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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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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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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____,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理。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内容以普法规定的内容为主,以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的中心组学法及干部职工会前学法活动,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积极推广市法制办门户网站及无法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在全局干部职工当中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我局在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法治郴州建设工作要点》以来,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未出现一起恶性群体上访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法治郴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0**年是组织实施2011—2020年全省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精神加快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按照厅党委的要求,顺应从“当参谋”到“抓协调”的转变,制定了“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为总揽,以创建“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为抓手,以开展“法律六进”和评选全省“十大法治人物”等活动为载体,以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为着眼点,全面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顺利完成了2020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20_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和实施法治建设的重要之年。今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法委、综治委的关心指导下,我镇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一以贯之地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基本方略,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以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的,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通过不懈努力,我镇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镇的三个文明建设。

一、领导关心重视,为法治大仪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拓展和延伸。6月20日,全市“法治仪征”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镇立即行动,及时贯彻会议精神,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大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还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政综合考核一项硬指标,并大幅提高分值比例。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按0.5元/人的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大仪”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硬件“六个一”配备达标,软件“六个一”资料齐全,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规划,出台了《20_年“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执政方式等八个方面进行总体筹划。印发了《大仪镇“法治仪征”建设任务分解表》,将七大类49项工作任务,分解到22个部门和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大仪”建设关键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大仪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执政理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镇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长官意志、个人意愿专武独断。今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建立了干部任前公示、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除涉及党的机密不适宜公开和党员持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坚持督察整改,提升创建水平。今年,镇人大组织对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对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地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执法监督,排查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地促进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市政协委员、市镇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达95%以上。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现代法治政府。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做到政府管理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行政效率;才能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做到尽职尽责;才能做到执法利民、为民,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一)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如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城建监察中队等每季度向镇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7月,镇政府向人大主席团报告上半年的依法行政情况,镇人大对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设,下达了整改意见,镇政府根据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狠抓措施的落实,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二是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一方面,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格,另一方面,镇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今年来,未发生一起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四是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制度。制定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学教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于今年1月、3月、8月按期刷新公开内容。

(三)开展专项整改,解决群众热点问题。在“法治大仪”创建中,我们排查出群众关心的朱桥河清淤、大巷社区道路修建、集镇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以及农桥改造等问题。通过调查,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位,群众对此较为满意。此外,对于市政府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镇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及时办理,我们还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并迅速形成办理回复意见。

(四)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整理,以及教育、工商等收费进一步进行规范,长期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土地征用规定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执行,做到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同步前进;严格执行我镇企业改制改组制度,杜绝后遗症。今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收费情况,未发生民诉官案件,也未发生一起因违规操作因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深化公正司法,力促社会和谐。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公正司法是为民服务的体现,也是我们一项长期的目标。今年来,我镇始终以政法队伍建设为先导,打造一支执法为民的政法队伍;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手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完善规范化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健全执法责任分解、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司法公正,促使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等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使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今年来,全镇未发生一起执法不公正、不规范和不作为、不文明的情况,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达95%,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是根本。今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有效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镇“五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在巩固“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对启动、实施到验收都进行了细化分解,对经费保障作了严格的要求,以此提升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质态。

(二)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做到“四个一”:即有一份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法登记证、有一个学法考试合格证。副乡级以上干部每人还要求有一本学法笔记本,每年不少于两篇学法心得体会。今年九月,我们组织镇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公务员法》学习及考试,培训率、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二是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全镇四所中心学校、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都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今年暑假前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400人次接受法制教育。今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学法。健全完善了企业经管人员学法和个体工商户制度,排定年度学法计划,使他们熟悉市场竞争规则,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今年我们组织了企业经管人员学习了《公司法》,大仪工商分局还组织他们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考试。四是狠抓流动人口学法。镇派出所克服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难以集中的不利因素,利用节假日组织他们有针对性地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抓好村(居)民学法活动。继续推行村(居)学法骨干制度和学法中心户制度,大张旗鼓地进行“法治大仪”宣传活动,坚持送法到村组田头。

(三)多措并举,普法阵地建设到位。各村(社区)均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刷固定性宣传标语,镇文广中心采取悬挂横幅、打电视字幕、播放法制专题片等形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

通过强有力的普法宣传教育,我镇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今年来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各类矛盾不出镇即已化解。

六、齐头并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我镇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结合自身部门、岗位特点,多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镇(村)”和“民主法治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权力,促进乡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全镇18个行政村全部申报创建,并于10月20日接受了扬州市、仪征市考核组的验收,获得好评。二是镇工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全镇能够组建工会的企业全部建会,建会率100%,建会企业都健全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今年,我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市专题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镇工会还与镇劳动保障所一道,对企业工资兑现、福利待遇、五类保险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出台了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优待政策,明确规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险、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方面与本地人享有平等权利。四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整了镇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长抓不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五是加强市场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大仪工商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今年全镇境内未发生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和销售伪劣商品案件。

各位领导!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新大仪,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根据地区、部门、行业和单位的特点,市依法治市办制定《xx市法律六进实施细则》,把每一进的目标、内容和方式方法进行化细,分类建立了144个“法律六进”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了“法律六进”各类对象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我市把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学法。7月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11月29日在市政府会议中心举办法治南宁讲堂首场报告会,对全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以《法治城市建设》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各县区、各单位把法律知识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学习活动和举办法制培训班。xx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举办培训班都安排专题法律讲座;上林依法治县办组织全县科级以下干部职工集中在学校统一考试,由学校老师统一监考,统一改卷。各县区政府结合依法行政,集中学习行政强制法;市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等单位结合本部门业务,举办专题学习讲座。据统计,全市举办各类对象法制培训班436期,其中培训公务员近2000人、培训普法骨干近500名,1000多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20多万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于12月7日统一进行普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达100%。

二是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各专项法制下乡宣传主题活动。到金陵镇开展“百日维稳”法制宣传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朱教兆书记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并作重要讲话;各县区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在辖区也纷纷开展了“百日维稳”法制宣传活动。各县区、各单位围绕党和国家各个阶段的重大部署,以及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深入偏远乡村,先后开展了“关爱农民工,送法下乡”、维权和征地拆迁宣传、艾滋病防治宣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法律宣传、“送法进工地”、“6.26”国际禁毒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xx县依法治县办编印农村版法制小报10万份,购买农村普法读本9000本,组织普法山歌对唱25场、组织3个普法文艺队到各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寓教于乐,使群众在自娱自乐中得到普法教育,受到群众的欢迎。xx县依法治县办开展百场法制电影进乡村活动,在各乡镇、村巡回放映法制电影100场次,精选了15个和农村、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制成宣传长卷到农村巡回展览,录制17部常用法律音频广播经常性深入各村屯开展法制宣传广播,既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又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市检察院大力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建设工作,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并配合开展“万名干部入乡住村”、“结一联五”、“一帮一”等主题活动,积极排查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全市所有行政村均已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络员建档工作全面完成并不断充实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已覆盖到全市所有乡镇,方便了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三是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结合社区人员复杂,流动人口多等特点,在社区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如“四下乡”社区宣传、“打击传销”法制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等。xx区依法治区办免费送法律书籍给社区干部群众学习,建立社区法制学校,社区建立法制宣传专栏(橱窗),组织普法骨干到社区上法制课,组织社区居民和民间艺术团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市司法局联合市民政局在xx区民族广场举行“全区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启动仪式,80家律师事务所约200名律师代表以及全市六城区154个社区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结束后,80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与154个社区签订了“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协议书”,并为社区法律顾问室挂牌,实现我市“一社区一顾问”全覆盖。市妇联以“妇女之家”为阵地,开展“两进两送”法律服务活动。分别到xx区蒲庙镇、xx区大塘镇、经开区金凯社区开展进社区、进村屯、送法律、送服务活动,丰富了社区、村屯群众学法的积极性。

四是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市依法治市办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制发了《关于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加强法制副校长培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11月市依法治市办在天妃酒店举办全市法制副校长培训班,对市直各中小学、十二县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县区也相应组织了法制副校长培训班,全市培训校外法制副校长740名。一年来,法制副校长给在校中小学生作法制报告1478次,受教育学生达8万多人次,增强了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他们法律知识面。各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课程,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通过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法制报告会、校园模拟法庭、以案说法专题普法教育讲座、大手拉小手活动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第二课堂等法制教育实践活动。xx县依法治县办在xx县新圩镇罗风学校开展为农村留守儿童送法律活动,建立完善“留守孩子”档案和联系卡制度、结对帮扶制度、应急预案制度、节日免费亲情电话、配备“编外家长”等措施,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和失学、辍学儿童的问题。xx区依法治区办在辖区12个学校组织开展“把法带回家”手拉手活动,选派10名优秀政法干警上到每个学校上一堂法制教育课,给每个学生发放《xx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政策问答》读本、xx区法律服务便民卡、《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含回执单),受教育师生1.3万多人,惠及1.3万个学生家长及其家庭。xx区依法治区办在少管所、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到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听少年犯现身说法,听干警以案释法,提高了青少年学生辨别能力。不少学校还开辟法律宣传窗,专门刊登一些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案例分析、法制评论等,组织学生自己动手出班刊、墙报、板报,让学生感到法在身边,法在眼前,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

五是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诚信依法经营。针对企业合并、转型、改制等情况变化,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调整自己的角色,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通过“服务企业年”系列活动,先后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xx区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组织法律服务队伍当好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建立领导联系企业和走访企业制度等活动,深化法律进企业工作。市检察院结合“千百十亿企业工程”行动,制定了《院领导深入联系企业开展“三问”活动时间安排表》和详细工作方案,深入73家定点服务企业,共开展企业职务犯罪调研分析34次,向企业提出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预防建议29件,对企业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28次,受教育10000多人,开展预防咨询活动142次。同时,还通过开设预防信箱、赠阅廉政报刊、寄送廉政宣传贺卡、发放廉政短片、举办预防咨询等多种形式,帮助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廉洁意识,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获得了企业的好评。xx市桂南公证处与广西路桥总公司、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等11家区内重点企业分别签订了《公证服务协议书》,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需要开展各类公证事项,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期限由正常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为维护企业的权益、推动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今年共为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广西建工联合建设有限公司等近20家企事业单位办理委托、资信、招投标、现场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超过2500件,制作了12500本公证书,涉及标的超过15000亿元。xx市司法局开展律师法律进园区、进项目活动,为园区、项目建设提供全程跟踪法律服务。2020年5月,法律服务团南宁分组成员在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的带领下先后深入xx市五象新区和xx县六景工业园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针对这两个工业园区因重大项目需要征地拆迁所引起的矛盾和问题,给村民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的专业意见,帮助群众切实解决问题。

六是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单位管理法治水平。为进一步增强服务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诚信服务的质量,逐步提高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xx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到武警广西边防总队教导大队为新入伍的大学生警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受到部队官兵的欢迎和好评。市检察院通过个案剖析,开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和签订廉政协议等方式,联合其他部门共同构建社会预防、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的预防犯罪网络。今年,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xx市国家税务局等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8次,促进2000多名企业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提高,与xx市国家税务局联合举办的首届廉政短片评选大赛,其中《守住防线》(xx市检察院制作)、《女儿的日记》(xx区检察院制作)这两部作品还于今年9月20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短片公益广告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宣传短片、公益广告优秀奖。

今年以来,全市开展法律“六进”等主题宣传活动871次;举办培训班1643次,受教育23万人,开展法制讲座1462次51万人,举办法制文艺演出582场、建立法律图书室1931个、建立法制宣传栏3321个、发放宣传资料451万份、法律咨询8.8万人次。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农业农村厅的精心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部门职责,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农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主动和市委编办沟通,市委编办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批复同意设立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月23日批复同意xx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7月份完成人员选调工作,并于7月29日正式挂牌运行。

在全市建设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农产品和……此处隐藏22318个字……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就业、医疗、教育、危房改造等促进贫困户脱贫项目;共同招商引进3家企业入驻共建产业园区带动当地就业;处级挂职干部已到位;劳务、教育、社会帮扶等各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履行依法治区职责,抓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试点示范村建设,坚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一革命四行动”,抓好节点、亮点建设和动线沿线村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全区水流域治理,重点推动落实小微水体及河湖“四乱”常态化整治,稳步提升全区水环境。深化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区工作,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做好对口支援和精准帮扶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六稳六保”任务。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及时进行权责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和有效承接。继续探索推进审批便民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相关理论知识和执法技能。结合“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新体制,新举措,加强对执法队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城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合理安排审计力量,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审计监督。2020年,我局完成城区政府批复的审计项目18个,目前完成年度审计项目的39%,预计年底能全部完成;涉及城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部门单位预算执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资产等领域的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截止至2020年10月31日,我局完成审计项目7个,完成年度审计项目的39%。预计年底能完成全部审计项目。完成工程项目结算审核410个项目,审计报审金额20450万元,审核价18958万元,核减金额1492万元。围绕推动我城区重大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对校园文化建设、环广西公路自行车赛、移民新村等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及时揭示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工程计量、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相关业主单位规范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效益和绩效水平。2020年至2020年我局开展的审计项目共有70个,审计发现308个问题,已整改301个,整改率98%,尚有7个问题未能按时整改。我局已发通知催促相关单位要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有效地发挥了审计机关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中的作用,推动城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科学确定项目并突出审计重点。城区审计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城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审计立项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呈报城区政府批准。力求把审计力量用在刀刃上,确保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达到低风险和高成效的目的。

(二)注重现场实施。现场审计倡导以揭露问题为目标导向,通过审计进点公示、现场查看、设立审计意见箱等多种方式,获取更多问题线索,及时编制审计取证单和工作底稿,确保程序到位、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数字准确。2020年(截止10月31日),城区审计工作组到现场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审计工作组到现场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验543人次。相关政府交付投资审计事项处理45项。

(三)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城区审计局初步理顺审计中心审结流程和制度,全程跟踪审计项目的质量管理,重点关注审计目标实现程度、方案内容是否实施到位及审计深度。同时强化质量检查,通过审计现场监督、方案执行情况检查、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方法,加强对审计组全过程质量的监控。审计中心强化造价审计三级复核,提高三级复核的效率和深度。合理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城区审计局切实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根据个人的专长、工作经验,合理科学安排审计项目,提高了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注重抓好每一个项目的审计质量,积极打造审计“精品”项目。

(四)狠抓问题整改,深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城区审计局深入推动整改落实,推行问题整改清单,提升审计价值。结合对上年度涉审单位进行后续跟踪审计,将后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审计局2020年绩效考评之中来,督促各单位重视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使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问题及审计建议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城区组织部的安排,城区审计局开展了5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为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较为详实的情况,使审计结果切实变成干部任用、奖惩等全面考核的依据,也为逐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20xx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根据《20xx年度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等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专题听取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将市、县(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推动“三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健全制度体系。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制定《20xx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动态调整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全年开展班子集体学法7次、支部学习74次,局党组书记、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为党员干部上党课23次,做到党中央和省市重要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和贯彻。先后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项知识竞赛,收看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在线直播培训课,增强系统干部法制观念。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培训班11次,组织局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与能力。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覆盖,年内共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舟山市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十四五规划》等2个重大决策事项,切实履行网站公开、意见征求、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规范、合理合法。四是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2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落实专人进行法律顾问信息录入登记。年内共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20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五是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根据《舟山市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共审查备案合同41份。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一是理顺运行机制。完善“市区一体”“市县联动”执法体制,下发《关于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派驻机构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案件法制审核、签批流程、集体审议程序等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区工作运行。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全局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执法证件率95%以上,确保局实际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程序意识、证据规范意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编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深化推进“绿剑”系列农业执法行动,全市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10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909家次,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21起,结案21起,罚没款5.9万元。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获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农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四是做好“综合查一次”工作。根据市里部署要求建立专班,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梳理比对206项检查事项,将肥料、动物诊疗等四个检查事项列入“综合查一次”事项,优化编制应用场景流程图。联合市市场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6次,共检查16个市场主体,发现问题6个,整改问题5个,立案查处1起。五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持续推进信息化监管在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等13类事项中的应用。认领国家库检查目录事项主项23项,子项56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省库检查目录事项认领204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共设置双随机任务13个,抽查事项覆盖率、到期任务完成率及应用信用规则率均达100%。六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98项,动态做好信息完善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812件,其中窗口办理行政审批19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1793件,服务对象满意率100%。完善渔农民建房审批制度,持续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线上办理。七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评查和省市抽查等形式,对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件36件开展集中评查。从案卷评查情况来看,案卷合格率达到100%;1个许可类案卷和2个处罚类案卷获评市级优秀案卷,1个许可类案卷获省级优秀案卷。八是主动接受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审计组提供真实、完整的审计所需全部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今年共接到20xx年度市本级部门(一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市构建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战略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未收到审计整改事项。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压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格局。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春耕备耕、农业执法、质量监管、行业管理、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还充分利用舟山三农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编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定期地通过局网站发布疫情防控、农业违法等以案释法案例进行宣传,在局网站上传以案释法案例13件,强化警示震慑效果。获评全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落实行政调解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开展农业领域行政调解工作,梳理明确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维修质量争议、农业生产事故处置等农业5大领域行政调解,全年未发生调解案件。按规定报送调解日常统计、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根据《浙江省善治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全市新增省级善治(示范)村66家,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三是持续抓好信访稳定。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次,其中受理群众来信2件次,同比下降21.4%,12345来电投诉件20余件次,答复满意率100%;在市信访局每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15人次,同比下降25%,无重复来访。完成“一把手”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现场接听有关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渔农村改革等市民来电,期间共接到群众来电7人次,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100%。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进一步组织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执法设备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提高规范化执法能力。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招聘法律专业人才,促进法治队伍专业化。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中共xx市委员会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钦发〔2020〕4号)和《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钦法府发〔2020〕1号),确定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部署,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局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加“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xx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构改革调研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央对水利部门优化职能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机构设置实际情况,理顺权责关系,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前的前期调研工作,按要求起草和上报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干部人事纪律的要求。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配合国税部门做好水资源费费改税调研工作,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立法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xx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查研究工作。2020年8月制定了调研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按时报送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评审报告。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负责起草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涉及产权保护相关内容。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六)按照市政府和水利厅的要求,在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过程中,结合水利行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水利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对涉及面广、事关重大的决策事项,我局都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以水利发展规划为依据,并经过仔细调查、研究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邀请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在局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权力清单、相关执法文书等内容,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公示。

(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参加水利部开展的宪法网络知识竞赛。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推动领导干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九)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多次派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和市里组织的培训,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1条。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我们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印发了《xx市农业局2020年农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对2020年农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

(二)落实学法制度。坚持把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纪、党规纳入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让领导干部时时、处处受教育;将《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到局机关进行授课。上半年,局党组中心组先后学法5次,其中,邀请了市司法局宣传科长胡刚同志和市纪委常委周志华同志分别就《新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专题辅导,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农业系统成为常态。二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市执法支队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用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和掌握。三是健全了学法考核制度。严格学法考勤制度,实行集中学习签到考勤,定期督促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进行法规学习,将平时考勤与年终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三)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市农业局聘请了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陈俊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上半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十余次。

(四)实行农业案件案审制度。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市执法支队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按程序报请市农业局批准立案,处罚意见由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上半年,市执法支队办理的两起(肥料、饲料)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20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20〕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20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二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12项行政审批事项,根据要求,通过“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制定发布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对象信息库,构建了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提高了监管效能。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与“信用xx”平台对接,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7天“双公示”制度,公开率达到了100%。探索推行“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人人喊打,如过街之鼠。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关于印发xx市农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局历年来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xx市农业信息网”上建立规范性文件专栏,对继续有效的文件进行公示。要求起草单位,对即将失效需继续实施的文件进行重新评估,对需要修改的进行重新制定。

(四)组织全市农资打假。我局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积极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夏季百日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农业系统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52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123家,立案查处案件12起,现已结案2起,有效地震摄了不法分子,净化了农资市场,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印发了《xx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2020年)》,明确了工作计划。以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放心农资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上半年,累计开展各种普法活动十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万份。

(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印发了《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工作专班,并通过“xx农业信息网”公布了工作方案和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举报监督。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省农业厅、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的问题;也未接到群众直接向我局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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