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根据地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民族团结一家亲”及民族团结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发展各项工作,增进各族群众“五个认同”意识,增强民族团结凝聚力和爱国情怀,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开展大宣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我和结对亲戚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宣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发挥结亲干部优势,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强化“五个认同”教育,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采取送党报,送“口袋书”、召开家庭会议等方式,面对面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有针对性的开展感恩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乐业的幸福生活,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入脑入心,更好地凝聚人心,汇聚人心。
(二)加强对各族基层群众的文化引领
一是开展联谊活动。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紧扣春节、诺鲁孜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辞旧迎新送祝福”“礼赞伟大祖国 一起向未来”等民族团结荣庆联谊活动,通过同结对亲戚一同包饺子、贴对联等活动,讲话中国故事、互送节日祝福,共叙团结情谊。二是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相结合。积极组织结对认亲户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参观观摩活动,引导结亲户感受中华文化,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持续强化帮扶职责,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调研指导,组织干部职工下沉一线,深入结对户家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算增收惠民帐,理清发展思路,梳理一批力所能及的民生实事,帮助结亲户解决就医、就学、就业等实际困难,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时代爱国运动。
(四)用心用情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在节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全体的部署要求,做好对农村“四老”人员,宗教人士、孤寡老人以及困难群体的看望慰问工作,做好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下沉一线,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大力宣传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毛里夏里甫·哈帕的先进事迹,引导群众坚定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五)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活动。结合农牧民夜校集体学习,在家点对点、一对一帮教等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
(六)深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微创建活动
在结亲活动,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引导基层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好村民”“好居民”“好家庭”“好邻居”等创建微行动情况。
(七)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讲清楚接种疫苗的重要性,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居室消杀等工作,引导基层各族群众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活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牢固树立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要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落到实处,见到效果,列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
(二)认真填写“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手册,制定详细的“三定计划”。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内容填写完整,由带队领导签字审核。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1、要开好20xx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报告,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4、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有针对性地把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提倡移风易俗。同时,要编好民汉混合班、混合宿舍、相互学习、尊重和了解对方风俗习惯,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月至11月完成)。
5、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强化排查工作力度,确保使全年不发生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3月至11月完成)。
6、要进一步做好“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把民族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之中,不断充实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文本资料和音像资料,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扬现代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国家、公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阵地(3月至11月完成)。
7、要进一步加强“以德治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意识(3月至11月完成)。
8、要按照地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做好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媒体报刊的投稿、信息报送和发送工作(3月至11月完成)。
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对照《全国民族团进步模范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和自验工作,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并准备好相应的档案材料。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因而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和为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做出应有的贡献(6月份完成)。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今年是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今年的5月是自治区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也是我校主题管理月,为推动每月一主题特色管理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根据高昌区民族团结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
二、活动目的:通过创新活动载体,不断增进各族师生之间的友谊,促进民汉班级协调发展,使各族师生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成长,共享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同时,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高“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认识,以月促年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各项活动有效落实,学校成立“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武沾清 副组长:刘炯、李刚虎、史凤莲
职责分工:
武沾清、刘炯:负责办公室、工会、各支部“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李刚虎:负责教务处、教研中心、信息办、总务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史凤莲:负责本次主题管理月工作方案制订、活动落实、情况督查及工作总结。负责政教处、学生科、团委团、保卫科“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制订本科室“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落实责任清单。政教处、团委同时要负责年级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检查与考核。
五:活动内容(规定项目)工会
1、组织各工会小组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活动,倡导教职工落实我校“人人会唱一首新疆歌、人人会跳一段新疆舞”的民族团结文化理念。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慰问走访活动。 办公室
1、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子屏进行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二是制作民族团结教育宣传版面一块展示在宣传橱窗中;三是将民族团结教育月中的闪光点及时总结,多渠道、形式多样的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
2、做好教职工民族团结教育。安排教职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专题辅导;组织教职工进行民族团结知识测试,增强教职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各支部结合实际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走访慰问活动。
3、做好帮扶和田地区实验中学工作计划和落实。 政教处、团委
1、利用国旗下讲话,落实“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启动,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宣传。
2、利用校园广播落实“人人会唱一首新疆歌、人人会跳一段新疆舞”活动;利用主题班(队)会、团(队)课、交流课、室内观影课落实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3、用发现的眼光、欣赏的心态在师生中寻找民族团结好人好事,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活动,在教职工中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积极营造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4、落实高一高二民汉班级结对子工作,并制定相应活动计划,以月促年,通过结对子增进民汉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交融,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5、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联谊和融情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民族团结走访活动,给家庭困难的学生送去关怀和温暖。
6、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组织好初二年级“十四岁生日暨离队仪式”和“高二年级十八岁生日暨成人礼”活动。
教务处、教研中心
1、召开双语班教师座谈会,了解双语班在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提高双语班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新途径。
2、在处室内开展走访谈心活动,使处室内民族团结的氛围更 加浓厚。
3、组织政治老师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进课堂,做到有教案、有课时、有效果。
学习成长”为主题的绘画活动。
信息办
1、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尤其是对危害民族团结、散布非法宗教、极端恐怖势力的影像及网络言行监控。
1、对餐厅、商店和宿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使他们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2、对后勤服务中心人员进行“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去极端化”教育,落实好“两个不得、五个严禁”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熟知“三个离不开”“四个人人”等知识。
3、加强住宿生民族团结教育,开展争创民族团结模范宿舍活动。
保卫科
1、组织保安人员学习少数民族日常用语,规范保卫人员接待各民族师生家长的行为。
2、加强安全信息员培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要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总务处
1、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学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落实“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要求。
2、组织处室职工学唱新疆歌、学跳新疆舞。 各年级、各支部、各班
1、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的家访活动,通过家访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系统“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要求,宣传国家相关助学政策。
2、开好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利用班会、家长qq群等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引导师生家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
3、高一高二年级配合政教处做好民汉班级结对子活动,并组织结对子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高一年级配合团委开展好民族团结联谊活动。
4、用发现的眼光、欣赏的心态寻找师生中的民族团结先进的人和事,配合政教处做好“民族团结好少年”推荐评选活动.
5、倡导各班为民族团结做1—2件事好事实事。
六、活动要求:
1、本次“民族团结教育月”,各部门、年级组工作采取“规定项目+自选项目”的方式进行,“规定动作”由学校统一制定,“自选动作”由各部门、年级组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2、为确保本次主题管理月达到预期目的,全校师生员工都要积极行动起来,都想想能为民族团结做些什么,如何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的实践活动中;通过主题月活动的开展,总结经验,形成民族团结工作的长效机制。
3、各处室、各年级要充分动员,全员参与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将此次活动作为“爱国爱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教育广大师生树立民族团结大于天的意识,教育和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意识。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思想懈怠、行动迟缓、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集体或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4、各党(团)支部要把此次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主题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广大党(团)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头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校团委要积极号召学生团员、少先队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民族团结月各项活动,使党员、团员、少先队员的身份亮起来。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夯实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我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根据师市《关于深入开展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师市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共居、共学、公事、共乐”为主题,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思想,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国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推动各族干部群众多层次、多形式、多方式地走动互动,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为实现新疆、兵团、师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宣传教育内容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以月促年,常抓常新,长抓不懈。今年的集中教育活动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各单位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重要论述。各单位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活动,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以活动为载体,在全社会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真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的良好氛围。团将组织宣讲团赴连队、社区等集中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扩大覆盖面,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常怀感恩之心,增强“四个认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的正确道路,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把各族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凝聚统一到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上来。
(二)深入宣传自治区成立60周年巨大成就。各单位党支部要集中造势宣传,要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及新媒体作用,精心策划一批主题鲜明、贴近生活、群众喜爱的"宣传主题,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自治区成立60周年来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用鲜活、生动的事例教育影响各族群众。充分运用qq群、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传播力度,积极打造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新疆、兵团、师市、团场事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各族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
(三)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兵团精神宣传教育。各单位党支部要大力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的深刻内涵,大力弘扬新疆精神、兵团精神、老兵精神、三师精神,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带头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带头做到“四个互相”,带头批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好邻里”和“学双语、用双语”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不断深化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四)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和新疆“三史”宣传教育。
各单位党支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引导各族妇女群众正确认识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加强对各族群众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的普及教育,有针对性的揭露和批驳歪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的错误言论,帮助引导各族群众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正确分析看待历史问题和民族宗教问题,不断增强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2、不断深化“母亲素质教育行动”。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民族团结,从我做起”这个主题,以“巾帼民族团结工程”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两个独特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基层组织建设、妇女素质提升三项重点工作,实现让家庭文明起来,让“妇女之家”活跃起来,让妇女“我能行”意识树立起来的三个工作目标,团结引领各族妇女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团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合力,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服饰、社交礼仪、创业就业、婚姻家庭、亲子教育、心理健康、妇女权益保护等知识,要引导各族家庭牢固树立“母亲好孩子就好,孩子好民族就好,民族好祖国就好”的理念。
3、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党支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最根本的目标就是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的要求。要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开展制止非法宗教和“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通过走访、座谈,及时掌握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及情况,按照到人、管用、有效的要求,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发声亮剑,撰写发表署名文章、举办系列座谈会等,深入揭批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明辨是非、擦亮眼睛,自觉抵制非法宗教宣传品,遏制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严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要加强未成年人抵制“三非”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双合格”和“小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和亲子体验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辨别非法宗教的能力,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地下讲经点,防止被非法宗教蛊惑利用和渗透。
(四)深入开展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宣传教育。各单位党支部要开展主题文化活动,积极传播现代知识、现代观念和现代制度。要结合各种民俗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把传播现代文化、制止非法宗教、追求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等内容融入活动中。不断深化家庭文化建设,从弘扬家庭新风、传承爱母美德、强化家庭教育、维护家庭稳定入手,举办庭院文化活动、家庭联谊会等文体活动,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开展“中国梦我的梦”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翻译、编印少数民族语言的故事画册和宣传折页等宣传品。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团内有一定技术专长的人员赴周边乡村开展种养殖、权益保护、亲子教育等专题讲座和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图文并茂的故事画册、宣传折页、通俗易懂的先进人物事迹,引导各族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现代文化的实践者、传播者和推动者。
(五)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各单位党支部要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新疆精神、兵团精神、老兵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最美母亲”及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要大力宣传各类典型,充分利用报刊、专栏、黑板报、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版,举办成就展览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多领域地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的先进事迹,真正使各族群众从先进典型身上感受到强大的道德力量,引导各族群众把爱国主义热情和民族团结思想转化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行动。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由各单位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十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动员会,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学一位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心得体会),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或墙报,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好歌,组织一次“我说民族团结”大讨论活动,举办一次兵地文化联谊活动,开展一次“我为民族团结做一件好事”活动。二是积极组织本单位文字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中国梦我的梦”的有奖征文活动;组织群众参加“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征文活动,让群众讲述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传递民族团结真情。
(二)开展主题文化活动。一是组织团文艺小分队编排一批优秀的文艺节目,在全团、驻村工作组巡回演出,大力普及民族团结知识,用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团结人凝聚人。二是组织群众开展“民族团结歌曲大家唱”活动,使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三个带头”,即:带头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带头做到“四个互相”(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带头批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二是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工作组要组织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活动,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普及教育,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思想,排查解决各种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热点问题,大做民族团结实事好事,真正发挥“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的作用。三是团学校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学校之间、班级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民汉之间“手拉手”、民族团结“结对子”活动;要负责抓好青少年学生“十个一”实践活动,即: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团(队)会;体验一次民族团结实践活动;了解一个民族团结英模;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写一篇民族团结作文;创作一幅民族团结的书画;交一个不同民族朋友;创作一幅民族团结的手抄报;参观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是各单位党支部开展“民族团结好邻里”活动,与周边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子、交朋友和深层次的交流、家庭联谊会,推进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
(四)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主要路口、人群密集场所利用横幅、标语、板报、橱窗等进行宣传,营造民族团结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统筹协调。各单位党支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作为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策划,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全社会行动起来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驻村工作组要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宣教格局。
(二)联系实际,创新工作。各单位党支部要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特点和规律,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多用“草根化、接地气”的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把开展活动的过程变成群众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按照“一个主题、上下联动、全疆一盘棋”的要求,整合各级各类媒体力量,聚焦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各单位党支部要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在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注重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向纵深发展。要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月促年,常抓不懈,把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喀什市特殊教育学校关于深入开展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螁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4个、地区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莆 一、指导思想
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南疆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和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为主题,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五个一”工程、教育疏导“六大工程”为载体,教育引导各组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推动各组师生多多层次、多形式、多方式地走动互动,加强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民族团结的新成果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7周年,自治区成立61周年。
螂二、成立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腿组 长:邹珍玉
葿副组长:木合塔尔·吐尔逊、哈丽旦、齐鸿兰
薆成 员:努尔买买提.司马义、古来仙、米坎热木、王莉、张文鸽、米拉伊、张宏文、热依木拉和各班班主任。
膃领导小组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新的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学校德育处、团队、工会、教研组等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与学校助残日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把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渗透到每位师生心中。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有领导、有组织的顺利地开展起来。
袁三、活动内容
薆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10日——5月18日)
薄1、5月11日下午召开全校民族团结教育月动员大会。2、3、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和周三政治学习时间对荿民族团结月活动进行宣传动员。
4、5、结合我校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羇具体安排,五月份开展以“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题目的大宣讲活动,确实提高各族师生的民族团结意识。
蚆4、助残日前后积极联系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我校得益于党和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以此向社会宣传政府对边疆少数民族特教事业的巨大关怀。
羅5、助残日期间制作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彩喷展板到校内外展出,广泛宣传和谐校园和民族团结大家庭。
肀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中旬——6月中旬)
羀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提高感恩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的关怀与支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伟大实践;大力宣传援疆省市的深情厚谊;大力宣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喀什市各族人民发挥主体作用,建设喀什的精神风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人民军队好的时代主旋律。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感恩伟大祖国,精神美好家园的热情,进而形成推进喀什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动力。
螆负责部门:党支部
肁 2、组织全校教职工和六至八年级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知识答卷活动。
螂时间:助残日后
螈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 3、4、各班召开一次以“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袆主题的大宣讲活动。
蒂时间:2015年5月低
芀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和各班班主任
薇4、组织六至九年级学生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
羆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和各班班主任
袃时间:5月低
羂5、建立“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共建活动,大力开展与二中、师院等兄弟学校的手拉手活动,校内组织教职工进行自学和互帮互学双语学习活动,开展民汉教职工一对一结对子互帮互学活动,民汉班级手拉手结对子活动。
芆负责部门:德育处 团支部
肆6、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外出参加第26个助残日庆祝活动,充分展现我校教职工和残疾学生团结一致、自尊自强的精神面貌。
芄负责部门:学校
蒀时间:助残日期间(5月13日——18日)
荿7、组织全校学生民族团结文艺汇演。
膅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处、团队
蒁时间:5月底6月初 8、9、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积膂极参加扶贫、脱贫攻坚战。
肈 组织全校教职工积极开展访惠聚、扶贫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团结宣讲工作。
膅负责部门:学校、扶贫办
10、11、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月表彰活动
袂
薀 认真做好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总结,评选一批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民族团结好的《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开展表彰活动。
袇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处
芅第三阶段:总结验收(5月底——6月15日)
芃各教研组、各班级将开展的“民族团结月”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及时反馈信息,总结典型经验,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要坚持大力弘扬和培育新疆精神,激扬各族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创造美好未来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成果转化为我校各族师生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浓厚感情,转化为各族师生团结互助、同心同德、携手奋进的实际行动,并将总结材料于6月15日前上报学校德育办公室。在师生中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节喀什盲聋哑学校
2016年5月5日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鲁民发〔2016〕43号)要求,今年9月份将继续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为根本,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主线,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推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积极贡献。
(一)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系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大力宣传,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三)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的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四)我市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突出成绩。总结回顾并大力宣传十八大以来我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和突出成就,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感和自豪感,凝心聚力,再创佳绩。
(五)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模范典型事迹。近年来,各县区涌现出了一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模范集体和个人。通过宣传这些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在全社会树立崇尚模范、学习模范、维护团结、促进发展的良好风尚。
(六)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相互交流学习,推动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交往交流交融凝心聚力,团结和谐奋进共同发展”为主题,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一)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在广场、街道、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公共场所,通过户外广告牌、现场会、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户外宣传活动,为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宣讲学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以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和基层窗口单位等为重点,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
(三)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宣传月期间,我市将组织对2013年、2015年命名的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开展互观互检活动,并组织对有关县区的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等窗口进行观摩,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四)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少数民族实用技能培训。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群众需求,依托各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各县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承办,在宣传月期间自行集中组织举办至少1期农村少数民族种植、养殖等实用技能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
(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山东省参演剧目《兰桂飘香》将于9月9日和10日进京演出两场,全市各级宣传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做好对会演的宣传报道,并及时向市民宗局报送宣传稿件。各县区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文艺展演、广场日活动、民族文化习俗展示、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民族民间技艺比赛等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用人民群众熟悉的语言、喜爱的方式阐述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展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交流、培养、融洽各族群众感情。
(六)组织开展面向各族群众的便民服务活动。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为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与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坚持综合施策,多方配合,扎实做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任务。加大协调力度,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入学、入住、入职”等难题和穆斯林群众的“入口、入寺、入土”难题。鼓励各县区组织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下基层等活动。积极维护来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印发少数民族服务手册,开展少数民族就业创业、法律援助、急难救助、心理咨询、特需保障等服务体系建设,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
(七)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把移风易俗宣传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之中,作为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充分尊重习俗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引导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参与移风易俗,倡导树立文明新风。
(八)集中排查矛盾纠纷。结合全市民族关系状况调研,深入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稳控到位,引导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9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真食品安全检查。
(九)组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月期间,在东营日报、东营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我市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近年来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的模范典型,着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通过领导访谈、新闻报道、专题栏目、事迹播报、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县区要按照市里的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宣传月活动是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宣传月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开展。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及各县区统战、民宗、科技等部门负责组织农村少数民族实用技能培训;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各县区民宗局负责组织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市民宗局、东营日报社负责在《东营日报》专刊民族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市广播电视台、东营日报社负责组织各项主题活动的媒体宣传报道。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宣传、统战、民宗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抓好宣传月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注重工作创新,突出活动实效。按照习总书记“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教育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做‘滴灌’,精耕细作,润物细无声”的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推进理念、手段、载体、方式的创新,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
(三)做好结合文章,着力推进工作。要将宣传月活动与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脱贫及加快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认识,开阔思路,解决难题,不断提升民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宣传月期间,市里将组织到县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创建活动“六进”和宣传月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务求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县区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动态信息,市民宗局将开设专栏,在市民族宗教网站予以宣传,并择优在市民族宗教工作简报上进行刊发。各县区要参照市里做法,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于9月9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两份报市民宗局。同时,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材料报市民宗局,我们将汇总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七
依据自治区陈全国书记10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民汉学生之间的理解和互相交流,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各年级在本方案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年级特点,制定实施本年级班班结对及生生结对的实施细则,在10月28日以前,将本年级班班结对和生生结对名单上报德育处,同时将两份名单进行公示,德育处会按照各年级实施细则进行不定期检查。
按照同一年级结对子班级之间,每个民汉学生进行生生结对活动。以“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为宗旨,利用各年级的班会、自习课、第二课堂时间,从生活、学习、活动三个方面更进一步加强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之间的团结,意在通过此次活动,不断加强民族之间的团结,共创和谐六中校园。
一、“民族团结一家亲”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杨大伟(党总支书记)克尤木.库德热提(副校长)
成员:校党总支委员各年级部长支部书记班主任导师
二、总体要求:
3、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做文明的中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共同维护学校荣誉;
(1)每月1次的主题班会,结对班级共同召开
(2)每天课间操结对班级共同组队进行
(3)结对学生每学期一次学生家庭互访(学生之间进行,不含家长)
(4)传统节日结对学生相互走访祝贺(同上)
(5)传统节日班级共同联欢
(7)结对子学生每学期至少联合办一期手抄报,介绍各自民族的灿烂文化
此项活动包含转型年级。
民族团结一家亲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和自治区、自治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加强加深我校各族干部与联系村群众之间交流交往交融,努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州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和载体,是筑牢各族人民生命线,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密切党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我校全体教职工与联系村群众之间主动交友结对子,增进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牢牢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形成各族干部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浓厚氛围。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为主要结对形式,以“交朋友”、“结亲戚”、“手拉手”、“心连心”为宗旨,重点是先联系我校存在的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特殊群体,每人结对认亲至少一户,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经常走访,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帮扶就业、增收脱贫,互学语言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联系群众民族团结意识,增进民族感情,以实际行动和形式多样的活动,树立各族群众“一家人”思想。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召开动员大会
在巴州特教学校召开与结对认亲现场会,签订结对认亲连心卡,开展认门、认亲活动。(于11月21日前完成此行工作)
(二)常态化开展结亲活动
1、坚持每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通过入户宣讲、拉家常等方式增进与认亲户感情。
2、通过经常通电话、发微信、聊qq等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切实掌握认亲户家庭成员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组织开展进城、相互进家做客交流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增进亲情友情。
4、按照节气时节,由单位统一组织到联系村结对户家中干农活(埋、挖、修剪、采摘、晾晒葡萄等),也可自行联系前往。
5、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期间要互相走访看望,开展家庭聚会。
6、红白喜事要互相帮忙和参与。
(三)经常性开展文化活动
1、由单位统一安排,每季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与鲁克沁镇英夏村、木卡姆村认亲户开展互观互学和经验交流活动,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2、由单位统一安排,每月到鲁克沁镇英夏村、木卡姆村与认亲户集中开展1次文化活动,通过文艺演出、趣味运动会、播放电影、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宣讲、家乡对比变化教育等活动丰富群众生活。
3、每年统一组织2次结亲户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景区、企业、合作社参观、学习,促进结亲户解放思想,开拓眼界。
(四)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教育
各分组、结对干部要采取集中和分散的方式,通过“一对一”、“一对一户”、“一组对多户”的方式,常态化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宣传自治区党委11号、28号、地委28号文件精神,宣传“二十一条”禁令,深刻揭批“三股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荒唐谬论,引导结对群众自觉远离宗教极端。
(五)扎实开展帮扶就业、增收脱贫工作
1、结对干部要理清认亲户发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结亲户外出务工、参加技能培训和就地创业,促进结亲户脱贫致富增收。
2、结对干部要认真梳理结亲户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学、就医方面存在的困难,认真填写走访记录,个人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不能解决,需要协调的先在分组小组内讨论解决,切实不能解决的提请局党组研究解决,梳理的问题由各分组一月统计一次,做好台账记录。
(五)加强互学语言
1、将互学语言与日常学习相结合,加强局机关干部双语学习,坚持每天一句话,每年进行2次测试。
2、局机关干部要切实加强双语的自身学习,增强与结亲户的语言交流,通过语言增进感情。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机关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干部讲政治、顾大局的重要体现,全局干部要上下一心,服从安排,相互配合,不折不扣的做好结对认亲活动。
(二)健全机制、强化落实。办公室负责印制《“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交友记录本》(人手一册),各分组要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细化方案和活动台账,每月做好总结向局党组汇报,局党组每季度召开点评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局机关干部在结亲走访中要注意尊重结亲户意愿,尊重风俗习惯,把握方式方法,注重沟通交流,以增进感情,增进认同感,帮助致富增收为主。严禁摆架子、摆身份、官僚作风,严禁走过场、一阵风,形式主义。活动开展将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和维稳补助,综合治理、精神文明、民族团结奖励发放评比内容,严格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收集资料,做好宣传。各分组要做好各项活动、图片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年底统一交办公室存档。开展活动要及时上报信息,由办公室统一上报。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九
9月22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白塔区跃进街道新世纪社区启动,正式拉开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序幕。副市长刘文军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刘文军要求,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集中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工作,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信念。
启动仪式上,刘文军为获得“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白塔区跃进街道新世纪社区授匾。新世纪社区的居民表演了舞蹈、诗朗诵、萨克斯、小提琴演奏等节目。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和自治区、自治州、库尔勒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库尔勒市《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哈拉玉宫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顺利实施,成立哈拉玉宫乡“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战民宗办,办公室主任由艾散江·夏衣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热依木·亚森兼任,工作人员统战、民宗办人员。
二、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强调了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指明了加强民族团结的方向和路径,是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的重要遵循。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和载体,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保障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乡各村、各站所、乡属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耍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三、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哈拉玉宫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民心基础。
四、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人人都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努力形成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入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经过全乡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2021年7月底前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使哈拉玉宫乡的民族团结恢复到历史最好时期。
五、主要任务
(一)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二)积极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
(三)积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动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工作。
(四)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自内心地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五)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局面”作贡献。
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努力实现哈拉玉宫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使民族分裂分子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藏身立足之地。
六、活动范围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伊州党办厅字〔2021〕50号)要求,结合奎屯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和载体,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保障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创建成果、实现民族团结创建全覆盖、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各单位(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陈全国书记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奎屯。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人人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使全市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努力形成单位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通过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使奎屯的民族团结恢复到历史最好时期。
(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主要任务
1.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知识竞赛、小品大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宣传祖国的变化、新疆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的变化、百姓衣食住行用的变化、身边人的故事等方式宣传党的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2.加强法律法规尤其是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通过反暴力、反恐怖宣讲,组织参观监狱、“现身说法、反哺社会”宣讲等形式,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发挥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管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育管理服务片区管委会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党员、退休职工、志愿者的作用,充分发挥楼栋长、单元长、十户长的作用,把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宗教场所、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入户走访排查,做好“起名、割礼、婚礼、葬礼”四项活动服务管理,特别是要做好“起名、念尼卡、葬礼、为亡人过乃孜尔”等活动的服务管理。
3.在落实好“三有三抓三做”(有固定人员,有充足资金,有良好工作环境和设备;抓氛围、抓活动、抓选树;做好计划、做好督查、做好考核)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和粉刷民族团结墙体画、墙体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内容,在城市主干道、小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在民族团结“九进”活动(进机关、进街道、进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团场连队、进景区)全覆盖上下功夫,每个单位都要按照伊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八个一”(一个优秀的解说员、一部高质量的专题片、一份精炼的汇报材料、一套完善的档案资料、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一套顺畅的观摩流程、一个突出的工作亮点、一个精美的宣传折页)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和考核细则,按照示范点要求营造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讲“民族团结一家亲”故事、出版“民族团结一家亲”画册等形式,推动多层次、多方位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工作。
4.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自内心地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5.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局面”做贡献。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努力实现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奎屯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一)参与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校,驻市单位、部队、企业。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执行。
(二)活动内容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少数民族群众,汉族同志也可以联系汉族群众。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结对认亲本着务实管用有效的原则,对原第一书记、第一主任和单位结对帮扶的困难户原则上不做调换,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与各族群众广泛交朋友,至少与1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市机关单位(部门)各级干部与1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可在单位“访惠聚”联系社区(村),也可与单位干部之间结对认亲。各类学校开展学校之间、班级之间、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结对认亲活动,大力开展“六进”(进处室进教研室、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家庭)“三进两联一交友”(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与学生交朋友)和“十二同”(学习同步、语言同学、课间同乐、用餐同桌、住宿同舍、竞技同场、歌舞同台、节日同庆、困难同渡、民俗同尊、制度同守、和谐同创)活动,加强各学校之间的工作管理交流、班级之间的互动互学交流、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师生之间的思想帮带交流,促成教育系统各族师生之间的“大融合”。驻市部队、公安队伍开展与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根连根、骨肉情”结对帮扶认亲活动,确保军地警民相互有联系、有沟通、有互动;驻市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要开展内部民汉职工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结对认亲活动。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企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2.经常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调研活动积极开展走访;正科级及以下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开展进村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安排好见面交流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电话、qq、微信、易信等各种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心,切实了解和掌握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互学语言。要鼓励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群众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5.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积极组织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六互”活动(互吃一次饭、互送一件小礼品、互办一件小事、互教一项小技术、互提一个醒、互学一句话),与结对户照一张合影,并摆在办公桌上;建一本结对工作手册,记录每一次的活动开展情况。原则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开展1次,学校每周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交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6.表彰激励。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及时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开展活动,形成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奎屯市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民宗委),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市委组织部要重点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记工作,确保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
(三)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好活动规划、完善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稳步推进。奎屯市党政机关要先行一步,立即行动、结对认亲、上门走访;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类学校、医院等相关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批逐步推进,科级以上干部职工在11月底之前完成结对认亲工作,开展走访慰问,其他干部在12月底之前完成结对认亲,并开展走访入户活动。
(四)建章立制,保持常态。建立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建立联系档案和台账,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五)及时总结,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活动水平。市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政府的举措,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先进经验、积极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优秀事迹,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社会浓厚氛围。
(六)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组织、绩效办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部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开发区、各街道、开干齐乡、教育局负责本单位及行政和行业管理范围内活动督查,确保层层抓落实;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将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各单位(部门),驻市部队、兵团七师、驻市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并于11月8日之前报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按照《***市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今年创建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现制定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争创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突出特色、丰富内容、创新方法,积极传播各民族之间和谐发展的正能量,为推进我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确保我校完成今年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创建成功。
为使民族团结“细胞工程”贴合实际,在推进民族团结“细胞工程”过程中,我校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民族团结模范家庭” 、“民族团结模范班级”、“民族团结模范宿舍”创建活动。
各办公室、家庭、班级、宿舍按照评选标准,认真自查自评,并于11月24日前填写申请表报德育处,由我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进行命名并授牌。2014年底前,“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家庭、班级、宿舍)”的创建率至少达到70%,到2015年6月,创建率要达到100%。
(一)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创建标准:
1.办公室成员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成绩突出。
2.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上立场十分坚定,态度十分鲜明,并坚决、及时、全面地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失职、不渎职、令行禁止,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3.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为各族师生办实事、办好事, 在帮助少数民族师生生活、学习和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家庭”创建标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国守法、热心助人、奉献社会;
4、家庭成员具有典型的民族团结事例或家庭成员与其他民族关系融洽,在工作、生活中互帮互助,具有模范带头作用,邻里关系和谐。
(三)学校“民族团结模范班级”创建标准:
1、在班内开展 “民族团结”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让同学们明白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2、和其他班级同学没有矛盾冲突,能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3、民汉班一起开展了民族联谊活动。通过活动民汉班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加强、促进同学之间的民族团结关系。
4、班级同学在学习生活及日常生活中,维护民族团结,与其他民族班级同学之间和睦相处。
5、遵规守纪,爱护环境卫生,爱护公物。
(四)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宿舍”创建标准:
1、宿舍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相互交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帮助。
2、宿舍之间团结和睦。和其他民族宿舍同学能够和谐相处、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没有矛盾冲突。
3、遵规守纪,爱护校园、宿舍环境卫生,爱护宿舍公物,勤俭节约。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四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计划
一、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和载体,是筑牢各族人民生命线,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密切党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动员大会精神和中共吐鲁番市第一次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市财政局全体干部与联系村群众之间主动交友结对子,增进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牢牢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形成各族干部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任务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为主要结对形式,以“交朋友”、“结亲戚”、“手拉手”、“心连心”为宗旨,在局机关干部与联系村群众之间,重点是联系村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特殊群体,每人结对认亲至少一户,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宣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经常走访,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帮扶就业、增收脱贫,互学语言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联系村群众民族团结意识,增进民族感情,以实际行动和形式多样的活动,树立各族群众“一家人”思想。
四、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
(一)组织机构
组长:艾尔肯哈木提(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杜汉伟(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旭红(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玉素甫杜尕买提(副调研员、经建科科长)
成员:卢刚(办公室主任)
张新梅(人教科科长)
李阿荣(党支部组织委员)
艾比拜派祖拉(办公室副主任)
(二)人员安排
为切实做好与联系村群众结对认亲活动,分二个组具体实施。
1、鲁克沁镇木卡姆村“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由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艾尔肯哈木提同志负责。
2、鲁克沁镇英夏村“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由党组副书记、局长杜汉伟同志负责。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结对认亲现场会
在鲁克沁镇英夏村、木卡姆村召开与联系村群众结对认亲现场会,签订结对认亲连心卡,开展认门、认亲活动。(由单位统一组织,于10月21日前完成此行工作)
(二)常态化开展结亲活动
1、坚持每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通过入户宣讲、拉家常等方式增进与认亲户感情。
2、通过经常通电话、发微信、聊qq等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切实掌握认亲户家庭成员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组织开展进城、相互进家做客交流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增进亲情友情。
4、按照节气时节,由单位统一组织到联系村结对户家中干农活(埋、挖、修剪、采摘、晾晒葡萄等),也可自行联系前往。
5、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期间要互相走访看望,开展家庭聚会。
6、红白喜事要互相帮忙和参与。
(三)经常性开展文化活动
1、由单位统一安排,每季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与鲁克沁镇英夏村、木卡姆村认亲户开展互观互学和经验交流活动,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2、由单位统一安排,每月到鲁克沁镇英夏村、木卡姆村与认亲户集中开展1次文化活动,通过文艺演出、趣味运动会、播放电影、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宣讲、家乡对比变化教育等活动丰富群众生活。
3、每年统一组织2次结亲户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景区、企业、合作社参观、学习,促进结亲户解放思想,开拓眼界。
(四)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教育
各分组、结对干部要采取集中和分散的方式,通过“一对一”、“一对一户”、“一组对多户”的方式,常态化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宣传自治区党委11号、28号、地委28号文件精神,宣传“二十一条”禁令,深刻揭批“”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荒。唐谬论,引导结对群众自觉远离宗教极端。
(五)扎实开展帮扶就业、增收脱贫工作
1、结对干部要理清认亲户发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结亲户外出务工、参加技能培训和就地创业,促进结亲户脱贫致富增收。
2、结对干部要认真梳理结亲户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学、就医方面存在的困难,认真填写走访记录,个人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不能解决,需要协调的先在分组小组内讨论解决,切实不能解决的提请局党组研究解决,梳理的问题由各分组一月统计一次,做好台账记录。
(五)加强互学语言
1、将互学语言与日常学习相结合,加强局机关干部双语学习,坚持每天一句话,每年进行2次测试。
2、局机关干部要切实加强双语的自身学习,增强与结亲户的语言交流,通过语言增进感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机关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干部讲政治、顾大局的重要体现,全局干部要上下一心,服从安排,相互配合,不折不扣的做好结对认亲活动。
(二)健全机制、强化落实。办公室负责印制《“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交友记录本》(人手一册),各分组要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细化方案和活动台账,每月做好总结向局党组汇报,局党组每季度召开点评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局机关干部在结亲走访中要注意尊重结亲户意愿,尊重风俗习惯,把握方式方法,注重沟通交流,以增进感情,增进认同感,帮助致富增收为主。严禁摆架子、摆身份、官僚作风,严禁走过场、一阵风,形式主义。活动开展将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和维稳补助,综合治理、精神文明、民族团结奖励发放评比内容,严格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收集资料,做好宣传。各分组要做好各项活动、图片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年底统一交办公室存档。开展活动要及时上报信息,由办公室统一上报。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五
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来临之际,为做好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建工作,不断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在全市营造团结、和谐、文明、欢乐的氛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落实好“一个目标”、“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六个相互”和“八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全市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学习、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激发共同团结、和谐发展的意识,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中走前头、作表率,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实现乌兰察布跨越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基本原则:隆重热烈、广泛参与、注重效果、安全有序、厉行节约。
(一)广泛开展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5月为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月,为了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今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文明、团结、和谐、欢乐的气氛。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幕、开辟墙报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民族、宗教和蒙古语文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利用大讲堂、中心组学习、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基地等学习教育阵地,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3、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歌咏比赛、座谈会、民族联谊、书画摄影展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表彰慰问活动。每年9月是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宣传月,各有关单位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模范事迹以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表彰慰问模范活动,努力营造团结、互助、和谐、文明的氛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贡献力量。
1、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和宣传学习模范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开展示范带动,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教育基地要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位、先进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围绕新闻媒体、网站、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平台、报刊等载体优势,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积极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各行各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积极开展“学习我市道德模范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知晓模范先进事迹”活动,把都贵玛、杜威等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广泛传递;组织开展先进事迹宣讲巡讲,把模范请进道德讲堂,讲述感人事迹,培育孝德文化,增进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参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优秀影片等,加大思想教育力度,使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成为示范带动的强大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积极开展表彰、慰问模范活动。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适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模范事迹鼓舞人、教育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风尚。评选表彰活动可与市文明办下发的《乌兰察布市“我们的节日”年度安排》中的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表彰相结合,一并进行。同时要走访慰问有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让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贡献更大的力量。
(三)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实践活动,做好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
1、以中华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结合《乌兰察布市“我们的节日”年度安排》(乌文明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和蒙古族祭敖包、祭火等传统活动,充分挖掘文化资源,设计干部群众便于参与的民俗展示会、少数民族文艺表演、书法棋艺、美术摄影、茶话会、故事会等活动项目,展现社会发展新面貌,节日文化新风采,倡导民族团结,家庭和睦。在传统节日开展慰问走访活动,深入社区、农村牧区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与他们共度佳节,共庆共乐;组织志愿者队伍,帮扶困难、空巢老人,把传统佳节变成增进感情、团结群众、凝聚民心的“连心节”。
2、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为抓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诗歌朗诵、文艺表演、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安全演练、书画展、摄影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宣传教育活动。日常工作中,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五个一”等专题活动即:开展一次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举办一场以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召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编发一条以“各民族团结进步,共迎自治区70岁生日”为主题的正能量微信,组织一次各民族干群共同参与的体育运动赛事。充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共迎大庆的参与积极性,扩大影响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贡献力量。
3、结合“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十个全覆盖”工程开展“送卫生、送科技、送文艺、送电影”下乡活动。为群众排疑解难,与群众联谊联欢,把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与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机融合,加强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位,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断增强感恩意识,坚定心向党跟党走的信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实践活动作为近期的一件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专门召开会议,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协调工作,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促进本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围绕中心任务,做好相关部署和活动安排,抓好落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活动结束后要及时编写并报送信息,11月底报送活动总结。
(三)围绕主题,形成声势。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本次活动始终,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的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把全市各族人民的热情激发出来,转化到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上来,在全市形成情系家乡,振兴乌兰察布,共迎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