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一
整个假期,我读了这本书。我之前一向认为我很喜欢狼,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爱狼,什么叫做狼性,再想想我自己口上说的喜欢狼,却从未真正了解。
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我随着书中的故事一齐哭,一齐笑,也被狼性所深深地震撼与感动。《重返狼群》读后感。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邪恶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狼的眼中,你对我好,我就算失去生命也会对你好。在作者生病时,平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日夜夜守在作者窗前,作者一咳嗽,他便哀伤的嚎叫。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狼与藏獒本是无法在一齐的。但格林在獒场生活了一段时间,却和藏獒们成为了兄弟。《重返狼群》读后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近他。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仅是作者在向我们讲述一个狼的故事,更是一只草原狼在向我们讲述什么是忠,什么是孝,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桀骜不驯。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二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三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四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五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六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七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向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能够杀死自己的同类,但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取。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下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忙下,小狼格林最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盼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能够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八
几次看到九岁的女儿捧着《重返狼群》看得津津有味,心中不禁疑惑:书中到底写了什么竟让她如此沉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九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不是老舍眼里的草原,刺骨的风在草原呼啸,狼群的集结号在草原奏响,荡气回肠!你侧耳倾听,“嗷呜——黄花”。咦,怎么有“黄花”的声音?其实,这些特殊的号声,演绎着一个不平凡的故事。
十年前的某一天,小狼格林被作者李微漪带回了成都,它渐渐长大,李微漪便将它放回大草原。你也许不会相信,在成都这样的大城市养狼?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读完书,我常想:李微漪瞒着父母,花了大量财力和精力养狼,还因此而吃尽了苦头,她紧紧是为了养狼让自己开心吗?我想不是。她是想让那些屠夫明白狼牙、狼髀石、狼舌头的确名贵,但狼是草原的魂魄,狼更是野性的象征!狼是一种很有爱心的动物,当李微漪得了可怕的胃水肿的时候,是小狼格林给她送去野兔。就算是人类,也不一定会把自己的'口粮让给别人而自己忍受饥肠辘辘!小时候,童话里的狼是狡诈的;长大了,真实故事中的狼是多样的,它们不会像童话里的狼那样吃健康的小羊,它们只会像真正的草原卫士一样吃生病的牛羊。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写出了狼的本性。
书的最后,李微漪说:“孩子,走吧,一定要活下去……”这,是信任,更是期望。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歌声响起,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在歌颂你;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篝火点燃,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他们在讨论如何为你创建保护区;夜幕中的若尔盖,当点点狼眼中闪烁着磷火,牧民啊,不用害怕,那是狼儿赐予你们的祝福,这祝福,胜过狼髀石!《重返狼群》我喜欢,因为它真实,更因为这是作者和格林共同谱写的一首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一
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身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身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身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二
妈妈给我推荐一本书,叫《重返狼群》,我一看书太厚,没劲。妈妈让我给点耐心慢慢看,不必一次读完。我看著看著,发现这书太有意思了,现在我每天看一点,有不懂就问妈妈,都停不下来了。
书上说:狼爸爸为了找食物,被猎人打死了,狼妈妈也伤心死了。剩下的小狼崽没有了父母照顾,最后的一只也快死了。一个美丽的'女孩把它救回家,悉心照顾,把小狼救活了。从此,小狼把女孩当作妈妈,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动人的故事,有危险,有欢乐,也有感动。
其实,这本书我只读了一小半,但迫不及待想和大家分享,介绍给同学们看,等我把书读完,我还要跟大家讲小狼和它妈妈的故事。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三
很长时间之后的偶然,我又重新打开了这部纪录片《重返狼群》。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