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一
司法考试拼的是一个人的“韧性+方法+资料选择”三者缺一不可。韧性和学习方法很多都是学校培养的,本文不再赘述,重点谈一谈资料的置备问题,希望能支撑起成功的一角。
首先从现在开始准备,第一个阶段是到20xx年司法考试大纲出台前要把07年的司法考试推荐教材读两遍,不要刻意记忆。目标:把握总体思路,基本知识。因为明年的考试范围内的法律法规不会有太大的变化,特别是三国法、刑法、诉讼法等。
第二阶段是08年大纲出来后买本法制出版社07、06对照、08年新增内容的小册子。然后三大本就不要在看,把她当作一个资料,有不明白的时候可以回来查,不要把精力放到法制出版社的三大本书上,这样比别人至少节省一个月的时间。接下来,通过网上或报班或实战性强的复习资料如万国的。把所有基础考点过一篇,大约需要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因为时间尚早,所以尽量不要有遗漏。目标:理清脉络、掌握基础考点和法理,以理解为主,记忆为辅。
第四个阶段是结合案例重点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升华书本知识。现在的司法考试案例绝对是大头,并且案例跨部门、综合多个法律关系和法条。没有实战的训练你的分析能力得不到根本的提高。目标: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案例巩固知识点。大约一个月的时间。
第五个阶段是做题,把历年真题做一遍,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没有解析的书不要看,其他的辅导书要谨慎的看,即使老牌的辅导机构的书像万国的习题也存在诸多问题,关键是通过做题在此巩固整个体系,查漏补缺。切记:好多试题解析是望文生义,解析者有时候根本不知道题旨,符合某个“标准答案”。贯彻最后的全部阶段。但主要超过十套,要把精力放到精上,做一套题目、回顾一遍。然后循环往复,重复是最好的记忆方法。
第六个阶段是冲刺阶段,完整的做几套质量高的模拟题(要做有详细解析的,最好是有老师讲解的题目)。目标:适应司法考试的高强度考验,掌握做题技巧,合理安排考试时间。要求细腻到每一个环节,如何审题、如何答题、如何图卡等等。
有些同学往往迷信教材,年年更新,但是却不去消化和总结,结果年年都需要买新的。实际上这是不必要的浪费,司考有句名言:“重者恒重”,从近几年的考试情况来看,基本的知识点每年变化不大,只要认真做好总结和归类,便于记忆,再加上最新一年的重点法条和大纲要求就可以了。其实,根本原因还是大家的基本概念掌握的不扎实,对基本概念的理解不透彻。这些基本概念一定要记住并理解的。
最后我想说一下关于要不要报培训班的问题。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上培训班肯定会有作用,培训班毕竟需要可持续发展,如果口碑太差,第二年关门的话连牌照的成本恐怕都收不回来,所以通过率还是比较可信。但是培训班也有局限:首先是费用很高,其中有很大很大的利润空间;其次是课堂上讲的不一定都能记住消化。笔记是浓缩的知识。如果善于记听课笔记,或者有一个整理得非常紧凑得法的笔记提供给你,那可以肯定地讲,效果绝对不比辅导班差,而且你的复习思路会更明确。根据我的经验,一个好的培训班的讲义和笔记完全可以取代或任何其他的多余教材和辅导资料。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二
之我见。司法考试这个让无数考生“欲罢不能”的考试,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呢?总结自己的几点经验,希望对于备战20xx年司考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对于司法考试的复习从记忆的规律看,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所以大家要做到多轮重复,科学记忆。
本阶段要通读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或名师亲著授课讲义,全面熟悉司法考试所要求的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建立起知识体系,掌握基本原理。做到整体知识面的覆盖,要精读、细读,但不要求对知识有很深的理解和把握。同时,结合真题,复习到哪个部门法就相应地做真题,作为检测自己复习的方法。把单科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查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思路。
本阶段要以司法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为指引,缩小复习范围,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常考点和疑难点上,并且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形成脉络,在第一阶段知识面的基础上形成知识块,也就是专题。同时,对于重要知识点的学习要有一定深度,分析真题中未曾考查过的角度。还要通过演练一些质量比较高的习题,及时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这点上,我推荐大家看看法律教育网的司法考试特色班,视频授课配有讲义,还有语速调节功能,真正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随着复习的进行,大部分的知识基本掌握,但难免有相对薄弱的内容,此时,有针对性地突破尚未掌握或掌握程度不够的知识点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本阶段的复习,形成对单个知识点的强化巩固,并反复运用基本原理分析案例,以达到透彻掌握,弥补自己的不足。值得提醒考生的是,本阶段要加强对试卷四简答、论述及案例分析的练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读题、审题、答题,不要仅是看而不做。这块儿内容得益于法律教育网几位老师的传授,感觉还是相当实用的。只有在考前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才能在考试中得心应手。
选用整套的真题或模拟题,在正式司法考试要求的时间里,完成答题。通过模拟考试体验题感、题速,积累临场经验,锻炼应试能力。本阶段在知识的复习上,以前面复习中自己标注的重要点和预测的热点为主,并且复习记忆性较强的科目,如宪法、法制史等试卷一的科目,调整好作息和心态,沉着应考。
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由它的信息量大、学科众多、考查细致的特点决定的。一般来说,大概需要五至六个月的复习时间。而对于在职的考生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因为在职考生复习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天晚上、周末及节日放假时间,所以在职考试的朋友应该从十月或十一月份开始复习,到第二年的九月份结束,这样才能做到游刃有余。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时间规划,我报了法律教育网的实验班,班主任老师帮我制订了详尽、可行的学习方案,省去了很多麻烦。
1.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根据有关统计,每年司法考试的知识点的重复率达80%,如果将真题中的知识点加以总结,则能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掌握好这部分内容,司法考试的成功就胜券在握了。但很多考生容易陷入误区,往往花费大量时间去复习只占20%分数的知识,这就是司法考试中的“二八定律”。
2.培养正确的解题思路。有很多考生基本知识学得很好,考试分数却让人失望,原因就在于没把握正确的解题思路。这需要大家在复习做题时,要仔细对照答案和评析,理清解题思路。清晰的解题思路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它可以帮助大家克服迷迷糊糊的答题状态,“稳、准、狠”地选出正确的答案。
3.锻炼有效的复习和记忆方法。复习和记忆方法直接影响考试的成绩,但是很多人并不在这方面多做努力,比如,只拿一些复习资料泛泛而看,不挑重点,不做习题,即使做题,也是在脑袋中大致过一下,却不动手。经验表明,将要记忆的内容抄写一遍,可以达到看若干遍不能达到的效果,而将有关的知识设计成考试题,通过做题的方式来记忆,则比抄写的效果更好,记忆更深刻。
复习方法没有统一的定论,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因此每个人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但是,好的复习方法有其共同之处。个人感觉,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老师推荐的艾宾浩斯记忆曲线理论,就相当实用。
阅读教材,对那些重点难点和自己的弱点,要相对的多花些时间,把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要彻底吃透。在阅读教材的同时,要把历届真题刑法部分的内容,与这一章节有关的真题认真做一遍,然后对照解析。如果做对了,要明白为什么对,看解析和自己的思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尽量把自己的思路往解析上靠;如果做错了,要认真看解析,明白为什么选这个,而不选那个,找到法理上或者法条上的依据,然后想想自己当时做题时怎么想的,和解析的差别在哪里,最后还是要把自己的做题思路往出题者的思路上靠。看完一章和做完相关的真题后,并听完讲课之后,回过头把这一章的主要知识点做一下梳理,总结常考点和难点。同样,按照这个思路来复习其他学科,虽然说慢一点,但是效果非常好。
以上是我自己复习司法考试的一些经验,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祝愿大家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三
一、准备阶段:
1、卤煮是全程自学的。有自控力,自学能力比较好的,或者没钱报班的,可以像卤煮这样。
需要一台电脑,一个舒服的耳机,下载一个变速软件(卤煮用的audiospeedchanger),手机上将学法网设置为首页,如果不是在校学生建议自备一台打印机,加几个靠谱的司法考试群(别人的进度可以激励你,也让你对自己的水平有客观的认知,这些群可以在微博、豆瓣等地找到)
2、关于教材:
民法:
刑法:卤煮用的是柏浪涛的《刑法攻略》。也可以用刘凤科的刑法书。柏浪涛写书结构和逻辑都非常清晰,案例解读也很易懂,唯一的短板是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在书上,就是案例看起来没有那么好玩。但是愿意下功夫看的话,他的书真的写的非常好。刘凤科被尊为“大帝”,因为他的课讲的确实很有趣,有一点四川口音。但是私以为刘凤科的书,结构上不太严谨,思维发散性比较强吧。这个可以自行决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用徐金桂的《必背119》其实就足够了。可以先看他的系统强化教材。行政法是一个很需要独到的行政思维的科目,学不懂的话一头雾水,一旦懂了中国的行政体系,就会恍然大悟——政府的行政行为原来这么简单……能帮你最快理解这个体系并记住的,徐金桂绝对是第一人。他的“条条管辖,条块管辖”“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语言之精简老道,卤煮无比佩服。行政法的另一个名师是舒扬。舒扬的书不必买了,有兴趣的可以听听他讲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公开,他会介绍很多法律出台的背景,背后政治势力的博弈,非常有趣,很有助于记忆。
刑事诉讼法:
卤煮用的是杨雄128表。网上很多,打印就可以了。杨雄的表,好处在于全,非常全。刑诉是一个非常杂法条非常多非常磨叽的学科,需要强大的内心一遍一遍记忆每个阶段,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分别需要做什么。如果有志于刑诉拿高分的亲们,好好背杨雄的128表,反复背上5遍以上,可以初见成效。但是,杨雄的表内容太多了,追求速度的亲可以选择用左宁的小绿皮。小绿皮每年7、8月才出,但是非常赞,很适合应试。另外,向高甲的讲义可以打印下来,他得课很短可以平时听。向高甲的口诀非常赞,非常押韵,有魔性,分分钟记住,考场上是利器!
民事诉讼法:
卤煮用的是韩心怡的书,直接用她的系统强化就好。民诉最有名的其实是郭翔,郭翔的书比韩心怡的内容少,没有那么面面俱到。卤煮不用郭翔,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讲课太追求趣味性导致段子太多,卤煮对枯燥的东西耐受力比较强,可以忍受整天听韩心怡讲干货。所以选了韩心怡。韩心怡的书,内容真的全很多,尤其是民诉新司法解释出来之后。
商法+经济法:
卤煮当时用的鄢梦萱的简要讲义,书太厚了没有必要!而且鄢女神15年押考点完全押错了。其实商法15年考的非常难,商法的内容很杂,所以老师们每一个小法讲得都比较浅,但是15年考得非常深,所以在重视公司法的同时,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也要重视啊!关注一下考试年的新修法律,新法必考!至于经济法,没有时间的亲们背一下鄢梦萱119里的boss,内容不全,但是性价比不错。然后做一做汪华亮最后的押题补充知识盲点。
卤煮建议听课听一下汪华亮,他是出题人弟子。商经老师里,他是讲课讲得最深的。15年他的押题押中很多。别的老师考点几乎全部押偏。但是汪华亮的书编的真是无力吐槽,排版、结构都无比糟糕,很难想象一个教法学的老师如何写出那么乱的讲义的……所以他的书,最好边看边自己整理成有条理的笔记。
理论法学:听课听白斌,配套白斌的小绿皮。法制史部分可以用宋光明的必背119。宪法部分可以参考杜洪波卷一串讲里面的大表格。但是卤煮当时准备理论法学的时候,自己把各个老师的讲义都重新汇总了,很大的工程量,但是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印象极其深刻。
理论法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政治)、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治理念,考前十几天狂背政治就好了;法理学,个人建议学完前面的几个大法再学,那些抽象的理论,需要映射到具体的部门法里才能理解的,这个部分白斌和宋光明的都可以;法制史,用宋光明写的顺口溜,卤煮当时在他的基础上把整个法制史内容编成了几千字的“诗歌”,8月份起每天早上读一遍“诗”,陶冶情操,记忆深刻;宪法,是理论法学里最难的,宪法一定要听白斌的课,他可以用简单的顺口溜把主席、人大、中央军委、政府、法检、政协、特区、自治区、村委会这些庞杂零乱的内容讲明白,宪法里的国家机构部分,立法法,选举法,这些内容白斌的小绿皮简直是业界良心!法律职业道德,看哪个老师的都可以,但是一定要看,这个往年考得很白痴,但是15年考得很难。基本都是习近平报告里的内容,依法治国的风估计可以刮到,建议注意一下政治和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四
很多同学都是在职考生,集中复习时间很短,因而制定一个紧凑而科学的复习计划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其实,对于有了一定法学基础的法院工作人员来说,三个月的时间是足够的的。
第一轮复习从7月中旬到8月中旬,约一个月的时间。这个阶段要围绕我们精心选择的辅导书,展开全面复习。在这轮复习中一定要克服急躁心理,速度不宜过快,要以细为主兼顾速度。我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由于我们时间有限,必须从本轮开始就要突出重点、综合复习,比如民法刑法,在通教材的时候,法条,真题也同时进行,这样以来既为以后的复习打下了基础,又做到了重点突出。
有人说司法考试就是放弃的艺术,这话不无道理。对于法院工作人员来说,要想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取得好成绩,必须懂得“舍得”的涵义,放弃一些根本无法记全记住的东西,抓住往届司法考试中反复出现的内容,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总之一句话,多而杂,不如少而精,只有在大分值部门法,才有通看法条的必要性,如刑法、物权法等。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讲,是先看一边辅导书,再看一下相对重要的法条,再做一下相关的真题,样的次序可以使你在复习的时候更具有针对性,因为你已经了解了司法考试考查的范围,深度,和切入问题的方式,在以后的复习阶段就不会在一些无谓的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我推荐那种按部门法分类的真题解析。
从复习的顺序上,我推荐先民后刑,先实体后程序,先大后小、先实务的后理论的顺序。我的复习顺序是民法-刑法-民诉-刑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三国法-商法经济法-法理法史职业道德。我也了解了我周围一些考得非常不错的同事,他们基本上也遵循了这个顺序。
第二轮复习从八月中旬到九月初。本轮复习应以重点法条为主,以真题为辅,基本剥离教材。应为重点法条比较分散,从一开始就看法条往往因其缺乏条理性而效果欠佳,这时,第一轮复习为我们构建起来的良好知识结构就显得至关重要了。我认为,对于重点法条的复习更要以理解为主,理解法律如何平衡争议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诉求,看清法律规定背后的利益(比如担保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保护国有银行的利益,看法条的时候一定要分清银行的角色)并在一定程度上结合真题去理解。在时间分配上,第二轮只需分配半个月的时间就可以了。因为我们大多数是法学本科或者有法学背景的,已经有一些法学知识。与之配合的是,在第一轮的时候看教材不能死读书,要合理利用法律思维,在理解法条时尝试着用自己的法律逻辑去推理,看自己是否能推导出与法条相符合的结果,推导正确的,不用多看,推导错误的,就是应该反复看的部分,还要检讨自己的推理方式看错误出在什么地方,然后反复理解加强记忆。
第三轮复习从九月初到考前。本轮复习还是重点法条与真题并重,同时要达到融会贯通的境界(至少在重点内容部分是如此)。因为是冲刺阶段,大家一定要注意新增考点的复习。第三轮复习的重点是分值大的,新增考点,以及容易拿分见效快的部分,比如国际私法只需要掌握很少的法条和理论知识,就可以全部国际私法部分的分数。在这个阶段,骨干部门法的水平基本定型,提升空间不大,相比之下,像程序法这种可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的部分应该成为侧重点,易混,易忘的知识点在这一阶段最好过一遍,保证在司法考试的考场上能记清楚。像法理,法史,司法文书这些内容放到最后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这些内容即使你先前背的纯熟现在也会忘的一干二净。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五
1.做到“抓纲、务本”。抓“纲”是基础,务“本”是关键。“纲”就是考纲和《考试说明》,抓纲就是要求考生明确物理考试内容与要求,明晰各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对考试说明中所列的i类知识,要知道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对考试说明中所列的ii类知识,要理解其确切含义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运用。
“本”就是教材,务“本”就是要求考生要回归教材,虽然现在教材有多种版本,但是考试内容一定是各个版本的公共部分。请广大考生千万不要本末倒置,整日捧着复习资料而丢弃了教材,回答问题要以教材为准,绝不能以复习资料为准。
2.形成知识体系。我们要将《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内容认真归纳整理。形成知识链,编成知识辫,形成知识网,建成知识树。做到成竹在胸,做到看到考题就知道用什么知识来解决。
3.加强选择题训练。后期备考,选择题训练不可少,尤其是对基本概念、基本规律和基本物理学史不明晰的考生更加必要。但一定要控制难度,做好限时训练,做好统计分析,通过训练做到查漏补缺,同时在训练过程中要特别重视物理学史,重视图像、图表的题目。
4.加强实验复习和训练。由于考生平时的学习不太注重实验,所以实验题很容易失分。
高中物理学习方法讲解
第一、要弄清楚每一个知识点的概念,只有对概念了解熟悉,认知清楚后,方能对你所学习的物理模型掌握透彻。才能悟出知识点深邃的内在。
第二、学会画图,因为高中物理讲述的是很多物理模型的过程。如果你能把复杂的过程图形化,你就能懂得高中物理看似复杂,其实脉路很清晰的知识聚集过程。学懂物理模型,将一个个解题方法和技巧运用到新题目中去。
第三、学会用数学图像去理解物理知识。高中物理的很多知识点运用了数学的图像去讲解难懂的物理概念。充分运用二元一次图像的属性去理解物理知识,会感觉理解起来轻松很多。
第四、逐步的受力分析,切记想当然。高中物理的很多物理量讲究矢量的概念。注重大小和方向。要把牛顿第二定律学习深入进去,才能为后面复杂的电磁学题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何学习好高中物理
课前预习
对于第二天要学习的知识点,要努力做到课前预习,精读课本,背诵定律和公式,用自己原有的知识去理解书本上的知识,画出书上的重点,做出笔记,通过课前的阅读了解知识重、难点和疑点,带着思考准备第二天的课堂。以便在上课时能够有的放矢,提高学习效率。
认真听课
上课认真听讲,遇到不明白的问题,要及时向老师请教,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不留疑问到明天。还要注意学习老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高思维能力。
课后复习
下课后要及时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对刚刚学过的新知识,课后一定要反复的思考和理解,不要“眼高手低”,“一看就会,一做就废”。
独立做题
要独立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习题。独立解题,就是独自思考的过程,能够快速的查漏补缺,可能有时慢一些,有时走弯路,有时甚至解不出来,这些都是正常的,是任何一个初学者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
归纳总结
做题后不要急于评判分数多少,要及时归纳总结出知识点,有什么疑问或是弄错的地方要随手拿专门的本子记下,然后通过再思考来解决。知识结构、好的解题方法、好的例题、模糊不清的地方等等都要记下来。课后还要整理笔记,一方面是为了“消化好”,另一方面还要对笔记作好补充。
文档为doc格式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六
导语:2016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了,2017年司法考试的备考工作也在火热进行中。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复习备考指南,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磨刀不误砍柴工。一个好的学习方法可以事半功倍。可以参考之前通过司法考试考生的经验,然后结合自己的情况,总结出一整套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时间不要耗费太多时间,控制在一周左右为宜。
司法考试难度大的原因是什么?几乎所有人给出的答案都是“要记的内容太多”。其实,即使是“死记硬背”,也需要一定的技巧。当然,我们不提倡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建议使用理解性记忆比较好,只有把知识点内容理解并转换成自己的,才能有较长的记忆周期,也不容易忘记。
民法、刑法前期要重点学习,因为这个科目理论性教强,需要彻底掌握;打基础的时候可以去看一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法考试培训课程,授课老师都是民法、刑法的业内大咖,能够用透彻的讲解解析民法和刑法中难点和易混知识点,尤其是基础较差的考生,可以迅速找准重点和难点。
同时,独角兽网校的司法考试培训辅导课程采用全高清课件,均配有同步字幕,可以加速播放,可以在电脑、手机、平板等多终端设备上随时学习和下载。音频、视频、字幕,三管齐下强化学习者的理解和记忆,充分提高学习效率,迅速提升分数,为各类考生提供一体式快捷解决方案。
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保证充足的时间才能保证学习完一个系统的课程。试想,若是连课程都没有学习一遍的话,怎么能谈通过考试呢?笔者的一位朋友曾经报名学习过独角兽司法考试培训的课程,由于他本人是在职学习,没有充足时间参加面授班培训。笔者为他推荐了独角兽司法考试培训,他们的教务老师在报名后了解了他的法学基础,为他制定了专属的学习计划,建议他保持在800个小时及以上的总体学习时间,对于通过司法考试是很有必要的。
他是从11月初开始复习的,准备的相对比较早,时间比较充足。按照独角兽网校老师制定的司法考试培训和学习计划,前期第一遍打基础的时候一边看视频课程一边对照名师讲义学习,在讲义上做笔记,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我不懂的,不明白的地方,还有重点的地方(红色笔勾画是不会的指点,黄色的是重点知识点)听完一节课后,自己下来翻阅相关的书籍资料,把不懂的地方弄明白。
学习完一个科目后就做一遍真题。进入第二遍复习的时候,进度就会很快了。在考前两个月的时间进行大量的做题。现在想起来,那段时间是过着非常充实,也很辛苦。考前十五天的时候背诵大量的知识点的内容。
学习计划对于学习复习司法考试尤为重要,很多人只知低头学习却没有规划,很容易影响复习效果甚至半途而废。
学习计划要保证大的方向不会出错,小的方面可以按照自己执行的时候进行微调。先制定一个大的计划,再分几个小计划,明确本周要完成那些,下周要完成哪些。对于在职考生老说,一般周一的时候是最忙的,所以尽可能在前一个周末多挤时间学习,有的时候甚至需要把周一要学习的内容都学习完,以备不时只需。
如果在职的学员经常加班,后期的时间就无法保障,所以必须尽可能利用平时的碎片时间,才能保证完成既定的周计划。切记放宽对自己的要求,因为有一次就会有两次哦,长此以往,计划永远是完不成的。随着学习计划的推进,在学习和复习中,大家会现象一些奇特的现象,就是你之前学习民法的内容,明明都会都懂了,但是学习刑法的内容的时候,民法的多忘的差不多了。
这个现象是正常的,符合每个人的遗忘曲线定律。因此在一个月的时候,可以适当调整计划:可以在每周日用上午2个小时的时间,快速的过一遍之前学习的内容,每个月的月底过一遍上个月学习的内容。重复的学习,才会巩固,也就不会发生经常忘记的情况了。
书籍资料方面有三个是必须的,第一就是参考书教材,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三大本,确实三大本很全面。笔者之前有在某宝上购买了一套三大本,拿到书后,满怀激情的去学习,一周后就有点儿抵触心理了,一周半就动都不想动那本书了,结果放弃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受。这里推荐一本书,独角兽网校的司考应试指南,这本书最大的好处就是老师已经在书里边把重点的知识点的`内容用不同颜色标注出来,每个章节还有一道练习题。感觉还不错!
第二是法条,这个法条的内容基本上差不多,大同小异。
第三本就是历年真题。对于司法考试而言,历年真题的作用是相当突出的,我们必须对它要有足够的认识——善待真题。应该说,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的精华所在,它将司法考试范围内的知识点,以题目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也是命题专家智慧的结晶。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真题必须反复的做,并且要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要能够真正搞懂每一道真题,而并非单纯的记住答案。
在制订复习计划的时候,应当把真题练习单独列出来,穿插在每一轮的复习过程中。笔者的建议是,真题至少做两到三次。希望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每次对题目的内涵都能够有更深刻的认。
心态很重要,尤其是在考前,越临近考前越焦躁,这个时候就需要自己适当的调整下心情。已经走了99步,千万不要在最后一步放弃!
一、复习目的:平时认真学习是复习的基础,司法考试经验复习着重巩固已学的知识,明确考试范围,加强记忆,并解决一些尚不很理解的难点,疑点。平时对很多内容不理解,单纯依靠复习,是不可能取得统考合格成绩的。
二、复习方针:应按考试大纲全面复习,重点突出,加强记忆,学员不能要求教师猜题、押题,教师不能任意缩小复习范围。
三、复习技巧:理论很多是需要记忆的内容,可以准备一本笔记本,记下一些难记的数字或公式,在考前突击记,毫无经验可言,只有熟背才能在考试时得心应手。
四、记忆方法:记忆的基础是理解,理解的记得住,但科学的记忆方法也很重要:(1)分章背记。以便考试时对某一命题一时记不起来,可先记这是哪一章的内容,就容易记起。(2)概括记忆。对概念原理应概括后记忆,容易记忆,不要原文整段记背,答题时延伸。(3)在每天最佳记忆时点背记,清晨或晚上七点一九点。(4)最佳姿式。不要边走边记,而要半躺在沙发或座椅上,使全身处于完全放松姿式下,背记容易记住。(5)记忆顺序。对应记忆内容平时按章顺序记背,考前1~2天重背难记忆的内容容易记住。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七
复习司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大多数时间是自己再和自己较劲。所以我们一定要调整好心态,稳扎稳打、目标明确!
对于一只盲目航行的船来说,所有的风都是逆风。——法国 哈伯特
如果你是迫于就业压力或者其他原因而被动参加考试,那么你就要好好权衡一下了。证书只不过是个资格证而已,它并不能等同于律师、法官、检察官。它也并不能让你现有的生活得到迅速的改变。
所以一定要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只有明确的目标才能让你在枯燥的司考路上一直走下去!
思想决定行动。
一旦你确定司考的目标,剩下的就是要坚守这个目标并全力以赴。不要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不要投机取巧,妄走捷径。最后的分数能证明你的付出。
身体素质。
司考目前是14门课一年一次通过。巨大的复习量要求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身体状况!所以备考期间一定要注意饮食的合理搭配和身体的锻炼。慢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跑步期间可以听一些相关机构的专业知识音频。
充足的时间。
如果是全职复习备考,那你需要安排一份合理的学习计划表,并注意适当的休息;如果是在职,那你会比全职更辛苦些。工作之余,你需要保证自己每天都有一定的学习量。到考试后期,更是要保证14+的学习时间。
适合的方法。
学习方法有许多种,没有必要每个都去尝试,找到适合自己的就好。初期准备阶段可以通过微博,论坛,公众号,学习群等渠道搜集其他人的复习备考经验。借鉴他人经验,再结合自身在实际备考中的`体会形成自己的学习方法。注意:成功者的经验很重要,失败者的经验同样重要。
持之以恒。
目标容易确定,复习的知识是一样的,复习方法也可以从众多资料中借鉴,真正难的是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在长时间的复习过程中,考生很容易产生想要放弃的想法,这种时候一定要自我鼓励,或者和一起备考的伙伴互相激励。咬咬牙,坚持下去才不辜负自己的付出!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八
国际法是司法考试中的一个难点,需要多加练习多加复习才能在这一个部分获取更多的分数。今天小编整理了部分关于国际法的复习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a、中国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
b、中国谈判代表对某条约作出待核准的签署,即表明中国表示同意受条约约束
c、有关引渡的条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批准书由国家主席签署
d、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以下情形无需出具全权证书:(1)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谈判缔约;(2)使馆馆长议定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条约约文:(3)国家向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派遣的代表,议定该会议或组织中的条约约文。
选项b错误。待核准的签署是等待政府确认的签署,表示一种特殊的待定状态。在签署人所代表的本国确认之前,它只有认证条约约文的效力,并非表明国家同意受条约约束。
选项c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简称《缔结条约程序法》,下同)第七条规定,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前款规定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是指:(一)友好合作条约、和平条约等政治性条约;(二)有关领土和划定边界的条约、协定;(三)有关司法协助、引渡的条约、协定;(四)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条约、协定;(五)缔约各方议定须经批准的条约、协定;(六)其他须经批准的条约、协定。……批准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外交部长副署。
选项d正确。《缔结条约程序法》第十二条规定,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
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
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
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错误。根据“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外交关系的存续和终止,因此,两国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不用承担国家责任。
选项c正确。断绝外交关系导致以此种关系为适用条件的条约终止。
选项d错误。使馆财产不得侵犯,即使在两国断交、使馆馆长长期或暂时撤退、发生武装冲突时也不例外。
a、劫持未发生在甲国领空,甲国对此没有管辖权
b、乙国有义务将其引渡到甲国
c、乙国可不引渡,但应由本国进行刑事审判
d、本案属国际犯罪,国际刑事法院可对其行使管辖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的规定,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以下几类国家有管辖权:(1)航空器的登记国;(2)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嫌疑犯依在该航空器内,该航空器的降落地国有管辖权;(3)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犯罪或针对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其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4)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5)嫌疑犯发现地国;(6)依各国国内法规定的其他管辖权。据此可知,航空器登记国对于危害民航安全罪行具有管辖权。本案中,甲国是航空器登记国,因此甲国拥有管辖权。
选项b错误。危害民航安全罪行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但各国没有强制引渡的义务。
选项c正确。根据或引渡或起诉原则,乙国可不引渡,但应由本国进行刑事审判。
选项d错误。国际刑事法院只对四种犯罪行使管辖权:灭绝种族罪、侵略罪、战争罪、反人类罪。据此可知,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不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
a、乙国记者的行为,涉嫌违反国际法
b、乙国议会的法案一旦被执行,则涉嫌违反国际法
c、丙国的行为涉嫌违反国际法
d、丁国的行为不涉嫌违反国际法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甲国新政府推行新的经济政策和外交政策,属于甲国内政,他国不得干涉。乙国的记者不是国际法的主体,对甲国外交政策进行评论,不构成国际法上的干涉内政。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现代国际法确立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原则,因此,传统的以干涉、战争、平时封锁等方法来解决国际争端的情况已经不符合国际法的要求。本题中,乙国与甲国因甲国新政府的经济和外交政策而产生争端,乙国采用干涉、支持甲国和平反政府运动的方式来报复甲国的方式是违反国际法的。同理,丁国暗自支持甲国的反政府武装的行为也是违反国际法的。
选项c错误。丙国本身没有对甲乙两国之间的争端发表或实施任何行为,只是乙国的记者在其国内发表了相关的文章,这与丙国国家本身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
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
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
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
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错误。根据“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外交关系的存续和终止,因此,两国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不用承担国家责任。
选项c正确。断绝外交关系导致以此种关系为适用条件的条约终止。
选项d错误。使馆财产不得侵犯,即使在两国断交、使馆馆长长期或暂时撤退、发生武装冲突时也不例外。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九
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复习,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1.这里两人以上,既可以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单位,还可以是两个以上单位和自然人的结合。
2.如果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犯罪,我国传统观点认为,在自然人犯罪的情况下,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至少有两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反之,如果虽然是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其中,只有一个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那么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的工具,属间接正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但司法考试已经改变传统观点,认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只是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因为存在阻却责任的事由,因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应当按照共同犯罪处理。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十
与民法有所不同,商法是由若干既有一定联系但更有显著不同的分支部门或分支学科组成的,这些分支学科或分支部门虽然有一定的相通性,但差异是主要的,各自的内容基本上都只适用于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的独立适用性与封闭性,在前期复习阶段大家不必花费太多时间在商法上面,只要每天抽出一部分时间进行一点就行,不需要过多的练习题。
(二)熟记各科知识点,理解其理论背景商法没有太多深奥的理论知识,但对于重点的法条,历年司法考试常考的考点,结合政法英杰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和老师们的讲解,做到熟练掌握。
(三)重视往年司法考试真题和大纲。
司法考试中,商法一些知识点的考试重复频率很高。有一些司法考试辅导专家把这种现象叫做“重者恒重”,也就是说,重要的知识点始终是重要的,虽然这个说法有“同义重复”的嫌疑,倒也生动说明了一个问题,即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预见到将要来临的司法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可以避免商法复习的偏差,可以克服整个复习备考内容多时间紧的问题;同时还发现司法考试中的“重要考点”在大纲中的分布非常有规律。由于大纲只是纲要性的,篇幅很少,所以可以清楚地看到“重要知识点”的分布规律,并能够在整个大纲体系中把握其位置所在。通过历年真题和大纲相结合,我们找到了重要知识点在大纲中的分布规律,那么下一步就是把握这些重要知识点。
扎实理论基础上配以商法重要考点的重要掌握,相信作为考生的你肯定会勇往直前,在2011年司法考试中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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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十一
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
担任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司法考试考试标准
如何确定考试成绩与授予资格?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参加考试的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
另外根据《公证法》的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监察工作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保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指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是指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四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应有利于保证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全面体现,有利于维护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司法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
第五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由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察室(处)在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指导下开展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
第六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三)调查处理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行为;
第七条监察机关应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督:
(一)监察人员可以列席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报名、考试期间,监察人员可进行现场监督;
(四)应试人员成绩登录校正完毕后,在正式公布前应送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备份存档;应试人员提出查分后变更成绩的,应书面通报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
第八条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二)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国家司法考试规定的文件、资料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要求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责令被监察对象停止违反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建议国家司法考试主管部门暂停涉嫌违纪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九条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应当执行。
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第十条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由国家司法考试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工作人员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件的,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件,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察室(处)应及时报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
第十三条监察机关应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监察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守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监察人员在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中违反纪律的,从严处理。
第十四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司法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唯一授权法律出版社独家出版的《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于2013年5月10日全国各大新华书店、法律专业店同步上市发行。
为配合考生复习备考,由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委员会依据大纲组织编写的《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也与大纲同时出版发行。
司法考试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司法考试具体时间可参照2012年时间安排。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
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限确定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向社会公告。
自2012年起,部分地区(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成都市)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
选择在上述地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有关报名和考试事宜按照上述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
2013年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的地区范围有望扩大。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司法考试应试规则
基本要求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司法考试考场秩序,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基本规则
司法考试第三条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
无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第四条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应试人员在考试前20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
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应试人员可以交卷出场。
第六条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查验。
应试人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作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
第七条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用笔,按照试卷要求,在答卷(答题卡)标明的相应位置填写、填涂答题内容。
第八条因应试人员原因致使试卷、答卷(答题卡)损毁、污皱的,不予更换。
因应试人员原因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填写、填涂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答题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考试纪律
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考试纪律:
(一)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或者有其他影响他人的行为;
(二)不得在考场内以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三)不得窥视、抄袭他人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四)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
(五)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六)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七)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第十条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但遇有试卷、答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者字迹模糊问题的,可以举手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询问。
第十一条考试时间终了,应试人员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正面朝下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核验回收后,方可离开考场。
第十二条应试人员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第十三条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的,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十二
第一阶段主要复习的科目占司考80%以上的分数,今年的复习安排相对于前几年,我做了适当的调整,先复习民法,刑法,把法理学放在了后面,由于民法、刑法更接近于生活,理解起来相对简单一些,而法理学太过抽象,导致无数的0基础考试望而生畏!
第二阶段:5月1日-6月30日(2个月时间)。本阶段是在巩固上一阶段复习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攻克重难点,并且对所有的司法考试科目进行全面复习。
近几年司法考试的新考纲都是5月底开始公布,所以在第二阶段还要注意按照最新的考纲进行复习,在资料的选择方面要求更为严格一些。
第三阶段:7月1日-8月10日。本阶段的核心是测试训练历年真题,考生们可以去考试吧的网站上找历年真题,建议你踏踏实实的按照考试的要求,定时训练。
这阶段的复习依然会坚持看书、听课、做题的思路。
第四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本阶段核心问题是进一步梳理历年真题,并且将知识点进行对比归纳,网校上也有真题的详细分类。
第五阶段:9月1日-9月11日。本阶段的核心是调整心态,适当预测和冲刺。司考注重基础,功到自然成,所以最后的十几天不要太心急,适当关注一下预测信息,做一套模拟试题或者真题适应一下临考状态。
为了方便所有人,我以小时来建议。根据上面说的1200小时理论,一步步分配时间。
三大本卷一必看一遍,800页内容,大概需要100小时,卷二卷三以此类推,具体看什么内容根据个人选择,能全看最好。
看完三大本做一遍真题,对照解析。100小时。
辅导教材看一遍,各部门法学完,估计至少300小时没了。再做一遍真题。
这里说明下,以上的内容应当在6月份前看完,这样你的准备是很充分的。有不少考生复习到这个程度就上考场了。
各科录音和讲义:按照考试吧的课程流程的5个阶段跟着就可以:基础班、真题班、法条班、论述题班、冲刺班。基础班和法条班必须听。听录音不是听一遍就完了,要在讲义上做笔记,然后反复看讲义。这个阶段最关键,是备考的黄金期,一般是6月7月,期间配合做真题2遍。
完成这一步,你已经很有竞争力了。插一句,法条建议平时看,法敎网的法条班的课程多听几遍,跟着就好了,可以利用琐碎的时间。
8月最后冲刺阶段,记忆+做题。这时候完全根据个人情况复习了,对司考你已经比我了解。老实说上面的计划我都没完全做到,我做了哪些内容,哪些内容没做就不说了。因为心痛加后悔,后悔当初投入时间不够。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篇十三
在司法考试的14门科目中,法理学、行政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五个部门法,以考查法学基本理论为主,相应的法条依托较少,其教材依赖性最为突出。即便像国际三法有一些法条,用处也不大,尤其诸如《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之类的国际条约,很是冗长,读起来比较别扭,倒不如看教材来得快。
关于复习顺序,对初学者来讲,最好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如应当先复习实体法,后复习程序法;先复习国内法,再复习国际法。一般可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复习:法理学、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
司法考试的14门科目是一个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按照一定顺序通读一遍,以便有个整体把握。而后就不必再按部就班,可以灵活安排复习顺序。如可以按重点科目顺序,也可以按考卷科目顺序,还可以按弱项科目为序等等。
在阅读教材时应有自我命题意识,要善于找“题眼”,迎合命题者的设计思路,有时还会不谋而合。同时不要忽视教材中出现的小案例,这可能是很好的命题素材,稍加变化就可能出现在司法考试试卷上。
司法考试十大重点部门法,应投入主要精力加以熟练掌握:
刑法(约70分)、刑事诉讼法(约55分)、合同法(约50分)、民事诉讼法(约40分)、民法通则(约35分)、行政诉讼法(约25分)、宪法(约15分)、公司法(约12分)、担保法(约11分)、仲裁法(约7分)。
此十大法条合计320分,占司法考试分值比重的80%.并且,除宪法以外,其余九大法条均可能出现在案例分析试卷上,其身价非同一般。
要重记忆,必须把把法制史、宪法、三国法、经济法、职业道德等卷一的内容记熟吃透。这些科目的特点就是:你记忆准确了,就可以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