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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钢筋加工合同(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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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钢筋加工合同(汇总14篇)
时间:2023-12-09 20:45:09     小编:FS文字使者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钢筋加工合同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年月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吨,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

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钢筋加工合同篇二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年月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__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__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吨,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钢筋加工合同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____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吨,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钢筋加工合同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甲方项目的具体情况,就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卢氏至西坪段lxtj-6标段部分钢筋加工工程项目和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所进行的临时工程及施工准备等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总则。

1.1、主合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以下简称主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中标通知书、补遗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河南省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以及主合同规定的构成主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资料等,乙方均予以遵守。

1.2、本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2.1、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合同。

1.2.2、双方应当遵守业主和监理发布的其它文件和资料等。

1.2.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书面协议或文件。

1.2.4、乙方在对所承包工程进行实施及修补缺陷等工作时,应承担、履行与承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中甲方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1.2.5、如乙方将工程整体转包或分包,则本合同自行解除,视为乙方违约。

二、工程概况。

1

2、工期:自钢筋加工开工之日起至加工完工为止。

三、工程质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加工后钢筋直径必须达到材料允许偏差的范围之内,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设计文件、及其现行的设计、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等规定进行施工,且执行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的要求。如以上标准、要求不一致则以较高标准为准。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整改,返工整改措施必须报甲方批准,整改后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工程质量控制自检体系,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一道工序的施工,须经监理工程师、甲方质检工程师检验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虽甲方检验合格后,但仍不改变和免除乙方对整个合同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四、工程价款。

五、工程进度。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编制详细的可实施的施工计划,并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2、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需要,保质保量完成计划,若不能满足甲方的需求,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罚款,每延误甲方正常施工一小时,罚款1000元。

3、如乙方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需求,甲方除要求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外,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安全防范和环境保护。

1、乙方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做好安全文明及防护工作,充分保护人员及财产安全。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须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协助乙方解决技术难题。

3、委派质检工程师或管理人员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对不按技术规范、质量要求操作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修或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负责提供机械加工设备、原材料、其他辅助材料及必要的防护用品。

5、负责验工计价、竣工交验工作。

6、乙方如出现下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

(2)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严重违章作业、违法乱纪,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劳务工资的发放,确保乙方不恶意拖欠工人工资。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施工需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负责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2、协助甲方完成制定的工程创优目标及措施,确保工程一次创优,杜绝质量事故。

3、接受甲方领导,服从甲方统一调度。

4、执行甲方每月施工计划并按照工期要求编制详细的生产作业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方案及措施,确保人员、机械设备、物资到位。

5、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现场布置、材料堆放、机械设备停放、管线布置等均符合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争创文明样板现场。

6、尊重并接受业主、监理和甲方现场的指导、检查,服从业主派驻乙方工地的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及时、准确、真实得向甲方上报各种资料。

7、乙方施工质量不满足交验标准要求的,应立即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返工整改,直至达到交验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合同执行期间须配合业主或甲方组织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等科技课题在施工中应用的相关工作。

9、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催收和偿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清欠义务。

10、乙方加强队伍的管理和职工思想教育,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遵纪守法,避免和甲方职工、当地村民发生冲突。凡发现有参与偷盗工地物资的行为者,除对当事人处以开除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同时根据盗取物资的价值,对乙方队伍处以价值2倍以上的罚款。

11、在验交前应负责对成品做好保护工作,确保其质量。

12、乙方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并派持有相关证件的专人负责接收和使用物品。

13、乙方负责加工材料的保管、看护工作,如有被盗、丢失或浪费,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14、乙方撤场如拖欠民工工资,则甲方可以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留此项费用用于解决问题,但仍不免除乙方继续解决遗留问题的义务。

15、因乙方操作、管理不当引起的任何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16、乙方不得私自处理废料、盗卖钢筋等材料,不得窃电,否则甲方拒绝支付工程款,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7、甲方提供的设备、机具,乙方须签收,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所有机械设备材料,不得破坏性使用,造成损坏的应自负修理或照价赔偿,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归还甲方。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除照价赔偿外甲方对乙方处以单价3倍以上罚款。

18、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合理使用,不得浪费、转卖,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乙方转卖材料价值5倍以上罚款,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要求乙方在两日内离场。

九、违约及争议处理。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妥,由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3、如因一方严重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终止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十、款项的计量支付及结算。

每月给予乙方支付劳务费,业主资金拨付到位的情况下,甲方对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的%进行支付,剩余%待工程结束后六个月内付清。

十一、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本工程完工后合同终止。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二、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钢筋加工合同篇五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确定劳动关系,乙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作条件。

第三条: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生产(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四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工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计量工资的,按计量付酬。

第五条:按技术工种发放工资,工资按天结算。,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直至找到合适交接人,完成交接后予以批准。未按要求离职者,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第六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生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第九条: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本合同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按造成的直接经济和间接经济损失赔偿。

4.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若一方违反合同中的条例,造成的损失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后生效,涂改、冒签无效。

钢筋加工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__________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__________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__________吨,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钢筋加工合同篇七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钢筋加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____________;《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____________;《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____________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____________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____________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____________、《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____________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___________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____________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____________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____________吨,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钢筋加工合同篇八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03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

证明书。

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钢筋加工合同篇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年月日。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中的规定。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吨,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钢筋加工合同篇十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

委托书。

原件、工程项目。

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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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加工合同篇十一

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加工事宜: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____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01-69-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g107-9。

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16-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____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____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01-51-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____xx公司、xx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吨,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

(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____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十。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十。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司地址:公司地址: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钢筋加工合同篇十二

经公司研究指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钢筋分项工程交由×××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整个工程钢筋的制作和安装。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钢筋工程转包给他人。

三、承包价格:

每吨包干价××元,计量均按施工图纸实际抽筋经核对后为准。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在××天内完成好基础工程钢筋的制安;主体每层柱钢筋安装××天要完成;主体梁板钢筋每层××天要安装完成;屋面梯盖、栏板和水箱等钢筋累计在××天内要完成。

五、材料要求(仅对包工包料而定):

1、乙方应对材料质量负责,进场的钢筋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提供原件),并负责提供钢筋机械性能试验所需的试样和承担试验费用。

2、乙方对钢筋使用焊接接头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样试验并负担试验费用。乙方同时应提供焊条(剂)的合格证给甲方。

六、质量与施工要求:

1、钢筋的制作及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变更通知书进行下料、制作和绑扎。

2、钢筋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3、严禁钢筋承包班组以次充优、以长充短、以小充大和以疏充密;不得进行偷工减料等有损职业道德的丑行。

4、钢筋的级别和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征得设计人员的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正式手续。

5、钢筋采购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并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按规定数量随机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中心检验。

6、钢筋试件通过做力学性能检验后,其结果符合质量标准(包括一、二级抗震结构的两屈比)后方可使用。

7、所有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8、ⅰ级钢筋末端应制成180度弯钩,其弯弧内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平直段长度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

9、所有(框架和非框架)的柱、梁箍筋的弯钩均应制成135度的抗震弯钩;弯钩的平直段长度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10、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得设置2个接头(接头应设置在结构受内力较小的部位),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11、同一连接区段,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在受拉区不超过50%,接头不设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12、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头连接区段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该区段内梁板接头面积不超25%,柱不超50%。

13、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14、安装钢筋时,配置的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5、绑扎或焊接的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钢筋绑扎接头处应在中心和两端扎牢(即绑扎三步)。

16、钢筋保护层应采用预制的水泥砂浆垫块或钢筋制成的垫椅进行垫置(包括梁侧和柱侧均要绑上砂浆垫块)。

17、板主筋应全长伸入梁支座,梁钢筋末端90度锚固段长度应足够,柱梁交结处的柱加密箍间距应均匀且足量。

18、钢筋制作与安装的误差应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要求班组做到该分项实测合格率达90%及以上。

19、每次钢筋的验收,班组长(承包人)均应自觉参加;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得延误工程进度。

七、安全要求:

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操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3、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触推杆;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4、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牢。

5、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6、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操作规程摆放钢筋支架(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8、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9、点焊、对焊钢筋时,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焊机要有防护罩并放置平稳牢固,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

10、电焊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胶木板或木板上。电焊前应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停工时,确认无火源后,方准离开现场。

11、钢筋切断机应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是15cm。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

12、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断钢筋要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3、使用卷扬机拉直钢筋,地锚应牢固坚实,地面平整。钢丝绳最少需保留三圈,操作时,不准有人跨越。作业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

14、电机外壳必须做好接地,一机一闸,严禁把闸刀放在地面上,应挂1.5m高的地方,并有防雨棚。

15、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6、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7、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而招新工人时,应向工地报告。

18、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19、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职业资质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

八、奖罚办法:

1、钢筋制作安装超过工期要扣款××元/天。

2、钢筋制安完成后经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检查达到优良质量标准的奖励××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并每拖延一天,工地给予罚款××元。

3、在省、市、县组织的大检查中钢筋受到通报表扬的奖励××元。

4、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如果乙方生产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括经济、法律责任)。

九、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每完成一层(或基础)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主体封顶后××个月内再付足至××%的工程款,余款在竣工验收后××个月内全部结清。

十、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十一、补充事项:

1、

2、

本合同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返悔。本合同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承包班组长(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项目章)(盖章)。

签定时间:××年××月××日。

钢筋加工合同篇十三

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____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____项目位于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加工事宜: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____、____、____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____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01-69-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g107-9。

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16-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____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____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01-51-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____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________公司、____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____吨,总价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

(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____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____。

公司地址:____。

公司地址:____。

签订日期:____

签订日期:____

签订地点:

钢筋加工合同篇十四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年月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吨,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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