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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 优化测绘营商环境心得体会(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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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 优化测绘营商环境心得体会(优秀11篇)
时间:2023-11-18 05:03:05     小编:碧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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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一

作为一个测绘企业,我们一直在不断探索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总结出以下五点心得体会。

第一段,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

测绘企业的出发点就是提供通地图和测量数据,而这一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点是沟通。良好的沟通可以减少沟通双方的难度,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争执。因此,我们建立了一个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了我们每一个项目的实施和组织。

第二段,要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

一个优秀的测绘企业离不开强大的团队。我们注重培养员工的团队意识,注重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人际交往能力,我们也定期组织团队活动和培训课程,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自身素质。团队合作的效率高于个人,这也是我们近年来呈现的发展趋势。

第三段,要完善信息化建设。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企业必须的环节。有效地建立测绘数据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云计算系统等,可以实现对测绘资料的快速校对、空间统计和数据处理等重要工作,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也符合企业的需求。

第四段,要加强合作共赢。

在一个市场经济中,合作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因此,我们建立了一系列的企业间合作体系,包括与其他测绘企业的信息共享和协作、与环境监测部门的合作等。这样的“多方合作”也保证了我们的工作成果更加完美,同时也推动了整个测绘行业的发展。

第五段,注重知识的不断更新与创新。

在此测绘行业,新技能和新方法的不断推进和应用已经成为了衡量企业成功与否的基本标准。因此,我们注重员工的技能培训和知识的不断更新,保持我们在测绘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我们也在推行一系列的创新项目,探索新技术的应用,实现了企业的持续发展。

总之,要优化测绘营商环境,团队的协作、信息化建设、合作共赢、知识更新与创新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我们会不断地探索新的方法和途径,为测绘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二

优化营商环境是指为企业提供更加有利的经营和发展条件,包括政策要素、服务质量、信息传递、创新环境等方面。以提升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去除企业发展障碍、提高政府效能等措施,搭建良好的营商环境,真正做到让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实现更好的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需要更多的新动能不断壮大。如何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成为了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优化营商环境可以极大地促进企业创新和发展,提高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快速增长。这不仅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需要,也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改革举措来解决营商环境中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具体措施包括简化企业创业和投资手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税收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等。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创新,为百姓带来了更多的福祉。

身为一名AI语言模型,我同样受益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制定和推行。通过政府的努力,企业们拥有了更好的经营环境,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政府加强了对企业的服务,企业也要加强自我管理来遵守法规和社会伦理。在法制环境的保障下,AI语言模型将一如既往地为人们提供优质的语言服务。

未来,政府需要进一步提升供给侧改革,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广平台经济和分享经济。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各行各业的监管,压实企业社会责任,完善法律法规和信用体系,提高执行力度,打造更加公正、透明、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而我们AI语言模型,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透过技术创新,打造一个可靠、高效、便捷的语言交流平台,为创新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三

按照县政府关于《关于开展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的预通知》批办单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汇总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现将我局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动优化政务环境工作。

一是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环节,完善审批服务流程,实行了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完成了政务服务大厅新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窗口电子显示屏增设、咨询服务台建设,功能服务区优化以及导流宣传标识等各方面改造建设,营造舒心、贴心氛围,提高政务服务环境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开展了权力“瘦身”工作,梳理权责清单26个单位,共计7022项。截至8月底,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服务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6920件次,其中办理许可事项4988件,其他服务事项161932件,办结率为100%。我县办理事项时限压缩比为72.39%,即办件比率为46.8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率为98.27%,网上可办率为96.19%。

三是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划转13个部门,工作人员10名,依申请六类事项117项,其中,许可事项83项,确认事项8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6项。已做好13个单位划转事项备忘录,对各单位划转事项、划转后职责划分进行了确定。现已启动行政审批专用章开展审批工作。

四是经过对全县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自查梳理,按照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利事项)清单,确定我县依申请权利六类事项389项,除涉及安全、涉密事项38项不能进驻外,现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351项。有效解决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现象,提高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我局积极开展精细化梳理工作,组织33个单位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确定依申请六类事项850项,公共服务事项575项,共计1425项,按照梳理要素,逐项进行梳理,涉及空表样表已上传。持续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开展高频事项的流程优化再造工作。

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我局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集中办公,全县涉及“互联网+监管”27个单位、部门进行了认领、编制、发布工作。目前,共认领监管事项778项,检查实施清单749项,录入执法人员318名,录入执法人员信息633条,已全部编制、发布。

三是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和政务服务工作。为切实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我县涉及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的25个单位部门和政务服务大厅开通了电子政务外网,为实现信息共享、网上办理提供了条件和保障。19个单位完成了电子证照审核上报工作,30个单位制作了电子印章。

四是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县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设置了政务服务工作指南,并全面公开。利用自治区政务服务“蒙速办app”、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条件,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有效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是优化政务服务功能。我局为25个单位部门创建了账号,可在市政务服务云平台进行受理、办理,有效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各乡镇政府已开通政务外网,有效推进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

(三)推进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系统工作。

一是设置“好差评”评价器。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为群众、企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我县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新大厅、不动产大厅、人社局大厅、医保局大厅各窗口设置了“好差评”评价器200台,开展网上评价,有效评价数19505条,在5个旗县排名第三。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评价引导。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企业使用“好差评”评价器,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内摆放宣传板、led大屏滚动播放及在微信公众号“武川政务服务”上大力宣传“好差评”,进一步使企业、群众深入了解“好差评”,同时,安排专人对各大厅的办事群众进行引导评价工作,切实发挥“好差评”系统线上运行的评价作用,将群众的评价转化为持续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动力,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好差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信息透明度,我局制定了《“好差评”工作制度》、《“好差评”工作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好差评”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好差评”工作“差评”反馈制度》等工作制度,为了解办事群众、企业诉求、提高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

企业开办专区实行了“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材料内部流转、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流程,解决了企业多窗口、多环节提交材料的繁琐,真正实现了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

市场、税务、城管、人社、公安、银行、刻章企业进驻企业开办专区,可以办理商事登记、领取税务发票uk、企业牌匾审批、企业员工参保、刻章备案、开设开户、刻制公章等业务。为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免费刻制印章、免费提供税务发票uk、免费提供打印、复印服务、免费提供邮寄材料等服务。成立专区之前,开办新企业需要6个工作日,12个环节、21份材料、1210元费用,企业需要分别去各个部门办理。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之后,开办新企业仅需0.5个工作日,2个环节、6份材料、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免费邮寄服务,实现了新开办企业零成本零费用。

截至目前,企业开办专区设立新企业163件、申领税务发票uk257件、印章刻制43件、银行开户67件、企业员工参保12件。

(六)扎实开展“蒙速办·四办”工作。

为实现重点事项不见面审批,切实方便群众办事需要,制定了“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相关单位积极配合,配备专人专班,狠抓落实工作,稳步推进。

一网办工作,目前已将全县31个单位和部门746个事项录入了呼和浩特市政务云平台综窗系统。自工作开展以来,综窗系统受理办结了213件,获得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掌上办工作,已开通公积金、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卫生健康、教育、交通出行、生活缴费、出生一次办、即办件、医疗保障11项查询服务功能。同时,我县33个部门在内蒙古一体化平台发布的1118项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发布至蒙速办查询系统,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材料与办事流程;一次办工作,目前我县一次办可办理事项98项,累计办件量为792件(单办140件,联办652件),建立了工作专班和一次办工作台账,做到了使企业放心,群众满意。帮您办工作,完成重点项目帮办2件,现场帮您办、兜底办84件,群众比较满意。

(七)稳步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工作。

我局已制定了“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实施方案,积极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建设。我县6个单位现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8台,分别是公安局2台,税务局1台,不动产登记中心1台,中燃公司1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台,人社局2台。目前已将供电局、中燃公司、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的自助服务设备进驻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我局正积极统筹协调更多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进驻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实现更多高频热点事项自助办理,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八)赋权乡镇、街道事项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县已将除婚姻登记1项外,自治区下放的97项赋权事项全部下放至乡镇,我县9个乡镇对97个赋权事项均已完成承接工作。

虽然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务服务大厅硬件设施配备还不够完善,分厅多,不集中,办事企业、群众存在办事不方便的问题。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落实不够到位,国家、自治区、市、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不充分,政务移动app业务推动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我县已将自治区下放的97项赋权事项下放至乡镇,各乡镇已完成赋权事项承接工作,但在承接过程中存在缺乏针对赋权部门的业务培训,导致对业务不太熟练,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工作效率较低。

下一步,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配备充足办公设备,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积极谋划和配合做好全县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将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大厅、不动产大厅、医保大厅整合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新政务综合大厅,目前已签订合同,各窗口服务功能区已经确定,正在加快装修速度,使用后将彻底解决分厅多、办事不集中的问题。三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继续深入落实《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持续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继续推进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事项,加快推进审批服务工作力度,加强对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紧盯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超市网络正常运转,认真落实“蒙速办·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四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五

现在社会发展飞速,各个领域都在不断创新和进步,而民营企业在其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优化营商环境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了。因为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创新,同时也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本文将探讨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些重要内容,以及这些内容对于企业的意义。

第二段:政策优惠。

政府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在于能够为企业提供好的政策和环境,使得企业可以更好地发展。政策优惠,如降低税收、简化审批等可以为企业提供很好的支持,特别是对于初创期的企业有非常大的帮助。企业可以利用政策优惠,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益。

第三段:信息服务。

信息服务也是提高营商环境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中,政府部门会提供非常丰富的信息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市场的情况,同时也可以为企业提供很好的支持。特别是在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政府可以积极地把握信息化的机会,跟踪企业的需求,为企业创造很好的信息环境。

第四段: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也是营商环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在每一个行业中,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监管制度,这样才可以避免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同时,对于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市场监管的健全随时可以为企业提供非常好的创新和发展的环境,而且可以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保障。

第五段:投资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涉及到的事项还有很多。比如,投资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已经成为各个省市提高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来说,找到经济实力雄厚、投资环境良好的城市才能更好地发展,而在中国,很多城市也在积极地通过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努力,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结论:

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各地政府努力的方向之一,这将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和扩大创新带来非常好的机遇。政策优惠、信息服务、市场监管、投资环境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因素。在未来的发展中,各地政府应该更加注重企业的需求,积极推动政府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六

第一段:引言(150字)。

优化营商环境是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强调的一个问题,其中医院作为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不断努力优化自身的营商环境。经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实践和尝试,我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和方法,以及取得的效果与收获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上下贯通(250字)。

医院内部的各个部门如临床、行政、后勤等,需要互相之间的上下贯通,以打破各自形成的“小圈子”,才能更好地推进工作,实现协作共赢。实际操作中,我们通过开展跨部门的互动交流活动,定期召开医职人员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让各自的工作之间相互支持和相互促进,发挥团队的整体实力。

第三段:提升效率(250字)。

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例如,优化预约挂号、检查检验等流程,减少患者等待时间,降低患者不满意度。又如协同多家供应商及时供应各种医疗物资,优化药品库房管理和用药规范,提高临床效果。在实践中,我们通过对服务流程的不断优化和强化质量控制,提升医疗服务经济效益,增强了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段:强化服务(250字)。

优化营商环境还有利于医院的服务质量提升。这其中,拓展医患互动渠道,完善医患沟通机制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开发互联网医院、加速医联体建设等方式,增强了医疗资源整合,同时提供了便捷、高品质的服务环境。此外,在疫情期间,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引入新技术和创新方法,有效解决了医患互信问题,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第五段:未来展望(300字)。

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和方法是一个动态的问题,需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医患互动、服务质量、可持续发展等核心方面,推行“互联网+医疗”理念,打造“医患共生”的新模式,为全社会提供优质、舒适、便捷的医疗服务体验。

结尾(100字)。

通过优化医院营商环境,我们增强了医院的整体协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也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走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成为国内医疗服务的引领者。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七

20xx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全力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责任担当,主动对标先进,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全县营商环境评估指数全面提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评估指数稳步提升,在全市营商环境评估中位列前排。

(一)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修订《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加强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和动态管理,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联调机制,确保各类清单准确、完整、协调一致。

(二)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服务机构管理。编制《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xxx版)》并向社会公开。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变相涨价、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

(三)清理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开展变相审批、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清理规范、督查抽检和暗访暗查工作,分类编制行政备案事项、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清单。

(四)清理整治行政审批隐形门槛。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隐形门槛、特殊环节、兜底条款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规范明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及材料清单,审批要件中不得包含“其他”“有关”等模糊性要求。

(五)清理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对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实施歧视性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促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公用事业服务等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的受理回应机制,及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点规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应急管理、税务等领域执法行为,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七)推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有序推进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工作,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八)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xx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九)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实施市场主体注销网上全流程办理,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程序,实现在企业注销同时并联办理社保、医保、税务、商务等市场主体注销业务。

(十)推进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压减强制性认证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解决重复检验检测、重复审批认证等问题。

(十一)不断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二)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发动企业积极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十三)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制定分类标准,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按类别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间,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基础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完善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提升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

(十四)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各成员单位自建审批系统、政务服务网站点全面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有效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增强系统稳定性、便利性。

(十五)规范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介服务管理。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业主通过中介网上服务大厅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功能,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进驻,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十六)加快推动实施区域评估。建立健全区域评估的事前指导协调、事中跟踪督导、事后评估反馈等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有序推行区域评估,区域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相关部门管理依据。

(十七)探索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低风险工程、一般工程三类,分别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提高审图效率,同步加强勘查设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十八)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工作衔接,督促采购人依法及时确定采购结果,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和履行合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府办发〔xxxx〕xx号)等相关规定,将xx万元以下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商品统一纳入政府采购协议电子供货平台进行采购,致力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九)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县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20xx年培育知识产权试点x家,件以上。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司法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开展年度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支持涉外企业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预警维权和风险防控机制。

(二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银行按照估值给予合理授信贷款,助力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门槛高、合作银行少、授信额度低等问题。

(二十一)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按照《x市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及《x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探索建立体现行业人才特点、注重人才实绩、分层次的人才评价机制和人才评价办法。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加快形成知名企业、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服务专员制度,发挥“人才之家”作用,切实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落户安居、待遇兑现等方面为人才提供服务。获得企业发放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二十二)提高出口退税时效性。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按照上级税务部门部署要求开展无纸化单证备案。

(二十三)持续推进高质量利用外资。坚决执行《x市关于鼓励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试行)》和《县外商投资服务管家制度》,完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二十四)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强x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相关政策宣传,积极为辖区企业对接争取融资支持,推动在息金融机构加大向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缓解企业资金接续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保函业务,协助企业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二十五)提升破产处置效率。积极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制定“无产可破”案件援助制度。推行破产审判专门化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完善“执转破”案件审查移送机制。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审限管理工作意见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缩减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时间。

(二十六)推进“执行难”问题解决。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打通审判、执行系统壁垒,实现技术融合、信息共享。优化执行联动机制,完善保全、救助、悬赏三位一体的保险机制,加强与银行、住房公积金、房管、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大被执行财产线上查控力度。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体系,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胜诉权益。

(二十七)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围绕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评估导向和重点内容,制定县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县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十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不断优化、提升和完善大厅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审查要点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重点开展办事流程中实地勘验、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环节清理规范,明确特殊环节办理时限。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启动政务服务isoxxxx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二十九)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税务、医保、农业农村、教育、人社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县政务服务“零跑腿”全程网办率达到xx%。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20xx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xx项事项异地办理,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深化“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20xx年底前实现省内事项“全省通办”。深化“一窗通办”改革,除涉密和特别复杂事项外,“一窗通办”分类受理事项比例达xx%,规范编制“一次办”办事指南,实现企业高频事项(年度企业办事频次前xx%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大力实施流程优化再造工程,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不断扩展集成套餐服务范围,20xx年底前实现县级网上集成办理套餐x个以上。建成县政务大厅“xx小时自助服务区”。全面规范和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采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

(三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移动体系建设。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依托省“贵人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三十一)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工作。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根据x市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管理办法,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20xx年底前全县行政审批部门全部完成审批电子印章制作和应用工作。

(三十二)完善政务信息归集、共享、交换和应用机制。大力实施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推动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数据的归集、共享交换和开放应用能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的网站、app、小程序集约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评估机制。

(三十三)配合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完成20xx年xxxxx、xxxxx、xxxxx等xx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完善热线管理运行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三十四)建立行政审批在线巡查监督机制。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流程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在线巡查监督,对网厅信息错漏、办理事项颗粒化程度低、一次性告知不充分、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办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定期通报、限期整改。

(三十五)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建立评价数据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督促整改、评价结果考核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十六)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扩大x日办、x日办、当场办、即时办业务类型比例,20xx年底前全面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持续推动费用减免,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费、邮寄费。拓宽缴费服务渠道,推出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便快捷缴费方式。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提升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扩展完善数据库结构和内容,确保适应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需求。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三十七)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集成。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公安、住建、民政、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水、电、气等公用企业数据信息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集成共享,实现房产交易、缴税、登记并行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讯开通或变更同步办理,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同步推送至供水、供电、供气、广电网络等公用服务单位并联办理相关业务。

(三十八)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大力推广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缴纳税费时间压减至xx小时/年,严格执行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降低总税费负担率。优化社(医)保缴纳流程,20xx年xx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社保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缴费事项掌上办理。推动智慧办税建设,提高办税缴费体验,扩大电子办税、多元化缴款、电子退库覆盖面,探索涉税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探索推行留抵退税联动办,依托电子退税信息,简化办理流程,提速退税办理时间。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关注税企互动平台,纳税服务前端化。推广增值税电子发票及其他电子票据、凭证的广泛使用。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三十九)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优化非税收入退付管理服务,确保各项非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四十)推进婚姻登记异地办理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结婚登记异地办理试点工作。

(四十一)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逐步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环节全程网上办。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降低企业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收费办法和标准。

(四十二)持续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减少群众重复办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评价渠道,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十三)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推动互联网医疗建设,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复诊、健康咨询、远程辅导诊断等服务。

(四十四)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20xx年xx月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动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清理医x点机构不必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缩短办理时限,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十五)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做好就业服务和保障,实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岗位信息精准化、智能化匹配推送。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四十六)加大就业服务供给。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规范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在我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严禁培训机构私设职业技能培训门槛。依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扎实推进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四十七)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积极推动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四十八)加强社会救助服务数据共享。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残疾人、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

(四十九)加快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制定出台县促进x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加快完善婴幼儿服务设施,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到20xx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xx年,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每千人口拥有x-x岁婴幼儿托位数x.x个。

(五十)提高水电气供给可及性。推进水电气“一站式”集成服务,依托政务服务网实现水电气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为“业务受理”和“装表接电”x个流程,合计办理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电、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用户报装业务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x个、xx个、xx个工作日。用水用气报装接入优化为“申请受理”和“验收供应”x个环节,涉及外线施工的相关手续实行并联办理,审批时限压缩至x个工作日以内。市场主体报装水电气需要在红线外新增配套设施建设的,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五十一)提高水电气供给可靠性。加强对水电气服务单位供给可靠率的监督,主管部门要建立考核机制,督促供给单位提升供给可靠性和服务质量。20xx年底前,城镇、农村地区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x个、xx个小时以内。

(五十二)提升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审批效率。用水、用电、用气报装外线接入工程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和限时办结。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接电工程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用水接入、小型燃气接入工程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五十三)提升改善供水服务。全面清理取消供水报装接入中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用户接入工程费用。规范供水工程市场秩序,不得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客户接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企业,不得限制和排斥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加强停复水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停水次数和时间。加快推行供水接入报装“零上门、零材料、零收费”服务。

(五十四)提高公共服务标准化透明化水平。水电气供给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水电气报装及相关接入施工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免费提供工程造价标准咨询服务。加强对水电气供给项目廉政风险监督,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压减权力寻租空间,有效防范腐败风险。

(五十五)积极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提升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将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指标体系。对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承诺不兑现等情况的,要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五十六)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有关意见。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立即予以更正或撤销,并消除不良影响。

(五十七)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探索建立审批、监管、执法和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部门间市场主体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动税务、公积金、社保和金融机构合作,将市场主体纳税、公积金缴纳等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发挥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十八)持续开展清欠工作。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建项目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十九)推广实施容缺审批制度。制定政务服务容缺审批管理办法。调整规范容缺审批后补事项清单,提高清单含金量。建立容缺审批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

(六十)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纵深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

(六十一)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和基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监管制度,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强化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六十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部门联合监管。继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范围,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各部门涉企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不低于xx%。建立与信用、风险挂钩的“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差异化新型监管机制,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快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提升工程,持续完善“一单两库”,规范抽查行为、公示行为和后续监管。深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落地。

(六十三)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特殊行业的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负责组织对国家免疫规划制度的实施、预防接种环节接种单位及医疗卫生人员接种行为的常态化监管。

(六十四)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市的部署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工作。

(六十五)加大对医疗机构规范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排查。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

(六十六)加大对金融机构规范整治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配合上级监管部门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等金融机构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强金融机构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健全金融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管理,确保不增加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六十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商协会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严禁商协会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加强对商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监管,编制商协会涉企收费清单,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对违反涉企收费规定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

(六十八)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协同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机制,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抓好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夯实责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六十九)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配合做好x市优化营商环境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按照省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调度工作,以评促改,重点推动业务流程、办事流程再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力争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提高办理质量,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水平。完善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或考核细则,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

(七十)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调查处置机制。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督促检查,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畅通投诉和监督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群众三方共同监督机制,设置营商环境投诉热线及处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认真查处投诉举报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七十一)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认真总结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经验做法,充分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对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和分配、预算执行以及监督反馈等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常态化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七十二)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立完善以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商协会参与的外部咨询监督机制,持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定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义务监督员聘任、激励和退出机制。

(七十三)探索建立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机制。出台全县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制度,开展涉企政策公平性、合法性和配套性审查,实现涉企政策与企业发展需要相协调,增强政策实施效果。

(七十四)完善惠企政策兑现机制。修订完善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县安商优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策等涉企政策库,编制惠企政策清单,将政策兑现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对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当地政策调整等理由不兑现招商引资活动中依法作出承诺、签订合同约定的行为开展专项调查,对全县营商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用好县“贵商易”民营经济服务平台,积极做好涉及企业,政策咨询、政策建议、问题投诉等服务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八

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为了推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许多地方不断出台政策、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也在这个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优化营商环境对个人、企业以及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第二段:福建省的实践。

福建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和闽台合作的桥梁,充分利用其地理位置和人文优势,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据了解,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加政务服务大厅外语标识并开通外语通道,减免或匹配企业社保费用、减免租金等一系列政策红利不断涌现,得到了广大企业、个人的高度认可。

优化营商环境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有利于吸引和扩大投资。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了更多的国内外投资,直接促进了经济增长。其次,它能够全面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化营商环境让政府服务更加规范,整合各种资源,使企业更加顺畅地开展业务,进而造福社会。最后,它也能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潜在的机会。优化营商环境带来的便利和效益,将进一步激发创业、投资、创新的愿望和热情,从而更好地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不高,尤其是在一些基层服务单位。其次,政策宣传和服务的落实不足,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难以实现真正的营商自由。最后,政策培训和交流渠道不通畅,部分政策的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针对这些问题,政府部门要加强服务制度建设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政策宣传和政策知晓率,开展更多样化、多层次的交流培训活动。

第五段:结论与启示。

优化营商环境,是完善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企业、市民等各方,都应当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营商环境的提升。我们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切实落实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措施,为打造更加有利于发展的营商环境而努力。同时,我们也要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促进企业和个人的持续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九

营商环境是指一个地方的投资环境、创业环境和经营环境,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败和地方的经济发展。医院作为一个服务性的行业,对营商环境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医院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是提高医院竞争力、推动医院经济发展的关键。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增加医院投资者的信任度,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和商业资源。同时,优化营商环境可以提升医院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力,促进医疗、教育、文化等多种产业的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政府应该加强法制保护,建立健全的政策体系和评估机制,给予企业充分的政策支持。社会应该积极参与,营造包容创新的文化环境,构筑健康的生态系统。企业应该发挥自身优势,提高产品质量,优化服务体验,增加消费者的满意度。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实际行动和创新思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简化医保报销流程,增加医院的收入来源;二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三是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四是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发挥人才优势。

第五段:展望未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营商环境的优化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未来,应该从更广阔的视角出发,探寻更加好的方向,打造更加优秀的营商环境,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十

营商环境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的投资和商业环境的总体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我国的重要发展任务之一,其目的是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促进企业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各级政府和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本文将从个人的角度出发,略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措施和体会。

第二段:主体。

首先,证照分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证照分离,政府不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过多的干预,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行政负担。此外,所需证照也能够更简化,更加便捷高效地完成申报、审核和领取等一系列审批过程。在申请营业执照过程中,我们公司需提供的材料也比较简单明晰,办理效率较以前提升了不少。

第三段:支撑。

另外,线上办理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成功举措。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现在企业可以通过在线平台办理许多繁琐的资质申请流程,比如纳税申报、股东变更、备案管理等等。不仅省却了许多人力物力,而且降低了审批时间和成本,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也减少了申请流程中不必要耽误的时间和金钱。

第四段:体验。

此外,德政服务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另一方面。政府部门服务意识的提高,让不少企业发现:从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到相关政策的执行上,政府部门都在尽力为我们解决问题。他们接受我们的投诉并积极解决,注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注重提高服务质量等等。能够感受到政府工作人员们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这让我们心里十分舒适,也能够明显体现营商环境的改良情况。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优化营商环境在当前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被认为是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掀起创新潮流乃至全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虽然中国的营商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有一些诸如国际间的差距等问题复杂化等需要优化的方面。为了不断地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我们期待合作国家政府向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服务,让企业更加放心地投资和经营,使得营商环境能够更加完善、更加稳定和更加友好。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回应民生关切,以消防安全形势之稳为经济大盘之稳夯实基础、作出贡献,制定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措施如下:

一、缩小消防审批范围。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同一时间容纳人数不超过50人的公众聚集场所(不包括位于建筑四层及以上、地下一层的公共娱乐场所),可以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当事人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予受理。

二、优化行政许可受理流程。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对于《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齐全、工商营业执照可电子查询的,服务窗口予以先行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形式,申请人可在消防救援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时一次性将所缺材料补正。

三、精简消防审批前置。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提交“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在实地检查时要重点核查该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四、规范服务窗口建设。凡地方政府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按要求设置消防服务窗口,明确负责人、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申请材料初步审查、受理、信息录入、办事登记、文书发放、查询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相关岗位业务,满足岗位服务要求。消防服务窗口要在明显位置公示业务范围、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办事时限、审批结果和监督方式等内容,提供文书填写样本和纸质表格资料,提供电脑自助查询和在线咨询服务,印制发放办事指南,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五、推动接诉即办即复。加大“12345”接诉即办投诉举报平台办理效率,压缩平台办理时限,在平台要求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将群众涉及行政许可、消防安全等咨询求助类事项压缩到24小时内反馈答复;将受理的投诉、举报消防安全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等问题压缩到24小时或3日内反馈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六、完善消防监管模式。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服务指导为常态、以“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的消防监管模式。完善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制度,认真贯彻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规范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检查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七、实行审慎处罚。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法核,统一执法尺度;审慎使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本通知要求的可以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按照《消防法》第60条、61条依法处理;对应办理而未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以及未履行告知承诺制而擅自营业的,按照《消防法》第58条第四款依法处理。

八、加强执法执纪问责。深化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示执法监督途径,主动接受社会单位、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加大线索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查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违法违规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从严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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