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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类劳动合同可以签吗 派遣劳动合同(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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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类劳动合同可以签吗 派遣劳动合同(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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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派遣类劳动合同可以签吗篇一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诉讼。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

乙方(盖章):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

日期:_____

派遣类劳动合同可以签吗篇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街道(乡镇)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工作标准。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

第十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年___月___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年___月___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派遣类劳动合同可以签吗篇三

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派遣类劳动合同可以签吗篇四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性别:

民族:

学历: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户口所在地:

所属街道办事处: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借用单位系指与甲方签订《派遣员工劳务合同》、在中国大陆具有法人或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或组织。

第二条《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系指借用单位就借用员工事宜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其附件。

第三条连续工作年限系指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借用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

第二章 合同期限与工作内容

第四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以《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的期限为准。《派遣员工劳务合同》解除、延续或终止,本合同随之解除、续延或终止。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派往 工作的人员,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方式由借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乙方同意服从安排、恪守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在《派遣员工劳务合同》中已作具体约定,由乙方所在借用单位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的工资标准由乙方与所在的借用单位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可由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支付给甲方,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给乙方,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乙方的工资标准应在《派遣员工劳务合同》附件 中约定。支付方式也可由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支付乙方,并由借用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乙方的工资标准可直接与借用单位书面确定。

第九条借用单位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加班、加点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派遣员工劳务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由甲方根据《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缴纳或代为缴纳。

第十一条乙方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以及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附件2和《派遣员工劳动合同》附件 约定办理,当两个附件不一致时,以本合同附件 为准。甲方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以及甲方制定的《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和《关于派遣员工享受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为乙方提供服务。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利益、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并保证未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乙方须遵守所在借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其管理,维护其合法利益,保守其商业秘密。不得将任何秘密资料和物品向外界泄露或携走。

第十四条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修改原内部规章制度,也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愿意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如果乙方出现违反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约定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追偿相关损失。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十七条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随之变更;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

3.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时。

第十八条当事人依据第十七条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时,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于 5日内(含 5日)予以答复,否则即为不同意变更合同。

第十九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及被借用单位解除借用的;

2.严重违反借用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不服从管理,给借用单位或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4.向甲方或借用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

5.违反借用单位规章制度被退回甲方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非本人原因被借用单位解除借用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被解除借用的情形,或者经甲方同意,可按《关于派遣员工领取待聘补助的规定》享受待聘期及相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自行向借用单位提出辞职,则视为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或借用单位以暴力、威胁、监禁或其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或借用单位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六条按约定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也可采取提前支付对方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自支付之日起解除本合同,标准按解除合同时乙方的月工资计算。无法确定乙方月工资的,按上一年度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自费赴境外留学、定居或者因私出境超过规定期限未归的;

2.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及从事其它第二职业的;

3.自借用单位确认的离职日期起30天内未与甲方联系的;

4.本合同期满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5.符合待聘条件且待聘期满的。

第八章 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二十八条借用乙方的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应协助乙方向借用单位追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七条规定解除、终止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甲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符合经济补偿条件,应根据乙方在借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前 2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部分按一年计算。乙方月工资数额不能确定的,以上一年社会平均月工资为计发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2个月。乙方已在其工作的借用单位获得经济补偿金的,甲方不再支付。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若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未收到甲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甲方除应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经济补偿金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有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上一年度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00%。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的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了不真实的材料,本合同无效。因乙方的原因所签订的无效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规定,给甲方或借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或借用单位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支付对方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第九章 劳动争议处理与其它

第三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甲乙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的法律部门请求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所服务的借用单位有利害关系,借用单位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条款

甲方: 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签字: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类劳动合同可以签吗篇五

甲方:库尔勒金润假日酒店

乙方:赵兵

签订日期:20xx年7月21日

甲方联系电话:xxxxxxxx

乙方联系电话:xxxxxxxx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咨询电话:123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经济类型:私营登记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

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性别:男户籍:新疆库尔勒类型(非农业)

户籍所在地:新疆库尔勒市

第三条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20xx年7月日22起至20xx年8月21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甲方派遣乙方到实际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到(新疆库尔勒金润假日酒店)的岗位从事(酒店执行总经理)工作,实际工作地点为库尔勒市延安路;工作内容(不属于)国家规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种作业。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实际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岗位(工种)工作属于性。

第六条甲方应当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保证乙方的知情权。

第七条乙方按照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依法履行本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达到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按实际用工单位以下条款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九条实际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实际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第十条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权,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乙方具体休息休假时间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与乙方协商确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或在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实际用工单位应征得乙方同意,补休或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安排或另外计发。第十一条实际用工单位部分工作岗位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核实实际用工单位是否依法报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告知乙方。

第十二条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15_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第十三条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试用期(20xx年7月22日至20xx年8月21日),每月为4000元(肆仟元整)。

2、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6000元/月;绩效奖金按乙方的业绩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规定考核确定,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计成工资制,乙方超额完成甲方基本任务后,甲方按乙方超额完成酒店总营业额的5%计件工资另外计发。乙方未完成甲方月基本任务,基本工资按比例扣减。

4、乙方连续叁个月达到酒店的营业额任务,甲方须补齐乙方试用期工资20xx元(贰仟元整) 。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实际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清单,包括乙方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实发工资、代扣和扣减工资等项目内容,由乙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被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在实际用工单位为职工调资的同时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第十七条甲方在合同期内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无工作期间,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或实际用工单位对工资待遇的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月起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当为乙方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按厂务、企务公开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公示栏中公示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和实际用工单位同岗位(工种)职工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第二十三条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此类原因乙方行使单方终止、解除权或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由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承担连带责任;甲方负责依法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并与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二十六条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权。

第二十七条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在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任意一方无故解除合同,解除方应当以乙方叁个月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实际用工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三十八条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派遣类劳动合同可以签吗篇六

(劳务派遣)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派遣类劳动合同可以签吗篇七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 (人数)到 乙方(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 (人数)到乙方 (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派遣 (人数)到 乙方(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体被派遣劳动者名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第四条 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确认,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 元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派遣劳动者。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延续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民法典》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责任。

4、出现《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情形的,乙方有权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 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被派遣劳动者总数每人每月 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开具正式的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派遣劳动者的`;

(2)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福利的;

(3)同时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到乙方和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间未经乙方同意将被派遣劳动者从乙方抽走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2)乙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3)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的,每迟延一日按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回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双方可在协议期满前协商办理延续或者终止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派遣类劳动合同可以签吗篇八

甲方(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年月日起派遣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年月日止。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二)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一)劳务费用标准:乙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二)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本月劳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

(一)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各类应付费用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二)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应执行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一)被派遣劳务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

(三)、(六)项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三)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务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即可终止。

(一)乙方应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性”工作岗位的认定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甲方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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