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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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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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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篇一

接到市食安委《关于开展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此次活动的主题“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展开工作 ,制定了《武穴市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了此次宣传活动的目的、主题、时间、方式、内容及具体实施人员,为整个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1、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上午,参加在市影剧院门前举行的“2015年武穴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同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6月18日应邀参加梅川镇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展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资料,介绍农产品安全知识,解答消费者疑问。

2、开展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宣传周活动以来,我局先后深入张竹林保障性蔬菜基地、黄泥湖秀其产销

专业

合作社、武穴市兴农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武穴市鑫杰葡萄种植合作社、梅川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高邑高科技园、武穴市和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余川干仕西瓜基地等基地,实地了解基地生产种植情况,查看仓库农药化肥种类,指导基地负责人合理施肥打药,检查基地生产记录台账,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并随机抽取基地的瓜果菜样品进行检测,确保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3、培训监管检测人员。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对各镇(处)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强化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共培训200多人次。二是对农技站的监管工作人员开展检测技能培训,各镇(处)分别安排一名监管员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学习

农残速测技术,使镇(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4、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节目。积极与电视台合作,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片,在农业科技入户栏目,播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武穴行”专题片,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有奖竞答”活动,组织20个基地生产管理人员38人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现场参观学习农药残留定性检测,开展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普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5、开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专栏。在武穴农业信息网上,对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山药使用

植物

生长激素等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6指导生产基地建立自检室。连续两天深入大冶有色生态园指导科学合理施肥、用药,指导建立检测室,在全市生产基地率先建立自检室,为推进全市生产基地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奠定了基础。

宣传周活动以来,通过多形式、多角度,面向社会公众、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有针对地开展宣传,深入普及农产质量安全知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普及到了各生产基地方方面面,对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篇二

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把握好农资供应、规模化服务、基地建设、品牌培育、产销对接等关键环节,打造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模式,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托和抓手。

(一)通过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方式,打造安全放心农资经营品牌

1.提升农资配送效能。进一步完善提升各大农资公司配送服务功能,适时开工建设农资配送中心二期等工程。要用足用活政策,借助各级对农资经营配送网络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尤其是配送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建设、农资农家店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借势发展,借力提升。

2.规范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按照总社《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和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农家店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配送中心、农资店等经营网络,农资连锁店保持在600家左右,“十二五”期间市场占有率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

3.增强品牌影响力。培育壮大农资、农资、农资、农资、农资、三农物资等农资经营骨干企业,提高整体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抓住农业生产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资惠农活动,叫响“供销农资无假货”,打造“诚信供销、合作兴农”品牌。

4.开展联采直供。整合系统资源,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市县两级农资公司、基层社之间的联合合作,形成区域品牌优势,扩大联采直供规模。

5.加强农资经营监管。进一步抓好农资采购、销售、运输和库存各环节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企业进销货台账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农资商品从进货、入库、配送、运输、销售全过程的有效、无缝监管,建立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杜绝违禁和假冒伪劣商品通过供销社经营渠道进入市场。要特别加强对挂靠网点和挂靠企业的清理整顿,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靠前监管,确保不出现问题。要规范使用供销社标识,不得私自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借与其它企业使用或以供销社标识谋取私利。

(二)通过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省供销社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威办发〔2013〕14号),按照《全市供销社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服务的规模化促进农业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结合我市实际,从花生、果品、西洋参、大姜等大宗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入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规模化服务方式。重点打造紫薯、花生,文登苹果、西洋参,大姜、苹果,市直花生、玫瑰花等规模化服务亮点。2013年服务面积达到8万亩,到2015年突破15万亩。

3.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依托农资公司、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整合农资、农机等资源,成立专业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测土配方、化肥农药直供直施、种肥同播、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

(三)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1.制定完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与全国供销总社科技推广中心和青岛农业大学的技术合作,按照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标准化生产要求,根据农产品不同品种和市场定位,制定完善相应的生产操作规程。

2.发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基层社或专业合作社,围绕花生、小麦、玉米、苹果、地瓜、西洋参、大姜等农业优势或主导产业,每个市区社都要采取自建、共建等方式,发展一批单个面积不少于50亩的标准化示范基地,使用统一标识,确保生产操作规程落到实处。

3.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生产台账制度,全程记录化学投入品使用时间、数量和方式方法等信息,并与信息化手段结合起来,为形成产品质量可追溯机制奠定基础。

1.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以骨干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按照“一种产品进入多个渠道、一个渠道融入多种产品”的思路,主动与大型超市、采购商、批发市场、厂矿企业、部队学校等各类终端市场对接,不断扩大网络辐射带动力。要重点借助“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中国海峡两岸海洋食品展销会”等展会,运作好市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海洋食品展销中心、三农物流配送中心等产销对接平台,培育好中国海洋食品集散基地、中国(文登)名优特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打造集展示展销、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特色鲜明、品种齐全、辐射力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

2.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加大投入,升级技术,扩大规模,拓展市场,重点培育壮大副食品、泓达食品、瑞昌食品、国香斋食品,供销社农产品、文登汇润果品,春江源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

3.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以质量安全为前提,积极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农产品“三品”认证、gap认证、地理标志保护认证,重点培育“圣农”、“创新”、“绿源丰收”、“国香斋”、“汇润”、“大姜”等农产品品牌,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品牌辐射带动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到2015年,每年取得质量认证的农产品不少于2个,纳入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的注册商标总数不少于20个。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农资、农产品经营各个环节的监控和管理,打造良好形象,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各市区社要根据市社总体部署和要求,统筹规划,落实责任,加强调度,推进落实,确保实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履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点的监督管理,在参与中融入,在融入中发展,在创新中体现供销社价值。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列入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定期调度,严格督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基层社,在项目资金申报时要给予倾斜。系统上下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坚定发展目标,加快联合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篇三

长葛市农业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我局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警觉的态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姬玉山同志为组长,主管副局为副组长,种植业管理股、局监察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执法中心、植保站、种子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使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站、股、室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做到了上下衔接,政令畅通,为我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农产品生产的安全稳定。

宣传横幅,与各农资经营商户签订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承认书,在门口张贴农药安全使用明白卡。宣传活动累计出动近200人次,接受群众咨询8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加强了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除坚持每星期对农产品市场例行抽检外,每次取样12-20个,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在中央农村经济会议许昌召开期间,坚持每天抽检、汇报。截至目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共抽检样品425个,合格414个,合格率97.4 %,农产品食用安全放心。目前市区所有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已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2、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检查情况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市农业局对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农产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上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标志与实物不符、标志与证书不符、擅自转让或买卖标志、伪造或冒用标志等现象。

3、强化农产品基地监管,确保消费源头安全

商户、群众发放农药安全使用技术资料5000余份,通过专项治理,我市农药经营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6、积极受理投诉,开展维权活动

随着政策的深入宣传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广泛普及,农民朋友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通过执法大队公示的举报电话6012316,尽心竭力为农民朋友排忧解难,切实保护农民朋友合法权益。对每一起投诉、举报均详细登记备案,快速赶赴现场展开询问调查,对查实确是农资质量问题的,督促经销商马上采取补救措施或予以赔偿;对因生产操作不当或气候等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失,耐心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农资举报投诉10起,成功处理10起。为我市“三农”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7、抓好沼气生产

是经过无公害认定的基地产品质量要更加重视。

5、建立和完善农安全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2011

长葛市农业农林局 年7月5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篇四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掌握动态变化、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着力开展机构考核、技术培训和能力验证,提升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作用,按照省市县联动互补、检打联动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监测,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及收储运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影响因素进行排查评判,全面掌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效依据。

20xx年,基本完成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复核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建设的5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验收。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省市县加强分层级的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800人次;强化市州定量检测和县市区快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盲样考核合格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品种、范围和频次,监测对象覆盖全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稻谷等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监测不少于400批次;县市区监测数量不少于3000批次;乡镇监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

(一)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科学评判质量安全状况

省市县三级按照联动互补原则,合理安排,各有侧重,分别对辖区内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例行监测,确保每次监测抽样地点互不重复。省级与农业部例行监测时间、数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点监测14个市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全年按季度开展定量监测,共监测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叶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主要供市生产基地、中小型批发市场、超市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农产品,全年监测不少于4次,以定量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县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较大规模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快速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2000批次,具备定量检测能力的县市区定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监测信息由各级农业部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报,同时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安办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同时通过农业信息网公开。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解决突出问题

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规模化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例行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禁限用农药及例行监测中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品种为重点项目,以投诉举报为重点对象,以应对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需要为补充,以集中行动为主要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开展整治,及时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级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市县乡监测数量分别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监督抽查信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通报,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通报同级食安委(办)成员单位,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对检出国家禁用农药及非法添加物质的,同时报送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级上报,由省农业厅统一通报。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研判,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针对影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潜在隐患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委托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站(室)承担。采取调查研究、随机抽样、资料分析等方式,对影响全省大宗消费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因素开展排查和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及其影响范围、环节、趋势和程度,建立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目录,提出防控意见和建议,为科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信息原则上不对外部公开,必要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省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领导。

(四)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大力提升质检机构能力,督促国家规划的县级质检机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集中采购进程,按照设计批复的期限完成建设验收并尽快发挥效益。年内完成对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阳、邵阳、娄底、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个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0个一期规划县级质监站的机构考核,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上半年对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和已建成运行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定量检测能力验证,对其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快速检测能力验证,检验各级质检机构技术水平,提升质检机构整体能力,为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奠定基础。

按照“分层负责、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体提升”原则,以质检机构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基础规范》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课和跟班带教为主要方式,分类别、分步骤、有

计划

地开展培训。省厅负责市县质检机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培训,委托基础条件较好、检测水平较高、获得“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跟班带教培训技术骨干;各市县负责培训本级和辖区内检验检测人员,完善检测人员职业操守、工作能力、质量意识和法律知识等考评,全部经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大力提升检测素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和例行监测

计划

(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监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有序运行。

(二)加强监测规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在监测抽样的过程中给予支持和协助。同时,合理部署本级监测抽样点,确保样品真实性和代表性。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加强质量控制,完善质量手册,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可靠,同时做好检测结果的上报、反馈与保密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已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均达96%以上且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厅将加强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检查力度,采取发督办函、现场整改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实施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和支持;对工作落后、没有达到考评目标的进行通报公示。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同时,加强监测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联系和会商制度,查找分析问题及原因,跟踪督办,及时整改;加强检测和执法有效衔接,检打联动,严厉查处。承担监测任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围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检查涵盖农产品生产领域和农业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中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和病死猪违法销售等专项整治情况。

1、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药的日常监管、执法查处、培训宣传等方面内容。

2、“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瘦肉精”的饲料环节、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等方面内容。

3、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兽用抗菌药中的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等方面内容。

4、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资产品的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案件处理等方面内容。

5、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茶叶的农资经营、安全生产、产品检测、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

6、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病死猪的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违法查处等方面内容。

具体评价细则详见附件。

1、组织机构

县农业局成立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督查小组,挂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指导和监督该领域大检查工作。

2、检查办法

检查评分包括各职能单位的自查得分和督查小组对各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评分,最终得分由督查小组根据自查得分(占总分40%)和检查评分(占总分60%)相结合计算,实行100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所辖地域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直接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20xx年8月1日至9月2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职能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内的归属职责进行全面大自查,并做好自查评分,形成自查

报告

于9月1日前上报到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将于9月5日至9月15日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督查小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局农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建立长效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篇六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全市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不少于50个批次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各镇街道针对辖区内重点品种,开展几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每镇、街道快速检测批次不少于全年50%的任务量。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农业生产企业和监管责任人。将违规农产品生产单位列为百日严打行动的重点对象,由局属各职能科站对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生产单位限期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对符合《xx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制度》规定情形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四)整治一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蔬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不法行为。

(五)查处一批农产品违法案件。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针对重点整治内容,营造强大声势,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对符合《xx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xx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规定情况的,公布一批农产品生产者“黑名单”。

(一)重点行为

1.重点打击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规模种植大户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

2.重点打击饲料生产销售、畜禽养殖使用违禁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不法行为。一以饲料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无”(无许可证、无标签、无产品标准)的生产行为,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二以养殖大户为重点,强化畜禽饲养环节监管,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督抽检和安全用药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违规使用原料药、抗菌药物的行为。

3.重点打击私屠滥宰生猪(羊)、屠宰病死动物和检测不合格生猪(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等行为。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为对象,强化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严厉打击对生猪注水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发现养殖场户和屠宰场出售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等自检制度落实。

4.重点打击初级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以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为重点,排查在苗种生产、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场所

2.禽畜养殖场、收购贩运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3.水产养殖基地;

4.屠宰场所。

(三)重点品种

1.蔬菜、水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林产品(食用菌);

2.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大户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里的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

各地及局属各有关职能科(站)要根据辖区内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摧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的 “黑作坊”、“黑窝点”、“黑农资经营店”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底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局各职能科(站)要充分认识“百日严打”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将责任落到实处。市农业经济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监科。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严打”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

(二)强化督促检查。对各地“百日严打”行动进展情况,我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情况将列入今年对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和局相关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一)形成打击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管理站、水产工作站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二)规范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市食安办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

报告

工作(附件),每月向农经局质监科报送“百日严打”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于20xx年8月初将“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科。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篇七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探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为加快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积累经验,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在接山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监管、源头治理的原则,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主线,强化措施,健全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培养新典型,打造新亮点,探索新举措,总结新经验,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制度健全、管理一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品牌效益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样板区。

(一)建设地点。选择在接山乡建设10万亩绿色小麦生产基地、8万亩无公害玉米生产基地、3万亩有机蔬菜生产基地。

(二)建设内容。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服务网络。在接山乡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农技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技站全体技术人员为监管成员,设立速测室,购置配备速测仪等设备,建立一套管理制度,集中做好本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示范区所在的行政村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组”,依托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委负责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负责做好本村标准化生产、农药等投入品监管、产品自检、“三品”认证、包装标识、开具产地证明等工作。

2、规范管理农业标准化基地。按照全程监管和质量追溯的要求,所建立的标准化基地有生产技术规程,有完整的生产档案、有基地管理责任人、有技术负责人,对各类农业标准化基地,设置明显标志牌(名称、面积、范围、基地负责人、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小麦、玉米、瓜菜等标准化基地,大力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物资供应,统一配备检测仪器,统一制度规范,统一注册商标。

3、开展品牌或名牌农产品认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基地产品进行“三品”认证,使10万亩小麦获得省级以上绿色产品认证,8万亩玉米获得省级以上无公害产品认证,3万亩蔬菜获得省级以上有机蔬菜产品认证,同时,对以上农产品积极申报认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争创xx省和国家名牌农产品。

4、农业产业化水平高。在示范区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或“公司+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管理模式,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业主导产品和特色产业以及经营农户,纳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依托龙头带动,加快提高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

5、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健全。依托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技术力量和先进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并在接山乡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同时在基地村设立检测点,达到有场所、有法人、有人员、有设备、有台帐、有制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支撑。以此为基础,推行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制度,做好检测记录,建立检测档案,为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提供科学依据。

6、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在乡驻地和基地村建立放心农资专供点、专卖店,加快发展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直供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严禁假冒伪劣农资和违禁农药流入生产管理环节。示范区内所有农资经营店必须签订农资经营责任承诺书,达到“放心店”标准。建立健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积极推行农药经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制,禁止销售假劣农药、国家禁用农药和标签不合格农药。

7、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等配套管理制度。突出有机瓜菜等重点产品,在严格自检和抽检基础上,逐步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基地、进市场,凡无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的不得入市销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商品备案、质量安全保证等制度。逐步实行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标识计划”的要求,凡进入市场、超市、专卖店的瓜菜产品,获得“三品”认证的产品都要做到有包装、有标识,无包装、标识的原则上不得上市。

8、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在示范区内各村,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步伐,使之成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并采取印发明白纸、编制顺口溜、墙报宣传栏、质量安全科普进中小学课堂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 “五户联保”、“十户联保”保证书等形式,以及设立箱、举报电话,加强对农户使用农药的田间巡回检查等监督机制,落实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佳农户”、“十佳标兵”、“星级农户”等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提高村民自律意识,增强积极性、自觉性,积极营造浓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氛围。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重如泰山。接山乡及县农业局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加强地方优势农产品的保护,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以此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办法。

(二)层层落实责任。县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科),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接山乡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接山乡尽快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方案》,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南。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局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在东平农业信息网开办专题栏目,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宣传。结合农业科技入户、现代农业项目、高产创建、标准粮田、新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等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定期到接山乡及其基地村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提高农民标准化种植水平。

(四)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保障上,把示范区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各类项目资金扶持相挂钩,全力扶持,调动接山乡及其相关村抓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

(五)搞好督导考核。县局、接山乡把此项工作列为对农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考核办法,年终,认真搞好总结评比和检查验收,不断深化创建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篇八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以农牧局副局长严永才同志任组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漆得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具体工作。

二、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追溯试点,提升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推进生产、收购、贮藏和运输等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

三、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

“安全生产月”期间,宕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专题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以学习会、座谈会形式组织大家畅谈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体会和感受,进一步加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宕昌农业信息网、宕昌县电视台等大众传媒,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咨询活动,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唱响了农产品安全生产主旋律。

五、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

从本行业、本单位工作特性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教育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更加尽责;使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更加全面、更加提升。为全面完成全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做出贡献。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篇九

**农业局在食品安全领域承担全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为全面做好这项工作,我委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站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领导组,制定出台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案》,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互相协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全方位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按照省、市农业部门安排,今年年初,我委组织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分管农业领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门店)负责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会上,县政府领导与乡镇签订了《**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县农业局主任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销售企业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诺。明确了企业一把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有力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依法查处农业投入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方案》要求,对全县10个乡镇的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行为,杜绝“五种高度农药”等不安全农资进入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纪经营活动;对不法经营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了全程监管,公布了禁用、限用及推荐使用农药名单;共出动车辆100余台次,检查农资农业投入品经营点(店)、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200余个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农业投入品案件4起,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罚款2100元。有效净化了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环境,从源头上确保了农产品的安全生产。

(二)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实行农产品质量源头追朔。今年以来,我们在全县2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农业企业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质量“诚信档案”,健全生产记录。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产品生产记录规范,档案材料齐全,为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追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农产品环节监管,强化抽检,确保安全。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农业生产企业生产记录检查时,我们重点对“田间农事记录”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检查投入品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发现违禁使用农业投入品问题,没有假冒伪劣农资问题,没有生产记录与实际操作不相符合问题。目前,农产品生产运行情况良好。与此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强化农产品流通环节管理,11月县植保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以及市场上销售的水果、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共抽取15个品种52个样品,送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达100%。

(四)、完善生产规程,加强基地建设。为了确实保证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落实,今年我们认真抓好农业生产基地投入品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抓好五大生产基地建设,在此基础上,东部地区重点抓畜牧养殖和特色畜产品开发,农业局所属植保站、果桑站、技术站分别在重点产区建立1000亩果树无害化生产示范区,1000亩果树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2000亩绿豆无公害生产示范区,对全县苹果和小杂粮的无公害生产进行示范带动。同时,采取举办培训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知识培训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重要意义,确保源头治理。二是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分别就花椒生产、小杂料生产、苹果生产、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由各职能站具体组织指导农民实施,并重点建立苹果无公害生产实施方案,制定苹果安全使用投入品图表,详细标明苹果各生产时期建议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具体通过生产技术规程的落实,控制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三、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为防患未然,及时有效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参照县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市重大农产品安全事帮应急预案,制定了相应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和工作职责,并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工作。成立了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程度,依次划分事故等级分四级,明确相关职能站的工作职责,完善相应的运行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实行协调指挥,依法采取紧急处臵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范围扩大,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臵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组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全力投入事故的抢救工作,保证各个工作环节都能落到实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农业投入品市场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县手续齐全的农业投入品经销单位(门店)31个,并且大都集中在县、乡镇所在的,这就给一些不法商户、小商小贩提供了非法经营的余地。另外,部分农民贪小便宜,从小商小贩手中购买,农资质量没有保证。所以建议供销部门加大农业投入品供销分店、分点设臵,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工商部门及时办理条件合格的农业投入品经销个体门店。提高覆盖面,确保农民购买到优质价廉的农业投入品。

(二)、农产品生产现状不容乐观。在目前情况下,农民自发性进行农产品生产占主导地位,农产品质量标准难以控制。建议加大农业企业投资,强化“公司—基地—农户”产业链条建设,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农业投入品,统一提供给生产农户,统一农业投入品操作使用行为,统一采收,统一销售”的“五统一”作用,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规程生产、包装、销售,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可追朔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农产品销售市场混乱,小商、小贩、地摊乱摆乱卖,质量安全形势严峻。建议联合开展农产品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全面规范农产品销售市场。

(四)、农产品质量检测手段滞后,目前,我县农产品检测需抽取样品送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时效性极差。鲜活农产品按照规定不得扣留,检测无法现场进行,导致质量监管成为一个有行动无结果的存在形式。应加大财政投资,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单位,购臵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器,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时效和可控制手段,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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