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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篇一
一、命 题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年鉴》开篇之际,恰逢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举行。
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不仅吹响了“文化强国”的号角,更再次强调“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此次全会聚集文化议题,其意义堪比当年延安文艺座谈会,将成为中国文化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中国文化发展将进入新阶段。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年鉴》将纪录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所集聚起来的精英在全球话语权中众横捭阖攻城拔寨以及与世界领先企业一决高下的文化创意企业;《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年鉴》将见证一个被文化创意改变的中国,书写“中国史诗”新篇章。
回顾新时期历届中央全会,把文化作为生产力来做专题系统研究讨论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第一次。《决定》明确提出要把文化发展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地方政府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再次突出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将之上升为中国“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命题这样一个新的认识高度,意义非凡。
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心的转移过程中,有个基本问题需要研究,既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而发生“牵引”影响的必是文化。一个文化强国应该具有吸引全世界按其文化理念自觉遵循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穿透力,为世界树立楷模,在文化的关键领域作出贡献。这正是“文化强国”这一科学命题提出的内在机制。在全球文化软实力竞争加剧的严酷现实面前,已经容不得中国在文化发展建设方面固步自封、稍有迟疑。只有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大幅度提高,才能够提出引领国际经济社会发展潮流的各项议题,在构建国际新秩序中发挥积极作用。这就是十七届六中全会的未雨绸缪。
二、潮 头
文化正立于时代潮头,我们站在潮头前瞻:文化创意产业将涌现四大潮流
潮流一 资本加速流入文化产业
2009年7月,国务院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0年4月,九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在政策的推动下,资本快速向产业聚集,一批相关的文化产业基金迅速成立并进入投资期。
今年4月,由建设银行发起的中国首只文化产业基金——建银国际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正式启动,规模20亿,投资范围涵盖出版、影视、网络游戏、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而市场嗅觉敏锐的vc和pe在内的股权投资基金也开始杀入文化领域。“文化+金融”的文化产权交易也开始成为潮流。
《决定》提出,“推进金融资本与文化资源有效对接,并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鼓励扶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闻风而动的金融资本将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掘金力度,而在资本运营和金融创新的催化之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将步入跨越式发展。
潮流二 兼并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
多而不强,分而据之是中国文化创意企业经营的现状。可以预期,未来通过“合纵连横”将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一大推手。受益于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文化创意产业的“越界”重组将迎来新的“发射窗口”。
《决定》提出,“要在演艺娱乐业、动漫游戏业、网络业、影视业、出版发行业等领域,选择一批改革到位、成长性好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其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尽快成为文化产业的中坚力量,提高产业集中度”。
未来几年,我们将迎来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度提升的时代。
潮流三 改制上市风起云涌
《决定》提出,“未来的主要任务仍然在于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并着力培育骨干企业”。未来政府将督促文化传媒国有企业改制完成,加大相关公司的投融资政策支持。跨媒体、跨区域、跨行政级次、跨所有制重组开始向纵深推进。届时,将有更多的符合条件的国有或者私有文化传媒企业上市,利用资本化推动产业快速发展。文化创意板块整体关注度将得到提升。
潮流四 文化出口将成为新亮点
政府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将来在支持文化发展和开放方面,也会出台力度更大的财税支持政策。文化贸易特别是版权贸易将从净进口转变为净出口,从根本上扭转长期以来我国版权贸易逆差严重的尴尬局面,实现从国际文化贸易大国到文化贸易强国的转变。
三、课 题
我们踏浪而来、逐浪而兴,我们将择取怎样的浪花装点文化创意的花园?于是在《文化创意产业年鉴》编撰采集的进程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自身的标准化及评价体系的构建成为首要课题。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特征逐渐完善,而标准化和评价体系作为一种超越产业品牌竞争的高层次竞争手段,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采取什么新思路、通过何种模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基于什么理论、选取何种方法才能够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这成为《年鉴》编委会关注的焦点。我们力图构建一个标准化的评价体系,通过《年鉴》所确立的产业“楷模”,来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提供前瞻性的又具有现实可行性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参照系。
当前,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存在行业划分标准不清、企业界定的标准不完善等问题,文化创意产业的标准化体系还没有建立。因此,我们期冀依托标准化评价体系的引入成为新经济范式的“催化剂”,催生文化创意产业生态的发育和发展。
2007年,文化部曾颁布《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2020)》,文件指出,文化领域的标准化是促进文化艺术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推动文化创新的重要技术保障,是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那么,作为“重要技术保障”和“重要基础性”的“标准化”将如何构建?
创意产业的核心生产要素是信息、知识,特别是文化和技术等无形资产,它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价值产业。创意在这里是技术、经济和文化等相互交融的产物,创意产品是新思想、新技术、新内容的物化形式,特别是数字技术和文化、艺术的交融和升华,是技术产业化和文化产业化交互发展的结果。创意产业可以渗透到许多产业部门,正因为如此,创意产业不是要从传统产业类型中完全分离出来,而是要在传统产品和服务中注入新的创意元素,提高“创意”在产业发展中的贡献率。创意产业以其渗透性打破传统产业的格局,在传统的产业“林”中通过越界重组,促成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合作,形成一个创意产业实现途径的“截层”。我们的标准化评价体系“作业点”就建立在这一独特“截层”上。
依托城市基础条件、功能和便利性,文化创意产业呈现出集聚发展的态势,这种态势促进了文化创意产业的集中发展。作为集聚区建设基础的城市能够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便利的交通条件、丰富的创新人才资源、畅通的信息媒介和便于传播共享的文化氛围,为创意社群提供良好的“创意生态”。城市具有组织和策划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机构和团体,能够使产业与社区发展紧密结合;城市作为各种新思想和新潮流的发源地和集聚地,为创意提供了现代性的想象空间。
因此,一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能否在一个城市烙下清晰的印记,成为这个城市的符号;同时它能否有一个可聚焦的核心关键词而成为这个城市的名片;它还要善于发出一个欢迎指令,既表达这个城市的文脉与精神。这三个方面是评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外部视域。
创意产业已不仅仅是个体设计师、策划人及艺术家们的灵感突现,这其中也包含知识和社会经济文化传播构成,产业发展形态及社会运作方式的创新。创意产业需要集体的广泛互动和企业的多主体参与,需要整合多主体资源来建立一定规模的集群环境。
因此,我们提出资源—环境模型来评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集聚程度。对作为研究对象的“文化创意主体”来说,环境分为两个维度:资源禀赋和环境适应度。资源禀赋是指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一切资源,包括创意社群、鼓励政策、企业战略、技术能力、本土条件、市场情况、地域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等;环境适应度可衡量文化创意主体受环境影响而发展的适应程度,文化创意主体的环境适应度由对制度的适应程度和对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环境的适应程度来评价。
由于目前国内外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内涵、范畴界定的不同,以及统一标准的缺失,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相距甚远的各种统计版本并存。由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工作的滞后,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可以支撑形势分析的比较可信的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数据。特别是关于产出的统计数据,除了各种行业性统计和地方性统计之外,国家统计基础上付诸阙如,还没有一个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而行业数据与国家统计数据有很大的差异,地方统计口径也多有不同,难以汇总为全国性数据。
不仅如此,全国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认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对已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未来发展情况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相关管理部门各自提出了自己的需求,需要有更加规范的、可行的、科学的、合理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的指标体系。而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评价标准,需要针对不同的行业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避免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沦落为房地产开发区。
针对当前大多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从外部来看作为一种产业集群常常只具备一个宏观意义上的地域概念,至今并没有形成一个确定的管理主体;从集聚区的内部建设来看,硬件条件、配套产业链、集聚个性需求都需要规范。这种规范来自于集聚区自身发展的需求,并以此为基础来确立集聚区建设的规模、配套服务、入驻企业的选择标准等。于是,我们所见的大多数集聚区都找不到固化的文化符号,更不要说形成基于某一文化符号的产业链条了。
这些现状给我们编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年鉴》确立了以文化创意集聚区为切入点来推动标准化评价体系的研究方向。
四、思 考
国际文化贸易领域,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大多都只输出被功利地解构的一个个抽象的文化符号,未能向世界清楚展示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未能将中华文化应有的想象空间提供给世界。只有建立起能够承载、传播中华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创意产业,才能发挥文化创意产业的文化影响力。
我们应对现代社会的需要而制定文化发展策略和政策,因而令我们的社会受“现代性”的驱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赋予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以“现代性”,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使命。“现代性”是一个集体价值观系统,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建立人们的身份、推动经济、支配选择、引发期望。最重要的是,这些价值取向决定着社会大众对快乐、美丽、艺术、创意及幸福和尊严的认识。“现代性”支配消费者如何选择某项艺术表达形式、某类文化创意产品。简而言之,“现代性”塑造文化创意产业市场,而文化创意产业市场依靠文化滋长,讨论“现代性”就是讨论文化的价值观。
有学者在追溯历史时提出:两千年前的汉朝,张骞出使西域,开拓了第一条丝绸之路;在15世纪,郑和下西洋,开辟了第二条丝路,这是一条海上“丝路”。在21世纪,我们将开创第三条“丝路”。先前的两条“丝路”是茶叶、丝绸、香料、水果、珠宝、黄金贸易的重要通道。21世纪的第三条“丝路”除了是新颖构思、创意产品、创意人才交流之路,亦是东方及西方文化价值交流之路。第三条“丝路”并非海上或陆上通道,也不会实质上连贯两地。第三条“丝路”穿过的是人脑精神领域中意识形态的网络联系,其动力就是在全球化的世界中把握文化的话语权以确立和平竞争的优势。
这第三条“丝路”是当今中国文化战略的一个隐喻。站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这一“思考之地”,我们将看到:在这条“丝路”上,各地文化创意产业市场融为一体,文化政策互相配合,通过各地之间结盟,寻求文化和社会价值观的共通之处。这条丝路上,各个城市和国家的公民也抱着相同的愿望,邀请彼此 追寻共同的理想:以欣赏的态度接触不同文化,以欢愉的心情体验不同艺术,以开放的胸襟看待不同社群。在这条丝路上,人们互相尊重他人珍视的基本价值,共同尊重大家认同的核心信念。这条“丝路”就是中国回应文化需求全球化的答案,是开拓人类的精神疆土。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当成为连结这条“丝路”的一个个“驿站”。
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是“战略性产业”,但眼下更是“战略性短缺”产业。“战略性短缺”的现状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性短缺”是宏观经济结构性问题和矛盾的集中反映,需要在发展中予以解决。近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宏观经济形势的要求、数字和网络技术的进步、文化消费需求的释放以及民间创业激情的迸发,对体制改革形成“倒逼”机制,引发了存量和增量领域出现联动态势,推动体制改革走向突破。
文化体制改革既着眼于盘活体制内存量,也通过开放准入而进一步实现增量发展;数字新媒体受到经济危机时期消费者替代性选择的影响,在3g拉动下出现了多业联动的发展态势,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文化创意产业开始和国民经济战略性产业实现联姻,展示出了一个新的“文化经济”或者“创意经济”时代的美好前景。
五、解 读
文化创意产业既是“消费者服务业”,也是“生产者服务业”。“中间产品率”是一个产业成熟度的重要指标,一个成熟的产业是与其他产业相关度较高,产业间投入产出关系密切的产业。从国际经验看,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就是从一个主要满足最终消费需求的产业,越来越走向主要满足生产需求的产业,成为与相干产业关联性强、融合度高、相互促进作用大的“大文化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在数字技术的基础上,出现了组织形态区域布局的变形:产业链前端的内容原创环节采取了低集中度的市场竞争模式,分散化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工作室是主体;产业链后端的制作和传播环节采取了高集中度的模式,大型企业集团是主体;由少数传媒巨头和大批中小企业以及自我就业的创意社群形成“准市场化”关系,又逐渐构建起了地域性“团快式”结构。现在所谓“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就是建立在这种特殊的市场组织形态之上,谋求在提高市场集中度和最大限度地鼓励个人的创造精神之间建立平衡。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年鉴》编委会注意到,文化创意产业与一系列相关产业关联度越来越高,产业边界越来越模糊,以至于需要在做文化产业产业的统计时,不仅要将文化创意产业本身列入统计,而且应该将相关产业中与文化创意有关的组织、个人及其产值列入统计,才接近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现实。这表现出将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政策进行整合的明确取向,也成为《年鉴》编辑的新视点。
在《年鉴》的编辑进程中,我们从研究“创意”本身,逐渐延伸到以创意为核心的产业组织和生产活动,即“创意产业”、“创意资本”,又拓展到以创意为基本动力的经济形态和社会组织,即“创意经济”,逐渐聚焦在具有创意的人力资本,即“创意社群”。我们关注从“工业化制造”向“艺术化创造”的转变。“艺术”这个隐喻,在这里代表着对“理性”(“经济人”隐喻)这个现代性范畴的突破。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理性”范畴内物性的创新,必然转向“艺术”范畴内生命性的创新。艺术在这里,更多代表着人的精神本身。这就是“产业为载体创意为核心”问题的文化价值观本质。
由此,我们对创意经济的评价,实际上意味着,从以效用为重心的经济,转向以价值为重心的经济;从以理性资本为基础的经济,转向以活性资本(包括知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精神与潜意识资本)为基础的经济;从以机械组织和制序为基础的经济,转向以有机组织和活的制序为基础的经济。
当我们的时间流、空间域发生变化的时候,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创造的应当是一种新文化;是创造传统,而不仅是继承传统;是一种文化设计,是创造一种更为合理、更为健康的生存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生产的产品已经传变成文化传承的一项内容,成为了一种文化的结晶。而且穿越产品本身的意义,成为艺术和文化的象征性要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不是边界,恰恰是一种引导,是沟通向往的激发,以它所赋予的人文意义引导我们去思考。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映射时代的生活方式,反映的不仅仅是我们的个性,同时也反映了经济、社会、政治的地位以及自我价值,最为重要的是反映了我们的历史。这就是创意产品的史诗般的历史意义,一种把产品转换成带有了不起的象征价值的梦幻之旅。
我们将创意经济与创意生态思想融入《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鉴》编务实践,形成针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的模式语言和评价准则,以及开展协作的衡量指标。
六、界 定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指的是,将一城市特有的文化符号和资源禀赋以最集中的方式集聚在某一地理区位内;是一系列与文化创意关联的、产业规模集聚的特定地理区域,是一个在都市中具备完善组织、明确标示、供综合使用的地区;是一具有鲜明文化形象并对外界产生一定吸引力的集生产、交易、休闲、居住为一体的多功能园区。园区内形成了一个集生产、传播、消费为一体的文化产业链;让艺术与社区发展更紧密结合。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本的前提是文化生产与消费活动的呈现,文化产业的核心内容是创意,而创意灵感的获得往往来自于与其他同行相互接触的刺激,在众多的活动中特别是多样化文化聚会地点的出现,通常能充分提供人们之间的相互交流以获取灵感。因此,集聚地点的设置通常被考虑到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发展策略中。
文化创意产业园存在于人们的印象之中,而这些印象的形成取决于文化创意园区的活动、风格、形象。成功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是革新和创意的地方,在设计和欣赏方面经常是超时代的,并且这些超时代理念被带入园区的建筑设计、内部装饰、城市空间的纪念碑性等方面。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刺激新的理念,成为新产品和新机会能得以开拓、努力尝试的地方。因此,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必须具有园区身份和象征意义,具有历史和发展意义。
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篇二
“绿色奥运”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三大主题之一,北京市政府开展绿色奥运行动计划,旨在彻底改变北京市环境面貌。
北京国家环保产业园区是原国家经贸委2001年向国务院报送的《关于支持北京2008年绿色奥运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在北京重点建设的四个示范园区之一。园区选址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域内,位于京津塘高速公路西侧、六环路南侧。规划总面积6.84平方公里。从2002年11月起,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已全面启动。
基本情况和发展目标
2002年10月14日,原国家经贸委正式批复(国经贸资源函
【2002】150号)同意建立北京国家环保产业园区。同年12月23日,市政府(京政函【2002】102号)同意将北京国家环保产业园区列为市级开发区。
目前,园区基础设施达到“九通一平”标准。“九通”是指:道路、供水、雨水、污水、天然气、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畅通;“一平”是指土地平整。此外,园区正在积极筹建集中供暖中心,年内即可完工,基础设施将达到“十通一平”的标准。
投资总额44.1亿元。2004年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9.2亿元,同比增长71%;实现工业增加值2.13亿元,同比增长54%;实现税收5035万元,同比增长110%。园区已通过iso9000和iso14000质量环境兼容管理体系的审核认证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达市二级标准。
园区重点企业简介
北京桑德环保产业集团
北京桑德环保产业集团是一家专业从事市政、工业水处理及垃圾治理领域的投融资、系统集成、设备制造等服务的高科技大型环保企业。自1994年成立至今,专业从事市政水处理、工业给水与废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等环境工程的技术的开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污染治理设施的托管运营等工作。桑德集团作为中国环保产业界的领军企业,是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重点骨干环保企业,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常任理事单位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国企业联合会环境科学分会主任单位,国家级中关村科技开发试验区50强企业,并作为中国环保行业唯一代表参加了“99《财富》全球论坛”。
北京海斯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海斯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集环保技术创新、环保设备制造、环保产品集成供应和相关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高科技环保企业。公司拥有面积近20000平方米(一期)的国内行业最大的环保设备生产车间,工艺装备配置完备,关键工艺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重大精稀”生产设备及生产线。
北京好利来工贸有限公司
好利来公司诞生于1992年,它是全国最大的烘焙食品企业,拥有员工三千多名。公司的业务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饼店连锁系统,已在东北、华北、华东、西南、西北等五十多个大中城市开设了近二百多家连锁店,产值达1.5亿元;二是包装食品的现代化工业生产与销售,主营好利来月饼及其它包装食品。
纳尔特漆业(北京)有限公司
纳尔特漆业(北京)有限公司是新加坡纳尔特漆业有限公司在中国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是世界居于领先地位的涂料生产大型跨国集团。该项目在环保园区占地面积100-150亩,拟建一座现代化的、多功能的、符合国际标准的基地,并使之成为纳尔特漆业(北京)有限公司在国内主要的生产与科研基地。该公司年生产总值预计可达到28亿元人民币,年上缴利税过亿元,将成为中国最具有规模的涂料科研、开发、生产基地。
园区明确以环保产业为主体,以高科技产业、汽车电子产业为支点的发展框架。突出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相承接的作用,重点发展汽车电子、航空电子、汽车零部件等产业,突出环保主题,打造环保园区特色。继续增加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打造园区品牌,加强大项目引进、形成产业支撑;积极推进机制和体制创新,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一流园区。
我们的建设目标是:未来五年园区将实现“一年一变样,两年大变样,三年上台阶,五年创一流”的战略目标。经过5-8年的努力,把园区建设成集环保开发、产品制造、环保咨询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园区。园区以“立足首都、面向全国、着眼世界”为发展宗旨,积极与通州及环渤海经济圈周边地区产业基础形成配套,参与国际竞争,成为环保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合作、产业发展的基地和示范园区。
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篇三
农业生态园也称农业休闲园,是指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 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渔牧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家庭生活,提供国民休闲,增进国民对农业及农村的体验为目的的农业经营;是集旅游功能、农业增效 功能、绿化、美化和改善环境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产业园。它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一、旅游资源利用率低。 服务范围:
生态农业产业规划
生态农业产业园规划
产业园招商引资
生态农业产业招商培训 指导思想
培植精品,营造主题形象;
效益兼顾,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态园整体规划方案
1、生态园功能分区规划
依据资源属性、景观特征性及其现存环境,在考虑保持原有的自然地形和原生态园的完整性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发展和客观需要,规划中应采取适当的设计实现园内的功能分区,以惠东永记生态园为例,设计中就可以因地制宜设置生态农业示范区、观光农业旅游区和科普教育功能区。
生态农业示范区
生态农业示范区是生态园设计的核心部分,它是生态园最主要的效益来源和示范区域,是生态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生态农业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应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遵循生态系统中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园区设计所采用的生态农业类型中既包含有生产者,消费者,也要有分解者。
观光旅游区域
进入21世纪,伴随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及乡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农业已从传统的生产形式逐步转向景观、生态、健康、医疗、教育、观光、 休闲、度假等方向,所以生态热、回归热、休闲热已成为市民的追求与渴望。生态园新设计着重把农业、生态和旅游业结合起来,利用田园景观、农业生产活动、农 村生态环境和生态农业经营模式,吸引游客前来观赏、品尝、习作、农事体验、健身、科学考察、环保教育、度假、购物等。突破固定的客源渠道,以贴近自然的特 色旅游项目吸引周边城市游客在周末及节假日作短期停留,以最大限度利用资源,增加旅游收益。
生态园规划以充分开发具有观光、旅游价值的 农业资源和农业产品为前提,以绿色、健康、休闲为主题,在园内建设花艺馆、野火乐园、绿色餐厅、绿色礼品店、农家乐活动园、渔乐区、农业作坊、露天茶座、 生态公园、天然鸟林等休闲娱乐场所,让游客在完美的生态环境中尽情享受田园风光。
科普教育功能区
旅游科普规划时应遵 循知识性原则、科技性原则、趣味性原则,例如可以通过在生态园中设立农业科普馆和现代农业科技博览区等科普教育中心,向游人介绍农业历史、农业发展现状, 普及农业知识和加强环保教育。还可在现代农业科技博览区设立现代农业科技研究中心,采用生物工程方法培植各种农作物,形成特色农业。这样生态园一方面可以 为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科普教育提供基地,为大中院校和中小学生的科普教育提供场所,同时也为各种展览和大型农业技术交流、学术会议和农技培训提供场所。
2、生态园中其他规划
园路规划
依照园林规划设计思路,从园林的使用功能出发,根据生态园地形、地貌、功能区域和风景点的分布,并结合园务管理活动需要,综合考虑,统一规划。园路布局 既不会影响园内农业生态系统的运作环境,也不会影响园内景区风景的和谐和美观。园路布局主要采用自然式的园林布局,使生态园内景观美化自然而不显庄重,突 出生态园农业与自然相结合的特点。园林主干道宽约5 m,用于电车通道和游人集散;次干道连接到各建筑区域和景点;专用道为园务管理使用;游步道和山地单车道主要围绕生态公园而建,宽 m。
给水排灌工程规划
生态园以生产有机农产品为主,园内农业生产需要有完善的灌溉系统,同时考虑到环保及游人、园工的饮用需水,所以进行给水排水系统的规划。规划中主要利用 地势起伏的自然坡度和暗沟,将雨水排入附近的水体;一切人工给水排水系统,均以埋设暗管为宜,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和园林景观;农产品加工厂和生活污水排放管 道接入城市活水系统,不得排入园内地表或池塘中,以避免污染环境。
生态园内的绿化规划,均以不影响园内 生态农业运作和园内区域功能需求出发来考虑,结合植物造景、游人活动、全园景观布局等要求进行合理规划。全园内建筑周围平地及山坡(农业种植区域除外)绿 化均采用多年生花卉和草坪;主要干道和生态公园等辅助性场所(餐厅、科普馆等等)周围绿化则采用观花、观叶树为主,全园内常绿树占总绿化树木的 70%~80%,落叶树占20%~30%,保证园内四季常青。总之,全园内植物布局目的,既达到各景区农业作物与绿化植物的协调统一,又要避免产生消极影 响(如绿化植物与农作物争夺外界自然条件等)。
案例:海南太阳能农业生态园项目
背景介绍:该项目属于光伏综合农业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4亿元,占地1000亩。
解决办法:中金产业经过多次考察,提出充分利用海南光照强、日照时间长等天然优势,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采用“一地两用”的开发模式,场地上架设 光伏组件发电,在光伏组件下及间隔处种植农作物,同步发展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达到既促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又提供清洁能源的目的,是新的生产方式上的突 破和创新,也是一个集光伏发电、大棚种植、露地种植、科研、教育培训等一体化的科学规划循环经济园区。
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篇四
2007 年 9 月 28 日,天津市首家正式挂牌的由老工业厂房改造而成的现代创意产业园区——红桥区意库创意产业园正式成立,开启了天津产业建筑发展创意产业正规化的先河。
其实,天津发展创意产业最早的产业建筑是海河边台儿庄路上的 6 号院。早在 1999 年,天津美术学院画家邓国源就入驻了 6 号院这座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仓库院落,在这里成立了第一个画家工作室。如今的台儿庄 6 号,已经成为天津基于产业建筑发展创意产业的先行者。
2005 年 12 月 19 日,万通上游开场(原天津福聚兴机器厂生产涡轮机的两个旧厂房)正式开馆,该馆建筑面积近 3000 平方米,包括小剧场、艺术廊和多功能等活动场所。但随着万通上游房地产项目的持续推进,该中心已被拆除。
3526 艺术创意工场于 2008 年 7 月开园,是天津美术学院利用天津华津制药厂厂房改建成的创意产业园。通过招商引资,使之成为集动漫创作、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聚集区。
艺华轮创意工场:2007年 10 月,该工场在河北区正式揭牌。园区是由天津自行车行业协会与河北区政府联合创办,利用拥有百年历史的德式厂房——天津机车车辆厂的老工业厂房改建而成。园区将依托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展览会及展会所吸引的创意广告市场,争取把一些分散的展览设计和广告业资源有效集聚起来,逐步发展成为拥有动漫开发、展览策划、广告和产品创意设计、制作、装修一条龙的综合园区。
飞鸽—88:2009 年 02 月,河东区举行飞鸽 88 项目论证会,对园区的外立面设计、内部结构改造和招商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飞鸽 88 利用天津飞鸽自行车厂闲置的厂房,主要发展服装、工业美术、汽车造型和建筑等设计类创意产业。
天津历史风貌建筑746幢老房子得保护
未来五年,本市将推动建设“四区四线”,打造天津特色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体系;“四区”包括:五大道历史文化博物馆区(其中包括庆王府精品酒店区、先农商贸区、民园西里文化艺术区、湖南路高档商住区)、解放北路历史文化区、一宫花园历史文化区、继续完善泰安道英式文化商业区中的历史风貌建筑整修;“四线”包括:五大道名人故居景观线(其中包括庆亲王旧居、张福运旧居、张绍增旧居、顾维钧旧居、李氏旧居、李勉之旧居、徐世昌旧居、曹锟旧居等)、辛亥革命历史纪念景观线(包括静园、张园、段府)、解放北路金融历史文化景观线以及意式商业文化景观线。
从研讨会上获悉,2005年《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截至目前,本市依据“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修旧如故、安全适用”的原则,对746幢、114万平方米的历史风貌建筑实施全方位的保护,逐幢建立保护图册和安全档案,为历史风貌建筑“修旧如故”提供适用的技术和材料,使261幢、万平方米历史风貌建筑得到修缮,恢复了昔日风采,凸显了城市特色。
据了解,整理后的溥仪旧居静园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一秘 *育基地,累计接待中外游客超过76万人次;利用历史风貌建筑设置的梁启超纪念馆、曹禺故居纪念馆、电力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吸引大量海内外游客;2011年10月,庆王府修竣运营,累计接待消费和旅游人数突破两万人次,成为本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新亮点和高端服务业新坐标。
附: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_常务委员会
2005年7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规范历史风貌建筑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确定、保护、利用和管理。
和地域特色的建筑。
本条例所称历史风貌建筑区是指历史风貌建筑集中成片,街区景观较为完整、协调的区域。
第四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
第七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工作。
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评审工作。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规划、建筑、文物、历史、社会、经济、文化、法律和房地产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九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腾迁、整理等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承担保护责任。
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确定
(二)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
(三)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
(四)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五)在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
(六)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
(七)名人故居;
(八)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建筑。
符合前款规定但已经灭失的建筑,按原貌恢复重建的,也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第十三条 历史风貌建筑划分为特殊保护、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三个保护等级。
貌建筑。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单位、个人的推荐和历史资料,提出历史风貌建筑的建议名单和保护等级,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十五条 历史风貌建筑区的建议名单,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十六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设立保护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涂抹、改动、损毁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标志。
第十七条 城市建设中发现有保护价值建筑尚未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的,在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前,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
洁美观和原有风貌。
面布局和重要装饰。
重点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重要结构和重要装饰。
一般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色彩和重要饰面材料。
第二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逐步迁移。
从事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活动的,应当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批。
第二十一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消防设施、通道,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予以完善、疏通;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应当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消防机构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筑区相协调,与原有空间景观相和谐。
建筑外部造型相协调。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牌匾、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的规范标准。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范标准,依法审批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牌匾、霓虹灯,对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屋顶、露台、挑檐或者利用房屋外墙悬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损坏承重结构、危害建筑安全;
(四)占地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违章圈占道路、胡同;
(六)在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
(七)在庭院、走廊、阳台、屋顶乱挂或者堆放杂物;
经营活动;
(九)其他影响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修缮和装饰装修历史风貌建筑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要求,修旧如旧。
第二十六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按照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要求,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修缮、保养。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保养予以督促和指导。
使用人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保养,应当予以配合。
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承担修缮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申请给予适当补贴。
工单位实施。
经审定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条 历史风貌建筑发生损毁危险的,该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向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派人进行现场指导。
第二十九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等特殊需要,涉及必须迁移、拆除或者异地重建历史风貌建筑的,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按照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 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历史风貌建筑,按照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需要历史风貌建筑承租人腾迁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腾迁许可,并对承租人实行货币安置或者异地房屋安置。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安置或者异地房屋安置。实行货币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应当高于被腾迁房屋市场评估的价格。实行异地房屋安置的,安置标准应当高于承租人原居住水平。
载明的事项通知当事人。
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已经获得腾迁许可,并按照规定标准向承租人提供货币安置或者房屋安置,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腾迁期限内拒不腾迁、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执行市场租金标准的历史风貌建筑,按照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需要历史风貌建筑使用人腾迁并解除租赁关系的,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租赁合同无约定的,出租人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历史风貌建筑办公的,按照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需要腾迁的,应当逐步进行腾迁。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有的历史风貌建筑,单位无力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可以收购。
出售政府给予修缮补贴的历史风貌建筑,在同等条件下,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可以优先收购。
第四章 管理
(一)市和区、县财政预算资金;
(二)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三)直管公有历史风貌建筑产权转移的部分收益;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由市和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专门账户,统一用于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补贴和奖励,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分别编制保护图则,明确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和利用的具体要求,并告知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历史风貌建筑转让、出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护义务。出让人、出租人应当将有关保护要求告知受让人、承租人。
行普查。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配合普查工作。
(一)历史风貌建筑的技术资料;
(二)历史风貌建筑现状使用情况;
(三)历史风貌建筑权属变化情况;
(四)修缮、装饰装修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
(五)迁移、拆除或者异地重建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
(六)有关历史沿革、历史事件、地名典故、名人轶事等资料。
与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相适应的旅游业和相关产业。
鼓励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利用历史风貌建筑开办展馆,对外开放。
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历史风貌建筑,应当创造条件开辟展室,定时对外开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涂抹、改动、损毁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标志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改正,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按照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装饰装修不符合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要求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未及时修缮、保养,致使建筑发生损毁危险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督促限期抢救修缮;拒不抢救修缮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专业单位代为抢救修缮,所需合理费用由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承担。
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历史风貌建筑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改变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用途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妨碍历史风貌建筑修缮施工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妨碍。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研究
1、天津市工业遗产保护空间结构
从对全中心城区的考察来看,现存工业遗产63处。以点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多存在于和平区、河西区,和平区多集中在赤峰路、解放北路沿线,河西区多集中在马场道、解放南路沿线,由于其所处区位土地价值非常高、建筑也多为独栋楼的形式存在,因此多被改为商务办公楼或影楼、银行、饭店等经营性场所,业态选择与周边用地性质相符,运营状态良好。根据现状统计,以点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28处。
以片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多存在于南开区、河东区、红桥区、北辰区,占地规模较大、且多处于未保护利用或保护利用形式有待完善的状态、有的还保持原业态的经营,如天津市重型机械厂、天津拖拉机厂等,大面积的厂区闲置下来,需要赋予新的功能以焕发地区活力;天津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虽有部分用地改造为创意集聚区购物街,但经营状态并不理想,在业态选择上仍需与周边用地业态统筹考虑重新定位;在天津市外贸地毯厂旧址上改建的“意库”创意产业区因改造模式过于简单化,只做外墙的粉饰而缺乏与周边的统筹融合和开放性的考虑,最终未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根据现状统计,以片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35处。
天津依槽运而发展,工业大多依河而建。从天津市中心城区工业遗产分布上可以明确看出工业遗产多集中分布在海河沿线,未来可以依托海河,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文化遗产,共同构筑历史的长廊。最终形成“一带、多点、五片区”的工业发展结构(图1)。
(引自:吴静雯、刘翠云、白学民;天津市中心城区工业遗产分布结构与保护利用案例研究)
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篇五
生态农业规划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社会调控为保障,以政策为引导,科技驱动,应用生态系统的原理和系统科学的方法,通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人工模拟本地区的顶极生态系统,选择多种在生态上和经济上都有优势的生物,采用一套套生态农艺流程,按食物链关系和其他生态关系将这些物种的裁培、饲养和养殖组成一条条生产线,并将这些生产线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多层次地配置到农业生态系统中去,使之既获得持续最大(或最优)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又获得一个良好的、协调的生态系统。
生态农业规划的原则
整体性原则
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相结合原则
因地制宜的原则
物质循环、多级利用的原则
扩大绿色植被原则
多业结合、集约经营原则
实现“三大效益”原则
服务内容
园区和产业规划
整合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要素,以前瞻的眼光、科学的理论、客观的实践和详实的数据,对产业项目作宏观的、方向性的计划、筹划和谋划。主要包括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概念规划、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项目详细规划。
区域和产业研究
围绕环境、区位、资源、政策等因素对项目进行客观、科学、全方位的论证,从多方位多角度支持项目的开发和发展。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区域竞争力研究、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发策略研究、产业定位研究及产业市场研究。
园区的经营管理系统
围绕园区运营目标,在园区的规划开发、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引入现代高效管理理念和经营策略,提升园区的运营水平,提高园区运营效益。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开发建设模式研究设计、投入产出预警体系研究设计、管理模式与运营组织系统设计、工作绩效与激励机制设计、产业园区规划的大致框架。
园区招商引资系统
一方面确定投资融资模式,加速园区的开发建设;另一方面确定目标客户群,制订合适的诱导方案,运用高效的策略,吸纳企业商家进驻经营。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融资策划、招商政策策划、招商策略策划、主题招商策划及招商活动筹划。
我们的优势
专业、强大执行力的团队
深厚的行业研究实力
雄厚的企业、人脉资源
完善的服务管理和支撑体系
典型案例
某国内知名央企北京农业生态谷园区产业规划
2009年,该央企在北京房山区征地亩,准备将其打造为集作物种植、产品研发、生产加工、生态旅游、贸易等为一体的农业生态园区。为了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和高水平的推进园区建设,该央企在北京举行北京农业生态谷园区发展规划编制的招标会,中投顾问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功中标生态谷五大功能区(农业加工区、绿色种植示范区、国际农业交流区、配套生活服务区、国际农业研发总部区)中绿色种植示范区和农业加工区这两大功能区的规划编制项目。
在遵循该央企北京农业生态谷园区整体发展战略的情况下,中投顾问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明确分工,我司主要负责功能区产业链搭建、产业发展可行性研究等方面的产业咨询工作,后者则主要负责用地方面的规划。中投顾问通过对生态农业的发展趋势的深入研究,以及结合园区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和区位条件,成功的给出了相关方案。目前该方案的实施效果十分良好,完全达到了该央企的要求。
广东省某农业生态园产业规划
1、项目背景
该农业生态园占地5000多亩,位于广东省高要市白土、回龙两镇之间,距广州仅40分钟车程,离广肇高速公路白土出口处仅 5公里,离肇庆风景名胜区七星岩、鼎湖山 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目前已成为广东省最大的农林果自然生态景区,并成为集示范、教育、观光、度假、商务会议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场所。但该生态园园区仍然存在生态化管理深入化程度及力度相对不够、观光农业的田园化和乡土化特征被忽视、对资源的循环再利用不足等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提高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率,加大生态园区循环经济模式的开发应用, 园区管委会最终选定在产业园区规划领域拥有雄厚实力的中投顾问作为本项目的承接单位。
2、解决方案
为深入解决该农业生态园面临的生态化管理力度不足等问题,中投顾问派遣了一支由“政策专家+金融专家+行业专家+管理专家+营销专家”的项目小组对该农业生态园区做了为期两周的调研,调研对象包括高要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园区管委会主任、园区运营方高层代表、园区入驻企业代表等。在详细调研工作的基础上,中投顾问项目小组提出了该农业生态园循环经济模式下的开发对策,建议该生态园可发展种养殖业复合模式、 以沼气为纽带的各种模式、“前店后园”的生态模式以及产业间多级生态链联接模式,并详细阐明了关于水、固体废弃物等园区资源的再生利用实现方式,成功解决了该农业生态园面临的主要问题,实现了其资源的高效利用,达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共赢,并推动园区成为一个生态结构比较完善的符合生态系统和综合性农业产业化基地。
3、 项目成果
中投顾问在探索该农业生态园开发模式的过程中, 充分发挥我司在立体农业研究的雄厚优势及强有力的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该农业生态园发展现状及周边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积极探索该农业生态园的循环经济模式,分析结果极具现实性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获得客户方面的一致好评。
保定市某农业生态园发展规划
1、项目背景
该农业生态园位于保定城区西南部,总规模约 26800亩,总投资约亿元。为提高保定市的核心竞争力和品位,满足市民休闲旅游观光需求,完善城市功能,市委、市政府在省农业生态园建设总体布局和保定市的优势的基础上大力推动该农业生态园项目的进展,并聘请中投顾问为战略合作伙伴,为园区规划、招商运营等工作提供专业化咨询。
2、解决方案
中投顾问首先进行了详细的实地调查,摸清了保定市的产业基础、重点企业及周边产业发展情况,并对该地区建立农业生态园的资源、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加以横向和纵向的详细比较。
其次, 我司立足于园区的资源现状、 景观特色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对园区进行全面规划、分期实施。在投资开发上,我们明确开发序列,突出重点,多元筹集资金,合理分区、明确主题、突出特色。在分期实施上,我们初定长期、 中期、短期三个规划,且三个规划齐头并进,上档次、上水平,充分体现保定特色。
长期规划:建设总规模约 26800亩。
中期规划: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园起步区规划范围约 4562亩。
近期规划:园区核心区,即市林木良种场800 亩。在园区建设上,立足于一园多区,一区多景,功能完善,布景错落有致,主要为“四大板块、十大景区”。四大板块,即核心区(市林木良种场)、观光区、民俗文化区和开发区。十大景区,即大汲古迹造景,引水蓄湖造景,城市林业造景,生态农业造景,农林科技示范造景,现有自然景观造景,新民居建设造景,各县(市、区)特色展示造景,民俗文化村农家乐造景,周边开发建设造景。
最后,中投顾问对该农业生态园的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措施建议和招商运营策略,其中项目组提出的关于园区的运营创新模式更是获得了委托方的认可和好评。
1、项目背景
该绿色食品产业园位于绥化市,规划总面积 56平方公里,为把产业园打造成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该地本着边规划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边招商引资边推进项目建设的原则,以绿色、低碳、安全为方向,以建设“绿色菜篮子”、“有机米袋子”、“安全肉案子”、“放心奶瓶子”为目标,加大了产业园建设,并聘请中投顾问对产业园区规划、招商及运营工作出谋划策。
2、 解决方案
在经过2周的实地调研, 中投顾问项目团队确定了以绿色食品产业为重点的主导产业,拟定发展玉米、乳品、生猪、肉鸡、果蔬等产业链,将园区规划为“一轴二核三带四片区” 。 “一轴”即与北部新区连接的城市发展轴,“二核”即商贸会展核心和产业服务核心,“三带”即哈大高速生态走廊带、快速路景观带和产业防护带,“四片区”即绿色食品产业区、产研综合区、现状建成区和配套生活区。
1、项目背景
该食品产业园项目规划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用地面积 3000亩,计划总投资 25 亿元,基于闽东山海特色食品资源和周边食品行业发展情况,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与宁德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宁德打造一个现代化、大规模的全国领先水平的特色食品加工产业基地。为更好地发展食品产业园,实现食品产业的集聚,提高该产业园的招商吸引力,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委托中投顾问担任该项目的咨询顾问,提供针对该食品产业园区的规划、 运营等方案。
2、 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