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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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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10篇
时间:2022-07-03 11:36:11     小编:王wj

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在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上级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可圈可点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10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全区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做好景区控流,严防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要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通过预约或现场领票、购票游览的游客都应提供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要增加人员配备、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重要参观点、缆车等容易出现人员聚焦的重点区域疏导管理,严防出现瞬时聚集,及时发布风险提示。禁止节日期间举办大型聚集活动。我区推选雁峰公园、抗战纪念城、东洲岛等景点景区报市局向社会发布,为“五一”期间市民出游提供新选择,东洲岛等一些节假日容易“爆棚”的景区要制定工作预案。

2.管好重点场所,实施亮码通行。网吧、KTV、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星级宾馆等休闲娱乐场所要查验健康码,持绿码者方能进入;对进入人员测体温、戴口罩,并登记身份信息,留联系电话;人员流量不得超过正常接待量的50%,并保证室内通风,其中网吧、电子游戏厅顾客要间隔一个座位。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在落实防疫工作指引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查验健康码、登记人员信息的要求。各室内体育场馆坚持落实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核实身份、留存联系方式、出示本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日均接待能力不得超过正常接待能力的50%。疫情防控期间,集聚性的体育赛事活动暂不开展。所有场馆和经营单位要张贴“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宣传海报,指导和帮助群众申领健康码。

3.强化管理措施,配齐防疫物资。各类文旅体场所要设立发热症状人员处置场所,发现健康码不是绿色的人员和发热人员立即按照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中心。所有室内场所每天都要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并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足够的必要物资,有专人负责场所内的测温、登记及卫生工作。

4.开展风险排查,确保节日安全。各相关行业领域要认真分析本行业市场安全形势,围绕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开展旅游包车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实施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文化娱乐、星级宾馆酒店、星级景区、体育健身场所等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或使用。各星级饭店、各室内场馆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燃气和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假日市场安全隐患排查,严肃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卫健、应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屈红芳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两馆一中心、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文旅体领域“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廖晓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全区文旅体领域节假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查组,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分区域督导节假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迅速动员部署。我局在4月29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五一”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各行业单位要认真制定“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将责任明确到每一名领导,每一个科室。

2.要加强值班值守。要全员动员,安排充足的值班应急人员。全体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得离衡,确需离衡的,须统一规定,事前报批,事后报告。建立三支督查值班应急处置队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值班值守,值班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班。各景区景点、重点公共文化体育场馆要做好值班安排并报区文旅体局备案,形成快速顺畅的值班备勤的机制。

3.加强督查检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单位要守土尽责,统筹好力量开展防控工作。节日期间,区文旅体局将组织专门队伍对本系统各行业和单位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积极配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单位,重点对文化娱乐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执法巡察,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关闭。

4.做好应急处置。结合行业实际,认真拟定工作预案,各单位与本地疾控部门建立畅通联系渠道;信息统计与报送、应急管理、投诉与舆情处理、网络技术保障等工作应安排专人值守,发生应急事件,1小时内报区文旅体局、当地政府和市文旅广体局。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2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69号)、《关于印发广西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09号)文件精神,以及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假日期间文旅行业安全有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一手抓行业复工复产,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文旅市场复苏。通过对文旅企业、旅游景区和文旅场所的检查,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我区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开放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以及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全区文旅行业安全有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办公室,张宗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具体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4月28日前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

四、督导内容

(一)旅游景区人员聚集风险防控检查

1、检查各旅游景区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安全有序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是否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切实避免拥堵,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2、各景区景点是否全面梳理辖区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点,景区是否做好相关应对预案;指导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及早发出风险提示,强化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3、检查各旅行社在组织“广西人游广西”等团队旅游和自驾车旅游活动时,是否提前一天以上与景区进行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抵达后有序入园;要求不得在景区门口聚集,必要时景区和旅行社要安排团队分组或分线路游览,避免人员过多聚集。

4、指导景区充分挖掘文化内涵,从文化角度梳理改正景区景点中存在的明显问题。

(二)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检查

1、了解掌握辖区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的基本情况。

2、检查复工复产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是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风险评估,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是否进行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应急技能培训,是否落实全面消毒、人流管控、体温检测、验证健康码等防控措施,防疫物资是否充足,是否达到开放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3、加强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公共文化场馆、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向社会发布恢复开放信息,加强公共科普防疫知识宣传,共同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

(三)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重点检查文化市场(文博物单位)经营场所、旅行社和导游,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等。

1、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是否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处置办法);是否按要求年度计划年进行了演练,演练档案完整。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佐证记录。是否制订了场内巡查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巡查记录。

2、安全生产(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消火栓是否被遮挡,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是否齐全,消火栓门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是否处于醒目位置并易于取用,灭火器箱无变形,可以顺利打开。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无阻,是否设置有明显指示标志,是否都张贴有安全(消防)疏散示意图。

旅行社经营情况。旅行社是否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对旅游目的地的产品进行安全评估。有无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旅游经营行为。旅游广告宣传资料是否真实、规范。是否租用有资质旅游包车及合同签订协议情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等。

3、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是否针对汛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技能培训,配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服务设施和游客向导标志。危险区域(水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水上旅游项目是否按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衣。特种设备(电梯、玻璃桥、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日常维护。未开放景区(点)管理情况(是否有安全警示提示、宣传告知、相关措施等)。是否加强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4、星级饭店。投诉受理制度及台帐建立,旅游投诉电话公示,广告宣传资料是否合理、合法。客房设施、燃气锅炉,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是否完善,重点区域的灭火器材配置,紧急逃生路线及维护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提示标志等。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落实防控要求。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虽有好转,随着复工复产复学,生活秩序恢复以及人群跨地区跨国境流动,面临着较大的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各文旅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做好服务工作。为了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将派出检查工作组(附件1),对在全区范围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五一”期间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游客服务保障工作,提振信心,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对在“五一”假期前后发生人员聚集风险,并带来严重后果的旅游景区,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

(四)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五一”假期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在4月30日至5月5日,各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于每天12:00前将旅游景区风险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3

20xx年3月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提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围绕景区开放卫生要求、游客防疫工作、景区设备设施和服务防疫工作、疫情应对措施四个方面做出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做好全省旅游景区日常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意见》、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印发的《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的《江西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要求,在全省旅游景区范围管控好“四类人员”、管理好“其他人员”,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形成日常性、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工作措施

1.做好日常监管。景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国有景区主要负责人、民营景区法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和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预约、实名制购票等形式,杜绝“四类人员”进入景区游览;对“其他人员”进入景区要量体温并登记造册,提醒游客做好自我防护,分散式游览,对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游客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日报制度。全省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A级乡村旅游点等景区每日向省、市两级旅游管理部门报送当日景区疫情防控情况(含开放情况、游客量、有无疑似感染者等),以便旅游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全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总体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开展常态督查。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已开放景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景区疫情防控存在的漏洞,要求立即整改提升,杜绝出现麻痹松懈现象。

4.加强技术防控。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以及全省重点旅游景区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手段,加强对景区的实时监控,一旦发现景区扎堆排队游览、人员集聚、不佩戴口罩等问题,及时疏导、制止,严格落实工作指南有关要求。

5.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官网、官微、电视等新闻媒介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劝阻“四类人员”进入景区游览,引导“其他人员”错峰、预约进入景区游览,并做我自我防护,避免扎堆排队、拍照、用餐等。

三、有关要求

1.提高工作认识。全省旅游管理部门、全省各旅游景区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增强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和谨慎之心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两好”构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在全省景区出现新冠肺炎感染事件。

2.制定落实方案。全省各景区要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工作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压实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4

一、组织领导

成立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郭鑫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周晓婕担任,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为小组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县文旅局:负责召集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等小组成员单位,对拟开放的景区进行联合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

县卫健局: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培训景区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公共区域消杀、游客体温检测等防疫常识技能,指导景区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全程监督组织演练。

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重点检查景区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景区道路交通、景区周边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景区特种设施设备检测资格查验、景区内明码标价工作及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监督景区价格执行落实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旅游船只检测、疫情期间船只载客量核定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审核、检查企业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有关乡镇:实行属地化管理,对景区用工情况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追踪其本人和家人14日内生活接触史,对景区员工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备案。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县文旅局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景区在拟开放日期前两日将上报关于景区开放申请材料(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景区疫情防控承诺书、景区在岗人员登记表)。

2.县文旅局牵头,根据景区开放时间和实际情况,组织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对景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20条》进行联合检查,对不达标的景区,提出整改意见,延迟开放,待整改达标后方可开放营业。

3.景区开放后,由县文旅局牵头,召集各成员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抽查、复查工作,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责成企业立行整改。对多次发现或出现可能导致疫情防控出现重大漏洞的问题,责成景区马上停产整顿,直至达标。景区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发现问题可直接报县文旅局,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县文旅局做好现场复查,及时纠正问题或责令停业整顿。

四、具体要求

1.景区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景区必须与文旅局、属地政府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指令接收和信息报送工作。

3.景区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

4.景区必须每日坚持做好“接龙报平安”工作,做到全员覆盖。

5.景区必须严格开展在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排查,登记造册并向属地政府汇报。景区在岗人员必须全部为在桓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景区在岗人员(含家属)必须如实上报14日内是否接触过县域外抵(返)桓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景区必须对符合返厂条件人员每日进行健康检查。

6.景区严格执行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承载量的30%。

7.景区积极开展网络票务预订线上服务功能,实行实名制购票登记入园游览制度。

8.景区暂不开展省外和省内疫情高风险等级地区游览接待活动。

9.景区严格执行提前一天团队预定和分时段、错峰游览接待原则。

10.景区要及时对外公示景区开放时间、景区开放的管理措施、配带口罩入园、主动下载、扫描“健康码”、购票实名制、网上购票、团队预约、人员限流、乘车、乘船须知等人性化服务提示。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11.景区必须科学设置游客体温监测点,设置主动测量体温、配带口罩、文明旅游等提醒标识;规划游客购票、检票、登船等重点区域1.5米的间隔距离;张贴“辽事通”健康码,方便游客扫描确认行踪轨迹。

12.景区必须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全程疏导游客实行1.5米的安全距离游览;乘船、乘车,滑索实行同排间隔座位、错位就座的原则。

13.景区必须要做好公共区域内进行全面消杀工作和通风换气。游客中心、码头、游船、车辆(电瓶车)、卫生间、食堂、滑索等游乐设施,要有集中消杀制度,专人负责,消毒配比安全、科学,每天不少于两次,为游客提供充足的洗手液、消毒纸巾、一次性纸杯等用品,合理设置废气口罩回收垃圾箱,并做好消杀处理工作。

14.景区使用的消杀药品、口罩、体温计等必须符合防疫标准要求;景区储备消杀药品、口罩等防疫物资必须能够满足一周以上使用需求,并有稳定供货渠道;景区必须足额配备测温和消杀喷洒等防疫设备。

15.景区必须杜绝人员聚集现象,除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外,不得召开大型会议;景区不得扎堆聚餐,杜绝集中就餐现象。

16.景区必须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疫情预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疫情消杀技能。

17.景区认真组织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演练次数不少于两次。

18.景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做好景区危险源排查工作,做到即查即改。游船、车辆、滑索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后方可营运;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入林区内,景区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为迎接“五一”假期,加强景区疫情防控,实现景区安全有序开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根据鲁文旅资源〔20xx〕8号通知精神和4月26日市文旅局“五一假期A级景区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指示,把A级景区有序开放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绩,巩固防控战果,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做到防控为先,坚持对景区实行限量开放,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战果,实现假期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微山县“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的要求

1、恢复开放的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密闭空间区域)暂不开放。

2、严禁在景区内或周边举办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3、控制瞬时流量,一旦出现游客瞬间最大承载量到达25%,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延缓入园,做好景区内客流和景区外围疏导,及时化解聚集风险。

4、各景区要做好游客流量监控,设立景区人员人数达到最大承载量25%报警机制,实时进行流量调控。

(二)全面实行旅游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

1、压实景区主体责任,督促A级旅游景区建立门票分时段预约机制,各景区要对游客流量进行核查,并上报分时段预约建立实施情况。

2、指导景区建立分时段预约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旅游”技术平台,通过景区官网、手机客户端、电话预约,第三方平台等多种渠道,实现门票分时,分段预约。

3、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游客扎堆入园和聚集。对少量现场购票游客,逐步创新购票方式,推荐实行扫码购票、刷码入园,尽可能减少在购票口聚集、拥堵。

4、指导景区与携程、去哪儿,途牛等在线旅行企业(OTA)对接,网上售卖门票要实现门票分时段预约使用的'要求,确保每日各渠道售票总数不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30%。有关限制条件在相关网站上明确告知消费者。

5、景区要设置、完善分时段门票预约系统和设施设备,多措并举,创新办法。

(三)增加人员配备,强化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

1、加强对高聚集风险景区的检查指导。

2、加强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旅游车船上下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特别是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切实避免拥堵,确保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3、假日期间景区全员上岗,在旅游景区关键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并进行再培训。

4、各景区要建立预备队、确保时刻准备,随时能投入一线。

(四)强化应急管理,做好应对预案

1、各景区要分别制定“五一”假期应对预案。

2、全面梳理上报存在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名单,逐一做好应对预案。

3、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特别是采取门票免费政策和发放惠民消费券的旅游景区要及早发出风险提示,提出严格要求,强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4、各旅游景区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齐配足测温枪、消毒水、防疫口罩,专用垃圾桶等防疫物资,加强环境消杀,落实实名登记和体温测量制度,加强巡查布防,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一旦发现疑似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所属乡镇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5、景区要严防严控、调度协调、防范风险、处置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实效

“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每天赴景区开展巡查,随时对旅游景区(设施)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未开展实名制登记、未实施入园必检,未落实入园佩戴口罩制度,未落实日常消毒,开放室内区域的景区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

景区要做好防疫、消防等安全警示的宣传,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安全文明旅游。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户外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横幅、短信推送等多种渠道、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游客形成预约购票的自觉意识。

(三)及时发布景区游客接待量信息预警

要通过省市旅游网站、公众号、第三方平台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景区实时接待数据及距离最大承载量30%的容量情况和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的相关信息。4月27日前向社会发布预约购票和最大承载量30%日接待限量的公示。要在景区出口等显著位置公告最大承载量30%的入园限定。

(四)加强防控措施确保景区有序开放

要广泛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管理和安全有序开放的措施和要求,特别对旅行社和旅游客运经营者通知到位,明确预约、限量开放的相关要求。对进出景区、码头的游客,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通行码查验,一律凭健康通行码出行,发现违反规定的持黄码、红码出行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指挥部,并做好人员隔离等防控。

(五)严格控制游客流量

微山岛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调度控制旅游集团、客渡公司的售票情况,微山湖旅游集团负责做好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景区和南阳古镇景区售票数量的调度和控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各景区如超过最大承载量30%,当日带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分流措施,引导游客向县内其他景区分流,同时利用省市旅游网站、景区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游客变更旅游目的地。

(六)加强景区室内场所和旅游码头的防控管理

各旅游景区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微山岛镇政府负责通知微子文化苑、大官村微山湖渔家民俗馆的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山东微山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通知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微子林、微山湖湿地博物馆、胡记钱庄的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各旅游景区、微山湖旅游集团轮渡公司和微山县客渡航运公司,要张贴健康山东服务号二维码,指导游客申领;要设置检测点、隔离室、湖北及入境来鲁游客登记服务处,并做到人员配备到位、物资保障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全面做好来往人员、车辆的排查管控。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6

为做好我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严格规范旅游景区管理,避免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作为旅游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目标任务

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疫情传播风险和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旅游景区持续稳定向好。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流量管理,坚持限量开放。严格落实《宿迁市旅游景区开放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完善预约制度,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鼓励采用无接触支付措施。核定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并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游客中心及官方网站等处公开发布,“五一”假日期间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热门景区和部分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景区,提早排查有安全隐患和客流拥堵的风险点,建立客流疏散引导机制,及时做好分流引导工作。

(二)严格入园管理,规范游览秩序。旅游景区配备专人专岗,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入园防控措施,对所有游客进行身份登记,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园。优化游览线路,避免线路规划不合理导致游客扎堆拥挤现象,景区讲解员应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电子设备讲解。加强巡视巡查,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指导游客保持间距、做好安全防护,确保防控到位。

(三)加强卫生防疫,保障游客安全。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进行消毒,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游客中心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一线员工必须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尽量减少使用景区自行车、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景区餐厅要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加强循环使用餐具的清洁消毒,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气,减少人员聚集。旅游景区要做好医务服务,设置可疑人员临时隔离点。

(四)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实时客流量、灾害天气预警等信息;重点在游客中心、出入口、内部交通工具等处加强防疫宣传,张贴防控疫情提示海报,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五)全面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旅游景区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景区疫情防控、设施设备、森林防火、安全度汛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设施设备一律暂停使用,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同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明确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旅游景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对本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信息上报。各旅游景区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旅游景区应对上岗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景区工作人员具备相关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7

按照“全省20xx年‘五一’假期旅游和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及县里安排,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为做好全乡“五一”节假日期间旅游及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旅游及疫情防控工作的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安排部署。

二、组织保障

为保障全乡“五一”节假日期间旅游及疫情防控工作顺

利进行,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常张乡‘五一’节假日期间旅游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秦燕妮(乡长)

副组长:李菲(副乡长、分管疫情防控)

赵庚(副乡长、分管文化旅游)

成员:廉锐(组织委员、片长)

韩宇(武装部长、片长)

孙飞(副乡长、片长)

薛嘉瑜(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片长)

张恩波(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片长)

王建枝(一级主任科员、片长)

李峰(派出所所长)

王慧忠(卫生院院长)

下设2个工作小组:

(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李菲

成员:

(二)文化旅游工作小组:

组长:赵庚

成员:

三、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工作方面

严格按照省第48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会议的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进行精准防控,深入落实省委楼阳生书记“放得开、管得住、陈心来、满意归”12字工作方针,抓好“五一”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旅游景区人员控制措施。各旅游景区严格按照不多于景区最大接待量的原则,实行“分时预约、错峰旅游”等措施,必要时景区外要做好限流工作,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

2、景区公共场所及服务行业要加大疫情防控指导,同时加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工作。在景区或者服务业提倡“分餐制、无接触付款”等消费方式。

3、做好景区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各景区的实际情况,提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安排人员力量提前做好应急演练。

(二)旅游工作方面

1、辖区内所有景区应坚持“应开尽开”的原则,同时要提升景区整体的服务质量,保持景区环境卫生整洁,加强景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和素质,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2、要做好景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室外景区要做好人员限流工作,同时要严格游客火源管控工作;室内景区要设置“一米线”,做好日常测温、扫码工作,同时要加强室内通风,避免拥挤。

3、各行政村、各驻乡单位、各景区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消防安全工作。各景区要加强值班人员力量,保证景区不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等。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今年五一期间我区旅游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推进我区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原则。坚持防控为先,实行实名预约;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三)工作目标。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管理,确保相关防控措施到位,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止出现拥堵和聚集性疫情风险,切实做到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联防联控衔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防控职责。各类企业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区分级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全面梳理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提出风险提示并逐一指导做好应对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单位的日常督促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处置流程。

(三)严格核查行程卡。岛内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经营单位须印刷通讯行程卡葵花码和本场所葵花码的海报,用展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供通行人员扫码。游客必须佩戴口罩、凭绿色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扫本场所葵花码即可通行。特殊情况未能扫码的,按原渠道处理: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记录游客联络方式、始发地、14天内活动轨迹、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做好星级饭店入住登记。各星级饭店要“量力而行”,控制入住游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和接待能力一致;必要时应制定防控疫情时期特殊退改订及退费政策。星级饭店在场所大门外和大堂内的显眼位置张贴防控提示标语;入口处设体温监测岗(有条件的可使用红外线测温仪),对旅客进行体温测量,“行程卡”无异常可入住;所有入住人员必须信息登记全覆盖,必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对于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或者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无码的,不得接受其登记入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强化员工和企业内部管理。各企业单位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全面了解、掌握、记录员工旅居史,确认身体健康方可上岗。对所有员工每次上岗前开展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要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和能力。星级饭店要在场所内设立临时隔离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落实客房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及时对客房、走廊、公共区域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酒店布草严格按照布草标准清洗程序进行清洗。

(六)做好景区卫生。各景区要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限量有序开放;疫情期间,室外景区及景区内的室内场所按现时规定,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主观景台、休息区、旅游公厕、购物商店等公共场所的应加强通风换气、卫生消毒,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并放置“本场所已消毒”告示;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景区内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每天两次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各场所用作消毒的酒精、消毒液的存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若确有需要,应当将剩余的酒精、消毒液存储在独立的房间,并安装乙级防火门。

(七)加强景区游览管理。各景区要建立预约游览制度,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实现错峰游览,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数量,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落实“一人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日接待客流量不超过核定日最大承载量的75%,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景区要根据场地情况,优化游览线路,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对景区出入口、停车场、购票窗口、主观景台、缆车、休息餐饮区等重点区域配备专人进行疏导,加强秩序维护,防止拥堵,禁止举办人员聚集性的各类活动。规划临时参观游览流线,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实行单向通行、分批通行、限流通行,严防人员聚集,确保游客间距达到1米以上。游客进入景区前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码登记;对于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旅客、行程卡异常旅客及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景区管理人员要劝阻入园,同时引导至景区临时应急隔离点,并向区旅游、卫健、公安等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景区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引导游客在购票和游览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八)做好旅行社防控。各旅行社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杀,准备充足防控物资,合理规划线路,加强行前排查,避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组团或者接团时,旅行社要核查游客的体温、“行程卡”、14天活动轨迹,以上均无异常方可允许游客参团。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要时刻提醒游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到“常洗手、戴口罩、不扎堆、用公筷”。

(九)做好宣传引导。各企业单位在主入口显眼位置设立告示牌,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出入口、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布景区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等信息,引导游客市民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增强防护意识;游客服务中心应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要时刻关注网民热点和诉求,及时掌握舆情,第一时间应对并化解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舆情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旅游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相应职责,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起的重要任务,各企业单位组织最强工作力量,采取最有力措施,执行最严格的要求,确保我区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安全有序运行。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强化各项防控要求,优化管理措施,加大区域内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疏导,对游客随意摘除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甚至恶意违反防控规定且不听劝阻、情节恶劣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置。

(三)强化值守及信息报送。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建立运行通报机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开放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做好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各旅游企业单位必须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提前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明确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专职责任人及防控专班人员,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上述行业场所发生疫情后要暂停营业,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五)强调问责追究机制。我局将针对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将由区防控办和上级文旅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置。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东省20xx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强化安全保障。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认真完善和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安全提示警示,提前组织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安全管理要求。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会议规模,提倡举行视频会议。引导文化旅游从业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市、外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赴境外旅游探亲。

2.强化人流管控。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对外营业和开放场所,要按照“三减少三非必要一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粤、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积极采取实名制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总量控制人流、科学疏导客流。严格落实“一人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加强人员疫情防控。做好企业员工春节假期动向摸查,对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粤人员、有入境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上班前开展核酸检查,密切跟踪员工健康状况。根据疫情形势,严控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展览等活动,在春节期间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人员聚集性的各类文艺、群文、民俗等活动。

二、防控措施

(一)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含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

1.做好消毒清洁。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2.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3.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4.加强防控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5.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6.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7.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8.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二)A级旅游景区

1.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加强对员工开展秋冬季流感等传染病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

2.加强清洁消毒。及时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

3.严控游客数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4.实行实名登记。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

5.加强游客防护。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进入景区前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

6.引导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

7.加强防护知识宣传。应通过各种形式和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三)星级饭店、民宿及景区内餐饮单位

1.建立入住登记制度。建立入住人员体温检测、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

2.禁止承办大规模聚餐活动。星级饭店、民宿及景区内餐饮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春节前后原则上不得承办结婚宴、寿宴、丧宴、年会等聚餐聚会活动,不得以不同人员点餐等方式变相承办。承办超过50人的聚餐聚会活动要报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备案。要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至少登记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3.科学用餐。加强对循环使用餐具的高温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餐厅实行自助、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保证客人之间相距1.5米以上,尽量避免面对面就餐。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引导就餐人员在用餐前后佩戴好口罩。

4.加强场所防控。落实客房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加强星级酒店、民宿的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控制人员聚集。禁止开展团体性、群众性聚餐、宴会活动。

5.加强员工防护。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防控培训等措施。工作人员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四)旅行社

1.加强风险研判。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旅行社继续暂停出入境团队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得组织旅游团队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

2.加强场所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配备数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

3.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团队旅游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责。要开好行前说明会,提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化风险提示,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特别是加强秋冬季游客健康知识宣传。

4.加强行前排查。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

5.加强出团防控措施。加强对游客出行中的体温检测,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6.做好员工监测。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

(五)密闭文化娱乐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剧院)

1.“四强化一提倡”原则。人群聚集活动要做到强化进门测温扫码、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

2.加强场所防控。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配备洗手消毒物资,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确保场所有效通风换气,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其中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对消费者使用过的设备应当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全面推广使用密闭娱乐场所人流监控系统。

3.加强消费者防护。做好预约登记检测等措施,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粤康码、查验粤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制度,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4.加强员工防护。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对在剧院演出的演职人员,要提前做好演职人员身体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5.加强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六)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1.不得举办50人及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含会议、培训等)。

2.培训学员进入培训场地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

3.建立健全家在中高风险地区学员、教师、员工台账,作出及时提醒警示劝导,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

4.做好“四害”消杀和培训场室预防性消毒工作,保持培训场室环境整洁。

5.确保防控物资保障到位,培训场室安装足够的通风设备和洗手设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制度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旅游企业、娱乐场所要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认真做好服务对象的扫码测温和信息填报,加强入口把控和巡查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好管理秩序。

(二)加强检查指导。要抓好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对辖区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常态化巡查检查,务必当场查验粤康码,凡发现红、黄码的,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社区三人小组,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行业系统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共文体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场所防疫知识宣传,提醒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强化防范意识,合理规划路线,鼓励发展本地游、周边游、省内游,切勿擅自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共同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

(四)强化应急处置。当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出现病例的场所或旅游团队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指引迅速处置,采取立即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防疫、文旅等部门报告(联系电话:县文广旅体局疫情防控办公室7822342)。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10

近期,南京、扬州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为防止输入性病例,坚决遏制疫情发生,根据省、市、区委、区政府以及省市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领导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防控措施,夯实防控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传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重点防控领域和防控措施

重点防控全区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包括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化场馆、文保单位等单位组织的组团旅游、景区游览、文化娱乐等。

(一)暂停各类文艺演出、对外交流、旅游推广以及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等活动。一是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各级文艺院团全部暂停文艺演出活动,所属剧院、场馆全部暂停组织接待各类演出活动。全区暂停审批新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已审批过的暂停演出。二是全区暂停审批新的涉外演出交流活动;已审批过的暂时取消,并妥善做好对外协调和解释工作。推迟现阶段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团组出访,后续启动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三是全区各级暂停主办或联合主办线下旅游推广活动,暂停组织参加各类旅游展会、节庆活动。四是全区暂停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艺术培训机构营业性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文旅场所防控措施。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博场馆、剧院、娱乐场所等,不得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人员,要求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科学合理指定开放时间,调控进入场所人员数量,接待人员总数和瞬时接待量不得超过场所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同时,备足防疫物资,严格落实核验健康吗和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旅行社业务监管。指导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认真查验游客健康和来源地信息,不得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异常游客,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开展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机票+酒店”业务,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游客来我区旅游相关业务。

三、任务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与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联络,统筹协调防控重大事项;负责调度系统相关科室、单位参与疫情防控及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管控,指导督促各直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行政管理科。负责营业性演出活动演出审批管控工作;负责督促全区文保单位、遗址公园、考古场所、博物馆及其举办的文化活动管控措施落实。

(三)公共服务科。负责督促全区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控措施落实;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协调,确保应急广播系统畅通;负责督促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场所、传习所及非遗活动管控措施落实。

(四)艺术科。负责督促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各类文艺院团演出活动以及各级剧院、场馆展演展览活动管控措施的落实。

(五)产业发展科。负责督促全区旅游重点项目施工现场的管控工作。

(六)旅游促进科。负责督促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民宿、旅行社的消毒管理;负责督促全区各类线下旅游推介活动暂停的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广电传媒、旅游网站、安全微信群、旅行社服务网点、星级旅游饭店及景区游客中心LED屏等载体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及防控知识,进一步增强其防控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将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和大型文化旅游活动作为疫情防控的重点环节,督促配备体温检测设备,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游客体温检测防控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指导检查。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重点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辖区内文化、广电、旅游等行业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要密切配合卫健、交通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针对公共卫生疫情的应急处置措施,指导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文博场馆等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响应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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