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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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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精选9篇)
时间:2023-10-19 02:08:02     小编:笔砚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篇二

按照中学督学责任区骨干教师工作督导方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明德心天中学骨干教师督导方案如下:

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执行组长:xxx

成员:xxx

教育局认定的市级、区级骨干教师20xx—20xx学年在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一)师德表现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喜欢,教师认同度高。

(二)继续教育

注重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熟练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技能。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岗位履职

高标准落实教学常规,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效果显着,教学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居领先水平。

(四)教育科研

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参加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教学研究,有成果。

(五)示范引领

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竞赛课、研究课、展示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在对口支援学校或本单位示范作用好。

(六)带动辐射

指导本校本区青年教师,所辅导的教师成长迅速。积极承担支教讲学、示范导学、教师培训等工作任务。

(一)成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督导室制定明德心天中学教师督导方案交校领导审核

(二)分层实施

1.骨干教师

如实填写《心天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履职自评表》,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月27日前完成。

2.学校督导领导小组

1)组织骨干教师的自评并审核(陈)

2)组织学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袁)

3)组织教师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田)

4)骨干教师管理工作总结(许)

5)形成学校考核意见(在“自评表”上),6月3日前完成。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安〔20xx〕3号),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为规范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湛江市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渔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确保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国雄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梁晓敏任副组长。组员由渔政支队支队长张付喜、政委程岚、副支队长赵长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渔政支队渔政渔港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资料汇总工作。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辖区专项工作方案,组织本辖区内专项工作的开展。

(一)渔船、船东和船长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船东是否建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按照规定配备适任渔业船员、是否配置和使用安全生产设备、是否安装电子身份识别标签、是否定期保养渔业船舶,确保渔业船舶安全适航。远洋渔船企业是否配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船长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二)渔船“三证”配置情况。检查渔船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捕捞许可证书是否合法有效,证书所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

(三)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检查船舶通信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按要求配备渔船安全通信终端,在航行、作业时是否正常使用通导设备。检查渔船号灯、号型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救生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四)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各单位对《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实施情况,检查年度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3月10日)

各县(市、区)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11日-年9月15日)

在宣传发动阶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整顿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市局组织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局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渔政队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渔业安全生产要在渔民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将发生的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以朴实的语言向渔民讲解,在渔村、渔港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向渔村、渔民纵深推进。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立即通报船籍港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整改通知书并列出整改意见,未完成整改不得出海生产,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严重不符合航行安全的`渔船,发放禁止离港通知书。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敷衍了事、死灰复燃。要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把特别防护期渔船安全生产检查和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有机结合,健全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清单。

(四)强化总结提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每月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按照《广东省渔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粤海渔函〔20xx)640号)的要求,将每月渔船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请各单位于4月、6月、8月的月底前将安全生产检查阶段工作情况小结,并于10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局。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篇四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开发区旅游局牵头,在管委会宋晓波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按照《开发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

开发区旅游局组织对全区旅游行业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管委会主管领导组织旅游局、安监局、社管局、消防大队对金石滩街道、港口、码头及旅游重点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6月中旬前,全面开展自查,旅游局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6月下旬,管委会组成督查组,由管委会主管领导带队进行综合督查。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把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好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

3、广泛宣传发动。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充分利用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加强信息反馈。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16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于7月15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确保我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即日起至10月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关于印发〈江门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安生办〔20xx〕3号)要求和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即日起至10月底。

(一)及时传达落实市安委会的有关通知精神,开展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特点,细化工作任务,组织做好本地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

(二)向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江门国际商会、江门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江门市物流行业协会等商务领域行业商(协)会传达市安委会的有关通知精神,要求他们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指导和督促会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

(三)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加强对商贸流通业、服务业、进出口生产经营企业、口岸经营单位等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协调和指导,要求有关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及时开展隐患整改、消除工作。

(四)组织开展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过张贴警示标语,到社区和企业宣传、派发安全生产资料,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动态、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和宣传工作。

(二)细致策划,突出效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的组织策划上下功夫,力求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增强工作实效性。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详细制作各个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清单,建立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实行差异化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红色”、“橙色”的高风险等级风险点、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监控,落实管控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并跟踪好企业整改的情况。

(三)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本级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本地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沟通,确保实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信息报送,及时向市商务局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推动商务领域安全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市商务局将适时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工作实效。

(五)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参照市安委办目前实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及时与上下级有关部门之间保持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一)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报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人:胡双敏,联系电话:3xx07,电子邮箱:xxx@)。

(二)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本局各科室分别于4月25日、6月25日、8月25日将阶段工作情况和10月25日前将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商务局办公室。在每次报送工作情况时,请一并填报《江门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篇六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组 长:喻仁峰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邓涵玮 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 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 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 乡组宣办干事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篇七

为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结合系统实际,制订了《“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督导工作方案》。

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国土资源部和厅党组开展活动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督促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抓好各个环节具体工作的落实;了解掌握督导活动进展情况;参加所督导单位开展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切实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学习内容深入全面,查找问题深刻准确,整改措施科学可行,落实措施富有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并向厅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单位党组反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成立4个专项活动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采取自查、抽查、大督查的方式,拟于上半年5-6月,下半年8-9月,对系统“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分阶段分批次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听取汇报。按照相关活动计划安排和分阶段落实情况,听取所督导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查阅资料。根据各个阶段的重点内容,查阅单位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相关活动开展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

(三)实地督导。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实地巡察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住关键环节,查找单位在推进“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中开展的重点工作,着力查找“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督促解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四)开展座谈。召开干部、职工、群众代表等不同类别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关注民情民意,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五)分析总结。研究探索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选树典型,推动“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向厅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针对性指导性意见建议。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2月下旬至4月下旬)

1.检查督导各单位是否按照厅“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征求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建议。

2.按照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检查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学习资料等是否齐全;检查领导班子学习计划的安排落实情况,抽查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3.采取个别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开会座谈等多种形式,全面征求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梳理各方面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向党组(党委)书记和个人反馈。

4.查阅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情况报告,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并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5月上旬至6月下旬)

1.根据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掌握的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摆“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阅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材料。

2.会同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对反映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并检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情况;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的自查自纠的材料,并提出意见建议。

3.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重点了解会前征求意见建议、相互谈心谈话情况。

4.适时参加被督导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由督导组组长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简要评价;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并报厅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7月上旬至8月下旬)

1.查阅整改方案。重点查阅被督导单位整改方案是否全面,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责任领导或者责任单位是否明确。整改方案是否向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是否进行了公示,对重点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是否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是否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是否做出了公开承诺。

2.提出正风肃纪建议。要深入了解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专项活动情况,着力检查单位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ww工作政策措施变形走样等问题;重点督查各单位落实驻厅纪检组《关于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十大整治”情况,坚决整治“四气”情况以及严查损害群众利益情况;特别要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三责”是否联动、集中发力;关键检查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工作岗位责任、重要领域改革责任是否层层压实、落实到位。在与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充分交换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

3.督促检查制度落实。各督导组要督促检查各被督导单位梳理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要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等问题。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讲话,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具体制度措施,并督促推进“学转促”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总结工作阶段(10月下旬)

1.召开总结大会。“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各阶段任务完成后,各单位要召开总结大会。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对相关活动进行总结,各督导组组长要对被督导单位开展相关活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相关活动提出要求。总结会前,各督导组要认真审阅被督导单位相关活动总结报告,根据活动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开展民主评议。各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开展民主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民主评议表分为a、b、c三种,其中:a表由县处级领导干部填写,b表由科级干部填写,c表由其他人员填写。评议表由各督导小组负责回收汇总,评议情况向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反馈。

3.提出意见建议。各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单位的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总结推广典型。在督导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及时推广活动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既要正面宣传群众公认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干部,又要剖析反面案例,以案说法,警示党员干部。

(一)准确定位,认真履责。这次“学转促”专项活动,聚焦点是解决“四枫”“四气”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督导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国土资源部党组和厅党组相关活动要求,紧紧围绕总目标,切实履行督导职责,强化执纪问责,推动相关活动与各单位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共同落实。要找准工作定位,既要积极主动开展督促指导,又不过多干预具体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活动有效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要认真指导帮助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做好各环节工作,发挥党组(党委)责任主体的作用,确保学要学得真、转要转得实、促要落于行,切实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以查促改,督导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专项活动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查找问题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活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和厅党组有关规定,把好的作风贯穿于督导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在“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中作表率、当模范。要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发现、解决专项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勤奋敬业。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篇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36号)和xx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xx]139号)精神,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农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监督检查整治无牌、逾期未年检、违法载人和超载行驶的拖拉机;

(二)监督检查整治挂牌后擅自改装超标的拖拉机;

(三)监督检查整治无证驾驶拖拉机的驾驶人;

(四)监督检查农机监理部门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问题;

(五)监督检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监督检查拖拉机交强险的交纳情况。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从即日起至七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由即日起至5月10日)。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义,使每个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去;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1日至6月1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局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建立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延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市农机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灿之为组长,党组成员、付局长方家平为副组长,市监理站长韩佩杰,培训班主任武建友,推广站副站长郭佑彪,市农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史峰,纪检副书记、人事科长付殿云,管理科长朱晓明,办公室主任谢金明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的要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还要重点查处重大农机事故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机操作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督查不力的,给予严厉处理。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篇九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督导方案。

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督导机构分为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组,其中院级教学督导组由学院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科研处三个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对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抽查;系(部)级教学督导组由各教学系(部)正副主任、书记、兼职教学督导员组成,全面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实时督导。

20xx年3月2日-4月3日,所有网络在线课程的任课教师,根据编制好的计划、教案,组织好本班学生认真开展网络教学并做好过程记录;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组按照工作要求,对学院网络在线教学实施教学过程督导。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任课教师

1.确定网络身份。任课教师在3月1日前,明确自己实施网络在线教学的平台,将平台、账号和密码告知系(部),由系(部)收集齐后汇总成《网络在线信息一览表》(附件1)。

2.做好过程记录。教师在实施网络在线教学时,要做好教学过程的记录,其中,线上部分(包括问题反馈、讲解、讨论、问答、测验、考勤、课后作业等),将本次教学单元的名称及线上“活动”名称填写好即可(由院系督导小组进入平台查看)。“线下”教学部分,主要是“在线互动”(包括平台互动或直播互动,可以采取在线讨论、抢答、测验、qq视频(或音频)直播、录播等多种教学方式),可采用“截屏、截图”方式进行记录。完成单元教学后,于当天填写好《网络在线教学单元记录表》(附件2)、并提交给教学系(部)教学秘书。

(二)督导人员职责

1.系(部)督导人员职责。系(部)督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好任课教师名单、任课班级、授课时间,做好附件1、附件2的.收集整理,同时按照系(部)级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其中,正副主任、书记听1-2次,兼职督导听不少于3次/人),听课原则上在单元教学后第二天进行(教师已经提交了《网络在线教学单元记录表》),听课结束后填写好《网络在线教学听课记录表》(附件3)、交给系(部)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将附件2、3收齐后打包,于第二周星期一上午发给教学督导室刘寅老师。

2.院级督导人员职责。院级督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开课前检查进度计划、教案,以“听课”方式进行教学“抽查”,其中,职能部门的领导听课1-2次、兼职教学督导员听课10次/人。听课原则上在单元教学后第二周进行,检查结束后填写好《网络在线教学听课记录表》(附件3),发给教学督导室刘寅老师。

凡是没有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开展网络在线教学、有弄虚作假现象的教师个体,一经检查发现,按《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差错认定及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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