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xx年是新中国成立xx周年,是我国应付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变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之年。这一年,可谓重大节庆多、重要活动多、敏感时段多,文化市场是否有序平稳发展,也是对全体文化稽查执法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考验。市文化市场稽查执法部门在市文化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等有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省市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工作会议的精神和部署,积极发挥和调动文化稽查战线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凝神聚力、抢抓机遇、奋发进取。全年文化稽查检查出动20624人次,受理举报投诉329件,查处各类案件225件,行政处罚765744元,行政转刑事案件2起。使全市文化稽查工作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出色的成绩。
一、加强队伍建设,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稽查工作。
文化稽查工作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它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它的行政执法过程往往聚焦着社会各层共同关注的热点、焦点及难点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在全市稽查执法队伍中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
(一)营造学习型组织,争当文化市场建设的轻骑兵。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文化稽查队根据文化局党组提出的实践活动“突出一个主题、体现两个特色、实现三个结合、把握四个方面”的要求,以“争当文化市场轻骑兵”为目标,紧密结合文化执法工作特点,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增强大局意识、机遇意识、竞争意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努力争当南通文化市场繁荣规范的轻骑兵。
听取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文化繁荣的新南通、国内形势报告等专题讲座。写了具有一定质量水平的心得体会,如《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文化稽查,突出四度净化网吧市场》、《文化市场管理要以人为本,注重导向》、《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文章,使理论和实践做到有机结合。今年4月21日,文化部“综合执法频道”专题介绍报道了“江苏南通市文化稽查队践行科学发展观,打造阳光执法队伍”
(二)注重夯实基础,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
(1)广泛开展“五大执法技能”比武竞赛的培训活动。今年3月10日借座行政中心702会议室召开的“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稽查工作会议”上,就部署动员此项工作,即围绕“政策法规、装备操作、案例分析、证据采集、文书制作”等五大技能,开展培训竞赛活动;7月7日,借座金桥大酒店再次召开“全市稽查队队长会议”,具体落实业务骨干,加强推进此项工作;9月1日,借座宁波渔港大酒店召开“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工作会议”,选出28份案卷参加全省xx年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比,从中脱颖出一批办案能人和新人。
(2)建立文化市场案件公示制度,增强查处案件的透明度。每季度,对全市文化市场重大行政处罚进行通报,通过媒体网站、座谈会、专题会形式进行通报,做到公开、公正地处理好各种文化市场案件,有效地建立案件查处公示制度,使查处的每个案件在“阳光操作”下进行。
4月10日,借座行政中心836会议室,召开“南通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通报会”,对7家网吧由于二次违规接纳未成人年的被行政部门处予“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的网吧经营单位进行通报,会上还与他们签订了目标责任状。
7月10日,借座星海饭店召开全市网吧业主培训班,会上再次通报上半年以来,全市71家网吧因违规超时经营,未按规定对上网人员信息进行核对登记的等案件情况,以法规宣传告之网吧业主,使之更好地守法经营。
今年6月8日,南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介绍“市文化稽查队以案卷评查为抓手,促进依法行政”的报道。7月7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要闻中报道了“市文化稽查队强化队伍建设,履行一岗双职”。
(3)健立完善文化市场执法考核办法。为贯彻省文化厅和文化部印发的《xx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细则》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动文化稽查执法队伍建设。我们注重把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基础性工作与全局任务结合起来考评,建立经常性考评登记制度,调动各级积极性,促进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上半年5至6月份,结合全省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海安、启东两地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实地暗访,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关闭违法游戏厅11家,没收违法赌机45台。下半年9月至10月份,结合“国庆保障行动”对通州、如东、开发区三地的网吧场所进行了实地暗访,配合工商取缔“黑网吧”8家,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网吧经营场所。
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为深入推进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检查行动,贯彻落实苏文市(xx)38号和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从xx年7月7日到10月8日,全市文化稽查部门展开对文化娱乐场所执法专项检查,统一代号为“季风行动”。7月21日,江苏省文化厅网站“处室市县动态”栏目中专题报道了“南通全面展开文化市场集中整治季风行动”。
执法检查行动期间,市、县、区三级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娱乐歌舞厅67家次,网吧1863家次,音像店790家次,印刷企业129家次,书报刊经营单位333家次,受理举报111起,立案调查76起,行政处罚264500元,责令限期整改31家,责令停业整顿18家,收缴非法出版物2438册,盗版音像制品12466张,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取缔“黑网吧”34家,在省文化厅先后派出的3次暗访组和督查组的验收检查中,均获得好评。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有保障。为营造建国60周年安全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市文化局、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市局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抓,形成了网络式的组织机构和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各项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节点,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有整改、有讲评、有总结。9月27日晚8点,市文化局局长、党组书记黄振平和分管局长王倚海副局长亲自率领由市、区两级执法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突击夜查了全市25家歌舞娱乐场所,确保国庆期间市区歌舞娱乐场所的场地和内容的安全。9月27日,省文化市场信息网上宣传了“南通:联合行动,连续夜查”的报道。
2、专题突出,工作措施有实招。按照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将娱乐场所消防和治安隐患、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演出、违法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等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海门市结合整治行动,提出文化市场“创三优”,即在巩固和扩大文化市场整治成果的同时,提出开展以优先理念、优质服务、优化监管为主题的文化市场“创三优”活动。如东县通过“全球眼”技术监控手段,实施对网吧全程跟踪、监管,还专门召开“国庆保障行动”的推进会,确保网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崇川区为净化文化市场,开展了“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集中销毁非法出版物活动,此次集中销毁非法光碟、书刊约12万余张(册),同时还加大对非法演出的查处力度,整治期间,共取缔非法大棚演出12个,特别是今年7月,与崇川公安治安大队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一举取缔了位于观音山地区的一次非法淫秽大棚演出,其中5名淫秽演出表演者被当场抓获并拘留14天,有效地净化了市区的演出市场。
3、健全机制,注重长效管理。通州区采取“重点打击”的办法,围绕整治工作的六项重点内容,实施“五查”,做到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晚查相结合,日常查与集中查相结合;启东市坚持反复查、查反复,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如皋市、海安县、港闸区分别采用“错时执法”、“联合执法”、“四制五查”等方式,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单独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拉网式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按照“好的少跑多引导,差的多跑多警告”的原则,实施网吧分级管理,有效压缩违规行为发生的空间。市队采取“三六六三”工作措施,实行“零报告”制度,不仅确保了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圆满通过,而且专项整治期间,做到“三到位”:即一是值班到位,随时应付突发事件;二是巡查到位,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三是接报到位,举报电话“12318”24小时畅通。9月14日,省文化市场信息网上介绍了“南通为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构筑防火墙”的报道。
三、落实“扫黄打非”工作,统一行动成效明显。
盗版与反盗版之间是一场无休止的持久战。保护知识产权,使用正版,规范音像市场秩序,是党和政府赋予文化行政执法部门的神圣职责。对此,我市全体稽查执法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对音像市场保持高压的态势,查市场、端窝点、控库房、办大案。在“4.26”第九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前夕,市扫黄打非办在更俗剧院广场举行全市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现场会,集中销毁了市、县(区)两级收缴的27万余张(册)盗版光碟和非法出版物,是迄今为止我市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的一次销毁活动。
今年7月,接群众举报,反映钟秀街道郭里头村中原市场附近有人在卖光盘,且数量较大,怀疑是非法音像制品。7月29日下午,市文化稽查队、崇川区文化市场稽查部门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举捣毁了位于市区钟秀街道郭里头村四组68号的地下非法音像制品交易窝点。经过市文化稽查队一段时间的蹲点及暗访,最终确定了郭里头村四组68号的一幢两层小楼。在社区工作人员及房屋主人的配合下,执法人员进入到了屋里,眼前的一幕让大家大吃一惊:这个由南北两间打通成一间的屋子里,满地都是成堆、各式各样的音像制品。除了当场查获1万多张涉嫌非法音像制品外,还在出租房里发现了销售记录、收银机等。从记录来看,从这个窝点售出的光盘不仅销到了市区无证流动摊点,还流向了如皋、通州、启东等县市区。据此房屋主人介绍,大约1个月前,一名操外地口音的女子主动找上门,以每月300元一间的价格,租下了南北两间屋子,但没有透露租房的用途,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事后,崇川文化部门对缴获的'1万多张涉嫌非法音像制品、销售记录等进行了暂扣,并将这些光盘登记鉴定后,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为贯彻省“扫黄办”专项整治行动的精神,9月20日晚7时许,在市“扫黄打非”办主任范平局长的率领下,由南通市文化稽查队和崇川区文化稽查队联合组成的行动组,对南通市区段家坝路一家名为“玩虫社”的皮具店进行了突击检查,该店是一个专门针对日籍顾客的皮具精品店(无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门面上陈设的全部是假冒世界一线品牌的皮具、箱包、手表等物品,店内套间内货架上陈列了大量的日文版的音像制品,以dvd电影、电视连续剧居多,还有少量cd片,经现场抽查均为磨码、烫码片。此次行动一共暂扣了44蛇皮袋的非法音像制品,估算近万片。经查,该店系无锡市人邵某父子开设(店主很少来通),涉案的一名女售货员当即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去年10月27日晚,崇川区文化稽查队和公安分局曾对该店采取联合行动,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000余张,时隔数月,又死灰复燃,手段更为隐蔽,尤为恶劣的是在境内专门针对外籍人员大肆兜售盗版外文音像制品,影响很坏。鉴于该店在无锡市还开有4家门店,极有可能在无锡市从事更大规模的音像制品非法经营活动。市“扫黄打非”办在案发的次日上午将此案情书面汇报江苏省“扫黄打办”。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社、《江海晚报》社随行动组进行了采访、报道。
2月21日,市“扫黄打非”办和南通市文化稽查队对市区主要书刊、音像、电脑软件市场加大检查力度,在市区银花苑的南园书屋收缴了约xx册用于出租的盗版图书,在南通图书城锦绣文化经营部仓库发现盗版图书200余册,对于正规书店经营非法出版物,将予以立案查处。在市区宝隆电脑城检查组查缴了约300张盗版软件光碟,对市区八仙城的2个音像地摊予以取缔,收缴非法音像制品800余张。
行动期间,南通市所属的6个县(市)都分别由“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办公室主任带队,各县(区)文化稽查队直接参与组织对出版物市场的集中整治,并上报了相关信息和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共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1000余/张,没收非书报刊6000余册,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6家。
四、加强理论研究,用先进的理念指导业务工作。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与转型的特定时期,社会利益主体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变化日益突出,这种转变和变革给文化执法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不断地考验着我们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新时期要求我们每个从事依法行政工作的人员要站在时代的高度,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实际,不断探索文化市场工作的新思路,谋划文化稽查工作的新途径。运用新的手段,形成的合力,以达到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与繁荣发展之间的矛盾,建立与形势相适应,与时代要求相合拍的文化市场管理的新模式。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倡导知识的积累和理论研究,鼓励大家突破陈旧思想观念的束缚,用全新的眼光研究出一批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优秀理论创新成果。今年10月,在文化部市场司主办的“中国文化市场三十年征文活动”中,如皋稽查队队长扬增富所撰写《繁荣文化市场,发展文化产业的思考》获三等奖;稽查队员李小标所撰写《网吧未成年证据采集问题》获优秀奖;港闸区文化体育局的通所撰写《整合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获优秀奖;在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主办的江苏省“扫黄打非”二十年论文征集活动中,市稽查队队长张俏莉撰写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扫黄打非”长效管理的必然选择》获三等奖。
五、加强综合治理,促进相关工作同步运行。
根据打造“平安文化市场”、“阳光娱乐工程”,平安综合治理,公共场所安全达标工作等要求,我们科学制定、合理安排相关工作,认真制定了本单位和文化市场娱乐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考核细则,按照“六个必查”和“六个一律”的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文化市场安全管理的督查工作。尤其在元旦、春节、“两会”以及“五一”、“十一”和暑期、寒假等重要敏感时段,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检查行动,如“雷霆行动”,“绿色网吧行动”,“零点行动”,“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等活动,做到执法工作既不错位、越位,更不缺位。由于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今年8月,在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复查中,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做到未失一分,未留污点。在国庆60周年等几个敏感时期,做到未发生任何一起群众性越级上访事件,行政处罚做到零复议、零诉讼。
今年2月份,市稽查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南通市创造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6月份,被共青团南通市委、市综治委等14个部门授予“xx年度南通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为认真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切实加强全县文化市场监管,确保全县各类文化市场规范有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根据省、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县文广局结合实际,通过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为契机,全面清查整治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我局开展全县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落实全县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负责检查与整治督查工作。
二、划分责任区。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全面掌握全县文化市场的情况和动态,以便对我县文化市场实行有效管理和服务,我局决定对县文化市场稽查执法队员实行区域责任分工。
三、落实工作措施,明确整治工作范围。
2、电子游戏、歌舞娱乐场所。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为净化杨浦文化市场环境,根据市文化执法总队20xx年文化执法工作计划,对我区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以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市场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网吧、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网吧监管措施,加大对全区网吧日常检查的频率和力度,从严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接纳未成年人的比例严控在1%以下。
(二)清查出版物市场。重点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监管和检查力度。对出版物店档摊点、图文制作以及文化用品销售店等重点点位进行逐一排摸,及时掌握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规律,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收缴宣扬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内容及非法出版物,及时依法取缔关闭非法、有害出版物的游商店档。
(三)加大印刷复制企业监管力度。加大对小型复印店及大型印刷企业检查频率,督促落实印刷复制委托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印刷复制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制度,从严查处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的企业。
(四)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力度。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寒暑假和放学以后等重点时段进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依法查处游戏(艺)经营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游戏游艺设备和擅自从事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
(五)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执法,促进我区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为确保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郑重承诺本单位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一、各经营场所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经营期间,安全出口必须确保畅通,不可关闭、锁门、阻塞。
二、注意防火,确保空调、电暖器、照明设备、电线线路等用电安全。
三、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不发生违法违规经营现象。
四、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经营场所发生打架斗殴、群体踩踏等意外事件。
五、落实值班责任制,各经营场所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六、遇到重大安全问题,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并立即报告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
七、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平安文化经营单位”的创建工作。
八、管理和使用好场所内监控设备,监控信息要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备查。
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签字):文化经营单位(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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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保障文化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为工作重点,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市场巡查和执法监管,在市场专项整治和“扫黄打非”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2018年,重拳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工作受到省市文化部门和社会的好评,被市文明委评为未成年人保护先进单位,“扫黄打非”工作受到黄石市“扫黄打非”办和市支队的肯定。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
1、建立了文化市场监管稽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各稽查队和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2、建立了市场监管问责机制。按照岗位职能和职责分工,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履职尽责,共同承担片区网格化管理和市场监管稽查等工作职责,落实日常巡查、市场稽查和信息上报等工作任务,对因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今年上半年,结合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执法大队议事规则和廉政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举报受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
(二)市场执法监管力度较大。
1、增加错时执法和周末巡查、夜查频次。每周市场稽查不少于2次、错时执法(夜查)不少于1次,每月节假日市场稽查和乡镇市场稽查不少于2次。今年以来,共计出动检查40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500余家(次),其中网吧900余次,娱乐场所200余次,新闻出版、广电及宗教等场所360余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40余次。
2、严格落实举报受理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文化市场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实行快速调查核实,并及时做好回复。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58起,办结回复58起,办结率100%,回复满意率97%。
3、强化案件查处工作。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56起,完成罚没任务33.2万元,较上年增长70%。其中,责令整改2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9家,停业整顿18家(含实行顶格处罚11家),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家(世纪先锋),取缔无证经营场所7家。
(三)文化市场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
1、网吧市场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今年5月份以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大队全体执法人员自我加压,签订《网吧整治军令状》,并通过网格化管理、技术监管和有奖举报制度等措施对网吧实行严格管理,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网吧违法经营案件31起,对地中海网吧、传奇网吧、新贵族网吧、东升网络会所、创世纪网吧等11家网吧开出“最严罚单”,依法实行顶格处罚,分别给予15000元罚款并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通过以上举措,我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屡禁不止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会同市文明办等部门单位评选出了10家“文明网吧”,组织开心网吧、德玛西亚网吧参加黄石市举办的“电竞比赛”,积极引导网吧市场转型升级。
2、全面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今年8月份以来,制订了《大冶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立案查处、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对全市44家娱乐场所(取得合法经营资格12家,无证经营32家)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娱乐场所19家,督促整改31家,规范办证3家,对点歌曲库含有违禁曲目的红馆ktv、蓝调ktv、星月神话ktv等3家娱乐场所给予行政处罚,对不具备设立法定条件的蓝天游戏娱乐城、卡拉大冒险娱乐城、普化巷游戏机室、世纪舞厅、铜都舞厅、午夜阳光舞厅等6家依法取缔,同时函告消防、安监、工商等部门单位。12月份,争取市政府办组织召开了全市娱乐场所整治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联合执法行动。
3、开展印刷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黄石市局和市“扫黄打非”办统一安排部署,7月上旬,组织召开了全市印刷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组织业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印刷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守法经营理念,并督促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下半年,执法大队分两组对全市印刷企业进行了两轮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各单位落实印刷业“五项制度”进行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未经许可,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的炎黄谱业、鸿昌印刷中心等3家印刷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4、“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成效较好。积极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建设工作,会同黄石市“扫黄打非”办在大冶刘仁八镇成功举办了全市“扫黄打非”进基层业务培训会。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成员单位开展“清源”“净网”“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4次,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图书、印刷、快递、音像制品等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大了宗教非法出版物的查处打击力度,会同民宗局开展宗教场所陈列摆放非法宗教出版物专项检查3次,对大冶市佛教居士修学堂陈列摆放违法宗教出版物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一年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0余家次,收缴宗教类非法出版物3000余册、宗教类非法音像制品1000余张、盗版非法音像制品150余张、淫秽影碟70余张、户户通地面卫星接收设施7台,立案查处7家新闻出版案件。
(四)全力保障文化市场平稳安全。
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先后制订了《大冶市商业综合体内文化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化市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岁末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预案》等专项安全检查方案,特别是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市场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摸排,督促业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年共组织文化市场安全隐患排查75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0多起,组织经营业主进行消防安全集中培训3场次。
2、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经常性组织对康力体育游泳馆、碧桂园水力方游泳馆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4家室内游泳场所均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海雅地产未经审批擅自开放泳池及时进行了制止,对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泳池)的宏维人家物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3万元的行政处罚。
3、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按照市扫黑除恶办要求,在全市文化市场领域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共签订扫黑除恶守法经营承诺书、发放问卷调查表各160余份,发放宣传牌200余块、宣传手册2000余份,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条。
(一)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市场监管全覆盖。建立了文化市场网格化片区管理机制,将全市文化市场分成4个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人,具体负责对所属片区网吧、ktv等歌舞娱乐场所和新闻出版、广电、高危体育等市场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市场监管无遗漏、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经营户守法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市场巡查执法时,加强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根据市场检查实际情况,组织业主进行集中培训。自今年5月份以来,先后组织了全市娱乐场所、网吧和印刷业业主进行相关条例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违法经营的处罚细则,切实增强了经营户知法守法意识。
(三)强化案件查办,凸显警示惩诫效果。对严重违法经营行为,顶住各方压力,克服困难调查取证,依法实行从重处罚,并对典型案件实行公开曝光。今年以来,已对11家经常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实行顶格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惩诫警示效果明显,较好地遏制了我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势头。
(四)加强队伍建设,业务能力较大幅度提升。结合市场执法监管实际,在大队开展全员学习计划,鼓励支持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机构组织的各类“以案施训”和执法交流活动,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大队工作人员集体荣誉感明显增强,工作热情普遍高涨,执法办案能力也明显提高,办案领域从往年的单一网吧市场拓展到歌舞娱乐、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市场;执法案卷文书质量也较大幅度提升,受到了黄石支队和市法制办的好评,由我队选送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卷被评为一类行政处罚案卷。
今年以来,我市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文化市场点多、面广、线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效果离市场执法监管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小队伍大市场的问题。目前大队实有工作人员11人,一线执法人员仅7人,执法人员不够,执法力量薄弱,特别是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有时无法顾及。
二是存在执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大队仅一台执法用车,无法保障市场稽查需要,办公用房也紧缺,待国资部门调剂落实。
三是存在执法人员年龄老化的问题。大队平均年龄47岁以上,大多在文化市场工作年限较长,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有部分同志因年龄较大不能适应新时期文化新业态和网络文化执法、移动执法的要求。
2019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全力保障市场领域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健康繁荣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一)深入推进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整体部署,适时启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工作职责,增加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保障。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提高“文网卫士”监管软件和全国文化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利用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持续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新增文化经营场所市场排查,进一步规范完善登记台账。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网吧、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新闻出版、广电等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进一步拓展文化市场执法办案领域。加强传统文化市场的执法检查与监管,进一步规范网吧、ktv、印刷企业、书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市场的经营行为。加强网络文化执法,力争在网络游戏案件办理上有所突破。加强广播电视和影院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和电影市场。
(四)全力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指导与统筹协调,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清源、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会同宗教部门继续开展宗教场出版物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暑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网吧、书店、音像制品等市场专项检查。
(五)逐步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我市文化市场诚信红榜制度,加强宣传与引导。继续开展文化市场文明创建活动,设立文明学院文化市场教学点,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网吧创建活动,引导网吧转型升级,鼓动支持组队参加电竞比赛。
(六)持续开展文化市场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网吧、ktv、影院等公众聚焦场所和印刷、书店等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集中培训活动。对泳池、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今年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文化部门的指导下,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克服困难,开拓创新,热情服务,规范管理,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会、和谐机关、文明执法这几个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继续贯彻“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市场结构,不断推进文化市场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绩,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评比中获一等奖、三等奖各一项。今年共出动检查1200多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300多家(次),查缴非法书报刊1460余册,非法音像制品、盗版软件31500多张,立案38起,罚款17余万元,停业整顿2家,配合工商部门取缔违法经营9家,吊销经营许可证2家,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受训人员700余人(次),编印工作简报4期,通过这些活动,有效地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净化和繁荣了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做好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年初局领导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再次强调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全社会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文化市场现状及对策,为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能够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充分利用“两台一报”的舆论优势,在全社会打出公告,公布整治措施,举报电话,并在每一次集中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让全社会都来支持我们的活动,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打赢一场文化市场管理的攻坚战役奠定了思想舆论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文化市场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法治工作,最关键的是依法行政让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而重点就是建章立制,用各种制度、措施来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用制度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制订了海门市文化市场管理效能建设制度,调正了内部管理人员的分管结构,用制度来保证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内部制度完善的同时,我们按照培训上岗制度的要求,年初我们举行了5期年检法律法规培训班,分别对娱乐场所、音像发行网点、书报刊发行单位、印刷企业、游戏机、网吧经营单位的业主和管理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培训。此外,我们严格执行书报刊发行网点审验和进货审批制度,演出市场审看报批制度等,从根本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净化出版物市场。
我市出版物市场通过近几年来的不断发展,已初具规模,虽然通过我们强有力的管理措施,初步形成了活而不乱、繁荣有序的主体格局,但仍然存在着违规经营行为和现象。对此,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突出重点,抓住要点,有目的地给予打击。
整顿出版物市场,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必须做到标本兼治,否则,必定会出现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的局面。出版物市场治本,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所有出版物的零售、出租点经营者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使他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经商,抵制诱惑和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执法,对非法经营者给予迎头痛击。三是抓大案要案,把查处的大案要案作为典型教材,告诫经营者违法经营的严重后果,提高他们守法经营的意识。
今年4月11日,稽查队在对海门市包场镇华龙音像制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门口柜台上摆放着500多张非法音像制品,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音像制品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在对该店业主江某进行调查询问时,发现江某神色慌张、谈吐失常,执法人员判断其中肯定有问题,所以立即决定对该店进行全面检查。经过仔细的搜查,共查获非法音像制品700余张,涉嫌含有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257张。对涉嫌含有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立即移交给我市公安局处理。对华龙音像制品店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行为,我们对其作出吊销《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出版物市场检查的同时,我们寻找源头,挖根究底,不放松对印刷企业的检查力。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第二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依照《_行政处罚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和本办法履行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职责。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化市场相关执法工作。
第三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四)违法购销文物等文物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五)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第四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事项及其他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和区、县职责范围,明确各自负责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职权范围的确定和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决定。确定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原职能部门不再行使。
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时,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按照权限范围应当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两个以上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都有权管辖的,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执法标准和规范、重大事项法律论证、行政执法协调、案件督办督察等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本市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及其管理进行动态监测,提高执法监管保障水平。
第十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佩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当事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一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现场进行调查、检查;。
(二)制止和纠正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依法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对违法事实清楚的,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一)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依法没收;。
(二)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依法销毁;。
(三)无法确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后,可以依法作出没收、销毁决定。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将财物退还当事人。对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拒不认领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公告期满仍未认领的,可以依法处置。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因当事人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不真实等原因无法采用其他法定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的,应当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本市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研究、处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本市相关部门提供鉴定结论或者其他专业意见的,应当送交样本。相关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或者出具专业意见;情况复杂确需延长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十七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涉及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及时将执法情况通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作出吊销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办理行政许可的检验、变更、延续、撤销、注销等事项,并自办结有关事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
第十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协助、配合的,应当将协助、配合事项通报有关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建立案件移送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第二十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拒绝、阻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_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举报人要求回复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保密。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发挥重要作用并经查证属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主动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执法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申诉,接到检举、控告、申诉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四)实施监督检查向当事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六)其他违法执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使这次宣传活动在校园继续深化和延续。二是结合版展宣传开展了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以取缔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娱乐场所、黑网吧和落实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重点整顿网吧市场和娱乐市场;以取缔校园及周边流动书摊、流动音像制品经营摊点查缴政治类、淫秽色情、宣扬暴力和盗版等违法出版物为重点整顿出版物市场;通过专项治理使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得到净化兜售现象得到切实解决盗版盗印教材教辅读物得到有效遏制。
(三)“娱乐场所整治行动”规范市场。大队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规范全县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规演出、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以及使用盗版软件行为,查处含不健康、不合法内容的各类歌曲、娱乐和演出活动。“三考”期间,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环境,大队领导带队,中队分组日夜不间断巡查,严厉查处不按上级规定时间营业的娱乐场所,为“三考”保驾护航。今年娱乐场所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40家(次),查处违规经营单位4家,立案查处1家。
(四)“清源”行动有新突破。打击侵权盗版和各类非法出版物,开展印刷打字复印行业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全面检查了县城印刷单位、书(报)刊店、音像店和部门单位的内部刊物,收缴违法刊物和音像制品1000多册,盗版、涉黄光碟800多张。下半年,我队开展了驾驶学校培训教材专项整治,先后对全县各所驾校的培训教材逐一进行了检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立案调查9起,有效规范了我县专业培训教材。
(五)“文化市场创国文整治行动”成效显著。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公益广告近ktv场所工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全县ktv场所覆盖达100%。根据创建考核细则的标准,我队联合县创建办、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2份,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了在创建考核中文化市场全面达标。
(六)“广播影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播出。对电影放映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制定了放映单位巡查责任目标,确保全县影院未发生一起放映未获得放映许可证或没有公映授权影片的现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接收地面卫星电视的违法行为,今年共收缴非法接收卫星电视器材120套。从严查处私设小片网行为,全面开展农村小片网调查摸底,对我县丫江桥仙石非法小片网进行了查处,该小片网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时间长,用户多、影响大,我队经过多次调查,已向县政府提交了整治取缔方案。
(七)“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到位。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10月份以来,我大队对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的网吧和娱乐场所,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和下一步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车辆78车次,检查经营场所110多家(次),下发改正通知书17份,为全面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文化执法形象。做好宣传工作不仅能够提高群众的认知度,还能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今年年初,我队精心筹划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组织“走进校园”、“深入群众”等文化执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000多份,资料10000多份。在县电视台新闻节目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在法律节目《政法在线》中以案说法,在新闻网上发布执法工作信息等等,今年在各媒体发布信息(节目)共50多条(期)。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文化执法宣传,营造气氛,解疑释惑,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同时也塑造了文化执法队伍“阳光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加大基础投入,提高监管科技含量。大队成立以来,全体队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致把钱用在刀刃上,为了适应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发展的需要,提升科技监管水平,大队今年克服经费不足的困难,为办案人员配置了办案电脑、摄像机、投影仪、录音笔等设备。今年年初,争取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投入近百万元,建设了“xx县文化市场视频监控系统”,机房建设9月份全面竣工,“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改变了以往完全靠人工巡查,管理容易出现监管漏洞的问题,大大提升了监管效率。
(三)动员社会力量,构建社会监督体系。今年我队利用走访和开展宣传工作的机会,走进各乡镇学校开展工作的同时,与在校老师、学生家长之间有了更亲密的联系和互动,大队精心选聘了县关工委老领导、在校教师、学生家长等45人为我县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进一步壮大了社会监督员队伍。8月份,我队组织义务监督员和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共100多人进行了业务集训,强化行政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提升广大文化市场监管效率。
(四)坚持业主培训,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为了提高经营业主的'文明经营和依法经营意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我队每年都组织文化市场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培训班邀请市局专家和专业人士授课,经过培训考试的给予颁发培训合格证,坚持不懈的培训工作培养了广大经营业主自觉的法律意识。今年4月,我队召开了全县文化经营单位业主大会,与300多位业主签订了《文化市场依法经营责任书》和《创建国家文明县城责任书》,进行了文化市场文明经营培训,结合创建工作,开展行业自查自纠,要求经营户对自己存在的问题逐项自查自改。经过努力,在8月份我县创建工作考评中,文化市场全面通过考核,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五)强化部门协作,形成联合执法合力。在“扫黄打非”办的领导下,我队牵头,联合公安、工商、文广新、消防、电信、广电等部门,成立了“联合行动小组”,通过建立长效联合行动机制,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联合行动队伍,解决了以往组织难、行动慢的问题。我队积极协调各部门关系,加强部门协作,争取了文化、公安、工商、电信、法院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有效提高综合执法的执行力度,树立了严肃高效的综合执法形象。
今年到目前为止,我队市场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600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500多家次,责令整改25家次,警告30家次,立案查处39件,办结案件39件,罚款30万元,网络系统办案率达95%以上,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及赔偿案件。
今年大队通过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队伍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对高科技、新领域的文化经营管理无从下手;队伍小,市场大,监管工作存在难到位的现象等等。在明年工作当中,我们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力争取得三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努力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突破。重点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争取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执法队伍。根据我县文化市场的特点,采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着重对执法办公系统运用、文化产品的识别、广电技术、电脑网络技术应用等进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技术精、充满活力的执法队伍。
二是努力在监管手段方面取得突破。充分整合市场监控资源,利用好监控平台技术,提升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水平。同时,我们要逐步引入一些对高科技、网络经营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技术鉴别装备,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工作的效率。
三是努力在监管领域方面取得突破。打破旧思维,创造新动力,突破以往市场监管厚此薄彼的旧框架,明年我们下决心要办理3—5件有影响力的新案件,将执法工作逐步深入到各个文化市场领域,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十分重要。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对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作出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政府依法管理文化事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作为文化行政和综合执法改革全国试点省份,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中央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中,我省文化行政和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快、出经验。目前,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基本完成,17市和全部县市区组建起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队)。通过改革,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总数由改革前的1108人增加到2100多人;管理资源进一步整合,解决了多年来存在的管理缺位、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执法条件进一步改善,执法队伍技术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全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文化环境。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对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作出新的部署。六中全会《决定》强调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要求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职责,明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单位性质,确定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都为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指明了努力方向,对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具体从几个方面来认识:
1、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巩固改革成果、理顺工作体制、规范运行机制的迫切需要。我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距离形成完善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比如,有的地方文广新局和执法机构之间职责不清、体制不顺,有些地方部门矛盾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还存在执法机构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执法人员身份没有落实的问题;执法机构的内部制度、运行机制、执法流程、统一执法体系还不够完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执法效能,影响队伍形象,影响政府对文化市场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必须下决心解决。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目的就是围绕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管理体制、机制、机构、队伍、制度体系、技术监管和保障建设,把改革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规范运行,在全省建立起统一、规范、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
2、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推动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条件下,社会文化环境更加复杂,西方敌对势力的文化渗透日趋严峻,腐朽文化、落后文化沉渣泛起,低俗、媚俗文化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淫秽色情、恐怖暴力等不良文化,严重毒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对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带来了严重挑战,迫切需要我们通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文化市场管理中仍然存在的职责不清、体制不顺、能力不足、保障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规范执法管理,为文化市场繁荣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特别是,今年我们党将召开,我省将召开第十次党代会,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思想理论领域会更加活跃复杂,各种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必然会有所抬头,为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是一项现实紧迫的任务,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更具有特殊意义。
3、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举措。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体会议进一步作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部署,在更高起点上确立了文化强省建设的思路举措,提出了文化管理体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目标要求。无论是繁荣文化事业、还是发展文化产业,都离不开良好的文化环境。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成为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在竞争中做大做优做强,需要有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打造齐鲁文化品牌,也要求改进文化市场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已成为摆在各级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省委、省政府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同时,决定在全省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我们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在新的起点上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推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深入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各项任务。
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是加强和改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围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目标,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着力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着力健全覆盖全省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着力建设素质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实现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水平。
1、进一步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是实现文化市场规范有序管理的基础和关键。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快整合完善执法队伍,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形成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体制和机制。一要健全机构。目前,市这一层面上机构整合组建基本完成,17市均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整合了文化市场执法相关职能,组建了执法队伍,大多数县的执法机构也已经成立。下一步重点是推进规范化建设,认真解决好市、县执法部门的内设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基本保障。从掌握的情况看,改革后,执法人员大大增加,力量进一步增强,但也有个别市县仍不够明确,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编制既要精干高效、又要满足需要,人员要严把标准保证素质,执法力量要明显增强,执法经费要保障到位。这些基本条件、基本保障要一一认真解决,否则,改革就是半拉子工程。执法人员身份问题也要解决好,否则不具备执法资格。有的是公务员,也有的是“参公”,但总要解决好。要明确乡镇(街办)文化站同时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兼任文化市场监管协调员,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延伸覆盖到基层。二要厘清职责。进一步明确市、县文广新局和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规范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范围,强化执法机构的各项职能。文广新局的职能主要是培育发展文化市场以及负责各类文化市场的审批、审核、备案等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主要是履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职能,要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不能把执法机构搞成文广新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这不符合管理与执法分离的原则。同时,要认真研究文、广、新三家与执法机构的关系,省里是分设三家,市县是“三合一”,还有一个“扫黄打非办”。省里要研究,市里也要结合实际处理好。三要明确资格。目前各地执法模式不统一,影响了执法管理效能。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加快审批审核,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经过规范的授权或委托后,尽快确定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现统一综合执法的目标。
2、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巩固发展前段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果,关键要从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入手,进一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文化市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重点要建立完善“四个体系”:一是综合执法统一体系。根据文化部的有关要求,在全省统一使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用特定标识,统一文化市场执法的证件、着装、文书和车辆喷饰等装备和设施,进一步体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统一执法”特征,树立起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公众形象。二是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业务、岗位责任、协调协作、信息通报、绩效考评等制度,使文化市场管理各项重要工作有章可循,形成运行规范、协调顺畅的管理机制。三是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在现有的网吧监控平台基础上,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中心,完善覆盖全省各个文化市场门类的文化市场实时监控系统,建立文化市场监管基础数据库,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推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实现技术监管和人工监管的有效结合。要适应新兴文化市场不断涌现、农村文化市场迅速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四是综合执法保障体系。加强文化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法规规章,建立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文化执法与公安执法联动机制,确保文化市场执法活动顺利进行。
3、进一步建设高素质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队伍建设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任务。随着机构的整合,岗位的变动,人员的增加,提高队伍素质的任务十分迫切。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法理念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要建立执法资格准入制度,把好进人关、用人关,新录用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要加大培训力度,实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开展经常性的专题培训,对执法业务骨干和各县的执法局长进行轮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个一切”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增强群众观念,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不断提高文化惠民、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4、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文化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要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根据文化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不同内容、不同主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党的召开前后,要集中开展党的专项保障行动,加强对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的审查和监管,有效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坚决查处违法文化产品及违法文化经营活动,为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整治整顿,持续清查清理,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二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把加强日常监管作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将主要执法力量和工作时间分配到第一线,确保将问题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网络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动漫市场、出版物市场、广播影视市场等作为重点领域,把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作为重点区域,把假期及重大节庆活动作为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三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文化市场管理涉及部门众多,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协作,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区域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推动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把文化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工作是一项事关文化市场长远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管理、文化主导、部门协同,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强大合力。
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基本完成。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步骤、措施,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要加强调研和督查,强化考核奖惩,对基层创造的好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任务完成好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同志们,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推进文化领域各项改革,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20**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全力以赴做好净化文化市场工作,全面开展文旅市场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等宣传活动8次。
2、推广应用网吧技术监管平台。在全县18家网吧、9家歌舞娱乐场所实现了文网卫士安装全覆盖,及时处置上级交办有关事项信息。
3、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理活动。开展全县中小学家校校园周边治理工作和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风、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
4、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经营单位学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协助各经营场所健全双重预防建设体系,对**等两家双重预防示范店进行督导,线下标识标牌安装到位。目前,我县**基本完成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线下设施建设,下一步将在全县全面推广。
5、开展党史主题教育,按时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主题日活动,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的谈思想、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谈话。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通过文明交通岗、清洁家园、卫生区打扫除、9月9慈善日公益捐款等党员示范活动,树立集聚力、团结意识和荣誉感,有两名党员分别被评为全县优秀党员和县直党委优秀党员。
6、组织执法队伍集中培训,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执法权”权责“下放”乡镇执法队伍培训学习。
7、督促局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3起信访案件办理,未出现重访再访情况。
8、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娱乐场所监管操作实务的学习,每周二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9、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车辆10余台次,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有效地净化了我县出版物市场秩序,增强了执法人员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确保了我县社会文化安全环境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和谐稳定。
10、积极应用“执法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成果统计,按月报送文化文物和扫黄打非及安全信息,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息30余条。
11、开展河南省防返贫检测帮扶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受灾信息采集录入,填写智慧乡村农户门牌号编制核实问卷,及在洛阳智慧乡村信息系统核算2021度收入,到**村宣讲防汛、疫情政策。
12、开展优化营环境宣传学习工作,积极宣传“两个条例”学习。一是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平台,开展“两个条例”学习贯彻宣传,共发布各类图文信息10余条。二是文化馆、图书馆、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各景区、星级饭店发布电子屏宣传50余次,制作宣传横幅20余条。三是印制“两个条例”向各文旅经营单位进行发放,各景区自行印制学习资料向员工发。四是整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资材归档编印成册,接受县人大专项督查和三次专题评议。
1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执法大队对我县景区、网吧、ktv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严格把控,要求各场所全面落实“三个一”制度;采用预约、限流,各娱乐场所75%限流开放,所有公共场所坚持日常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执法人员分组开展督查检查40余次,较好维护了文化市场疫情防控稳定开展。
1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对我县景区及星级酒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景区、酒店制定安全生产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齐口罩、消毒液、酒精、红外测温仪等防疫物资,严格控制人流量,每日按要求测量员工及游客体温,执行消毒消杀工作。
15、组织开展了a级景区“大抢修、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启动视频会议。对景区在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体人员在6至10月中旬每天专人做好防汛值班,扎实做好汛情疫后旅游景区复工复产工,并制作文化旅游行业灾后重建ppt,向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上级扶持资金。
16、组织开展汛情隐患排查,对我县各景区防汛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值班情况和危险体分包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排查并进行上报;对我局涉林a级景区进行消防工作检查,对景区的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分析研判当前防火形势。
17、组织开展各文旅企业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检查,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组织开展中秋、十一节前景区、星级酒店、网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从疫情防控、安全值班、消防设施配备、人员培训、设备检修维护、安全生产制度及资料、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队伍的建立、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共督促检查文化经营场所187家,出动人员561人次。发现安全隐患83处,已整改83处。
18、积极完成分包重点项目工作。双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开展景区安全隐患和防汛排查,督促a级景区汉函谷关、苏园、大河田园按照标准进行整改提升。
19、积极落实首席服务官制度。对寺坡山、大河田园民宿建设项目进行定点服务,督促景区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成项目信息报送。
20、组织开展全县艺术培训专项摸底排查,对全县家艺术培训班开展证照、师资力量、场所安全、防疫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截止10月底,县城区艺术培训班已排查结束,目前正在开展11个镇的排查工作。
2022年,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网吧、娱乐场所、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文旅行业执法管理工作,转变执法理,不断推进服务型执法和首次不罚款制度,文明执法,一手抓管理,一手促繁荣,促进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打造我县经济发展新支柱。
1、以党建以统领,加强支部党员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推动党建资料标准化,将支部党建与队伍建设、执法管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激发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增强工作主动性和促进提升创新意识,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2、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管理,组织开展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游市场、文物、广播电视专项治理活动和“闪电行动”,加大巡查力度,从严查处接纳未成人进入营业场所等违规经营行为,推动文化旅游市场守法经营。
3、推动文旅行业平安建设,做好文旅行业消防安全宣传以及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在“双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双重预防平台运行培训,做好运转准备。在全县建成一至二家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示范单位。
5、推动文化旅游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善文化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文明经营红黑榜管理。
6、扎实推动信访稳定、扫黑除恶等工作,积极配合乡村振兴,完成田岭村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7、落实执法权限下沉乡镇工作,加强对各镇文化旅游执法队伍业务指导。
8、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逐步完善执法服装等硬件装备,推动文化市场智慧监管技术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