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篇一
实施目的
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复学工作,快速掌握教职工可能的感染现状,第一时间筛查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带毒者,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检测时间
x月xx日9:00-12:00,14:30-17:30
检测地点
检测区:临时隔离区(教学楼北楼一层)
注意事项
请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前往检测,提前3-5分钟到达临时隔离区前,然后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排队候检。
请所有参检人员进入校门前须核验身份(健康码+测量体温,请遵守入校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好口罩。
请所有参检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参加检测。
请佩戴好口罩,同时准备一个备用口罩。
采样前30分钟请勿嚼口香糖,饮用大量水等。
采样时可能会有咽部不适,请带好纸巾,有痰吐在纸巾内投入指定垃圾桶。
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指引,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候检,完成检测后迅速离场,不逗留、不聚集、不交谈。
工作要求
请各班主任及时通知并有序组织本班参检人员按时检测,严格遵守检测工作和纪律。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协调工作,组织小组成员做好参测学生数据统计工作,后勤人员做好检测区和候场区场地清洁和消毒工作。
乡镇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群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快速准确掌握学生和教职工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确保复学工作顺利进行。
本校全体教职工、学生。
说明:①本校学生、教职工原则上在居住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②学生、教职工也可以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③所有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核检的教职工、学生开学时带核检结果入校,将结果上交至本班班主任或处室负责人。
1、检测时间:20xx年8月20日——21日
2、检测分组及安排(2至6年级检测方案)
第一批次:(六1、六2、六3、六4、六5、五1、五2、五3、五4)入校时间:1:40—1:55 检测时间:2:00
第二批次:(五5、五6、五7、四1、四2、四3、四4、四5、四6)入校时间:2:20—2:35 检测时间:2:40
第三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三7)入校时间:3:00—3:15 检测时间:3:20
第四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三7)入校时间:3:40—3:55 检测时间:4:00
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四类学生实行免费检测,不再交费,不用报销。其他学生和教职工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负担。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核酸试剂采购和检测的实际,核酸检测费用为50元/人次。
1、学生检测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间距。
2、学生在学校门口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3、进入校园后请到原班级等候老师点名,按照老师点名顺序站队,在老师带领下依次到指定班级进行核酸检测。(第四批学生直接在班门前整队)
4、核酸检测结束以后,回到本班等候,本班检测结束以后统一整队离校。
5、家长如需接送,把孩子送到校门前时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门前聚集,在检测结束以后到原路队解散位置等候(第一批2:40,第二批3:20,第三批4:00,第四批4:40),因检测人数众多,请家长们耐心等待,不要在门前聚集。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检测,请告知班主任,随后自行到医院进行检测,开学带检测报告。
7、核酸采集结果,医院会以电子表格式发送学校,如个别老师或学生需要纸质检测单,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检验科获取。
乡镇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排查漏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防指〔2020〕147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更加快速、准确检测筛查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从源头切断“传染源”,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疾控、医疗机构建设具备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pcr 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对本级疾控、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配备予以经费支持,对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要采取新建、改造实验室用房,配备相关检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在 6 月 30 日前每个县(区)均要建成 1个以上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
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具备达到二级生物安全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pcr实验室的基本开设条件,尽快形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实验室备案登记,加强对医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每个实验室至少配备一名具备 pcr 上岗资格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核酸采样和检测结果的准确。要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政策解读,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等内容培训,全面提升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能。
各县(区)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 号)要求,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做到本地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血液或血清标本、便标本的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4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7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科学、安全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并严格做好检测剩余样本的安全处理,杜绝出现病毒从实验室泄露,造成二次感染的情况发生。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需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含基因测序和染色体芯片技术)的,必须向广西临床检验中心提出申请,在该中心官网“下载”专区栏下载、填报《广西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后与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广西临床检验中心邮箱:
[email protected]
和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医 政 医 管 体 改 科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导则》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广西临床检验中心,审核合格后,医疗机构持《广西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合格证书》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表》,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一)检测的对象范围。各县(区)在优先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开展其他人群的检测工作,做到“愿检尽检”。“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为: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监所工作人员;7.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
(二)检测机构及费用。检测机构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后续新增的本市医疗机构。其中,第 1、2、6、7 类人员由属地疾控中心负责采样、检测,暂无条件的县(区)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第 3、4、5 类人员由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采样并由本级具备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其他人群由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主联系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其中“应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乡镇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输入防范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20]98号)和《关于落实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20]10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等工作人员重点人群(以下称“重点人群”),重点人员要做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输入防范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20]98号)文件执行。
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愿检尽检。
配合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黄花机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特别是继续做好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摸排工作,并按照之前规定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人自费核酸检测的宣传,确保有需求检测对象能及时检测。
(1)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实行实时采样检测。
(2)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实行实时采样检测。
(3)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个人,可到自费检测点自行实时检测。
长沙卫实医学检验所(仅工作日开放,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东九路急诊旁,160元/人,联系方式:范春生,13973586906);
按照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2020]21号)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费长沙市统一按160元/人次标准收取,最新收费标准以上级文件为准。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属于医保对象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不属于医保对象的由县财政承担。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黄码人员检测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乡镇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急、重、轻、缓”的原则,科学合理、兼顾能力,调整优化检测范围,对不同场所、不同行业、不同人群进行分类检测筛查,切实做到“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并根据要求做好局部疫情下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准备工作。
二、
检测范围
(一)
““应检尽检”人群
1.密切接触者(含共同生活者)
;
2.境外入丰人员、重点地区入丰人员(含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无法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病毒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下同)
;
3.发热门诊患者、入(住)
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
作人员;
4.学校(托幼机构)
教职员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行业、特殊场所的重点人群。
(二)
““适时抽检”人群
1.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
2.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3.母婴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4.复学学生;
5.各类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协助市主管部门落实)
等重点行业和人员。
(三)
““愿检尽检”人群
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
三、
组织保障1.各社区要指定专人对接,按照工作职能,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的有效落实。
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人群进行摸排登记,特别对“应检尽检”对象要做到底子清,并动态掌握人员信息。2.各社区要根据按照急重轻缓、科学合理、兼顾能力、适时调整、安全有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其中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以及重点人群的“应检尽检”人员应予以优先。3.各社区应要按照工作内容做好全员检测采样的应对准备和演练工作,确保出现紧急状态时能有效快速处置,打有准备的仗,牢牢把握主动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4.各社区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
普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宣传动员和引导工作,根据上级指令有序组织群众进行核酸采样工作。
四、
实施步骤
((一))建立流调行动(核酸检测)
小组。
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各社区建立流调行动(核酸检测)
小组。
街道挂点社区领导任组长,负责挂点社区的流调和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包括社区内人员动员、组织、公告、样本采集送检等工作,各社区流调行动(核酸检测)
应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有1名街道班子成员负责,并设置8人专门小组,包括1名联络人、1名医务人员、1名信息登记员、1名网络员、2名引导员、1名民警、1名村居工作者。
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孕产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集,确保检测工作全覆盖,做到不落一人。
(二)
准备核酸检测采样点。
流调行动(核酸检测)
小组应预先准备核酸检测采样点,并提前储备好设置采样点所需的帐篷等物资,确保收到指令后能够迅速布置好采样点。采集地点应选择好空旷、通风良好的场地,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采集辅助区和临时隔离区,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
应当设置急救设备备用。
等候区应设置人行通道和一米线标识,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等侯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采集区应根据气候条件,配备帐篷、冷/暖风扇、适量桌椅,保证医护人员在相对舒适环境下工作;
标本如无法及时运送至实验室,需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暂存。
缓冲区可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
采集辅助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用于采集人员更衣、备餐、值班等。
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