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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一
对照我市《关于印发阆中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阆府办发〔2020〕114号)文件要求,我局做了如下工作:
(一)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局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应急发〔201x〕54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阆卫计〔2020〕330号)文件,局调整了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开展了应急演练,重新完善了本单位的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了应急物资储备。
(二)落实了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落实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医疗机构、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局主要领导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和南充市卫计委报告本系统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及时将卫计局《201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法制机构建设情况。局指定执法监督股负责本单位依法治市工作,因无法律专业人员,我局采取聘用常年法律顾问负责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五)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x〕24号)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今年3月份,局法律顾问组织局机关、人大、政协相关人员对设置博爱、益民两家民营医院举行了一次听证会。
(六)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我局的行政处罚,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规则》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实施标准》。
(七)清理、培训执法人员。9月份,局机关完成了卫计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现持有省政府执法证的有27名;8月份下旬,组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强化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培训。
(八)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及时将卫生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到“四川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年内录入信息86条;局执法监督股将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录入到“南充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年内录入信息8条。
(九)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在“健康阆中”微信公众号内开辟了“卫计法治”宣传专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阆卫计〔2020〕65号),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公开内容、程序方式。据信息统计股统计,年内已公开政务信息159条。
(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的投诉、举报。据办公室统计,年内受理信访、投诉、举报共计95件,均及时予以回应。
(十一)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局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确定了医疗纠纷调解场地和调解人员,并建立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年内调解医患纠纷42件,累计金额达170多万元。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二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为我县教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制定完善《xx县教育局关于深化办事公开等八项制度》,推进教育局机关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合理的工作机制,在制度上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学工作会议上,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一年2次的部署。局班子结合中心理论组学习会,进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专题学习;组织2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培训通过率为100%。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进一步掌握法治政府的相关内容,牢固树立了为民服务、便民服务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三
一是完善“三位一体”执法管理常态化监督。依托局级“案管中心”的作用,定岗定人定责,全面落实“日巡查、周通报、月分析”制度及受立案制度改革规定,严格落实警情、办案区执法日巡查职责。确保案管中心案卷统一保管、民警集中办案,落实未结未破案件及时审核工作。
二是确保受立案工作规范开展。继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构建应受尽受、全程监督、高效服务的窗口型受立案中心。形成以中心为支撑的“统一受理、统一录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四统一”受立案工作模式。
三是开展重点案件和执法环节的监督考评工作。重点针对刑事下走案件、行政案件超期限办理、复议诉讼撤变类案件、涉法有责信访和群众关注的侵财未破、网络诈骗、损财伤害、经侦金融类案件等重点案件或环节开展定期评查工作,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执法考评成绩。
四是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在刑事快办基础上,优化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缩短立案审查、刑拘、取保候审各阶段平均办案时间,争取刑事案件全范围提质增效。行政案件在快办的基础上,针对三类案件、信访类等重点案件也要求缩短办案期限,对一般程序行政案件也要求尽可能高效快速办理,争取2020年平均办案时间在全市能名列前茅。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四
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班子会议每半年听取和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我镇法制办配备专职法制员1名,主要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和年终考核,包括法治信息报送、会议和台账整理。2020年我镇上报法治信息3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方面;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对重要的法律法规举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全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全镇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微信上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100%。全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数10个,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14,高于70%;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全镇配置了4台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设施。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五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自2020年底制定出台了《xx市科学技术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后,全面适用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共配备了两台执法记录仪,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视频均保存在执法记录仪配套软件中。三是开展“双随机”专利执法检查活动。按照省里和市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办法要求,10月17日-19日,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保护处副处长吴晓巍一行4人来温开展打击假冒专利行动检查,检查组随机抽取了永嘉人本超市瓯北店、爱珍大药房,经开区人本滨海利玛店、张和堂医药连锁海利店四家经营机构,并抽取了知识产权处两位执法人员参加行动。四是完善行政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今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确定xx市知识产权服务园为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市知识产权服务园与中国(xx)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xx(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建立了知识产权行政、司法等保护与纠纷调解的有效衔接模式,2020年共受理案件511件,已成功调解404件。此次获批能力建设机构,将极大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提升仲裁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六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新部署,紧盯法治公安目标,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xx公安法治化水平。
一是组织日常执法教育培训。依托“警营大讲堂”、“周一夜学”、岗前培训、执法座谈等平台,积极组织各单位参与日常的执法专题培训。今年针对执法记录仪视音频自动上传、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省厅二期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警察出庭作证、中层领导执法素质测试等重点工作开展了多次培训讲座,提升全警综合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二是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6月10日、11月11日我局分别组织民警77人、87人赴温州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达到了“以考促训”的目的,截止目前,我局已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1099人,取得高级资格民警34人。三是强化法制员履职能力。创新法制员管理办法,推出法制员纵向管理制度,扩大基层法制员专职范围。改变法制员人事隶属关系,改变考评标准,建立法制员良好的上升通道。四是强化中层领导执法履职能力建设。强化中层领导办案考核,今年需要办案的中层领导183人(包括边防),折合完成刑事案件680.5起。组织中层领导执法素质测试。5月24日、9月30日组织开展2020年中层领导执法素质测试,263余名执法办案单位领导参与测试并发布测试通报。
强化执法监督考评,紧盯重点执法因素、重点执法案件和重点单位执法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坚持网上巡查通报制度,由局案管中心牵头,严格落实日巡查、周通报、月研判制度,对各单位的办案区日常管理、信息化录入、受立案情况等巡查结果及时在市局“执法通报”专栏上公布。加大考评倒查力度。xx市局以考评倒查为手段,加大对民警日常执法管理,提升执法意识,对民警执法行为与分管责任领导进行捆绑。今年共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倒查整改意见书8份,各类建议书4份,对民警局规记分126人次,共计245分。强化重点案件的评查整改工作。依托“个案系统”,今年以来共评判刑事案件18146次(扣分案件653件),共扣279.3分,评判行政案件17458次(扣分案716件),共扣167.3分。继续开展刑事“下行”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查工作,结合“四严”行动要求,强化对行政“三类”案件的查结率考核,截至5月31日止,全局“三类”案件查结率为86.38%,相对往年已经大幅度上升。强化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整改工作。上半年对存在严重执法问题的虹桥派出所、盐盆派出所予以进行挂牌整治,对办案拖延、初信初访问题严重的柳市分局在办理治安案件上予以重点监督。通过强化对重点问题单位的监督管理,以点带面,提升全局执法管理水平。
大力推进刑拘直诉工作。落实“轻刑快办”机制,强效推进刑拘直诉工作。全局刑拘直诉达710人,占移诉数的21.3%。推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市局中心工作的重要使命,顺利推进我局固本强基和匹配打击工作,及时科学评估合理下达行政处罚数,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做到精简分流,减轻基层民警压力。完善庭审旁听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对接检法,庭审旁听制度实现常态化运作,从庭审案由、参与场次和旁听人数上都明显增加。1至11月份,共组织庭审旁听共21场,参加旁听民警达451人,案件类型不仅限于普通案件,对疑难复杂案件、重点敏感案件、信访案件、复议诉讼案件要求必须组织经办单位和法制部门的相关民警、法制员和领导参与庭审,通过以案释法,庭上质证达到民警规范执法的目的。深入推进出庭作证制度。自2020年5月xx公、检、法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刑事案件警察出庭作证实施办法(试行)》以来,民警出庭应诉数量逐年递增,今年1至11月份已有13个案件,21名案件侦查民警、鉴定人出庭作证。今年,我局通过邀请应诉专家讲座和组织参加“警营大讲堂”出庭作证系列培训、开展庭前分析和庭后讨论总结等举措,全方位提升民警出庭作证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营造民警愿意参与、敢于参与出庭作证的良好氛围。
全面铺开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今年4月在局层面和翁垟派出所开展政法一体化试点工作,6月21日全面启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自全面推行以来,实现全局上行案件100%通过一体化系统推送目标,并根据省检要求,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推送电子卷宗的标准,确保政法一体化公安段及时高效完成任务。完善受立案制度的深度运行。我局是省厅确立的受立案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受立案制度运行,加快推进受立案中心、案管中心、办案中心实体化运作。一是对接报案信息已实现网上流转,经济犯罪案件立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延长立案审查由局案管中心专人审核,强化对其他单位移送的案件分流,1至11月份下发《受立案中心案件分流通知书》59期。二是定期巡查各单位受立案工作、新执法办案系统办案区人员本期的出入所情况、案件的出入库信息和实际在库情况、涉案物品从办案综合应用系统出入库流转管理情况等,1至11月份下发《执法巡查通报》46期。6月20日,在全省公安政法一体化办案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上,xx受立案制度改革以视频片方式做典型亮点介绍。
一是进一步完善办案积分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根据实际,修改完善我局原有办案积分制度,落实办案积分与奖惩措施挂钩,办案积分与民警评优评先,干部提拔相挂钩,进一步推进“又好又多又快”办案体系建设。
二是切实强化所队领导的履职能力考核。重点是优化中层领导办案制度、案件审核排名制度及派出所领导值班坐堂“一日清”制度。加强对中层办案和审案的考核力度,继续组织中层领导执法素质测试,测试成绩纳入对单位的执法考评成绩。落实领导干部执法履职评定制度,每季度公布执法履职综合评定成绩。
三是鼓励民警参加法律专业知识测试。继续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要求执法岗位民警均要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争取局党委支持,通过物质奖励及组织调整方式,鼓励有能力的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争取新增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民警通过数名列全市前茅。
四是真正落实法制员配备和待遇问题。优化法制员纵向管理办法,解决纵向管理存在的编制限制问题,落实法制员一、二类派出所副股长级配置,法制员评价机制,切实发挥其作为基层执法“质检员”、“管理员”和“小教员”的作用。
五是提升警种的执法业务能力。加强扫黑除恶打击指导和专案的法制支撑,加强刑侦、禁毒、治安和经侦等专业警种的自身业务能力,强化专业警种的执法办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一是完善“三位一体”执法管理常态化监督。依托局级“案管中心”的作用,定岗定人定责,全面落实“日巡查、周通报、月分析”制度及受立案制度改革规定,严格落实警情、办案区执法日巡查职责。确保案管中心案卷统一保管、民警集中办案,落实未结未破案件及时审核工作。
二是确保受立案工作规范开展。继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构建应受尽受、全程监督、高效服务的窗口型受立案中心。形成以中心为支撑的“统一受理、统一录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四统一”受立案工作模式。
三是开展重点案件和执法环节的监督考评工作。重点针对刑事下走案件、行政案件超期限办理、复议诉讼撤变类案件、涉法有责信访和群众关注的侵财未破、网络诈骗、损财伤害、经侦金融类案件等重点案件或环节开展定期评查工作,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执法考评成绩。
四是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在刑事快办基础上,优化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缩短立案审查、刑拘、取保候审各阶段平均办案时间,争取刑事案件全范围提质增效。行政案件在快办的基础上,针对三类案件、信访类等重点案件也要求缩短办案期限,对一般程序行政案件也要求尽可能高效快速办理,争取2020年平均办案时间在全市能名列前茅。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执法信息系统建设,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加快完成“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所需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更新维护、资金保障。确保全局所队按照市局要求熟练运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完成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任务,实现案卷组卷完整一致、推送规范的目标。
二是升级现有执法信息化品牌,推动信息化深度运用。升级受立案管理系统为全流程执法信息化系统。在视音频功能方面,将现场执法记录仪、办案区同步监控、询(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搜查辨认等相关视音频资料与案件信息关联共享,实现自动上传功能,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可视化、回溯式管理。在执法公开告知方面,全面实现从受立案源头开始到案件办结的各执法环节和结果的短信推送告知,全面深化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源头管理。在执法提醒方面,对取保、监居、刑拘、逮捕、起诉、扣押等执法环节在特定时间期限内的审结情况和办理进程实现信息化监督和自动提醒功能。
三是提高办案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办案效率。根据“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推广要求及省厅“全面实行电子化卷宗”指示,在现有“单轨制”审批的基础上,开展实质性涉案警情、案件网上审核、网上巡查、网上评分工作。对电子组卷完整性进行审查,涉案财物出入库一律实行网上流转,行政案件处罚结果依托网络信息做到全面公开、内容规范、推送及时。
四是加强指定监视居住点建设。确定刑侦大队牵头负责,法制预审大队和警务保障处共同参与的建设工作小组。建设标准由法制预审大队提供,具体管理工作由刑侦大队落实,同心协力完成建设任务。
五是探索建立新型刑事执法办案机制。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改革预审制度,构建以刑事侦查中心专业队、四大集镇派出所刑事侦查专业队为主体,二、三类派出所刑侦专干为补充的刑事办案三级机构,结合各地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符合xx公安实际的“集约式、专业化”刑事案件相对集中新型办案机制。
六是打造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机制。围绕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的难点和突出问题,打破公检法自建场所、自我管理等常规做法,根据其他县市局已有经验,探索建立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第三方管理筹建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研发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平台,尝试创立涉案财物集中保管、网上移交、移送顺畅、处置及时的新型管理模式。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七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在已经出台《xx市科学技术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就法律顾问应当符合条件、履行职责、服务范围、权利义务及负责处室和内部流程进行进一步规定;二是深入开展“科技工作大调研、科技政策大宣讲”活动。下发《关于开展“科技工作大调研、科技政策大宣讲”活动的通知》,组成5个调研宣讲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邀请相关政策专家,分赴各地开展调研宣讲,通过进企业、进平台、进园区等形式,开展实地考察座谈调研,深入了解基层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搜集科技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宣讲xx市科技创新“新十条”、新动能培育21条等科技政策和相关法规政策,畅通助企服务渠道,切实解决“惠企政策落地难”问题。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xx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有关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处室。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八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大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水平。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和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全年2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任务分解。根据区委检查和区委法治监督的反馈,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整改。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主要职责,将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群众服务等全过程。
深化行政事项服务改革;深化行政事项改革,积极推进政务2.0、按有关要求梳理行政许可事项20项(含审核转报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等33项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省民宗委、区数据局的最新标准,继续深化政府服务,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密切关注立即、在线、一次性的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和服务流程,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100%%跑零次100%。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律师专题讲授《民法典》。局领导主动参加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乐意学的良好风气。积极推进局执法力量队伍建设,2名局机关干部取得执法证,全局机关干部持证率100%。推动局公职律师培养,2名机关干部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局法律师顾问作用,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四)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工作。坚持把信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重点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安全隐患,紧盯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消防、治安、卫生、房屋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治理,严把大型宗教活动的报批和监管。全年配合上级部门及主动开展“双随机”抽查、跨部门检查3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抽查结果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实现行政处罚“零”突破,按时公示行政处罚案件。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公开我局机构全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内容。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专人保管,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六)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力度。按照各级工作部署,全年陆续开展民法典、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教育,向机关干部、少数民族群众、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其他党纪国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从事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印发包含宪法、国家安全、反邪教等内容的普法安全手册500本,发放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全年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宣讲10余场次。
(一)民族宗教难点工作挑战日益突显。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取证、处罚取缔,还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对非法传道、非法宗教活动的制裁力度不够,法律震慑效果还有待提升。佛教、道教商业化,***私设聚会点等一些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还需要重点关注并解决。
(二)民族宗教执法整合不够完善。机构改革后,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并入党委统战部,对外增挂民宗局牌子,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如根据政务2.0要求,行政许可今后需在网上运行,但由于不再单独保留民宗局,故一直无法申领单位电子印章,只申领了行政许可专用章。
(一)加强组织保障。把法治政府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督查指导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建设。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难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积极指导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创建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治理。
(二)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认真抓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和调整民族关系,坚持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三)增强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大力宣传和解读《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加强培训教育,对局机关干部、镇街统战干事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全覆盖,切实增强民族宗教队伍的法治意识。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加强对宗教界人才培养,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财务监督。
(四)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修改完善权力事项,完善宗教事务执法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要求。继续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及效率。注重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九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集体决策工作中,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纪依法,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xx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坚持重大项目立项事前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规定制定、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xx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等职责;规范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法定权限,及时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及合法性审查中存在的问题,上报今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四是加强科技平台管理。制定了《xx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xx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大院名校xx联合研究院绩效考核细则》,就科技平台的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备案管理、考核流程、考核指标、考核奖励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使科技平台管理更加透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