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一
有这样一个非凡的人,他幼时便丧失了双亲,却仍能笑着面对生活,他的人生坎坷,却依然勇往直前奋斗,他意志坚强,他勇敢无畏,他就是英国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这套书讲述了哈利连绵起伏的命运人生,一本书如同一次探险,令人身临其境,流连忘返。
这一系列书,不知蕴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道理,书中情节新奇有趣,语言形象生动,情节一波三折,时而令以下的捏一把冷汗,时而又令你欣喜万分,人物刻画称不得栩栩如生也是生龙活虎,内容不繁琐,细腻而不复杂。百看不厌。
答案是不能。没有谁是不需要帮助的,没有谁都一定是十全十美的,没有谁是不需要友谊的,更没有谁是随随便便就能成功的!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这个世界是公平的。权利交在你的手里,你的抉择将是你成功与不成功的钥匙。
我们愈是学习,愈觉得自己的贫乏。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更是我们时代的生命。所以,读书吧,让我们一起翻开《哈利波特》,走进哈利的世界,品味哈利的人生!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二
我平时并不很喜欢读小说,但对神话故事却情有独钟。喜欢《西游记》展现的中国的神仙世界和佛教的西天乐土;喜欢《希腊神话》描写的宙斯统治的诸神世界;喜欢《一千零一夜》表现的真主引领的阿拉伯世界;喜欢《圣经》展现的基督世界;如今又深深地爱上了罗琳构建的魔法世界。其实这个魔法世界并不是罗琳创造出来的,众多关于魔法、巫师的故事在西方社会流传已久。
哈利是个真正勇敢的人,而他又是活生生的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缺点有感情的人,却又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他恐怕是文学史上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了吧……从第一部书开始,一点点看着这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在那个梦中才会有的世界,上演着他的故事。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这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他明白生命真正的价值,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从那样紧凑的情节,紧张的氛围,最后一战的宏大场面,最后一刻的辉煌胜利,我毫无来由地为他们笑着,不能自已。
毫无疑问邓布利多是个伟大的人。无论他的过去是怎样的,他理解了,明白了,接受了,努力了。他和哈利,和那些所有所有的人,他们所为之献出生命的……死者已矣。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汇来总结我所为之感动的那一部分,那就是——包容。他能够认识一切,他能够接受,能够理解,包括他的错误和弱点,他都能清楚地明白着,然后从容地走向死亡,他的心中沟壑万千,他将一切都记在心里……是他,使得这一切成为可能,是他使身后的人都一直在奋斗。他的心是那样宽广,宽广的可以包容下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的错误。也是他,一直指引着哈利走向前方。
其实,直到这最后一部书,我才能感到我真正地走了进去,不是痴迷,而是领悟。我理解了他们所有的人,所有的感情,所有的眼泪和欢笑,悲伤,痛苦,努力,生活。我能够用他们每一个人的眼睛看待这个故事。我为他们每一个人而感动。
在这故事的最后,我从这个世界中走了出来——却真正地融入了它。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三
今天,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了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魔幻之旅后,许多思想一涌而上,贯穿了全身。所以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
文中的主角,是一个又瘦又小的男孩。他叫哈利波特,他自幼失去了双亲,神秘的出现在了他姨父家门口。于是他开始了饱受欺凌的日子。过了十年,他终于来到了霍格沃茨学校。在那儿,他学会了骑扫帚飞行,还学会了让物体飞起来的魔法。他认识了罗思和赫每这两个真诚、勇敢的朋友。当他们得知伏地魔要偷魔法石时,他们三个一路过关斩将,最后哈利波特终于用“爱”的力量获胜了!
哈利的勇气及正义令人佩服!他说的一段话让人振聋发聩:“为了不让伏地魔独霸天下,为了不让学校被夷为平地,我们必须去,因为我决不会投靠黑势力的。”凭着他的正义、勇气及爱,终于阻止了伏地魔偷走魔法石,他们最终迎来了光明。
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也无处不在:当在拥挤的车上,小偷正把他那邪恶的手伸进游客的包里时;当光天化日下,罪犯手持尖刀抢劫时;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卖假货时……,有的人变成了“聋子”,听不到受害者的呼唤;有的人变成了“哑巴”,见到有坏人也不报警,不去请救支援;有的人变成了“瞎子”,看到了社会上的邪恶,也视而不见……;更令人气愤的是那些“趁火打劫”的人,简直比伏地魔还可恶,他们把这个社会弄得乱七八糟、一片混乱、人人及及可危。但幸亏社会上也有像哈利波特那样敢于与邪恶立争的好人:一位女士把包放在车前排的右边,小偷见了便假装去问路,门窗刚打开小偷就抢走包向前跑去。一位好心司机见了,便冲上去追他,最后追回了包,连姓名也不留就走了……正是有了这些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挺身而出的人,这个社会才变得文明进步,他们是人类的宝贵财富。
我也有主持正义的时候:我和王智健去游泳,后来他遇到了他的同学周杰。周杰一来就嘲笑他,笑他成绩差,笑他什么都没有自己好……,这下可把王智健气得满脸通红,于是他们便打了起来。没想到周杰还叫了几个六年级的来打他。我见朋友被打,而且还是以五对一,以大欺小,我看不惯,于是挺身而出,踢了那些六年级的,还乱打了几下,边打边说:叫你欺负人,我打死你!打了几下后我大吼一声“滚”!他们立即被我的气势给吓跑了。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哈利,要像他一样支持正义,这其实并不难,比如看到小同学受欺负要管管;看到破坏花草树木的要管管;看到不良的社会现象要管管……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最终的胜者,让正义的阳光铺照世界!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四
在这本书中,罗琳的人物塑造十分成功。勇敢、聪明的哈利,热心的赫敏,机制的罗恩都给读者深刻的印象。而接下来这几个人物形象,给我的印象则尤为深刻。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学生,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得意门生,这本书的所有故事都是围绕着他来展开的。他富有冒险精神,富有正义感,由于伏地魔运用咒语阿瓦达索命来杀他时,咒语并未完全击中哈利,有一部分反弹到了伏地魔本人身上,打下来了一块灵魂碎片掉入了哈利体内,所以哈利可以看到伏地魔做了些什么。
伏地魔,原名汤姆-里德尔,作为黑魔法组织的领袖,他有着无穷大的欲望,想统一魔法界,然后让麻瓜们屈服于他,统一全世界。
家养小精灵在书中是诚实、忠诚的存在,他们总是忠于自己的主人。哈利的小精灵名字叫多比,多比也是唯一一个自由的小精灵,他帮助哈利从地牢中成功逃脱。
而妖精在书中却代表了背叛。妖精带领哈利等人去古灵阁的时候,不但带人想杀死哈利,而且趁机抢走了格兰芬多的宝剑,这无疑给哈利又增加了一份困难。
自21章开始,死亡圣器:老魔杖、复活石和隐形衣,作为又一重要线索进入全文,情节更加迷离。
这是一本神奇的书,在连续的情节中教会了我们道理,寓理于景,情景交融,是一本奇书。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五
你知道哈利·波特是何方神圣吗?相信你一定不会陌生。只要看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或电影的人,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一定会大叫起来:“知道,他是一个巫师!”
说到巫师,你的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个女巫,穿着一个破烂不堪的斗篷,骑着一把扫帚,脸上挂着邪恶的笑容,整天在煮着一大锅恶心的,乱七八糟的魔药。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一岁左右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他的姨父姨妈家门前。他太小太小,并不知道,这一来,他将在姨妈家痛苦地度过十年饱受欺凌的时光。他的表哥达力是个肥胖,愚蠢的大块头,他以欺负哈利.波特为乐。哈利·波特的“房间”是一个在楼梯口的一个储物间。里面又黑暗又狭小,并且到处是蜘蛛,蚂蚁。可怜的哈利·波特所穿衣服只能是达力穿过的旧的,或不要的。
直到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封邀请信请他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学习。来到学校里,哈利不仅认识了很多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还学会了种种魔法,甚至还学会了骑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可是哈利的魔药老师斯内普教授好像也很讨厌他,不喜欢他。有一天,哈利知道了杀死他父母的恶魔头-伏地魔。伏地魔想拿到魔法石,恢复他的体力。但是聪明的哈利勇敢地阻止了他。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啊!死亡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每个人都有一死,为什么总是贪生怕死,想着长生不老呢!这个故事中,最让我佩服的就是哈利长达十年的忍耐。常常有新闻报道说有人自杀,有人想不开等等。我奉劝那些人,应该学习哈利这种在逆境中顽强生活的勇气和精神。周国平曾说过:“人生无非是等与忍的交替,有时是忍中有等,绝望中有期待。到了一无可等的时候,就最后忍一忍,大不了是一死,就此彻底解脱。”
读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哈利·波特用勇气和胆量,战胜了伏地魔,虽然斗争是辛苦的,残酷的。但是,他始终坚持不懈,他敢于面对现实,对困难不低头,抬起头,挺起胸勇敢地去面对,勇敢地去征服困难。
我从哈利·波特身上学到了勇敢、自信、坚强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和失败,战胜困难,战胜失败。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善良、勇敢,并且敢于面对困难,做一个坚韧不拔的人。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六
想到哈利波特,你的眼前会不会出现古老的城堡,飞来飞去的quuidich player,和一些玻璃做的里面摆着一个个花盆的房间呢?你会不会想到特别恨魔法的德斯礼一家呢?下面是我读完这套书的感受,有可能和你的感受完全相同,也有可能截然不同。
我觉得德斯礼不喜欢魔法,并不代表他们就是坏人,而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心态,用不同的角度去想事。虽然他们在我的角度上来说是不太礼貌的,但,他们对他们自己的角度来说是正确的。那些被叫作“muggle”的人看到一些对他们来说的“奇怪的现象”,并不代表他们真的很傻,而是因为他们有属于自己世界的语言,而魔法师也不知道“篮球”是什么意思。
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伏地魔的手下——食死徒了。食死徒们因伏地魔的强大,自己的胆小怕事而失去了自己,去吻伏地魔的脚,去当伏地魔的仆人,也不知道他们自己看上去有多贱。我最讨厌他们了。他们虽然被给予了可怕的黑魔法,但要我用一个词语来描述就是杀人犯。而尽管伏地魔招集了非常非常多的手下,杀了非常多的人,他所有的行为,所有的罪恶就都会被所有的人知道,也会被别人打败的。
而一被打败,别的手下就一哄而散。这种德性,谁都不会喜欢的。我肯定,以后的魔法师会把他们教训一下的。
这套书,我觉得讲了最简单也最明白的道理,那就是好人会打败坏人,而狂暴、邪恶的人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我想,要是世界上所有人都看过这本书,那么世界上压根儿就没有坏人了。
这就是我的感受,也许和你完全相同,也可能截然不同。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七
早晨,我来到书柜前,翻开一本名叫《哈利·波特》的书,看着看着,这本书深深地把我吸住了,仿佛“嗖“地一下把我带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在魔法世界里有一个出生于魔法世家,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书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讲述着一个神奇的故事。所有的虚幻都变成了事实,这儿有妖精,有巫师,有精灵,还有恶魔,画像里的人会动会笑,还会说话。但他们都分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整本书主要讲述了哈里·波特和自己两个形影不离的兄弟姐妹,一个是麻瓜家庭出生的赫敏·格兰杰,虽是麻瓜出生,但在学校中但是排行第一的.,可真是令人佩服。另一个则是纯血统——罗恩·韦斯莱,他们在霍格沃茨七年领悟生活中的冒险故事。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从中明白:生活当中难免遇到挫折,这是必然的,然而咱们要不畏前方的崎岖坎坷,发奋向光明迈进。人的性格有善恶之分,咱们务必一时之中哈利有些心动,正因他没有他父母的一点记忆,但到最后,哈利做了明智的选取,不坚信佛地魔的胡言乱语,我想他父母在天之灵必须会引以为傲。咱们务必向哈利领悟,路是咱们走的,而正与邪,选取在自己。聪明伶俐的头脑用在不一样的地方,效果显然有所不一样!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八
不过,要是说我最喜欢看哪本书,那就是《哈利.波特与密室》。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人物罗琳,《哈利.波特》系列在全世界已被翻译成七十七种语言。
今天,让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哈利.波特与密室》的主要人物。哈利.波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的好朋友是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
有一次,赫敏被蛇怪给僵硬了,现在正躺在医院。不过,更惨的是金妮被蛇怪抓走了,金妮是罗恩的妹妹。罗恩和哈利想好了计划,密室的入口就在盥洗室桃金娘那里。哈利和罗恩去密室走了好久,终于到了!可是就在哈利和罗恩开心的时候,汤姆.里德尔走过来,他可是霍格沃茨五十年前学生时代的伏地魔。哈利拿出邓布利多给的一只红色的鸟,那只鸟叫福克斯。伏地魔叫蛇怪来攻击哈利,福克斯用嘴啄蛇怪,蛇怪用头把金妮的日记本撞到了哈利的旁边。哈利用刀把日记本刺得四分五裂。伏地魔消失了。
哈利不仅救了金妮,还把伏地魔杀死了。他们从这出去后,校长邓布利多表扬了他们,并且把他们送回了家。罗思说:“赫敏恢复真是太好了!”
哈利笑了。
然后,他们一起通过出门口处回到了麻瓜世界中。
读了这篇作文,我明白了:只要是谁遇到了困难,能帮助他的就帮助他。自己要学会勇敢,这样才会使自己进步。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九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我承认那时我真的落伍了,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如此坚决地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打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点儿让读者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
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每次我看《哈利波特》时,当看到哈利与伏地魔对抗的时候,我也紧紧的为哈利捏了一把汗。眼看就哈利就要被杀死的时候,我的心跳也仿佛停止了一般。当他脱险时,我又长疏了一口气。看完《哈利波特》时,我被起伏的.故事情节吓得浑身都是汗。妈妈见了吓了一跳:“你……你洗澡去了啊!”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阿姨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等等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有时吵吵小架,有时说说小谎,有时还开开玩笑……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有特色的书。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其中,让你不得不感叹它的神奇!
所以每每读这套书,我总会忘了吃饭,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用我妈的话就是“走火入魔”!至于原因,我想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十
他,乌黑的头发,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的宽边眼镜。他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杖和一把飞天扫帚。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的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在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从小寄宿在姨妈家,过着孤苦无依、受人欺凌的生活。在哈利・波特十三岁生日的时候,有一个叫海格的巨人告诉他,他其实是一个巫师,并将他带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学习魔法。从那一天起,哈利・波特就开启了一段全新的生活,他在魔法学校了解到自己的身世:原来他的父母也是巫师,在与邪恶的伏地魔斗争中牺牲了。哈利・波特还在学校里结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学习、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历经重重磨难,最终打败了伏地魔。
读完这本书,我被哈利・波特的勇敢和坚强所感动,他每次遇到挫折都坚强面对,受到嘲笑和误解也不灰心丧气,哪怕遇到生命危险也依然勇敢向前。我被赫敏的聪明和勤奋所折服,她好学上进、博览群书,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刻想出奇妙的方法,帮大家解除危难。我被罗恩的幽默和率真所吸引,他对朋友真诚仗义,他的很多言行常让我忍俊不禁。
我真希望我也能拥有他们身上这么多美好的品质!看完他们的故事,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以后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困难都不应该轻易退缩,要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本领!同时,也要真诚友善地对待朋友,和他们互帮互助,一起进步!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十一
畅游书海之间,常有些书令我不能自拔,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就是有这魔法吸引力的小说,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与我同在:哈利由于父母双亡,在德恩礼夫妇和达力的欺凌下活了十一年。但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了学校,他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三人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除了羡慕他们有着超强魔法能力、有勇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外,更羡慕的是他们三人彼此照顾,彼此搀扶,一起成长,铸造了坚不可摧的友谊之墙。赫敏总是陪着哈利面对伏地魔,一次都没有离开,即使这不是她的责任;在哈里和罗恩吵架期间赫敏甘愿做他们的传话筒,即使她并不乐意这样的局面。罗恩就像一道阳光,总是带给他们欢乐;和哈利吵架后又自己跑来和好,因为他在乎他们的友情。当赫敏难过时,哈利总是陪伴在她身边;当罗恩不够自信时,哈利总是有办法化解。
魔法书中他们三人不离不弃的友情令人羡慕,而现实生活中我和王一舟心灵相通的友情也令很多人羡慕:
前不久队长学校布置了一份作业,要每个中队自行开展活动,我们班举行的是“防灾减灾,让生活更美好”主题班会。班主任祝老师让我当小主持,在活动过程中,有一项是“我问你答”,我拿着资料向同学们提了问题,但竟然没一个人举手,当时场面很尴尬,我的脸都红到脖子根了,心里十分着急:天哪,竟然没人举手,冷场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的眼光急切地绕顾班里所有的同学,希望这时有人来打破这个僵局,我的好朋友王一舟似乎看出了我的担忧,思考了片刻后,微微颤颤的举起了手,我终于看到了救命稻草,急忙邀请王一舟来回答,但因为这些课外知识我们并没有学过,所以一舟回答的并不是很完美,但她却在对自己答案不肯定、底气不足的前提下还愿意举手为我打破僵局,带着同学们踊跃发言。接下来的活动中,我和一舟时不时的交换着眼神,这眼神只有我们能懂,“感谢,感激”、“不用谢,不客气”。
友情,是一个眼神;友情,是一份默契;友情,是一份感觉。因为友情,我们成长;因为友情,我们快乐;因为友情,我们幸福。让友情陪我们一直到老,永远珍惜,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