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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年度户籍工作计划(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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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年度户籍工作计划(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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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年度户籍工作计划篇一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生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子女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持国外出生证原件和翻译件及婴儿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办理更换全国统一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年度户籍工作计划篇二

户籍工作联系着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现行的户籍制度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一、八大矛盾

(一)依附与剥离。户籍管理主要有两大作用,一是证明公民身份,确定公民的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便公民参与各类社会活动;二是为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置劳动力资源等行政管理提供人口数据及相关基础信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户籍分为农业、非农业二元结构形式,并被附加上许多功能,它涉及到教育、住房、计生、土地分配、伤害赔偿等很多方面,导致群众在办理户籍业务中带有明显的功利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财、物的大流动,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利益,推进户籍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但低保、医保、社保、银行、家电下乡、土地调整等继续依附着户籍制度。

不便。

(三)证件与证明。当前,用来证明身份的证件主要是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而公民在社会活动中,很多单位不但要证件,还要求群众出具户籍证明,或者既要证件又要证明。因为户籍证明中结合了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中的所有内容,身份证中的信息太少,户口簿中没有照片,只有户籍证明二者皆有。我省规定:公民因社会活动需要,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告知其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可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由户籍地派出所与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核对后,加盖户籍专用章予以确认,并签注日期。可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起来较难,因为很多单位仅承认制式的户籍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内,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为开户籍证明,而与户籍民警软缠硬磨的群众。这种证件和证明之间的矛盾,在公民的社会活动中不断呈现。

(四)服务与程序。热情周到的服务,让人民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去,是公安机关的宗旨。而复杂的办事程序,大量的材料,往往让办事群众因为一件小事来回奔波,无论多么热情的服务,都无法让群众满意。要加强服务,就得简化办事程序,而一个小小户口簿又牵扯了太多的利益,不易简化程序。服务与程序之间的矛盾,成为户籍工作中很难解开的结。

题。而在现实生活中,对户籍的要求越来越规范,人口信息不一致,群众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受到限制,事情很难办成。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生活办事要求日益规范化形成了矛盾。有大量的姓名、出生日期变更,申报户口漏登补录、开公民身份号码重错证明等,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也给户籍民警工作增加了较大压力。

(六)现状与发展。随着人口流动加剧,现行的管理制度与社会发展之间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形成了许多新矛盾。如非转农现象,在我国户籍管理历史上,很长时间只有农转非这个概念,随着农村社会保障的完善,国家粮补政策实行,土地收益的增加等,很多当年购买非农业户口的人员,纷纷要求回到农村,享受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现行的管理方式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变革的新要求,亟待解决。

系统,资源不能共享,给基层民警的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八)改革与固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户籍改革已成为当前人们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然而,户籍制度长期遗留在人们脑中的思想观念一时很难改变,如二元制管理观念,以户管人观念等。户籍改革成功与否,与人们固有的思想观念戚戚相关,改革和观念之间形成了一对矛盾冲突。

二、四大趋势

户籍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反映了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户口簿承载了大量的附加利益,使各种矛盾的解决变得异常复杂。我们应从发展的角度,把握我国人口管理的四大趋势,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规范,逐步解决户籍工作中的种种矛盾。

中的边缘人。二元制的户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化进程。

(二)个体化趋势。户籍管理制度最为核心的是一个“户”字,反映了计划经济时代以家庭为单位、限制人口流动、配置社会资源的基本情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开始流动起来,“户”的限制就形同虚设,出现了大量人户分离现象。目前,每户人口数呈下降趋势,当每户人数很少时,以户为单位管理人口,已没有多少意义。解决人户分离就要放开户口迁移限制,缩小每户人数。

(三)信息化趋势。随着互联网和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时代已经到来。实行人口的网络化管理,可以减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很好地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随时掌握个人动态信息,有效地解决流动人口管理难题。

(四)规范化趋势。户籍工作是公安机关的窗口和前台,户籍民警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基础和纽带,热情、周到、规范的服务,是对户籍民警的基本要求。随着广大群众民主意识的提升,户籍工作需要更加规范的服务,才能获取民心、赢得满意。把握人口管理规范化的趋势,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才能不断提高户籍工作质量。

年度户籍工作计划篇三

1、改变不合理的就医格局。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医疗卫生资源在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发挥的作用极不平衡:大医院人满为患疲于应付,中小医院经营低迷人浮于事,社区卫生门庭冷落步履艰难。这种不合理的就医格局一方面造成“看病贵、看病难”,另一方面又造成了基金浪费,医疗保障水平难以实现大的提升。通过实行以家庭医生联系人制度为基础的社区首诊制,从制度上确保社区卫生的基础作用,有病先到社区就诊成为一种自觉,真正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就医模式。

会地位,吸引优质的卫生资源向社区分流,形成以社区卫生为基础、专科医院、大型综合医院为塔尖的资源配置模式,改变“倒三角”的状况。

3、纠正医疗行为中的不正之风。发展社区卫生,实行社区首诊制,采取按“人头付费、包干结算”的管理办法,能够强化社区卫生的控费意识,杜绝滥用抗生素、滥开大处方等不良现象,促使社区卫生机构及医生规范医疗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社区卫生通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吸引和留住参保人员,实现社区卫生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政策扶持、制度约束,使社区卫生机构明确只有彻底抛弃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错误思想,只有利用优质的服务吸引人,发展才有后劲;只有真正为参保人着想,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并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指导,群众感受到了社区卫生的优质服务,才能信赖社区,才有社区自身的良性发展。

4、提高职工个人账户的使用效益,解决社区卫生资金不足的问题。目前职工个人账户金占征缴基金总量将近50%的比例,2007年青岛市级统筹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总量约有9个亿,但由于没有统筹互济功能,使用效益差。通过“新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如果能从个人账户中提取50%的资金建立门诊统筹金,对普通门诊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就可以将这9亿资金中的大部分引向社区卫生机构消费,从根本上解决社区卫生资金不足的问题。

参保职工住院率仍维持在9%左右。受各种利益因素的影响,诱导住院的现象难以根本遏制。建立以家庭医生联系人为基础的社区首诊制,实施以社区为第一守门人的双向转诊,可以在医院与社区卫生之间建立起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竞争的良性运行机制:医院接收住院病人,必须依托社区卫生机构的介绍转诊,否则参保人的自身利益受损失;医院对急性期过后进入康复阶段的参保人,必须及时转回社区康复,如果出于利益需要诱导住院引起参保人的不满,社区将减少向该医院介绍转诊的数量;社区卫生机构对无力诊治的参保病人要及时转院治疗,贻误治疗给参保人造成损失的,将受到行政的、经济的制裁,直至取消定点资格。这样的运行机制,参保人和医疗机构多方受益,实现“多赢”。

年度户籍工作计划篇四

20xx年4月份,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冀政2xx88号)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长批示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财政、建设、劳动和社保等相关部门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按照市领导批示,我局在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本着“既要放开,又不可全面放开”的思路,6月中旬对形成初稿的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两次进行修改后,经市劳动和社保、计生、财政、建设、教育、卫生、民政、国土、市政府_和政法处等11部门先后4次征询意见并反复修订,于1月19日上报市政府。12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推进城市一体化进程工作会议,对我局推进户籍改革做出指示。我们又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户籍改革的指示,上门征询县人民政府关于两县纳入城市区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县域经济总量不足,户口迁入条件上应比照市区有所降低的意见。为此,我们特研究了两套方案,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参考。

1、“有合法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满3年,且年均纳税额达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此项内容在省政府文件中规定为省内人员“有合法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省外人员则限定为“在当地投资、纳税达到一定数额”,我们采取了就高原则,并根据本市实际确定了年限和纳税额度。

2、“在同一城市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3年以上的”,此项内容在省政府文件中规定为省内人员“在同一城市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两年以上”,而省外人员迁入无此条件,我们采取了省内省外人员同等待遇,只是在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上有所提高,限定为“3年以上”。

二是增加了“统筹周边地区发展”的内容。按照我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将附近两县纳入中心城市市区统筹管理,两县的户口迁移与城市市区同等待遇,户口迁入比照城市市区落户条件执行。

截止目前,市委、市政府采取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汇报的方式,时时关注户籍改革的进展情况,我市的深化户籍改革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中。

年度户籍工作计划篇五

北风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初我镇召开了全镇“七五”普法暨“法治北风”创建工作启动大会。北风镇全体党政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镇直各单位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镇党委书记传达了全县“七五”普法启动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了“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我镇“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镇长同志主持了会议,并就“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北风镇“七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启动。为我镇“七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及时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为了保证“七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北风”创建活动,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北风镇于20xx年上半年调整了“法治北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同志、主任科员、政协联络组长曹达贤同志及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风司法所。同时,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也相应调整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为全镇“七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精心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按照上级关于“七五”普法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结合北风镇自身实际,自20xx年上半年以来,北风镇党委政府先后制订出台了《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法治北风建设纲要(20xx—20xx)》,20xx年度全镇普法工作要点,20xx年度重点对象学法安排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法治北风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相关要求和各阶段工作安排,下发到各级各单位严格对照落实。

三是着力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在镇办公区先后设置了永久性宣传牌、普法黑板报、普法宣传栏和电子宣传屏幕。在基层各村、社区,按照县普法办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制大喇叭等普法阵地建设力度。强化对基层农村、社区、学校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所属学校全部成立了普法教育基地。同时,法制宣传栏12处,村(居)民法制学校10个,社区法制文艺宣传队2个,宣传队员30余名,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制宣传的主渠道作用。

四是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为了确保“七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镇注重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通过认真筛选、推荐和工作实践,组织发动各方力量,帮助基层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群众信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包括镇、村、组三级法制宣传员队伍25人,学法用法带头人60余人,法律明白人800余人。镇普法办定期召开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分别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普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保证了全镇普法工作在基层的全面平衡开展。

伴随着广大城乡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我镇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做到了“四个结合”。

一是与各项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未动、普法先行、工作已动、普法同行。如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基层换届、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等工作当中,大力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既提高了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又使广大群众在了解法律规定后能主动理解配合政府的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是各级各部门的日常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具有一票否决的少数重点工作之一。北风镇利用普法办与综治办合署办公的有利因素,将普法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责任书共同签订,纳入各月综治例会共同部署,纳入各阶段综治检查共同检查指导,纳入年度综治工作总评共同奖惩,确保了普法工作在全镇上下的强力推进。

三是与“法律七进”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开展好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在机关,继续坚持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间,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全体党政干部集中学法;在单位,大力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农村,广泛散发法律宣传单、宣传挂图,利用各村广播定期宣传法律常识;在社区,组织开展居民法制学校定期普法活动,在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由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并开展相关安全警示教育;在企业,对广大职工开展劳动法规、安全生产法规的宣传,使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增强“七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北风镇在普法工作中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七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镇、村、社区、各单位分别采取会议、广播、标语、壁字、横幅、专栏、板报、传单、宣传车、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普法,使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二是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如针对低保困难家庭宣传民政法规,针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宣传帮教矫正法规,针对计生家庭宣传计生法规。

三是在不同节点开展专业法宣传。今年,根据上级在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和在相关纪念日,先后开展了2次专门宣传活动,分别宣传了土地、兵役、消防、信访、防邪、殡改、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残疾人保障等法律法规。

四是适时举办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为了完成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全镇共组织了三次法律知识培训,分别为人民调解法专门培训,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专门培训,安全生产法专门培训,参加人员达300余人次。

年度户籍工作计划篇六

一、户口迁移

(一)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1、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

(1)户口迁移证

程序:持以上资料由县公安局户政股审核盖章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未分配毕业生落户要求回原籍的 (1)毕业证及复印件

(2)父母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3)户口迁移证

(4)原籍派出所迁出注销证明

程序:持以上资料由县公安局户政股审核盖章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投靠

1、婚迁

(1)书面申请(2)结婚证

(3)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

程序:县外迁入的持以上资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同意盖章后到县公安局户政股办理准迁证。县内迁移持以上资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批同意后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所内移居的直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2、18周岁以下子女投靠父母(在校就读子女年龄可放宽到未达法定婚龄)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迁入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

程序:县外迁入的持以上资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同意盖章后到县公安局户政股办理准迁证。县内迁移持以上资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批同意后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所内移居的直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3、父母投靠子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迁入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

程序:县外迁入的持以上资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同意盖章后到县公安局户政股办理准迁证。县内迁移持以上资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批同意后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所内移居的直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4、离婚回原籍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迁入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3)离婚证或判决书

程序:县外迁入的持以上资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同意盖章后到县公安局户政股办理准迁证。县内迁移持以上资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批同意后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所内移居的直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三)工作调动

(1)调令或干部介绍信

(2)单位介绍信

(3)户籍有关证明(省内人员户口簿或身份证)

(4)结婚证、出生证(有随迁人员的需出具)

程序:县外迁入的持以上资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同意盖章后到县公安局户政股办理准迁证。县内迁移持以上资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批同意后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所内移居的直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四)复转、退伍

(1)安置办落户介绍信

(2)单位或村(居)委会介绍信

(3)户口注销证明或军人身份证编号登记表(异地落户)

程序:持以上资料由县公安局户政股审核盖章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变更更正

1、姓名变更、更正

(1)经审批过的变更审批表;

(2)本人或父母申请;(3)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4)变更人员变更前的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表;

(5)变更姓氏需公证。

(6)姓名变更调查表

程序:持以上资料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填写《变更更正审批表》,派出所审核同意盖章后到县公安局户政股审批,县公安局局户政股审批同意后凭审批手续到派出所办理变更。《变更更正审批表》一式两份,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各留存一份。

2、更正出生日期

(1)公安派出所填写《出生日期更正登记审批表》(一式三份);

(4)居(村)委会证明或所在单位(学校)出具的证明;

(5)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6)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差错情况说明;

(7)能够证实其真实出生日期的其他材料。

派出所受理公民出生日期更正申请,填写《出生日期更正登记审批表》,相关资料齐全后盖章同意报县公安局审批,县公安局审批同意后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审批同意后凭审批手续由派出所进行更正。《出生日期更正登记审批表》一式三份,公安派出所留档一份,县(区)级公安机关和市级公安机关分别留存一份备查。

3、民族变更

(5)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变更民族成份的情况说明;(6)能够说明其民族成份变更情况的其他材料。

派出所受理公民民族变更更正申请,填写《民族成份变更登记审批表》,相关资料齐全后盖章同意报县公安局审批,县公安局审批同意后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审批同意后凭审批手续由派出所进行更正。《民族成份变更登记审批表》一式三份,公安派出所留档一份,县(区)级公安机关和市级公安机关分别留存一份备查。

程序:三周岁以下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三周岁以上十四周岁以下的由派出所受理,填写《补报往年出生户口申报审核表》派出所盖章同意后报县公安局审批,县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凭审批材料由派出所办理落户。十四周岁以上的需经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审批。

四、注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1、公民应征入伍的,由本人或者亲属持以下手续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1)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或军人身份证件、证明(2)居民户口簿。

(3)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依照法定程序直接注销户口并收回其居民户口簿。

2、公民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的,凭以下手续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1)《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派出所收回)。

3、公民经批准前往台湾地区定居的,凭以下手续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1)《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派出所收回)。

(2)出国定居证明或加入外国籍的相关证件(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派出所收回)。

(1)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在医院死亡的,应当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6)死亡公民已经火化的,可提供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材料;

(8)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须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决书。(9)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派出所收回)。

五、迁出(迁出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2)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3)居民户口簿。

(1)本人申请(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等凭证材料;(4)对不能在迁入地落户的,可凭上述手续和户口迁移证恢复户口。

(1)准予迁入证明;(2)居民户口簿。

(1)分户书面申请;(2)房证、契证;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的凭离婚证或判决书。

七、其他登记

1、对公民户口遗失、漏登的:

(4)居(村)委会证明或所在单位(学校)出具的实际居住的情况说明;

(6)三人以上的询问笔录;(7)其他能说明实际情况的材料。

程序:派出所受理盖章同意后报县公安局户政股,县公安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审批,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审批凭审批手续由派出所办理落户。

八、审批时限

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当日审核,需要调查的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县公安局审批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夫妻投靠、大中专学生落户、姓名变更、退伍和专业军人落户一般当日审批。

年度户籍工作计划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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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部新生工作计划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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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取消《xxxx》及“农转非”计划管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1、在全市打破城乡分割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地方xx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从人口统计口径上,xx市区、xx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居民统计为“xx”,其它的统计为“农村人口”。使户口登记制度如实反映公民的实际居住状况。

2、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及《居民户口本》户别栏内取消“非农业”或“农业”字样,直接注明“家庭户”或“集体户”,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常住户口。在办理户口迁移工作中,省内户口迁移及外省迁入的不再注明户口性质,迁往外省的,可根据是否纳入xx范围,在《户口迁移证》上加盖“农业”或“非农业”长条章。

3、对于人均不足0.1亩地的村庄,撤村建居,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村民在入学、就业、低保、退伍安置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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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新生工作计划书范文

一:加强部门内部建设。院学生会体育部在十一月里工作的重点是部门的内部建设。严格例会制度,对部门新干事进行培训,加强内部团结,采用新的例会制度――干事主持例会制,挖掘部门内在潜力,提高干事的办事能力和增强干事的积极性。

二:配合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院学生会各部门举办的活动,例如生活部举办的“和谐家园”颁奖晚会,文艺部举办的学生会内部联欢会等。

三:确定院学生会体育部干部名单后,干部进行交流讨论,制定一系列改革和发展方案。

四:制定对各系体育部的考核方案。

五:加强与院学生会各部门的交流,例如和其他部门进行xx篮球赛。六:策划十二月份的院学生会内部趣味运动会。

十一月份总体工作不是很集中,我们有较多的时间进行部门内建设,在这个月里,院学生会体育部将不断完善自我,努力更出色。

院学生会体育部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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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户籍工作计划篇八

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月中旬开始,我们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评定对象0、两个年度纳税信用状况的综合评定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专班,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市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下发以后,我们首先组织全组人员和相关科室部分业务骨干集中学习了总局下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和省局、市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分局总支和科长的领导下,全组二十几名成员和从各业务科室抽调的6名业务骨干组成了专门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专班,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责任,严格标准,确保综合考评结果真实准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对评定对象0、两个年度纳税信用状况的综合评定,涉及我局企业7户,占现有企业总户数的50%,每一个企业涉及的考核指标都有五大类个,工作量非常大。为了确保考评结果的真实和准确,我们把五大类个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考评专班的每一个人,明确提出谁主管谁考核,谁考核谁打分,谁打分谁负责;我们要求每一个考评人员必须从机内和机外广泛搜集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稽查等日常征管信息,严格把握扣分标准,所有扣分项目都要求必须事实清楚,扣分适当,既不可多扣,也不得少扣;我们还从组内抽出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黄丹、张桂秀同志对考核结果进行复审,从而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经过对7户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逐户认真评定,实得分在95分以上的有0户,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有6户;实得分在95分以上的有75户,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有6户。

(三)认真核对,综合分析,初步确定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考核内容逐户逐项进行核对,确定等级。考评分在95分以上,但对具有两年内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的;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或者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情形的,一律从a级中剔除。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但两年内有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且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一律定为c级。经过对纳税人日常征管信息搜集、整理与核对分析,被评为a级的有0户,b级9户,c级8户;被评为a级的有0户,b级98户,c级9户。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0户纳税人,一律定为b级。

巩固定税成果去年,我们结合分局个体税收征管的实际,积极推行了计算机定税这一新的管理办法,使个体税收初步实现了公平、公正,促进了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的有效落实。今年,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电子定税工作。

一是抓好新开业个体户电子定税资料的收集、房租费用的核定及经营面积的测量、核实等工作。我们对每个新开业的属于电子定税范围的个体户实地采集经营地址、所属行业、经营面积、房租费用等情况,并进行严格核查,由纳税人和核查人员分别在核查表上签字,以确保采集数据的公平、公正、真实可靠。共采集电子定税数据657户,通过电子定税程序计算后,585户未达起征点,7户达到了起征点,并按月缴纳税款。

二是向纳税人宣传新的税收政策和电子定税方法,每月对电子定税情况进行公示。我们在日常户籍管理工作中积极向纳税人宣传电子定税的方法,电子定税工作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理解。为了保证电子定税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税负更加公平、合理,每月初我们把上月的电子定税情况打印出来,并在分局和每个站的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

三是不定期的检查电子定税工作,确保纳税人房租费用、面积测量和定税的准确。为了防止电子定税工作中出现“暗箱操作”,保证电子定税工作的真正公开、透明,成立了包括科长、书记、组长、站长在内的电子定税工作检查小组,不定期地对辖区的个体户定税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每月抽查面不低于0%。首先到纳税户实地测量纳税人的经营面积、查看房租合同,看经营面积是否准确,误差是否超过0.平方米,房租费用是否真实,对纳税人提供的房租费用明显偏低或偏高的是否进行了合理地核定,行业是否正确等。其次检查电子定税计算是否准确,行业系数、面积系数、房租系数适用是否正确。最后检查定税文书送达是否到位,受送达人是否在文书上签字等。定税公平了,个体户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也提高了,个体申报率由去年的95%上升到了。

年度户籍工作计划篇九

一年来,我所受理刑事案件 50 件,破现行案 33 件,破隐积案 10 件,打击处理 13 人(其中逮捕 6 人、直诉 4 人、劳教 3 人),治安拘留 3 人,解决纠纷 40 起。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 转变作风、从严管理教育、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强化教育训练,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今年伊始,我所 民警在所领导的带领下,全面贯彻实施“五条禁令”和“大练兵”活动,使队伍思想、业务、身体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观,我们还以人为本、科学考核、团结协作,建立健全大练兵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还狠抓宗旨爱民、执法执纪、反腐倡廉、爱岗敬业、警风警纪五项教育。

2、 规范管理,营造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我所结合贯彻《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应公安工作要求。今年 5 月,按照县局内务统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我所花大量的财力、物力让所内的内务焕然一新,还强化了内务管理,将内务管理作为长效机制来抓,跟民警们的思想素质考核挂钩,使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目前,工作热情高、学习风气浓、责任意识强,已成为队伍状况的主流。

3、 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队伍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制课 3 次,还配合县局各科室到辖区搞法制宣传 4 次,这不仅为辖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还为争创市级 “青年文明号”开拓了新思路。

5、 加强民警公仆意识,努力搞好窗口工作,优质服务,以“人民满意”为宗旨,对待群众求助积极主动,热心解决;对待群众报案责任心强、快结快处,杜绝“门难进、面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硬、横、推”等现象,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适时组织专项行动,确保了辖区治安平稳 1、 严打高潮迭起。根据县局安排部署,我所结合本地治安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严打整治专项行动。(1)春节期间和 “五一”节前的专项行动,这两次行动为确保我辖区春节、长假的治安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在“反盗、打抢” 专项行动中,建立特情人员,根据特情人员提供的线索破获了诸多有影响的各类案件。使辖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发案呈下降趋势。

2、 案件侦破查处战果显著。今年共立刑事案件 50 起,破案 33 起,现行案件的破案率达 66%。比去年同期提高了 7%,在积极侦破现行案的同时,对隐积案件积极攻坚,对辖区外的报警和协查案件不推不拖,对隐案和在押犯罪嫌疑人深挖细查。今年来共破刑事案件 33 起;查处治安案件 4 起,解决纠纷 40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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