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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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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实用19篇)
时间:2023-10-17 02:18:21     小编:QJ墨客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为加快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街道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促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社区居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活动,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使辖区内居民了解民族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工作与社区市民学校、青少年暑假教育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将民族团结活动内容作为社区党总支和市民学校学习的计划和内容及党总支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成为社区宣传的重要内容。

一是开展三项活动,狠抓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各族居民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决心和勇气。教育居民维护好社区的团结、发展和稳定的大好局面。具体来说,由社区牵头,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好以下三项宣传教育活动。

1、制作一期以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等为主的宣传栏。

2、在社区主要地段悬挂一批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口号和海报。

3、向社区居民发放一组民族团结宣传资料。

二是办三件实事,为少数民族群众送去真情服务。

1、建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如办理少数民族更改民族成份、学生优录政策与程序等。

2、建立各民族人员之间“结对子,交朋友,促团结”工作机制,在不同民族的热心居民中“结对子”,相互了解,增进友谊;社区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子”,帮助流动人员解决困难,适应新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团结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2

3.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活动与创建和谐社区相结合,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在维稳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引导全校学生正确认识民族和国家的关系,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国家最高利益,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让民族团结走进各民族同学的心中,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倍加珍惜民族的大团结,从身边做起,争做维护民族团结的楷模。

凡是表达,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有利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积极向上的都可参加。

1、演讲内容健康向上,能够紧紧围绕主题。

2、演讲题目自拟。

3、每人演讲时间为4-8分钟左右,且使用民汉。

4、参赛选手按顺序上台。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喀什市特殊教育学校关于深入开展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螁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4个、地区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莆 一、指导思想

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南疆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和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为主题,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五个一”工程、教育疏导“六大工程”为载体,教育引导各组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推动各组师生多多层次、多形式、多方式地走动互动,加强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民族团结的新成果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7周年,自治区成立61周年。

螂二、成立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腿组 长:邹珍玉

葿副组长:木合塔尔·吐尔逊、哈丽旦、齐鸿兰

薆成 员:努尔买买提.司马义、古来仙、米坎热木、王莉、张文鸽、米拉伊、张宏文、热依木拉和各班班主任。

膃领导小组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新的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学校德育处、团队、工会、教研组等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与学校助残日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把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渗透到每位师生心中。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有领导、有组织的顺利地开展起来。

袁三、活动内容

薆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10日——5月18日)

薄1、5月11日下午召开全校民族团结教育月动员大会。2、3、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和周三政治学习时间对荿民族团结月活动进行宣传动员。

4、5、结合我校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羇具体安排,五月份开展以“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题目的大宣讲活动,确实提高各族师生的民族团结意识。

蚆4、助残日前后积极联系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我校得益于党和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以此向社会宣传政府对边疆少数民族特教事业的巨大关怀。

羅5、助残日期间制作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彩喷展板到校内外展出,广泛宣传和谐校园和民族团结大家庭。

肀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中旬——6月中旬)

羀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提高感恩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的关怀与支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伟大实践;大力宣传援疆省市的深情厚谊;大力宣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喀什市各族人民发挥主体作用,建设喀什的精神风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人民军队好的时代主旋律。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感恩伟大祖国,精神美好家园的热情,进而形成推进喀什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动力。

螆负责部门:党支部

肁 2、组织全校教职工和六至八年级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知识答卷活动。

螂时间:助残日后

螈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 3、4、各班召开一次以“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袆主题的大宣讲活动。

蒂时间:2015年5月低

芀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和各班班主任

薇4、组织六至九年级学生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

羆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和各班班主任

袃时间:5月低

羂5、建立“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共建活动,大力开展与二中、师院等兄弟学校的手拉手活动,校内组织教职工进行自学和互帮互学双语学习活动,开展民汉教职工一对一结对子互帮互学活动,民汉班级手拉手结对子活动。

芆负责部门:德育处 团支部

肆6、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外出参加第26个助残日庆祝活动,充分展现我校教职工和残疾学生团结一致、自尊自强的精神面貌。

芄负责部门:学校

蒀时间:助残日期间(5月13日——18日)

荿7、组织全校学生民族团结文艺汇演。

膅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处、团队

蒁时间:5月底6月初 8、9、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积膂极参加扶贫、脱贫攻坚战。

肈 组织全校教职工积极开展访惠聚、扶贫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团结宣讲工作。

膅负责部门:学校、扶贫办

10、11、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月表彰活动

薀 认真做好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总结,评选一批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民族团结好的《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开展表彰活动。

袇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处

芅第三阶段:总结验收(5月底——6月15日)

芃各教研组、各班级将开展的“民族团结月”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及时反馈信息,总结典型经验,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要坚持大力弘扬和培育新疆精神,激扬各族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创造美好未来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成果转化为我校各族师生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浓厚感情,转化为各族师生团结互助、同心同德、携手奋进的实际行动,并将总结材料于6月15日前上报学校德育办公室。在师生中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节喀什盲聋哑学校

2016年5月5日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夯实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我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根据师市《关于深入开展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师市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共居、共学、公事、共乐”为主题,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思想,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国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推动各族干部群众多层次、多形式、多方式地走动互动,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为实现新疆、兵团、师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宣传教育内容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以月促年,常抓常新,长抓不懈。今年的集中教育活动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各单位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重要论述。各单位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活动,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以活动为载体,在全社会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真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的良好氛围。团将组织宣讲团赴连队、社区等集中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扩大覆盖面,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常怀感恩之心,增强“四个认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的正确道路,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把各族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凝聚统一到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上来。

(二)深入宣传自治区成立60周年巨大成就。各单位党支部要集中造势宣传,要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及新媒体作用,精心策划一批主题鲜明、贴近生活、群众喜爱的"宣传主题,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自治区成立60周年来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用鲜活、生动的事例教育影响各族群众。充分运用qq群、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传播力度,积极打造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新疆、兵团、师市、团场事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各族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

(三)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兵团精神宣传教育。各单位党支部要大力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的深刻内涵,大力弘扬新疆精神、兵团精神、老兵精神、三师精神,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带头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带头做到“四个互相”,带头批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好邻里”和“学双语、用双语”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不断深化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四)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和新疆“三史”宣传教育。

各单位党支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引导各族妇女群众正确认识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加强对各族群众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的普及教育,有针对性的揭露和批驳歪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的错误言论,帮助引导各族群众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正确分析看待历史问题和民族宗教问题,不断增强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2、不断深化“母亲素质教育行动”。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民族团结,从我做起”这个主题,以“巾帼民族团结工程”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两个独特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基层组织建设、妇女素质提升三项重点工作,实现让家庭文明起来,让“妇女之家”活跃起来,让妇女“我能行”意识树立起来的三个工作目标,团结引领各族妇女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团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合力,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服饰、社交礼仪、创业就业、婚姻家庭、亲子教育、心理健康、妇女权益保护等知识,要引导各族家庭牢固树立“母亲好孩子就好,孩子好民族就好,民族好祖国就好”的理念。

3、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党支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最根本的目标就是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的要求。要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开展制止非法宗教和“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通过走访、座谈,及时掌握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及情况,按照到人、管用、有效的要求,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发声亮剑,撰写发表署名文章、举办系列座谈会等,深入揭批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明辨是非、擦亮眼睛,自觉抵制非法宗教宣传品,遏制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严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要加强未成年人抵制“三非”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双合格”和“小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和亲子体验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辨别非法宗教的能力,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地下讲经点,防止被非法宗教蛊惑利用和渗透。

(四)深入开展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宣传教育。各单位党支部要开展主题文化活动,积极传播现代知识、现代观念和现代制度。要结合各种民俗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把传播现代文化、制止非法宗教、追求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等内容融入活动中。不断深化家庭文化建设,从弘扬家庭新风、传承爱母美德、强化家庭教育、维护家庭稳定入手,举办庭院文化活动、家庭联谊会等文体活动,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开展“中国梦我的梦”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翻译、编印少数民族语言的故事画册和宣传折页等宣传品。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团内有一定技术专长的人员赴周边乡村开展种养殖、权益保护、亲子教育等专题讲座和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图文并茂的故事画册、宣传折页、通俗易懂的先进人物事迹,引导各族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现代文化的实践者、传播者和推动者。

(五)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各单位党支部要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新疆精神、兵团精神、老兵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最美母亲”及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要大力宣传各类典型,充分利用报刊、专栏、黑板报、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版,举办成就展览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多领域地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的先进事迹,真正使各族群众从先进典型身上感受到强大的道德力量,引导各族群众把爱国主义热情和民族团结思想转化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行动。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由各单位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十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动员会,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学一位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心得体会),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或墙报,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好歌,组织一次“我说民族团结”大讨论活动,举办一次兵地文化联谊活动,开展一次“我为民族团结做一件好事”活动。二是积极组织本单位文字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中国梦我的梦”的有奖征文活动;组织群众参加“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征文活动,让群众讲述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传递民族团结真情。

(二)开展主题文化活动。一是组织团文艺小分队编排一批优秀的文艺节目,在全团、驻村工作组巡回演出,大力普及民族团结知识,用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团结人凝聚人。二是组织群众开展“民族团结歌曲大家唱”活动,使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三个带头”,即:带头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带头做到“四个互相”(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带头批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二是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工作组要组织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活动,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普及教育,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思想,排查解决各种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热点问题,大做民族团结实事好事,真正发挥“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的作用。三是团学校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学校之间、班级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民汉之间“手拉手”、民族团结“结对子”活动;要负责抓好青少年学生“十个一”实践活动,即: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团(队)会;体验一次民族团结实践活动;了解一个民族团结英模;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写一篇民族团结作文;创作一幅民族团结的书画;交一个不同民族朋友;创作一幅民族团结的手抄报;参观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是各单位党支部开展“民族团结好邻里”活动,与周边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子、交朋友和深层次的交流、家庭联谊会,推进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

(四)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主要路口、人群密集场所利用横幅、标语、板报、橱窗等进行宣传,营造民族团结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统筹协调。各单位党支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作为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策划,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全社会行动起来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驻村工作组要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宣教格局。

(二)联系实际,创新工作。各单位党支部要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特点和规律,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多用“草根化、接地气”的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把开展活动的过程变成群众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按照“一个主题、上下联动、全疆一盘棋”的要求,整合各级各类媒体力量,聚焦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各单位党支部要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在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注重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向纵深发展。要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月促年,常抓不懈,把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甘委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六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基,和田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明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确保人员力量、资金投入和工作效果。

二是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活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专门机构全力抓,其他部门配合抓。

三是结合实际,将“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与

扶贫

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详细周密、便于操作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案。

四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结对认亲、上门走访,带头开展好活动。11月底前全地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完成结对认亲工作。

五是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制度,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制定整体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建立联系档案和台账,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定期督促指导,及时通报情况。

六是开设专题专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视关心,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七是宣传地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大意义、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宣传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

八是打造一批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一批民族团结示范街,配套一批民族团结宣传牌,力争建成民族团结示范区。

九是精心组织开展好结对认亲工作。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思想困惑,精准开展

扶贫

帮困和教育引导工作。

十是实行“一对一”结对认亲,“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每人至少结对认亲1户(驻村管寺干部、学前双语教育支教人员由派驻县市安排每人至少结对认亲1户),援疆干部每人至少结对认亲1户,实现干部职工结对认亲全覆盖。

十一是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走访见面交流活动,既要“走下去”,也要“请上来”,既可以“一对一”,也可以“几对几”。

十二是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互学语言、互学习俗、互学经验、互学精神、互通信息。

十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干群联谊、单位内部走亲访友、宣传发动群众系列活动。

十四是及时到结对认亲户家中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切实做到“四个清楚”(家庭情况清楚、发展目标清楚、就业技能清楚、各项需求清楚)。

十五是真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等燃眉之急,做到一次结亲、终生结缘。

十六是真心帮助实现精准脱贫,帮助结对认亲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协助落实项目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引导他们积极掌握就业技能,支持帮助他们发展庭院经济、畜牧养殖和核桃、红枣等特色林果种植,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

十七是真心帮助解除思想认识困惑,引导结对认亲户增强主体意识,主动摒弃“等、靠、要”依赖思想,切实树立起“我能行、我能干、我能富”的坚定信心。

十八是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强化活动组织管理,严明各项纪律。

十九是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推选出一批“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二十是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中,实行严肃问责追责。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七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人民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国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为实现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促进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2、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按照要求,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克艰难、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使人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倍加珍惜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3、经常对职工进行民族常识教育,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各个方面都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4、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扩大民族地区低保覆盖面,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与帮助我区边远落后地区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八

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来临之际,为做好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建工作,不断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在全市营造团结、和谐、文明、欢乐的氛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落实好“一个目标”、“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六个相互”和“八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全市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学习、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激发共同团结、和谐发展的意识,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中走前头、作表率,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实现乌兰察布跨越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基本原则:隆重热烈、广泛参与、注重效果、安全有序、厉行节约。

(一)广泛开展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5月为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月,为了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今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文明、团结、和谐、欢乐的气氛。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幕、开辟墙报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民族、宗教和蒙古语文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利用大讲堂、中心组学习、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基地等学习教育阵地,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3、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歌咏比赛、座谈会、民族联谊、书画摄影展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表彰慰问活动。每年9月是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宣传月,各有关单位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模范事迹以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表彰慰问模范活动,努力营造团结、互助、和谐、文明的氛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贡献力量。

1、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和宣传学习模范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开展示范带动,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教育基地要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位、先进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围绕新闻媒体、网站、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平台、报刊等载体优势,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积极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各行各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积极开展“学习我市道德模范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知晓模范先进事迹”活动,把都贵玛、杜威等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广泛传递;组织开展先进事迹宣讲巡讲,把模范请进道德讲堂,讲述感人事迹,培育孝德文化,增进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参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优秀影片等,加大思想教育力度,使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成为示范带动的强大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积极开展表彰、慰问模范活动。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适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模范事迹鼓舞人、教育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风尚。评选表彰活动可与市文明办下发的《乌兰察布市“我们的节日”年度安排》中的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表彰相结合,一并进行。同时要走访慰问有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让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贡献更大的力量。

(三)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实践活动,做好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

1、以中华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结合《乌兰察布市“我们的节日”年度安排》(乌文明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和蒙古族祭敖包、祭火等传统活动,充分挖掘文化资源,设计干部群众便于参与的民俗展示会、少数民族文艺表演、书法棋艺、美术摄影、茶话会、故事会等活动项目,展现社会发展新面貌,节日文化新风采,倡导民族团结,家庭和睦。在传统节日开展慰问走访活动,深入社区、农村牧区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与他们共度佳节,共庆共乐;组织志愿者队伍,帮扶困难、空巢老人,把传统佳节变成增进感情、团结群众、凝聚民心的“连心节”。

2、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为抓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诗歌朗诵、文艺表演、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安全演练、书画展、摄影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宣传教育活动。日常工作中,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五个一”等专题活动即:开展一次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举办一场以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召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编发一条以“各民族团结进步,共迎自治区70岁生日”为主题的正能量微信,组织一次各民族干群共同参与的体育运动赛事。充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共迎大庆的参与积极性,扩大影响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贡献力量。

3、结合“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十个全覆盖”工程开展“送卫生、送科技、送文艺、送电影”下乡活动。为群众排疑解难,与群众联谊联欢,把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与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机融合,加强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位,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断增强感恩意识,坚定心向党跟党走的信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实践活动作为近期的一件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专门召开会议,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协调工作,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促进本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围绕中心任务,做好相关部署和活动安排,抓好落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活动结束后要及时编写并报送信息,11月底报送活动总结。

(三)围绕主题,形成声势。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本次活动始终,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的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把全市各族人民的热情激发出来,转化到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上来,在全市形成情系家乡,振兴乌兰察布,共迎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州党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创建办的指导和带领下,伊犁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伊犁州司法局在创建成功的基础上,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不懈的巩固和扩展示范州创建成果,确保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州司法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各项工作要按照州创建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与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伊犁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相结合;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相结合。继续大力实施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乡(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简称“七进”),把进机关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阵地、主渠道。

其中,第一季度以定方案、大宣讲、大培训为主题,创新形式、扎实有效地继续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第二季度以自治区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意义深远的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对上半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小结。第三季度在继续开展大宣讲、大培训的基础上,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有、三抓、三做”回头看。第四季度,结合全年工作表现评选出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室、模范个人和模范家庭。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整理档案,迎接年底绩效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巩固民族团结创建成果提供保障。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重组伊犁州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二)凝心聚力,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使党员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干警职工深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历史》、《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进一步认识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开展针对性强、面对面、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十三五”创建总目标,做实功、办实事、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

1、继续开展扶贫点扶贫帮困活动。确定不同层面的、不同形式的结对子主题教育活动,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组织的关爱,送到各扶贫户手中。深入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心连心、鱼水情”党群心连心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干部职工到对口扶贫点开展工作。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通过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开展“比重视支持、比团结和谐、比文明守法、比敬业奉献、比互助友爱”活动,积极营造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室,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氛围。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积极创新活动载体。

3、围绕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4、组织观看题材丰富、意义深远的爱国、敬业及民族团结题材的影片。

5、在机关继续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活动。在前三年的创建活动中,机关已经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为进一步促进机关干部之间、机关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民族情谊,继续提倡“你到我家吃月饼、我到你家吃撒子”活动。

6、按照创建办的要求,发挥宣传栏作用,制作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宣传海报,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

7、利用“民族团结趣味运动会”为平台,搭建起机关各民族同事间民族团结的桥梁。

8、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作用,积极为伊犁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爱心帮扶。

9、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伊犁州涌现的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及个人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10、继续深入开展“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人,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事”活动,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活动,把评选的过程作为一个宣传教育的过程。

11、加大民族团结宣传力度,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办法和好人好事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创建的浓厚氛围,每月上报民族团结创建内容信息不得少于两篇。

12、继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在职培养(培训)教育工作力度。

13、利用法制宣传日,结合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4、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机关活动,要自觉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自身工作,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

15、发挥自身行业的优势,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同时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的好办法、好措施,进一步丰富“细胞工程”创建的内容。

16、将法治教育纳入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学计划,对宗教教职人员开展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立由优秀宗教人士组成的宣讲队伍,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

17、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弱势群体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不和谐因素。

18、依托法制宣传平台,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去极端化”法制教育活动,面向八县一市范围,组建州直重点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宣讲组,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报告会。

19、继续开展“学唱一首民族团结的歌,做一件民族团结的事”活动。

20、继续组织本单位人员不少于1次就近参观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21、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平台和支部学习平台,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小课堂,既有主讲、也有互动,每位干部职工都要谈对民族团结的感悟,做到全覆盖。

(一)局机关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根据此方案,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设置宣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内容的宣传牌,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

(三)在各类主题活动、节庆活动中,要因地制宜冠名民族团结创建举办各类活动。

(四)要按照此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突出特点,创新自选动作。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进一步深入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开展“四同、四送”活动,加强斋月期间群众工作结合连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联系实际和结亲对象家庭情况,面对面地宣讲,让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入耳入脑入心,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统一到兵师团党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聚焦聚力社会稳定。斋月期间是维护社会稳定关键时间段,要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和兵师团党委维稳工作决策部署,牢记人民群众是做好稳定工作,基层力量是落实好各项维稳安保制度措施,共同做好入户走访、摸底摸排工作。深入了解连情民意,与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相结合,查找连队工作问题短板,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共同维护连队辖区大局稳定。
(三)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学习宣传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文明融合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让各族干部职工群众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四)全力办实事做好事。以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赢得群众信任,夯实社会稳定的民心基础。要努力办好实事好事,完善扶贫方案、落实扶贫项目、结好扶贫对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个一批”等政策措施落到连队、落到实处、落到人头。

下沉工作中结合单位工作安排、结亲户家庭实际、综合利用多种资源、手段,推动干部下沉包户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开展。
(一)各委员强化政策理论、惠民政策、民族宗教知识、民俗常识、“三农”知识、加强连队组织建设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以“四同、四送”的方式通过吃在一起,话家常,解民惑;住在一起,体民情、转作风;学在一起,强意识、增团结;一起劳动,办实事、聚民心。通过深入细致走访、耐心精准宣讲、真心实意帮扶,推动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实现住户结亲、开展活动全覆盖。通过摸清底数、整合资源、发挥作用,把下沉包户工作做实做细。

(一)每名接亲干部每次深入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撰写《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和民情日记》,结亲干部认真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手册》,有合影照、走访活动记录和图片。
(二)根据每名干部和结亲户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送文明。要自觉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每天缴纳50元伙食费,确保伙食费用当日结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学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提升师生民族团结意识,使促进民族团结成为师生的自觉行为,从而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和教科局党委关于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我校开展了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是一所民汉合校的“双语”学校,根据此实际,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按照既定的“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民族团结,规范制度建设,以德立校、体艺兴校、质量强校”的工作思路,始终将民族团结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按照教科局党委下发的《奇台县教科局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际,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开展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的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了一名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主抓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研究确立了“民汉携手、团结进步、共促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了《奇台七中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工作责任分解,确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的开展,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了部门和班级考核。

(一)深入宣传教育,营造活动氛围

学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集中学习和“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大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在升国旗仪式上作了活动动员,并组织教职工学习了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自治区的民族、宗教政策。同时,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栏、led显示屏、班会、团队会等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了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民汉师生联谊活动,使师生认识到了民族团结对我校和-谐发展,乃至新疆稳定发展及祖国统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了师生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坚定了师生的政治立场。

(二)结对联系帮扶,促进民汉师生融合

学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实施了以“民汉携手、团结进步、共促发展”为主题的主体实践活动方案,广泛开展了民汉师生结对联系帮扶活动。

一是领导干部联系教学部、班级活动。每个校级领导联系一个教学部、每个中层领导联系一个班级,重点是协调和帮助解决日常教育教学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活动开展情况与领导干部的考核挂钩。

径。目前已确定结对人员,学校将在2017年9月—2017年6月开展为期一年的结对帮扶工作,旨在实现“四个共同”即共同交流教与学、共同提高素质、共同学习语言、共同进步发展。。

三是领导干部、党员与学生结对帮扶。要求每位领导干部、党员必须至少帮扶两名学生(一名家庭贫困学生、一名学困生),其中一名必须少数民族学生,这一活动让受助的贫困学生感受到了学校和老师的关怀,融洽了民汉师生及家长的关系,加深了情感。

四是班级与班级结对。由德育处牵头,在各教学部中开展,民汉平行班结对,签订了结对协作协议,并按照民汉结对班级合班制原则,组织参加学校的活动或组织联谊活动,在活动中实现了“四个相互”即:相互学习交流、相互借鉴进步、相互提升管理、相互促进发展。

五是结对班级学生与学生结对,互助成长。以年级为单位,开展了平行班民汉学生之间的结对互助活动,通过组织班级联谊活动,使民汉学生互相帮助、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实现了“四个相互”,即:相互学习语言、相互了解风俗、相互促进礼仪、相互帮助提高。

系列活动,具体有以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教师“阳光讲坛”活动,师生共同参与的“道德讲堂”、“大课间校园集体舞”活动及融合了体育竞技、科技制作、绘画、书法、剪纸、民族器乐、歌舞等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艺术节。自四月起,我们就以大课间活动作为载体,在舞蹈的编排和教学上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推行全员参与的学跳由维族舞、哈族舞、现代集体舞三部分组成的校园集体舞活动,坚持每天开展。5月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了校园集体舞比赛,在学校校园文化艺术节上,组织了各部门教师的校园集体舞比赛,现在校园集体舞已成为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即陶冶师生情操又锻炼师生身体。使民汉师生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学习交流、团结互助、合作竞争,逐步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民汉师生关系融洽、和-谐,有效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提升。

(四)民汉师生互学语言、共建和-谐校园环境

为全面提高师生素质,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的安排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制定了《民汉师生互学语言活动计划》。因我校是一所双语学校、学生人数的70%都是维吾尔族。学校地处民族集聚区,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基础较差,所以在低年级双语班开设了《我会说汉语》系列校本课程,每周一节,由汉族语文老师担任授课教师,加强双语学生的汉语水平,提高学生汉语水平和交流能力。

同时根据学校民汉师生互学语言活动计划安排由学校维语

学期始在每个汉语班每两周安排一节课,学习维吾尔族日常生活用语,教职工在每双周集会时开展《我会说维语》学习,以促进民汉师生的交流和合作。

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现在校园里经常可以看到民汉学生一起探讨、交流、学习、娱乐。办公室里民汉教师相互学习,为教学相互切磋,为难题相互争论。校园里到处洋溢着民汉团结、友爱、和-谐的氛围。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工作责任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梦”、“美丽奇台”等主题教育活动和为契机,通过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为构建和-谐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

按照《***市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今年创建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现制定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争创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突出特色、丰富内容、创新方法,积极传播各民族之间和谐发展的正能量,为推进我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确保我校完成今年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创建成功。

为使民族团结“细胞工程”贴合实际,在推进民族团结“细胞工程”过程中,我校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民族团结模范家庭”、“民族团结模范班级”、“民族团结模范宿舍”创建活动。

各办公室、家庭、班级、宿舍按照评选标准,认真自查自评,并于11月24日前填写申请表报德育处,由我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进行命名并授牌。2014年底前,“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家庭、班级、宿舍)”的创建率至少达到70%,到2015年6月,创建率要达到100%。
(一)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创建标准:
1.办公室成员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成绩突出。
2.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上立场十分坚定,态度十分鲜明,并坚决、及时、全面地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失职、不渎职、令行禁止,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3.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为各族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在帮助少数民族师生生活、学习和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家庭”创建标准:
1、家庭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爱祖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四爱”意识和“三个离不开”思想;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国守法、热心助人、奉献社会;
3、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子女明辨是非,团结互助,家庭平安;
4、家庭成员具有典型的民族团结事例或家庭成员与其他民族关系融洽,在工作、生活中互帮互助,具有模范带头作用,邻里关系和谐。
(三)学校“民族团结模范班级”创建标准:
1、在班内开展“民族团结”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让同学们明白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2、和其他班级同学没有矛盾冲突,能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3、民汉班一起开展了民族联谊活动。通过活动民汉班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加强、促进同学之间的民族团结关系。
4、班级同学在学习生活及日常生活中,维护民族团结,与其他民族班级同学之间和睦相处。
5、遵规守纪,爱护环境卫生,爱护公物。
(四)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宿舍”创建标准:
1、宿舍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相互交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帮助。
2、宿舍之间团结和睦。和其他民族宿舍同学能够和谐相处、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没有矛盾冲突。
3、遵规守纪,爱护校园、宿舍环境卫生,爱护宿舍公物,勤俭节约。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九

按照《***市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今年创建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现制定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争创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突出特色、丰富内容、创新方法,积极传播各民族之间和谐发展的正能量,为推进我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确保我校完成今年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创建成功。

为使民族团结“细胞工程”贴合实际,在推进民族团结“细胞工程”过程中,我校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民族团结模范家庭” 、“民族团结模范班级”、“民族团结模范宿舍”创建活动。

各办公室、家庭、班级、宿舍按照评选标准,认真自查自评,并于11月24日前填写申请表报德育处,由我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进行命名并授牌。2014年底前,“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家庭、班级、宿舍)”的创建率至少达到70%,到2015年6月,创建率要达到100%。

(一)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创建标准:

1.办公室成员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成绩突出。

2.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上立场十分坚定,态度十分鲜明,并坚决、及时、全面地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失职、不渎职、令行禁止,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3.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为各族师生办实事、办好事, 在帮助少数民族师生生活、学习和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家庭”创建标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国守法、热心助人、奉献社会;

4、家庭成员具有典型的民族团结事例或家庭成员与其他民族关系融洽,在工作、生活中互帮互助,具有模范带头作用,邻里关系和谐。

(三)学校“民族团结模范班级”创建标准:

1、在班内开展 “民族团结”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让同学们明白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2、和其他班级同学没有矛盾冲突,能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3、民汉班一起开展了民族联谊活动。通过活动民汉班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加强、促进同学之间的民族团结关系。

4、班级同学在学习生活及日常生活中,维护民族团结,与其他民族班级同学之间和睦相处。

5、遵规守纪,爱护环境卫生,爱护公物。

(四)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宿舍”创建标准:

1、宿舍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相互交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帮助。

2、宿舍之间团结和睦。和其他民族宿舍同学能够和谐相处、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没有矛盾冲突。

3、遵规守纪,爱护校园、宿舍环境卫生,爱护宿舍公物,勤俭节约。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伊州党办厅字〔2021〕50号)要求,结合奎屯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和载体,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保障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创建成果、实现民族团结创建全覆盖、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各单位(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陈全国书记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奎屯。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人人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使全市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努力形成单位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通过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使奎屯的民族团结恢复到历史最好时期。

(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主要任务

1.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知识竞赛、小品大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宣传祖国的变化、新疆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的变化、百姓衣食住行用的变化、身边人的故事等方式宣传党的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2.加强法律法规尤其是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通过反暴力、反恐怖宣讲,组织参观监狱、“现身说法、反哺社会”宣讲等形式,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发挥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管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育管理服务片区管委会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党员、退休职工、志愿者的作用,充分发挥楼栋长、单元长、十户长的作用,把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宗教场所、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入户走访排查,做好“起名、割礼、婚礼、葬礼”四项活动服务管理,特别是要做好“起名、念尼卡、葬礼、为亡人过乃孜尔”等活动的服务管理。

3.在落实好“三有三抓三做”(有固定人员,有充足资金,有良好工作环境和设备;抓氛围、抓活动、抓选树;做好计划、做好督查、做好考核)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和粉刷民族团结墙体画、墙体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内容,在城市主干道、小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在民族团结“九进”活动(进机关、进街道、进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团场连队、进景区)全覆盖上下功夫,每个单位都要按照伊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八个一”(一个优秀的解说员、一部高质量的专题片、一份精炼的汇报材料、一套完善的档案资料、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一套顺畅的观摩流程、一个突出的工作亮点、一个精美的宣传折页)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和考核细则,按照示范点要求营造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讲“民族团结一家亲”故事、出版“民族团结一家亲”画册等形式,推动多层次、多方位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工作。

4.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自内心地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5.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局面”做贡献。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努力实现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奎屯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一)参与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校,驻市单位、部队、企业。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执行。

(二)活动内容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少数民族群众,汉族同志也可以联系汉族群众。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结对认亲本着务实管用有效的原则,对原第一书记、第一主任和单位结对帮扶的困难户原则上不做调换,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与各族群众广泛交朋友,至少与1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市机关单位(部门)各级干部与1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可在单位“访惠聚”联系社区(村),也可与单位干部之间结对认亲。各类学校开展学校之间、班级之间、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结对认亲活动,大力开展“六进”(进处室进教研室、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家庭)“三进两联一交友”(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与学生交朋友)和“十二同”(学习同步、语言同学、课间同乐、用餐同桌、住宿同舍、竞技同场、歌舞同台、节日同庆、困难同渡、民俗同尊、制度同守、和谐同创)活动,加强各学校之间的工作管理交流、班级之间的互动互学交流、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师生之间的思想帮带交流,促成教育系统各族师生之间的“大融合”。驻市部队、公安队伍开展与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根连根、骨肉情”结对帮扶认亲活动,确保军地警民相互有联系、有沟通、有互动;驻市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要开展内部民汉职工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结对认亲活动。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企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2.经常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调研活动积极开展走访;正科级及以下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开展进村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安排好见面交流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电话、qq、微信、易信等各种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心,切实了解和掌握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互学语言。要鼓励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群众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5.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积极组织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六互”活动(互吃一次饭、互送一件小礼品、互办一件小事、互教一项小技术、互提一个醒、互学一句话),与结对户照一张合影,并摆在办公桌上;建一本结对工作手册,记录每一次的活动开展情况。原则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开展1次,学校每周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交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6.表彰激励。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及时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开展活动,形成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奎屯市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民宗委),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市委组织部要重点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记工作,确保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

(三)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好活动规划、完善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稳步推进。奎屯市党政机关要先行一步,立即行动、结对认亲、上门走访;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类学校、医院等相关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批逐步推进,科级以上干部职工在11月底之前完成结对认亲工作,开展走访慰问,其他干部在12月底之前完成结对认亲,并开展走访入户活动。

(四)建章立制,保持常态。建立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建立联系档案和台账,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五)及时总结,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活动水平。市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政府的举措,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先进经验、积极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优秀事迹,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社会浓厚氛围。

(六)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组织、绩效办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部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开发区、各街道、开干齐乡、教育局负责本单位及行政和行业管理范围内活动督查,确保层层抓落实;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将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各单位(部门),驻市部队、兵团七师、驻市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并于11月8日之前报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正如歌词里唱到的这样,我们祖国幅员辽阔,散步在各地的“小家”,共同组成了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样这样一个“大家”。这些“小家”因为有了团结一起的奋斗,因为有了和睦一心的相处,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繁荣昌盛,和平民族化的国家。

每年国家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就是要全国人民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首先,明确指导思想。我们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党忠诚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人民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国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为实现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促进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2、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按照要求,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克艰难、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使人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倍加珍惜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3、经常对职工进行民族常识教育,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各个方面都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4、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扩大民族地区低保覆盖面,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与帮助我区边远落后地区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学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提升师生民族团结意识,使促进民族团结成为师生的自觉行为,从而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和教科局党委关于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我校开展了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是一所民汉合校的“双语”学校,根据此实际,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按照既定的“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民族团结,规范制度建设,以德立校、体艺兴校、质量强校”的工作思路,始终将民族团结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按照教科局党委下发的《奇台县教科局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际,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开展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的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了一名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主抓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研究确立了“民汉携手、团结进步、共促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了《奇台七中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工作责任分解,确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的开展,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了部门和班级考核。

(一)深入宣传教育,营造活动氛围

学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集中学习和“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大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在升国旗仪式上作了活动动员,并组织教职工学习了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自治区的民族、宗教政策。同时,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栏、led显示屏、班会、团队会等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了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民汉师生联谊活动,使师生认识到了民族团结对我校和-谐发展,乃至新疆稳定发展及祖国统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了师生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坚定了师生的政治立场。

(二)结对联系帮扶,促进民汉师生融合

学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实施了以“民汉携手、团结进步、共促发展”为主题的主体实践活动方案,广泛开展了民汉师生结对联系帮扶活动。

一是领导干部联系教学部、班级活动。每个校级领导联系一个教学部、每个中层领导联系一个班级,重点是协调和帮助解决日常教育教学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活动开展情况与领导干部的考核挂钩。

径。目前已确定结对人员,学校将在2017年9月—2017年6月开展为期一年的结对帮扶工作,旨在实现“四个共同”即共同交流教与学、共同提高素质、共同学习语言、共同进步发展。。

三是领导干部、党员与学生结对帮扶。要求每位领导干部、党员必须至少帮扶两名学生(一名家庭贫困学生、一名学困生),其中一名必须少数民族学生,这一活动让受助的贫困学生感受到了学校和老师的关怀,融洽了民汉师生及家长的关系,加深了情感。

四是班级与班级结对。由德育处牵头,在各教学部中开展,民汉平行班结对,签订了结对协作协议,并按照民汉结对班级合班制原则,组织参加学校的活动或组织联谊活动,在活动中实现了“四个相互”即:相互学习交流、相互借鉴进步、相互提升管理、相互促进发展。

五是结对班级学生与学生结对,互助成长。以年级为单位,开展了平行班民汉学生之间的结对互助活动,通过组织班级联谊活动,使民汉学生互相帮助、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实现了“四个相互”,即:相互学习语言、相互了解风俗、相互促进礼仪、相互帮助提高。

系列活动,具体有以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教师“阳光讲坛”活动,师生共同参与的“道德讲堂”、“大课间校园集体舞”活动及融合了体育竞技、科技制作、绘画、书法、剪纸、民族器乐、歌舞等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艺术节。自四月起,我们就以大课间活动作为载体,在舞蹈的编排和教学上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推行全员参与的学跳由维族舞、哈族舞、现代集体舞三部分组成的校园集体舞活动,坚持每天开展。5月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了校园集体舞比赛,在学校校园文化艺术节上,组织了各部门教师的校园集体舞比赛,现在校园集体舞已成为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即陶冶师生情操又锻炼师生身体。使民汉师生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学习交流、团结互助、合作竞争,逐步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民汉师生关系融洽、和-谐,有效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提升。

(四)民汉师生互学语言、共建和-谐校园环境

为全面提高师生素质,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的安排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制定了《民汉师生互学语言活动计划》。因我校是一所双语学校、学生人数的70%都是维吾尔族。学校地处民族集聚区,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基础较差,所以在低年级双语班开设了《我会说汉语》系列校本课程,每周一节,由汉族语文老师担任授课教师,加强双语学生的汉语水平,提高学生汉语水平和交流能力。

同时根据学校民汉师生互学语言活动计划安排由学校维语

学期始在每个汉语班每两周安排一节课,学习维吾尔族日常生活用语,教职工在每双周集会时开展《我会说维语》学习,以促进民汉师生的交流和合作。

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现在校园里经常可以看到民汉学生一起探讨、交流、学习、娱乐。办公室里民汉教师相互学习,为教学相互切磋,为难题相互争论。校园里到处洋溢着民汉团结、友爱、和-谐的氛围。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工作责任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梦”、“美丽奇台”等主题教育活动和为契机,通过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为构建和-谐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丰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州xx局定于12月29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共庆‘元旦’”联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拟定于12月29日上午11时

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东沟村村委会二楼

昌吉州xx局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东沟村、村两委、农牧民

州矿山救护大队2名工作人员

1、全体人员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州xx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五发表新年致词

3、表彰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开展文艺表演活动

(1)州xx局钱六领唱《走进新时代》,州xx局干部职工参加

(2)州xx局钱六独唱《国家》、《鸿雁》

(3)州xx中心丁一表演独舞《永恒的爱》

(4)东沟村阿依西独唱歌曲

(5)州xx中心小明表演《军体拳》

(6)东沟村农牧民阿依古丽、卡热依玛表演《阿肯弹唱》

(7)州xx中心职工表演《京胡独奏》

(8)东沟村农牧民达吾然演唱歌曲

(9)州xx务中心钱二朗诵诗歌《致像树》

(10)xxx 中心干部李平表演快板

(11)东沟村阿力玛古丽演唱《我的祖国》

(12)州xx中心小白鞋等人朗诵诗歌《盛开的民族之花》;

(13)州xx中心阿玛依、东沟村领舞《麦西来甫》、《黑走马》

5、州xx局干部职工为农牧民赠送慰问品

1、提前认真谋划。各单位、“访惠聚”工作队、东沟村要认真排练文艺节目。州xx中心要根据活动议程确定主持人,提前准备主持词、制作活动课件。表演节目的人员要于12月26日将背景音乐报州xx 中心张三处。各单位、“访惠聚”工作队要于12月26日前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州xx局。

2、加强组织领导。“访惠聚”工作队要做好活动现场布置,清空主席台,合理摆放桌椅,调试音响、投影等设备。州xx 中心要准备瓜子、水果等联谊活动用品。州xx局要准备60份慰问品(洗洁精),现场赠送给参加活动的各族农牧民。“访惠聚”工作要准备参加活动干部职工的一顿午餐。

3、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干部职工要积极邀请结亲户或联系户1人参加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同时说明,由于冬季度假村关闭,活动后聚餐无法开展。

4、做好安保工作。“访惠聚”工作队要加强活动的安保工作,指定专人引导参加活动人员的车辆停放,做好活动现场的安保秩序维持。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州xx局、“访惠聚”工作队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节目背景音乐联系人:

邮箱:

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报送联系人:

邮箱: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四

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来临之际,为做好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建工作,不断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在全市营造团结、和谐、文明、欢乐的氛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落实好“一个目标”、“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六个相互”和“八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全市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学习、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激发共同团结、和谐发展的意识,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中走前头、作表率,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实现乌兰察布跨越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基本原则:隆重热烈、广泛参与、注重效果、安全有序、厉行节约。

(一)广泛开展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5月为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月,为了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今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文明、团结、和谐、欢乐的气氛。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幕、开辟墙报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民族、宗教和蒙古语文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利用大讲堂、中心组学习、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基地等学习教育阵地,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3、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歌咏比赛、座谈会、民族联谊、书画摄影展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表彰慰问活动。每年9月是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宣传月,各有关单位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模范事迹以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表彰慰问模范活动,努力营造团结、互助、和谐、文明的氛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贡献力量。

1、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和宣传学习模范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开展示范带动,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教育基地要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位、先进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围绕新闻媒体、网站、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平台、报刊等载体优势,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积极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各行各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积极开展“学习我市道德模范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知晓模范先进事迹”活动,把都贵玛、杜威等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广泛传递;组织开展先进事迹宣讲巡讲,把模范请进道德讲堂,讲述感人事迹,培育孝德文化,增进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参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优秀影片等,加大思想教育力度,使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成为示范带动的强大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积极开展表彰、慰问模范活动。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适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模范事迹鼓舞人、教育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风尚。评选表彰活动可与市文明办下发的《乌兰察布市“我们的节日”年度安排》中的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表彰相结合,一并进行。同时要走访慰问有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让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贡献更大的力量。

(三)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实践活动,做好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

1、以中华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结合《乌兰察布市“我们的节日”年度安排》(乌文明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和蒙古族祭敖包、祭火等传统活动,充分挖掘文化资源,设计干部群众便于参与的民俗展示会、少数民族文艺表演、书法棋艺、美术摄影、茶话会、故事会等活动项目,展现社会发展新面貌,节日文化新风采,倡导民族团结,家庭和睦。在传统节日开展慰问走访活动,深入社区、农村牧区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与他们共度佳节,共庆共乐;组织志愿者队伍,帮扶困难、空巢老人,把传统佳节变成增进感情、团结群众、凝聚民心的“连心节”。

2、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为抓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诗歌朗诵、文艺表演、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安全演练、书画展、摄影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宣传教育活动。日常工作中,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五个一”等专题活动即:开展一次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举办一场以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召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编发一条以“各民族团结进步,共迎自治区70岁生日”为主题的正能量微信,组织一次各民族干群共同参与的体育运动赛事。充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共迎大庆的参与积极性,扩大影响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贡献力量。

3、结合“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十个全覆盖”工程开展“送卫生、送科技、送文艺、送电影”下乡活动。为群众排疑解难,与群众联谊联欢,把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与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机融合,加强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位,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断增强感恩意识,坚定心向党跟党走的信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实践活动作为近期的一件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专门召开会议,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协调工作,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促进本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围绕中心任务,做好相关部署和活动安排,抓好落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活动结束后要及时编写并报送信息,11月底报送活动总结。

(三)围绕主题,形成声势。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本次活动始终,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的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把全市各族人民的热情激发出来,转化到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上来,在全市形成情系家乡,振兴乌兰察布,共迎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五

民族团结是国家的一种和谐,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凝聚起“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强大力量。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社区领导干部及所有工作人员所联系的结对认亲亲戚,辖区企事业、单位、商户职工。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有力举措。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一)制定2018年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计划。党建服务站制定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目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通过平时升国旗、入户走访、结对认亲、互学语言、增强大家对十九大内容的理解与认识。

(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统筹用好新媒体,利用微信平台、五级体系微信群、qq群等发送党的十九大的学习内容。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开展新颖的学习教育活动,将十九大内容真正融入、贯穿进辖区各少数民族的工作和生活中。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在辖区营造人人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一)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社区工作人每人结对认亲1人,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实现对上述人员结对认亲的全覆盖。

(二)经常走访。要坚持每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往交流。积极开展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天,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或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三)互学语言。鼓励社区各族工作人员互学语言,少数民族工作人员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工作人员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职工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四)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次结亲、终身结缘。让结对认亲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五)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在单位内部、单位之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串串门、聊聊天、谈谈心、唱唱歌、跳跳舞、吃个饭等方式,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友谊、增进感情,自觉融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团结一致干事业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活动主题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四、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市直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市直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第二次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推动阿勒泰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要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筑牢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机关的氛围,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打牢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基础。

(一)集中开展好民族团结融情主题活动。一是集中开展“五个一、五个好”融情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不同民族的干部职工互学语言、互学歌曲、互学舞蹈、互学技艺、互助工作等竞赛活动,人人争当“五个好”(好搭档、好同事、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人人参与“五个一”(共照一张全家福、共度一个节庆日、互写一封书信、共讲一个团结故事、共种一棵团结树),确保机关干部参与率达100%,同时要形成活动的资料储备库,做到文字、图片、声像三统一。二是集中开展“结对认亲”活动。继续落实市委关于干部与基层群众“结对认亲”文件精神,大力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广泛结交不同民族的朋友,至少要结交1名农牧民朋友,要做到与农牧民“对子”写一封信、走一次亲、交换一次礼物、聚一次餐、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照一张合影等,党员、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系列文体活动。依托各民族传统节日,通过举办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的文艺演出、文体联谊活动、民风民俗展、民族体育项目大竞技等多种形式,表达各民族之间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弘扬时代主旋律。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程。按照市民族团结进机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性质和行业实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好干部、好职工、好科室、好班组、好员工等评比和“五学五比五争”活动,机关工委发挥牵头单位作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活动。

(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一是加强学习,加深认识。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四个认同”教育活动,系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二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活动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观看一部民族团结教育影片、开展一系列双语学习、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教育歌曲、撰写一篇民族团结感言)。市直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及形式,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2、开展“七个一”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探访慰问活动、开展一次“党员奉献日”活动、实施一轮结对帮扶行动、举办一场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开展一次“看发展、爱家乡”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学习身边民族团结模范典型活动,教育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民族团结和爱祖国、爱家乡的思想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民族团结、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大宣教活动。

1、办好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以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为内容的3类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形成人人有民族团结思想意识,处处有民族团结故事,行行有民族团结模范,全社会学典型、树典型、当典型的良好风气。

2、抓好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以“每月一讲”干部学习讲堂和“三会一课”教育为载体,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单位学习计划,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同时,机关工委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xxxx年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在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中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机关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在培训中播放民族团结影视片,坚持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3、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持把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结合起来,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一次民族团结知识测试、观看优秀民族团结影片、组织民族团结事迹报告会、做好结对帮扶等活动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集中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寓教于乐中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教育。

4、做好日常民族团结宣传氛围。利用机关党建网,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专栏,将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等进行文字和图片的专版宣传,营造良好的民族工作氛围。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屏、触摸屏、宣传栏、宣传册、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使广大干部群众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受到了民族团结教育,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丰富活动载体,本着有利于工作推进的原则,明确工作时限及具体责任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机制。市直机关工委将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相关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工作,实行加减分制,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获得上级表彰的,进行加分;对民族团结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予以减分。同时,在基层党组织、党员评优评先工作中,也将征求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对于民族团结工作推动不力的,不予表彰。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基础性、日常性、常态化的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切实巩固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市直各部门(单位)需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邮箱。()附件: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0〕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0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九

今年是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今年的5月是自治区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也是我校主题管理月,为推动每月一主题特色管理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根据高昌区民族团结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

二、活动目的:通过创新活动载体,不断增进各族师生之间的友谊,促进民汉班级协调发展,使各族师生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成长,共享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同时,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高“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认识,以月促年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各项活动有效落实,学校成立“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武沾清副组长:刘炯、李刚虎、史凤莲

职责分工:

武沾清、刘炯:负责办公室、工会、各支部“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李刚虎:负责教务处、教研中心、信息办、总务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史凤莲:负责本次主题管理月工作方案制订、活动落实、情况督查及工作总结。负责政教处、学生科、团委团、保卫科“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制订本科室“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落实责任清单。政教处、团委同时要负责年级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检查与考核。

五:活动内容(规定项目)工会

1、组织各工会小组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活动,倡导教职工落实我校“人人会唱一首新疆歌、人人会跳一段新疆舞”的民族团结文化理念。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慰问走访活动。

1、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子屏进行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二是制作民族团结教育宣传版面一块展示在宣传橱窗中;三是将民族团结教育月中的闪光点及时总结,多渠道、形式多样的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

2、做好教职工民族团结教育。安排教职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专题辅导;组织教职工进行民族团结知识测试,增强教职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各支部结合实际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走访慰问活动。

3、做好帮扶和田地区实验中学工作计划和落实。政教处、团委

1、利用国旗下讲话,落实“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启动,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宣传。

2、利用校园广播落实“人人会唱一首新疆歌、人人会跳一段新疆舞”活动;利用主题班(队)会、团(队)课、交流课、室内观影课落实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3、用发现的眼光、欣赏的心态在师生中寻找民族团结好人好事,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活动,在教职工中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积极营造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4、落实高一高二民汉班级结对子工作,并制定相应活动计划,以月促年,通过结对子增进民汉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交融,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5、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联谊和融情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民族团结走访活动,给家庭困难的学生送去关怀和温暖。

6、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组织好初二年级“十四岁生日暨离队仪式”和“高二年级十八岁生日暨成人礼”活动。

教务处、教研中心

1、召开双语班教师座谈会,了解双语班在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提高双语班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新途径。

2、在处室内开展走访谈心活动,使处室内民族团结的氛围更加浓厚。

3、组织政治老师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进课堂,做到有教案、有课时、有效果。

学习成长”为主题的绘画活动。

信息办

1、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尤其是对危害民族团结、散布非法宗教、极端恐怖势力的影像及网络言行监控。

1、对餐厅、商店和宿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使他们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2、对后勤服务中心人员进行“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去极端化”教育,落实好“两个不得、五个严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熟知“三个离不开”“四个人人”等知识。

3、加强住宿生民族团结教育,开展争创民族团结模范宿舍活动。

保卫科

1、组织保安人员学习少数民族日常用语,规范保卫人员接待各民族师生家长的行为。

2、加强安全信息员培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要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总务处

1、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学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落实“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要求。

2、组织处室职工学唱新疆歌、学跳新疆舞。各年级、各支部、各班

1、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的家访活动,通过家访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系统“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要求,宣传国家相关助学政策。

2、开好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利用班会、家长qq群等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引导师生家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

3、高一高二年级配合政教处做好民汉班级结对子活动,并组织结对子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高一年级配合团委开展好民族团结联谊活动。

4、用发现的眼光、欣赏的心态寻找师生中的民族团结先进的人和事,配合政教处做好“民族团结好少年”推荐评选活动。

5、倡导各班为民族团结做1—2件事好事实事。

六、活动要求:

1、本次“民族团结教育月”,各部门、年级组工作采取“规定项目+自选项目”的方式进行,“规定动作”由学校统一制定,“自选动作”由各部门、年级组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2、为确保本次主题管理月达到预期目的,全校师生员工都要积极行动起来,都想想能为民族团结做些什么,如何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的实践活动中;通过主题月活动的开展,总结经验,形成民族团结工作的长效机制。

3、各处室、各年级要充分动员,全员参与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将此次活动作为“爱国爱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教育广大师生树立民族团结大于天的意识,教育和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意识。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思想懈怠、行动迟缓、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集体或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4、各党(团)支部要把此次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主题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广大党(团)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头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校团委要积极号召学生团员、少先队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民族团结月各项活动,使党员、团员、少先队员的身份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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