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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一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建设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开拓了全镇文化工作的新局面,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
一年来我们认真抓好文化下社区活动,如在春节前组织书协会员为市民送春联、送电影下社区、送图书到社区、为社区建立图书室等活动。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反映现实生活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在社区、在工厂等演出,节目语言通俗易懂,宣传党的政策深入人心,深受群众欢迎。
二、文化活动好戏连台,文化成果推陈出新。
1、努力搞好各个节日庆典,营造良好氛围,让健康向上的东西占领文化阵地,这与保持稳定、繁荣文化、发展经济有着直接的联系。我们克服了专门演职人员少、资金匮乏等困难,成功地举办了“庆元旦文艺联欢会”、“20xx元宵戏迷晚会”等。
2、着重抓了精品创作,文化成果推陈出新。
4、积极开展了农家书屋进社区工作。
三、镇文化站建设开始起步。近几年来,我们镇文化站的工作始终采取积极的态度,我们一面从上积极争取资金,客观、认真地完成一年一度的乡镇文化站统计年报工作;我们积极争取上级对文化站的建设给予政策上、理论上的支持,并就文化站的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协调其职能的充分发挥。经过不懈的努力,其成效已逐步体现。目前,选址与规划工作已经就绪,待镇主体工程批准后一并建设。
四、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初见成效。为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工作建设步伐,切实改变农村文化生活贫乏的状况,推动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今年,我镇已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工作。
五、认真抓好每两个月对城区文化市场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环境的专项治理。如清理网吧和不健康的书籍等。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二
第二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和本办法履行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职责。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化市场相关执法工作。
第三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四)违法购销文物等文物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五)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第四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事项及其他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和区、县职责范围,明确各自负责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职权范围的确定和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决定。确定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原职能部门不再行使。
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时,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按照权限范围应当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两个以上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都有权管辖的,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执法标准和规范、重大事项法律论证、行政执法协调、案件督办督察等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本市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及其管理进行动态监测,提高执法监管保障水平。
第十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佩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当事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现场进行调查、检查;。
(二)制止和纠正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依法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对违法事实清楚的,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一)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依法没收;。
(二)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依法销毁;。
(三)无法确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后,可以依法作出没收、销毁决定。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将财物退还当事人。对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拒不认领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公告期满仍未认领的,可以依法处置。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因当事人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不真实等原因无法采用其他法定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的,应当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本市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研究、处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本市相关部门提供鉴定结论或者其他专业意见的,应当送交样本。相关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或者出具专业意见;情况复杂确需延长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十七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涉及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及时将执法情况通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作出吊销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办理行政许可的检验、变更、延续、撤销、注销等事项,并自办结有关事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
第十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协助、配合的,应当将协助、配合事项通报有关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建立案件移送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第二十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拒绝、阻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举报人要求回复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保密。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发挥重要作用并经查证属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主动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执法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申诉,接到检举、控告、申诉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四)实施监督检查向当事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六)其他违法执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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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三
2022年上半年,我市文化工作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文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构建和谐芜湖、弘扬先进文化为主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繁荣文化事业,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一、文化体制的改革进程加快。一是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思路逐步清晰,框架逐步形成。今年四月,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方案出台以后,文化局迅速作出反应,赴改革成功地区考察取经,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三定”方案,报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是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思路正在形成。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正进行用人制度的改革,大胆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为搞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分别赴深圳、上海、合肥及江浙一带进行考察,了解有关文艺团体改革情况,逐步形成改革思路。
二、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作为政府的文化主管部门,市文化委员会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在变“办文化”为“管文化”上进行大胆尝试。一是开展文化活动项目推介,为争取企业对文化项目的投资构建平台。共推介项目17项,取得初步效果。二是举办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文化市场执法者的素质,适应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三是建立社区文化辅导员队伍,为文化进社区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四是筹备成立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经过近半年的筹备,印刷业协会、书报刊协会将于6月份正式成立。
三、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先进性教育总体安排,市文委作为第一批保持先进性教育单位,经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全体参学对象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真正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目的。在活动中,注意把握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规定动作,注意做到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如针对群众提出的基层文化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党委领导及时作出决策,建立社区文化辅导员队伍,并以群众艺术馆为依托,举办文化辅导员培训班,培训班结束后,将他们派往社区开展工作。又如,针对差额单位提出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党委领导指示有关部门及时测算参保人数及经费,并报上级部门审批,终于解决了困扰差额单位多年的医疗保险问题,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党员个人分别通过群众提、上级点、自己找、互相帮的方式,找出了党性党风以及文化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三个阶段党委领导班子根据梳理的意见,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党支部也根据群众意见和自己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党员个人均制定了自己的整改措施。
四、社会文化活动丰富。
根据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芜湖的要求,市文委以构建和谐芜湖、弘扬先进文化为主题,年初就安排了送文化下乡、社区文艺巡演、“童心飞翔”2022年全市少儿文艺调演,残疾人调演、送电影进社区、芜湖建筑文物摄影展、“小灵通”杯芜湖市首届戏曲大赛等文化艺术活动,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上半年,共进行文艺演出20余场,创作剧目5个,书画院举办画展6次画展,并选送120幅字画作品到日本高知市参加了中日友好书画展,电影进社区放映12场,参加全省少儿文艺调演获二等奖三个,参加省残疾人调演获一等奖二个。
五、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
按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县两级馆藏文物建档、修缮、文物藏品级别鉴定及文物安全,编制我市“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开展对“老芜湖海关、衙署前门、模范_”等文物建筑抢救性维修前的准备工作,争取尽早将“芜湖近现代西洋建筑群”项目申报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原内思工业学校校舍改建为博物馆进行论证工作;对省市级文物标志牌进行安装;为申报第三批市级保护单位进行前期准备。努力提高图书馆的硬件建设水平。开展图书馆的维修改建工作,设置电子阅览室,并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共享”的作用,开展图书馆服务周、宣传月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向读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场所的管理加强。
七、文化事业和产业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在发展文化事业的同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纲要》,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途径,抓好长江市场园图书批发市场二期工程,继续鼓励演出中介机构筹办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八、加强调研,把握规律,为文化工作迈上新台阶打好基矗。
六十周年及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国庆节等,精心组织、策划好社会文化活动;五是努力提高文艺创作水平,多出精品;六是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发展;七是加快推进重大文化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速度;八是编制我市文化“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文化建设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九是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净化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绿色环境,为构建和谐芜湖,弘扬先进文化而努力奋斗。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四
1、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市场整治。20,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为目标,先后连续开展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文化市场集中性专项整治活动。1―4月底,全市各地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春季文化市场大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对出版物市尝演艺场所、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4至12月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其间,我们先后开展了暑假清理非法教辅读物专项整治、消防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等。去年年底,我们又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在连续开展的“扫黄打非”斗争中,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做到下大决心抓整治,花大力气抓规范,努力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零点”、“假日”、“周日”、“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受理社会举报。市支队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每季度全市大检查(明查暗访一次)。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持平均每天不少于1组以上人员在市场上连续检查,每月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不少于300家次,每年经营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据统计,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069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457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单位1038家次。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良好的作用。根据第四季度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的测评,我市文化市场良好率不断上升,从第二季度的27%,上升到12月份的69%,特别是温岭、仙居、路桥、玉环、椒江等地市场良好率分别为83.9%、79.3%、76.5%、75.9%、72.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3、强化案件督办,提高稽查质量。去年以来,市局强化了对全市各地违规案件的督办力度,这些案件包括:一是市支队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单位;二是盛市有关领导督办及各类社会举报的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列督办案件282件,经查实立案处理239件,查案率85%。根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共立案查处违规单位617件,其中温岭查处案件141件、黄岩97件、玉环83件,案件查处总量居全市一、二、三位。通过对执法案件的督办,进一步提高了文化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对推进和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文化市场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强化信息通报,推进依法行政。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监督和实施。自去年上半年以来,市局建立了文化市场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通报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各地的'工作成效和各类考核评估结果。一年来《稽查信息通报》共编发工作动态17期,报送各地工作信息72条,通报稽查信息35条,反馈评估考核结果30项,其中椒江录用信息15条,临海12条,黄岩9条,分别居全市信息录用一、二、三名。同时,市支队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盛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督促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共同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深化与提高。此外,市支队还指导市网络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编印了《台州文化产业信息指南》,总结回顾台州来文化产业发展成就,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了解台州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最新成果,为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统计、数据分析、调研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工具。
二、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推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提高文化行政执法质量。主要工作目标:一是认真实施和完善《台州市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工作评估考核标准》,强化和完善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有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市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努力实现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建设的高素质,文化行政执法的高质量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高效率;二是强化稽查队伍的自身建设,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多主题、多层次、多渠道的行政法规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争取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在75%以上,并积极向前移位,引导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自加压力,努力创新,奋力争先,至年底,争取实现全市3/4以上稽查队为优秀稽查机构。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五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更进一步搞好我镇免疫规划各项工作,使我镇免疫规划工作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完整化,提高我镇儿童整体免疫水*,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成长,本次年终工作督导检查从日至日本次共督导检查27个村,8名工作人员参加,现将本次督导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1、新生儿上报情况;
2、儿童接种信息登记薄登记情况、登记完整率;
3、免疫规划知识掌握情况;
4、疫苗出入库登记情况;
5、村级免疫规划资料整理情况;
6、报表与底册符合率;
7、开展预防接种及接种信息情况;
8、免疫针对性疾病监测报告情况;
9、儿童建、卡建证情况;
10、上门完成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情况;
11、安全注射情况;
12、疫苗接种率;。
13、麻疹查漏补种和糖丸普服情况;
14、免疫规划专项整治情况。
大部分卫生室资料收集不齐全,个别村卫生室对本村0-4岁儿童基本情况还不是很了解,接种册登记不全;免疫程序掌握不清楚;疫苗、注射器出入库台账不会填写;*均建卡率,建证率95%,卡痕阳性率64%;卡介苗接种率为95%、脊灰疫苗接种率为90%、百白破疫苗接种率为87%、麻疹疫苗单苗接种率为95%;乙肝疫苗三针全程接种率为92%,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为84%。建卡率、建证率和“xx苗”接种率较去年有较大提高。
麻疹查漏补种工作以每个村为接种点,共分29个接种点,实行责任分片包干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接种要严格按照接种规范程序为辖区儿童进行接种,至5月30日止,全镇对3063名8个月—6岁儿童进行接种对象摸牌登记,应种1935人次,共补种麻类疫苗共1717针次,其中(麻腮风疫苗xx08针次,麻风疫苗209针次,流出135人,83人缓种)圆满的完成了此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落实。
糖丸普服活动中我们积极争取村、幼儿园等有关部门的参与,争取各种方式提前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对发现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及时登记并告知补种疫苗时间,无接种卡、接种证的补建卡、证。根据摸底情况掌握的人数,合理安排接种对象。在村卫生室张贴接种通知,注意事项,配备了急救药品,严格执行了体检-登记-接种-观察-健康教育等工作流程,对每一位接种对象上证、上卡,并上儿童预防接种。坚持“看服到口,咽下再走,吐了再补”的原则,无一例外带疫苗者,确保了接种安全及接种质量,活动结束后,我们对接种对象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了快速的评估,接种率。本次查漏补种活动,辖区第一轮:常住人口应种1366人,实种1328人,流动补种17人;达到规定要求。第二轮目标内儿童应接种人群摸底数xx17人,现将完成实接种人数1397人,流动儿童补种21人,补充免疫接种率达98%。
儿童信息比对清查漏补种专项整治工作中为确保此次查漏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对27个村卫生室进行了督导,通过督导发现个别村卫生室没有及时填写信息采集卡、摸底进展缓慢或摸底统计存在问题,我院及时给予沟通和解决。另外,为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在查漏补种期间,我院积极为辖区预防接种点做好疫苗的储备、领发登记、冷链运转等工作,在10月份查漏补种期间我院补种疫苗2443人份。由于此次查漏补种工作补种疫苗种类多,补种目标儿童范围大,补种时间短,工作任务重,数据统计较复杂,为此,我院在培训会议上对如何统计摸底和填写进行了详细安排,并要求各村卫生室一定要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现将各类疫苗补种情况汇总如下:
麻疹疫苗应种280人次,实种275针次,接种率为;脊灰疫苗应种578人次,实种554针次,接种率为;乙肝疫苗应种292人次,实种282针次,接种率为;乙脑疫苗应种268人次,实种257针次,接种率为;a群流脑疫苗应种257人次,实种248针次,接种率为;百白破疫苗应种585人次,实种577针次,接种率为;甲肝疫苗应种135人次,实种xx9针次,接种率为;a+c流脑疫苗应种xx6人次,实种xx1针次,接种率为。由于个别村卫生室摸底工作缓慢,数据统计不准确,和家长沟通欠缺,组织不利,或儿童家长不重视,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补种,造成补种率较低,多数村卫生室统计上报数据存在逻辑错误。另外,有的村卫生室为了节约纸张,用使用过的纸背面打印报表;有的单位用圆珠笔填写报表。由于我镇是城乡结合部,儿童流动性较大,加上儿童家长对预防接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丢失预防接种证的现象较严重(主要是高年级的儿童以及流动儿童),给查漏补种工作造成困难。
1、个别村医村级报表与底册不相符;
2、个别村医新生儿上报不及时;
3、个别村医接种底册免疫规划资料整理不完整,不规范;
4、大部分村卫生室无疫苗出入库登记材料,免疫程序掌握不清楚;
6、存在提前接种、漏种等现象。
1、个别村医责任心不强,对免疫规划工作不重视;
2、免疫规划资料不知道如何整理。
1、村卫生室要主动与辖区适龄儿童进行联系,做好相互沟通,对未补种的儿童再次督促,继续进行补种工作。
2、要大力开展儿童预防接种的宣传工作,提高儿童家长的意识,做好查漏补种工作;
4、虽然我院对村医进行过多次培训,但是由于我镇村医的.素质不一,重视不够,造成摸底数据不准确,接种率较低。我院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村医的培训工作,提高村医的业务知识。
加强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村医业务技术水*,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督导,加强计划免疫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加强免疫、疫苗复种和查漏补种工作,努力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提高接种率;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计划免疫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六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市、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委托机关)通过委托方式,依法将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事项,委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
综合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七
一、专项治理情况。
(一)、“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我们着重突出了对印刷厂、车站、书店、学校的监管,注重从印刷、流通、销售、使用四个环节入手构建市场监管的立体格局,一是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严把印刷关;二是加强对车站码头的检查,严把流通关;三是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整顿,把紧销售关;四是加强对学校的清查,把紧使用关。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共出动车辆150车次,人员1120人次,收缴非法教辅读物16078册,非法教辅光盘13056盘,查处盗版教辅案件30起。
根据十六次、十七次全国、全省“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对郴州市2022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落实,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及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依法暂扣的出版物能及时、准确地作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全年共鉴定非法出版物184册(盒),对涉嫌内容有政治问题、淫秽、色情、宣扬迷信伪科学和凶杀暴力的,及时上报省局鉴定,全年上报省局鉴定的非法出版物有4100册(盒)。
4月5日,接群众举报,市城区马家坪王某暗地出售非法音像制品,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支队立即对其营业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非法音像制品17件,200余种,8506张,经抽样送省局鉴定,其中有《艳女大行动》、《_》、《赤欲情花》等淫秽、色情性的非法音像制品4000余张。此案由于情节严重,数量巨大,已触犯刑律,已移交公安机关,当事人王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5日,对山东梁山神州书业有限公司违规向安仁县一中家长委员会销售《金版新学案》、《高才金航线》等教辅读物,被我市新闻出版局一举查获,依法收缴了价值8万余元的教辅书籍,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宜章县佳美印刷厂非法印刷图书的行为进行了处罚。11月3日,根据群众举报,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局)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在北湖区公安分局和当地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一举查获了一地下非法光盘生产窝点,缴获光盘生产线2套,光盘成品约4万多张,10万余张半成品碟,116张母盘,5吨制作光盘的原料,据悉,这是我省查处的首宗非法生产线案件。
据统计今年全市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56次,出动检查人员8900人次,检查各种出版物经营场所2030家次,取缔关闭23家,行政处罚465家,刑事拘留1人,收缴各种非法出版物448556件(盒),其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3500册(盒),淫秽色情出版物4456册(盒),侵权盗版出版物440600(盒、件)。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八
为了保证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我们按照市安委会的安排,制定了专门的活动工作方案。
一是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在6月11日在步行街举行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展示五块有关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逃生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安全生产盾牌,向来往行人散发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资料。
二是在商务局大门悬挂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标语和盾牌。
三是在商务局政策法规科网站上刊登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四是组织一次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消防通道的疏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关安全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商务局所辖企业的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工作。
五是组织机关干部、局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以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库”为基础,组织商务系统机关、企业的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以填空单选、判断问答等试题形式加深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四、活动开展有声有色,达到了预期效果。
由于我局高度重视,加强了领导,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外商独资企业、局辖贸易企业都采取了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各企业均以活动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认真检查整改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活动在局“安全生产活动月”组委会的领导下,取得了圆满成功。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省文化厅和县安委会工作部署,我局以建设安全、稳定、和谐的文化环境为目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了省厅和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强化工作部署。我局先后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听取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推进了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任”责任制》等相关制度,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了制度保证。四是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为强化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机关科室全年绩效考核之中,实施“一票否决”,进一步强化了约束机制。同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向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下达了《文化市场守法经营承诺书》,下达率100%,层层分解责任,实施目标考核和量化管理,完善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今年,我局着力从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入手,深化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提高,全面提高文化市场经营业者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针对文化市场的实际情况,强化了对经营业者和员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宣传活动,把宣传《安全生产法》贯穿于日常检查的始终。围绕重大节日,在加强对文化市场检查的同时,强化了对经营业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围绕春季火灾多发期,在全县公众聚集文化场所开展了消除火灾隐患宣传活动。二是强化安全知识培训。我局加强了对文化市场经营业者的法制培训,先后开展了网吧、歌舞娱乐、演出等行业培训,培训人员达200余人次,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防火知识,使经营者受到了启发和教育,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懂得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
三、加大检查排查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据我局日常统计,目前,全县有电影院2家,歌舞游艺娱乐场所39家(其中有证25家,无证14家),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122家(其中城区有证59家,无证21家,乡镇有证42家)。年初以来,我局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文化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构建“平安建设”体系等方面工作,强化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管理,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3-4月,根据《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公安厅全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联合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对全县文化市场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始终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重点检查与一般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共出动人员708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77家次,排查隐患1000余处,并责令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安全稳定文化市场环境。
年初以来,我局按照省厅和县安委会的部署,严格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文化市场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二是部分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消防通道不畅通。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围绕重点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管力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推动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九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安委会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文化市场检查力度,扎实开展文化市场安全大整治、大检查,确保了文化市场安全形势稳定。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会,专门听取文化市场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执法检查人员经常深入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了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以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xx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进一步强化局领导班子、下发属单位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的工作要求,全面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来执法、重实效”。
按照县政府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下发了《文广新局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根据《文化市场检查规范》每月开展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完善隐患登记、整改、监控等长效机制,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做到事故隐患不遗漏、事故苗头不放过,确保了早发现、早防范、早治理。
一是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监督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在文化市场管理过程中,我们坚持有计划宣传、有计划培训的方式对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定期培训,全年共举办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6期,宣传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教育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合法经营。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6次。结合全国读书日、禁毒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群众宣传,累计发放各类资料3000多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透明度。
二是认真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大整治。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是一件关系到服务民生的大事,作为监管部门,我们从加强日常监管等方面着手,加强对教辅材料的抽查、备案管理,在开展的年度出版物质检工作中,加大对教辅材料出版物抽查比例,强化监管力度,以中小学校每次新学期开学为契机,组织开展教辅材料经营场所的专项清查。在专项检查行动中,我局共检查中小学、幼儿园、书店、印刷厂、打字复印店30多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辆次,填写执法检查文书30多份,通过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单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一是个别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对一些事故隐患的整改不够彻底;二是对无证经营的场所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三是执法人员少,安全管理难度大。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从严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执法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和为。
二是深入推进文化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整治、隐患整改督查、等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三是扎实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营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十
近年来,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要求的基础上,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统一部署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迎难而上、乘势而为,积极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取得了切实的成效。
一是注重明确方向、厘清思路。牢牢树立文化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整体思路,明确“同城一支队伍”改革方向,实施网格化综合监管目标措施,按照“统一执法指挥、统一执法规范、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考核、统一监管平台、统一应急保障”的原则,将姑苏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至市级综合执法机构,同时将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分别增挂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吴中大队、相城大队、虎丘大队牌子,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业务受市支队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任免须征求文广旅局意见。根据国家行政机构改革要求,将原市旅游市场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支队)整建制并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61名,领导职数1正4副,机构规格副处级,副科级内设机构9个,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二是注重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我局主动协调市委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强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积极创造合力形成文化执法改革的密切合作态势,推动各地执法机构升格和执法力量增强。目前,市支队已升格为副处级建制,各板块除苏州高新区外,均已升格为副科级建制。除苏州工业园区外,各板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均为独立建制,作为当地文旅行政部门的直属机构,符合文化和旅游部“局队合一”的改革要求。同时,组织开展对各市区执法改革调研和督查,加速推进各市区文化执法改革进程和成效。目前在各市区中,张家港、太仓、吴中已上报省厅、编办“三定”方案,其余地区三定方案正在紧张制定中,虽未出台,但已实现全部领域职能合并。
三是注重聚焦能力、建设队伍。优化内设机构,市执法支队增设了技术监管与服务指挥中心,扩充了网络文化执法大队。明确执法职责,厘清了支队内部及市、县级市(区)两级执法边界,并将合并原旅游质检所带来的旅游纠纷调解职能从执法支队划转至“旅游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具体负责,由局市场处对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确保了执法工作公平性和公正性,有效杜绝了“有案不查”、“以调代罚”现象。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开发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整合文化和旅游市场各监控系统,提升了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
四是注重紧扣成效,强化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主办人制度、专案组制度和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全面推动了执法人员市场监管职责的有效落实。目前全市已完成全员至少主办1个案件,50余名党员和15名大队长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带头主办了各类案件。大力推动执法办案工作,以主办案件为抓手,突出全员参与办案、领导带头办案、党员示范办案,注重文化和旅游执法人员混合编组,注重执法人员跨领域执法,以提升执法办案数质量来促进综合执法改革成效。特别是7月1日至10月15日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期间,全市覆盖全部执法领域查办案件共611起,其中结案417起,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市执法支队查办案件共251起,其结案173起,案件数量位居全国同期地级市之首。张家港市查办案件共139件,其中结案82起,人均办案数位列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同时,旅游市场领域查办案件147起,是2018年我市全年旅游执法案件的4倍。
五是深化机构改革,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机构改革后,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同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实现合并,组建了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并根据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三定”方案规定:“统一行使全市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局“三定”方案,在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上,一是注重执法职能的合法性,重新制定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进行执法监管的相关法律文书;二是在行政处罚权限上面,增加了旅游行政处罚权;三是根据市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职能的调整,增加了版权执法领域的执法内容。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十一
根据常安发〔xx〕12号文件精神,为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氛围,我局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开展了市商务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召开了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会议。
为了搞好此次活动,我们召集了局辖内贸、外商独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做了思想动员,明确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即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以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到位。
二、成立了专门班子,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常德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党组书记、局长滕明友任主任,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张益民任副组长,法规科、物业办、机关党委、人事科等有关人员任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工作和指导所辖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配合密切,保证了此次活动家的顺利进行。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十二
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为抓手,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跃上新台阶,现将总结如下:
一是为确保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我县于成立了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11个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文体广新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各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二是因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划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意识形态属性、执法任务的动态,向上申请保障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2人4个编制划转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未批复),同时严格编制管理,不挤占、挪用文化执法人员编制,确保文化综合执法人员在编在岗。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统一使用执法标识、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文化综合执法的日常办公、队伍建设、执法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执法服装、人才培训、执法办案、“扫黄打非”等费用。
按照相关要求,一是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均已入驻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及福建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二是完成我局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事项数据核对工作。经梳理我局共有权责事项项(因市级“四级四同”导致公示权责事项数量与网上办事大厅不符),其中:行政权力事项项(含行政许可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监督检查32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公共服务项;内部管理(审批、审核)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50项。
截至目前,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共有47家,其中歌舞娱乐家,电子游戏(艺)家,网吧家,音像制品家(未注销),出版物经营单位家,印刷企业家,电影放映单位家。高危险体育项目(游泳)场所家。
(一)创新审批理念,转变职能,提升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审批模式,切实解决窗口办事难、效率低等问题,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我局多次提供“上门服务”。自“最多跑一次”实施以来,我局窗口在完成“最多跑一次”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将服务延伸至乡镇,以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下沉。
(三)落实“多证合一”改革,加强改革后续监管。
根据市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列入了我市第一批“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一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无需再到文化部门重复办理。
(四)以行政审批为核心,行政工作有效展开。
截止至今,我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18件审批件,严格按照“最多跑一趟”的要求,进行网上受理。其中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年度核验4件、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者及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单位年度核验12件、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含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1件、申办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审批1件。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无群众行政投诉、无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也无因具体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文化市场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全面、真实、准确填写业务资料,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着力于行政审批提速,以增加审批时效。
(五)开展法规培训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为了更好的规范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今年年初,组织了游艺娱乐、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音像制品、印刷企业等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针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条例、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参加人员60余人。
(六)加强自身素质,提升自身综合水平。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一是我队多次举办队内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含盖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写作,案卷制作、传达学习上级举办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等相关内容,营造了“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必须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目前共参加培训3人次,全面提升了文化市场监管及服务能力。
(六)坚持依法行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不断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管理体系,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先后开展了“、、、、、”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
截止目前,文化执法大队共出动检查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次,接“”举报2次,处理率100%,共立案处罚起,办结起,罚款元。经过治理整顿,有力打击了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面向公众社会、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七进”活动。我局通过“文化三下乡”、“宪法送机关”、“安全生产月”“扫黄打非进校园”、“科技宣传周”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各种宣传资料600余份,开展培训教育2场,培训从业人员60人次。通过广泛宣传和组织培训,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受到了教育,有效增强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人员的履职意识和群众的法制意识。二是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法规。精选“网吧违规加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版权纠纷”、“销售非法出版物”等典型案件,在局网公开发布,将执法过程形成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十三
同志们:
为确保文化市场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市里专门召开了文化安全推进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市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的安全工作。按照市文化安全工作推进会的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文化安全工作推进会。刚才,__和__同志分别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情况,相关部门同志对做好今年的文化安全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等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__同志还将作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全县文化安全工作讲点意见:
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文化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保证。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活动一刻都没有停止,千方百计与我们争夺群众,争夺人心,争夺阵地。国内一些地区时有出现鼓吹台独、藏-、-独等危害国家统一和煽动民族分裂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宗教类宣传品,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依然严峻。党的十--即将召开,各种反对力量都会试图通过出版和网络渠道发出噪音、杂音,特别是境外反动出版传媒机构会炮制政治性有害出版物,企图利用出版渠道传播他们的思想政治观点,攻击我们的政治制度,并加紧对内地进行传播,严重危害我国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十四
市局市场处:
今年5月9日我局接到市局转发《省文化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文化市场消防安全和文化演出内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我局非常重视,立即把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和演出市场节目内容的审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各单位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演出市场节目内容审查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不懈。
我局及时传达和贯彻《文化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文化市场消防安全和文化演出内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文化市场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针对性安排部署。一把手亲自抓安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健全。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执法队长具体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落实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局领导每次都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情况,对经营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安全检查,各场所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灭火预案,有无组织过演练;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场所内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并完好有效;场所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开展;证照是否齐全等。对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其纠正、限期整改,确保了文化经营单位的'安全运营。从五月初以来共出动300余人次,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260余家次,有4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当场责令整改,对2家责令限期整改。通过暗访的方式对辖区内3家演出单位进行检查,没有发现淫秽表演等违法演出的现象。
今后我们将继续抓好文化经营的安全管理、检查,把安全监管作为对文化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来抓,对人员密集的网吧、歌舞厅、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加强督促和检查,加强暗查暗访力度,加大对非法经营的整治力度,对安全通道不畅、有毒易燃材料装修等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文化娱乐场所,果断采取关停措施,决不允许任何文化娱乐场所带“病”运营。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十五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贯彻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执法为民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文旅局领导班子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在全市旅游产业化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中积极作为,积极为实现“一百双千三区”战略发展目标做贡献。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清镇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决贯彻省和贵阳市、清镇市关于繁荣发展文化旅游市场各项工作部署,紧扣“旅游产业化”发展目标,在市执法支队以及清镇市文旅局局领导班子的指导支持下,扎实做好推进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扎实推进日常执法监管。完成“双随机”平台抽查事项规范设置、检查对象名录库清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优化配置,对平台抽检、录入、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坚持“双随机”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持续常态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日常检查。一方面,工作日每日抽取双随机任务3-5个,对文旅企业及经营场所进行随机检查,截至目前,已抽取双随机任务295个,完成平台信息录入217条。另一方面,在节假日以及市内重要节会、重要活动等时段组织进行各类专项检查,确保特殊重要时段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截至目前,开展市“两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业技能考试、五一节、端午节等专项检查12次。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出动车辆78台(次),检查场所447家(次),推动形成规范化、全覆盖监管格局,不断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能力。二是扎实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在市社防组的统筹下,不断压紧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应急预案,检查指导企业进一步从严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戴口罩、信息登记等措施。针对广州等地疫情反弹情况,适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采取明察暗访形式监督企业抓好防控。同时,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对被市督查组督查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家网吧作出警告和处罚责任人员处理,以案示警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两码”运用、强化防控意识和能力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攻坚整治工作方案》《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召开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2次,景区景点、网吧、ktv、旅游酒店、旅行社、旅游运输公司等文化旅游行业经营场所法人及负责人300余人次参会并签订《清镇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同时,强化落实“三个清单”机制,对纳入清单管理的12个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定人、定责、定时整改,已整改完成11个,正在整改1个(帅游健身馆因未通过消防检查,尚未办理《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此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五个一”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四是扎实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以“雷霆行动”为抓手,狠抓旅行社和旅游购物、旅游从业人员监管工作,坚持每周调度各乡(镇、街道办)工作动态,保持严管态势做好涉事购物店日常监管,严查严打关停涉旅购物店2家(贵州天齐公司一楼、电商物流园),全力做好时光贵州、寻味贵州、电商产业园以及百马大道、金马大道等重点区域、重要通道、景区景点周边巡查,坚决防止违规购物店死灰复燃。同时,坚决贯彻省旅发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的通知》和贵阳贵安旅发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着力强化对涉旅购物场所的经营管理,对拟营业购物店(时光贵州、贵州天齐)要求经营者必须按程序报备后方可营业。五是扎实推进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治理。制定《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开展校园周边突出问题整治“三大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序化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管理,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环境,坚决防止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泛滥的重大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六是扎实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探索完善游客诉求表达和利益保障渠道,探索建立投诉案件即接即办、快处快办、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办理时长,着力在提升办结满意率上下功夫。今年以来,累计接到游客投诉63件,办结63件,办结满意率100%。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做好投诉易发多发的景区景点、旅游酒店、旅行社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强文化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文化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推动形成知法守法遵法的工作格局。七是扎实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紧跟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着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以满足和胜任新时代新形势对执法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执法队员参见省和贵阳市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学习机制,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务素养和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参加省和贵阳市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四期9人次,极大提升了执法能力。
今年以来,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急需整改的问题和亟待提高的工作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队员能力水平有差距,队伍结构不合理。二是执法检查工作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学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四是业务工作和分工责任需进一步厘清。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今天的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文化旅游市场的执法工作,着力为清镇旅游产业化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抓健全机制,常态落实监管责任。立足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格局,聚焦重点难点,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双随机”力度和覆盖面,抓实抓牢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常态检查全覆盖、专项检查有成效的工作格局。二是抓责任主体,筑牢市场安全基石。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载体,健全完善“三个清单”,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工作成效,大力推进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在推进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管理上进一步发力,推动形成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文旅发展环境。三是抓市场生态,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深入贯彻全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案整治,坚持重拳出击,下重手打击查处文化旅游市场乱象和顽疾,坚决清除文旅市场“毒瘤”,举一反三推进长效治理,坚决维护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生态。四是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文旅形象。围绕“三增一降”目标,聚焦监管创新、执法创新、服务创新,千方百计提升赴清游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探索建立旅游投诉快处快办机制,构建游客诉求快速响应、意见建议快速回应、堵点痛点快速清理的游客服务工作格局。同时,探索建立游客服务前置工作机制,着力在减少投诉量上下功夫。五是抓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政治能力和执法业务学习机制,用好用足“学习强国”“两学一做”“全国文化市场综合监管服务”等平台,着力培育学习型实干型执法队伍,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确保胜任时代和形势需要。同时,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篇十六
今年“五一”小长假全市共接待游客54.5万人次,同比增长40.5%;旅游综合收入2.1亿元,同比增长55.3%。假日期间,旅游安全运行平稳,无安全事故发生,未接到旅游投诉,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全市旅游灾后恢复发展成效明显。实现了“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
一、接待情况。
1、主要旅游区接待25.9万人次。其中:遵义会议会址旅游区(红军街、红军烈士陵园)接待10.3万人次,“仁、习、赤”旅游区接待15.1万人次,其中,赤水旅游区12.5万人次;娄山关旅游区接待0.5万人次;其它旅游区接待28.6万人次。
2、主要宾馆酒店接待4.2万人次,平均客房出租率为85%。其中,遵义宾馆平均客房出租率89%;京腾丽湾酒店平均客房出租率75.2%;中悦大酒店客房出租率100%;其它住宿客房平均出租率在70.5%。
二、特色及亮点。
1、短线游客快速增长。遵义会议会址旅游区、赤水、娄山关、三岔河、温泉旅游区等短线游客火爆。
2、自驾车游增长迅猛。在遵义会址、董公寺、娄山关、“仁、习、赤”等重点旅游区和各地城郊乡村游停车场停满了重庆、贵阳、遵义的自驾车辆,其中还有部分来自全国各地的自驾车。
3、周边城市是主要客源市场。“仁、习、赤”旅游区、遵义会议会址旅游区、娄山关旅游区等重点旅游区有80%的游客来自周边城市。远程游客也有所增加。
4、乡村旅游接待火爆。桐梓县、汇川区、红花岗区、仁怀市、绥阳、遵义县等地乡村旅游火爆。
5、温泉休闲度假游十分紧俏,各地温泉接待供不应求。
三、原因分析。
1、我市各地雪凝灾害后旅游恢复发展快。
2、旅游宣传推介力度加大。今年一开始,我市继续加大对重庆、贵阳、四川等中短程市场的宣传推介力度。
3、举办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市委、市政府启动东线乡村旅游大型活动;桐梓县举办“凉爽大娄山、生态乡村游”;红花岗区举办“与奥运同行、独竹漂比赛”,绥阳县举办“中国诗乡艺术暨旅游文化节”,余庆县举办“中国西部茶海”·遵义茶文化暨余庆首届旅游节;务川县举办龙潭民族文化村开村暨仡佬族祭祀等。此外,各地还开展了“庆五一、迎奥运”系列活动,对旅游市场的大规模启动产生了强烈影响。
3、交通改善。贵遵高速公路、遵崇高速公路开通,景区公路改善,贵州、重庆、四川游客大量涌入我市旅游。
4、服务设施改善。全市有30多家达到三星以上标准的`中高级酒店投入经营,之外,还有近200家经济型酒店开展经营。
5、天气适宜出游。
6、准备工作充分。各级假日协调机构按照省、市要求,大力推进“满意在遵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五一”小长假旅游各项工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以旅游安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为重点内容的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7、加大监管力度。各级假日办成员单位坚守工作岗位,24小时坚持值班。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旅游安全及旅游接待进行监管。及时为游客提供咨询,要求景区(点)、宾馆酒店等旅游接待单位服务热情周到,让游客满意在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