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一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二
当我手捧这本小说时,我就一直希望它是一本不错的侦探小说。果然,它确实很棒,小说情节生动,描写细腻,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福尔摩斯观察仔细,以及其高超的破案手法。
本书详细介绍了一个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然而这些案件在福尔摩斯手中却都被轻松地了。这部小说之所以让人爱不释手,我认为是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往往不放过任何的细节:街上车轮的深浅、泥地上脚印的形状、死者唇上的气味以及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在旁人眼中微缺乏道的小细节,却在福尔摩斯眼中往往是破案的关键。
那么我们学生应该从中吸取到什么经历呢?其实最简单的就是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之所以福尔摩斯有着高超的`破案手法,是因为他不断学习、研究。一有空就研究侦探的破案经历和科学。作为一名小学生,首先,我们上课时要认真听讲,不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易忘记。其次,做作业时要看清题目,理解题意,千万不要没弄懂就下笔,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正确率。最后,要抓紧时间,千万不要养成拖拉的坏习惯。养成生活学习中的好习惯,这样我们就离成功不远了!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吧!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仰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的,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三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破案无数,令许多罪犯闻风丧胆。
他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主要人物,另外还有一个就是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
我十分欣赏华生,他是一个无私奉献的人,每当福尔摩斯遇到了困难时,就是因为华生帮助他,才是他绝处逢生。华生在帮助福尔摩斯的同时,自己也成为了一位很了不起的侦探,可以说华生就是另外一个“福尔摩斯”。然而,他却把这个成功的机会让给了福尔摩斯。
我国的体育强项乒乓球在世界上独领风骚,然而,平时训练无疑要陪练,那些陪练人员甘做人梯,也会帮助孔令辉等国手登上领奖台。这就是他们的'伟大之处。
其实,我们不能单以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否是英雄,因为英雄后面也会有一大批无私的英雄。
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接到的一个人的电话,说是家里不知为何闯来一群全身红的人,在家里乱砸乱叫,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便打给了你,最近也没有得罪什么人。福尔摩斯想了想,说:“那是红发会的人!”那个人一惊,心想,不会是那个经常惹事的那个吧。福尔摩斯又说:“那些人经常惹事,有时把房子烧了,有事闯进家里干嘛…什么的。”报案人说:“对了,其中一个人知道我老婆的手是在哪。”“我明白了。”“是你老婆组织的人去干的!不然怎么会知道你老婆的手是在哪?!“我明白了,我一会就跟我老婆说。”“别!你老婆很冲动我知道!静观其变!”“知道了。”
就这样,福尔摩斯一个一个案子破着……。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四
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的案件,靠的是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慎密地思考分析,得出案件真相。这一点,我可远远不及福尔摩斯。
生活中,我做数学题时总粗心大意,不是题目看错就是加减乘除号搞错;作文逻辑性也不强,没有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就没有好的题材;英语我也不仔细,总把问号加成句号。那么怎么改正呢?数学应该先把题目读完再写;语文则该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多读课外书;英语也要分清是回答还是提问。不该错的地方一定不要错,要成为学校年级里出类拔萃的少先队员。
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生活中的细心人,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哦!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五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世界上最聪明的侦探,人间最诡秘的案情,福尔摩斯——令人在黑暗中热血沸腾的名字,像猎犬一样跟踪犯罪的蛛丝马迹,在烟斗和小提琴的陪伴下让思路重现凶案现场。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之一,头脑聪明,思路清晰,精通破案。
《福尔摩斯》这本书讲述的是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一生探索历险的故事。他在查案时,仔细地留心和观察任何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在检查尸体的时候也总是仔细端详每个部位,再进行合理有根据的推理。有时,一些线索在我们看来根本挨不着边,但福尔摩斯却可以把它们完美无暇串联在一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令人匪夷所思、百思不得其解的谜案。而福尔摩斯却以敏锐的观察力和多年的`经验解开了它。文章中把犯人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其实这种人在我们身边并不是没有,为了名、利和金钱,不惜付出一切代价,我不懂,费尽心思得来的东西不是你的,难道你心里会觉得踏实吗?《血字的研究》是一桩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主人公杰菲逊·侯伯为露茜没有嫁给自己自杀而杀了葛莱森和他的朋友,却也因为长途四处奔波患了绝症,,不久也去世了。《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这个案子中,每个被杀的人身边总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四个签名,即使只有这么少的线索,但福尔摩斯也能以严密的逻辑推理破了案子。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想,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干脆利落地破案,是因为福尔摩斯不仅有机敏,勤奋的头脑,还有训练有素的头脑,广泛的知识面和新奇的想法。没有任何一个人刚开始就有着聪明的头脑,正如爱迪生所说:天才=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福尔摩斯能破了那么多的案子是靠他日常生活中的刻苦练习,而不是所谓的天赋。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这样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六
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善于观察的人。会发现一丝丝的蛛丝马迹。会使用证据,和灵活的头脑,推理出整个案子。
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领域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的广阔。
福尔摩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多观察,多思考,才会像福尔摩斯那样料事如神!
时隔近日,这本书没有因为时代的沉沦而消逝,这本书是一个不朽的传奇,也是一颗永不泯灭的星星。尽管这本书早已被我翻过几十遍,但是我对它还是那么爱不释手。我喜欢这本书,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1887年,福尔摩斯横空出世,在《血字的研究》这部文章中,他初露锋芒,像一颗璀璨的新星划破了漆黑的夜空。面对任何复杂离奇、毫无头绪的案情,他就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犬,展露了绝人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勇敢的与邪恶势力对抗。
后来,电视荧幕上又出现了一个“福尔摩斯”,他与福尔摩斯一样,无论什么疑难案件,他总是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总能让真凶束手就擒。这让我惊叹:“两人的分析推理能力竟可以这样强大,强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境界!”
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正义,,生活中也并非没有黑暗的陷阱,也有人算计别人,也有人利用网络犯罪,让别人遭受损失……社会上如果多一些福尔摩斯,损人利己的人就会少一些,我们的生活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案能力一样,征服了世界各地的读者。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样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害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福尔摩斯是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英雄!
福尔摩斯穿透重重迷雾、直指隐身真凶、保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柯南道尔的这部小说有着恐怖紧张的气氛、跌宕起伏的情节、引人入胜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迷雾重重的案情、意料之外的结局。作为一个合格的侦探,这可是你的必读书哦!让你和福尔摩斯一起徜徉在推理的海洋里吧!
这本书已被我翻烂,但我依旧喜欢它,不因为什么,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七
那一天,我怀着无比激动、十分想要知道最后的答案的心情,看完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
在巴斯克威尔猎犬片段中,小罗杰不惜以其代价要得到一样东西......福尔摩斯经过重重地考验,仔细推敲,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小的细节,让真凶凶相毕露,让大家看到了小罗杰的真实面目。
福尔摩斯和伦敦的普通的老百姓一样走在伦敦的大雾中,每天早晨在自己的公寓中读者《泰晤士报》,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敢的化身,面对一切在探案中的一切困难,不放弃,坚持,揭示了犯罪嫌疑人虚伪的外表,看到了犯罪嫌疑犯邪恶的'内心,福尔摩斯在金钱、亲情......的困难的抉择中毅然选择了法律存在的正义,福尔摩斯十分形象的表现出正义与邪恶之间激烈的斗争。也让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美国作家柯南道尔虚构的人物,但福尔摩斯已经走出书本,慢慢的走进了老百姓的生活中。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八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九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觉福尔摩斯特别聪明机智。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懂一点政治、植物、地质学,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和一些要案文学知识。他也不欠缺音乐方面的知识,他会拉小提琴,而且拉的还不错呢!不过别看他有一点瘦弱,他可是个单棍行家、拳击好手和击剑高手。他的人缘也不错,几乎每个方面的人他都认识。他的话时常会带着一点儿幽默,调节一下气氛。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颇有英国古典风采。他办案也很有讲究,总是漫不经心地探索,感觉像是在散步,有点儿清闲自在的感觉。
读完全文,我感觉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描绘得出神入化,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一起破了“劳里斯顿苑命案——血字之案”,巴维克威尔的“猎犬之案”、“四签名之案”……也许,福尔摩斯不把自己当做一位侦探,但是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受到了邀请,侦破了几个重大案件,让他成为了名扬四海的大侦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懂得察言观色,就算将99个平常市民与一个罪犯放在一起,只要福尔摩斯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个对比,依然可以找出那个罪犯,所以福尔摩斯就成为了千年一遇的超级侦探。
名师点评:小作者这篇作文,讲述的是自己在看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之后,自己的.内心感受。小作者在作文的开头,首先对自己印象中的“福尔摩斯”,进行了细致的描述,给读者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接着,小作者简要介绍了他成功破获的案例,让读者感受到“福尔摩斯”办案的神奇。小作者最后又分析了“福尔摩斯”成功的原因,让作文的内容显得比较完整。在这篇作文的字里行间之中,小作者都流露着自己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这两部分的内容重复。“特别精通……一些要案文学知识”这句话感觉不是很通顺。“调节一下气氛”联系前文,改成“能够调节紧张的气氛”更合适。“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改成“他的房子很大,通风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不错”,表达效果会更好。“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福尔摩斯”和谁巧遇,变成了“无敌组合”,小作者没有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