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环保局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一
(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容量不容乐观。我县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仍未能得到有效缓解,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依然较大。辖区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追求不相适应。
(二)2020年我县10个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相对比较慢。主要由于部分项目群众意愿的选址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须重新调整选址及做群众工作,造成设计工作滞后,未能按期开工建设。同时项目环评时遇到农村1000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问题,选址重重复复。因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选点受到制约的条件多,能够适合的建设项目点非常有限。
(三)现场执法力度不够,特别是小型企业数量多、范围广,现场执法监管难度大。
(四)板厂、规模化养殖场数量大、分布广,未能全面排查,摸清摸透企业生产、排污情况。
(五)环境违法行为未能有效快速查处、办结。
(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涉及我局的问题目前仍有8个未完成整改,任务量较大,整改难度大。
环保局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二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切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为抓手,着力抓好“散乱污”整治、vocs治理、建筑工地、矿山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全年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79家,其中取缔关闭类48家,整顿规范类31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出台建筑施工管理办法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2020年全市共淘汰乡镇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3台;编制完成省级、市级重点vocs污染源清单,完成vocs污染治理企业20家,对5家重点企业开展vocs监督性监测工作;完成混凝土搅拌站改造除尘设施88套、新增除尘设施16套,工业物料堆场新增除尘设施8套,整治施工场地扬尘40处,整治非煤矿山扬尘10家。按月对全市13家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的30条环检线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环检机构立即整改。2020年全市环检机构共检测车辆7.5万余台。制发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督查组对区县实施分片包干督查,现场督查指导禁烧工作。2020年我市无一起焚烧秸秆火点被国家和省通报。开展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根据《长三角地区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编制了《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明确和再落实。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2020年派出20批92人次赴京津冀等地及省内其他地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完成省环保厅交办我市的10批99个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打好碧水攻坚战。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中心城区二水厂、xx区一水厂饮用水源地调整获省政府审批,休宁县一水厂水源地调整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报省政府,祁门县备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开展并完成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行梳理排查出4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8个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祁门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污水集中处理厂,安装完成在线设备并于去年8月份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解除挂牌督办;歙县北岸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开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启动阊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分别制定《xx市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排查化工企业52家,对5家企业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5个,其中:汇水水体1个,非汇水水体4个。农村污水治理ppp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扎实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圆满完成二轮试点,顺利启动三轮试点,着力打造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并实施《xx市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对全市92家重点企业进行点位核实确认,及时上传疑似污染地块信息。督促4家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完成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新光不锈钢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两个试点项目部级调研,其中,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试点项目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市政府制定出台《xx市关于建立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发现的18个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和我市自行排查发现18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福昌医废公司医疗危废经营许可证核发,推进1家企业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发放跨省转移危废途径我市告知函12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实验室、机动车维修单位、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的全面摸排,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50余家次。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全市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建立全口径企业清单和控制目标,目前,xx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目标以内。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三个围绕,一个不上”的要求,严把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源头关。2020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7个。组织开展全市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省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徽州区和歙县2个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市级组织的技术审查。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小水电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我市小水电站共113个,其中运行水电站98个(含军属水电站1个)、在建水电站1个、停产水电站2个、废弃水电站12个。根据“分类处理”原则,我市拆除类水电站12个。
五积极做好其他污染防治。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清查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9183家、集中式污染设施20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49家、生活源锅炉41台、入河排污口47个,对清查确认的3509家单位、96个加油站等污染源开展了入户调查,顺利通过省污普办清查质量核查,等次为优并获通报表扬。开展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1家、注销2家、核发预审4家次,新增2家使用放射源单位;对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检查,督促6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系统信息填报和评估报告。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按时限要求完成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包括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7家、合成树脂行业27家。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和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申报;配合环保部固废和化学品中心开展环境雌激素类物质调研。
环保局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三
一是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每月对全市15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6个湖库点位、1个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断面(阊江倒湖断面)以及太平湖流域10个水质较好湖泊断面进行1次监测,每两个月对4个城考断面开展1次监测,完成39个地表水市级考核断面监测任务。开展地表水采测分离,共接收24批次72个断面共计2315瓶样品,严格按照采测分离质控要求落实各项质控措施并按时上报结果。按频次要求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空气质量、噪声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全面开展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及国控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二是持续抓好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水质联合监测工作。每月与浙江淳安县开展1次新安江街口出境断面水质联合监测;每月与宣城市开展一次跨市界水体例行监测;开展新安江流域(xx片)入河排污口及区县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工作,包括17个主要入新安江支流地表水、8个新安江流域重点监控城镇入河排口污水、7个区县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对中心城区5条干支流10个监测断面平水期、枯水期地表水开展专项监测。启动新安江流域区县交界断面、重要入河口和重要节点断面的手工水质监测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对7家国控污水处理厂,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比对监测工作;对5家单位开展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监测。对安徽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xx市福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重点排污单位,xx金仕特种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华邦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祁门县徽红叶纸厂等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性监测。全年共出具监督性检测报告共72份,数据3500余个。
五是进一步完善新安江流域(xx片)水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建设。增加了数据在线查看、污染源的实时监测和远程监控等功能,进一步优化平台系统展示界面、完善环境质量数据及视频监控展示。新增屯溪区一水厂、二水厂以及街口水质自动站三个点位视频监控,街口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已接入。督促全市18家重点排污单位做好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完善和自动监测数据联网工作,目前,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厂及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双益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自动监测数据已接入平台数据中心。
环保局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四
(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容量不容乐观。我县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仍未能得到有效缓解,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依然较大。辖区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追求不相适应。
(二)2020年我县10个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相对比较慢。主要由于部分项目群众意愿的选址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须重新调整选址及做群众工作,造成设计工作滞后,未能按期开工建设。同时项目环评时遇到农村1000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问题,选址重重复复。因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选点受到制约的条件多,能够适合的建设项目点非常有限。
(三)现场执法力度不够,特别是小型企业数量多、范围广,现场执法监管难度大。
(四)板厂、规模化养殖场数量大、分布广,未能全面排查,摸清摸透企业生产、排污情况。
(五)环境违法行为未能有效快速查处、办结。
(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涉及我局的问题目前仍有8个未完成整改,任务量较大,整改难度大。
环保局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五
1.做实“三心”服务。一是热心:对所有来我县投资兴业的客商都要以诚相待,尽力解忧,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为他们提供全方位和优质的服务。特别是重点项目要主动提前介入,了解客商的所思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二是关心:对到我县来投资兴业的客商要从生活和工作上关心他们,切实了解他们的所急所求,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爱心:就是对客商要投之以情,施之以爱,处以关心,注以爱心。切实把客商当成知心朋友,主动和他们交心、谈心,知其所想,急其所需。特别是要在资金和技术上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他们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寻找环保治理技术。
2.扎实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局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xx县环保局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明确分工,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制定阶段性计划,围绕整治内容确定了责任股室及具体责任人,同时将工作方案抄送至县纪委、发改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定期不定期对各股室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经自查,自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制度法规执行、日常工作开展、环保督查整改等三个方面不存在明显问题,未发现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环保局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六
2.2020年6月7日至7月7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广西期间,及时调查处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共88件,我县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交办88件投诉,共归类为58个问题,不属实问题14个,部分属实问题32个,属实或基本属实问题12个。涉及58个问题,其中不属实14个,部分属实32个,属实或基本属实12个。涉及我局牵头处理的环境问题我局已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6件,共处罚金194万元。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努力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3.积极、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县涉及的58个问题,已完成35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仍有23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由我局牵头整改问题28个,目前已完整改20个,未完成整改问题8个。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整改问题实行每周报制度,我局及时督促相关相关部门上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汇总上报。
环保局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七
1.根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我县《xx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进行挂牌督办,逐项落实整改。
2.对全县梳理的23个环保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的问题4个(嵩溪污水处理厂建成未运行;餐厨垃圾处置任务未完成;自然保护区管护不到位;九龙湖超规划网箱养鱼未清理)。
4.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9件信访投诉件,均做到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5.对于市委市政府挂牌督办11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我县已于8月底将涉及我县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问题整改完成并向市直有关部门提交了销号材料。
环保局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八
(1)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大气污染源解析的工作: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大气污染源解析的工作开展:2020年1月起县环保局环境空气监测点开展空气质量日报监测,每天把次日的空气质量数据及当天的数据分时段发到xx蓝天保卫工作群,并结合数据分析提出整治建议。并采取空气质量周报、月报的方式上报数据给南宁市监测站、县委主要领导,至11月13日我站已上报空气质量周报45周,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138天,空气质量为良的天数127天,出现污染天数35天(轻度污染32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天气1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均值为62,空气质量级别为二级良。为分析大气污染物的成分,掌握影响我县大气污染的原因,以便更好的开展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我局与区环科院合作,对我县的大气污染物进行源解析,找出了影响我县县城空气质量的主要来源,并且指导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2)县城集中式饮用水监测:配合市站完成了郁江县城取水口水质监测。至11月,完成全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62项分析监测,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并在广西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监测数据,为保障县城饮用水质安全提供了科学数据。
(3)降水监测:做到逢雨必测,到11月13日止,降雨场次85场,ph均值6.64,酸雨频率为0%。
(4)噪声监测:完成全年每季对县城7个功能区噪声进行监测;完成100个网格点区域环境噪声及县城20个点位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取得数据2736个。
2.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根据全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南宁市环保局印发的2020年南宁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技术方案要求,至11月初,我站已完成了对造纸、水泥、污水处理和重金属等行业22家废水国控源、12家废气国控源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共出具了监测报告书143份,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3.郁江xx河段环境预警加密监测
根据南宁市环保局制定《2020年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及监控监测预警预警实施方案》,为了解郁江河段水质环境质量,加强对郁江水质预警加密监测,我局从5月14日至7月13峦城大桥断面至金锂水泥码头断面等4个断面进行加密监测,监测结果,每天及时向上级及本级环保部门报告水质监测情况,对郁江水溶解氧超低时能提前预警。
4.开展地表水及西津湿地公园环境质量监测
截止11月底,完成了全县10个河流监测断面、6座水库水质监测,完成西津湿地公园10个监测点位开展水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项目为水温、透明度、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和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等全年的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水质分析报告。监测结果表明西津湿地公园10个水质监测点位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按河流型评价);按湖库型评价总磷、总氮项目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西津湿地公园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0)二级标准。
环保局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九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环境厅做好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我市生态红线占37.55%,全省最高。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编制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讨论稿。扎实开展“绿盾2020”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2020年报销号的3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活动。xx风景区,逍遥亭片污水处置、污水处理技术在冬季不稳定等2个国家“绿盾2020”重点核查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月潭湖综合开发、重点生态区xx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大xx国家公园创建、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农药农资集中配送体系建设、生态区县、乡镇、村示范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九大工程,2020年,我市11个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8.7148亿元。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印发《xx市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排查发现违法建设问题12个,并针对每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xx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做好生态损害赔偿试点提供制度保障。根据职责要求,做好生态扶贫工程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积极推进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的实施。2020年我市获中央专项资金1740万元,用于60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使农村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创新实施农药集中配送、生态美超市、生态红包等有效做法,扎实做好绿色创建工作,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及评估验收工作,命名6家市级绿色社区;开展省级“绿色家庭”、“绿色学校”、“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推荐申报及创建指导工作,筛选上报了20家,其中,省级“绿色家庭”6家、“绿色学校”9家、“中小学环境教育实践基地”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