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一
为全面提高我校行政干部、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娴熟的优秀教职工队伍,激励行政干部、教职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性,学校特制定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先进教育工作者”在全体行政、年级主任当中评选,“先进工作者”在教辅、后勤、保卫、校办、公益岗人员中评选。
1、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参与和落实学校的办学思想,能充分认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能。
1.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坚持业务进修。行政干部、年级主任能认真完成行政管理及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学生成长的引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扎实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年级在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着,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应根据自身岗位情况,应认真总结各自的工作内容及方法,努力开拓进取,满足岗位的要求,不断创新再进步。
2.认真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要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在工作中渗透德育教育,做到师生关系融洽。
3.不断更新教育理论,积极参与新课程教改,教学安排适应我校学生的实际需求,管理方法灵活,管理效果明显,能充分得到学生认可。
4.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勇于提创新建议,所分管的工作有特色、成绩明显,所带年级教学成绩处全市前列,所教的班成绩处全级前列,所承担工作完成出色,受到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师生好评。
严格遵守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不无故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等,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工作纪律。
经各部门推荐后进行一定范围的民主测评,在本年级师生、所处部门职工及校级领导评价中满意率达80﹪以上。
1、各处室、各部门推荐: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情况、学生评价和工作业绩,选出各处室、各部门的推荐名额。其中行政人员由校长书记根据行政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和成绩提名,教辅、后勤、保卫、校办、公益岗人员名额由各分管校长提名。
2、由校办牵头,汇总提名名单并对候选人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民主测评。
3、召开校长书记办公扩大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
4、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批发文。
1、进校未满一年的教职工不参加评选。
2、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十天的职工不参加评选。
3、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十次的不参加评选。
4、无故旷工、旷课一天者不参加评选。
5、发现有体罚变相体罚、向学生违规收费或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则实行“一票否决制”。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二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攻坚克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202-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奖项设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先进个人分设奋进类、贡献类、奉献类、创新类四个奖项。
(一)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脱贫成效显著的集体:
2.各级定点扶贫单位;
3.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团体、企业。
(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
1.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对象为脱贫致富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含大学生村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脱贫致富带头人等。
2.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军队和武警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含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先进典型。
3.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先进典型。
4.创新奖:从脱贫攻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体中产生,对象为推动扶贫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
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立足岗位、勇于奉献,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方面
1.减贫带贫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工作模式方法可复制可推广;
4.202-年至今,在国家、自治区、市组织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村原则上不予推荐,所帮扶贫困村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方面
3.202-年至今,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个人不予推荐。
4.其他条件。奋进奖: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光荣脱贫;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事迹催人奋进。贡献奖:履职尽责、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扶贫扶志扶智,出色完成扶贫任务。奉献奖:扶贫济困、甘于奉献,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关爱贫困群众,扶贫成效明显,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创新奖: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措施或方式方法,理论或实践创新在自治区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
(一)评选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要面向基层和脱贫攻坚一线,推荐候选对象重点向乡镇、村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脱贫户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列入评选范围,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县处级干部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三)评选工作应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推荐,并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对象实际情况,对所推荐对象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协调纪检监察、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
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确定初选推荐对象。各推荐单位对照推荐条件,研究确定初选推荐对象。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在县级报刊、电视上公示;市直各推荐单位要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确定拟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进行评选,提出候选表彰对象,并将候选表彰对象在市主要媒体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
(三)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表彰对象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开展表彰活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表彰决定,并于9月在全市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进行表彰。
(一)各县(市、区)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8个,其中推荐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派定点扶贫单位1个、县派定点扶贫单位或乡镇或村2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8人,其中推荐奋进奖2人、贡献奖3人、奉献奖2人、创新奖1人,且推荐对象中至少有1名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6个,其中推荐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4人,其中贡献奖2人,奉献奖1人,创新奖1人。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先进,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评选月安全生产及年度安全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公司在岗职工。
2、年度安全标兵:月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或有突出表现者
二、评选条件
(一)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1、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熟知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本岗位安全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意识强,较好地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善于钻研和思考安全工作,创新意识强,积极探索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公司部门举办的各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表现突出。
4、在各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日常安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反映,表现突出。
5、坚持原则,办事认真,敢于向“三违”行为作斗争。
6、面对突发事故临危不惧,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
(二)年度安全标兵
2、多次获得月安全明星称号,对安全制度完善,安全责任落实提出合理化建议,健全本岗位安全管理,安全工作成绩显著。
3、安全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得到广泛认可。
4、积极参加车间、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1、年度安全标兵:由各部门自行申报,上报先进材料。
2、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各部门根据月安全生产情况报送人选,上报先进材料。
3、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安环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评选材料,组织中层干部进行评议,在安全生产宣传栏上进行公示。年度先进安全生产个人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评定,公示后在年度公司工作总结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四、表彰和奖励
1、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在每月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公示在安全宣传栏,写作每人奖励100元。
2、年度安全标兵颁发证书,每人奖励500元。
五、要求
1、评选活动是对月安全工作和年度安全工作的一次全面总结和展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评选活动不设定各部门指标,请各部门好中选好、优中评优,确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优秀个人推选出来。
3、各部门于每月30日前月安全明星的先进事迹报送安环部,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四
2020年是战“疫”之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6个教师节,为大力表彰我校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评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的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突显广大教职工在异常严峻的防疫形势下坚持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展现广大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复学复课和校园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当好“战斗员”“宣传员”“保障员”,积极投身到抗疫工作、线上教学和复学复课工作中,在值班值守、人员排查、体温测试、爱心捐赠、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以及家属区门岗值班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疫情防控做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名额、比例
校本部评选名额为30人。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评选比例为职工人数的2%,援鄂人员可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由各部门推荐。各二级党组织对申报材料须审核把关。
2.学校相关部门会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进行复核评议。
3.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在前、勇担当、靠得住的先进个人推荐出来。要严格推荐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突出、在广大师生中认同度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个人要真实填写并报送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五
摆脱贫困是一个中文词,意思是摆脱贫困。2020年11月23日,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832个贫困县将脱贫,国家扶贫目标和任务已经完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突显广大教职工在异常严峻的防疫形势下坚持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展现广大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复学复课和校园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当好“战斗员”“宣传员”“保障员”,积极投身到抗疫工作、线上教学和复学复课工作中,在值班值守、人员排查、体温测试、爱心捐赠、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以及家属区门岗值班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疫情防控做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名额、比例
校本部评选名额为30人。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评选比例为职工人数的2%,援鄂人员可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由各部门推荐。各二级党组织对申报材料须审核把关。
2.学校相关部门会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进行复核评议。
3.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在前、勇担当、靠得住的先进个人推荐出来。要严格推荐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突出、在广大师生中认同度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个人要真实填写并报送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六
近日,吉林省民委、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为规范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吉林省民委对《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评选表彰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印发的表彰办法主要规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表彰依据,即《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吉林省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吉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增加了具体条件,即强调“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等内容。同时,评选表彰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三是对发挥先进作用、先进待遇和管理、撤销表彰奖励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规范。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特制定xx关于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第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教职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通过深入开展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的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广大教职工的心中,进一步提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2.能够自觉主动地践行“新疆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完成任务,成绩突出。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民族教职工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3.能够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实际,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及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5.在民族团结活动中表现突出,不断
创新
民族团结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注重挖掘选树典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6.风气正,讲文明,讲礼貌,凝聚力强。工作成效显著,教职工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知荣知耻,成绩突出,明辨是非,远离宗教,不信邪、不信教、不进清真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推荐方式可以是科室推荐,也可以是毛遂自荐。科室推荐、毛遂自荐要由推荐科室提交《“民族团结办公室”推荐(申请)表》,推荐时提供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简介,经校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审核实后,填写《“民族团结办公室”推荐登记表》。
2.“民族团结办公室”的事迹一定要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促进团结和谐、建设美好学校”这一主题,典型事迹要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材料要真实、具体、感人,能为广大教职工认可和学习。
推荐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同时,学校要大力宣传有关民族团结办公室评选活动,使评选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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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八
各市委员会、省直属基层组织,上饶、萍乡市工作委员会: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省各级组织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动员广大社员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建言献策、宣传报道、捐款捐物、科研攻关,特别是医卫界社员不惧艰险、冲锋在前,踊跃投身战“疫”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民主科学精神,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近日,在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向好变化,防控措施正在取得明显成效。为弘扬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担当作为的浩然正气,传承不忘合作初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民主科学精神,省委会决定,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表彰共设“九三学社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九三学社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2个先进奖项,其中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100名。先进集体表彰对象为各市级组织下属基层委员会、支社委员会(小组),省直属基层组织。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
1.发动社员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和参与疫情防控,成绩突出。
2.积极履职尽责,组织开展防控建言献策、新闻报道、科普宣传、捐款捐物等工作,成效显著。
3.密切关注社员思想动态,关心社员生活,积极开展帮扶和引导,社组织凝聚力得到增强。
4.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1.奋战在重症病房、方舱医院、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疾控中心病原检测等高危岗位,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3.发扬仁爱精神,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贡献突出的。
4.科研攻关成果对疫情防控、病患救治有重大贡献的。
5.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1.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
工作总结
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和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经领导班子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填写九三学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支援湖北抗疫的社员要优先推荐。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附不超过1500字事迹材料。2.推荐表加盖组织公章,于4月10前报送省委会宣传部,逾期视为放弃。
3.从各地推荐名单中择优向社中央推荐2个先进集体和12名先进个人。其余以省委会名义制发表彰决定,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