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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事故反思(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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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事故反思(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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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一

作为开拓二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从事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采矿业,深知安全对于我们职工的重要性。加之我队又是在水患肆虐,瓦斯涌出量日益增大,地质条件复杂的-700未开拓区施工,所以我无时无刻不有如履薄冰的感觉。

。在xx年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46号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不足半月,先后出台两个重要文件,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这也有力的保证了将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真真正正、切切实实地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上来。国家从立法建议被提出,然后出台,中间可谓经历了无数人的呕心呖血,有无数人因为煤矿生产的有些规则和要求没有依法律的形式颁步实施而间接为之葬送了宝贵的生命。

法律法规是人类趋向文明的成果,一些法律法规既然出台就是用来被公民遵守和保护公民的,而不是用来肆意践踏的。所以在坐各位以至推广到广大职工,广大中国公民,遵章守法都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法规如果能够在群众内部得到很好的实施和得到普遍的尊重,那么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障我们的安全生产,有利于国家资源的合理的开发利用,并能充分体现我们是以人为本,走的是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人为本,首先是依人的生命为本,关爱生命就是人们对自身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能力的认同,只有关爱生命,我们才能更好的改造这个世界。

对于我们煤矿工人而言,关爱生命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拒绝违章。只有我们按章作业,危险才会远离我们。特定的作业环境,特殊的作业类别,需要我们细心、认真、负责任,爱护自己,爱护他人,做到自保的同时,不忘联保。

我们的职工,深入千米井下,面对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可能出现的多种自然灾害,如果不细心、不按章作业,那么,哪怕只是一个很小的疏忽或失误就有可能损害到我们宝贵的生命。我们的职工大多是家中的顶梁柱,一柱倾倒,全家何其悲!国家为我们的安全生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保障,我们自身更应认识到安全是我们职工最大的福利,违章是拿自己或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是制约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深层次矛盾。近年来矿难频发,可以说是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的一种必然结果。

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二

近期我矿安全工作出现滑坡,突出表现在掘进安全管理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没有实现全面达标,在上级和矿各类安全检查中暴露出不少问题,特别是有些问题比较低级,有些问题反复出现,久治不绝,我作为分管××的副矿长,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和领导责任,再次向各位领导作深刻检讨。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公司和矿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会议指示精神,深刻反思,深层次分析查找我个人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总觉得一线干部职工不容易,压力大,特别是进入今年以来,逐渐放松了对他们的严格要求,以致于有些管理人员和职工,思想上开始麻痹松懈,精力上不够集中,导致现场制度措施和标准落实失之与软、失之于宽,导致现场安全管理出现滑坡。

总觉得管好自己的分管工作就行了,没有自觉地从全矿整体一盘棋的高度去协调工作、安排工作,特别是与其他矿班子的沟通上不够。

自去年“五整顿”活动开展以来,现场管理确实发生了较大改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进入今年以来,从我个人,思想上就开始放松警惕,放松了对分管区队的管理,觉得现场安全质量已经比较好了,对上级一些新标准执行不严,对现场管理抓得不深、不细、不透,特别是对现场一些小隐患小问题总觉得无碍大局,心存侥幸,没能够盯上排除解决,导致现场管理出现这样那样问题。

在下步工作中,我将牢固树立全矿一盘棋的思想,按照矿党政“自查自纠、强严管理”的要求,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狠抓现场安全整顿,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一是从我个人开始,强化对矿及上级安全文件精神、煤矿“三大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的学习,同时要求分管区队扎实搞好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自觉搞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意识,提高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加强与基层区队和班组的沟通交流,狠抓基层班子建设和区队班组管理,进一步转变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落实责任,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真抓实干,以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带领干部职工抓好安全生产。

三是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放心不生产、不达标不生产”的原则,把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区队班组的责任落实和薄弱环节、薄弱人员的管理上。深层次查找现场上、措施上存在的问题,深入抓好整顿,根治现场隐患,使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最后,恳请各位领导共同帮助我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落实建议和措施,并抓好对本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以更好地促进矿井安全管理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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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xx年4月30日下午16:00时左右,生产车间转大班,全厂电机职员在检验,c d拌和楼机修黄儒聚在d车间1#拌和机,检验拌和机的底围板,黄儒聚站在拌和机的下料斗中,固然做到五步骤:拉闸、验电、挂牌、上锁、设立监护人(有两人共同检验),但未做到关汽阀、拨汽管、取插销,黄儒聚在维修拌和机底板时用铁锤进行敲击,致使汽管开关因铁锤敲击振动,而自动击发,闭合了拌和机底门,底门夹住了机修黄儒聚的胸部,经送往松江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此次事故,给死者家属造成了巨大的悲痛,给公司同事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心理阴影。同时,也给公司的形象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事故固然过往已两个多月,但我至今仍然感到非常的痛苦和内疚。在这段时间里,我认真地进行了思考和悔悟。作为车间管理职员,我没有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公司领导的工作指令,和深进细致地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对转班检验工作中的不安全状态没有进行细致、深进、全面的排查。在检验过程当中,对危险源的辨识及猜测能力不够。 对此次事故,我以为责任有以下两点:

2、机修黄儒聚作为多年的老员工,没有依照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检验,盲目蛮干,存有侥幸心理,贪图方便,明知故犯才致使事故的发生,是本次工亡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缘由。

经验及整改措施以下:

2、对每处维修的机修职员的情况,做到及时跟踪监督;制定出解决题目的办法和预防题目的措施,建立严是爱、松是害的思想观念。杜尽侥幸心理。

3、如何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进步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弄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保证,安全教育只能起到最基本的预防作用,在具体维修检验过程当中,如何让员工进步本身的安全意识,并加以有效的监督,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题目本源。

此次工亡事故,我孤负了公司领导的教导与期看。本人认真总结安全管理的不足与教训,今后不管在哪一个岗位上,都要加倍的努力工作以回报公司。

总之,此次事故对本人的教训是深入的。我深知,任何道歉也不能挽回已发生的工亡事故,任何忏悔检讨在工亡事故眼前,是显得如此的苍白与无力。在此,我只能说,我愿意接受公司领导对我的处理,并愿意以自己为反面教材,以此为鉴,阔别安全事故,以我为鉴,警示后人!

检讨人:

年 月 日

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四

在“第四届全国安全生产法制高层论坛”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宋寒松副厅长说:“从近年来查办的案件看,几乎每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背后都存在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问题。”

作为世界最大的产煤国,中国煤炭这一高风险行业,煤矿事故一直倍受瞩目。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资料:2004年我国共-产煤16.6亿吨,占世界33.2﹪,但是全国的矿难死亡总人数是6027人,占世界矿难死亡总人数的80﹪。纠其事故发生的深层问题,我们不难发现,每起事故往往都涉及到掌握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问题。据悉2014年7月至2014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派员参与行政机关对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3466件。全国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并立案查办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71人。至2014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结675件,其中法院作有罪判决375人。重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在科级以下基层行政执法和监管部门,占立案数的37.56%,失职渎职行为涉及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生产安全执法和监管等主要环节。

因此说,控制和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已不仅仅是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的事,它也迫切需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伸出手来,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

“窥一斑而知全貌”。也许在实际工作中,这种以一概全的思维方式并不可取。但在我们不能实现对其全貌进行了解时。个案调查,也会起到事半功倍之功。只要我们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只要我们向事故背后展开深层次地挖掘。

2007年12月29日18点15分,一声巨响,黑龙江省穆棱市顺发煤矿浓烟四起并坍塌。这是一起瓦斯爆炸事故,19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21.7万元。

此次事故类别为:瓦斯爆炸事故。经检测co:27000ppm、co2:0.2﹪、ch4:0.8﹪、t:16℃。

爆源点为:3﹟层左九路前石门掘进工作面见煤点右帮煤壁处。

瓦斯积聚原因为:3﹟层左九路前石门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瓦斯异常涌现,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瓦斯爆炸界限。

事故直接原因为:放炮产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性质为:责任事故

“12.19”事故,经过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专家鉴定为一起责任事故。引发事故的责任主体主要来自于井下工人的违规操作。但管理部门及其具体工作人员其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不论是从技术监督指导、安全检测、监管、机构人员设置还是从一线技术人员的素质和管理等诸多方面,都是引发事故的客观因素。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对七名在此案中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李某,在明知顺发煤矿提供地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内容不真实地情况下,为其办理了采矿权延续。市安监局安检员刘某,已经发现顺发煤矿通风系统和瓦斯监控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责令井下停止作业,撤离现场,而却不认真履行职责。顺发煤矿值班井长王某疏于管理,致使工人违章作业,炮眼使用煤粉填塞,以至放炮产生火焰,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是这起事故的主要直接责任者。

这是安全管理部门应该知道的问题。这也是检察机关预防部门想知道的问题。现成的、并有权威和具有说服力的答案我们没有找到。“12.19”事故发生后,我们开展了预防调查工作。穆棱市安全局、市煤炭管理局等部门领导和监管、技术、安检、瓦检等不同岗位人员以及部分矿长、工程师、矿工都积极地配合了我们。我们又深入事故矿井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这起突发事故的背后,充分曝露出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存在的诸多问题和来自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消极因素。这些因素,不仅是引起此次事故发生的导因,也是隐藏在煤矿安全和国家机关内部职务犯罪的重大隐患。这些问题必须应引起领导者和有关部门、人员的高度重视,并亟待解决。

一是安全监管队伍与实际工作需求的严重失衡。从穆棱市煤矿监管队伍现状看,人员少,工作面大是摆在当前最大的实际问题。全市共有28个煤矿企业,分布在四面八方,巡回检查一次需要很长的周期,仅靠几个人是很难应付的。同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不能独立工作,根本实现不了监管的与其目标和效果。目前,穆棱市煤炭管理局负责安监人员10人,而懂业务、可独立工作的只有3人。此种以蠡测海之举,显然不可为之。实质上,他们不是不作为,而是不能作为。

二是落后的管理手段与发展中的煤矿生产不同步。随着煤矿开采面的扩大,穆棱煤矿产业从原有的数量少、井口浅,发展到今天的28个煤矿,井深到5、6百米深的矿井。然而,管理并没有跟上发展的需要,包括技术水平、管理人员数量以及现代化的先进设备的更新,都存在着落后的局面。况且,穆棱多是小煤矿,先天不足,安全基础条件差、技术人员短缺,安全投入又不够。

穆棱市安全管理局副局长任炳松说:“穆棱市煤炭企业发展很快,但在管理上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善。总结事故的教训还是要从监管上找原因。如果监管到位,煤矿按规程操作,这种群死群伤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特别是在技术投入上也与煤矿的发展不同步。现在有很多先进的设备,可煤矿一个是不用,在一个是用不好。目前生产的瓦斯检测器,只要瓦斯一超标就响,比人好使,但都不用。这种设备是一个主机带三个探头,而有的矿即使上了也只上一套,数量不够。”

四是在对私营煤矿与国营煤矿异同管理和制约上缺乏针对性。由于穆棱地域、地貌、煤质等特点,使穆棱采煤区开采的都是小煤矿,而且,大多数都是个体煤矿。因此,在管理上,它与国营大煤矿在管理方式上有着较大的区别,国营煤矿和大煤矿的管理模式,不能套用于小型私营煤矿的监管上。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加以明确和深入研究摸索,特别是个体煤矿投资人员复杂,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加上利欲熏心,重产量、轻投入,短期思想,给煤矿留下多处隐患。曾任煤炭管理局总工程师,并任过矿长的资深煤炭专家魏相亭说:“现在什么人都来干煤矿,弄个井筒就出煤,开始就没按规定办,技术配备和人员配备不到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很多煤矿不符合标准。保证煤矿不死人不现实,这是高一风险企业。但这样煤矿重大事故是不应该发生的。因此,提高人员素质、增加监管人员数量、强化个体煤矿管理手段,是确保煤矿安全的当务之急。”

五是国家政策与调整中存在的欠缺。我们不能回避的说,国家政策在行业管理上,对煤炭这种高风险、情况复杂的行业实施的“一刀切”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着与不同地区实际状况发生不同程度的矛盾。特别是由于煤矿关关停停不断产生震荡而引发出的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的不良反映,在加之煤炭管理局监管权的弱化,而有监管权的安检局所辐射的是大监管、大安全,使针对本地区煤矿业实际状况实施的专业性、系统性的集中研究和监管难以到位。一位煤炭局的同志说:“现在,煤炭局与监察室分开后,工作衔接不上,在技术上,行业之间不协调,管理部门发现问题提出来了,监管部门不能及时跟上。再有,矿上要生产,管理部门要生产规程,现在管理部门自己没有技术人员,只能求助外援操作。不了解现场,生产规程不实际。煤炭行业在体制上和自身建设上存在很大的欠缺。”

基于以上从预防视角进行的调查,我们觉得,引发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由人为因素而导致事故引发的惨剧,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的。因此说,强化“人管和管人”是我们研究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发生的提纲挈领。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对煤矿事故中所曝露出来的主、客观方面的问题,举一反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在管理部门内部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系统性整顿,认真查找管理部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通过深刻的反思,制定出切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可行性和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和真正贴近不同煤矿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工作办法,规避那种大安全、大预防和机械地执行国家大政策的不切实际的管理方式方法。俗话说:“兵无常法”。煤炭这种特殊行业管理模式必须因势而变,国家对煤矿大的管理模式不是不经磨合就能打开任何一个不同地区煤矿管理上的金钥匙,在制定本地煤矿的管理方式时必须克服形而上学,墨守成规,要有独具匠心和创造性思维,才能正确创造和运用科学可行的管理模式,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煤矿业管理的新路来。

二是要强化煤矿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人是承载事物发展的主体和核心,研究煤矿安全问题首先就要研究人的问题。要建立一个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对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具有说服力的管理规程,并能引导人沿着正确的轨迹去思考责任和义务。“12.19”事故,就是人的因素,由于人的责任意识的缺乏,使应该预见到和可以做到的而没有去想,没有去做,致使隐患从量变发生质的变化。因此,在人的管理上不仅要制定出有制约力和执行力的.措施,同时要从根本上不断解决人的思想意识,明确责任和义务并附之于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要强化教育工作。要结合煤矿事故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开展全员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工作,要认真解剖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用身边的事实,直观化的教育,提高教育和警示的效果。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刑法》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知法、执法、遵法和守法意识。

四是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目前,煤矿管理“人员少 、素质差、监管难、工作量大”是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难题。但在队伍数量上逐步研究解决的同时,我们首先要着眼于在人员的素质和监管业务水平上的提高,通过专业性的培训和以老带新等不同形式,加快速度提高现有工作人员适应工作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一支精通煤矿知识、熟知煤矿技术、掌握工作流程和有关规定的高素质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队伍。

五是要深化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预防腐-败,遏制职务犯罪,是党委和政府应高度重视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和社会性的系统工程。要坚持和建立在统一领导下,检察预防与部门预防相结合,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格局。各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要通过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建立具有长效性、规范性的预防体系,形成管理科学、防范到位、纪律严明、队伍清廉的预防工作新局面。并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廉政教育、监督管理和制度约束,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穆棱市光义煤矿采取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强化人的管理上积累了成功的做法。他们采取“查、帮、停、跟、追、蹲”。即:坚持不间断地排查和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帮助限期消除;对不能现场处理的重大隐患必须停;落实完的安全措施及时跟踪问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追究原因、追究责任;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这种“人为控制”即是“控制人为”的最好、最有效的方法,这一经验很值管理部门借鉴并加以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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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五

我们煤矿工作与大自然做斗争,其特殊属性决定了有时事故难以回避。从去年的“3.1”“3.28”矿难事故不难看出,安全就是煤矿的“天”,“天”塌下来就没有煤矿的安全发展,就没有矿区的安全稳定。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破坏了整体安全环境,同时也打乱了矿井的正常工作秩序,给干部、职工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也给死者家庭带来顷刻间的破碎,事故造成了不可想象、不可挽回的后果。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血的教训是否能换回我们的良知?从每一起事故的发生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我作为一名煤矿职工,从这些事故中,我深刻认识到责任重于泰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以对人民生产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时刻都不能放松警惕.听从领导指挥,认真踏实做好每一细节工作。把安全意识时刻记忆在脑中,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时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灭隐患,杜绝任何隐患。要不断的加强技术业务学习,对本职岗位敬业爱业,做到业务精,一职多能,按照公司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规范标准化作业程序,不断强化自己安全意识和危机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坚决消灭一切不安全隐患。

3.28事故其伤亡巨大、损失严重,是近十年来最大的煤矿事故。给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我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必须兢兢业业、忘我工作,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对自己在工作中的缺陷,通过虚心学习规章制度,明确规范标准,做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通过这次3.28大事故的教训,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反思自身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对公司、分公司的安全宣传往往不重视学习不到位,对各类反思活动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2、存在好人主义严重的问题,表现在对违章问题批评多,严格考核少。搞下不为例多,叫真分析少。对违章违纪职工有时处理起来,瞻前顾后怕伤感情,怕撕破脸皮不好管理,避重就轻。其结果使本人不能受到应有的教育,其他职工也不能跟着吸取教训。

3、安全规章不熟。平常自己学习安全规章比较少,对现场作业中的安全不能真正理解,使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有时候会出现无法发现不安全因素的情况,不能发现有怎么能排除这些隐患呢。

针对以上问题,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稳定事关煤矿转型发展的大局,事关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安全意识树立不牢,必然给分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安全规章、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稳定,保证分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长治久安。

2、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本部门安全工作。今后的工作,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加强自己在本部门中的工作,克服好人主义,要认识到对他们不严格就是对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水平。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业务知识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现场安全作业方法,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

总之,我要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进一步明确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以实际行动为南阳坡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六

分析近两年延边地区煤矿生产安全状况,矿井运输事故和安全隐患已成为制约延边地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

1.2014年1至5月份地区煤矿事故和安全隐患分析。2014年1、2月份延边地区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实现安全生产,但进入3月份后接连-发生5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严重的是在全国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期间,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关键时期,5月15日和16日两天,连续发生两起煤矿运输事故,死亡3人,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今年以来,通过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延边监察分局对辖区各类煤矿进行隐患排查,共查处煤矿企业各类隐患603条,其中采掘类隐患75条、机运类隐患220条、“一通三防”类隐患189条、其它类隐患84条;今年以来延边地区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6人,其中4起为煤矿运输事故,死亡5人。分析以上数据,煤矿机运类隐患占今年各类隐患总数的36.5%,近五分之二;运输事故占今年事故总数的80%,占五分之四,死亡人数占今年总死亡人数的83.3%,占五分之四多。

2.2014年度地区煤矿事故和安全隐患分析。2014年全年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延边监察分局共查处煤矿企业各类隐患1568条,其中采掘类隐患322条、机运类隐患424条、“一通三防”类隐患459条、其它类隐患363条;地区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5起,其中运输事故5起。分析上述数据,煤矿机运类隐患占2014年各类隐患总数的27.1%,近三分之一;运输事故占2014年煤矿事故总数的33.3%,占三分之一。

以上数据分析表明:近两年来辖区煤矿运输事故占事故总数的首位,必须深入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加大防治力度。

第一、运输事故直接原因。通过对近两年煤矿运输事故案例分析,煤矿运输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违反“行车不行人”的规定行人被撞;二是作业人员违章登车;三是违章超限拉矿车引发跑车;四是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提升运输设备;五是不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斜井防跑车装置。

第二、导致运输事故频发的安全隐患。根据地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导致煤矿运输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的原因主要表现在矿井运输安全管理混乱。

一是现场管理不到位。违章超限拉车,不建立运输设备检查记录,构成安全相互威胁的各临近作业地点人员互相不沟通各自为政。

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班中加挂和使用安全人车、矿井运输设施和特殊部位的运输设备检查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或规定不符合生产实际。

三是劳动力管理混乱。井下生产活动安排不合理,对平行作业队组工作进展情况失控;作业人员的具体任务和分工不明确;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调换频繁,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非本工种人员上岗作业。

四是不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下井带班人员空岗、漏岗或不到作业地点检查、协调和指挥生产;对违章现象熟视无睹,不加制止,有的带头违章登车作业。

五是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对作业规程的学习、掌握不认真、不全面,未真正做到应知应会,对操作规程理解程度不一;企业不认真对职工进行权利、义务教育,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不能真正在思想和行动上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多数企业对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针对性不强,又不实施以师带徒,新工人对作业技术掌握不够,一知半解。

六是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不够。特别是一些小煤矿设备老化,更新不及时,对运输防跑车装置安装使用和完好检查不认真、不细致、不到位。

1.深刻吸取矿井运输事故教训,提高对加强运输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完善机构,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是加强现场管理。进一步更新观念,从强化设备、技术等基础管理入手,摸索并掌握安全生产管理规律,积极探索导致运输事故多发在企业管理中的深层次原因。

2.加强用工管理,科学安排岗位人员,杜绝违章指挥。

一是矿井运输技术性较强,把业务好、责任心强的人充实到岗位中;

三是加强作业场所劳动组织管理,做到人员任务具体、分工明确。消除目前一些煤矿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减少开支,想方设法减少各运输环节操作人员,一人顶多岗,人为造成信号把钩工违章蹬车跟车作业,以及一些人员长期违章登车和作业人员为图一时轻快违章多挂车、超载拉车等突出问题和隐患。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抓好日常安全教育,树立良好的工作习惯,规范职工行为。

二是强化对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四是强化对特种作业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4.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目前,一些企业建立了大量的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有的矿井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制定制度照抄照搬不符合本矿生产实际等问题。因此,要根据本矿运输系统的实际状况,对企业各项制度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完善,并健全运输系统各工种的`操作规程,使有关矿井运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能真正服务于煤矿安全生产,发挥作用。

三是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矿井运输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交接-班制度,及时填写设备运行和检修记录。

5.进一步加强管理,严厉打击违章蹬车行为。目前地区各类煤矿违章蹬车现象普遍存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运输安全源头管理,坚决杜绝违章蹬车。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各类违章行为,特别是违章蹬车人员的处罚要做到不手软、不留情面、不留余地,通过严厉的惩处手段教育工人,提高认识。

6.科学安排、合理调度安全人车,确保升降人员安全。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的安全措施,坚持以人为本,使各类作业人员和有特殊情况人员能够乘坐安全人车升入井,使人车管理和使用更加科学化、人性化。

7.强化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加强对煤矿各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认真检查及时整改井下运输系统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安全。

一是要加强轨道铺设质量管理和维护。严格辅助运输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矿用机车、矿用钢轨等运输设备进行升级换代。严把运输轨道的敷设质量关,彻底解决轨道质量不合格,特别是主副斜井的轨道道木被埋没,使人车防坠器的插爪无处可插问题。

二是要加强斜井支护管理和维护。一些矿井要彻底解决主要斜井多数架棚缺少撑木、构件不全,车辆掉道极易撞倒架棚造成冒顶等问题。

三是要加强人车、机车、矿车、小绞车和钢丝绳的检查维修,保持完好,降低事故率。

四是要加强阻车器、挡车器等防跑车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灵活可靠。

8.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装备,逐步实现辅助运输的现代化、自动化。煤矿企业在用的纳入煤矿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必须是取得煤矿安全标志的合格产品。对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煤矿设备和工艺,煤矿企业要对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淘汰设备目录,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做好准备,及时更新,促进煤矿企业装备技术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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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七

一)采掘作业场所巷道入口处,必须设安全门。

博煤层群,采掘面多,巷道多似蜘蛛网,采区各类巷道又长又深,如果有一处发生瓦斯煤尘强烈爆炸事故,毒气无声无息迅速扩散全井,工人迅速晕倒,来不及带自救器。毒气所到之处,无一生还,然而毒气一时不能到达的地方,独头巷道(里面有氧气的巷道)里的人员却能生还,也有带上自救器的反应时间,这就为我们指出了一条避灾安全技术措施,那就是在所有作业场所入风巷道前端设安全门。设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风压灾害探头,发生灾害时安全门必须自动关闭,掘进风机自动关闭,自动切断作业场所电源,采掘巷道立刻停止入风。发出灾害报警特殊信号,要求瓦斯监测仪,必须有这个功能。家家户户都有安全门,家家户户都安全,对安全门功能要求是,轻便安全不透风,能自动关闭。平时两扇门打开用电子开关锁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达到事故浓度时,打开门锁,弹簧弓子拉动安全门自动关闭。小煤矿大煤矿都能做到。

二)设安全避难洞室

在所有采掘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避难洞室,洞室们封闭要好,里边有压风管路能供风,有自救器,有电话。在人员逃生主要通行巷道必经地点,设置必要数量和规模的避难洞室,凡是候车洞室,必须建成安全洞室。避难洞室可分为高低两级,低级不设电话压风管路。距掘进头75米到200米一个,掘进用完采煤时接招用。放炮时掘进头发生瓦斯爆炸,在避难洞室休息躲避的人都能免遭冲击波和毒气严重伤害,所有避难洞室,门和门框必须铁制坚固,门墙有一定抗冲击波能力,防火防毒气。人员可以带上自救器,由工作面低级洞室向高级洞室,一战接一站逃生和互救。把避灾路线变成救命路线。小煤矿,大煤矿都能毫不费力的做到这一点。

必须改变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时,没有一处避难逃生地点落后状态。

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八

关心中国煤炭建设的人,常读《中国煤炭报》的同志,应该记得这样一个现实:每年开采百万吨煤炭,中国平均死亡人数约10人,俄罗斯约0.66人,美国约0.038人。可见,我国煤炭生产的安全形势是多么严峻。我们应该经常地,很好的反思自己,牢记前车之鉴,莫待“亡羊”后才想到“补牢”。

近年来,集团公司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出台了强制性的“现场工人六项权力”及一系列规章制度,矿党政和各级组织也以坚决贯彻党的安全第一生产方针为己任,采取了切实的办法落实“安全第一方针”及“现场工人六项权力”,并使之成为条文化的管理体制。不可否认,“六项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对维护安全生产良好局面产生了积极作用,但好精念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并造成严重的后果,翻开公司矿井事故的档案,当不难发现其中的根由。来自集团公司的统计表明,今年三季度,公司发生5起伤亡事故,死亡5人。5起事故,都是忽视安全生产造成的,北宿矿“7.27”盲巷窒息事故和“8.8”带电检修触电事故,均因专业人员在自己的专业内发生;兴隆庄矿的“9.1”单体柱伤人事故和我矿的“9.14”运输事故如出一辙。我并不想用这些压抑的数字再伤自己的感情,也无意使在座的同行们情感沮丧,我只想用这些带血的事实告戒今天的煤炭人和我自己,生命只有一次,不能自欺欺人的地在铺满火药的鲜花草坪上过那侥幸的生活。

如要避免“亡羊”之痛,应该怎么办?我想大家一定会告诉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不可大意麻痹,掉以轻心”。是的,意识很重要,这是一切安全工作的基础,要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方针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仅仅局限这种意识还不够,还要有科学规范的运作体系。因此,要在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安监机构和群监网员、民兵哨兵、青年监督岗等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形成纵横交织的群众安全网络,消灭安全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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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九

山西王家岭、河南伊川,一周连-发两起特大煤矿事故,上百人至今仍生死未卜。

王家岭、伊川的泪水积聚起来,该足够下一场令人断魂的泪雨吧。

时间一天天过去,人们的心渐渐下沉,营救仍在紧张进行,矿工生还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今天,清明节。

想想那些望眼欲穿、焦灼地等待亲人消息的家属,这个清明节,对于他们该是怎样的一种煎熬!

煤,被称为国家的基本口粮,然而,当这种不可再生的口粮随着需求增加虽日益匮乏,却依然源源不断地从地下涌出来满足我们时,黝黑的煤块上,越来越多地浸染了矿工的鲜血,怎能不让人徒生罪恶感!一起起触目惊心的矿难,已不仅仅是一个行业、一个群体的伤痛,而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伤痛。

矿难频发,已成为痼疾。然而,在某些国家,最危险的行业却并非矿工。据美国劳工部门2014年的统计,按照百名全职工人事故发生率排行,排在第一的是制造业(8.1),随后依次为建筑业(7.9)……排在最后的才是采矿业(4.0),甚至比零售业(5.6)的事故率还低!究其缘由,保障美国矿工安全的决定性因素还在于:一是强大有力的工会组织,二是科学有效的政府监管。

作为最强大的利益集团之一,成立于1890年的美国矿工联合会,不仅以追求8小时工作制、工资谈判权、种族平等等为己任,更将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和保障矿工健康作为其核心使命。矿工联合会旗下的安全委员会,不仅自身开展安全巡检,而且随时接受矿工的安全举报。国会在1969年通过的.《联邦煤矿健康与安全法》,更是将安全生产的监督权直接授予矿工本人。

主要安全监督权回归矿工,矿工通过工会行驶安全监督权,并催生、执行安全监督法律,安全监督法律派生独立的安监机构,安监机构和工会、矿工相互监督且联合起来,共同要求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安全新科技、严格落实安全制度等,这就是美国为什么矿难很少的奥秘所在。

在刚刚发生的这两起矿难中,我们看到的却是,王家岭煤矿的负责人,把屡屡报告事故隐患的矿工,当成喊“狼来了”的孩子,无视隐患的存在;伊川矿难发生后,驻矿安监员竟然与矿主一起逃之夭夭。

安全制度不落实,监管不力,最根本的,其实在于矿工权利的缺失。在管理者眼里,矿工只是随意驱使、任其剪毛的绵羊,最基本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生命安全可想而知!

为井下的矿工兄弟祈祷,期待奇迹的发生,更期待,这样的灾难不再重演。

煤之殇,国之伤。沉痛中写下以上文字,是以为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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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十

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仅仅10天后的11月22日,在青岛就发生了中石化输油管道漏油引发的爆燃事件,至11月24日13时,死亡人数52人,失踪人数11人,住院治疗136人。这一事件我们称之为青岛“11·22”事件。

青岛“11·22”事件是国内近年罕见的重大伤亡事件,在央企重大安全事件中也属于极为严重的一次。今天(24日)下午前往青岛看望伤员,并了解情况。虽然最后原因有待于国务院调查组公布,但从公开媒体报道的事故情况看,我们可以拼凑出事件的大致图景:

11月22日凌晨3时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造成原油泄漏;泄漏石油混入了市政管网,部分油气随之挥发;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清理油污的过程中发生爆燃,多处管道和市政管网发生爆炸。从现场照片来看,青岛“11·22”事件造成的破坏不亚于一次大型恐怖袭击事件,管线爆炸造成沿线居民生活和财产损失巨大。除造成多人死伤之外,管道漏油已流入海洋,造成污染。

对于此次事件,相信刚刚宣布了改革宏图的中央不会轻易放过责任者。然而,此次漏油之后的爆燃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和总结。

第一,为什么7个多小时未对公众披露信息并采取疏散措施?从22日凌晨3时发现输油管线破裂漏油到10时30分左右发生爆燃,这期间有7个多小时,中石化和当地政府没有任何疏散或提醒群众的通知和行动。据报道,当地民众反映,早上8点多就闻到明显的油味,但“一直没有人告诉我们出事了,更不知道还这么严重”。青岛市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未正面回应此问题,只表示爆燃后才知道漏油实情。青岛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中石化未在漏油第一时间报告海事部门,在输油管线漏油事件发生近4小时,海事部门才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漏油事故报告。

高风险布局并不只是中石化的问题,这与当地近年人口迅速增多、发展失序也有关。据报道,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曾在20__年9月和20__年9月发布《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黄(复)线、东临线隐患整治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称“原本管线所处的郊区现在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维修,即使一些没有占压的建筑物也离管道较近,无法进行管道防腐层大修。”这意味着,出事的输油管道在两年前就已隐患重重,但在两年内,风险问题却未得到任何改进。

第三,为什么央企近年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简单回顾国内近年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大型央企可谓“劣迹”累累。不完全统计,20__年至20__年,中石油、中石化共发生至少6起重大事故,中石油大连公司竟然一连发生4次!很明显,在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并不分什么企业所有制,国企的表现极差,并不比民营企业更好。身为资金雄厚、垄断经营的国企,按道理说,应该更舍得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资金,但为什么事故频发仍不能接受教训,在管理上有所改进?这不是简单的管理失误,而是国企制度使然。

第四,国企在安全事件问题上是否仍能享受特殊标准?青岛“11·22”爆炸事件后,如何处理事件引人关注,考验着许多的事情,比如三中全会布局的改革如何展开,未来的国企改革如何进行等。不能不提的是,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方面,国企与民企一直是双重标准,任何民企但凡出现伤亡事故,企业法人总是在第一时间被控制——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情况严重的还要判刑。而国企总能享受“超国民待遇”,即使责任惊人,也是党内处分了事,大不了撤职。为此,网络上已有舆论呼吁:国企可以垄断商业,但不可垄断司法。

在对“11·22”爆炸事件的调查之后,政策部门应该更深层地思考国企如何改革的问题。安邦(anbound)智库团队过去提出的以共同基金改造国企,是在现实约束下的国企改革解决方案。安邦(anbound)方案的一个目的是通过基金控制资本的方式,把政府与直接参与市场的国企拉开距离,在政治上则有效切割矛盾。只要能控制共同基金,就能在保持足够的经济资源的同时,在市场层次上减少一些特殊权力的国企,从而增加一些相对公平竞争、透明运营的市场主体。牺牲一点国企利益集团的利益,可以换来更大的社会满意度和市场满意度,这是值得政府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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