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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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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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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书篇一

一是按时发放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标准为80-89周岁80元/人.月,90-99周岁15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400元/人.月。全年累计发放高龄补助99345人次2667.905万元。通过委托第三方对全县在享80周岁以上老人开展领取高龄补助资格认证与信息核查。

二是示范性村级老年协会工作情况。完成7个自治区示范性村级老年协会创建任务,每个协会都配备有班子成员、有办公场所、有室内外活动场所、有办公设备、健全“七簿一册”等硬件设施和完善软件设施条件,还通过政府统一采购配备了电视、音响设备及户外体育器材等办公娱乐体育设备,区、市财政共扶持资金35万元。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尊老爱老慰问和文娱活动。利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尊老爱老慰问活动,共慰问百岁、特困高龄老人358人,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23.92万元。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教育宣传,举办了“2020年xx老年人重阳节文体展演活动”等各种文艺演出及游园活动。

四是开展政府购买基层老年协会养老互助服务试点工作。对已承接的6个政府购买基层老年协会养老互助服务的老年协会,加强业务指导,监督购买基层老年协会互助服务资金使用情况,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政府购买基层老年协会互助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养老辐射作用。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书篇二

(一)家庭经济收入核定不精准。当前,我省统一建立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信息平台,所有信息仅限于本省,还有部分信息仅限于本州范围,而我市作为外出务工大市,其工资性收入、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无法通过核对信息平台进行核对,导致无法掌握对象真实情况。部分乡村干部过分依赖核查平台数据,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无法核定,子女赡养费计算没有科学标准,从而将极少数无法准确计算收入但实际有房又车,生活标准高于保障标准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群众反响较大。

(二)乡镇(办)社会保障兜底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社会救助工作量大面广,乡镇(办)经办人员少,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乡镇工作人员频繁变动,对村(社区)业务指导不力。村(社区)作为落实政策前沿,干部对兜底保障政策掌握不精准,导致兜底保障政策“落地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受阻。

(三)农村“三留守”工作缺乏得力措施。农村三留守服务对象人多面广,市直部门和乡镇、村服务队伍能力欠缺;三留守困难群体需求与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的服务能力有差距。关爱措施无常态化体制机制,部分单位以“活动”取代关爱常态化工作,无实际措施,存在形式化。

(四)缺乏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目前我们没有出台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服务的相关标准,培育创建宣传民办养老机构品牌不足,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鉴定考核工作相对欠缺。

(五)社会组织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健全。全市社会组织均制定有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但大都表示没有按要求执行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管理人员匮缺,机构弱化,全市社会组织监管工作基本处于无序状态。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书篇三

城镇低保应保尽保。我们按照《xx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要求,以低保调标和低边扩面为重点,通过健全机制、完善管理、狠抓落实,推动政府兜底保障工作实现了持续“提标、扩面、增效”。截至目前,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一体化,标准为737元/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627户1110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86%,发放低保金7753.95万元。同时大力推进低保边缘户扩面工作,我市现有低保边缘对象3025户,9309人;医疗救助利民惠民。按人均15元的标准筹集救助资金,共筹集资金1954.8万元,主要用于我市五保对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和其它因病返贫的药费支出。并出台新的《xx市医疗救助办法》,不但将全年每人救助封顶线由8万元提高到12万元,还将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发生的不符合医保范围的自费、自理费用按照三类标准给予30%-50%比例的救助。同时还完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站式”享受即时结算报销服务,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截至目前,已支出大病救助资金3118.8万元,救助了21437人次。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等困难。临时救助方便及时。积极响应上级相关精神,做好简政放权。将566万临时救济款直接下拨到各镇、街,做到及时精准救助。并积极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疏导、劝助、引导等工作。截至目前共救助求助人员447人次,其中正常救助95人次,劝助、引导300余人次,精神病留院27人,救助未成年18人次,危重病人6人(其中去世1人),妇女庇护1人;防灾减灾落实到位。新建避灾场所14个并全部通过安全检测,对119个避灾场所进行规范化建设,做到了制度上墙,使用了统一标准的指示牌和标识牌。同时在6月份开展了以“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为主题的全市防汛防台演练。儿童福利翻出新篇。我市首家儿童养老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在6月份正式揭牌启用。该福利中心位于城南街道丹霞路与丹阳路路交叉路口,建筑面积5366平方米,是我市首家集儿童、养老为一体的公立社会福利机构。该福利中心共6层,其中二到三层为儿童工作部,共有养老床位数75张,儿童床位55张。养老服务蓬勃发展。养老床位数建设实现提速增量。2020年共新增养老床位数3312张,并将原市二中2幢学生宿舍楼改建成公建民营型养老机构,是我市首家养老床位达到400张的公建民营型养老机构。同时我们在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民间力量,继续加大投资力度,总投资2100万的磐石镇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已于10月份开工建设;白石街道敬老院改扩建已经竣工即将投入使用;翁垟街道太阳谷养老项目已完成了土地招拍挂正在办理建设手续,城南街道鸿福山庄颐养中心年底有望主体竣工。继续对敬老院公建民营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完成南塘敬老院、仙溪敬老院等2家公建敬老院公建民营改制工作,完成全市65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社会化运营;投资630万,建成9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新建15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并对其追加老年食堂专项补助;投资100万,为全市5000名80周岁以上低保、孤寡、独居、困难老人开展一键通综合服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638.88万到各乡镇(街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5935名老人提供各种需求服务;医养结合项目持续深化,全市36家养老机构及185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医疗机构签订了医养合作协议,由医疗机构定期上门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年科室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12处,督查当场整改82处,后续整改到位30处。走访慰问丰富多彩。每逢重要节日对辖区三无、低保、优抚等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将党的关怀送到群众心里。目前已走访慰问三无、低保对象12000余户次,优抚对象371余次,为群众送去慰问金、慰问品折合人民币约105万元。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书篇四

1.做好区划地名工作。《xx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已报市政府审议。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程序,全年共命名地名40条,(其中道路名称15条,住宅区名称21条,建筑物名称3条,地理实体名称1条),调整道路起讫点9条。积极配合全市行政村撤并工作,完成2个行政村、1个社区的地名审核工作。加强界桩界线管理,完成对市域内界桩的检查,开展界线界桩管理员培训。

2.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大婚姻家庭辅导力度,完善志愿者服务制度,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常态化,劝导和调解离婚当事人428对。实现了一站式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实现外地婚姻登记在线省内异地查档和补领婚姻登记业务全省通办。启动人脸识别系统。推出多元化颁证服务,在特殊节日和喜庆日邀请xx市领导、金婚老人、模范家庭等代表担任特邀颁证嘉宾,为新人颁发结婚证。2020年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5956对,离婚登记233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517件;涉外结婚登记23对,离婚登记6对,补发婚姻登记证3对;完成17390条婚姻登记错误历史数据和3465条公安比对错误数据修改工作;完成2006年以来所有婚姻登记电子数据补签名工作。

3.加强水库移民管理工作。完成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年度复核工作,共核减123人,2020年度复核数为13775人。稳步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开展上溪黄山、溪华移民精品线路(区域)扶持,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826.5万元。加大水库移民培训力度,完成移民培训2325人次,85%以上人员通过职业技能考试并取得证书。积极开展“双江湖”水利枢纽工程对接工作,得到省移办的全力支持。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书篇五

2020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市委“兴业惠民、治吏简政”的要求,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准则,以深化“大民政”为抓手,民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民政队伍呈现新面貌。我市连续五年荣获民政工作“全省优秀地市”称号。同时,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市老龄办主任黄育民同志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表彰为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江门市军休所被评为四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等等。

(一)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圆满完成列入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的6项民政事项,全市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供养标准均高于省定标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率先实现扶贫与低保“两线合一”。全市城镇和东部三区一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700元/人/月,西部三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00元/人/月。孤儿集中供养标准154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900元/人/月,在市区范围全面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多项工作机制。对“精准扶贫重点帮扶对象”100%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出台实施《江门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全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583.85万元,救助对象48314人次。自然灾害应对有力有序,做好“双台风”灾后救灾复产,扎实落实重建家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共派出680个工作组,支出专项资金22.4万元,救助受灾人员4023人次。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普查和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4.3张,高于全省标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545个,实现了村、社区全覆盖。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2家养老服务机构获全国敬老文明号,长者食堂建设经验被遴选成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高龄津贴发放125.1万人次,发放金额5389.5万元。“银龄安康行动”覆盖率达93.8%,获得全省“银龄安康行动”关爱突破奖。慈善公益事业蓬勃发展,成功举办“爱心融城•共奔小康”慈善公益晚会,筹得认捐善款1.65亿元,创近年新高。销售福利彩票7.27亿元,完成任务率为106.9%。江门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荣获广东省“不忘初心福彩30年”即开票手工艺品创作大赛优秀组织一等奖。各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也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二)基层治理创新更加深入。率先在全省完成第七届村委会和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5.71%,33个非户籍委员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获得省委村级换届风气专项巡视组高度评价,认为我市换届“措施最硬、进度最快、问题最少”。城乡社区治理不断创新,推进“邑家园”信息化、“邑家园”+社区教育、志愿服务等建设,将“邑门式”服务网络延伸至“邑家园”,江海区成功申报创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不断加强。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3695家,落实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和党员发展工作。社会工作不断加强,全市持证社工人数2763个,民办社工服务机构134家,注册志愿者36万人,评选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重点实训基地16家。台山、开平、恩平开展社工“双百计划”,建立10个基层社工服务站,招录48名一线社工,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三)涉军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民政局整合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力量,同时成立复退军人工作科,加强复退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数据采集工作。落实市委“三个一”的目标要求,抽调3名工作人员参加市维稳工作专班,有力维护我市和谐稳定,为实现省委“四个不发生”目标提供保障。

全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高13.6%,实现“三属”抚恤金标准城乡一体化。认真落实地方优抚优惠政策,全市共投入资金4266.27万元,受惠对象约15000人次。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市、县、镇、村四级建立复退军人服务组织1406个。开展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江门市军休所荣获四星级。结合建军90周年,开展双拥在基层、9·30烈士公祭日等系列活动。

(四)专项事务服务扎实推进。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成果转化和部分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前期工作。印发我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深化“惠民殡葬”,免除殡葬基本服务27504宗,免除金额2893.15万元。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86人次,支出1015.97万元。规范婚姻收养工作建设,全面停征婚姻、收养登记费用,实施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全市办理收养登记76宗、解除收养登记5宗;全市结婚登记29170宗,离婚登记8454宗。全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婚姻登记处开展免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五)民政基础建设稳步加强。推动法治化建设,推动出台《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7)、《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府函〔2020〕53号)、《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快推进城乡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0〕23号)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民政部门“1+3”清单梳理和网上审核公布,明确政府职权边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执法行为监督等五项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以养老项目为试点,出台《江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三大举措十二项具体任务,切实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推动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邑家园”与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各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资讯,通过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信息精准推送,让群众办事更便利。民政宣传、督查督办、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以及综治维稳工作稳步开展。

(六)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牢固树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决心和信心。认真做好学习教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四个意识”得到增强。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完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践行廉洁从政承诺,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始终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从严纠正“四风”,时刻保持作风建设的定力韧劲。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围绕“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大力锻造一支作风过硬、崇尚实干的干部队伍。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书篇六

1.进一步落实优抚政策。一是认真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20年截止9月份为优抚对象发放定期生活补助955.78万元,为义务兵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062.31万元,为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遗偶发放定期生活补助84.91万元。二是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保障待遇,2020年上半年共发放各类医疗补助21.97万元,缓解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

2.做好退伍士兵以及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2020年度17名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按30%的比例择优选取6名转业士官到事业编制岗位,11名转业士官安置到效益好的区属企业。

3.积极开展双拥慰问活动。在2020年元旦、春节以及“八一”建军节,我区大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驻区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共发放慰问金374.74万元。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书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xxx年,是“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收官之年,全县民政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精神,坚决落实党***国务院、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宗旨,认真落实各项民政工作,现将我局xxxx年工作总结和xxxx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xxxx年工作总结

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动态管理”目标。截止xx月底,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xxxx户xxxxx人,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xxx元,全面实现了农村低保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城市低保对象xxxx户xxxx人,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xxx元;城市特困供养对象xxx人,人均补助水平提高至xxxx元/年,农村特困供养对象xxxx人,人均补助水平提高至xxxx元/年,并启动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的护理保险工作。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县医养中心与福利院项目年底可投入使用,新增养老床位xxxx张,届时,我县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将达到xx张,超过规定的小康指标任务。大鲸港镇康福莱颐养院即将动工,民办养老床位的占比将进一步提升。

儿童福利水平全面提升。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了xxx元/月/人;建好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台帐,制定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制度,普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xxx元/月,建档立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为xxx元/月;每个乡镇配备x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居)均配备x名儿童主任,建成“农村留守儿童之家”xx个,三岔河镇唐家铺留守儿童之家创建为省级示范儿童之家。

争资争项有所成效。今年累计向上争取资金x亿元,其中竞争性资金xxxx万元,弥补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大大减轻了县级财政配套的压力,织牢了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网。

脱贫攻坚精准发力。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今年x-x月份,局党组研究由副科级以上干部带队,分x个督查组下乡逐村检查指导乡镇兜底保障回头看工作。对未享受低保救助政策的x类对象(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边缘困难人口、整户无劳动力对象、xxxx年已享受大病救助、一二级重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因人施策,逐人逐户落实救助政策。通过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全县x-x月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xxx户,xxxx人,新增城乡特困xxx人。围绕脱贫攻坚,今年我们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过渡、衔接功能,加大对兜底保障对象、易返贫对象、贫困边缘户的临时救助力度,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视情况先行给予临时救助,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xxx万元,发放临时物价补贴xxx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康扶贫、社会扶贫等与民政有关联的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八百弓村实现整村摘帽,五合剅村结对帮扶成效明显,连续x年被县里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

疫情防控措施有力有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对全县xx所养老机构(含民办机构)实施全封闭管理,切断了传播途径;劝导结婚延期,不办宴席,暂停婚姻登记,恢复登记之初实行网上或电话预约,严格限制人数;县殡仪馆封闭期间,城区居民死亡后,立即派人劝其家属将死者遗体直接送火葬场火化,杜绝了临街乱搭灵棚和聚集办丧事现象;疫情发生后,我们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捐赠,截至目前,共接收社会捐赠xxx万元,接受防护服xxxx套,口罩x万个,全部用于全县的疫情防控工作。

自身发展不断完善。一是党建工作有力有效。落实了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并与下属二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了制度管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的若干规定要求,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坚持“两同时”谈话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了学习教育。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党组书记率先讲党课,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认真落实县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梳理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速审批时限。

基础设施日益完备。全市规模最大,总投资x亿元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的县医养中心与福利院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预计年底将投入使用,可新增养老床位xxxx张。新建安全乡中心敬老院x所,总投资xxx万元,设计床位xxx张(其中护理型床位xxx张),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饰装修。总投资x亿元的新殡仪馆正在加快建设,预计年底前可投入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民生保障有待扩面提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按照上级要求,城乡低保、特困、困难残疾三类对象要实行全面提标,城乡低保对象要适当扩面,再加上受新冠肺炎影响,临时救助、物价补贴等相关保障政策都必须及时跟上,在上级转移支付没有增加的情况之下,县本级财政配套压力非常之大,资金的短缺客观上对扩面提质带来一定影响。

殡葬改革有待深入推进。一是农村公益性公墓“无地”可葬。全县xxx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剩余可安葬面积只剩xxx亩,仅占总面积的xx%,绝大部分行政村基本已“无地”可葬。乱埋乱葬现象依然突出。二是全民火化需尽早提上议程。我县于xxxx年启动殡葬改革,xxxx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分三步走的思路,全民火化就是第三步,如今xx年过去了,民众的观念得到了转变、活人与死人争地的矛盾更为突出、周边县市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模式,全民火化可以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提上议事日程。

三、xxxx年工作思路

强化党建统领民政各项工作。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着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县医养中心与福利院项目“公建民营”运营模式引进工作;加强新县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加强乡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大幅提升我县养老、殡葬、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开展乱埋散葬专项整治工作,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倡导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局及各乡镇在新一轮的国土调规时预留好公墓面积,继续支持部分乡镇开展生态公墓建设。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开展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创建”;推进乡镇社工站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健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好村(居)规民约作用,着力构建文明乡风。

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全面完成低保对象“一人一档”,低保资金实行精准补差发放;稳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积极募集慈善资金,发挥慈善捐助作用。

强化社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推进社会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强化支部引领作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标杆性社会组织党组织。

加大争资争项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资金、跑项目,争取超额完成xxxx年度争资争项任务,减轻县级财政压力;加强与外地x籍企业老板的对接,力争引进一个xxxx万以上的工业项目。

民政局工作总结和计划书篇八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xxxxxx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自20xx年7月1日实施。

(二)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一个取暖季为农村低保家庭补助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差距。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青岛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制订科学准确、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低保审核程序和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层能力建设,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四)贯彻落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健全医疗救助、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慈善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探讨新市民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启动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城乡困难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得到“一站式”即时结算。

(五)强化救灾减灾工作。修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水平,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

(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程序,为救助人员提供亲情化服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救助工作力度,保障救助人员合法权益。

二、养老和社会福利工作

(一)加强养老设施建设。配合市人大做好《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落实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等级管理办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政策,新增床位5200张。

(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统筹推进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政府购买服务,从市内四区向三区五市扩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送时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购买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家政维修等服务或给予服务补贴。

(三)规范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互助点的规范化运营管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养老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落实孤儿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政策,维护孤儿合法权益。扩大孤残儿童保障范围,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办法》。

(四)加强慈善捐赠和福彩公益金规范化管理。加快《**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完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一)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开展争创全国、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区(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体制创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推广“5+2”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在全市社区布点“12349”便民服务站,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抓好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第二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评选工作。

四、双拥和优抚安置复稳工作

(一)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保障工作及部队重大作战演习和活动任务的协调保障工作;做好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迎检准备工作;积极协调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协调驻青部队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等工作。

(二)加强优抚保障工作。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修订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维修改造烈士纪念设施;建立重点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制度。

(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自主就业扶持力度,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率达86%以上。认真落实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和无军籍职工安置工作。完善星级军休服务管理等级评定机制,加强军休机构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督导各区市落实第五批无军籍职工安置计划。

(五)做好复稳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强化信访值班、信息收集和应急处置,做好敏感时期的复稳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好参战参试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社会组织发展

(一)优化内设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继续稳妥推进部分领域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异地商会登记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示范项目资金。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利用福彩公益金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培育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制定《**市社会组织创新园建设标准》和《青岛市社会组织创新园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建设不同层次的“社会组织创新园(孵化基地)”。细化评估标准,在市直社会组织中开展分类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三)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流程,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年度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对5%的市直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工人才建设。出台《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做好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开展“青岛和谐使者计划”评选活动。探索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社工专业知识培训。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45%的婚姻登记机关达到民政部3a级等级评定标准;完成1990年后全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开展网上预约登记服务。

(二)推进殡葬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市殡葬管理所深入开展“强素质、提水平、树形象、争一流”创建活动;开展面向普通市民公墓建设调研;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经营性公墓管理费进行核算定价;继续贯彻落实全民基本殡葬费免除政策;持续推进文明节地葬式,稳妥实施骨灰免费撒海活动。

(三)完善区划地名常态化建设。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的后续工作;做好新区划的勘界工作;做好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制作新的青岛市行政区划图、城区行政区划图及地名图;完成20xx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四)推进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方便服务对象。

七、民政法制建设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重建工作,继续落实原五市三区敬老院建设和“千万平米”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社会福利院、优抚医院、儿童福利院整体改造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xx年全面推进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优抚医院改扩建工作。

(三)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社区服务设施125处15.3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45处10.5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80处4.8万平方米。竣工65处8.2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25处5.8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40处2.4万平方米。

(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民政网站群、12349便民服务呼叫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在内的民政对外服务体系,建成外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民政全业务平台、社区政务平台、救灾应急卫星指挥平台在内的内部办公体系,建成内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数据中心、交换共享平台在内的支撑体系,建成保障内外网安全运行的保障通道。

(五)完成救灾捐赠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加强军休服务管理设施建设;指导各殡仪馆升级改造殡葬设施设备。

九、加强自身建设

(一)转变思想观念。巩固“解放思想、勇争一流”大讨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更新观念,在更高的起点上,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思考和筹划民政工作;全面开展寻标、对标、夺标、达标、创标活动,对照国内先进城市找差距,提升各项民政工作水平。

(二)加大政策创制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养老、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发展意见,加快制定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加强制度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理顺民政系统资金和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文件流转和规范办公秩序、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加强绩效化管理,修改完善对区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底数,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要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认真解决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民政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勤政廉政。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民生保障资金、慈善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监督检查。

(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着手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民政业务培训创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局属事业单位人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增强民政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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