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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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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优质8篇)
时间:2023-11-27 16:49:04     小编:雁落霞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自觉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20xx年6月22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桂宁小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以“关爱未成年人,学习未成年法”为主题。

首先马副校长就这次活动在晨会上对全体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教育。其次是引导未成年人认识社会、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提升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随后各班主任开展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宣传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合法保护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认真学校。并对学生关于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进行了详细的教育。

最后各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给家长也普及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的宣传。

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让学生知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法律知识,了解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今后,我们会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保护学生的安全,关注学生的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市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6月16日,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在淇滨区九州路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进千家万户。

一大早,九州路宣传一条街人流涌动,熙熙攘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父母外出务工,可以把未成年人委托给他人照顾吗?”“孩子在学校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活动现场,咨询声此起彼伏。

面对询问,巾帼志愿者通过发放未保法政策解读宣传页、未保法知识问答、防溺水宣传手册、家庭常见灾害预防等宣传品,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现场群众一致感谢巾帼志愿者的耐心回答,表示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活动现场,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置宣传展板、横幅、咨询台,摆放形式多样的宣传品,巾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未保法普及力度,提升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用坚强法治力量护佑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民族发展和国家命运,更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将以“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依法认真履行好职责,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六进”、困境儿童关爱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构筑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屏障。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为增强辖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预防少年犯罪,提高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汪清县司法局东光司法所联合汪清镇妇联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张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海报,向家长宣传了如何正确教育孩子、尊重孩子,引导孩子从小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并提醒家长要加强与村委会和学校的联系,增强责任意识,履行监护职责,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下一步,东光司法所将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加大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未成年人营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为做好区教体局关于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工作精神,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保护意识,筑牢安全屏障,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情操。

开展“三爱”班队会主题教育。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少先队相继组织开展了“月月学雷锋青春不打烊”、“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溺水”、“拒绝烟草珍爱生命”等安全教育活动,筑牢守护生命健康的安全防线。各中队召开形式多样的班队会活动,动员广大队员向雷锋同志学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队员明白校园欺凌的表现,敢于向暴力说不;让他们熟悉预防溺水的自救自护要点,懂得躲避溺水危害,正确开展落水施救;向队员宣讲烟草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引导他们自觉远离烟草,珍爱生命。学校还积极组织队员们参与校内外的劳动实践活动,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开展“校园净化美化”活动。2022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组织开展了“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各中队提前召开班队会,利用黑板报进行宣传展示,简介“世界环境日”相关知识,引导学生了解“世界环境日”,让他们明白地球环境面临的危机,增强共建美好地球的必要性和紧迫感。他们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全校性的大扫除和环境清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捡起一处垃圾,打扫一方土地,为保护环境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做环境保护的小主人。

开展“最美校园红领巾”活动。6月,学校少工委组织召开了“最美校园红领巾”评选活动,通过“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的开展以及其他活动的开展情况,学校涌现出一批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的少先队员们。此次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队员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能引导他们求真向善,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少先队员。

举办特色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佛子岭路小学一直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快乐成长,多方创新,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各项关爱未成年人的活动。假期时间,学校领导对困难家庭进行了“大走访”,为他们送温暖、送关爱。学校二年级一位同学不幸患上疾病,张琼校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了解核实情况,本着自愿原则,全校师生纷纷慷慨解囊,用心捐助。同时也呼吁广大爱心人士参与进来,献出爱心,帮助孩子早日战胜病魔,重返校园。5月底,学校在团区委的号召下去到罗集乡储渡小学与他们共同庆祝“六一”儿童节并开展关怀慰问和“城乡手拉手安全齐步走”平安自护教育活动。学校张厚勇老师给孩子们带去了一堂“防校园欺凌”平安自护课。

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将继续创新工作形式,整合现有资源,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助力少年儿童的能力提升,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让他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平安快乐。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六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马驿山公园集中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并结合日常生活和真实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活动内容丰富,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小礼品等1000余份。下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协调,在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六

6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内蒙古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据介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着力构建家庭保护支撑体系,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内蒙古全区揭晓102830户最美(五好)家庭,积极引导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全区家长学校开办率达到91.9%,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人数达到174万人,引导家长更新育人理念,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大力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内蒙古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由20xx年6月的201人降至104人。3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全部建成特殊教育学校,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34%。

强化司法保护力量。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了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考评内容。加强对全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少年法庭34个,保障和强化审判的.专业化,对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倾向的未成年人开展“复苗工程”。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受理范围,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早发现、早干预。

此外,为凝聚社会保护合力,内蒙古各级单位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20余个各类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表示,下一步,内蒙古民政厅将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合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覆盖六大保护的配套制度建设。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七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六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马驿山公园集中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并结合日常生活和真实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活动内容丰富,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小礼品等1000余份。下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协调,在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八

为全面落实省、市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精神,确保我局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近期红河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的实施,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发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专门档案室,普法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布置了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股室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局里购置了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局里还每年两次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针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局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还进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环境保护法宣传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每年在环境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平时设有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征费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向广大排污户和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征费、执法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我局现有环保监察员31人,专职执法人员17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4、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全局无一例违法违纪越级上访人员,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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