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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爱情的读书笔记目送(模板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6 08:36:03
最新爱情的读书笔记目送(模板8篇)
时间:2023-10-26 08:36:03     小编:纸韵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爱情的读书笔记目送篇一

无论是谁,哪怕最亲的人,也没办法为你做决定如何去选择另一半,只有你才是生活和爱情的主人。

两人还没开始谈恋爱,父母就开始想到结婚以后的事情,就开始给对方打分,打听对方的条件,连面都没见过,就发现每一个人都那么不靠谱。

男朋友是博士啊?那肯定很无聊;男朋友在创业?那出了风险怎么办;女朋友家是农村的?家里这么贫穷怎么结婚;女朋友家是城市的?那会不会太矫情;另一半是学生?那连经济都没有独立怎么在一起?另一半开始工作了?你小心点,别被他骗了。

逐渐你会发现,家长一夜之间变成了上帝,在他们眼中,所有人都成了有问题的人,最重要的是,他们连见面都没有见过这些人。

生活中的细节太多,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生活是什么,即使是再亲的人,也会有信息掌握不全的时候。既然如此,他们的建议,就只能是建议,而不是命令不是圣旨。父母也不行。

只有你自己,是生活和感情的主人。

别当感情的救世主,也别相信什么感情的救世主,选择权在你自己,爱一个人就勇敢地爱就好。

你管谁出轨,只要你还爱着那个他;你管谁离婚,只要他还一直陪着你;你就应该相信爱情,就应该勇往直前。

别拿别人当爱情的模板,要知道,舌头和牙齿还会经常碰撞,何况是两人在一起的人。喜欢就勇敢地克服困难不离不弃,不喜欢就试试能不能改变自己和对方,不能就赶紧离开相忘于江湖。

感情是自己的事情,可以很简单,别过度相信七大姑八大姨的各种建议,建议就是建议,决定权在你。你需要做的,是跟紧内心深处的感觉,相信彼此真爱的人就好。

(豌豆花说:今天放的这首歌,就是在输入这段的时候联想到的,这首歌里的故事,是一个姑娘喜欢上一个罪犯的.故事,旁人看这是一场悲剧和灾难,然而这首歌的女主人公不过是遵从了内心的感情。

说白了,还是那句老话,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谁规定所有人眼中的asshole就不能给人带来幸福呢?当然,这话情感色彩太浓厚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承受飞蛾扑火的爱情,当然飞蛾扑火一起gotohell也不是不可以,关键还是自己的选择吧!如果你心甘情愿,那就谁也别怨。)

爱情的读书笔记目送篇二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爱情的读书笔记目送篇三

那时候的爱情,就像是一场霍乱,来得猝不及防,然而当你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它已经消耗殆尽。“悦起无因,遂感心疾”大概就是这样,爱一个人就像是生了一场重病,除了他(她),无药可医。

十五岁的穷小子弗洛伦帝诺爱上了十五岁的富家女子费尔明娜,每天在她必经之路等待,终于引起了她的注意。通过姑姑,他们互传书信,然而当这些小把戏被费尔明娜的父亲看穿时,他像所有的小说里富人对待穷小子一样对待弗洛伦帝诺。他烧了女儿和弗洛伦帝诺来往的书信,和弗洛伦帝诺当面交谈,企图劝他放弃费尔明娜,带着女儿出门旅行。他的这一切做法对于深陷爱情漩涡中的青年男女显然是没有用的,他万万没想到,女儿会在旅行中继续与她的小情人保持联系,并且关系越来越密切。

当他们结束两年的长期旅行回到那个城市,父亲发现女儿仍未忘记那个小子,于是便同意他们的婚约。而当费尔明娜偶然一次遇见弗洛伦帝诺时,她失望了,那个小伙子完全不是她理想中的样子。于是,他们的婚约作罢了。后来,费尔明娜嫁给了有身份有地位的乌尔比诺医生,弗洛伦帝诺只是默默关注着她,等待着她。当教会为乌尔比诺敲响丧钟时,弗洛伦帝诺抛弃身边年轻的情人,飞奔到费尔明娜身边,再一次向她求婚,这时的他们已进入迟暮之年,他已等了她半个世纪。

我认为整部书不仅仅是想给我们看一个矢志不渝,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它更多的是想表明:爱情就像霍乱,它来的时候,人们会惶恐,不安,会绝望,痛苦。然而庆幸的是,一个人在经历了这一切不好的感受之后,依然具有爱的勇气和能力。恋爱中的人,就像是生了一场重病,一切好的,不好的情绪都由另一半引起,也只有另一半能够化解。就像张爱玲在小说《倾城之恋》中写到:柳源在细雨迷蒙的码头上迎接她,他说她的绿色玻璃雨衣像一只瓶,又注了一句,药瓶。她以为他在那里讽嘲她的孱弱,然而他又附耳加了一句:“你是医我的药”。她红了脸,白了他一眼。

小说的最后,费尔明娜和弗洛伦帝诺在一艘轮船是永生永世地在一起。那时的他们已经八十多岁了,却依旧拥有爱的能力,那迟到了大半个世纪的爱情,让人羡慕不已。

爱情的读书笔记目送篇四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唯一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飘飘然,而是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保持着一颗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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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读书笔记目送篇五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爱情的读书笔记目送篇六

龙与勇者——献给费尔明娜。

离开了我,你过得更好了。我们之间只有熊熊燃烧的爱的火焰,让彼此沉沦堕落、痛苦不堪。我除了爱一无所有,甚至在爱情的驱使下面目可憎。可我却觉得,和他在一起,你也不快乐。的确,你更美了,稳重而内敛。可是,曾经让我魂牵梦绕的你,是那样一个华彩纷披花光灿烂的,夺目的女孩啊。

阿里萨是龙,乌尔比诺是勇者。

勇者乌尔比诺将公主从恶龙的手中救了回来。相对于阿里萨,乌尔比诺可不仅仅是“一个有声望的有钱人”。乌尔比诺理智、包容、博学而睿智,肩负起治理霍乱的责任,因为其医术而远近闻名,甚至在乌尔比诺死后,瞻仰他的人简直要踏破门槛。而阿里萨常常情绪激动,咄咄逼人,有时候连代笔的工作都会写成情诗。乌尔比诺的爱是水流,阿里萨爱是火焰。和阿里萨在一起那种灼眼的爱情,仿佛时刻都在战斗,根本不值得骄傲。而和乌尔比诺在一起,费尔明娜可以卸下战斗的铠甲,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妻子,做一个沉静温婉的女人。

可问题在于,费尔明娜,是天生的女武神。

勇者的爱束缚了费尔明娜。她可是能够为了爱情对父亲以死相逼的费尔明娜,她可是能够独自一人自如穿行在治安极差的集市的费尔明娜,她不就不该被困在锅炉灶台中啊。

婚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在挑战费尔明娜。从被逼吃茄子到不得不学竖琴,从要生几个孩子到茶水有窗户味儿,乌尔比诺自认为给了费尔明娜优渥平静的婚姻生活,便总是柔和地去控制费尔明娜。他的爱是水,但是水滴石穿。勇者对婚姻的理解是传统的,认为组成家庭是人的责任,而维系家庭必然要牺牲个体。而他是绝对传统的人,他必须让费尔明娜作出牺牲。曾经裙摆飞扬,自由自在的小怪兽,必须在和善的微笑面前,收敛起自己的爪牙,度过平凡的一生。

龙与勇者孰是孰非,其实在于费尔明娜本身。如果费尔明娜是朵娇嫩的花,那么无疑乌尔比诺更适合她,他的爱是花儿的保护伞。她需要的就是在晨曦中守望着丈夫,用母爱去教会自己的孩子生活。可是费尔明娜是荆棘,她的生命蓬勃有力,她应该过得是一种肆意潇洒的生活,而不是被束缚在一栋华美的别墅中。

恶龙虽然带走了公主,但也从来没有伤害她。而勇者给了公主一个家,却没问过公主愿不愿意。

爱情的读书笔记目送篇七

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想起了书单里的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后,深有感触。

我想每一个男孩子(包括我自己)都是或者曾经都是阿里萨,为了自己喜欢的女生而等待,只为追寻爱情本身。书的简介也说,作者探寻了爱情的千百种可能,你可以说它们都是爱情,可却又不是爱情。对于这种定义不明的事物,写论文有两种方法,一为归纳,一为演绎。我也愿意把这本书看作是马尔克斯写的一篇关于爱情的归纳式论文,而最后的美好结局也可以是看作对爱情的乐观主义。但现实是残酷的,这篇小说的起源就是一则作者偶然看见的一篇旧闻,一对老秘密情人在出海旅行的船上遭人抢劫被双双打死,作者也把这件事写进了小说。

如果真实的结局是这样,阿里萨会在想什么呢?人生的最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得到了爱情。那些曾与他一起共度春宵的情人们,大部分只是各取所需而已,但其中也有因他而死的,也有为他而死的,可是他的心,却从来没有属于过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所以也从来没有背叛之说。他对费尔明娜,是至死不渝的爱情,可是,为这份爱情,付出的太多,辜负的太多,虽然阿里萨至死也一定觉得是值得的,但确实其中有些不是伦理、道德、法律所能允许的,所以他最后是必须死的。爱情能成为这世间最为人所称道的事物,这种爱情是纯粹的,有性却没有因为性而受到污染,可以为了爱情付出金钱,付出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岁月,付出自己的心,付出自己的信誉,但突破了这些限制,你就很难说它是高尚的,但却给人一种无比有力的真实感。

爱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给人以莫大的勇气,去突破一些限制,包括年龄、社会地位、文化、甚至性别(马尔克斯可能也没有想到这也可以突破)。但这种突破是非常危险的,有一些可能会被后来人反思追认为是社会的进步,但也有可能多年回顾后就是在破坏我们社会的进步,甚至是破坏人类之所以为人的一些东西。所以追寻爱情本身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但正因为它危险,人的各个方面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的成长。还有一点是,爱情只有回头看时才能知道它是不是爱情,身处其中的人并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

不确定是否身处其中的我,能做到的就是好好的去爱,用心去爱,而不是去刻意追求爱情这样一个无法被定义的东西。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开始逐渐意识到爱情不过只是锦上添花,这世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生活的压力都已经快压得人喘不过气了。爱情会给人力量,但这股力量是具有毁灭性的,并不是常人可以驾驭的。真正的力量来源于自己的内心,来源于对生活的热爱与不断斗争,这是克里斯朵夫教给我的,可是光是能做到这一点都已经很难了。

所以这样的爱情还是存在在书里比较好吧!

当然书中还有比较世俗的爱情,就是另一条线——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和婚姻,就类似于父母一辈的爱情,真实的存在着。也有类似于女版阿里萨的莱昂娜·卡西亚尼对于阿里萨的感情等其他的支线,所以称其为爱情的百科全书我想也是不为过的吧。

到最后,爱情是什么,清楚也不清楚,就像书里说的,“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就永远都不会”,这也是没有爱情本能的人使用归纳法最大的问题所在。但读完这本书后,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ta的答案吧。

爱情的读书笔记目送篇八

我一直认为散文或者小说是没有办法达到诗的自由,无论是有制式要求的十四行诗,还是五七言绝句的中国古代诗,在看似严格的字数要求下达到了一种并非刻意的自由表达,因为精炼所以只能飘逸,传达只能点到即止,这是我第一次在长篇小说中读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和浪漫,不是用混乱的性和破格的行为标榜的自由,也不是用情话和裹了蜜的爱情扮演的浪漫。

想来自己挺无知的,在读《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前我没看过《百年孤独》也没去了解加西亚·马尔克斯,仅仅知道他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这种无知导致我在翻开这本书之前并没有做阅读严肃文学的心理准备,以为会获得一段很轻松的阅读体验。就像是一个穿着t恤,牛仔裤,夹脚拖鞋,头也没洗牙也没刷的人被拉着去了一个衣香鬓影的酒会,很尴尬,感觉自己的准备不足是一种不尊重。我想要用“好”来形容这本书的内部结构,但这种简单的夸赞也是一种不尊重,这本书结构上的好有一种浑然天成,每一个情节,时间点的交叉都让你觉得作家的笔写到哪儿,即那段故事就是绝对必须要发生的。作家握着主角的命运,指引他们如何思考,玩弄着每一个字。

在读到某个换做其他作家会刻板式描述的情节时,我其实带着一种侥幸的期待,想看看他会如何写,是会一样的落俗,还是为了标新玄机而做出什么技巧性的动作。但都没有,一切文字都很流畅的溢出来,就连所有转折也都润滑的像抹了黄油一样。

普通作家会依靠着形容词,描述性的语言让你形成画面感。

好作家会让你形成空间感,所有人物和居所像是在你脑子里建了一个3d的模型。

一流作家会让你形成一个新的宇宙,涵盖宇宙,历史,遥不可及的古老国度的风土人情,书中主角性格里的每一点小狡猾,踏在地板上的鞋跟都在表达着骄傲。运河上的风,书上的鹦鹉,那时代新妇们涂抹在脸上的白铅,由于衰老已经变得光秃秃的耻骨。

时隔一年多又重新写读书笔记这件事儿是因为一个很恰当的巧合,恰当的巧合就是这件事儿的发生让我不觉得意外,而是会感觉到了这个时刻我应该遇到这个人,我应该这样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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