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鲁迅全集读后感篇一
秋风瑟瑟的日子,漫步蛟河的红叶谷,不知道是大自然放飞了我的感情,还是淤积在心中的闷气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按我平常的体力,说什么也是疯狂不了那么整整一天的时间的。等到晚上回到家,我还真的觉得有些累了;洗了澡躺倒在床上,不觉就进入梦乡,好久时间了,我还没有过就这样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是因为太累的缘故,还是因为在自然里一下子找到了心灵的感觉;我竟然还能做梦,而且梦到了满山遍野的鲜花,梦到了在山花中有一位老者,当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鲁迅先生;他朝我笑了笑,要知道,在我的印象中,他老人家还从来没有笑过。大概是因为这么奇怪的一笑,竟然把我从睡梦中给惊醒过来。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到了后半夜,我不知为什么却没有了睡意。
梦里能看见鲁迅先生,这可是我多年没有遇到过的情形;不过在我的人生理念中,鲁迅可是给我难以估量的影响,给了我无法想像的动力。我悄悄起床,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关于鲁迅的书,又悄悄的回到床上。其实这也就是一种心境,对于鲁迅先生我是不需要什么书去借助回忆的;但多少年了,这就是一种习惯,不论去想什么,总是喜欢手中拿着一本相关内容的书。
到底鲁迅先生是什么时候进入我的视野,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不过读鲁迅的文字好像还是从《祥林嫂》开始的;当时读鲁迅的文章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一种厚重,而且是从未有过的那种厚重。在那个算是小说的故事中,我记住了贺老六,记住了祥林嫂,记住了阿毛,当然还有那个不让祥林嫂去端祭品的老爷。说来也就是奇怪,读鲁迅的文字尽管当时还不能理解其内涵,可是却能记住故事的一切;不知道是鲁迅笔下有什么特别的魅力,还是因为他所塑造的人物总能给人心灵的震撼;总之,喜欢鲁迅我就是从《祥林嫂》开始的。
不过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开始阅读鲁迅的杂文,开始走进鲁迅先生的精神世界;尽管我知道鲁迅是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孕育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一种人文情怀;要真正走进他的精神世界,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知道是在初中,还是在小学,我们的课本上有鲁迅先生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当时这篇文章是在老师的解读中进行领会的;那个时候我的心灵还不象现在这么的完善,还不象现在这样的具有冲击力;当时只是感觉鲁迅有一种时代的精神,有一种敢于直面社会的人伦勇气。不过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阿q正传》,终于开始了对一代文化伟人的追求之旅。
关于阿q,在他走到这个世界以来,论说的文字恐怕已经没有办法去进行统计和归纳了;不过对于这篇小说我却读过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回了,对于阿q我也不知道思考了多少次;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人仿佛都唾弃,仿佛都嗤之以鼻的市侩小人物,竟然能融进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我不知道鲁迅是怎么想着构思出这么一个可怜的人物形象;但是我却隐隐的感到,他之所以当年能弃医从文,之所以为了一种信念和自己的同胞兄弟反目为仇,就是因为,他知道,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已经有了一种让社会无奈和哀叹的细胞;他想诊治,可他也知道自己的力量单薄,知道一个民族从远古走来自然是因为有它走来的理由;所以,鲁迅一生都不能让自己从自我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不然他是不会给自己的杂文小集取名叫《呐喊》的。
到处给人说他就是“革命党”,结果人家要杀“革命党”,自然他就被砍了头;可悲的是,就在被砍头的路上,还生怕别人说他不象“革命党”,还想着小尼姑的大腿是那么的美妙。就是在砍头的契约上画押的的时候,他还是那么的认真,那么的小心,生怕自己把圆圈画不圆,生怕被别人笑话。
阿q就是这样的走完了自己的一生;不过当年鲁迅写出这样的传世之作,却纯粹是一种偶然;因为这样的文字他是以连载的方式,随写随发,最后就成了今天的这个样子。我记不清楚是在哪里,鲁迅曾经说过,当时他没有安排阿q去死,可是写到后来,他觉得阿q不能再活下去了,于是只能安排这样的结局。阿q是应该死掉的,也许在鲁迅先生的潜意识中一直就有这样的愿望;可是做为艺术形象的阿q是死掉了,可是在现实生活中,阿q这样的人物仿佛现在不但没有绝迹,反倒多了起来。我想,如果鲁迅先生能活到今天,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感慨。
后来我买了一套《鲁迅全集》,没事情的时候总喜欢翻翻,不知不觉我就这样走进了鲁迅所构设的那个世界。有时候我也知道,就凭自己现在的这点能耐,就凭自己现在的这点积淀,要想领悟鲁迅,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不过读了多年鲁迅的书,说在我的灵魂中没有烙上什么印记,那也是不可能的;记得鲁迅不知在那篇文章中说:“在我的后院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本来很是平常的描述,可是用这样的方式来传送自己的一种心境的文字,好多年了,一直就深深的印刻在我的心里。记得也曾听到过有些文化界的高人诠释过这段文字,尽管觉得他们说的似乎也有道理,但我总还是觉得诠释的过程本身就有许多美中不足。因为鲁迅在写出这样的文字的时候,也许没有刻意,就是自己原始心境中感情的一种自然流露。
“在这个世界上本来是没有路的,但人走的多了也就成了路。”其实这就是一个特别浅显的道理,但是从鲁迅的笔下写出来,就能给人留下无与伦比的震撼。也许这不光是文字的力量;也许这之中有着一种对生命的认可。我在过去写的许多文字中都曾经引用过这段话,每次用到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而且带来的效果也不一样。大概中国的文字就有这样的精妙之处,或者说,是鲁迅赋予了中国文字一种新鲜的生命和活力。反正,尽管我现在很难完整的记起鲁迅的那篇文章,但是,在我那些不成器的文字中自己多多少少也能感觉到鲁迅留给我的痕迹。
有人说,鲁迅很有反叛精神;在鲁迅的人生轨迹中,我们也许能够看到一个穿着长袍的老人,一支接一支的吸着烟卷;尽管最后他结束生命的方式和这些可恶的香烟有关系;不过我想他老人家一定不会后悔,一定不会让自己的生命沉沦在一种烟雾缭绕的梦境之中。我知道,现在研究鲁迅的人很多,而且还有不少是因为鲁迅而成了著名的学者和专家;但是鲁迅留下的就是他的那些传世的文字,也许是可知可感悟,永远也无法去用语言来表述。因为任何传世的东西都有其深奥的理由在里边,都有其不可知的玄妙令人神往。
鲁迅的婚姻也曾留下遗憾,尽管后人用他和自己的学生许广平的爱情故事在诠释爱情的伟大;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从鲁迅留给我们的他的那些照片的脸上看到一种苦难和哀愁。有人说,这是一张忧国忧民的脸,但是我却一直无法说服自己去认同这样的观点。也许在鲁迅的心灵深处,还有另外的一种感情惆怅。因为在他留给我们的那些文字的背后总是有着一种让人无法解读的隐痛。
鲁迅是一个说不完的话题;鲁迅是中国文化中的一种现象;本来在我的心目中,鲁迅应该属于中华的文化,中华的精神;可是,也许是我们的这个社会留驻这样的伟人时间太长,也许是我们今天有不少的人也想让自己成为鲁迅笔下的阿q先生;竟然莫名其妙的设想起来,如果鲁迅能活到今天,那么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过去我说过,历史不能重复,历史更不能假想;今天我仍然还是这样的观点;鲁迅就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产物;就和今天不可能出现鲁迅这样的人物一样。大家的心意我明白,是想用鲁迅来阐释当今社会的一种无聊;可是这样对鲁迅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因为我们生存的世界发展到今天,留下的就是我们这些无聊的饿庸人。如果现在要用一个庸人的心理感受来诉说鲁迅伟大的一生,也许我们的这个社会还就真的没有了希望。
听说鲁迅的后代为了鲁迅的著作版权到处和出版社打官司;我没有去考证过这些消息的来源是否可靠;不过我想,把一个属于中华的财富不管怎么样的归到个人的名下,都是对鲁迅精神的最大亵渎。我想,鲁迅没有想着自己死后还要给自己留下什么;如果真的有了这样的想法,也许今天我们看到的《鲁迅全集》恐怕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有人也曾探讨过李白为什么后人都是庸人的原由;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因为李白嗜酒如命,破坏了遗传基因,所以?。也许这是对的,因为这是科学;也许没有根据,因为李白的后人没有再留下李白那样伟大的诗章。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属于人类的伟人是不可能复制的;说什么“老子英雄儿好汉”,纯属扯淡。
不觉间,我看遮挡着窗帘的窗子,才发现真的东方已经鱼肚白了:“我想到了鲁迅先生,想?”
鲁迅全集读后感篇二
近日,浙江绍兴邮友方建新寄来鲁迅作品《孔乙己》纪念封1枚,此封为宣扬鲁迅作品、传承鲁迅精神而印制的。封的左下方印有咸亨酒店的门面和穿着长衫的孔乙己手端酒碗,另一只手抓着碗里茴香豆的情景。右上角盖有彩色邮资机戳,下边的纪念邮戳也是孔乙己手端酒和抓茴香豆的画面,三者图案十分巧合。记得我上中学时曾读过此文。为了加深印象,特又从书柜中找出鲁迅的作品《呐喊》一书,再次重温《孔乙己》这篇文章。
《孔乙己》是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写于1919年3月,同年4月发表在《新青年》月刊,后编入小说集《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这篇小说,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社会的病态。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罪恶,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及封建教育的檄文。小说以侧面描写和正面描写相结合,通过外貌、动作、语言等方面的描写,形象地塑造了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深刻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冷淡、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小说从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了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含蓄地说明他显摆“读书人”的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唯一的”说明他和酒店里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有距离。身份特殊。预示着他悲剧命运的必然发生。肖像描写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刻画出一个贫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对比,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服饰的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说明孔乙己已很穷,只此一件长衫。他和范进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都是受封建文化毒害的读书人,都是不会营生的牺牲品。他们信奉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孔乙己不能进学,穷酸迂腐,抱残守缺,好喝懒做,这就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
对人物动作,生态的描写,显示了孔乙己心地善良。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排出九文大钱”表示他不会欠酒店钱。自己是规矩人,同时也想在“短衣帮”面前炫耀一下。
孔乙己唯一被人记起的理由,就是他还拖欠了酒店老伴的十九个铜钱。作品中一再出现的“哄笑声”,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可有可无而又可笑可伶的多余人。孔乙己虽未曾进学,却具有几分清高,喜欢孤芳自赏,他虽然饿得脸色青白,却始终不肯脱下又破又脏的长衫。自己认识几个无用的字,却沾沾自喜,并以自己是个读书人而自命不凡,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别人取笑他时,他还要用“四书”“五经”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当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他却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同时,他还固守“君子因穷”的道德理念。以上诸多分析都可以说明孔乙己也自视清高,从而使他不能正确地认清自己。
语言描写表现是迂腐的。孔乙己的语言是很有特色的,动辄“之乎者也”。再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他有一句经典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陈腐的语言便是他迂腐性格的表现。孔乙己抱着过时的陈腐观念不放,生活在一个激昂不安却已前进的社会里,难免不会显出他的迂腐可笑,孔乙己已成为一个典型的抱残守缺的形象人物。
鲁迅的这篇《孔乙己》一文,一方面在于写出孔乙己这个人物,另一方面,更是用一种黑色幽默的笔法来描述这一平常而不忍目睹的赤裸惨剧。
鲁迅全集读后感篇三
鲁迅的作品中,“寂寞”一词总是如影随形的出现,寂寞的来源从他的生活中处处缠绕而来,今非昔比的寂寞,如“所谓回忆者,虽说能够使人欢欣,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总之,“偏苦于不能忘记。”不吐不快,而又惶恐抒发己心后无人问津的寂寞,如“凡有一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含着莫大的犹豫迟疑,对公众未知反映的恐惧。长期寂寞惯了的后遗症。
这种知识分子的寂寞广泛的表现于他笔下的人物之中,从悲观执着的魏连殳最后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用心活跃的吕纬甫渐渐沦为世间一个模模糊糊,泯然众人的影子。这些跌跌撞撞的人物在四周如冷壁一样的时代起起伏伏,与庸众不一样,与当权者不一样,也许在未来,还会与起初意气风发的自己不一样。实是知识分子难言的苦衷。
以至于之后这种寂寞竟逐渐成了他笔下斗士的一种习惯,习惯了独行,《长明灯》里那个执意要熄灭长明灯的“他”总是在强调“不能,不好你们,我自己去熄。”那里,所谓独行是拒绝“他”的反对者。
在自序中,鲁迅也曾感慨,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传染给和他年轻时一样做着好梦的年轻人,那里,确实拒绝任何的追随。
于是,忽而有了一种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之感。
电影《梅兰芳》中,邱如白对孟小冬说,谁也不能毁了梅兰芳的孤独。同样,倘若是毁了鲁迅这份寂寞,恐怕也不会有《呐喊》。这份寂寞是他长期压抑在自己的无聊与哀伤中,又如寒风砭骨,屡屡催促着他去打破这个沉默的时代。“只是我自己的寂寞是不可不驱除的,正因这于我太痛苦。我于是用了种种法,来麻醉自己的灵魂,使我沉入于国民中,使我回到古代去。”正因寂寞而无言,亦正因寂寞而想要一吐为快。
在开与不开口的犹豫后,继而呈现的即是鲁迅作品中是他对现状的某种顾虑与挣扎,包含着对旧时代的厌恶和妥协,一方面在揭露,一方面又麻醉着自己使自己沉入国民之中。这种矛盾的冲撞在其早期的小说中流露的较多。
这样的带些纠结的挣扎隐约可从《端午节》中窥得一二:“又如看见兵士打车夫,在先也要愤愤的,但此刻也就转念道,倘使这车夫当了兵,这兵拉了车,大抵也就这么打,便再也不放在心上了。”错的不是当时的个体,而是个体行事方式的定位,当兵的欺压车夫已经成为社会公认的某种现象,似乎已成为职业的天性,不论是压迫者还是被压迫者,都自然而然的承受着这样的事实,如同文中的“只要地位不至于动摇,他绝不开一开口”,其实细想之下,鲁迅早年独自一人抄拓碑时,应对这样一个铁屋子,也以前抱有不开口的想法,对身边的种种,也仅仅是如方玄绰一般有感慨而无行动,深以为自己无力去唤醒,深以为大而激进的变动在中国行之不通,深以为自己不是一个振臂高呼而应者如云的英雄,他恐惧所谓“叫喊于人生之中,而无生人之反应既无赞同,也无反对,如置无边无际的荒原”的境地。
鲁迅认为中国人的自大是一种合群的自大,而他自己恐怕也同样经历过,正因一个念想,唯有在心中百般徘徊,百般自问,才能流畅的舒展于文字,而那些进入他眼中形形色色的人,不一样于童年的萧瑟的故乡,最之后到的了纸上,他笔下有太多麻木与生活而不自知的人物,而方玄绰似乎又与他们有着一丝的不一样,这个小人物虽然亦瑟缩在当时社会的既定规则之中,但却以前愤愤不平,也以前认识到“易地则皆然”,在麻木的同时认识到了麻木的存在的现象。
鲁迅全集读后感篇四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尸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
使这个社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
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鲁迅全集读后感篇五
《故乡》中少年闰土跟“我”谈他夏夜和爹一起管西瓜时说“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原来,他们管的只是“獾猪、刺猬、猹”。由这里可见摘瓜解渴不算偷在当时当地是普遍如此,这反映了昔日故乡人民群众善良淳朴、热情好客的淳厚民风,衬托出记忆中故乡的美丽可爱。这段借少年闰土之口说出的话与二十多年后亲眼见到杨二嫂等女人到“我”家来“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等等顺手牵羊、明偷暗抢的丑陋行为形成鲜明的对照,进一步反衬出现实生活中农村破产、劳动人民痛苦的生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关系。
在《社戏》一文中,几个乡间小友设法陪我去看戏,夜归途中大家决定偷一点豆子来煮吃。双喜问偷谁家的时,阿发非常爽快地说:“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偷”,《辞海》意指“背着人做事”,阿发甘心冒着被娘知道“要哭骂”的危险,主动请偷自家豆,正反映了农村少年的热情天真、淳朴善良以及勇于承担责任的品格。
《社戏》中小伙伴们偷豆吃,“在阿发家的豆田里,各摘了一大捧”,“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他们曾担心,“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但后文并未写到挨骂,显然是没有骂;他们曾顾虑用了细心的八公公船上的盐和柴,会被知道并挨骂,但第二天“并没有听到什么关系八公公盐柴事件的纠葛”;他们偷了六一公公的豆,六一公公的反应,一是嗔网怪:“偷了豆,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委婉而又亲切的语气中带着惋惜,又饱含着宽厚、仁慈和善良;二是肯定:既然是请客,“这是应该的。”对“偷”的肯定其实是源于对小客人的尊重,这与开头“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相照应,体现了周围群众热情好客的淳朴风尚;三是询问:豆可中吃?体现出对客人而非豆子的关心;四是夸赞:读过书的人才识货。在这个“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的小村庄里,他们处处流露出对读书人的敬慕和尊重;五是赠豆:这显然是对小客人称豆子“中吃”“感激”之余最高的奖赏,其质朴、善良、纯真的性情跃然纸上。为什么几个大人都没有骂呢?就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孩子们这样做不是为偷而偷,而是为请客而偷,不骂体现出对小客人的尊重。为什么作者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难道偷来的才好吃吗?自然不是,而是因为在看戏、偷豆过程中,“我”处处体会到了农家孩子天真活泼、热情能干的优秀品质,体会到他们与“我”之间产生的纯真、亲密、友好关系,以及当地人民那种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质。也正因为如此,那场并不精彩的、令人昏昏欲睡的夜戏到文章末尾作者却强调成“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故乡》中忠厚老实得迟钝、麻木的中年闰土竟被豆腐西施杨二嫂诬陷。杨二嫂“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老实巴交的闰土当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主人“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他根本不必将东西偷藏在灰堆里,尽可大大方方地拿走。但不知道内情的杨二嫂对他的诬陷却深刻地揭示出现实生活中像闰土这样老实巴交的农民不但受着“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的侵扰、折磨,甚至还受到周围那些与他一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杨二嫂们欺负、侮辱的残酷事实,作者借此对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冷漠隔膜的关系进一步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她来干什么?用母亲的话说,杨二嫂等一些女人来“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有何为证?有她亲口所说:“迅哥们,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吧。”一个“拿”而非“买”,可见来者之意不在买。有“我”亲眼所见:她一面“絮絮的说”,一面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有“我”亲耳所闻:她“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在诬陷是闰土藏的之后,“便拿了那狗气杀……飞也似的跑了”。对于这样一个强拿硬要、明偷暗抢、自私自利的杨二嫂,迅哥一家却既没有当面揭穿她的把戏,也没有将她绳之以法,更没有像丁举人对孔乙已那样打断她的腿。这种极度的宽容,显然寄寓了“我”对劳动人民生活日趋贫困的悲惨遭遇深切的同情。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是《孔乙己》中身为读书人的孔乙己荒唐而又可笑的观点。读书人偷东西本来是比杨二嫂之流更为可耻的行为,但孔乙己却是非常认真的、发自内心的不以为耻,以至于与人争辩时“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在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灵魂已经被科举制度毒害得扭曲、变形、麻木的孔乙己固执地认为读书是高人一等的,读书人所做的事当然比那些粗俗的短衣帮高雅,因而狡辩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这显然代表了当时孔乙己之类没落文人的普遍心态,但麻木不仁的孔乙己们哪里知道这种思想恰恰是造成他们悲剧的根源。
农民对于走路的人摘瓜解渴、小孩子偷豆“请客”不当作偷,是因为那里民风淳厚,人们热情好客;迅哥儿对于杨二嫂的明偷暗拿予以宽容,是正在追求进步的青年知识分子对农民给予的哀怜的同情。但时时自命清高,处处自以为高人一等,以至于一厢情愿地始终认为“窃书不算偷”的孔乙己偷的是何家的书、丁举人家的东西。何、丁之流,是通过科举考试爬到农村上流社会的读书人,他们有了一定的权势,就有了作威作福的资本,在老百姓的眼里,这才是真正的高人一等的。“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他们怎么会有迅哥儿那样的同情心呢?但孔乙己偏偏死抱着“窃书不算偷”的信条,竟去“窃”他们的东西,结果终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读书人任意毒打读书人,这一悲惨的结局是对孔乙己可笑观点的极大和极残酷的讽刺,它不仅揭示了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冷酷无情的关系,尤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下读书人成则可以私设公堂、欺压百姓、为所欲为,败则只能穷困潦倒、任人欺凌的残酷现实。
鲁迅全集读后感篇六
提起鲁迅,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
在黑暗势力面前,他恶魔般地矗立着;在人民面前,他忠实如牛。他就是鲁迅,本名周树人。他是乃民族魂,他用他的笔挥洒着中华民族的良知,在他五六十年的战斗生涯中,他创作了大三万余字的著作,显示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实绩,成为世界文学宝库的珍品。
一个梦的缘来,是鲁迅致力于救国救民的一个理想和愿望。他曾经为之欢欣,却又因为梦的破碎而迷惘、惆怅。《呐喊》来由与此密切相关。
《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这些日记并不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互相之间“略显联系”而已。
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地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绪不宁。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
这篇小说不长,却高度揭露了沉重的封建压迫,表现了潜藏于人民之中的吃人的旧时代的深广忧愤。
《彷徨》是鲁迅的另一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小说作品。这篇小说描述了一个“吃人”的社会的黑暗、残忍。鲁迅用自己的笔对当时的时代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唤起人们的自省,但同时寄予了人们改变现实的热望。
《祝福》是《彷徨》中可以说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吧!这篇小说继续了一位中国农村的劳动妇女祥林嫂的悲惨遭遇。鲁迅以包含同情的笔墨揭示了她的不幸,抨击了祥林嫂痛苦的根源——罪恶的封建社会。
祥林嫂的不幸从她嫁给比自己小十岁的丈夫开始。那样的包办婚姻自然无幸福可言,何况她还有一个严厉的婆婆。丈夫死后,她便以逃跑的方式挣脱苦境。她来到鲁四爷家做女佣,这是一种受剥削的奴隶生活,然而她却很满意。祥林嫂的结局故然是很悲惨的。
封建传统不仅剥夺了这个善良而又劳苦朴实的劳动妇女生前的一切,而且竟残酷到使她对自己的死也充满了恐惧。
《故事新编》也可以称得上是鲁迅作品中的经典了。它是“神话、传说及史实的演义”。鲁迅针对当时的黑暗社会,对历史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选择,并加以改造。作者鲜明的爱憎,塑造了历史上“中国脊梁”式的人物,以鼓舞民众,激发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补天》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这篇小说取材于女娲造人和补天的神话。小说开篇写女娲从梦中惊醒,烦闷、懊恼,自然界则是一片春回大地的绚烂景象。和风吹拂,女娲百无聊赖,心神不安,青春焕发,精力饱满而无处发泄。她走向海边,无意识捏x软泥,于是创造了人。女娲因生命力受压抑而发挥了劳动创造精神,创造了人类,补好了崩裂的天。这是作者对封建思想意识礼教道德的勇敢挑战和彻底否定,体现了强烈的反封建精神。
祥林嫂、孔已己的悲剧会重演,阿桂的、假洋鬼子的行径仍在斥责中闪现。
朋友,请打开《鲁迅小说集》,读以读鲁迅,让我们悉心感受一下来自灵魂深处那痛苦的警醒与坚韧的批判吧!
鲁迅全集读后感篇七
我很小时候就经常听妈妈讲鲁迅的故事,零零星星地一些知道他的故事,只知道他是一位着名文学家。这次读了《鲁迅全集》,我对他敬佩得五体投地,他用他的笔墨诉说了阿q的可笑,祥林嫂的悲哀,奇叔的大胆等,他是一位战斗作者,他用笔在与不平的社会战斗着,为穷人打抱不平,打击恶官僚,污吏。
《鲁迅全集》告诉我,鲁迅年幼时家境尚好,家有一个二千余亩的百草园,相传里园里长满了野草,但却是鲁迅儿时的乐园,他在泥墙根上蹿下跳地捉蚱蜢,挖类人形的何首乌(相传吃它会长生不老),还不停地在井口上与小朋友跳上跳下。正是因为这一点,家人认为他不乖,就把他送入三味书屋学习。等鲁迅稍大一些时,家境开始渐渐地贫寒,有一次,鲁迅为了给父亲抓药而误了上课,而被老师用戒尺打了掌心,于是鲁迅在桌子上刻了一个“早”字,来提醒自己要早到。他在三味书屋读五年书,深受老师喜欢。
鲁迅对日本人深恶痛绝。他敢打,用笔墨通达日本人的“走狗”;他也敢骂,用文章来痛骂那些贪财爱荣的官僚,和狗仗人势的大恶人。因为他的弟弟娶了个,而且生活非常地奢侈,鲁迅大发雷霆,并与周作人断绝兄弟关系。
读了《鲁迅全集》,留给我的是对鲁迅无限的敬佩和怀念,他不仅是个文学家,更是一个伟大地思想家和革命家,我的耳边时常会响起鲁迅先生的话“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平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中国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鲁迅全集读后感篇八
《祝福》的故事,在读书人中广为流传。这篇小说通过祥林嫂一生的悲惨遭遇,反映了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的社会矛盾,深刻地揭露了地主阶级对劳动妇女的摧残与迫害,揭示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指出了彻底反封建的必要性。剧中主人公祥林嫂,是一位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她十岁半被婆婆买来做了童养媳。而当时的小“祥林”却还在“摇篮眠”!“白昼间我喂他三餐饭,到晚来我给他把尿布来添!含辛茹苦十余载,成亲半年命归阴!”这便是三十岁刚满、一个连自己的姓名都不知道,只被人唤作“祥林嫂”的人生悲剧的开始。庆幸的是祥林和他弟弟祥根都很善良,祥林死前硬是恳求妻子逃离了家园,因为此刻卫癞子正在设计出卖她!此时的祥林嫂,有的是力气,而且又聪明、又勤快。她经人介绍,初次来到鲁镇的鲁四老爷家去帮佣,鲁四太太说她:“力气大来工钱低!”所以很愿意收留她。而鲁四老爷却从心里嫌弃她是个“寡妇”,但迫于雇人难而不得不暂时留用了她。他还忠告他的太太:“对下人满意,只可喜于心,莫可露于外!”可见,他是一个多么阴险、狡诈的家伙啊!
两年后,卫癞子终于千方百计地打听到了祥林嫂的下落。首先,他明目张胆地以“父债子还,夫债妻填”为理由,索走了祥林嫂靠帮佣攒下的辛苦钱。然后,又和她婆婆串通一气,设计抢走了去河边淘米的祥林嫂,把她卖给了深山密林里的贺老六。起初,祥林嫂死活不从,还想一死了之,并为此碰得头破血流!无奈,在众人的强拉硬扯下,还是“拜了堂”!酒席散后,凑热闹的众乡亲相继离去。从昏迷中醒来的祥林嫂,心中充满了怨愤,她含泪反复哀求贺老六:“放我回去!放我回去!。”心地善良的他,不忍再伤害眼前这位可怜的人!于是,他答应了祥林嫂的请求。但当他问道:“你是回鲁家帮佣,还是回家”时,一句话却触动了祥林嫂的满腹心事:“回家,我哪里还有家?”是啊,天地如此之大,竟然没有她的落脚之处。于是,两个苦命人儿又相帮相依,组成了一个“新家”!
秋去冬来,岁月更替。五年后的一个春天,他们夫妻俩生下的“小阿毛”也已长成一个活泼可爱的好孩子了。他是那样听话,那样乖巧,那样讨人喜欢。妈妈让他做什么,他就去做什么。此时的祥林嫂心中充满了幸福感,她是那样满足,那样快乐,那样满怀希望!
一天,阿毛爹上山去打猎,突然被乡亲抬了回来,说是“伤寒”病又犯了。贺老六还挣扎着说:他刚打死了一只狼就犯病了,另一只狼却逃走了!祥林嫂忙于抢救丈夫,就让阿毛去门口剥豆吃。不想,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丈夫又出门去找阿毛,却猛然发现踪影皆无!忽听有人高喊:“打狼,打狼。”待她失魂落魄地和乡亲们一起追去时,孩子已被狼吃了!“五脏都已被挖空了,但手里却还紧紧地抓着那只篮子。”
此时的祥林嫂又该如何呢?面对丧夫失子的不幸,面临卫癞子“抢房又将穷家端”的悲惨结局,无奈之下,她只得又奔鲁家去帮佣。但鲁家对她的态度,上至老爷、太太,下至佣人柳妈都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人人厌来个个嫌!”——“皆因我两次守寡命运贱!”老爷、太太还吩咐柳妈:“只可让她做些下人的活,祭祀时是千万不能让她插手的!”柳妈又恐吓她:“你如今嫁了两个丈夫,那两个死鬼在阴间都等着你,等你死了要将你锯开来分给他们。”并送给她一本关于“阴曹地府”的画册!夜幕降临,孤独的祥林嫂拿着它,越看越心惊,越看越害怕!耳边还不时响起柳妈的那些话。万般无奈之际,她不得不听从柳妈的建议:“现唯一的办法是:去土地庙敬个神,捐个门槛让千人踏,万人踩,那样就赎了你一世的罪名!”于是,祥林嫂又把“多年辛苦”换来的工钱全部交给了“庙祝”,并赊账“捐了门槛还了愿”!
一年一度的“祝福”又到了,鲁家上下,忙碌中透出丝丝喜气。当祥林嫂“高高兴兴到堂前”,为鲁四老爷家端来“祝福”的年饭时,“忽听老爷太太一声喊,”说她“是不祥之物,伤风败俗,除夕之夜赶外边!”。这下彻底打破了祥林嫂继续生活下去的梦想,使她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绝境!
痛定思痛,绝望、愤怒的祥林嫂终于鼓起勇气,手执利斧走进了那座“土地庙”,她要去“砍门槛”!她要把这象征着封建迷信的神权统统毁掉!她满怀“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天地和神仙!”“到阴间即便是刀劈斧剁也心甘!”的一腔豪气和怨气,砍掉了那个曾被“千人踏、万人踩”的“门槛”!在又一个“祝福”的风雪之夜,倒在了鲁四老爷家的门前。至此,全剧画上了一个凄凉而悲惨的句号!
鲁迅先生的小说《祝福》,自其问世以来,相继被改编成各种戏曲,我观赏过的有:越剧、黄梅戏等,它们的改编可谓风格各异,各有千秋。剧作家都能吃透鲁迅小说的深刻内涵和思想精髓,着力塑造祥林嫂这个凄惨的悲剧形象。但秦腔的改编却又将这一悲剧人物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面,即增加了“砍门槛”这一重要情节,还增添了一些必要的次要人物和必要情节,使得这幕悲剧比小说更令人玩味,更令人荡气回肠!尤其是“砍门槛”这一情节,使原本柔弱、卑微的被损害、被侮辱的“小人物”——祥林嫂,具有了坚强不屈、不甘屈辱、与命运做最后抗争的光辉形象,使她的反抗精神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使观众从她那如泣如诉的哀怨声中,听到了她痛苦的呻吟,听到了她愤怒的控诉,更听到了她不平的心声!祥林嫂的艺术形象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令人思考,催人奋进,教人学会生活,学会珍惜。
记得当代著名作家丁玲曾说过:“祥林嫂是非死不可的,同情她的人和冷酷的人都把她往死里赶!”此话的确很精辟。她本是一位勤劳、善良、倔强、坚强的农村劳动妇女,但在封建礼教和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旧社会,她却被践踏、被迫害、被摧残,最终被旧社会所吞噬。面对封建礼教对她的种种迫害,她也曾不断地挣扎与反抗,然而最后还是被彻底压垮了。
《红楼梦》中妙玉曾说过:“哀莫大于心死!”当绝境中的祥林嫂“抬头问苍天:‘魂灵究竟有没有?魂灵究竟有没有?’”时,“苍天——不开言!”又“低头问人间:
‘地狱到底有没有?。死了的一家人还能再见面吗’”然而,“人间也无言!”祥林嫂就在这“半信半疑难自解”中,“似梦似醒”地离开了人间。她的死,固然是由于贫困、潦倒所致,但更重要的却是精神的崩溃。这不仅仅是她个人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整个社会的悲剧。只有彻底埋葬那个时代,像祥林嫂这样的劳动妇女才会有活路,才能过上劳动致富的幸福生活。所以,生活在今天的广大妇女,一定要无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学会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的头脑,打造一片新天地,创造一种新生活,也为家人、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剧作家的良苦用心,亦能对得起鲁迅先生的伟大灵魂。
鲁迅全集读后感篇九
书中的十则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藤野先生》,当时,中国在日本人的心中的确是一个弱国,可是,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他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影片里被杀头,而且还与日本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种骨子里的麻木不仁,不仅可怜,而且,可恨!
但是,日本人,也不是全部都不知道”尊重”二字为何意,鲁迅在此则中更着重描写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作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鲁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
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字字掷地有声,这本《朝花夕拾》,虽是回忆性的散文集,但丝毫没有改变它的风貌,对于作品中所指出的旧中国的弊端,我看过后触目惊心,庆幸我出生在了祖国富强的年代,我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悲剧重演。
在过往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而去努力呢?从《朝花夕拾》中,我看见自己的影子,一个坚定的影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总而言之鲁迅其实是在众多的作家群中突出的一个,也是特殊的一个,他敢骂,骂苟延喘、阴险狡诈的人,骂貌似中庸的伪君子;他敢论,论国民众生的劣根本性,论轰轰烈烈的大革命的悲剧之源。这就是鲁迅一个大胆的作家!
初读围城,还是小学五年级的那个暑假。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在大人的书柜上乱翻,翻到一本名字看上去酷酷的、像是武侠小说的书,便拿到屋中偷偷翻读。时间过去这么久,当时便一知半解的内容已经全然忘记,甚至连主人公的名字都记不清了,但是有一句话一直铭刻于心:“生离死别好过百年重逢,因为它能使人不老;不仅鬼魂不会老,连记忆中的老友都是曾经鲜活的样子。”
的确如此啊!再读围城时,当年小小的我趴在大木桌上一边查字典一边皱着眉头硬啃的滑稽模样,和曾经的旧时光,就这样一点一点在记忆中复苏,变得鲜活了起来。
时至今日,我也没有从《围城》中提炼出什么中心思想,而我读书也不是很喜欢上纲上线。在真理尚未显现出来之前,我们都在镜子上观察和猜想。也许我们永远无法和智者大家的思想共鸣,那不如在书中读懂自己。我更喜欢和书中的惊喜与感动不经意地偶遇。也许只是一词一句,便足以打动我,点醒我,震撼我。
能够感觉到钱钟书先生真的是非常西化且开放的人了,行文风格很具有欧美作者的特点,主线剧情非常简单,但其中掺杂着大量甚至和主题毫不相关的描写记叙。而比喻句又是那么的精巧和恰到好处,不禁让人感叹这如同蝴蝶翅膀上的花纹一般浑然天成的才华。
说到主人公方鸿渐,我总是会想到另外两个“无辜的堕落者”,一个是《人间失格》中的叶藏,另一个是《德米安》中的辛克莱。只是辛克莱幸得指点迷途知返,而叶藏和方鸿渐则一步一步走向深渊。他们都不是十恶不赦之人,但却都做了令人不齿之事,而且无一例外的都还在一片迷茫中胡乱奔走挣扎。也曾想过奋进,但没有目标的努力终是在泥塘里打滚。我觉得暂时的堕落与迷茫是每个人生命中必经的过程,而且都是在由孩提到成人,开始用尚未成熟的心智面对过于纷扰喧嚣的花花世界之时。耽于耳目声色,忘记了心之所想;追逐着表面繁华,到头来只剩一身空虚。至于最后是堕落还是回归,则完全看你是否能够认清自己的心,看清脚下的路,或者是否有人拉一把。有时只因一时之念,人生便去之千里,着实令人叹惋!
很多人迷惑为什么苏小姐会爱上方鸿渐,明明要比他优秀很多,身边还有苦苦追求的赵辛楣,却偏偏为这样一个男人倾心。记得以前听说过一种名为“情境爱情”的心理效应,在一个特殊的条件下,因为某些原因,一个人的优点会被无限放大,以至于可以掩盖他所有的缺点。而朝夕相处的人,彼此过分熟悉,则很可能对对方的优点习以为常,甚至会因为一个小毛病而完全否定对方。在轮船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里,苏小姐只因“他不打牌”而对实则和打牌者一样堕落的方鸿渐青睐有加;在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上,贵族小姐rose爱上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和社会阶层下也许一辈子不可能相遇的穷小子jack。至于爱情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是细水长流的日久生情,也许是某个瞬间的一见倾心,但它和婚姻,终究是两码事。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次的心动,但也总要受到道德与责任的约束,不然则与动物无异。
最后来说说《围城》本身吧,许多人会说,为什么我觉得围城仿佛在写我自己。它穿越数十年的时光,为何依然能够准确地描述着当今每个人生活中的困境与挣扎。我认为这与群体心理有关,当一段话描述了一个群体绝大部分人共有的特征时,那么群体中的每个人都会觉得在说自己。钱钟书先生对人世百态的洞察,让他创造了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这个再平凡不过的人犯了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的所有错误。而我们,或许没那么堕落,抑或不够伟大,没有办法在有限的生命中将那些错误都犯一遍。这些错误、迷惘与挣扎聚合起来,是著作;分散开来,则是每个人的人生。
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你能理解作者的思想吗?”这个问题我其实羞于回答。因为长久以来都是作者在理解我,他们的文字包裹着我的灵魂微茫的火焰,燃烧成纷纷无数纯白的蝴蝶。而我由此,看到了更高远的彼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