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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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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大全13篇)
时间:2023-12-13 21:04:04     小编:书香墨

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一

局机关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了《县民政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督导指导反馈问题整改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全力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印发《xx县民政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封信》600余份。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开展农村低保、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对全县340名新任村委成员逐人“过筛子”,进行“二次体检”。筛查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委成员7人(6个主任,1个委员),正受到刑事追究1人。同期个人原因主动辞职3人(1个主任、2个委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并根据《安徽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对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作了细致的部署,实行村民选举委员会初步审查、乡镇全面审核、县级组织县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等县直17家部门对村委会补候选人进行全面审查,补选工作于2月28日全面完成,有力的净化了村两委干部队伍。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二

1.继续加大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服务力度,将购买服务拓展到残疾人、低收入等救助工作。

2.加快社区服务场所建设,确保在年底之前所有社区服务场所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3.继续抓好全国和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及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指导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及社区减灾准备认证,通过创建提高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4.继续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关爱特困人员,坚持应保尽保。

5.加强惠民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惠民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惠民资金管理制度,实现惠民资金效益最大化。

6.继续加强社区建设,举办社区“两委”人员和网格员培训,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7.进一步明确残疾人补贴补助工作申请审批发放流程,做好每项补贴补助的审定和发放工作、信息统计工作、复核工作。

8.继续抓好全国和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及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以提高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9.加强防艾工作宣传教育,对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机构内老年人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胡书记提出在政策范围之内,最大限度的对“困中之困、难中之难”的特困群体在“物质上援助、精神上关爱、政策上倾斜、难题上解决”的指示要求。我局对xx区各区直单位摸底上报的包联社区(村)的337户拟帮扶特困户对象,结合民政救助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排查。根据困难户的致困原因、困难程度进行分类,分别提出帮扶建议,并通过各乡镇(街道)审核把关,最后确定民政可再行救助对象184户和拟办理特困人员供养39户,对于涉及残联、工会、慈善、医疗保障、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可救助的对象,我们也及时进行了汇总和转介。民政可再行救助的184户困难对象,我们按照低保提标和进行临时救助两大类进行帮扶。针对拟办理特困人员供养的39户困难对象,我们利用两天时间进行逐一入户走访调查,结合特困人员供养认定条件,最后确定17户符合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并第一时间告知所在乡镇(街道)民政科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四

1.全面完成民政牵头的六项市惠民实事,达到或超过省的目标要求。一是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523元/人月、248元/人月以上,其中东南板块分别达543元/人月、410元/人月,全部达到省要求。二是孤儿基本生活水平最低养育标准集中养育和分散养育水平分别提高到1800元和1000元,全部超出省标准要求,其中东南板块分别达1800元和1282元。三是城乡特困人员年供养标准达到14400元,其中xx高新区、端州区分别达到30000元和20100元,提标后,我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1.6倍。四是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80%,全市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达到省的要求。五是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和2700元,达到省的标准要求。六是实现60岁以上老年人“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

2.稳妥推进县城镇改街、村改居。一是指导封开县、怀集县政府成立“镇改街”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镇、单位召开会议,落实“镇改街”和“村改居”工作责任。二是指导相关县研究制定方案,目前封开县江口镇已明确整体改设街道方案,正启动有关申报程序;怀集县怀城镇、广宁县南街镇正在修订方案。三是加强与省民政厅沟通,对有关县申报流程工作时间上作出指引,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开展。

3.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和医养结合试点有序推进。一是鼎湖区、广宁县、德庆县、怀集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试点改革革方案均已上报省民政厅。其中鼎湖区已完成招标工作,并与中标方签订了营运合同,已进入改造施工阶段。德庆县已于4月24日完成招标;广宁县、怀集县正在筹集招投标工作。二是在xx伸手助人护老颐养院设立市级、封开县设立县级医养结合示范点,使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护理技术、转诊服务方面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卫计部门已批准xx伸手助人护老颐养院设置护理院,该院已递交资料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等待验收。封开县中医医养结合示范点已于2020年1月29日正式开业。目前全市有113家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占全部养老机构的98.26%。

4.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4月1日补充调整了市减灾委组织架构,成员单位由原来28个增加到34个,并修订完善了《xx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二是扎实做好救灾工作。强降雨和台风“艾云尼”袭肇期间,共发放帐篷、毛巾被、衣服、矿泉水、方便面等生活救助物资,折款85万元,使受困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三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5月7日至13日活动期间,我市张贴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挂图3183份,悬挂宣传横额676条,发放宣传资料81900多份,市县级制作专题节目12个,组织各类演练1190场(次),参加活动人数9.26万人。

5.全面推进“双拥”工作。一是做好2020年随军家属安置准备工作,就接收安置随军家属问题联合市有关单位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并将相关情况与市编办进行会商。二是组织开展好拥军优属系列活动。圆满完成2020年春节拥军优属慰问系列活动,全市共支出慰问经费430多万元。7月,经市政府同意,制定《xx市2020年“八一”建军节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方案》。三是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我市共接收2020年退役士兵102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6名,复员干部1名,已100%安置。四是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积极宣传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工作,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引导退役士兵积极参训,24人报考2020年退役士兵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比增加50%,全市拟参加2020年度两年中等职业技能培训为1199人。

6.加快建设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了《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x市复退军人困难生活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肇民〔2020〕64号)、《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xx市复退军人临时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肇民〔2020〕66号)和《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复退军人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肇民〔2020〕76号)等文件,四会市出台了“双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德庆县投入120万元建立“双扶”专项资金。复退军人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创业就业实施办法、考核奖惩办法正在呈市政府审批。有关制度的加快出台,有力推动了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五

新xx,新作为,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困难群众帮扶,将胡书记的“结亲帮扶”工程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兜底保障作用,主动发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继续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狠抓养老工作,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力争年底完成50个社区开展养老服务,所有街道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同时督促相关街道、社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度,努力建设全省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区。

三是狠抓慈善工作,6月份我局指导召开xx区慈善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开展公益募捐活动,用于救助我区各种困难群体;指导街道(乡镇、中心)搭建基层社会救助平台(如慈善超市等),使我区慈善事业常态化,真正做到方便群众,满足群众所需;完成xx区慈善会改选工作,引进活水,壮大我区慈善事业。

四是狠抓殡葬改革,向区政府申请成立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xx区殡葬所和殡葬服务中心;规划区级公益性公墓和火化设施项目,总投资2亿元,争取上级资金2000万元,力争下半年开工建设。

五是狠抓社区建设,11月底前完成30家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达标工作,申请市级资金900万元,全力推进国有企业剥离社区职能工作。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抢住新机遇,推动新发展,奋发有为,力争一流,进一步推进xx区民政各领域工作创新发展,为创建美好新xx做出新的贡献。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六

(一)强力抓好脱贫攻坚。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驻村帮扶精神,进一步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户脱贫、村退出、区摘帽”要求,结合村情、户情和季节特征,务实举措,强化监督,做到下村入户到位,帮扶有效,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二)持续抓实作风建设。以立规矩、正风气、树形象为抓手,强力抓好上下班考勤、日常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持续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确保机构改革不改形象,编制调整不掉作风。

(三)规范社会救助管理。一是强力抓好精准扶贫低保兜底。二是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机制,搞好低保年审复核工作。三是结合全区城乡低保连年“扩面增量”的实际,积极向上争取社会救助资金,确保社会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的养老路子。二是加大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逐步构建社会康养、居家养老、社区托养的养老工作格局。三是全面完成市、区下达新增、改造公办机构养老床位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目标任务。

(五)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紧密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善保障民生任务的现实需求,精心编制8个民生项目,概算投资72.3亿元,力争纳入国家、省级规划的盘子,持续提升全区民生事业发展水平。

(六)提高社会事务管理质量。一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应用转化和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工作。三是持续推动殡葬改革。四是扎实开展对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七)全力抓好项目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区民政服务中心项目和金顶山公墓项目建进度。二是全面完成玉山镇区域性养老中心项目装修等建设,尽快投入使用。三是加快推进三汇镇养老院项目开工建设,尽快实现营运。

(八)强化目标绩效管理。紧扣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目标管理,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做到件件有人抓,月月有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七

(一)社会救助工作。继续做好全区统筹救助工作,对救助系统进行试运行,做好贫困户信息采集。待系统相对成熟后,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培训。开展好教育救助、慈善大病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冠名基金扶贫助困等救助工作。根据市级安排做好“慈心一日捐”工作。根据市级要求,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二)社会养老工作。开展中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和省级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终期评估工作。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对全区留守老年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开展乡镇敬老院整合提升行动,推进中心敬老院社会化改革,计划将三个镇特困人员统一集中供养,让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更加整合高效。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推广温泉镇小庄村农村居家养老照料模式;拓展农村敬老院服务范围,在三个镇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年底前完成2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申请省、市、区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组织好八一、元旦等节日的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不断完善优抚对象贴心服务机制,认真做好优抚对象节日走访和抚恤定补的定期发放,提高民政协理员的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扎实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完成2020年度退役士兵的档案接收和审查,为退役士兵办理落户手续,协助退役士兵搞好档案托管及相关的安置工作。

(四)社会组织工作。在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配合教育局做好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非法社会组织排查)专项行动。做好区级“和谐使者”选拔工作;指导通过项目立项的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情系桑榆”老年人服务、“快乐同行”儿童青少年成长服务、“暖心港湾”特殊家庭增能服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服务社区居民。校地合作方面,与哈工大(威海)开展1-2次团队建设活动;完成山大社工系与双创园实地挂牌,开展2次主题专业培训,并邀请专家对双创园及组织开展督导活动。

(五)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督导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等村级自治组织制度,采取逐镇(街)抽查等方式指导各村及时完成建章立制。深入指导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镇(街)针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修订、村务公开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村(居)整改,确保得到实效,群众满意。

(六)社会事务工作。区划地名方面,完善数据库内信息,确保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顺利完成国家级验收。继续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山东省)、《威海市xx区地名志》,根据省市部署,开展《国家标准地名志》、《山东省标准地名词典》的编纂工作。开展荣成-xx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更换工作。殡葬方面,推进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按照市局要求,规范殡葬用品销售市场,严禁销售、焚烧封建迷信等殡葬用品。婚登收养方面,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七)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抓好民政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提升民政窗口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综治信访、政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八

民政事业单位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xx年是建国60周年,也是民政事业发展不平凡之年。随着社会改革深入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民政工作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大力支持和正确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围绕区委提出的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的要求,出台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机制,开展作风大整顿,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争先创优,为全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九

1.社会福利和慈善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做好养老服务制度化建设。制定印发了《xx市民政局xx市公安局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xx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肇民〔2020〕74号),明确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草拟《xx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台《xx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xx市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制定《xx市提升乡村法律、医疗、养老、住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二是做好关爱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工作。出台《xx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调整我市“明天计划”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全面完成了188名集中供养儿童的体检;开展孤弃儿童养育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规范我市儿童福利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规范管理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各县市区能够实行动态管理、数据校对、补录、更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与实际基本一致。制定《xx市实施城乡社会关爱工程方案》及任务清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完成了2020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签订了2020年《xx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殡葬目标考核责任;抓好遗体管理,确保火化率不降低。上半年全市火化率达到100%;市殡仪馆被评为省一级殡仪馆,广宁县、怀集县殡仪馆被评为省二级殡仪馆,目前我市6间殡仪馆,其中5间被评为省等级殡仪馆,殡仪馆上等级率超过83%;做好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清明节期间,全市共接待祭扫群众约84.5万人,车辆约13.3万辆,出动工作人员7560人次,其中清明节三天公众假期拜祭人流高峰,全市各拜祭点共接待约46万人;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上半年,全市共为10294名城乡居民免除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费1263.58万元。四是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市级安置场所和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目前,流浪乞讨人员市级安置场所已完成选址、建设方案等工作并落实启动资金20万元,5个应建救助管理站的(县、区)全部落实了救助管理站的机构、人员编制及大概选址,其中,怀集县救助管理站已开工建设,投入资金280万元,预计9月份投入使用;开展“寒冬送温暖工作”专项工作,专项救助服务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了3044人次、1045车次,实施救助了931人次,派发棉被103张、棉衣254件、其他衣物145件、面包338份、方便面1236份、矿泉水1919支,当地媒体报道11篇;开展专项寻亲大行动,共送返52个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回乡,效果明显,受到省民政厅的表扬;完成救助管理安置中心建设的筹建前期启动工作。五是继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抓好2020年全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截止7月6日,全市共募集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善款3754.24万元。

2.社会治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做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制定了《xx市民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和《xx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重点打击操纵破坏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村霸”等涉黑涉恶领域。上半年通过实地摸排累计摸排出有效线索7条,已建立台账并按时报送市扫黑办。同时,多渠道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利用led、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新媒体及时宣传我市扫黑除恶宣传专项斗争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动态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二是村务公开工作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有新成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力争今年年底“五化”实现100%;进一步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发《xx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区划地名管理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有关数据经市级审核并提交由省上报国家民政部。全市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审批65宗,初步统计不规范地名43个,全市新增设地名标志牌378块。我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县级以上界线平安边界覆盖率100%;镇级界线的平安边界创建全面铺开。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截至6月30日,我市累计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937家(其中社会团体94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95家),年度新增98家,同比增长9.5%,注销登记13家。认定慈善组织7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4家。继续开展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有3家社会团体获得税前扣除资格。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截止6月27日,我局已公布三批13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其中市本级6个、端州1个、高要1个、四会1个、广宁2个、封开1个、怀集1个)。组织开展第三批脱钩工作,推动全面完成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立案联合执法社会组织3家,公布了1期社会组织诚信“红黑榜”。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学报告学党章”考学活动,已组建党组织35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95.7%。五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快发展,目前我市持证社工已达1059人。2020年,共发动1480名(其中初级1166人,中级314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报考率比去年增加了11.45%,报名人数创历史新高。社工“双百计划”顺利推进,截至2020年6月,省、市共投入2020-2020年配套资金963万元,社工入户走访群众3510户,完成田野记录3842份,绘制了社区资源问题图18个,初拟调研报告18份,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56场,参与人员约8000人次,为民政对象(家庭)开展个案服务378个,帮助他们解决、缓解困难196个,协助弱势群体和困境群众解决低保、危房改造、农田水利等实际问题500多个,服务偶到群众3260人次。

3.民政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党组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解放思想、实干兴肇”和“基层党建提升年”的落实。二是在全市民政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制定《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按步骤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召开了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修订和新制定《xx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23项制度。三是组织实施了2020年xx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下属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四是2020年我局向国家、省争取资金计划36500万元。至6月底,我局向上争取到金额为35194万元,完成率96.42%。五是全面落实农村敬老院整治。印发《xx市民政局全面开展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肇民〔2020〕11号),市民政局6个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分赴各地对全市99间农村敬老院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市、县两民政、消防部门分别于3月28日前全部签订了《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六是部署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发《xx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肇民〔2020〕34号),梳理了三个治理工作重点和10个问题,并召开了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目前,各地已全部制定当地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议,形成了市、县、镇层级重视,全力推进低保专项治理的工作局面。七是组织开展党风政风评议工作,制定《xx市民政局2020年一2020年党风政风评议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八是配合市委巡查组做好驻市民政局巡察工作。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

2.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宿州市社会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宿民发〔2020〕180号)的文件要求,着力抓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后续工作,使日间照料正常运作起来,主要采取社会化运作,推向社会,交给专业养老机构运行,为社区老人提供日间就餐、居住、休闲娱乐等服务,丰富老人的日常生活。

3.双基工程建设。我区农村低保覆盖面达4.12%,汴北高新区和金海街道覆盖面在3%-4%之间;今年全区新建公益性公墓10个,目前芦岭镇、蒿沟和大店骨灰堂已经投入使用。高新区公墓已开工,正在建设中。夏刘寨、西苑、光明村整改为公益性公墓。夹沟镇公益性公墓、符离公益性公墓、褚兰公益性公墓、永安公益性公墓、杨庄公益性公墓已经完成选址,正在设计中;目前全区养老床位10502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850张,次项工作完成;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35%。目前,11个老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北关街道、符离镇、朱仙镇、西二铺乡、桃园镇、栏杆镇、芦岭镇、支河乡、灰古镇、大营镇、褚兰镇等养老服务中心,已挂牌投入运营;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脱贫攻坚的一项新内容,今年我区的建设任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站116个,5月底已经全面建成,现在正在制定相关制度,推向社会,全面运营。同时乡镇救助服务站39个已全部建成。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一

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实施“”规划为引领,以学习贯彻、改革创新、制度落实、发挥作用为总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开展民政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充分发挥民政骨干作用,不断推进民政事业乘势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1、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分类推进新老体制衔接过渡。加强市、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能力建设,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体系。推动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xx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推进社会组织与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脱钩。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加快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2、全面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以加强基层自治、完善民主协商、创新社区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减少管理层级,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继续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现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同比增长10%。落实民政部等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争取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10%。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政社互动,协调开展社区负担专项清理行动,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着力打造一批功能齐备、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型农村社区。开展第九届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健全基层协商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等机制。

3、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志愿者服务机制。研究出台我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和服务标准。深入推进“5+1”工程,加大相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推动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力争全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20家以上。深入推进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和“三区”计划实施,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4、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编办、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通知》,力争年底前80%市、县(市、区)完成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低保绩效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对各市、县(市、区)低保工作年度绩效评价。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补贴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探索制定不同区域省级低保标准指导线,着力解决低保标准“南高北低”和农村低保覆盖面偏低问题,确保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0%以上。

5、建立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意见》,探索建立与大病保险相适应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60%。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吸纳慈善公益捐助力量,发挥福彩公益金的社会效益,落实和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困境儿童患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修订前期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五级救助管理网络,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规范流浪未成年人家庭寄养工作,推进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机制。

6、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出台我省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继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和推进“敬老爱老助老工程”。贯彻全国老龄办等24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贯彻《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力争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5万张。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提高养老机构风险防范能力。加快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和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争取年末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率达到70%。推动建立全省8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和困难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实施民政部部署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加快市县级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化建设。

7、提高婚姻殡葬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力度,适时开展收养评估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出台我省贯彻意见。试点与司法机关协同执法模式,妥善处理违规土葬事件,遏制散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等行为,巩固殡葬成果。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推进城乡公益性墓葬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提高困难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补贴。

8、大力提升福彩发行管理水平。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方针,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福彩销售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质量第一的整体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促进福彩销售再创佳绩。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效果宣传,着力打造福彩公益品牌形象。

9、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不断提高公民慈善意识。加强各级慈善组织自身建设,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发展,积极吸纳慈善公益捐助力量,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鼓励企业和团体及组织兴办公益事业。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

10、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

11、继续推进民政法规创制工作。继续加强民政法制建设,争取省政府颁发《xx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争取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继续推进政策创制,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民政工作的意见》,争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治理完善居民自治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等。

12、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民政行业技能培训力度,做好标准化研究。组织开展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竞赛。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基层民政队伍,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13、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理论研究和研究成果转化运用,强化舆情监测和信息宣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地全面落实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提高民政民生工程推进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民政资金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项目实施廉洁高效。完善民政规划实施统计监测评估机制。做好“”xx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注重提质增效,完善支持厅属单位发展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民政信息化进程,加快民政业务系统综合平台建设,制定全省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和标准。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二

1.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提标扩面,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580元和每人每年4500元,截止6月累计保障低保对象2579人次,发放低保金111.35万元;复核252人,清退77人,新增28人。将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确定为每人每月870元和每人每年5850元,城乡集中护理标准按照完全丧失自理能力、部分丧失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分别补贴10990元、5495元、3297元,共保障特困人员619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81.56万元。通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慈善大病救助和一事一议救助为571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506万元。福利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放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7892人次、72.87万元。使用冠名基金24.06万元,救助困难群体463人。开展了以“慈善献爱心、情系千万家”为主题的慈善宣传活动,为“慈心一日捐”活动打下基础。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新增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我区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称号。

2.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有力。持续抓好双拥工作,春节前走访慰问驻威部队17家,发放慰问金69万元。广泛开展优抚对象精细化服务活动,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优抚经费823.93万元;为75岁以上优抚对象送生日蛋糕158个,为各类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97个。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为102名2020年底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金219.6万元;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市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宣传省优秀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先进典型,激发广大退役士兵的创业热情。稳妥做好“两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退役士兵安保维稳工作,未发生不稳定因素。

3.社会治理手段和水平不断创新提升。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开展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存在社会团体换届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20家社会团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启动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应检社会组织211个,参检社会组织203个,其中年检合格202个,基本合格1个,未参检8个。组织开展和谐使者选拨,共推荐“威海和谐使者”10名、“齐鲁和谐使者”8名。目前,5名人员进入了“齐鲁和谐使者”候选人员名单。加大社会工作宣传,联合市民政局开展了以“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第12个国际社工日活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委托市外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23个项目将获得扶持资金158万余元。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核对更新数据信息约8400余条,已发放证书149份。对我区内插手村(居)级事务、妨碍基层群众自治、侵吞集体资产等涉黑涉恶势力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梳理排查,目前未发现此类问题。

4.专项社会事务工作规范发展。今年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514对,离婚登记1014对,补领婚姻登记证956对,办理收养登记1件,解除收养登记1件,登记合格率100%。办理火化3057具。以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专业人员编撰《威海地名志》,修改完善我区地名词典词条,做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整改工作。

5.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完成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共完善制度11项、收回违规发放资金71884.95元;开展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自查发现的5个问题及市局巡查督导反馈的1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完成31件信访件的答复,处理群众热线158件,党的建设、扫黑除恶、“五类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工作有序推进。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三

(一)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一是为全区8121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1772.87万元;二是为44049名一、二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51.561万元;三是为40429名低保对象中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63.861万元;四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10351户24057人发放生活保障金1574.054万元,整家兜底136.43万元;五是为全区特困人员2359人发放供养金531.768万元;六是为低保对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群体736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4.33万元;七是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孤儿生活保障金180万元,目前,已完成到户资金投入累计4874.874万元。

(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一是印发了恩阳区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清单、台账,层层压实责任,按时间节点、治理重点有序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推行按户施保和按人保障相结合的变更审批,使全区城乡低保户均保障达2.23人。改分档救助为补差救助,确保兜得起、兜得住;三是根据调整后的保障对象和人口,重新建立业务数据台帐,及时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

(三)民生项目有序推进。一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养老条件,补齐农村养老短板,2020年适老化改造涵盖3个乡镇(玉山镇、花丛镇、九镇乡)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床位270张;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线上呼叫平台和线下“五助”(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服务平台均已投入使用,已完成了40%的居家养老入户服务。

(四)基层治理取得新突破。一是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社会化社区工作运转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推进在村(居)设立便民服务站,并将服务资源下沉。截止目前,全区已成功设立和有效运作了443个便民服务站(点)。二是重点打造兴隆镇凤凰庙村、上八庙镇窑垭村等2个社区服务点,登科街道苟观寺村16个农村示范性社区建设,新建登科街道白玉社区、文治街道文治社区等2个三星级标准化城镇社区。

(五)社会事务整体推进。一是完成了苟观寺村、团包垭村、五台山村和凤凰嘴村区划调整勘界测定并报省民政厅审核;二是持续推动殡葬改革;三是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四是清理整治“大”“洋”“重”“怪”不规范地名,规范管理措施,建立地名命名、更名、注销和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随意命名更名,从源头上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切实保护好地名文化;五是修改完善了2020年万安等四个乡撤乡设镇申报资料,现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六是完成了地名国家志2-8部分编撰。

(六)党风政风持续加强。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签订《4+x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扩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保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政系统人事、政策、资金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坚持抓细抓小、抓常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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