报告内容实事求是,并在述职会议前7天送镇人大主席团,由镇人大按照我们述职试点工作意见上规定的代表述职内容做好初稿修改工作。形成送审稿后送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再作第2次修改。
(2)确定述职范围和选民代表广泛听取选民意见。
各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在会议前半个月,分别通知述职代表及其单位选区,并确定述职范围和选民代表。明确代表述职范围,一般在选区内以会议形式进行,以所在村、街道为主。在选民代表人选上,注重选择对述职代表的工作、生活比较熟悉,有一定群众基础,为人公道,具备一定文化知识和表达能力的人作为选民代表。人数一般在40-50人左右,并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如选区范围内的村、街道的领导。其次,在会前要组织部分选民对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广泛听取选民对述职代表的意见,为选民代表发言作准备。
(3)明确述职组织领导和述职会议的基本程序。
首先,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负责指导,镇大主席团组织实施,所在单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要分工协作,加强协调;其次,明确述职评议会议基本程序:即一由镇人大主席主持会议;二代表述职;三选民代表评议发言;四述职代表表态发方;五党委领导讲话;六市人大领导讲话。
(4)搞好试点镇的模拟述职演练。为了确保试点镇代表述职工作质量,我们在正式开始前二天分别组织两个镇进行述职模拟演练。通过模拟演练,一方面听取各选民代表意见,对述职报告作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找出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了述职工作的操作程序。
2、切实开好两个镇的'代表述职观摩现场会。
市人大常委会对整个代表述职试点工作十分重视,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朱亦芳主任和有关副主任均出席了两个观摩会,在观摩会结束之前,朱亦芳主任发表重要讲话。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除了事先做好有关业务指导外,还配合试点镇人大对观摩会召开做好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确保了两个试点镇代表述职观摩会的顺利召开。
以上是我们代表述职试点镇的一些具本做法。今年我们在去年试点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到目前为止已有不少镇进行代表述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座谈中大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引起重视。
(一)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述职人选问题。从我们几个镇的述职工作实践来看,由于镇级代表文化层次低,工作范围以及知情面都比较有限,选来选去各地都把村、街道办的主任作为述职对象。而选择村、街道办主任去述职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这些述职主任谈自己本职工作多一些,谈如何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几乎谈不出什么来。二是这些人在平时管理工作中,难免与群众有摩擦,每次组织评议镇人大总是将有关工作做得慎而慎之,惟恐将述职评议会开成批斗会。
(二)代表述职工作的经费问题。代表述职评议会与一般代表小组活动相比,前者独立性强,工作量大,要求高,参与人员多,相应费用支出大一点。同时也存在着代表和选民代表的误工补助问题,为此要求落实代表述职评议会的经费问题。
三、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各地有什么好的做法,存在哪些问题,有何改进意见:
近几年来,我们在不断总结以往代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不断创新,使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在活动内容上与时俱进,紧贴实际。主要做到“三个围绕”,一是围绕*法、法律和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二是围绕我市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年初,我们对各市、镇两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按照“三围绕”在活动内容上作适当修改调整后使其更加符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当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二)在组织形式上求突破、创新意。首先,我们针对代表小组活动人数少,形成不了规模与声势这一缺陷。我们在1997年开始,在市镇两级代表小组中实施“两联”活动,即市、镇两级代表小组联合活动称为上下联动;将临近镇市代表小组联合活动称作横向联组活动。这样做,一方面为联络代表活动营造了一定的声势和规模,另一方面拓宽了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有利于代表参与决策,管理国家事务作用的发挥。其次,组织行业代表的专题视察活动。这主要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业务部门开展视察检查时,克服“外行人讲外行话”缺点,选择行业条线代表组成视察组,对相应行业进行工作检查和法律监督。这样做,使代表在视察中更能准确地发现一些问题,在座谈中不讲外行话,从而使提出的建议更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三)加强指导工作。近年来,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质量,切实抓好对代表小组活动的联络指导工作。一是制订活动计划。年初我们工委与办公室联合发文要求各市代表小组及时认真制定好小组年度活动计划,其后,召开各镇人大主席座谈会了解小组活动计划制定情况以及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计划。在各组计划上报后,我们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平衡,以表格形式刊登在市人大工作通讯上,下发到各组,供各组相互借鉴,参照执行。二是切实抓好平时面上指导工作。首先深入到各组了解小组按计划活动和活动台帐建设等情况;其次,检查“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抓好年终小组活动总结评比工作。我们每年底都要召开一个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同时做好评比优秀代表和先进市代表小组的评比工作。这对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质量,起到了很好激励作用。
如何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是我们工作的一大课题,最近我们工委召开了部分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就这一问题作过专门讨论。
(1)代表活动内容除了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外,还要结合不同阶段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好活动。
(2)对政府部门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时,事先不能通气打招呼,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实在在的监督实效。
(3)镇代表小组组长自行组织活动能力比较差,单组活动有难度。代表开展联系选民还不够,参与议事决策能力差一点,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指导和培训工作。
四、代表建议的办理,在督办代表建议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经验及建议。
近几年来,我们除了做好每次人代会代表建议内容的整理、摘编等基础性工作外,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落在了代表建议的督办上,从而使代表的满意率、落实率、见面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特别是见面率近几年来均为百分之百。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开好一个交办会。我们十分重视代表意见的交办会,把交办会当作是对承办单位思想的动员会和办理工作任务的落实会,切实把会开好,开出成效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对办理工作提了希望和要求。通过动员,达到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其次是在总结、肯定上一年承办工作成绩的基础上,针对以往不足之处提出进一步办好代表建议的要求和意见。会上政府办公室,把代表建议的复印件下发到各承办部门,并要求各承办单位及时分解落实办理任务,做好办理工作。
(二)坚持主任会议督办制度。选择代表意见比较集中、多年来提出而未落实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的重点建议。我们工委与有关委、室配合分管领导,进行重点督办。由于实施了主任会议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制度,进一步引起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促进了整个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坚持跟踪督办制度。这是我们进一步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落实好的重要举措。主要对一些重点建议办理全过程组织有关代表进行跟踪视察,既听承办部门办理汇报,又要看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真正将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近几年,我们主要组织有关代表对城建、环保、交通和公安等部门实施跟踪督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四)将激励机制引入督办工作中去。一是我们将办理工作的好坏作为政府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条重要内容;二是我们通过走访了解,将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刊登在人大工作通讯上,进行表扬,起到相互学习和借鉴作用;三是搞好先进承办单位的评比工作。今年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代表优秀建议和办理建议先进单位的评比办法》,我们准备在今年年底前着手抓这项工作。按照评比办法,先进承办单位的评比主要从承办单位领导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措施落实和按时答复等三大方面进行考察,同时还要结合办理结果,即代表满意率、落实率、见面率的高低来进行综合分析。这项工作从今年起,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由我们工委组织实施,评选出的先进承办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代会上予以表彰。
此外,对不符合按规范要求和代表不满意的答复,及时转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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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六
农村建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在乡镇全面铺开,农村建房不断增多,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为充分了解现阶段农村建房规划的现状,潘桥乡人大组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对辖区内建房规划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了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建房规划情况,听取了群众代表意见,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建房规划现况。
潘桥乡位于xx市城区西南郊,东与禾青镇搭界,南与三尖镇和新化天龙山接壤,西靠新化化溪,北邻布溪办事处、资江矿业、火车西站。下辖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万人,乡域面积26平方公里,近3年来全乡规划审批建房350余栋。就农村建房规划来说,规划审批日趋完善,乡镇国土规划部门秉承着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积极依法履行职能、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进一步促进了乡镇的可持续发展。新建房屋的村民多选择在公路沿线建房,这样交通是方便了,但由于过于考虑交通方便优势,一些村民无视规划,未批先建或审批后不按规划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村民甚至据路建房,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我乡曾因此多次呈报市规划局进行联合执法,但由于农村山高坡陡、平地地基缺乏与村民建房意愿强烈的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并没有因此遏制此类现象发生。近年来,因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手中余钱增多,公路沿线建房更加呈现无序化、集中化趋势。而由于农村建房没有得到规划部门重视,对农村宅基地缺乏统一规划、村民自身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不足等原因,导致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有效发挥其职能,加之镇区配套设施缺乏,现行的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满足新型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了解到,潘桥乡建房规划主要存在着如下的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建房缺乏规划。
就潘桥乡来说,全乡15个村(居)均未编制整体建设规划,没有严格的规划管制。虽部分新农村建设村曾设想进行整村规划,但是整村规划费用开支较大,遗留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加之村民宅基地布局随意性大,规划设计落实不到位,不符合村庄规划实际,最终整村规划只能无疾而终,更别说全乡整体规划。
(二)农村建房有法不依现象严重。
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房屋建设不断增多,而村民的法律意识却未能跟上,部分村民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存在未批选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等现象。一户多基、超占面积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又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是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不严,比如布禾公路潘桥段,按布禾线公路红线范围规定,新建房屋需距离公路中心线20米,但是近年来新建的部分房屋明显不符合这一规定,导致公路沿线房屋参差不齐。而桥硐公路沿线建房规划情况更加严峻,甚至存在房屋齐路而建现象,占用了公路两旁排水沟,一旦下雨,路面积水排不出去,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村民出行,更是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农村建房执法困难。
乡镇国土规划力量十分薄弱,国土所、规划站全部由市局收编,全乡国土三人,规划仅一人,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之余,已无更多力量用于督促建房户依照审批规范建房,市两局执法大队无力顾及农村违规建房,执法十分困难。乡镇国土和规划虽然经常下村走访了解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书面停工通知,发现少批多建、乱占规划红线的违反户及时进行整顿,但是由于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一些建房户根本不听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强行建房,而强制执法又弊端重重,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致使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违规建房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建房审批不周。
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存在偏颇,一些审批规定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弊端。在调研的过程中,有村民提出,在审批过程中,需要邻居签,但是一些邻里存在矛盾的在建房审批时拒不签,而实际情况是建房户并未对邻居产生不良影响,像这种因为邻里的不和导致建房户审批无法通过,最终只能违章建房。有些村民还反映,审批过程中存在建房条件相差无几的,一户审批通过了另一户却无法通过,致使建房户对审批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三、几点建议。
(一)政府协调统一,完善城乡整体规划。
由市政府领头,国土、规划、设计等相关部门参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兼顾农业生产实际,科学规划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农村宅集居化建设。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村庄用地和宅基地用地规模,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从而有计划地改善农村生活和村容村貌。
(二)市乡村三级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对全市的废旧宅基地统一进行摸底,制定详细的清理整顿方案。建立市、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直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强化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增强村级组织的管理职能,建立村级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一户一基等制度落实到位,多余或弃用的宅基地由村级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杜绝和减少闲置、浪费土地现象,多方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
在常规宣传的同时,针对村民们存在疑虑的问题重点宣传,做到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按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的要求,真正深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进农民对建房报建、规划、设计、验收等程序的认识,促使其真正重视自己房屋的法律权益、质量安全等,充分营造全民守法建房的氛围。
(四)完善审批程序,依法审批。
多听取建房户的意见和建议,市局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调研,完善建房审批程序,以顺应不断发展的需求。严格按法律程序、按控规标准、按“一书两证”制度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审批时严把法律程序关,不仅要符合规划方面的法律规定,还要符合消防、环保、人防、地震、电力、气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规划和控规确定的内容、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用地强度,认真地进行审批,凡不符合总规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凡从事扩建、改建、新建等建设活动,必须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把规划管理贯穿于建设活动始终,杜绝执法不公的现象。
(五)预防为主,处罚为辅,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
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建立预防机制,加大农村建房管理执法力度。强化乡镇执法力量,把执法关口前移,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农村建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妥善处理好现有宅基地与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狠刹违法占地建房风,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国土、城建、水利、交通、房管等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农村建房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对于符合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农村宅基地建房许可条件的,未办理建房手续已建房户,按程序申请补办审批手续,完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制度。对于擅自建房,少批多占、超面积建房的,要实行“占补平衡”政策,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罚,甚至可以请自来水厂、电力局等部门配合对违规建房者采取强制措施,水电不入户。对于强行抢占耕地、违法占地建房,影响很坏的典型案例,要强行拆除。
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七
本文目录。
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课题安排和岱山县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要求,近期我们对岱山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
调查报告。
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
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
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在农村,相当部分的人认为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牌子列于人民政府之后,人大专职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职甚至副职侯选人之后。从经费保障来看,虽然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经费一般会列入财政预算和按实际开支予以报销。但部分乡镇财政困难,代表活动经费不一定能满足,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没有给予补贴费或很少补贴,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更难以保证。也有少数地方对人大代表活动不热心、不支持,不为代表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有的因经费问题使必要的人大有关会议和代表活动时间缩短或取消。
县委在换届时虽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与职责和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专职人大主席少。全县7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镇6万人口的大镇,未能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级别上加强了人大工作,但由于党委书记往往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有的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难度。二是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职过多。绝大多数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职能性质的工作,有3位专职主席和副主席还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及工作组负责人等。使主管的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事关乡镇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得不到及时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团决定的事项提出极少,导致人大主席团会议偏少或以临时碰头会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全县7个乡镇虽配有人大专职联络员,但实际上都有兼职,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从客观上导致了多数乡镇人大工作是“一人决策一人做,孤掌难鸣”,人大干部是“一块牌子一个人”,客观上影响了人大作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发挥。
目前,《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规定大会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这些负责工作仅在闭会期间起到组织联系、检查、督促的作用,没有设定审查监督和人事任免等职权。导致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审查政府专项报告、监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顺;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提出对政府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也有“个别行为”之嫌。另外《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对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仅有原则性规定,对在闭会期间如何组织联系、开展视察调查、行使检查督促、安排述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未作出具体程序和要求,这就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工作的具体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弃,“弹性”太大。
一是人代会会期过短。每年一次的人代会虽能保证召开,但有的会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会时间只有半天至一天,会期过短,只好简化程序,不能保证代表们的议政时间,难以涵盖全年度需要审议监督的事项。二是代表意识不强。换届选举中过于强调代表的结构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职能力差;在大会上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数量少,而质量普遍不高,一届甚至几届没有形成过大会议案;部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差,个别代表开会从不发言,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轻监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轻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是“太罗嗦”、“找麻烦”,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监督。这就使得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胆监督,即使进行监督也是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显得无力。如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程序比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差得多,多数建议意见的处理都是有头无尾;有的奈于乡镇政府领导面子,代表对答复满意率虽然较高、而问题的解决率且很底。又如有的乡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次数不算少而效果较差,有的在代表活动中,只听政府有雷声无雨影,活动结束或表态后就没有交待。
乡镇人大是乡镇一级的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监督乡镇政府及下属部门工作,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职能。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促进基层实践科学发展观、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保障渔农村三个文明和小康社区建设,从而更好地扎实推进“四个岱山”建设。
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受党委领导,而且多数乡镇人大主席有党委书记兼任,推进乡镇人大工关键在于党的领导。一是建议乡镇党委要统筹兼顾,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在制定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范中,应规定人大主席列席党委会和政府重要会议,以确保乡镇人大能全面贯彻党委意图,了解、掌握乡镇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人大工作。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建议县委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对乡镇党委的考核将乡镇人大工作的考值分提高适当比例,以增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责任心和人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要不断强调乡镇人民政府应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凡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乡镇人大一旦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或决议后,政府必须认真执行。三是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协调配置,给较大乡镇(高亭、东沙镇)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人大副主席经几年考察,工作较好的尽可能亨受正科级待遇,专职人大副主席的次序应列于政府副乡镇长前面;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年龄可适当年轻化或离职年龄适当放宽,以保证其能基本任满一届。党委、人大、政府班子的奖励虽略有区别,但应基本相同,主席团工作经费要有保障。对较大的乡镇宜设乡镇人大办,若与党政办合署的,可由党政办副主任兼人大联络员。
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事关全县乃至全市人大工作的成效。由于上级人大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是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动力。一是县级人大要促进各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可增加乡镇人大工作列会次数,促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设。今年为鼓励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创新争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xx年起,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的指导意见(试行)。内容在原考核标准上作了修改,增加按评估分值确定年度工作一、二、三等奖各一个。希望这个激励机制,能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和完善,促使乡镇人大工作整体发展。二是县级人大要关注乡镇人大实际困难,通过对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对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传达贯彻,督促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在乡镇领导班子的分工时,建议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尽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别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便于划清人大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席不宜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和工作组负责人,让他们确保一半以上时间从事人大本职工作。对乡镇人大干部(联络员)的编制、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热心、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大的宣传、干部培训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建议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力度,把民主法制建设主渠道的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防止人大闭会期间无声无像的现象。建议县组织部门、党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列入县管干部培训课程,提高干部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强调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建议县乡两级财政部门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落实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中的补贴,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监督工作是人大的重点,也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难点和弱点。一是要把握科学发展的重点。围绕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和“”规划的落实,监督政府制定实施好各项具体措施;围绕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关注民生,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府工作。二是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乡镇人大的监督方法形式比较单一,既不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热情,也影响了监督的效果。因此,要积极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新路子。如:在人代会上增加专题审议内容,及时监督一些社会焦点问题;采取有效方法促使代表提高撰写议案、建议的质量。在闭会期间要组织代表开展针对性强的调研、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三是发挥代表整体作用,增强监督力量。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注重学而为用,如:培训“在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在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岗位上怎样起模范带头作用”等。乡镇人大要扩大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促进各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要督促政府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增强代表透明度,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
目前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法定的监督和人事任免职权,没有常设机构和办事机构等问题,会影响乡镇人大政权建设,非常不利依法开展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巳把《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列入法规清理范围和计划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之际,建议县人大通过市人大组织撰写《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过区域内省人大代表提出这方面建议,同时要求制定出台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守则、议事规则、监督条例、议案建议办理规定、述职和评议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促成修订和完善有关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为加强乡镇人大这一基层政权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目前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法定的监督和人事任免职权,没有常设机构和办事机构等问题,会影响乡镇人大政权建设,非常不利依法开展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巳把《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列入法规清理范围和计划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之际,建议县人大通过市人大组织撰写《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过区域内省人大代表提出这方面建议,同时要求制定出台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守则、议事规则、监督条例、议案建议办理规定、述职和评议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促成修订和完善有关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为加强乡镇人大这一基层政权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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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课题安排和岱山县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要求,近期我们对岱山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农村,相当部分的人认为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牌子列于人民政府之后,人大专职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职甚至副职侯选人之后。从经费保障来看,虽然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经费一般会列入财政预算和按实际开支予以报销。但部分乡镇财政困难,代表活动经费不一定能满足,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没有给予补贴费或很少补贴,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更难以保证。也有少数地方对人大代表活动不热心、不支持,不为代表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有的因经费问题使必要的人大有关会议和代表活动时间缩短或取消。
(二)乡镇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
县委在换届时虽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与职责和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专职人大主席少。全县7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镇6万人口的大镇,未能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级别上加强了人大工作,但由于党委书记往往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有的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难度。二是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职过多。绝大多数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职能性质的工作,有3位专职主席和副主席还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及工作组负责人等。使主管的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事关乡镇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得不到及时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团决定的事项提出极少,导致人大主席团会议偏少或以临时碰头会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全县7个乡镇虽配有人大专职联络员,但实际上都有兼职,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从客观上导致了多数乡镇人大工作是“一人决策一人做,孤掌难鸣”,人大干部是“一块牌子一个人”,客观上影响了人大作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发挥。
目前,《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规定大会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这些负责工作仅在闭会期间起到组织联系、检查、督促的作用,没有设定审查监督和人事任免等职权。导致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审查政府专项报告、监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顺;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提出对政府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也有“个别行为”之嫌。另外《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对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仅有原则性规定,对在闭会期间如何组织联系、开展视察调查、行使检查督促、安排述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未作出具体程序和要求,这就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工作的具体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弃,“弹性”太大。
一是人代会会期过短。每年一次的人代会虽能保证召开,但有的会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会时间只有半天至一天,会期过短,只好简化程序,不能保证代表们的议政时间,难以涵盖全年度需要审议监督的事项。二是代表意识不强。换届选举中过于强调代表的结构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职能力差;在大会上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数量少,而质量普遍不高,一届甚至几届没有形成过大会议案;部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差,个别代表开会从不发言,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轻监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轻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是“太罗嗦”、“找麻烦”,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监督。这就使得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胆监督,即使进行监督也是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显得无力。如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程序比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差得多,多数建议意见的处理都是有头无尾;有的奈于乡镇政府领导面子,代表对答复满意率虽然较高、而问题的解决率且很底。又如有的乡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次数不算少而效果较差,有的在代表活动中,只听政府有雷声无雨影,活动结束或表态后就没有交待。
乡镇人大是乡镇一级的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监督乡镇政府及下属部门工作,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职能。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促进基层实践科学发展观、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保障渔农村三个文明和小康社区建设,从而更好地扎实推进“四个岱山”建设。
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受党委领导,而且多数乡镇人大主席有党委书记兼任,推进乡镇人大工关键在于党的领导。一是建议乡镇党委要统筹兼顾,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在制定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范中,应规定人大主席列席党委会和政府重要会议,以确保乡镇人大能全面贯彻党委意图,了解、掌握乡镇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人大工作。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建议县委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对乡镇党委的考核将乡镇人大工作的考值分提高适当比例,以增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责任心和人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要不断强调乡镇人民政府应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凡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乡镇人大一旦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或决议后,政府必须认真执行。三是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协调配置,给较大乡镇(高亭、东沙镇)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人大副主席经几年考察,工作较好的尽可能亨受正科级待遇,专职人大副主席的次序应列于政府副乡镇长前面;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年龄可适当年轻化或离职年龄适当放宽,以保证其能基本任满一届。党委、人大、政府班子的奖励虽略有区别,但应基本相同,主席团工作经费要有保障。对较大的乡镇宜设乡镇人大办,若与党政办合署的,可由党政办副主任兼人大联络员。
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事关全县乃至全市人大工作的成效。由于上级人大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是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动力。一是县级人大要促进各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可增加乡镇人大工作列会次数,促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设。今年为鼓励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创新争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xx年起,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的指导意见(试行)。内容在原考核标准上作了修改,增加按评估分值确定年度工作一、二、三等奖各一个。希望这个激励机制,能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和完善,促使乡镇人大工作整体发展。二是县级人大要关注乡镇人大实际困难,通过对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对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传达贯彻,督促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在乡镇领导班子的分工时,建议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尽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别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便于划清人大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席不宜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和工作组负责人,让他们确保一半以上时间从事人大本职工作。对乡镇人大干部(联络员)的编制、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热心、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大的宣传、干部培训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建议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力度,把民主法制建设主渠道的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防止人大闭会期间无声无像的现象。建议县组织部门、党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列入县管干部培训课程,提高干部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强调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建议县乡两级财政部门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落实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中的补贴,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监督工作是人大的重点,也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难点和弱点。一是要把握科学发展的重点。围绕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和“”规划的落实,监督政府制定实施好各项具体措施;围绕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关注民生,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府工作。二是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乡镇人大的监督方法形式比较单一,既不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热情,也影响了监督的效果。因此,要积极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新路子。如:在人代会上增加专题审议内容,及时监督一些社会焦点问题;采取有效方法促使代表提高撰写议案、建议的质量。在闭会期间要组织代表开展针对性强的调研、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三是发挥代表整体作用,增强监督力量。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注重学而为用,如:培训“在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在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岗位上怎样起模范带头作用”等。乡镇人大要扩大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促进各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要督促政府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增强代表透明度,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
(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依法规范是保证。
目前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法定的监督和人事任免职权,没有常设机构和办事机构等问题,会影响乡镇人大政权建设,非常不利依法开展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巳把《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列入法规清理范围和计划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之际,建议县人大通过市人大组织撰写《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过区域内省人大代表提出这方面建议,同时要求制定出台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守则、议事规则、监督条例、议案建议办理规定、述职和评议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促成修订和完善有关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为加强乡镇人大这一基层政权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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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全面加强镇人大工作,根据旗人大安排,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包扶工作,我就全旗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几点粗浅建议。
《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赋予了乡镇人大13项职权。通过调研,总体上看,我旗各镇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城乡统筹、集中发展”工作大局,较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各镇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镇党委的领导。凡是重要活动,镇人大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各镇人大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镇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二)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是我旗镇人大开展工作的主要内容。在调查研究活动中,各镇人大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落实,维护了农村牧区社会稳定。
(三)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各镇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镇人大的履职状况与法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展开。镇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对政府。
进行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其次,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使监督对象对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忽视人大的监督。再次,因为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员是本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掌握有人权和财权,这就使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放开监督。
二是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与担负的职责不相适应。镇人大代表是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在调查中了解到,镇人大代表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这使得有些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看做“荣誉称号”,缺乏代表意识。有些代表由于文化较低,甚至缺乏最基本的书写及口头表达能力,很难胜任代表工作。有些代表的政治活动能力较差,不能将选民的利益要求,通过自己的代表活动与其他代表形成共识,缺乏政治魄力。由于代表自身素质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
三是镇人大履职保障制度不够健全。要使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以保障。在调查中发现,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经济支持上缺乏保障,镇人大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没有专门工作经费,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大部分都是人大主席临时找镇长批。代表活动时间上没有保障制度,没有明确规定,镇人大代表每年参与人大活动要达到多少次或多少天,为此镇人大代表大多是只参加每年的人代会而已,没能充分履行职能。
(一)正确处理好镇人大与镇党委、政府的关系。镇党委、人大、政府是镇权利系统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充分尊重镇人大的法律地位。镇政府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镇人大在工作中要与镇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二)旗人大应加强对镇人大的监督与指导。旗人大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旗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镇人大干部的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这样,可使在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在镇人大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镇人大的影响。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民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镇人大的影响,使社会各方面对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以此扩大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四)加强镇人大的制度建设。要使镇人大顺利地开展工作,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证。一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面对我旗“城乡统筹、集中发展”的新形势,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其工作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须要求进一步扩大镇人大的职权范围。二是要对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困难,致使一些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五)不断提高镇人大代表素质。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此,必须不断提高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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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乡镇人大工作确实有了明显改进和加强,但在现实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加以研究解决。
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工作经费紧缺。近年来,代表活动经费由财政划拨,确保代表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但边疆县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人代会经费紧缺,平时的经常性工作更是难以正常开展;二是工作重心不到位。除民族乡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外,其他乡镇只设主席一人,主席团办公室没有设立专门的秘书岗位,秘书都是兼职。由于乡镇的中心工作多,人大主席要担负很多中心工作,没有精力从事人大工作;三是履职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平时组织代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工作缺乏计划,重点不突出,导致代表活动开展不正常。到年末也做不出几件有典型和有影响的工作;四是抓监督有一定难度。乡镇的中心工作多半是党委政府共同决策,乡镇人大主席不仅要参与决策又要抓落实,监督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五是领导重视不到位。部份乡镇存在着党委对人大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把人大摆上应有的位置,对人大开展工作投入的精力、财力甚少,制约了乡镇人大作用的发挥;六是认识还不到位。有的乡镇存在人大主席对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干部群众对人大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偏差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工作深入开展;七是主席团平时不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和交流工作,不利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工作的联系、指导和法律监督;八是工作程序需加强规范。由于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大多数是从党政岗位转岗过来,其思想、工作方法一时难以适应人大工作所特有的自身规律。尤其是对人大工作的程序意识比较淡薄,不大习惯按法律要求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凭经验办事,工作程序方面还有一些与法律法规不相符合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就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人大工作实际,乡镇人大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正确处理好与同级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中必须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向党委请示,将人大的各项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委的重要决策,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把党委的意图与群众的意愿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加大宣传。乡镇人大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代表的法律水平和议政监督能力;积极宣传乡镇人大工作,树立乡镇人大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权威,增强人们的人大意识;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重点,从而促进乡镇人大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
(三)准确定位,积极履职。地方组织法和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职权和人大主席的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乡镇人大要找准位置,明确法定职责,努力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在决定重大事项中发挥主体作用。乡镇人大要围绕经济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行使好职权,促进本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在推进依法治乡镇中发挥主导作用。乡镇人大要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实施法律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在本乡镇贯彻实施。三是在保障和维护国家、集体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职能作用。政府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乡镇人大要依法按政策充分行使监督职权,代表人民说话,监督政府解决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国家、集体及群众权益的各类问题。
(四)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做好人代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为代表开好会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如:举办培训会,积极争取县级人大常委会支持,邀请相关领导或者专家授课;给代表寄送《中国人大》、《云南人大》、《红河人大》及县人大选联委编印的《学习与辅导》、乡人大主席团工作简报等。四是邀请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通过邀请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使人大代表进一步了解主席团工作。五是加强和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督促政府加强政情通报,为代表知情问政创造条件。六是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督办工作。通过督办好代表建议,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而促进乡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完善。
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八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镇人大工作,近来,对我镇人大代表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了解我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对我镇人大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xx镇人大起始。
19xx年元月份撤乡建镇,成立xx镇,设镇党委、镇人大主席团、镇筹备委员会、镇纪委、镇人民武装部。1992年10月设立中国共产党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府、管理委员会隶属于xx市人民政府。党委、政府驻地在xx镇xx村。19xx年3月经镇人民代表选举后,产生xx镇人民政府,取消筹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代而行使行政管理权。19xx年3月15日至3月17日,xx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大会于3月17日下午进行投票选举xx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人大常务主席、副主席及主席团成员。代表大会应到代表42名,实到代表42名,列席代表16名。会议选举镇长、副镇长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大常务主席、副主席及成员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19xx年至20xx年人大三年换届一次,20xx年至今五年换届一次,目前,xx镇人大已换届x次,最近的xx镇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于20xx年8月8日召开。
二、xx镇人大基本情况。
据统计,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我镇共有选民x人,参加投票选举的有x人,参选率达.9%。在新一届市、镇两级人大代表中,其中市代表x人,镇代表xx人,其年龄结构、政治素质、构成比例、文化程度等方面较为合理,符合法定要求。年龄结构方面,市代表中35岁以下的有2人,占33.3%,36-55岁的有4人,占66.7%;镇代表中35岁以下的有9人,占18.4%,36-55岁的有35人,占71.4%,56岁以上的有5人,占10.2%,老中青年龄结构搭配比较合理,中青年占大多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政治素质方面,市代表中中共党员有4人,占66.7%;镇代表中中共党员有31人,占63.3%,与市的要求相符。构成比例方面,市代表中农民1人,占16.65%,机关干部4人,占66.7%;工人1名,占16.65%,其中妇女3人,占50%;镇代表中农民34人,占69.4%,工人1人,占2.1%,镇机关干部14人,占28.5%;其中妇女11人,占22.5%,符合我镇实际情况。文化程度方面,市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人,占83.3%,高、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人,占16.7%;镇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8人,占36.7%,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6人,占12.2%,其余的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1.1%,文化素质较上一届有所提高。近年来,我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一届的6名镇人大、镇政府领导成员(即镇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镇长4名),其中:中共党员5人,占83.3%。其年龄结构合理,趋于年轻化,30岁以下的有1人,占,16.7%,30-40岁的有3人,占50%,41-50岁的有2人,占33.3%。文化程度方面,研究生文化1名,大学本科4名,大专文化的有1名。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镇人大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常务主席三名,未设人大副主席,成立了“xx镇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络站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党政办同志专人为人大代表联络员,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对于划分选区,我镇坚持结合实际、力争主动,按上一届的选区进行划分,镇代表选区划分为19个,市代表选区划分为2个。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充分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总的来看,我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我镇严格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调离本辖区,我镇也按规定积极补选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我镇每年按期召开两次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
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镇人大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我镇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我镇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市级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1次以上。由xx镇、xx镇、xx镇合为一个片区,每年八九月进行专题调研,20xx年8月举行了xx镇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专题调研活动,20xx年11月计划在我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业发展转型助推新农村建设的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有的代表缺乏认识和热情,只注重自己的工作,不能很好履行代表职责;二是部分农民代表文化水平较低、履行代表职责能力欠佳,不能积极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三是有的代表虽然能够发挥为民说话的作用,但在履职方面却缺乏分析问题和辅助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有的代表过于注重对领导负责,轻视对选民、对自己负责等。以上几方面情况,制约了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通过调研发现,我镇制约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代表活动不充足。由于乡镇基层工作太多,而且杂,除了召开一年两次的人代会外,一般难以组织代表参加其它活动。个别村不尊重代表行使权利,不配合代表发挥作用。同时乡镇人大的人员严重不足,活动经费不足等因素都制约了我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代表意识树立不够牢固。有的代表缺乏主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热情,把代表只当作一种荣誉,而不是责任,缺乏履行职责的主观愿望和内在动力;不能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往往将履行代表职务视为工作之余的事,随意性较大,缺乏严肃的纪律性。
(三)代表履职缺乏监督制约。因我镇辖区代表居住比较分散,很难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督促检查,使得代表履职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有的成了参加活动少、联系选民少、为民代言少的“挂名代表”。
(四)代表小组活动随意性较大。按照要求,代表小组至少每季度要开展一次活动,但因代表来自农村及各行各业难于组织和对开展代表活动重视不足等原因,许多代表小组基本上没有按照规定开展活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次数较少,了解社情民意、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难于得到保障。同时,有些代表小组活动调研不够深入,代表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质量不高。视察、检查中代表不善于抓住被视察、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泛泛而听,泛泛而看,泛泛而谈,少有实质性的总结、审议、建议,影响了视察、检查活动的质量;视察、检查后跟踪监督被视察、检查单位整改的措施不力,代表视察、检查活动成效不大。
(五)履职行权不够充分。我镇近几届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2—5条,人均不到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对镇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
四、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我镇人大代表多来自于农村,知识面不宽,学习相关知识非常有必要。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按照学以致用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让代表熟练掌握,灵活运用。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积极发挥人大的作用;学习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二)丰富实践拓展代表履职能力。如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人大主席团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进一步畅通代表议政督政的渠道。尤其是关系民计民生的工作,如:多深入村小、卫生室、产业基地、基层设施建设等进行视察调查,多方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
(三)履职行权,积极作为。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迫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四)抓制度促规范。建立代表监管机制,严明组织纪律,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的要给予警示;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任职期间的活动情况和所发挥的作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建立代表表彰激励机制,对提建议质量高、贡献大的代表给予奖励,提高代表工作的积极性,更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五)强化指导,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镇人大,镇人大联系镇人大代表的互联制度,积极参与指导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探索研究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推动我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