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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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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汇总9篇)
时间:2023-10-19 18:14:04     小编:曼珠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一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双向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至2020年12月,全县有农村低保贫困对象13702人,全年累计发放扶贫低保对象低保补助金3349.8224万元。

二是全面开展低保精准救助年活动。下发《xx开展“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方案》,通过各乡镇100%入户核查、县民政部门督查、第三方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动态管理,精准救助。所有新增和退出对象都属于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正常调整范围,暂未发现“人情保”、“错保”等违规违纪问题,也暂未发现冒领、错领低保金的问题。

三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筹集资金20万元为特困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政府举办的乡镇敬老院的集中供养管理,优先为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完成马岭镇、那阳镇敬老院公建民营试点工作,已与中标单位宾阳县福康养老院签订20年的租赁合同,目前正在开展资产接收及改造工作。

四是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困难救助工作。全额资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9月份完成医疗救助系统与南宁市社保结算系统并轨工作。全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6003人次633.5013万元。对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低保边缘家庭,符合条件的给予临时困难救助,全县共实施临时困难救助153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共48.788万元。

五是核对中心工作情况。全年共对申请社会救助的3753户家庭进行了经济状况核查,其中核查特困人员382户,城乡低保2400户,低收入家庭233户,住房保障682户。

六是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开展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城乡低保户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低保金领取情况以及乡(镇)低保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核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各乡镇自行聘请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目前已聘请人员18人,确保每个乡镇至少一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二

(一)社会救助工作完成情况。截止今年11月,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1607户2468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092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12822户2776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7579万元;特困供养对象3330人,累计发放供养金2304万元;孤儿共182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24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中有5935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资金350.26万元,有6813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资金818.08万元。农村低保30632人,共发放物价补贴62万元。城市低保2624人,共发放物价补贴8.5万元;临时救助6511人1600万元高于上年;医疗救助32050人1650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523人,资助金额6394.14万元。

(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共遭受9轮强降雨过程,17个乡镇办不同程度的遭受洪涝灾害,因灾造成15368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940.3万元,其中农作物受灾面积1002公顷,倒损居民住房174户361间,其中倒塌房屋29户94间,严重损房75户149间,一般损坏房屋70户118间,紧急转移安置133人。目前,全市倒房重建24户68间、修缮135户250间均已全部重建修缮完工,发放救灾物资衣被鞋1910件、发放重建修善资金87户62万元、发放生活救助资金58人7.14万元。2020年冬春生活需救助摸底工作已全面结束,共需救助10666人,其中需口粮救助8110人、需衣被救助1868人、需取暖救助568人、需其他生活救助120人,占全市农业人口2%。

(三)优抚安置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我市现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4669人,截至11月份共发放各类抚恤经费1621余万元;二是全面开展“解四难”工作,截止10月底,累计为426名优抚对象解决“四难”问题,累计救助50.53万元;三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八一”、春节前夕,市委、市政府走访慰问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50.5万元;四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市共545名义务兵,共发放1100万元优待金;五是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20年符合安置条件的33名退役士兵全部上岗,2020年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共55人,目前市编办和市民政局已组织完成选岗工作,将55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部分国企。五是自谋职业士兵经济补助发放情况。2020年我市退伍自谋职业士兵共310名,共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250余万元;六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共120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发放培训费34万元。

(四)社会事务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全市现有养老服务机构30个,其中城市养老服务机构3个,农村福利院15个,民办养老机构12个。2020年底有床位3065张,每千人拥有床位21.5张。2020年新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30个,累计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134个,全市农村互助式养老机构覆盖率达77%,19个城市社区全面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0年共计补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营运补贴58万元,下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0万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开展“三留守”人员调查摸底。今年7月,对全市“三留守”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全市有留守儿童4504人,占未成年人总数的5.2%;有留守妇女人数2094人,占已婚未满60周岁妇女总数的2.2%;有留守老人5832人,占老人总数5%左右。三是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情况。2020年流浪乞讨救助1894人次,救助金额310万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资350万元对救助站进行改造,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全年共投入240万元将原站外托养的85名对象实行站内托养;四是殡葬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火化遗体423具,火化率达到55%,城区殡仪馆集中办理丧事249次,公墓安葬86具,火化率较去年同期有了一定的提升。继续开展对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五保户、重点困难优抚对象实行殡葬惠民救助,发放惠民资金21万余元;五是老龄津贴发放情况。全年享受高龄津贴总人数16562人,共计发放高龄津贴822.015万元;六是民政福利中心建设情况。占地75亩,投资2亿元新建的民政福利中心已基本建成,州市共建儿童福利院预计于2020年元月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行政审批工作完成情况。截止10月31日,共办理婚姻登记9433对,其中结婚登记4847对、离婚登记2088对、补发证件2498对;查询婚姻登记档案1312份,儿童收养登记8例,出具地名证明536条,办理老年优待证2871张。受理完成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42个,其中: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13个,变更登记15个,注销登记1个;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个,变更登记8个。完成社会组织年检186个,录入行政职权与服务事项的目录清单92条,整改完成社会组织异常数据149条,按时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14个。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会计制度,与第三方审计机构合作,对市属6家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工作。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三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全区民政工作发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1、不断强化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先后出台了裕政办[20xx]46号《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xx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裕政办[20xx]44号《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xx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提高了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出台了裕民低保[20xx]5号《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动态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从20xx年7月1日起,我区城市低保标准由407元/月提高至470元/月,增幅达13.4%。

人均月补差由20xx年370元提高至405元,增幅达8.64%。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自20xx年7月1日起由20xx年年人均纯收入2040元/年,提高至2700元/年,增幅达24.4%,人均月补差由20xx年150元提高至181元,增幅达17.1%。

2、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当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保参合,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实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20xx年1-10月城乡医疗救助2720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128.2万元。其中住院8715人(次),1616万元,门诊18493人(次),512.2万元。

3、我区现有五保对象10445人,其中集中供养3011人,分散供养7434人。供养标准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标准执行,目前集中供养的标准4200元,分散2900元,今年全年五保供养经费已全部打卡完毕,共打卡发放 3484.8万元,不含基础养老金818.74万元和电费补贴70.2万元。

我区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从月人均500元提高至800元,院长工资提高至1000元,并将五保对象护理经费按人均10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丧葬费用按人均1500元给予解决。同时加强全区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我区已完成10所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正在申请消防验收,计划在年底完成对全区所有敬老院进行消防整改,总投资1800余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629人,共发放护理补贴198.87万元。

4、孤儿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我区共有44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保障金按月通过财政局一卡通打卡发放,目前,共发放保障金约250 万元。我区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95名,救助金额约40万元。孤儿救助资金区财政配套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已经配套到位。

5、在城南镇陡步河附近新建一所“凤凰河养老康复中心”,该中心占地面积80余亩,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建设床位1500张,计划投资近亿元,目前已进入设计规划阶段。

6、积极组织“福彩助你上大学”活动,共发放助学金32万元,80人次。

(二)涉军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1、“八一”前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已经顺利完成两期。

2、对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区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

3、为进一步弘扬长征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红军老战士的关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xx区民政局积极组织对红军老战士们进行走访慰问,并发放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章。

4、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今年我区共接收退役士兵351人,其中转业士官26人。联合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培训,本年度参训人数290人。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完成振华社区、锥子庙社区、和顺社区、三道社区等4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兑现区财政奖补资金55.50万元。社区阵地建设扎实推进。20xx年度,共落实社区用房2069.68平方米。积极协助区审计局完成社区用房审计调查清理工作,为区城投公司落实社区用房产权登记做好了积极的准备工作。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平稳发展。我区平桥乡金马社区成功申报“全省第一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

(四)信访维稳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有专职的信访工作人员,同时实行信访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来访工作能及时有效的化解。今年以来共受理民政信访案件31件,均得到及时、合理解决。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突出重点、丰富种类,目前,全区现登记各类社区组织404个(其中社团140个,民非264个)。

二是殡葬管理工作逐步加强。依据裕政秘[20xx]56号文,兑现20xx年度殡改奖励资金20.05万元,处罚34.15万元。20xx年4月初,扎实有效做好“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生态殡葬”相关工作。5月中旬,区殡改办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用户”的方式,对全区2处经营性公墓和16处公益性公墓(公祭堂)开展了年检工作。

三是婚姻登记更加规范。做到了制度、职责、收费标准上墙公示,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20xx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8507对,离婚登记2178对 。

四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灾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今年5月12日,为了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构建安全宜居城市,xx区联合市级与金安区一同在中医院门口搭建宣传台及宣传展板。并在各乡镇、街设立宣传点,通过政府网、专题展览、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自6月30日以来,我区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全区22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倒塌房屋636户,重建219户,转移安置群众6万多人,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2.26亿元。

我们及时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全力抓好抢险抢修,恢复生产,恢复重建工作,妥善安置群众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医,全面落实省市区三级下拨救灾资金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及垮塌房屋重建工作,共计安排重建219户547间,力争在11月底完成重建任务。

五是社会工作发展良好。年初,xx区获评首批安徽省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3月15日,开展第10个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联合六安市启明社工和枫叶红社工组织,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紧密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4日下午,区民政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于6月份,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有效提高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效。

(七)有序推进计划生育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认真把握生育政策,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应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毫不犹豫地抓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另外,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聘请专业档案人员对各股室档案进行汇总整理,目前所有档案材料均装订成册,并验收合格。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做好低保与扶贫对接工作,确保国家和市、区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的完成。发挥医疗救助杠杆作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在医疗预算资金总量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制定本地科学、有效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调节和杠杆作用,确保重点救助对象因大病、重病住院能够得到及时医疗救助,不致因病返贫,以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

二是抓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加大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力度。严格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制定合理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力争年底完成全区所有敬老院消防设施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丁集镇、苏埠镇、韩摆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在全区范围内推开,同时做好社会福利中心项目验收工作,做好六安凤凰河养老康复中心等一批养老重点项目的前期准备和项目争取工作。

三是抓好涉军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以自谋职业及政府扶持就业为主要形式的安置改革,拓宽扶持就业渠道,进一步做好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切实做好渉军维稳工作,为复员退伍军人排忧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做好20xx年度双拥创建工作,全力营造双拥工作的和谐氛围和环境,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进一步融洽军政军民关系,深入推动军地融合深度发展。

四是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做好示范社区、标准化社区创建工作,努力推进我区社区建设步伐。同时继续扎实做好社区用房扫尾工作,确保社区用房落到实处。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业务指导工作。

五是抓好灾后重建工作的推进。加大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组建工作督查小组,对各乡镇重建户进行摸底造册,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合理配合,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口上,突出重点,立足当前,坚持统一规划领导,稳步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对我区219户倒房户进行重建,按照上级的要求稳步推进。目前已建好155户,已搬入新居,在建项目64户,大约在11月30日之前全部落实到位。

六是抓好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把好登记关口,加大对各类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政策,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优质服务。二是继续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全国3a级婚登机关创建工作,做到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三是强化调度殡改工作后进单位,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殡改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严格兑现目标奖惩。督促验收公墓年检整改工作,推进绿色生态殡葬进程。四是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五是继续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困难家庭以及流动家庭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服务。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x区民政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和习近*********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x届x次***决策部署,在x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x区民政局紧紧围绕社会救助中心工作,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建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临时救助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截至x年x月底,x区现有城市低保x户x人、农村低保x户x人,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城市)x人、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农村)x人;x区保障特困人员x人,现有城市低保户中的残疾人x人,农村低保户中的残疾人x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x人,社会散居孤儿x人,农村留守儿童x人,困境儿童x名(其中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x人)。

全面落实自治区、x市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扩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城乡低保施行分类施保制度,根据家庭状况分层次落实保障政策,落实物价上涨补贴联动机制,缓解城乡低保家庭、高龄低收入老人、特困供养对象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2021年共发放低保金x万元。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津贴,每月及时对x岁-x岁高龄低收入老人按x元/月发放高龄津贴,x岁以上高龄低收入老人按x元/月发放高龄津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制定《x区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完成托养入院x户x人;扩大孤儿养育津贴发放范围,提高孤儿养育津贴发放标准,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津贴标准分别达到x元、x元。2021年共发放高龄津贴x万元,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x万元,不断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状况,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x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将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教育负担过重、受疫情影响收入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等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对特殊情况需立即救助的,采取“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的方式,落实对困难群体的关爱保护,2021年共审核发放临时救助金x人x万元。各类救助资金发放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做到民政管名册、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三管”方式,发放形式均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发放到群众银行账户,减少资金流通环节,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转。五是做好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通过民政厅核对系统,公安、人社、工商、x农村商业银行、邮政银行和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银行等x家银行对原有低保以及每月新增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彻底清理“人情保”“关系保”,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加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打造居家养老新模式,采取公建民营的形式运营管理,配备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积极利用自治区福彩公益金x万元,实施长城中路街道x社区、x街道x社区和工业集中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其中x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已全面投入运营,长城中路街道x和x街道工业集中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待工程和消防验收后投入运营。通福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已建好并运营、五里水乡老年人助餐点已建好即将运营、工业集中区和x老年人助餐点已建好待运营、临阅家园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正在建设,待工程和消防验收后投入运营。引进x中房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社会组织,探索社区日间照料及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营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模式,推动综合福利中心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困难老人慰问,及时足额为x岁以上老人发放春节慰问金;正在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辖区内x位老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积极配合x市民政局引入社会组织对x位老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在清明节前,成立了安全防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加强群众殡改意识作为重点进行宣传,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祭扫,引导群众采用敬献鲜花,网络祭扫等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方式,保护环境,减少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祭扫,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祭祀环境。x区现已完成二维码门牌安装x条,其中户室牌:x条,商铺牌:x条;已完成地名、地名标志位置测量及多媒体信息采集,共收录涉及x大类x小类地名词条x余条,采集点状地名坐标x条,线状地名坐标x条,采集多媒体照片x余张,全面反映了x区地名历史沿革和地理实体概况,初步建成基于国家地名数据库的本级地名基础数据库,已完成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x张、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表x余张;建立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国家数据库;完成数据库入库x条,地名标志x余条,并完成整理等工作。截至目前,x区共登记注册类社会组织x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x家;社会团体x家。业务范围涵盖了政治、经济、科技、农业、文教、卫生、体育、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业务主管单位涉及x个委办局。社会组织在行业及社会服务领域初步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其中自治区xa级社会组织x家,xa级社会组织x家,xa级社会组织x家,每年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检,今年民政局分别对超过x-x年未参加年检的x家社团组织下发并及时送达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落实停止活动和限期整改等措施,并致函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及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多家业务主管单位协助指导有关撤销登记后续事宜,有效的打击了僵尸组织,净化了社团组织生态环境。加大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未保机构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未成年人在思想道德方面的引领和提高帮助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专业化水平;利用以“专职儿童主任+社工+志愿者”的核心团队,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培育工作;开展困境、留守儿童精准排查专项行动,对发现的有需求的儿童及家庭开展临时照料、帮扶救助、家庭监护、心理疏导等个案服务,帮助儿童或家庭走出生活困境和思想误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一家专业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社会组织,提供精准摸排、家庭探访、监护评估、困难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心理疏导、亲情关怀、权益维护等关爱服务。2021年办理x代以内旁系血亲儿童收养过继x人。及时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2021年累计救助x人。六是规范婚姻登记。2021年共办理结婚登记x对,离婚登记x对,补办结婚证x对,补办离婚证x本;积极聘请婚姻辅导老师免费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新婚指导、离婚辅导、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累计调解成功x对,有效提升了婚姻家庭幸福感。

建立健全以议事协商为重点的民主决策机制,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五定一畅工作法”等议事决策制度,切实的挥协商会、庭院会、板凳会作用,有序引导居民全程参与自治事务,截至目前,x区共开展社区协商议事会共x场次,协商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解决邻里纠纷及积极探索社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x件。开展“网格大走访”活动,在两镇走访群众x万余人,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民主议事会、线上征集意见建议等方式,梳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共x条,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老年人活动场所欠缺、老旧小区改造、环境卫生、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拆迁安置、土地流转租金、水源地拆迁补偿及党员活动阵地欠缺等问题,并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督办。建立治理单元动态调整机制。针对区划布局不合理、管理资源不均衡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街道区划布局,加快推进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设立审批事宜。启动x街道区划调整,进一步解决各街道办事处区划面积、社区数量、居民人口户数等相差较大,街道办事处规模严重失衡的问题,最大限度实现辖区行政区划之间平衡发展。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网格进行全面统计,指导社区划分调整社区网格,推动“多网合一”,结合新建小区入住情况和新增社区及社区专职工作者职数增核,x次组织社区对网格进行划分调整,社区网格由x个持续增加到x个,社区治理单元更趋精细化。按照“一室八中心”要求,因地制宜打造“亲民式”服务阵地,集中人员开放办公,便民服务一站办结,x项社区事务同城通办。扎实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以服务群众需求为原则,按照“并同类”“摘虚牌”的思路,对城乡社区外墙挂牌、室内门牌、室外挂箱、上墙制度等开展专项清理,重点清理了上级没有明确规定或不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缺乏服务实体实效的服务机构、场所的牌子以及社区(村)办公场所不切实际、多余、过时和重复制度。累计清理“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悬挂在社区门头两侧不规范挂牌x块,规范指导各类上墙制度x项。认真抓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x个社区成功完成换届选举任务,选优配强新一届社区“两委”成员x名,及时对新任职社区“两委”成员进行能力素质培训,进一步提升社区“两委”班子领导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各方参与社区治理能力。打造x区悦邻里品牌。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更多优质资源向社区聚集,营造“互助式”邻里关系,举行“x悦邻里”社区邻里中心品牌发布会,通过“五个统一”进一步规范社区“建管用”,积极打造社区美好生活共同体,建成“x悦邻里”x个。配合组织县处级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社区书记开展了首次基层治理工作“互观互检”推进会,通过对x个示范社区(村)进行现场观摩,x名县处级领导对社区治理工作进行点评,促进了社区治理政策落实,破解了一批基层社区治理难题。

2021年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借助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从事养老服务的专业性不足,资金方面存在很大缺口;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缺口大,专业化水平较低,流动性大。目前各社区居民对社区文体类活动的参与积极性较高,但在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社区发展等方面参与度不高,且参与人群多局限于热心居民,参与共建的人群范围、层次、素质均有待提升。民政干部的队伍结构和质量同工作任务还不够适应。镇街民政工作基础薄弱、人员经费短缺、业务经办能力有限,与高效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目标还存在差距。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建立“一库一平台一会议”城市贫困人口帮扶机制,完善相对贫困群体保障机制,通过社会救助确权限下放,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救助、落实冬季采暖补贴发放以及春节慰问等重点工作;重点关注低保、高龄、特困、孤儿等特殊群众需求,继续推行和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做好服务类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工作,做好年终评估,探索形成“x模式”,拓展服务内容,增强社会救助有效性、及时性、精准性,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健全保障养老服务制度,完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更好地发挥地域优势,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实施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健康保护项目,为辖区x岁以上低保(城市)、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增强身体抵抗力,降低流感对特殊困难人群的健康影响。新建x个日间照料中心,x个老年人助餐点;通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积极向自治区民政厅申报x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资金和x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经费,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运营补贴等方面的投入,保障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保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有效覆盖。不断完善“一核三联五治五化”社区治理模式,坚持“一书三单”“双报到、双报告”、党员“进小区双公示”制度等,推动治理主体社会化;全面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行“x”工作法,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调动村监会作用的发挥,配合x市开展村监会成员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好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体系。持续推进智慧社区建设,x年,启动“创新完善城市小区治理体系试点改革”,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数字化社区全覆盖;组织开展2022年社区治理和社团治理“互观互检”推进会,不断提升“x+x”基层治理效能;适时开展x区“最美网格员”评选,提高社区网格化管理水平;开展好“和谐社区”创建评比,提高x星级和谐社区覆盖率。

继续发挥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人民团体在各自联系领域的应有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行业优势、专业优势,为社会提供各种直接的、间接的公共服务;建立失信“黑名单”和长期不开展活动组织的清理工作,对于及时完成政府委托解决社会问题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今年计划购买本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积极推动“x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尽快建成,为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和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设施、专业指导、能力建设、项目技术等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民生服务。

全面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兜底保障工作,不断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制度,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积极完善儿童福利保护制度;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权利,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心理关爱,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慰藉、心理建设等并做好项目中期评估;用好用活“儿童之家”服务阵地,实施统一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指导标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督导员业务培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断健全完善以家庭监护干预为主,政府、学校和司法保护无缝衔接的未成年人保护运行机制,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有效。

科学规划行政区划设置,完成对辖区未命名的x条道路桥梁进行统一命名,提升地名管理和界线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深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不断完善残疾人福利服务;开展“寒冬送温暖、炎热送清凉”和“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救助工作,对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办理落户入籍,纳入本地社会救助体系,予以规范救助;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智能化、数字化服务窗口,推动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推进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稳步推进殡葬改革,依法依规监管殡葬事业发展,提升殡葬工作依法治理水平,加强对殡葬行业营销和服务行为的监管,规范殡葬市场秩序,依法打击恶意竞争和炒卖炒买墓位行为,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提倡节地生态安葬,绿色殡葬。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五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州民政部门精心指导下,民政局按照省厅“五个围绕,五个确保”民政发展思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基本民生持续改善。

一是城乡低保规范发展。今年来,为9641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2594.3万元,为37680户49467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6214.9万。二是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认证。共认定兜底对象2744户、8005人,发放兜底金1273.44万元。三是五保供养有新提升。为1246人集中供养、1515人散居供养,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083.49万元。四是认真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全年城乡医疗救助21931人次,发放救助金1447.39万元。五是不断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近4000余人次,对符合条件的3427人给予了救助,其中未成年人364人次,重症及精神病人138人次。六是深入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为1908人次困难群众发放“救急难”资金250.456万元。

(二)养老事业推进有力。

一是超额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今年共完成新增养老服务床位50张,即增建“日间照料中心”5个,新增床位30张;新建“养老服务示范点”5个,床位20张,超额完成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完成目标任务125%。

二是不断健全养老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快xx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是认真做好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完成了百岁老人复核及新增申报,对全县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保健补助300元。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对全县90-99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

四是做好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办证4042件。

(三)基层政权不断巩固。

一是积极开展村民依法自治。在茅坪乡金沙村、茨岩塘镇半寨村以村民小组自治为切入点,开展了村民依法自治达标活动,在活动中推选了村民小组长,依法对小组进行了整合和合并,完善了各项小组长职责和制度。

二是全面完成区划调整和并村工作。于6月15日已全面完成建制村合并、村改居、村居更名工作,全县共完成建制村合并65个、村改社区41个、村居更名17个,村居总数从462个减少为397个,撤并幅度为14%,超额完成省州下达55个任务数10个,完成任务率为118.2%,目前建制村合并、村改社区、村居更名后的新村(社区)均已挂牌运行。

三是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县乡两级培训和资料收集,野外作业和内业整理工作技术外包工作。

四是实施社区惠民项目。共对36个城乡社区进行了社区惠民项目整顿,按每个社区每年5万元的补助标准,将360万元惠民资金全部下拨到社区,且通过申报和验收。

五是稳妥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7个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任务。

六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登记在册的151个社会组织已全部完成年检工作,其中21个社会团体和9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合格,31个社会团体和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不合格,依法撤销登记社会组织14个。

(四) 殡葬改革有序推进。加快绿色殡葬、生态殡葬、节地殡葬改革步伐。将城市殡仪馆和公墓山建设项目列入县“十百千”工程中10个投资上亿元的重大项目之一。项目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持续发展”的模式分期建设。规划总用地860亩,实际已征地977亩,殡仪馆建筑面积约8450㎡,项目总投资3.5亿元,工期二年,20xx年可对外正式营运。

目前,“一期应急墓区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95%。城市殡仪馆及公墓山二期项目建设已经完成投融资模式编制和二期墓区建设方案编制等工作。17个乡镇公益性墓地顺利推进。里耶公益性墓地已完成墓穴建设400多个,苗儿滩镇乡镇公益性墓地已完成工程量的80%。出台了《xx县里耶镇公墓管理办法》、《xx县殡葬用地管理办法》、《xx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处置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县殡葬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

(五)涉军服务坚强有力。

一是“双拥”工作有新局面。为驻县部队解决资金近40万元,用于水电通讯及基础设施整改,有力地支持了部队的正规化建设。组织开展了系列“爱心献功臣”活动,全县上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慰然成风。

二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投入资金150余万元,组织精干医务人员组成巡回医疗队在全县34个乡镇(街道),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等3000多名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免费健康检查。

三是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一年来,共接待、走访优抚对象近20xx人次,处理来访信函近30件,共解决生活、医疗经费近180余万元,衣物500余件,棉被100余床,发放丧葬互助储金20余万元。

四是优抚事业单位成绩显著。烈士陵园积极组织开展祭扫、纪念烈士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20xx年9月被国务院批准为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20xx年11月,被省民政厅授予“文明优抚事业单位”。县光荣院完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六)服务社会能力大幅提质。

一是婚姻登记实现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婚姻登记基础建设,强化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服务,建立婚姻家庭引导室,设立情感“缓冲带”,让濒临破碎的家庭实现了家庭和睦。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3814对,离婚登记1184对,补领结婚证1428对,补领离婚证83本,登记率、群众满意率100%。

二是福彩销售势头强劲。今年截至目前,福彩销售突破7260万元,同比增长21%。筹集福彩公益资金800余万元,同比增长89%。

三是孤儿保障措施得力。共为439名(其中机构集中供养40名,社会散居399名)孤儿发放孤儿保障金335.28万元。

四是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出台了《xx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制定了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超过湖南省规定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0元)。

五是启动并完成了全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信息采集和信息录入工作。全县共录入留守儿童21070人、留守妇女11679人、留守老人21066人。

(七)救灾减灾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减灾综合协调能力,健全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减灾救灾宣传应急演练,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县思源学校开展防震减灾演练活动,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认真开展冬春缺粮户的调查摸底工作,下拨冬春救助资金565万元,发放大米240000斤、棉被1700床、棉衣1688件,解决了全县近10万名困难群众、冬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等问题。

全年下拨救灾应急资金772万元。今年“6.20”里耶特大洪灾,民政及时公布捐赠账号,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共接受社会爱心人士、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捐赠善款1009.89万元,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大米、植物油、矿泉水、八宝粥、蔬菜、牛奶、药品等价值218.412万元的救灾物资。县民政紧急调运各种救灾物资达367万元,救助受灾群众4万余人次。

(八)综合工作亮点突出。

一是加大民政新闻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强化负面舆情监督,提升民政良好形象。今年来,全局在各级党报党刊、湖南红网、湖南民政网等主流媒体发表民政宣传稿件80余篇。其中,湖南日报5篇;中国社会报5篇;团结报13篇;湖南红网15篇;省民政网46篇。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通过短信平台、微信、qq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三是综治工作成效明显。联合消防部门对全县32个敬老院进行了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利用多媒体平台到乡镇敬老院播放安全用电、交通出行等警示片共计20多场次,着力提升敬老院老人安全意识和突发险情防范能力。全面完成创建州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资料上报、网上“七五”普法学习及普法考试、民政执法证更换工作。同时做好了联校支教、扶贫、计育、两违清理、维稳、安全生产、禁毒、依法行政、农民减负等综合工作。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动“8+1”救助制度统筹协调发展,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测算指标体系,完善信息核对机制,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逐步提高重点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规范救助标准和程序,切实缓解群众突发性、紧迫性、阶段性基本生活困难。深入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争取各级加大投入,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着力解决群众“救急难”问题。

(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中心、慈爱园建设力度,争取20xx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三)全力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在“八一”等重要时节,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优抚各项制度政策,健全完善优抚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四)大力实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展开。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区社会工作站建设,促进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进一步激发社区活力。

(五)推进福彩销售稳步提升。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促进“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大力推进“阳光福彩”建设,力争20xx年,福彩发行突破8000万元大关。加大彩票公益金对社会福利和相关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

(六)扎实推进公共服务建设。建立完善儿童、残疾人福利制度,加强慈善事业,普遍建立城乡一体、保障有力、服务专业、覆盖全面的福利服务体系。坚持儿童权益优先保护原则,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打造公益慈善项目品牌,积极培育网络慈善等新形态,支持多种形式募捐活动。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六

1.全面推动双拥工作。积极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出台全国首个县级市《xx市双拥工作实施细则》,下发《xx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爱国拥军、拥政爱民模范单位、模范个人评比。加大关爱部队力度,春节、“八一”期间,安排专项慰问金285万元。关注解决部队实际困难,加强机场周边环境整治,实施军地联合巡查机制,帮助驻军子女解决就学问题49人次。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做好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工作,发放抚恤补助金2912万元;实施医疗补助559人次,发放医疗补助65万元;对全市240位烈属、在乡伤残军人开展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10.1万元。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2020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85名,完成安置补助381人,发放安置补助1475万元,退役士兵高校复学学费报销28万元。做好各类优抚对象认定工作,新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8人。深化退役士兵帮扶工作,下发《深化退役士兵社会化服务工作通知》,完成自谋职业转业士官就业帮扶工作,共31人通过帮扶实现再就业。完成自谋职业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进藏兵、下岗志愿兵、失业两参人员、失业残疾军人五类优抚对象“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实行a、b、c分类管理,完成2020年9月、12月退伍兵的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归档。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完成25000人信息采集和录入,采集率达到98%以上。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我市涉军群体总体稳定。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接收军休干部3人。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七

2017年,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届*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创新业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体现新作为,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城市低保对象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2、科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濮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低保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和《**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将家庭收入在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根据实际情况,将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或重残(残联认定的二级以上残疾、一家多残)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面得到不断扩大。一年来,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共25861户,30361人,共发放资金2708.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677户3115人,共发放资金517.5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28人,其中集中供养590人,分散供养3438人。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五保”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予以保障;散供养资金到位。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2017年,共拨付五保供养对象补助资金933.46万元。

4、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体系,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强化灾害应急管理,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一年来,我县发生一次风雹自然灾害,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2.935千公顷,成灾面积2.88千公顷,受灾人口2.9433万人,损坏房屋9间。直接经济损失1898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896万元。

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市民政局《乡、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程》的要求,按照“重点救助、分类发放”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救灾款发放到困难灾民手中,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委申报、乡政府批准、张榜公布等程序,结合各乡镇需救济情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要求乡(镇)严格救济对象审批和发放程序,建立灾民救助台帐,真正把有限的救灾款物用到了最需要和最困难的人身上,确保了全县稳定,达到了救灾工作“五有两杜绝”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活。2017年下拨救灾款35万元,共救济灾民3319户7532人。

5、孤儿及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县现有孤儿261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孤儿已全额享受孤儿救助资金每人每月600元,今年共计孤儿生活补助金255.12万元。根据豫民文【20**】14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核实孤儿身份,统一认定标准,明确工作程序,有效地规范孤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孤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对《儿童福利证》领取人重新审核一次,并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备案。对新增认定合格人员发放证件,对年满18周岁、致孤原因消除、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儿童福利证》收回,取消领取资格。

孤儿大学生救助是最近几年才新增的一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孤儿的一项救助。今年有2人。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艾滋病人员救助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依据县防疫站提供的人员名单,按照艾滋病人员救助金200元/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今年共救助62人,发放资金158200元。

40%人员救助金发放。 全年共计发放救助金21.77万元。

6、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一是积极贯彻落实《老年法》和省市优待老年人相关规定,接待、协调处理涉老信访案件30余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了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县级领导非常重视,多方筹资,为我县11019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年累计发放735.48万元,同时为高龄老人提供印刷申报表格100000份,并与各乡镇协调相关工作;开展老年慈善救助活动,慰问老年人48人,设立敬老宣传牌5个;慰问老年人实物折合金额58600元;向12名高龄、困难老人家庭发放救助金6000元;保障落实好老年人在社保、福利、就医、法律咨询和外出乘车、观光、旅游等方面优待政策,解决60岁以上老年人出门难、办证难的问题,免费代为本县居住的老年人向上级老龄部门申请办理了《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老年法》读本2000份。三是继续做好农村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乡镇成立了相应机构,为试点村购置了三轮车、洗衣机、档案柜等,帮助试点村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组织和制度、制作版面。

7、医疗救助能力逐步提升。2017年,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注重能力建设,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充规定,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更公平、更合理,使有限的资金更能发挥作用。

救助对象最初是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长期患各种重大疾病造成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困难家庭。根据县政府制定的《**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清政〔2017〕18号)规定,将大病患者药费自负超过2万元的列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一年来,共救助城乡医疗对象7851人,累计救助资金650.4万元。

(二)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按照规定,按要求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一年来,共为5380余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723万余元。二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帮助农村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 一年来为1795名优抚对象缴纳2018年参加新农合费用21.6万元;在为1949名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21.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的,经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仍按照“复员军人、三属、伤残军人报销40%,年度最高报销4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报销30%,年度最高报销3000元”的规定给予报销。共为4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20余万元。三是做好优抚对象和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义务兵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2014年度我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了我县义务兵优待标准,2017年我县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0169元,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3200元。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对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烈属优待标准为15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在乡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标准为10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残疾军人优待标准为81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优待标准为5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根据调整后的优待标准,积极做好优待金预算并及时提供给财政部门,共优待义务兵515人、优抚对象2037人,发放优待资金643万元,四是做好维稳工作。“八一”前夕,县四大班子领导慰问了我县的武装部、通讯连、消防支队、武警中队,共送去慰问金3.5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贫困义务兵家属114户,发放慰问金6.64万元。五是孟瑞鹏追烈工作圆满完成。今年2月26日孟瑞鹏为救2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的事件发生后,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各级部门对孟瑞鹏的英勇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积极进行事情经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为孟瑞鹏进行申报追认烈士。经过县、市政府逐级请示,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评定孟瑞鹏为烈士。孟瑞鹏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76万余元已发放到了孟瑞鹏父母手中。

2、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报到工作。2017年度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21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0人(其中城镇安置对象8名、转业士官2人)。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贯彻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针对退役士兵我们积极推进自谋职业、岗前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根据国家、省、市培训精神,我们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17年度应培训人数211名,我县实际参训人数是120人。目前培训获证人员汽车驾驶17人,计算机16人,挖掘机22人。三是及时、足额发放退伍安置经费。为211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35.45万元。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4.3万元。为7名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了24.3万元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为8名安置对象申请了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资金1.44万元。

3、积极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我县涉军群体不稳定的因素主要是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特别是对越参战人员299人和抗美援老作战人员179人这两个群体,他们现在的主要诉求就是农村籍的要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60岁后享受退休待遇;越战退役人员的下岗再就业问题。

一是多方面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根据政策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掌握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参战人员代表名单联系电话,经常与有关代表进行对接和联系沟通,能及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在第一时间采取得力措施将问题化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稳控工作。三是每年“八一”、9月2日大阅兵期间、十一期间,随时掌握他们的动向,并派专门工作人员在北京和郑州提前做好接访准备。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今年我县的涉军群体基本稳定,基本没有发生参加大规模上访事件。

(三)市十大民生工程圆满完成

1、17所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顺利完工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7]35号)的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实施,“一装、二改、三建”综合提升工程现已全部完工,市县乡共投资647万元,新增建筑面积734㎡,增加固定资产投入137万元。通过此次综合提升工程,乡镇敬老院硬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服务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上提高。11月4日全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观摩现场会前,对我县马庄桥镇、城关镇、韩村乡三所敬老院进行了观摩,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2、大力推进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村级主办、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自愿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河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持,着力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主要是老年人生活互相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功能,自20**年开始申请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19所,设有床位200个, 2017年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幸福院建设作为十大民生工程进行重点推进,我县建设50所,我们根据濮阳市2017年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由老龄办牵头,局机关效能办和县财政局全程参与,通过实地查看场地监督建设,目前以全部建设完毕,待投入使用后,将有效地缓解我县当前的农村养老形势。

(四)重点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为解决弃婴的抚养与治疗、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孤寡老人的照料、优抚对象康复治疗、军休人员照料等突出存在的现实问题,20**年民政部与省政府签署协议,明确提出在“十*五”期间支持我省每个县(区)建设一个社会福利中心。该项目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省政府(豫政办﹝20**﹞79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加快推进。目前该项目已于10月22日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初,主体工程完工。

2、**县康复养老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随着我县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三无”老人和空巢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县民政局为了扩大县康复养老中心规模,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经过多方努力,积极与市、县发改部门协调,省发改委将养护楼建设项目上报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福利事业项目,20**年8月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实施并将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200万元下拨我县。该项目将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工程设计、地质勘探和地面清障工作已完成,已通过专家评审,市发改委正在进行初设审批,市消防部门正在进行消防许可审批,待审批结束后,方能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

(五)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婚姻登记。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至目前,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5503对,离婚登记772对,补发婚姻证件1611份,合格率达到100﹪;档案归档合格率达100﹪。

2、殡葬管理工作。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殡葬先进文化,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革除丧葬陋俗,大力促进绿色殡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的通知》,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为600元。

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我县现有社会组织167多家,其中社会团体4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6家;涉及教育、劳动、科技、体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多个领域,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共有150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检率达到了95%,合格率达到了93%。对于在年检中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结合其业务主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县用水者协会)。积极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提高我县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如**县商会,在商业界就发挥了很大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4、收养工作 。按照《收养法》第四、五、六条严格规定的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的各项条件。在工作中我们严格依据法律一次性告知前来咨询人员办理收养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并根据咨询人员的具体情况解答具体问题,做好接待咨询工作。

(六)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等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基层政权工作。依法行政,指导好了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依法做好了4起村委会换届选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2起市督查局批转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强力推进了推进撤乡建镇工作的有序进行。2017年经多方努力,完成了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市局前期考察、对上沟通协调、县政府向市政府呈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等相关工作,目前该事项正在等待省政府批传省厅进行组织考察验收。同时,我们多方协调精心谋划了的2017年度撤乡建镇目标工作,近期协调市局完成了对阳邵乡、六塔乡两个乡的前期考察工作,确定阳邵乡为下阶段我县撤乡建镇重点乡。组织实施了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此次地名普查从20**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提请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清政〔2017〕7号文件),成立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县政府于5月14日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乡镇长、民政所长、30个成员单位副职、联络员和所有县直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动员会,动员会后马上聘请市局区划地名科长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截止目前,已收集、审核地名普查信息2000多条。积极做好了路名牌保洁和维护工作。今年是全县深入开展“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的攻坚年。为此,我们多方协调、下大力气做好做好了县城区路名牌维护和保洁工作,联合广告商、制作商对县城内所有路名牌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及时进行了维修和保洁,以实际行动服务好了我县国家级“三城”创建工作大局。

在总结一年来工作情况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于资金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解决。

1、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的隐形收入难以调查确定。

2、各项救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还缺乏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

3、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都属于兼任,民政内涵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的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需要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救助工作机构,健全“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类救助信息准确收集和反馈,便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尽快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中心。同时,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对各乡镇敬老院日常工作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入住率,确保安全无事故。

2、推进和完善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在2018年争取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完成,以县(区)民政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中心;以乡镇(街道)民政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以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为依托,建立村(社区)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建立优抚对象信息平台,全面了解登记优抚对象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建立完善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通过建立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达到更好的为优抚对象服务,更准确的掌握优抚对象信息的目的。

3、宣传贯彻《老年法》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

4、组织好、落实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地名普查各类信息采集、录入、地名标志设置和外包服务招投标等工作。

5、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殡仪服务场所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八

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全面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现有享受补助优抚对象6721人,年支出资金4162余万元。同时认真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共为228名优抚对象发放生活困难临时补助12万余元,为356位优抚对象提供159万余元医疗补助,切实解决了部分优抚对象的生活难和医疗难。做好退伍军人评残工作,我市有78人参加评残,其中10人符合评定标准.退伍安置工作圆满完成。全市共接收军队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368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26人,其它人员基本实行自主就业,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537多万元。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共有退役士兵162人参加培训,支出培训经费103.6万余元。今年义务兵优待金由20089元提高到24600元,支出2144万多元。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截止11月16日,xx已纸质采集25036条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录入系统21674条。基本完成采集工作。涉军维稳工作措施有力。在清明期间,我们积极筹备清明节烈士墓祭扫活动,做好扫墓接待工作,并在当天抽调了20人到现场维护秩序,还为到来的烈士家属下发了差旅费和提供午饭,整个活动过程做到了稳定有序。在十九大及十一月维稳攻坚月等关键时期,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方案,部署工作,局里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维稳专班,开展每日分析,分类梳理,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还安排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提前做好矛盾化解及不稳定因素把控。双拥工作亮点纷呈。继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出20万向社工机构购买了“社工双拥”服务,把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引入基层优抚服务保障体系。同时,8月份,我们举行了双拥八一座谈会,畅谈军民共建,并在八一期间开展慰问活动,慰问12支驻乐部队和温州军分区、温州消防支队47万元,慰问困难退役人员371人次29万余元,还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到部队进行物资慰问、联欢演出,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地双方的和谐发展。同时积极做好“双拥模范城”创建。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九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能紧紧围绕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民生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1.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部达标。12月底,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有33915户76623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372户13385人,农村低保家庭27543户63238人),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420元/人月、270元/人月,比去年分别提高了40元/人月、30元/人月,比省划定我市2017年的最低标准均高出10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384元/人月、181.8元/人月,比2017年省的目标任务分别高出10元、9.8元。各县(市、区)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标,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83.51万元。城乡低保救助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12月,全市纳入五保供养14947人,其中集中供养1267人,分散供养13680人;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均为580元,占20**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6%。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564.98万元。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五保救助已提前圆满完成。

3.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部达标。今年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3271.7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15291人次,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2140元,比省2017年提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的目标高出584元,更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同时,认真做好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资助9.5万人,资助资金114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全部达标。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100%按政策落实到位。12月底,全市有孤儿2274名,其中集中供养575名,散居供养1699名,全年累计支出孤儿供养补助资金2405.09万元。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5.殡葬基本服务惠民免费政策全面覆盖。积极推进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出台了《**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1日起对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市预计免除6000宗,免除费用共914.2万元。

6. 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募集捐款共4586.58万元。同时,各地各单位认真部署开展对20**年市慈善会返拨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自查,摸清各地各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成效,推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二)自然灾害救助和重建家园及时有效。

在遭受强台风“彩虹”袭击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调运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努力帮助全倒户重建家园,确保他们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所有全倒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154人,安排救灾资金1100多万元,发放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269万元,紧急调运发放矿泉水、大米等救灾物资一批,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三)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推进。

一是努力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建设。阳春市养老院项目施工正在进行中。阳西县养老院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局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下一步将进行报建手续,报县政府审核中。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定《**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强化殡葬管理力度。加快推进“阳光殡葬”建设,认真开展好各级殡仪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殡仪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今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对我市20**-20**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成果予以充分的肯定。

(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做好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按照新颁布的《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公开栏升级改造,争取省级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经费42.4万元,各县(市、区)自筹解决村务公开经费60万元,全市基本完成村务公开栏改造升级。二是加强村务管理规范化,发放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委员会工作大事记录簿、村务公开记录簿、村务监督记录簿等村务记录“四簿一卷”710套,规范村级事务记录。三是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89个村(居)申报2017年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五年全市累计615个村(居)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占74.45%。

(五)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支持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整改一项内容,下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同时,落实社区公共用房配套资金520万元,资助24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方法。江城区推行片区经理人社会治理新模式,以片区为基层社会管理单元,对管辖的片区实行“定片、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机制。该项目作为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在2017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印发。

(六)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全市动员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以抗战胜利**周年、建军**周年和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创建第十届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做好双拥模范城的申报相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上级的迎检考核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形式,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全市支持部队建设2716.2万元,帮助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落实优抚政策。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14〕182号)精神,调整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的手中。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年冬季至今,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03人。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大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2017年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542个,新增323个,增长26.5%。二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实施了社会组织分类等级评估,制定了《**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市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和《**市全市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并将等级评估结果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挂钩,促使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目前,我市共有43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以上等级,其中4a以上的有23家。同时,我们公布了3批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组织“提升年”建设。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品牌化和枢纽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社工委建立我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机制。目前,我们已配合做好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性社会组织评定工作,已配合举办了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出台《**市市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八)行政区划调整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委政研室积极推动调研论证和相关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了阳东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任务。2017年1月21日,**市阳东县撤县设区挂牌,正式成为**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做好阳春市部分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现已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民政部的考核验收。

(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铺开。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联合下发文件,并以派发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报考人数由20**年的300多人增加到今年的908人,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共有99人,比上年通过考试的的31人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确立**市养老院“颐年安康”养老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社会福利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项目以及**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慈幼共融守望相助”困境帮扶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3个试点项目,其中市养老院、**京师社会中心项目还获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各10万元。三是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至目前止,全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6家,其中今年以来新增加4家,不再局限于民政部门一家发展专业社工服务,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了经验和活力。

此外,专业社工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二是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和宣传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强全市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及早制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实施方案和2018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2018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预测达到470元/人月、310/人月),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23元/人月、195元/人月的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地方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督促各县(市、区)尽早制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实现各县(市、区)2018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17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目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实现各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早日出台《**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确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是全市今年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力争年内完成每个镇有两个以上骨灰存放设施任务。二是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加快“五个一”〔一所省一级以上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工程建设,推动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养老院在2018年完成主体工程,加快乡镇级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村(居)委会老人活动场所更新改造。

(六)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工作职责。确定江城区作为全市社区减负增效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建立社区服务事项目录,开展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度,实现社区减负增效。二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制定**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方案,指导江城区作为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工作,确定阳东区为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单位。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三是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指导江城区开展好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四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村务监督机构发挥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全市所有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引导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七)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继续培育发展。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加大发展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评估机制。根据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绩效水平、社会反响等方面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优先条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八)进一步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二是继续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深化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

(九)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目标。二是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阳春市春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启动阳东区东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和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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