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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一
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根据学校的安排我被分配到开封市金明分局检察院进行为期六周的实习,实习时间是从20__年3月13号至4月22号。进行此次实习的目的是为了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深化自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为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院工作人员交付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检察人员的好评,但同时也发现了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
一:实习单位情况
这次实习,我是被安排在检察院公诉科,刚到科室的时候我主要从事的是内勤工作。学习一些文书的制定,包括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不起诉书等,帮老师打印有关的案卷材料,做好卷宗的装订归档工作。空闲时间向科室的老师们请教问题,得到很多的指点。在公诉处老师的知道下,很快我就熟悉了进行公诉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在公诉科的实习过程中,我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对一些没有完全经过程序的卷宗进行补充和修订,以及一些辅助性质的工作。在次期间,我又认真学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完备深化自己的法律知识,这对我的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以下是具体的实习工作。
(一)学习公诉程序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领导给我介绍了一些关于公诉科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我一些关于公诉工作的书籍让我学习。我通过认真的学习理解,大致了解了公诉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同时也体会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浅薄,所学东西过于的肤浅。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工作的重点就是法律文书的处理和卷宗的装订归档。例如起诉书.审问笔录.裁决判定书等等,在经过长时间的工作后,对这些文书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更加熟悉了这些文书的书写格式和内容要点,极大的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在卷宗装订归档的过程中,我又学习到了在课堂上见不到的知识。例如公安局和法院等相关文件在检察院文件提起公诉后,怎样去整理?各种文件和文书在归档时是否都应该装订上?这些问题在检察院老师的指点下,我慢慢地掌握了。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一起办理了一起关于一起人身意外死亡的案件。在办案期间,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和现实生活的差距。学校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有时候在办案过程中完全没有用处,而且我所学的知识也太过与肤浅,根本不能深层次的去理解,通过实践接触办案过程,亲身体会法律知识的运用,使我受益良多。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所学的是法学专业,所包括的法律门数相当的广泛,可以说是面面俱到。正因为这样,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不能从本质上掌握这些内容。现在能够通过实习来是自己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需要,对我来说是个很好的时机。抓住这样的机会,我能够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而使自己的知识上升一个层次。
在公诉科我从事的工作内容基本上都是与刑法相关,所以在空闲时间我及时充电,又深入学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通过学习,使自己在工作中更加有把握,游刃有余。
首先,在整理案件和卷宗过程中,我留意了下起诉书和判决裁定书的制定和具体的内容。把这些东西同我的刑法知识想结合,自己来判断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果,再与卷宗对比查出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这样的方法我对刑法的条文规定更加的熟悉。同样,作为一门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更加是不能缺少的。各种文书的制定都是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的。
其次,由于公诉科的案卷过于烦琐,单纯的刑法相关知识根本不能应对,其他的法律知识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案件甚至有时候要运用几门法律结合来判断,这对我的理论知识是个很大的挑战。我不断的请教检察院的老师们,请他们指点我的工作方法,暗地里和同学相互交流知识心得,经过长时间的磨练,我有了长足的进步。
最后,文书的制定虽然在实践中比在书本上的类型要多很多,但基本的格式内容还是一样,我在实习过程中也练习了下,感觉到文书制定也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几个问题
由于公诉案件的复杂性,加上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地方,使得在处理相关案件的时候产生了很多的问题。通过我在实习过程的观察,具体有以下几个: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是很充分。当相关的侦查人员侦查过后,对于案件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处理,没有及时的提出司法建议,这对以后犯罪的预防十分不利。
其次:在工作过程中,对于现在科技的东西运用手段不是很完善。可能是由于经济或者其他什么因素的限制,检察人员并没有很多现代化的技术设备能够运用。
最后,在各个检察院之间的案件调动办理过程中,不必要的程序过多,使得整个办理过程拖延时间太长,影响了办案的效率。
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应该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来,既要满足检察人员的需要,有不能过于的浪费。同时还应该加紧对检察人员法律素质的培养强化,培训他们掌握新科技的运用,提高办案效率。
五:实习的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实习,我真正的接触到了法律的最前沿工作,提高了自己的认知水平,明白了许多新的道理,有了很多新的体会。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办案过程中,侦查.证据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还有其他相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六:实习结语
我们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我们不仅要努力学习法律的理论知识,还要有相关的实践体会。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模式来深化自己的理解层次,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做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奠定稳定良好的基础。
检察院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二
纪检监察部门是检察机关落实从严治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工作,加强队伍建设重要责任关口。院党组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一年来,检察长多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中央国务院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并切实落实中央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_在全院于警缺编,在编人数偏少的情况下,落实机构建制一。一成立监察室配齐监察室人员:,落实政治、工作待遇。今年来,‘纪检监察干警转为正科检察员一人,为纪检监察于警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充分调动了纪检监察干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重视纪检监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选派纪检监察人员到县、市委党校学习培训。
二、抓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__年**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实施,全院干警的党风廉政纪律有所增强,爱院意识、敬业意识、创业意识和奉献意识有所提高。也带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实效。20__年**县人民检察院基层院建设工作经验收,被市院以省院的先进基层院之一向省院推荐参加考评。
三、继续建立健全有关内外部监督机制 积极协助院党组抓好自身反工作。
从维护党的形象、从检察事业的长远出发、从关心和爱护检察于警等方面,把工作重点前移,经常性开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教育,尤其是检察长做到廉政助政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共组织二次全院干警参加“两个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知识测试和观看警示教育片。
平时对组织纪律性不强的干警开展谈心教育,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一年来与干警谈心20多次,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同时还采取对自侦案件实行案前谈话,案中、案后跟踪监督,做好预防工作。通过开展这些活动;用正面典型教育崇廉、重在修德律已,筑牢“不愿”思想防线,运用学习任长霞等先进典型事迹进行示范教育、剖析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严肃执纪,对有章不循,违反纪律,不论轻重,及时查处并予以通报。一年来,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共进行通报批评3人。
2、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
队伍靠严带,不严就要败。要强化队伍监督制约机制,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和管事。
检察院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三
20xx年,xx区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检察院、纪委、zd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党中央反腐倡廉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上级纪委、zd委及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推进“三转”,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队伍自身建设,为全院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务求“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为契机,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会议、听党课、进zd大讲堂等形式,认真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规定,全面深化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更加清醒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定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把党组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高检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着力营造从严治检新常态,使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始终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真正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务求落地生根。年初,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坚持“签字背书”、述职述责述廉、诫勉谈话和约谈、“一案双查”、“倒查”等制度,坚持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态度,组织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全院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按照上级要求,纪检部门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执行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不兼职其他职务,使其工作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强化问责力度,集中精力履行好执法执纪监督职责。修订完善了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各部门和全体检察干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纳入每月的绩效考评,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求有效得到落实,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强化警示、禁令教育,促廉政风险有效防控
紧紧围绕上级纪委、zd委和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院检察队伍自身实际,扎实开展各项警示、禁令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努力强化全院干警勤政廉政意识,不断增强为民执法、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先后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了中纪委《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高检院《关于俞大军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和《关于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的通报》、省委zd委《关于8起zd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xx省zd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选编》、中共xx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六起党员、干部在位不为典型案例的通报》、xx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系列读本》等一系列反面警示教材,要求全院干警从警示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树立廉政和法治意识,强化法纪观念,用法治思维和规范化行为行使检察权,使其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认真组织开展了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止懒治庸”“十不准”等为内容的禁令教育,以“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和“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高检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不断深化党纪和作风教育。对“两个规定”严格按照市检察院具体要求,建立了相关机制,确保了严格执行落实。注重对青年检察干警的廉政教育,对全院青年干警集中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题廉政警示教育课,从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对青年干警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充分利用本院局域网、门户网站、“检察官之声”、检察微信和廉政文化走廊等平台打造廉政建设教育阵地,组织全院干警订阅“廉政”“共产党员”公共微信号,将警示、禁令教育常态化,将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以筑牢检察干警“不想违、不愿违、不能违”的思想防线,使全院检察干警岗位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一年来,全院检察干警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廉洁规范公正执法效果明显。截至目前,我院纪检部门没有接到有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举报,也未发现有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
三、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強化执法执纪监督
坚持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着力加强对执法环节突出问题的监督。纪检部门始终把高检院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紧密衔接起来,切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及本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抓住时间节点,明确监督重点,制定监督措施,重点围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三不问题”对各执法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开展自查自纠、剖析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提出监督意见,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并结合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先后对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案管、控申等执法部门司法行为和全院干警执行纪律禁令情况,分别开展专项检务督察2次,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检查1次,同时,对全院干警日常遵章守纪和工作生活作风情况开展不定期巡查、检查或督察达40余次,通报整改事项2项。接受市院专项督察或检查3次,接受市院整改事项3项,所有整改事项已全部及时整改到位。积极开展“违规插手、参与工程建设”的专项整治活动。对4名检察干警操办喜庆事宜严格按照《xx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进行了依纪监督。严格执行《检察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坚持制度逗硬。全年,有3名部门负责人因该部门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受到“扣发检察官津贴”等处理。坚持与本院控申、案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联系,动态了解掌握全院检察干警廉洁规范执法状况。主动向上级纪委和检察院纪检组汇报纪检监督工作,争取领导指导和支持。一年来,通过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确保了全院党令政令畅通、各项纪律制度严格执行、检察工作有效推进,对巩固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规范司法能力,增强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xx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关注和期待。
四、以“创铸树”活动为切入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根据上级纪委、zd委和检察机关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xx区检察院积极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采取有效举措推进该项活动。一是主动争取院党组支持。将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铸树”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活动方案向院党组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以争取院党组和“一把手”的有力支持。二是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步骤,并结合基层院和本院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三是着重开展学习教育,强化纪检队伍党性和专业素质。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全院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进行了专题学习,积极参与全院开展的一系列专题学教活动,使之进一步明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更加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励志网。四是着力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防控。通过认真分析共查找出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廉政风险点3个,并制定有效措施积极防控。五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守纪律、讲规矩”承诺书,深入践行“六项承诺”,用铁的纪律规范和约束自已,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确保履职尽责到位。通过“创铸树”活动的开展,努力使全院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积极参与市、区纪委开展的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调研工作,深入思考、努力探索纪检监察工作“三转”主题。服从上级纪委、检察院安排,积极参与全市查办党员干部违规违纪专案工作,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同时,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以区委提出的“七大行动”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通过检务公开平台、公众微信号、信息简报等途径,努力营造廉政建设和社会评价工作的宣传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地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专职人员仅1人,兼职人员都在重要业务工作岗位上,精力分散,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在执纪执法监督中仍然存在失之过宽、失之过软的问题,在严格执纪问责上须进一步加大力度。
20xx年,xx区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将坚持在上级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强化监督责任,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检察院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突出执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紧扣“ 建设幸福美丽xx”总体目标,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好检察服务。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9件190人,提起公诉355件479人,起诉人数同比增加23.5%,无一起错捕、错诉和判无罪案件。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案30件34人,起诉39件47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类案件71件88人,起诉121件149人;批捕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19件23人,起诉20件25人;批捕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8件12人,起诉19件37人。准确适用从宽法律规定,开展不捕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全年开展证据不足不捕30件47人,无社会危险性[1]不捕53件64人,不构成犯罪不捕6件7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18件21人。二是注重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2]、附条件不起诉[3]等各项司法保护制度,对2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法律援助,对1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深入分析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撰写的《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暴力案分析》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信息。针对在校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的现状,联合区教育局成立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为期三年的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讲座、举办法制教育展览、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制作微电影展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断创新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三是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建立涉检信访预警机制[4]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5],对具备和解可能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全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因素16起,办理司法救助案4件,发放救助金3.6万元,顺利化解方富贵信访积案和蒋德安刑事申诉案,没有发生一起接访安全事故,成功申报省级文明接待室。四是把握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对口帮扶的小河口镇光明村制订了无花果产业带动的脱贫计划,下派1名干警任“第一书记”长期驻村帮扶,与21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在落实政策、经济帮扶的同时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为帮扶村、镇提供法律政策知识宣讲,先后为小河口镇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宣讲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预防讲座。院领导多次带队进村入户实地开展帮扶、慰问和脱贫攻坚蹲点督导,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突出办案重点,深入查办发生在扶贫救灾、执法司法、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6件15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反贪立案目标任务。依法查办了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岳某某贪污公款14万余元案;小河口镇原党委书记张某某受贿20余万元案;小河口镇跃进村村支部书记黄某某伙同村主任、镇代理会计、公路承包商四人贪污村公共资金10余万元案;高铁协调办原主任伍某某、副主任徐某等4人贪污37万余元窝案。立案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和公安民警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案件2件6人,立案人数居全市首位。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3人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查办的个案开展预防调查,形成2篇专题预防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先后为xx区卫生执法大队、交通局等机关单位开展法制讲座7次,在工程建设、工商登记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131次,为政府公开招标项目签盖《廉政协议》38份。为增强预防合力,联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组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村官宣讲团”,目前已组织11名宣讲团成员到高粱镇、小河口镇为200余名乡镇领导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举办了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宣讲活动得到市院的充分肯定,多家新闻媒体对该活动进行报道和转发。
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9件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件6人,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立案或撤案;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5件,公安机关均予以了立案侦查;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罪10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次。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5人,成功改判2件4人,另1件正在审理中。在民事行政监督中,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7件,其中办理不服生效裁判案12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4件;督促金融机构向法院起诉久拖不还的贷款案3件;开展执行款物清理专项监督活动,对执行案款滞留时间长等突出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并得到区法院的采纳;注重加大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对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整改监督意见4件,全部被采纳纠正。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人次,办案机关采纳10人次,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402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区政法相关单位会签《xx区社区矫正监督实施意见》,书面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24人,纠正监管场所混关混押3件3人。建立了“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就业安置基地”,帮助特殊人群就业。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7]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8],排查出被撤销缓刑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未被收监收押人员3人,清理出350余万元的罚金尚未执行缴纳,向相关部门发出了督促履行的检察建议。
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的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参加工作座谈会、通报会和出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全年邀请区人大代表来院调研工作1次,向区人大、区政协集中报告、通报检察工作5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16年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获得充分肯定。深化检务公开,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法律文书说理、检务公开大厅和“两微一端”[9]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次,开展集中采访报道4次;在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推送检察信息300余条,在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20条,点击率13000余次,访客近8000人。
2016年是换届年和司法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的一年,工作任务繁重,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坚持“五个不放松”,实现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一是坚持目标管理不放松。换届以来,针对各项主要业务指标进展缓慢、完成不理想的严峻现状,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先后四次召开目标运行分析会,督促各部门查漏补缺、固强补弱,短时间内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止年底,95.8%的绩效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院17个部门有12个部门的单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二是坚持司法改革不放松。根据省检察院司法改革具体方案,有序进行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首批24名检察官通过统一考核进入员额。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队伍编制总数的35%、50%、15%,对全院检察人员分类定岗,顺利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和人员分类改革。三是坚持思想教育不放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等规定,狠抓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四是坚持班子建设不放松。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重大开支等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班子整体效能得以充分发挥。五是坚持业务教育不放松。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全年投入教育培训经费达院财政预算经费总额的5%。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开展岗位练兵与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相结合,先后组织8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
2016年,xx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各类先进集体表彰44项,先进个人表彰79人次。在川南片区八个建制队参加的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中取得第三名,在市检察院对各县、区检察院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社区矫正、司法警察执法行为监督、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村官宣讲团”等创新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和推广。
各位代表:2016年xx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到位,监督成效与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二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不快,干警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三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xx区委和内江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统筹推动xx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努力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幸福美丽xx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惩治、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用法治方式服务改革的能力,更加有效地为我区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坚持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的理念,加强对区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结构转换、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重点问题的检察监督,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稳定、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敏感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大查处惠农扶贫、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力争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及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促进检察制度自身完善。把深化检察改革和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结合起来,力争在检务公开、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案件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探索一批新经验、新作法。
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更加重视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监督能力和水平。把程序公正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全面强化监督与自我监督。突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和途径,健全和完善检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的外部监督,约束和规范检察权正确行使。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开展多形式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社会危险性:主要是指逃避、阻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能性和继续犯罪的可能性,新刑诉法列举了五类情况:(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社会调查:是指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不仅要查明案件本身的情况,还应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监护教育状况、个人性格、心理特征等与犯罪和案件处理有关的信息做全面、细致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的结果选择最恰当的处理方法。
[3]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是指检察院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以及刑事政策的需要,设立一定的不起诉考察期,要求犯罪嫌疑人履行一定的义务,考察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不再对其提起公诉,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对其提起公诉的一项制度。
[4]涉检信访预警机制:根据案件可能存在高、较高、中、低四个信访风险等级,实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四级负责制。确定有风险的,根据风险等级进行相应预警,并根据预警级别多措并举,及时化解矛盾。
[5]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指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7] “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至10月联合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的对象是2006年1月至今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仍羁押在看守所的罪犯以及被撤销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尚未收监执行的罪犯。
[8] “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最高检决定从2016年8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专项检察活动的工作范围是,对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检察监督。检察的重点对象是财产刑尚未执行完毕的“五类罪犯”,主要包括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罪犯。
[9] “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检察院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五
__年,我院办公室在上级检察机关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院办公室的指导下,高举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__届四中、__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用心发挥办公室工作的作用,认真落实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主动参与检察政务,大力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搞好综合协调,以信息工作为龙头,不断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效率和质量,为我县检察工作的发展带给了良好的服务。
一、加强检察信息工作,促进全面发展。
领导的讲话,拟制的文件,是体现检察机关的政务决策和工作部署的重要方式。工作中,我们慎重行事,认真吃透上情,掌握下情,反映实情,准确领会、把握领导意图,把经过深思熟虑的意见和推荐渗透到文稿之中,增强了文稿的政治性、思想性、法律性和创新性。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把好行文关、法律政策关、文字关和体例格式关。全年拟办各种公文30____个,起草、审核发文3____个,起草各类会议及上报材料1____个____余字。
以信息工作为龙头,认真撰写、编发信息稿件,全年发出信息稿件223篇,被市级以上报刊采用187篇,大大超额完成了市院下达的任务,其中中央级采用11篇,省级采用23篇,市级采用153篇,迅速反馈、广泛宣传了检察机关职能和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加强督查、联络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大转办、批办等事项的督查力度,协助领导抓好了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长决定事项的落实,抓好了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批示、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批办事项都逐件予以督办,并及时以电话或书面材料等形式反馈落实状况。上报了季度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及《加强督查工作,保证决策实施》的调研报告。
主动理解人大监督,定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推荐。制定了督办工作、联络人大代表工作的安排意见,落实人大代表推荐1项,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____,座谈检察工作____,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
三、档案工作
均被市院《简报》采用。
四、检察统计、工作
加强了统计基础工作,购置了统计软件,配备了一名工作职责心强,熟悉业务的专职统计员,按时按质完成了案件登记卡信息和统计数据、报表的汇总上报,未出现任何错漏。每季度按时上报了案件状况统计分析报告。
保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涉密传真、涉密文件都作了认真的造册登记,确保了涉密载休的安全。每月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____保密检查,保证了无泄密事件发生。《___检察院强化计算机安全工作》、《___检察院工作强化“五抓”》均被市院《简报》采用。
五、改善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
我们用心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项活动,办公室干警遵照上级指示,按照院党组要求,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用心参加群众学、支部学,还主动个人自学,写读书笔记,写学习心得,对照先进党员标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定出可行的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透过教育和整改,办公室干警的工作作风更加好转,工作热情更加高涨,工作效率也有较大提高,工作中都具有踏实肯干、不怕吃苦的精神,工作职责心明显增强了。今年,办公室干警严格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检察院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同比下降5.1%;提起公诉1402463人,同比上升0.8%。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办理邪教、泄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天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传播暴恐音视频等犯罪打击力度。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65076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106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99708人。内蒙古、甘肃、辽宁等地检察机关对艾汪全等74人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金系列案、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案、营口运钞车被劫案等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批捕起诉。
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发布通告、出台司法解释,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加强境外执法司法合作。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9345人。北京、浙江、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起诉张智维等116人、罗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教育部等共同发布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意见。依法惩治针对在校学生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604人。从重惩处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起诉678人。对1560名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选派7300名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207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会同教育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已巡讲1.6万余场。重庆“莎姐”、武汉“大手拉小手”、常州“小橘灯”、牡丹江“冬梅姐姐”、成都“亮晶晶”等团队受到社会欢迎。
依法惩治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20条意见”。与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在医院聚众滋事等犯罪,起诉3308人。督办30起重大涉医犯罪案件。河北、湖南、江苏等地检察机关从快批捕起诉李刚、杨海垒、赵连生等暴力伤医案。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广湖南、湖北、安徽等地经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旁听公开审查、公开答复,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化解,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有效化解矛盾。对1091件逮捕后未追究刑事责任等案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9129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予以司法救助。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诉“黄赌毒”犯罪210325人,起诉虐待、遗弃、重婚犯罪1405人,起诉家庭暴力犯罪5134人。突出惩治网络造谣、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北京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快播案”。持续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提请不当的,监督纠正23831人;对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3703人。督促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8477人。
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司法合作,突出惩治和预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产业区建设等领域犯罪。北京、天津、河北检察机关共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司法协作。上海、天津、广东、福建检察机关保障自贸区法治先行,依法惩治利用虚假跨境贸易逃汇骗汇、骗取出口退税、信用证诈骗等犯罪。湖北、湖南、江西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16406人,北京、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中晋系”等重大案件。加大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非法经营股指期货等犯罪打击力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山东、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制定实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8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3629人,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1009件。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界限。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制定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突出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起诉21505人。湖北、云南、宁夏等29个省区市建立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法律政策研究,准确把握科研人员合法兼职收入与索贿受贿、知识产权收益与贪污受贿等“五个界限”。
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635人,查处事故背后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814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等4起特大事故调查,对全国20起重大事故挂牌督办。
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向全国检察机关传达党中央改革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和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部署试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过渡时期工作衔接。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严肃查办腐败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7650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2882人、原厅局级干部446人。依法对王珉等21名原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涉农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查办“蝇贪”17410人。查办受贿犯罪10472人、行贿犯罪7375人。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11916人,推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依法查办辽宁拉票贿选案涉及的职务犯罪。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8703人、司法工作人员2183人。
织密“猎狐”天网。自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已从37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4人,其中包括杨秀珠等“百名红通人员”27人。江西、辽宁、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对归案的李华波、王国强、黄玉荣等人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对27件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推广江苏“预防职务犯罪邮路”。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1172件。普遍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防治对策建议。内蒙古、湖南、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建成网上警示教育平台。
我们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直面问题、有错必纠,持续监督纠正冤错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对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聂树斌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明确提出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无罪的意见,共同纠错。对向检察机关申诉的谭新善案、“沈六斤”案、李松案、刘吉强案、杨德武案等重大冤错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甘肃、天津、吉林、安徽等省市检察院认真审查,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坚持不懈推动纠错,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改判无罪。深刻反省检察环节自身把关不严的沉痛教训,着力健全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监督纠正、赔偿问责等长效机制。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650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43960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4230件次,同比分别上升1%、4.9%和7.4%。推广“广东经验”,探索建立侦查活动网上监督平台,明确25大类监督事项指引,检察官办案时逐项核对监督。山西、宁夏、河北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在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或检察官,同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实现监督重心下移。
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检察机关发现一些罪犯判决前未羁押,判实刑后未入狱,流散社会甚至重新犯罪,推动各政法机关共同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出11379人并逐一跟踪监督。已监督相关机关纠正6381人,其中收监执行5062人。对逃匿或下落不明的2005人督促采取追逃措施。
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为促进解决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专项活动,全面核查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处的涉及财产刑案件,对尚未执行和未执行完毕的监督执行。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72件、检察建议11897件,推动28588件财产刑案件得以执行,执行金额27.2亿元。
持续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经各政法机关共同努力,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至去年全国两会时下降为6人,去年10月已全部清理纠正完毕。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282件、再审检察建议285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25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0505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共同推动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解决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等问题。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20xx件“假官司”提出监督意见,立案侦查涉及民事虚假诉讼的职务犯罪146件。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推广“甘肃经验”,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相关职务犯罪1892人,同比增长102.8%。推广重庆、河南、福建等地做法,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建立与扶贫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全程动态监督。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91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958人。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曝光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挂牌督办,山东、河南、河北等地检察机关加强与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衔接,批准逮捕355人,已起诉291人,立案查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174人。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绿水青山。与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共同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合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xx件,挂牌督办张百锋等人偷排废酸案等22起重大案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173人。推广福建、贵州、江西、重庆等地做法,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
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严惩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起诉16078人,浙江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章显辉等26人跨省拐卖27名婴儿案。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663人。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24061人。与全国老龄办等共同健全老年人法律维权机制,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34709人。严惩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4750人。
坚决打击恶意欠薪,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135人,同比增长26.5%。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司法援助,支持起诉3785件,帮助追回“血汗钱”。
我们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的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向深层次迈进。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全面推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通过严格考试和审查,已遴选出71476名员额制检察官。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逐级遴选制度。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职业保障改革,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增强职业尊荣感。吉林、海南、青海等25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优化精简内设机构,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普遍增加20%以上。
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13个省区市检察机关试点以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09件。其中,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4562件。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3206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28件,合计占70.9%。对仍不履行职责、公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47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2.8万公顷;督促1443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索赔治理环境、恢复生态等费用2亿元;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54亿元。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各政法机关共同出台改革意见。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661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32081人、不起诉26670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560人、不起诉169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等意见,依法审查核实处理;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相关政法机关纠正946件。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剖析通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185件。
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组织沈阳、青岛、郑州、西安等18个城市217个检察院开展试点,对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半。去年11月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同司法部制定选任管理办法,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新选任人民监督员15903名。制定监督工作规定,确保应接受监督的11类案件一律进入监督程序,参加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产生。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已监督案件5474件。
强化司法公开,深化便民利民。四级检察机关3662个检察院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提供服务15.3万件次。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49万余条、法律文书158万余份、重要案件信息20万余条。新建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个一律公开”。运用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系统,上下级检察院共同接访11071次,开辟群众来访“直通车”。规范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全面推进统一规范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四级检察机关实现新闻发言人全覆盖和“两微一端”全覆盖。
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涌现出“草原守望者”潘志荣、“高原燃灯者”苏知斌、“天山脚下反腐尖兵”丁殿勤、“壮乡雷锋”宾毅、“标杆式公诉人”王盛等全国模范检察官。全面制定并实施检察机关业务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建成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首次由人民群众推荐产生10个“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
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持续纠正检察机关自身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发布2批指导性案例,统一司法尺度。开展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受理律师网上预约申请9.2万余件。实行办案全流程监控,强化实时动态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挂牌督办,一经查实,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自觉接受中央巡视组巡视监督,坚决严肃整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健全检察系统内巡视制度,在省区市党委支持下,对13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修订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74人,严肃追究121名领导干部失职失察责任。
我们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梳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和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自觉落实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代表联络,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专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来自不同领域的308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围绕代表关注的司法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主题,邀请各代表团325名代表视察21个省区市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充分运用新媒体,全方位通报工作。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48件建议,及时反馈,及时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全国政协委员赴地方检察机关开展专题调研。完善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57件提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对人民群众和舆情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服务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与中央军委政法委共同修订加强和完善军地检察协作的意见,支持军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起诉破坏军用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婚等犯罪301人,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互助与交流,认真落实侨务政策,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在天津、海南、广西等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大力支持下,成功举办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九次年会、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建成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推动反腐败、反恐、打击毒品犯罪等国际合作,树立中国形象、发出中国声音。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薄弱。三是司法改革一些项目推进较慢,有的改革举措尚未落地落实,一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改革发展。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能力有待提升。五是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少数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以权谋私、以案谋钱、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六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均衡,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难留。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xx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严惩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严惩黑恶势力、涉枪涉爆、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制假售假、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犯罪。突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推动完善社会治理。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严惩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强化国防意识,加强军地检察协作,积极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支持和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严厉打击危害国防安全、军事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以及涉及军地之间的矛盾纠纷,为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惩治“校园贷”涉及的犯罪。依法惩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行政审批等领域索贿受贿犯罪惩治力度,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犯罪,促进提高创新能力。严肃查处企业兼并重组、重大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退耕还林还湖还草、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等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深化专项立案监督,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正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
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指导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毫不放松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既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又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继续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监督,实行挂牌督办。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开展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在继续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修改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依法惩治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门检察监督格局,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从严掌握员额比例,严格入额标准和程序,建立员额退出机制。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推动完善立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升级12309举报电话和网站,增加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功能,建设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实现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平台”全覆盖。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着力抓好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增强严格自律、慎独慎微的自觉性。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学习活动。加强分层分类分岗培训,进一步建立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机制,重点培养一批在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具有专业知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检察官。推行青年检察人员导师制。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基层检察院帮扶力度。坚持做好强基层、打基础工作,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支持中西部地区检察人才建设,在艰苦边远地区探索实行与其他地区有一定差异的专门人才招录政策,加快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养。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权运行。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检察院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我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县扶贫部门联合制定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动态监督。为做好定点联系村铁铺镇青蓬村的脱贫帮扶工作,我院成立脱贫帮扶工作队,选派一名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任驻村第一书记,主动帮助青篷村争取人畜饮水、电力改造、河道治理等工程项目资金,帮助改善当地农业种植结构,对320多名农民进行职业技术培训,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河沙专项治理,促进了河沙采挖管理制度化。对全县部分石材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治污设施不齐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落实环评手续。先后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59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11人,促进了全县生态治理。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县产业集聚区设立服务企业工作站,实行领导班子成员“1+1”联系企业制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20件。围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跟进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为重大项目招投标的前置程序,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506次,保障了政府投资和项目资金的安全。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我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防管控。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4人、依法提起公诉1628人,有力促进了平安罗山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毒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28 人、提起公诉185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23人、提起公诉336 人。对上述案件做到快介入、快批捕、快起诉。切实做好追赃挽损、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实行宽缓的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65 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作出不起诉决定42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非羁押诉讼、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6人,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32人、心理疏导45人,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加强捕前、诉前和解,先后化解矛盾87起,我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76人、不起诉12人。加强办理刑事案件的协调配合,实现办案的前伸后延。坚持疑难复杂案件诉前会议、量刑建议制度,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注重加强庭审前与法院的沟通,及早交换意见,防止瑕疵证据影响案件质量。
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注重效率、增强效果、确保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等专项查案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76人,其中大案39件63人,涉及科级干部8 人、处级干部1 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31人,均为重特大案件,涉及科级干部10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敦促有关部门发放群众补偿款、补贴款120 万元。
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共查办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公益项目、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件56人。成功查办了县社保部门多名工作人员贪污犯罪窝案、张某某(副科级)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陈某某(正科级)滥用职权致国家专项补助资金被改变用途案、全市首例食品监管渎职案等犯罪案件,确保了中央支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加大线索收集管理力度,完善与市检察院、县纪委、县审计局等部门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充分发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和侦查信息化查询平台的作用。强化侦查措施的运用,着力提高搜集线索、深挖犯罪、审讯突破能力。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五年来立案侦查的70起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侦查终结,提起公诉89人,已有67人作出有罪判决,没有出现错案。
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先后对国家投资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开展了县城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情况、民政系统救灾优抚资金使用情况、水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仔细查找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漏洞。共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70 份,帮助建立健全了一批管理制度。
聚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发现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县26个政府职能部门协商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五年来,共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25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9人,纠正漏捕42人、纠正漏诉75人,提出刑事抗诉7件12人。建立技术性证据分流审查工作新机制,创新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6人。通过跟踪法院判决、司法所登记信息和社区管控教育,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共监督收监执行2人。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先后对23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有关部门采纳。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共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57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检察和解12 件、执行监督19件、建议再审11 件、督促履行职责13 件。对裁判确无错误的,配合做好了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
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升检察工作效果、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先后建成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看守所分支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积极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做到司法办案网上运行、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完善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律师接待和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规定,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为律师查询案件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1128条、法律文书341 份、重要案件信息226 条。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次、评查各类案件68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全部整改到位。
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注重加强班子队伍素能建设。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行每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安排公示制,年底组织班子成员公开述职,让全体干警打分评议班子成员的工作绩效。深入实施“精兵强检”战略,全面落实“培优工程”,一手抓全员培训,一手抓标兵培养。认真组织优秀公文、优秀法律文书、精品案件评比活动。办理的丛某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五年来,组织参加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岗位技能培训达185人次,有26名干警被评为市以上检察业务尖子、办案能手,11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制定争先创优考评办法,坚持每周一早会集中学习、一月一盘点、一季一讲评、半年一总结、年终总评的常态化绩效考评模式,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干警动力。倡导“紧张工作、快乐生活”理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让干警在工作上加压、在生活中减压。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等荣誉,宣传工作连续四年受到高检院表彰。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法治正能量,扩大了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
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纪党规,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管理,聚焦执法办案环节,紧盯“八小时以外”,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办案说情报告、既定情形责任倒查自行启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检察人员内部、执法、社会行为三大规范,出台检务督察办法,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有效地教育、警示了干警,促进了机关纪律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根据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我院切实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通过考试、考核、民主测评等程序,25 名干警被选任为员额内检察官。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五年来,我院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反渎职侵权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及不捕不诉工作。积极拓展联络渠道,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主动开展走访座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评查案件、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诚恳接受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寒暑易节,春秋五载。回顾五年来罗山检察工作历程,给予我们的有益启示:一是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履职,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只有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才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三是只有始终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四是只有始终坚守底线、敢于担当,才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五是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才能不断谱写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新篇章!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与法治建设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少数干警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科技强检步伐较为缓慢。四是抓政治学习多,抓业务学习不够深入,效果不够理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2017年,我院将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优质高效,精准精细”工作主题,瞄准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争优秀,创建罗山检察品牌的工作目标,坚持补短板、强基础、健机制、激活力、强素质,努力为“四个罗山”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要围绕脱贫攻坚、国企改革、环境治理、发展转型等“四大攻坚战”和“四个罗山”建设,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检察职能发挥得更加全面、充分、准确。切实做好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人大重点监督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依法严惩暴恐、邪教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障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深入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决落实党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担当,机构和人员转隶前要一如既往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反腐查案职责,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查办影响重大战略实施、关键改革措施推进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务犯罪。
进一步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努力维护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规定,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要把深入推进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切实把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使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
要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检的力度,更加注重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干警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各项职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为决胜全面小康、造福罗山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检察院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立足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传销、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67人,着力营造法治化市场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和监督侵害国有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运用法治手段支持国企改革、保障国企做大做强。针对非公经济发展所需,省检察院制定“鄂检十条”,组织开展服务非公企业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向社会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犯罪1577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476人;监督纠正对企业内部“蛀虫”有案不立等问题173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在工商联协助下,全省各级检察院共走访非公企业5300余家,襄阳、黄石、鄂州等地通过开展“法治企业行”活动、编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开通企业服务热线等方式,面对面了解司法需求,实打实提供法律服务。
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与省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41人,提出检察建议219件。严惩基层啃食困难群众获得感的“蝇贪”,恩施州检察机关围绕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开展专项预防,强化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各级党委部署,深入197个贫困村开展对口帮扶,促进精准脱贫。
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847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61人,依法办理华氏集团、湖北奥信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竭力挽回群众损失,降低社会稳定风险。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59人。与省审计厅共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计调查,在严惩相关诈骗、贪污、渎职犯罪的同时,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研经费管理分配和成果转化中的法律问题,切实保护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收益。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等活动,监督立案251件,起诉非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犯罪985人,促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黄冈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实行毁林犯罪“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促进生态修复。
我们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403人,起诉46454人。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严惩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869人,起诉涉枪涉爆涉毒犯罪5554人。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网上诈骗、盗窃、赌博等犯罪,用法治撑起网络的蓝天。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省检察院对4件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6件,监督立案的李琦购销违法进口猪肉100余吨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70人,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权益。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相关犯罪262人。对230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认真监督考察,开展教育矫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就学就业、促进回归社会。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475次,配合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大手拉小手”工作室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与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依法处理群众信访2.2万余件。积极参与信访积案“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化解积案139件。健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制度,邀请律师接待群众1669人次。对64名实施暴力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防止继续危害社会。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203人次。严惩非法行医、职业“医闹”、暴力伤医等犯罪,加强对医疗纠纷诉讼的监督,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适应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变化,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03人,渎职侵权犯罪618人。
完成重大专案办理任务。省检察院和宜昌等地检察机关经过三年努力,成功办结中央交办的重大专案,全面完成一系列案件的侦查、起诉等工作,受到中央、省委表彰,14个集体和44名个人荣立一等功。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依法办理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突出办案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案件465件,其中300万元以上案件70件。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3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23人,其中厅局级以上32人。依法同步介入90起事故调查,对56名责任人立案侦查,促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查办征地拆迁、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58人,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办案力度与效果相统一,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等界限,促进形成允许试错、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国际国内追逃追赃。坚持境外境内一起追,追逃防逃两手硬,从国内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4人,从境外追回7人,其中脱逃达10年以上的13人。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对“百名红通人员”中我省检察机关立案的人员,成立专班紧追不放,促使郭廖武、蒋谦回国投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在积极追逃的同时,通过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方式,依法追缴赃款赃物。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60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756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800余项。强化商业贿赂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7万余次,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全省100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积极做好地方换届选举和灾后重建中的预防工作。积极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预防宣传,在公交、高铁、车站、政务中心、大型商圈等场所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和微电影,孝感检察机关运用“法律大篷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使廉洁理念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深入人心。
我们着力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障刑法准确适用。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07件;追加逮捕1830人,追加起诉1113人。健全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机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19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600人、不起诉33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67件,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喻少林故意杀人案,经省法院再审由无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勇于自我纠错,依法纠正或改变8件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办理国家赔偿案件89件,支付赔偿金345万元。
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积极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纠正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形1759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70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09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防止不必要的羁押。对阻碍律师正当执业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11件。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
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支持下,拓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功能和数据库,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82件。针对恶意欠薪问题,建议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6件,荆州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对这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有力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99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有关机关对271名罪犯收监执行,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914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440件。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25人,对蔡甸监狱服刑人员脱逃案2名责任人立案侦查。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6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调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87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500件,与省法院联合推进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对51件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净化司法环境。
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省检察院制定10余项配套制度,通过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力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全省3729名员额内检察官、4827名检察辅助人员、1424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新招录1113名雇员制辅助人员,将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精简审批层级,授予检察官更多办案决定权,加强监督制约,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建立业绩考评制度,促进检察人员积极依法履职、公正规范办案。
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积极稳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293件公益诉讼案件启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履行职责;对经建议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55件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通过试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咸宁市通山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局关停17家环保不达标的石材厂,解决了周边12个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省检察院指导的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区林业局怠于履行职责案,成为全国样板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试点检察院现场观摩学习。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依法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收集和完善证据;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对关键性定案证据全面调查核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注重提高公诉人当庭询问讯问、示证质证、辩论说理能力,确保庭审实质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武汉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20xx年8月以来按速裁程序办理案件6000余件,司法效率明显提升。
我们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省检察院3次在全国检察系统交流队伍建设经验,全省检察机关有108个集体和128名个人受到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等活动,把临时党支部建到办案一线,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系统内巡视,省检察院对3个市级院进行了政治巡视。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5人,防止“灯下黑”。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培训检察人员7000余人次。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组织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案件管理等业务竞赛,6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能手,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达到96名。随州、汉江等检察机关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检察夜校、案例辩论赛等措施,促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省检察院对22个检察院办案区开展了专项巡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办案全流程监控,对4.1万余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防止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受理接待中心、律师会见室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行电子卷宗、网上预约和信息查询等服务,为律师和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针对一些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进人留人难等问题,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荆门、神农架等地加强社区检察服务站、乡镇派驻检察室建设,使检察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对接全省政法信息化建设“1234”工程,推进检察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涵盖50余种门类信息的侦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和现代科技提升办案能力。全省有8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去年省“两会”之后,省检察院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跟踪督办落实情况,35件具体建议、提案和反映事项均按时办结回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上半年检察工作和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110名省人大代表视察省检察院,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24名湖北团、山西团全国人大代表交叉视察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武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走访联络解放军团全国人大代表获好评。制定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细则,按规定将474件案件纳入监督程序,央视《新闻联播》对相关做法进行了报道。继续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6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3.4万余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需加强,一些地方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随着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深入推进,有关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一些检察人员在思想观念、工作模式等方面还不够适应。三是有的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办案科技含量不够,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五是有的检察人员作风不实,个别人员违纪违法,从严治检还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续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省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切实监督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依法保障创新创业者权益,促进“新经济十六条”落实。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工作,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围绕平安湖北建设,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犯罪,立足职能防控风险,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拥护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湖北建设。
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机制,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加大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力度,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继续统筹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提高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抓住机遇加快信息化步伐,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务实重行,开拓创新,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院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九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突出加强能力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加强对我市关键性、标志性工程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探索建立对我市国资国企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预防机制,加强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惩治和预防,严惩民生领域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等各类企业代表组织的沟通联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走私、逃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99人,提起公诉379人。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检察官访民生”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加大对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网络安全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民生的犯罪嫌疑人554人,提起公诉610人。
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为新形势下沈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消除犯罪隐患开辟新路径。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1203件,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示范岗”。
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发挥市检察院的侦查指挥职能,加强线索管理和案件指导工作,注重科技手段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建立案件信息管理查询系统,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规范赃款赃物管理,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司法规范化水平。重拳出击领域性犯罪,按高检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结合我市特点,重点查办支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严惩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土地拆迁领域、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35件30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6件2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9件89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大案79件105人,案值超过100万元的16件20人,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3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7件64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6人。按照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深入开展追赃追逃工作,追捕境内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省检察机关名列前茅。
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协调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推动职务犯罪的群防群治。强化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对沈阳市地铁、南北二干线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集中开展预防工作39项。强化行业预防,召开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开展惠农扶贫领域预防工作,进行专题预防巡讲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强化预防公益宣传,编撰《新形势下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书籍,面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针对部分国家公职人员预防渎职犯罪意识不强、渎职案件多发的实际,将2016年确定为“预防渎职犯罪宣传年”,开展警示宣传146次,对市有关部门和浑南区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预防宣讲98次,开展预防咨询287次,全年受预防宣传教育者达3万余人。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设立“独立查询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635次,做到预约便利,查询结果立等可取。撰写2015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报送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协,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并入选“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百优年度报告”。
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平安沈阳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公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54件8318人,批准逮捕4239件5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285件10089人,提起公诉7905件9548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和沈阳海关会签关于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对重大案件依法适时介入,规范引导侦查取证,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1203人,提起公诉1737人。对“11.1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逮捕。对高检院指定管辖的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凤富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高检院组织了对隋凤富案庭审的旁听观摩,中央电视台作了报道。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26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不起诉73人。深入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构建检调对接机制,积极修复被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72人,追加起诉28人。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734人,不起诉30人,书面纠正违法侦查行为88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7554件,重点加强对定罪量刑不当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支持抗诉29件,促进审判公正。
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和对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工作,推进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建立与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侦查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案件听证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面向社会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立足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努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专项监督能力。共受理民事行政和执行监督案件79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抗诉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3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5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4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局”,全面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立案侦查刑事执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向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办案单位已对341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工作,对2013年以来24049件适用财产刑案件全部建档,督促法院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确保财产刑得到严格执行。规范对监狱和看守所的派驻检察工作,对沈阳市242医院监管病区和沈阳市强制医疗所的刑事执行工作实行巡回检察制度,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99次。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执行机关执行27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监督,纠正监狱提请不当案件171件,对撤销缓刑假释和丧失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29人。扎实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和再犯罪率均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最低。
回应社会对整治校园暴力的呼声,启动“法治校园建设年”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帮教观护、犯罪预防“三大平台”建设,各基层检察院相继建成本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表彰。
强化检察技术保障,成立市检察院检察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投入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争创工作。落实高检院部署,统筹谋划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电子检务工程正式立项,检察技术实验室等技术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市检察院和四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11602条,法律文书4775件,重要案件信息183条,位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新闻562条,关注总人数达31628人,阅读量达205600次;沈阳检察门户网站发布检察信息1101条,点击量逾50万次,在首次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评选活动中,荣获市级检察院门户网站第6名。扩大“检察开放日”规模,开放时段经常化,开放内容向检察业务纵深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54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62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与检察工作亲密接触,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制定实施了《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细则》。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实行随机分案,加强办案程序监控、办案质量评查,推进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不断强化内部工作流程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2件,办理代表来信来访17件,对代表的来信来访均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答复。市检察院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以检察业务工作为载体,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座谈710人次。认真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向代表、委员呈送《沈阳检察工作汇报》,赠阅《检察日报》。对日常联络及走访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部署落实并积极答复。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等职务犯罪案件共10件14人,全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认真接受律师的监督,共接待律师来访1992人次,没有收到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投诉。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部署,成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市两级检察院人员和工作情况深入调研,借鉴先行试点单位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改革方案,在上级确定的比例范围内,科学合理地进行员额分配,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员分类员额制改革。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752人报名参加入额遴选,其中627人通过了考试考核,报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请审议的人选中,市检察院131人全部通过遴选委员会评议表决。检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司法责任制等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
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法治信仰。认真配合省委巡视组进驻巡视,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整改,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8次,参加人员6320人次;举办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72次,参加人员1680人次。为基层检察院招录、调入干部52人,充实一线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和基层检察院遴选优秀干部18人,增强市检察院队伍活力。2人被评定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我省仅3人),3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系统人才库,7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召开庆“七·一”诗文朗诵音乐会,弘扬检察正能量。评选表彰全市检察机关“爱岗敬业忠诚履职优秀检察官”,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营造争先创优、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坚持从严治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审视和延伸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和完善具有沈阳特色的“警示教育周”活动,不断提升廉洁建设实效。以零容忍态度直面检察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对2名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经过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同努力,在2016年5月高检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大东区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全市两级检察院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43个、先进个人276人次,其中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2人,10人被荣记个人二等功,13人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19个单位和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90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各位代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检察工作的动力源泉,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高层次检察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检察技术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运用高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检务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特权思想仍未绝迹,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加以解决。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落实第十二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突出一个主题,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开展四项建设,即:“质量检察、智慧检察、素能检察、阳光检察”建设,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落实《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增强投资者对沈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的信心与认同,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严重破坏沈阳振兴发展战略、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实现预防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注重听取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更加重视客观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开展“质量检察”建设。坚持将质量导向和底线意识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确保所办案件和司法行为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健全审查逮捕和公诉案件审查机制,在职务犯罪取证、初查和审讯等环节加强侦查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入推进刑罚执行重点领域的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开展“智慧检察”建设。把科技强检作为沈阳检察的“一号工程”,深入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切实发挥科学技术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作用。坚持人才与设备并重,逐步将科技强检纳入检察工作考评体系,抢占“十三五”期间检察技术工作的制高点。开展“素能检察”建设。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检察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能力兴检”,积极引进人才,增强一线办案力量,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惩处的力度不减。开展“阳光检察”建设。始终如一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更加虚心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第一时间发布检察信息,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在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文件和部署,在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下定决心、加大力度,积极打造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合理设定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职业保障体系改革,以及省级统一管理体系改革,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促进法治建设、保障振兴发展,努力在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伟大征程中,书写沈阳检察工作的崭新篇章!
检察院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十
20xx年9月23日 20xx年11月20日,我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将理论与实际结合,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用到具体案件中,从而对课本上的东西理解得更深刻,也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了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相关职能,对社会基层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大致的了解。以下是我对实习的总结报告:
一、实习概况
我在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了两个月,实习的过程中,在科长及几位叔叔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虽顺利完成了每一项任务,收获颇丰,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在检察院,我被分配到了控告申诉科,这是检察院最基层的部门,可是说是窗口,大多数案子都是从这里开始的。这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并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或初查,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依法复查由本院管辖的申诉案件并负责抗诉和出庭工作,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负责实施保护、奖励举报人等等。期间,我们接待了很多来举报、申诉的群众。对于属于检察院管理的案件进行了登记、分流;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案件,根据所学知识给予一定的解释和回答,再告知其应该找的有关部门。例如:一个老人敲开了控申科的门,说要申诉。他的两个儿子占了他的房子,致使老人有家不能回,有病无人管,现在住在女儿家中。老二媳妇还扣下了老人的一些生活用品,并扬言要养老也可以,但要老人跟老大断绝父子关系(老大和老二之间有过节),这让老人忍无可忍。以前曾因赡养纠纷诉至法院过,判决两儿子轮流赡养老人,可至今未能实现。老人很可怜,但此事不属于控申科的管辖范围,所以我们不能对此加以干涉,安慰了老人之后,我们建议老人到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举报控申科的工作繁杂又是规范化的,不能凭个人任意发挥。在这过程中我学会了登录检察院个人系统处理文件,虽然操作程序开始时有一定难度,烦而杂,但慢慢熟悉之后我也懂得如何快速处理了,这是一个尝试的结果。待领导把文件批示下来后,就需要我进行分类处理,包括举报和控申的材料,打印登记表并分类整理储存,在系统上建立一张又一张的登记表和移送函然后填写相关信息,分流到本院的还需要打印移送函加上盖章然后移送,交到基层院的需要更多的操作:区分寄信的信封样式和大小,信封太多,寄信的信封有一定的要求,不能随意,区分之后要在信封上打印寄信的地址;区分寄信地址然后分别整理要寄出的信件,里边要附上检察院的小信件,小信件也要区分举报和控申的以及附上盖章;待整理好之后要登记寄出的信件编号以待日后存查;如果有人大的红头文件的话还要复印与登记表一起储存,不得遗失。在月末,需要对本月的登记情况做一个汇总即做报表。虽然不需要像专业会计那样一步一步地计算,但也需要一丝不苟,填写登记卡,有举报和控申的,然后再按照已有程序操作,完成报表的制作,移交领导签字移交办公室审核。这才算完成工作了。
这次在人民检察院的实习生活,我受益匪浅。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提高了自己在法律方面的认知能力。
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7月20日,根据教学计划和法律专业的特点,在我们大三马上就将进入大四毕业进入法律实践操作部门之前,文法学院法学系组织我们04级法学两个班的学生到法院这一司法实践部门进行了一次短期的专业实习。这次实习活动是教学计划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检验我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教学活动必须具备的环节。实习的目:通过实习,让我们全面了解法院实施法律的情况;通过实习,培养我们初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可以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法学实务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法学实务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我们的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
在这次实习中,我们二十一位同学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习。我和其他五位同学被分配到了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实习。在实习中,洪山区人民法院给了我们极大的方便和帮助,也给予了我们较高的评价: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专业扎实,理论功底好,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同时,这次的实习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和感受。
一、 实习成果
专业实习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司法人员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事务,是跟着指导老师学习司法经验和了解、掌握案件处理方法和程序的过程,专业实习是一种课堂内外的学习。在近两个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课堂内外学不到的东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习成果:
1、了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门和工作程序
法院是一个处理纠纷,处理矛盾,给当事人公平、公正的结果的地方,而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是立案庭。我虽然没有在立案庭实习,但是因为有时有些案子和文件也会送到那里,并且也从在立案庭实习的同学那里了解了一些情况。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当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仅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员,有企业、律师,也有教师、工人、老人等等,这些当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蛮不讲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常要与这些当事人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面,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还有一个信访接待室,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法院信访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实保障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的重要窗口。信访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别的多,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的行为,有利于法院的改进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当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理。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最后再送到立案庭。可以说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关,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洪山区人民法院有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政治处、审监庭、执行庭等几个重要的部门,我们的实习是由政治处进行安排的,政治处主要负责法院内部的事务,由于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审判庭那么多事务,因而这次没有同学在行政庭实习,审监庭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部门,这次也没有同学在那里进行实习。我们同学大部分被分配到执行庭、刑庭和民庭实习。
执行庭是审判工作的最后环节,是当事人在判决后因为对方不履行判决的义务而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一项权利,是当事人实现权利的保障。执行工作并不轻松,特别是在这种高温的天气下,执行局的法官们要到当事人那里进行执行工作,大部分时候执行工作都是困难重重,很多当事人都不配合,而法官们还要依法办事,真是苦了执行的人员。
刑庭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伸张正义的地方。虽然洪山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却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对简单一些。简单但并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个案子对于与案子有关的当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实习期间到刑庭去旁听过,与民庭有较大的区别,更严肃和谨慎。刑庭的法官要审理案子,也要到看守所去讯问当事人,以便对案件有更清楚的了解,以便作出更加合理的判决,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民事审判庭又分为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审判第三庭三个庭,民二庭主要处理的是医疗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处理人身(精选幼师实习报告)损害赔偿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而我实习的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从上述民一庭的主要受案范围可以看出民一庭处理的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纠纷,十分的琐碎,民一庭在洪山法院创下了几个最:民事审判庭里案件最多的,是用调解方式结案最多的,同样也是上访最多的,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案件因为与当事人密切相关,法官在审理时都很认真,但是正因为太紧密了,一旦稍有不称心意当事人便会上访。
二、思想及业务收获
每个星期的实习,我都会有一点出奇的收获。不知道其他同学有没有同感。我所在的控告申诉科是人民检察院的窗口,又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来信来访者举报和申诉的第一站,是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同时与本院其他部门以及基层检察院保持密切联系,以配合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完成。所以,举报控申科在检察院担任重要角色,不可或缺。控申科做到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处理集体访、告急访是政法机关的头等大事,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控申工作岗位上,科长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控申工作是扇窗,使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连得更紧了。
在接访室,我们看到前来为维护公平正义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群众,他们对法律怀着崇高的敬意,希望法律能为他们排忧解难、能给他们最满意的答复。我们不能为他们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只是实习生,没有实际操作能力,但在与他们交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老百姓对法律是信任的,他们只希望法律是公正的,但就有一些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运用不当造成老百姓的权益得不到维护、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社会秩序还是如此混乱,和谐社会更是遥遥无期,他们气愤、失望地来到检察院,寄希望于检察院,希望法律的运用能还他们公道。法律是理性的,是以人为本的,但法律又是死的,只是文字表示而已,能不能很好地贯彻,让法律变成活的,关键在于运用法律的人。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对于自己这样即将进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 三人行,必有我师 ,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
三、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四、实习建议
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1、成为 北漂
20xx年2月19日,孤身一人,踏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记得临上火车前爸爸对我说, 今天开始,你也是北漂了。 就这样一个人,拖着重重的行李箱,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租房子等等一些列实习的后备工作都逐渐展开。
北京。大兴。新华网。一片崭新的土地,带着丝丝的紧张,更多的是好奇新鲜,走进了这座承载了几乎我所有实习生活的大楼。
2、初入新华网
在曲折的报到经历后,终于开始进入真正进入到实习。我们班的三个人都被分配到是财经中心,能源艺术组。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电力、煤炭、石油、书画、收藏,几乎从来没有接触过其中任何一个。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挑战,同时对于实习单位的安排,我们必须绝对服从,积极的去适应,从而做维系好实习单位和学院之间关系的纽带。
虽然身在市场部,但我们的任务并不是像大部分的同事老师一样,出去洽谈合作业务,我们可以说是市场部的大后方,负责最基本的发稿工作,其中也有些工作是配合一些市场洽谈业务而开展的,并且我们组的几个频道都是还没有上线的新频道,有更多的事情需要我们去做,就不会像已经成熟的频道那样有一系列的固定的业务流程。这样的环境更给了我机会锻炼良好的心态,对自己的工作,始终保持着一股热情,保持着一颗感恩的心,是工作不折不扣完成的强大动力。
3、 触电 收藏
我具体的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和另外两个实习生一起负责收藏频道这个全新的频道的初期内容填充。第二部分就是实习的主体部分,电力频道的内容更新维护。
刚开始收藏频道的工作,无疑为后面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主要是对发稿系统和对整个新华网的熟悉的一个过程,同时也是对收藏这个陌生的领域的一个初步的接触。
记得第一天到部门的时候,主任就对我们说, 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新华网的员工,所有的新华网的资源你们也可以享受,但是同时,你们也要承担起新华网正式员工的责任。 我深深的记住了这句话,这不仅是对我自己负责,更是对主任,对新华网,也是对学校负责。
收藏频道的发稿,涉及的范围就很多,量也很大,因为一个完全空白的频道,需要三个人在一周之内全部填好,但同时我们是在发稿的过程中边熟悉发布平台。因为刚刚进到实习单位,还没有完全从学校的状态中转换过来,就要开始面对如此大的发稿量,并且几乎所有的稿件都需要处理图片,所以最初处理一篇稿件的时间需要延长到五分钟左右甚至更长。但在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就不断在实践中学习,迅速地调整状态,将工作效率提高了很多。
4、转入电力
在收藏频道的内容基本填满,也进行了一些初期的调整以后,我们开始分工一个人负责一个频道。我负责新华电力频道的更新维护。
半个月的时间,对一个陌生的领域渐渐熟悉,又要开始转而对另一个陌生的领域,电力行业。一个更加陌生,摸不着头脑的领域。但有之前在收藏频道的经验,也就没有太多害怕的情绪,上手也比较快。只是需要快速的了解对这个行业的了解,否则只是对一些稿件的机械的单纯的转发,对稿件的切合度或者是一些明显的错误,都无法很好的掌握。于是我在得到电力频道这个任务以后,一直督促自己要多多对这个行业进行了解,同时我们的指导老师也给了我很多的指导,避免我走弯路,可以更加高效的了解到这个行业的信息。
(1)内心波澜 撰写电力频道上线推荐
最荣幸的是我可以代表我们部门,撰写新华网电力频道的上线说明。还清晰的记得当时是在3月的末尾,在电力频道发稿已有一月左右,对电力行业的了解已经逐渐深入,从当时的一个门外汉变成了小半个 业内人士 。接到主任布置的任务,突然从日常的发稿工作中惊醒过来,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任务,一个刚刚来到新华网一个多月的实习生可以承担起一个频道的上线推荐,虽然在别人看来,也许也只是一千来字的文案,无足为奇。但是对于一个刚刚在此专业领域内发稿仅一个月的实习生来说,这是莫大的荣誉。当即的反应就是,一定要写好,因为这是我肩负的责任。
(2)淡如水甜如蜜 日常发稿工作
占据我实习生活最大部分的,也是最主要的内容,就是电力频道的日常新闻更新工作。
电力行业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业,它和煤炭、石油、新能源等等多个方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几乎整个能源行业之内的新闻都需要关注,这就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专注与自己的专业领域,要多多的学习涉及一些其他的相关领域,以让自己有一个全面的成长。
每天的发稿中,包括许多图片制作的工作。为了工作的方便,制作了一些模板,这样在后面的焦点图或者头条的制作过程中会方便很多。后面的系列报道焦点图的制作中,我也沿用了这一方法,在和其他人合作的 能源先锋系列巡展 中,也正是由我前期制作了模板,在后期的制作过程中,不同的人做出来的图,具有了一个统一的格式,使得整个系列报道更具有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