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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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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大全10篇)
时间:2023-09-13 01:15:18     小编:雅蕊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篇一

一、营业前准备: 

1.提前十分钟到岗,打卡后应立即进入工作岗位。

2.检查货架商场及陈列品,做到充足美观。 

3.检查和核对物价、标签、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准确无误。 

4.做好商场、货架、商品、销售工具的卫生清洁。

5.穿着制服、佩带工牌、保持个人卫生整洁  

二、销售步骤: 

(5)当客户离开时应亲切说声:“欢迎下次光临!慢行!” 

三、商场纪律:(违者处以警告或罚款) 

1.不准在商场内吸烟、吃东西、看与业务不相关的书和玩手机。(警告累计3次罚20元)

2.不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警告累计3次罚20元)

3.不准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取用商品。(警告累计3次罚50元)

4.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警告累计3次罚50元)

6.不得趴柜台,打瞌睡、无精打采。(警告累计3次罚50元) 

7.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罚100元/次) 

8.不得同部门两人以上在休息室时间过长,导致出现空岗情况。(罚50元/次)

9.未经许可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有事必须请假。(警告累计3次罚50元/次)

10.前台收款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收款台。(警告累计3次罚100元)

11.执行公司各制度文件,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安排。(不按时完成者罚50元/次)

12.严禁破坏工作场所或不按规定试用商场的设备。(警告累计3次罚100元)

14.严禁未经部门主管许可修改销售商品的价格或对商品打折出售。(罚100元/次)

15.严禁伪造或欺骗的形式使用优惠卡(券)。(罚100元/次)

16.严禁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涂改或伪造考勤记录。(罚50元/次)

17.关注货品周转情况,减少断货或滞销情况发生,积极提出促销方案。(奖励50元/次)

18.积极主动处理顾客投诉。(令客户不满意罚50/次)

为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经销客户资源及客户下伸网络资源,正确评价和不断提高客户网络的运作质量,现对经销客户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德宝电器、双喜之星非直营类经销商客户。

(一)德宝电器、双喜之星经销客户依据经营公司产品情况,分为三类:

1、经营流通产品类客户:即只经营公司流通类产品的客户。

2、经营商超产品类客户:即只经营公司商超类产品的客户。

3、经营商超及流通类产品客户:即经营公司商超类产品又经营公司流通类产品的客户。

1、专营德宝电器、双喜之星产品客户:只经营公司产品且不经营其它公司产品的客户,即专营双喜产品的客户。

2、非专营德宝电器、双喜之星产品客户:不仅经营公司产品,而且同时经营其他公司产品的客户。

1、一级商:指直接与公司签订经销合同的客户,可以直接向公司回款及要货。

2、二级商:指经营公司产品并直接向公司一级商进货的客户。

3、三级商:指经营公司产品并直接通过公司二级商拿货的客户。

(四)2015年客户管理重点

1、核心管理一级商客户,控制重点二级商客户,掌握非重点二级和三级商(包括形象店及终端)客户情况。

2、重点支持专营德宝电器、双喜之星产品的客户,重点扶持商超类产品客户的经营。

3、流通类产品客户坚持集中化、规模化经营策略。

1、总部销售管理部作为客户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全国所有经销客户的管理工作。

2、各区域营销中心负责本区域内经销客户的直接管理工作。

1、由目前的混合型客户向快锅产品纯流通客户和电器产品传统渠道和现代渠道相结合的客户分开逐步过度,分别评定其资质,本评定方案只针对我司的一级商客户。

2、资格审查项目如下:

a、寻找更为合格的替代客户

b、要求追加资金投入

c、压缩区域,减少合同任务量

3、历史任务完成率

对于老客户,调查其往年的任务完成情况,历年任务完成率在60%以下的,作为优化对象,调整合同标的、调整覆盖区域、调整经销商级别。

4、银行信誉

无论老客户,还是准备开发的新客户,有不良信誉记录的,坚决不要。

5、物流、售后能力

要求每一个一级客户必须具备充分的物流、售后服务能力。平均每百万任务大概需要1-2维修服务人员,新开发的客户必须具备配套服务能力,否则,总部不予批准。

6、经营资历:

同等条件下:经营厨房小家电时间长的,优于时间短的;

7、理念认同度:要求一级客户认同德宝电器、双喜之星理念,相信德宝电器、双喜之星,紧跟德宝电器、双喜之星的`思路。

8、主推程度:

同时代理若干厨房小家电品牌的经销商,要求必须主推德宝电器、双喜之星。如果忠诚度不够,原则上考虑更换,如果确实无可取代,区域营销中心将加大力度培养中小客户,逐步削弱其实力。

9、经营水平

考察客户的经营理念、行业口碑和下级网点数量,尽量挑选具备网络资源优势,分销能力强的客户。如果一级客户的合同任务量超过其分销能力,必然导致终端拉力不足。分销能力严重不足的,降低其合同任务量或者寻找替代客户。

10、 政策畅通性

一级客户配合德宝电器、双喜之星政策,该下放到终端的政策必须下放终端,执行不到位者,不合格。

11、 服务水平:要求一级客户的服务意识较好,以顾客为中心。服务水平差者,不合格。

1、根据区域市场规划设定客户开发目标:对基地市场客户方向主要是确定潜在替代一级客户的关注,已有合作客户维护,下级客户的开发,协助分销;对潜力市场客户开发方向主要是对已合作的经销商的培养、引导,新一级客户的开发;对空白市场的客户开发,主要是采取重点开发一级客户,拉动区域市场整体销量。

2、根据区域规划制定新客户开发推进表:区域营销中心要根据区域市场的特点和开发设定的目标,确定新客户开发推进表。

3、对新客户开发效果的评估和跟进:新客户开发成功后,确定其为潜在客户后,上一级业务经理要协同拜访,解决新开发客户的凝虑,尽快达成合作。新客户开发成功后要定期、不定期的回访,解决客户在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1、各区域营销中心开发新客户、必须详细收集和掌握客户情况,认真填报《德宝电器、双喜之星客户档案信息表》。

2、区域营销中心、区域经理、客户主任都应对所辖区域建立客户资料的动态管理,定时对客户资料进行更新、传递,中心助理负责客户信息档案的管理工作。

3、总部销售管理部下设客户管理组负责全国客户信息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4、各营销中心应建立客户资料管理信息库

2) 要求:客观、完整、认真 ,使用excel表格形式;

5、客户资料管理分类:

1) 按销量贡献对客户进行a、b、c分类管理

2) 按区域客户分布进行管理

3) 按客户经营产品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6、销售管理部专人加强客户资料管理有助于公司对客户资源进行统一、规范管理,规避营销人员独占客户资源,加强客户资料管理有效维护老客户,大大节省营销费用。

1、区域营销中心依据年度任务指标和月度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位经销客户,对销售完成进度实时跟踪考核,积极帮助客户实现销售,如现有经销客户确实无力完成分解指标,应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整体销售指标的完成。

2、区域经理应重点跟踪客户的打款提货情况,力争使客户做到按销售计划进行打款提货。

3、区域营销中心要努力提高德宝电器、双喜之星品牌在经销客户各经销品牌中所占份额,实现品牌地位提升。

4、区域营销中心对客户的资信度进行监控,及时了解客户的经营和资信状况,确保经销商与公司的正常业务合作,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总部书面报告,以便尽快采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5、销售管理部按月/季/年度对客户回款情况进行分析,对月度无回款客户进行通报,对于连续两个月无回款的客户提出警告,如三个月无回款,则区域营销中心要对客户进行相应的调整,总部责成区域重新进行新客户开发及规划,切实提高网络运作质量。

6、销售管理部每季度对客户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并对客户信用等级及时作出调整。

1、客户应按公司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管理硬件及软件,如电话、传真、电脑、网络、数码相机、操作人员等。

2、公司要求一级商客户必须按周向公司提供产品进销存数据信息,提供重点二级经销商、重点终端的销售数据,提供重点产品销售动态,公司将通过数据综合分析,从而提高客户资金运作效率及客户产品单品及库存配置。

3、客户提供的信息准确性、及时性将作为经销商信用评估及年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1、销售管理部将针对不同类别的客户开展各种形式的客户意见调查,对客户提出的意见汇总分析,提供总部领导决策参考。

2、销售管理部不定期走访和电话回访重点客户,及时纠正区域营销中心政策不到位、隐瞒、截留、暗箱操作等侵犯客户利益的违规行为。

3、销售管理部设立客户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核查和解决。

4、开设“德宝电器、双喜之星经销客户信箱”,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有价值的予以采纳,并给予客户相应的奖励。

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篇二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以下简称发行室)。

目的

为规范销售员的市场行为,提高销售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销售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原则

坚持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制定程序

管理制度制定由营销主管负责制定,上报主任进行审批,审批后经过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有关部门执行。

执行

营销主管负责组织执行。

实施监督

主任负责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实施效果考核

发行室高层领导,主任办公会负责对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审。

类比法

主要通过对相似行业、同行业竞争对手现行的销售人员成功管理经验,结合发行室目前经营现状而制定的。

经验对比法

主要根据发行室过去3-5年内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客户对相关信息反等综合因素而制定的。

综合法

在类比法与经验对比法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

销售员管理

(一)产品销售员管理;

(二)网络销售员管理。

销售员激励机制

销售员的业绩评估

销售员职责

(一)产品销售员主要职责

2. 执行营销政策,维护重要客户,并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3. 帮助客户发展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建设;

4. 负责应收账款回收,协助财务部门完成结算工作;

5. 协助市场推广人员作好市场促销工作;

6. 建立客户档案,作好销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营销主管主要职责

2.负责领导制定技术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营销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技术服务方案;

5.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营销预算方案;

6.负责销售队伍建设、培训和考核。

管理目标

(一)销售目标;

(二)利润目标;

(三)市场占有率;

(四)销售网络发展

(六)销售成本控制;

(七)客户满意度。

管理原则

将全国各销售地区划分为不同的销售区域,分别由不同的销售人员来管理。例如a销售员负责华北区、东北三省;b销售员负责华东区、华南区;b销售员负责华中区、西南区等。

(二)目标性管理原则

营销主管根据年度营销目标将负责各个销售区域的销售员制定不同的营销目标,然后再制定相对应的营销计划,进行监督实施和考核。

(三)过程监督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营销主管根据各区域销售员的营销目标、营销计划进行过程跟踪、监督、指导,对每一阶段性(季度、半年、一年)成果进行考评。

管理制度

(一)营销管理制度

为保证年度营销目标、各区域营销目标的完成,分别制定相对应的管理制度。例如:《营销计划管理制度》、《市场促销管理制度》、《营销政策管理制度》、《市场调查管理制度》、《销售员薪酬设计方案》等。

为规范销售员的行为标准、职业道德以及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也制定了《销售员工作手册》、《销售员培训管理制度》、《销售员劳动纪律》等。

销售员培训

(一)管理制度培训

(二)岗位技能培训

渠道网络管理

(一)渠道发展规划

1.营销主管负责审核或审议销售员报批的渠道发展规划,并监督其实施。

2.销售员根据审批的渠道发展规划,帮助或协助代理商制定当地市场的渠道发展规划,并确定年度发展目标,在实施中给予指导。

详见《渠道管理制度》

(二)代理商管理

1.营销主管负责审核或审议销售员报批的代理商发展计划和管理措施及对现有代理商等级评审建议。

详见《渠道管理制度》

(三)零售商管理

2.销售员根据零售商发展规划、零售商管理制度要求,帮助或协助代理商制定零售商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在实施中给予指导。

详见《渠道管理制度》

(四)销售市场管理

2.销售员在销售市场管理中负责监督各区域代理商的市场销售行为,严格执行营销政策和促销政策。

销售员时间成本管理

(一)时间成本投资效益分析

1.时间特征

时间具有两个最重要的特征,一个是时间的有限性,另一个是时间不可复制性。因而销售员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合理规划时间,合理利用时间,提高单位工作时间的价值和收益。

2.时间投资收益

销售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市场关心的程度不同、投入的时间不同而最终市场汇报率是不同的`,这完全从每一个销售员年终的销售业绩中反映出来,所以,销售员应根据自己所负责的区域市场规模、代理商数量和年度销售目标的大小合理分配时间,有效利用时间,创造市场时间投入的最大收益。

(二)时间分配

表1  销售员时间分配

业务时间分类

主要内容

时间比例

决定性时间

与代理商进行信息沟通、资料交流等

20%

组织时间

市场规划、客户档案整理、销售信息分析、撰写报告

25%

业务运行时间

给客户办理批销手续、市场监管、客户服务

55%

(三)时间管理

1.时间规划

主要根据营销计划所规定完成的任务来规划时间。如表2所示

2.日常时间安排

1.计划范围和内容

(1)年度销售计划

(2)年度市场发展计划

(3)客户拜访计划

(4)市场推广协调计划

(5)市场信息收集计划等

以上计划包括的内容详见《营销计划管理制度》、《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等。

2.计划分解

(1)任务描述

l  任务目的

l  任务目标

l  任务内容

l  实施起止日期

(2)资源配置描述

(3)实施过程描述(人、财、物配置、过程控制、目标要求)

(4)考核指标

(5)监督考核(检查内容、标准、检查时间、检查人、考核人等)

(6)改进建议

3.计划执行

4.计划执行效果考核

在对计划执行效果进行考核时,任务过程考核主要针对分支计划工作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计划阶段性考核是按分支计划来考核;年度考核是按年度计划考核指标来评估。

5.管理职责

(1)责任人

业务计划分解主要由销售员来完成,营销主管负责审核。

(2)考核人

营销主管负责对销售员的业务计划执行效果进行监督考核和考评,营销主管领导负责对营销主管进行考核,主任负责对营销主管领导进行考核。

(二)业务流程管理

(1)产品批销单制作流程对业务

(2)分销网络管理流程

(3)市场扩展工作流程

(4)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以上业务流程的实际操作详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

业务流程改进报告》。

(三)业务事务管理

1.建立客户销售档案

将客户按区域分别建立客户档案,其客户档案内容如表4所示。

2.销售目标落实

(1)首先落实区域销售目标

根据销售员所负责的销售区域特点和年度销售目标,对销售目标按销售区域进行分解。

根据销售区域销售目标和该地区客户背景资料分析,将区域销售目标分别落实到各个代理商,并与代理商进行信息沟通,一方面将营销目标双方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将营销目标进一步分解成各阶段(每季度、每月份)完成目标。

根据客户年度、季度销售目标和实际客观条件,落实客户库存管理目标。

3.销售活动支持

(1)市场推广活动支持

根据发行室市场推广计划和区域代理商市场推广计划要求,排出工作计划协助发行室市场推广人员和代理商开展区域市场推广活动。一方面协助代理商进行方案策划和有关事宜安排,另一方面协调营销主管作好有关资源配置的支持。

(2)产品销售支持

在随时了解客户销售活动的同时,一方面为客户提供市场推广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及时为客户提供产品销售服务。主要通过客户当月报表、电话访谈、每月进货等渠道对客户产品信息进行记录,根据对客户当地销售市场分析、客户即期库存,给客户进货产品种类、进货码洋提供建议,从而降低客户销售成本和库存成本。客户销售如表5所示。

同时在尽短的时间内处理客户批销单,作好客户的后勤服务工作。

4.销售业绩跟踪

在对客户销售码洋、库存码洋及进货码洋的产品结构中分析客户的月份、季度销售情况,并作成甘特图,从而研究区域市场销售周期,总结市场销售成功的经验和现存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与代理商进行沟通。

表5 客户销售记录卡

在对客户销售统计、应收账款分析的基础上,找出各区域市场现存的问题,然后制定客户拜访计划,准备到所负责的区域市场进行巡视。

客户拜访计划包括的主要内容:

(1)拜访计划时间安排

(2)拜访路线

(3)客户巡视

1)客户巡视的主要内容为

主要检查内容:

a 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观察和了解客户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打分。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不脱离本职工作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

第三条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统称律师,与专职律师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所在单位允许兼职从事律师职业;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

(四)品行良好;

(五)符合律师执业的其他规定。

第六条申请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应当在拟加入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

第七条申请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应当依照《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与律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协议”;

(二)所在单位允许其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聘请兼职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本所专职律师的数量。

在法学院校、研究单位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聘用兼职人员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规定。

第九条在法学院校、研究单位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只能从本院校、研究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聘用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

第十条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应当接受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

第十一条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

第十二条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不得接受与本人工作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委托,担任代理人。

第十三条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执业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

第十五条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的报酬,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规定。

第十六条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律师协会。

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是指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包括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人员和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销售人员。

第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四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执业前取得所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

第五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从事保险销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从业资格

第六条 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七条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未逾1年的;

(三)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未逾3年的;

(六)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5年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且无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自申请资格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中国保监会颁发资格证书。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注销资格证书:

(一)资格证书被吊销的;

(二)资格证书被依法撤销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二)损毁影响使用的;

(三)遗失的。

第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辖区内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有关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降低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从业地域不得超出该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辖区。

第十二条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向中国保监会备案后,可以对县级以下农村基层地区的报考人员以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实行资格考试特殊政策。

第三章 执业管理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为取得资格证书且无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并发放《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证书)。

执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信息系统中予以变更,并在3个工作日内换发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执业证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编号;

(二)持有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照片;

(三)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四)持有人所在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代理机构名称;

(五)业务范围和执业地域;

(六)发证日期;

(七)持有人所在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代理机构投诉电话;

(八)执业证书信息查询电话和网址。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向下列人员发放执业证书:

(一)未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未在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

(三)已经由其他机构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委托未持有资格证书及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

第十七条 执业证书持有人的执业地域不得超出资格证书规定的从业地域范围。

(一)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离职的;

(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被注销的;

(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的;

(四)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停业、解散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

第十九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销售。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从事保险销售,应当出示执业证书,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还应当告知客户所代理的保险公司名称。

第四章 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料、培训情况、业务情况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基本的'执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培训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及职业道德。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销售保险产品,应当对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本公司保险产品的相关知识。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可以委托行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组织培训。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发布有关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的误导性广告,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发放执业证书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发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保险销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

(十一)在客户明确拒绝投保后干扰客户;

(十二)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其他规定。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可以对相关保险公司采取向社会公开披露、对高级管理人员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要求保险代理机构提供销售本公司保险产品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料、培训情况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发现保险代理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其保险产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保险代理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拒不改正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终止与保险代理机构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二十七条 任何机构、个人不得扣留或者变相扣留他人的资格证书。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依法撤销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为他人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代替他人参加资格考试,或者协助、组织他人在资格考试中作弊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伪造、变造、转让或者租借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未取得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对该人员及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给予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对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该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及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给予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对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险营销体制的改革由于涉及人员众多,关系保险 业稳定发展,如推进顺利,将有效调整当前保险销售的生产关系,进一步释放保险销售生产力,提升保险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发展信心,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和声誉;如不能得以有效推进,很可能出现市场主体无动于衷、行业陋习积弊难返、从业人员随波逐流、社会公众缺乏信任、监管部门束手无策、行业发展丧失根基的不利局面。

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已经成为推动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工作。当前,改革和完善当前影响市场规范、阻碍可持续发展的保险体制机是改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工作,而变革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已经成为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

自20世纪90年代初友邦保险 入驻上海建立保险营销员制度起,至今已有10余年的历史,经过多年的发展,保险营销制度在我国保险市场已经成为推动行业的强大动力,极大地拓展了保险业的发展空间,成为了我国保险销售特别是寿险销售的主力渠道。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 国保险营销制度的缺陷日益凸显,当前保险业发展的粗放性在保险营销体制方面体现得比较突出。

努力探索建立适合国情的营销管理体制

在建立保险营销体制新模式的过程中,必须适应国情、稳妥推进。

(一)正视社会大环境对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期望和影响。在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正视社会大环境对保险营销的影响。

从诚信体系尚不健全的社会现状方面考虑,保险的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与社会诚信同步发展,甚至要有推动社会诚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社会诚信即在整个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其形成不仅包括个人诚信,还包括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认可的道德及规则。当前,我国的诚信体系尚不健全,保险作为一个讲究诚信的行业,必须根植于社会诚信完善健全的基础之上,并努力推动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否则将出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状况。作为直接影响从业人员销售行为公平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制度,保险营销制度直接关系和影响保险诚信体系的建设,为此在制度设计方面,必须考虑准确界定和涵盖各保险市场主体与员工、营销员之间的权责,特别是明确规定范围内各自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建立、实现公司和营销员之间的诚信关系。

从人民群众求稳思想的长期惯性方面考虑,设计稳定的服务体系。保险营销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必须考虑到中国人长期形成且尚未完全改变的求稳怕变、风险意识弱、不愿接受新事物的心理和思想。在制度的设计上必须考虑为人民群众提供稳定的服务主体、固定的服务人员、标准的服务体系框架,避免出现因服务人员、服务标准、投资收益变化波动太大而造成的不稳定因素。

(二)在保险营销制度的改革中注重发挥群体和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转变发展方式、实行制度变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监管机关、市场主体、保险营销员共同努力。

监管机关要积极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在保险营销体制的改革完善进程中,保险监管机关必须积极履行职责,做好改革的规划和组织引导工作,设计好改革的制度框架和方案,从制度上强化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营销员的管理。

保险公司要努力进行营销制度改革方面的探索。各家保险公司的营销制度变革要从公司自身实际出发,做到因司制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设计和选用相匹配的营销制度,特别是要明确适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营销制度框架。

保险营销员的主观能动性和正当权益必须得到尊重。在保险销售过程中,保险营销员不能被简单视为生产工具,其主观能动性和正当权益必须得到尊重。在制度的变革过程中,保险监管机关和保险公司必须充分考虑保险营销员的定位,维护保险营销员的切身利益,避免制度变革对营销员的伤害。在强化营销员队伍管理的同时,确保保险营销员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保险营销制度的改革要注重前期调控。针对当前保险营销制度存在的问题,监管机关在改革制度时要兼顾当前和长远,处理好速度和效益的关系, 特别要变被动为主动,将一些风险点的处理由后置处理转化为前期调控。

首先,要通过建立健全可行的保险营销员的教育培训制度改防范销售误导风险。在制度设计上,保险监管部门要主导并强化对保险营销员的培训工作,逐渐改变保险公司普遍疏于保险营销员法规教育的现状,通过制度性的保证强化营销员法律法规、诚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避免出现无视国家法律和行业的利益,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争揽同行业务,欺骗投保 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行为。

其次,要通过制度设计强化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对销售行为的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从监管实践上看,当前保险营销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损害消费者利益、损害行业形象的行为,与保险公司特别是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责任密不可分。为此,在制度选择和设计上必须强化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对销售行为的管理责任和违规处罚事项。

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推动体制改革进程

保监会 明确提出继续稳步推进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的要求,支持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结合公司实际,本着体制更顺、管控更严、素质更高、队伍更稳的原则,积极探索保险营销新模式。考虑到保险营销员的规模和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推动体制改革进程。

(一)稳妥变革营销员身份。在充分考虑巨大的转型成本和工作强度的基础上,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将代理转雇佣作为保险营销制度变革的理想范式和探索路径。在新的销售人员录用方面,指导保险公司制定更为严格的营销员录用标准,对经培训和实践合格的新录用营销员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公司员工管理。对原有的保险营销员,根据公司实力和工作量,定期确定代理转雇佣的人员目标计划,提出转制标准,对转制人员采取员工管理,为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二)严格销售人员准入条件。在新的销售人员实行员工制的基础上,严格营销员进入标准是可行的,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为此要严格保险营销员从业标准,提高新的销售人员学历标准,逐步提升营销员整体素质。

(三)积极改变营销增效方式。保险公司不能简单依托销售人员的增加推动业务的发展。一是建立完善新的保险营销产能评价甑别评价体系,对一定期限内产能较低的人员及收入进行分类评估,真实反映正常拓展业务保险营销员的销售能力和效果;二是进一步设计适合保险专业代理渠道的销售产品,发挥保险专业中介作用,依托专业中介渠道提升保险营销收入;三是逐步改变多层级的保险营销管理制度,将费用佣金向一线营销员倾斜,提高营销员业务发展积极性。

(四)规范营销培训制度。监管机关要主导保险公司的营销培训工作,确保保险营销员具备全面扎实的保险业务、法规基础和保险业务运用能力基础。一是逐步增加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难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二是通过法律法规等制度性要求明确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法律法规、诚信教育、职业道德培训,对不严格落实要求的公司严肃处理;三是要直接参与对保险营销员教学的过程和评估之中,审查保险公司培训材料,联合高校等单位对保险营销员特别是讲师组训直接进行法律法规、诚信教育方面的培训。

(五)严格实施惩罚制度。对因为营销员违法经营造成保险市场混乱或因欺诈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管理人员、保险公司严惩不贷,直至取消其保险从业和经营资格,以有效规范保护各保险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及广大投保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保险行业的社会形象。

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篇四

2、当班员工负责打扫和维护门店卫生,收银台不得放置非公物件; 

3、早班员工逐一检查货架,确保整齐,安全,将散放的商品归回原位;

9、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二、商品管理规定 

1、一般商品展示 

(1)展示面统一,时刻保持丰满且整齐;

(2)重和易碎商品应尽量放置在下层; 

(3)错置商品及时调整; 

(4)货架头的标准:

1)货架头60%布置新移库商品,40%布置大量畅销商品;

2)同类商品放在相邻货架头; 

2、店内商品补充 

(2)做好门店商品进销存管理,及时补充库存; 

3、店面整理 

(1)保证店面干净、整洁及清晰的面貌;

(2)扔掉空箱,先进先出原则; 

(3)严格执行商品到货操作流程(验收,盘点,陈列,商品安全)

4.退货 

(1)商品滞销或过季,尽快退货; 

(2)退货程序:

1)店面人员将有关商品撤出;

2)退货商品送至成都仓库。 

三、考勤制度 

1、迟到、早退 

迟开或早关门店导致的物管罚款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旷工 

旷工4小时以内负鼓励50元,一天旷工满4小时,扣发当天的应发薪资。多次旷工开除。

3、调班 

调班需经客服经理同意,擅自调班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 

4、病假 

病假超过一天的,须提供病历证明,因突发急病不能上班的`,可用电话告知客服经理或店长。

5、事假 

员工因私事请事假超过1天,须向客服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格式和情况说明一致)。

6、加班 

加班工资标准:法定假日加班为基本工资的3倍。

总经理   

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运作商场发展和策略,并督导落实执行。   

店长职责   

1:是由总经理和经理及公司批准的专卖店直接管理者。

2:并搞好监督,协调,考核,培训工作。 

3: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搞好店内及门面卫生,维护员工之间融洽关系。

4:负责检查员工仪容,仪表工作。 

5:掌握顾客购买心态,及时向经理回报。

销售顾问职责 

1:由店长直接管理。 

2:爱岗敬业,积极工作,团结互助,携手并进。

3:坚守岗位,不许串岗,不得向外人泄漏商机机密。 

4:接待顾客时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解答要耐心细致。 

5:介绍产品要当好顾客的好参谋,并根据顾客不同需求技巧向顾客推销产品。

7:严格执行统一价格,未经店长,经理同意不得擅自降价。 

9:节假日,周六,日不得请假,不许带小孩进店上班,上班时间不允许会客。

10:不许坐,躺,靠,看书,吃零食及做对工作无关的事情。 

12:对进店顾客要问清地址,电话,户型及装修风格。 

13:如遇带小孩顾客一定要看好饰品和产品,并尽可能提顾客照顾小孩。

14:如在责任区损坏饰品又自己承担,并包赔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1: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对专卖店实行统一管理。 

2:员工在上班时间要注意着装,整洁,大方,平整,得体。 

3:男女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系领带,佩戴胸卡。 

5:男员工不准留长头发,胡子,衣服勤换勤洗并佩戴胸卡。 

6:胸卡佩戴处罚规定:未按规定佩戴胸卡及着装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罚 15元,第三次罚100元。 店内卫生:员工分区系列打扫卫生。

专卖店考勤制度 

一:时间: 

1;迟到5分钟罚款5元;半小时扣半天工资。

2;员工旷工一天扣除2倍工资 

二:请假: 

2:临时请假,承诺出行时间,必须按时间回公司。

三:店内责任 

1灯具管理:长时间不关射灯者,发现一次罚款15元。 

五:每周星期一定为例会时间,开会时间早于以往上班时间30分钟,节假日会日不准请假 。

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篇五

解决方案 

当前问题: 

1.销售人员外出办公时间长、流动性大、活动范围广、难以考勤管理; 

2.企业的销售团队日益庞大,企业管理成本日益增加; 

3.销售人员不能切实落实执行公司的营销战略、销售计划。 

平台效益: 

1.能够随时定位销售人员,可进行有效管理和调度; 

3.销售人员早上可以不用再到公司考勤,节约时间成本。 

使用对公司管理提升的作用

1、它能增加有效工作时间

使用了定位系统后,公司取消不必要的报到式早会、固话回复抽查、手机 拍照抽查、定时短信汇报等工作形式,为业务人员节省大量路途损耗时间,平均每天增加有效工作时间2小时。

2、它能让工作汇报更务实

通过定位系统的使用,主管对员工每天的工作情况了然于胸,工作沟通、会议总结不再是泛泛而谈,而是变得有的放矢,直指问题所在,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3、它能让人员考核更科学

定位系统的使用,使公司对员工日常工作的考核变得有据可查,使人心服口服,公司人事奖惩、任免更有科学依据;从而让混水摸鱼的不能混,让随波逐流的变积极,让勤劳肯干的受提拔,团队发展更加健康。

4、它能让成本管理更有效

定位系统使用后,公司外出人员和车辆管理方面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费用,如电话抽查统计、虚报费用、资源浪费等,公司成本管理相比以前更高效;同时增进财务部门、销售部门间的理解、互信、合作,使公司的运营管理更顺畅。

5、它能让公司决策更科学

通过工作计划、统计报表、定位系统信息之间的对比分析,能让公司管理人员能及时发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公司可以制定相应的对策、策略及配套的管理措施,使公司策略制订、任务分配、资源分配更高效,公司决策更科学。

总之,定位服务平台的使用将使公司在原来只注重结果和业绩的基础上,逐步转变为工作过程和结果并重的管理理念,未来公司的管理水平将会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流程及报销,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 定义

1.  员工外出分为外勤和出差二种。

2.  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区范围内,当天往返的,视为外勤。

3.  因公出差,不能当天往返,且发生住宿的,视为出差。

四. 审批程序、权限和流程

1.  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由厂长审批,总工批准。

2.  研发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由总工审批,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  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

4.  公司总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人事部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5.  员工出差国外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6.  工厂各部门将填写好《出差申请单》交由前台处,前台确定签批完整后,扫描电邮至相关人员,并第一时间通知到出纳及人事行政部。(经电话申请总经理批准的,须注明。)

7.  出纳收到《出差申请单》,根据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员级别购买火车票/飞机票。若火车售票系统内车票不足或无票情况下,需要更换出差日期,应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8.  员工外出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代为填写或出差后补办。否则,作旷工处理。

五. 外出人员管理原则

1.出差人员必须采用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出行,反对浪费行为,提倡节约。

2.外出人员公干时,应随时保持热情、礼貌、友好,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六. 差旅费构成

1.  长途交通费:飞机 、火车、轮船、高铁、长途大巴产生的费用

2.  市内交通费:公交、地铁、出租车产生的费用。

3.  住宿费;异地出差因过夜住宿产生的费用。

4.  餐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和职务,限额计发补贴。

5.  通讯费用:因工作需要电话沟通产生的费用

6.  其它费用:传真、复印、邮寄等公共费用。

七. 具体规定如下:

1.  外勤人员外出时,须在《外勤人员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即可。外勤人员报销待定?建议:公司这边边只报车费,工厂除了报车费,另外报销餐费和住宿费。但是没有出差补贴。外勤写外出单,出差写出差单。餐费按15元/餐补贴中/晚餐。

2. 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车/长途大巴为主,火车行驶6小时以内,乘坐硬座;6小时以上为硬卧。管理级人员或研发部人员可乘坐高铁/飞机出行。特殊情况下,出差人员选择飞机出行,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纳也可综合市场票价,择优选择交通工具。

3.  普通员工一线城市餐费补贴4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30元/天;主管级以上人员一线城市餐费补贴6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50元/天。另:早餐占日限额的20%,午晚餐占日限额的40%。(补贴标准待商议)

5.  因工作需要产生的通讯费,出差负责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补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报销费用。出差人员出差时间不足一个月情况下,也可按此标准执行。

6.  普通员工住宿费用报销一般不超过120元/晚,管理人员不超过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由三霞根据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来定具体标准。

7.  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人员,须事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8.  因公务出差,严格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办理私事时,应提前向厂长/总工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9.  出差人员中途改变路线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

10.  员工出差必须每天以邮件/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不能以邮件形式汇报的,应每天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并于返回后以电邮形式发放至相关人员。重要人员出差返回5天内应向总工和相关人员提交出差报告。

11.  出差人员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13.  员工因病、因事需要在当地请假,可由出差负责人批准,并知会相关人员。出现无出差负责人或请假超过二天以上者,须报请厂长/总工批准。

15.  出差中公休:出差过程中,若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若遇到出差单位公休无法办公,可安排休息。

16.  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基础上,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17.  出差结束后回深圳(公司)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出差地请事假/病假,不直接回深圳的,按出差地到深圳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座/硬卧)报销;出差时遇法定节假日放假,不直接回深圳的,不矛报销。

19.  外出时借道探亲访友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相关费用不予报销,探亲访友期间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补贴。

八. 出差费用报销审核

1.  出差人员按相关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支自理。

2.  出差住宿费用的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有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凭证发票,超过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纳负责预订,相关出差人员离开入住酒店后,领取并保管好发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纳处即可。

3.  同性人员一起出差的,应以标准间为主,且报销费用只允许一人报销。严禁重复报销。

4.  外勤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用;外勤人员外出范围包括深圳市内、广州、惠州、东莞、珠海等深圳周边城市和地区。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人员必须经总工批准。

5.  乘坐火车以硬座或硬卧为原则;高铁以二等票为原则;轮船以三等仓为原则;乘坐飞机以经济仓为原则,总经理级以上可乘坐商务仓。

6.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交到财务部。报销人员应填写《出差报销单》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否则财务部可以不予办理。出差报销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由总经理批准。

7.  财务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办理报销手续。

8.  外出报销尽可能提供正规发票。住宿费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长途大巴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结果待商议,建议遇到特殊情况将情况进行书面说明。

9.  出差人员负责保管好各项票据,若有遗失,财务不予报销。严禁借/买其它日期相关票据代替。

10.  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和发放餐费补贴。

11.  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12.  出差人员在外有酗酒导致斗欧,或其它与公司无关事件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13.  外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一经发现,立即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

九. 差旅费报销违规追究

1.  出差人员应实事求是原则,严禁虚报!一经查出,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以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贡献员工成长基金。虚报金额,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终累计超2000元以上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并向其追究公司损失。

2.  各级审签人员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收回的,审签人员须贡献50元员工成长基金,当月考核扣5分,年终考核扣1分。情节严重的,贡献员工成长基金100元,当月考核扣10分,年终考核扣5分。经查实无法收回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由各级审签人员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3.  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贡献至员工成长基金,并取消年终奖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以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十. 相关文件

1. 《外勤人员登记表》

2. 《出差申请单》

3. 《考勤管理规定》

十一. 附则

1.  本管理办法如有与之前所拟定的相关规定产生冲突之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2.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篇六

1.1. 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 权责单位

( 1 ) 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 2 )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 一般规定

2.1. 出勤管理

2.1.1. 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 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 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 部门主管

a 、销货报告。

b 、收款报告。

c 、销售日报。

d 、考勤日报。

( 8 ) 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 销售人员

( 1 )基本事项

a 、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 、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 、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 、不得于工作时间内凶酒。 e 、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 2 )销售事项

a 、产品品质之反应。

b 、价格之反应。

c 、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 、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 、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 、新产品之调查。

e 、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 、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 、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 、退货之处理。

i 、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 3 ) 货款处理

a 、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 、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 、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 、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 f、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g 、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 h 、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 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 销售单位主管

( 1 )移交事项

a 、财产清册。 b 、公文档案。 c 、销售帐务。 d 、货品及赠品盘点。 e 、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 f、已收未缴货款结余。 g 、领用、借用之公物。 h 、其他。

( 2 )注意事项

a 、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 、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 、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

2.3.2. 销售人员

( 1 )移交事项

a 、负责的客户名单。 b 、应收帐款单据。 c 、领用之公物。 d 、其他。

( 2 )注意事项

a 、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 b 、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责任。 c 、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 工作规定

3.1. 工作计划

3.1.1. 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 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 客户管理

( 1 ) 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 2 ) 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 工作报表

3.3.1. 销售工作日报表

( 1 ) 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内容,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 2 ) 《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 月收款实绩表

( 3 ) 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 售价规定

( 1 ) 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 2 ) 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 1 ) 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 2 ) 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责任。

( 3 ) 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 收款管理

( 1 ) 有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 2 ) 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 3 ) 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 4 ) 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责任。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 xx 元。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 xx 元,副经理 xx 元,一般人员 xx 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 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 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 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 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 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的增长,人们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消费者需求变的越来越多元话、层次化,消费个性特征愈来明显。新流通业态的冲击使得现在流通营销转变到网络营销和终端营销,占领终端之战已演变成现在非常流行的话语“决胜终端;得终端者,得市场”。终端之战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白酒终端营销的误区及困境

误区一:酒文化误区

现在的酒文化有着被遗弃之嫌。总体来说,现在酒文化氛围不浓,喝酒喝的不就是一种文化吗?现在酒行业能成功演绎一种文化的文化酒,是愈来愈少了,但是成功者也有,它们是现在白酒行业中的一面旗帜“金六福”的福文化,“小糊涂仙”的糊涂文化,“水井坊”的原产地文化,“国窖1573”的“国窖”文化,等等。然而有些白酒企业认为将包装设计的精美一些,开瓶费及返利给的高一些就行了,却忽略了酒文化的演绎与传播。

误区二:价格误区

白酒行业长期以来都处在混乱无序的状态,价格战也是终端恶性竞争的一种手段。同时有些企业看到白酒市场消费逐渐倾向“高价位酒”,于是几元钱的白酒,经过精美包装以后,摇身一变变成了一百多元甚至几百元的高价白酒。

误区三:经销商误区

1、 在厂商关系中,经销商明白自己属于弱势群体,说不定哪天不小心就被厂家“过河拆桥”将之遗弃。于是迫使自己加大产品利润,实现短期的资本积累,以增加与厂家对等的能力。

2、 由于经销商在经营白酒过程中是以现金进货,而全款赊销所带来的资金乏力和风险,维护网络客情关系,所需要的费用愈来愈多。于是经销商迫使厂家承担各项费用及风险。

困境:白酒行业竞争手段的同质化和低级化

白酒行业把餐饮终端宠坏到极点,使之撑大了餐饮终端客户的胃口。给餐饮制作店招、进店费、管理费等名目繁多的各项费用支出,不断吞噬着白酒营销的利润。然而对产品又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贿赂营销——竞争对手多了,竞争的手法也就多了。最后餐饮终端各环节有关人员也成为竞争的'对象,让竞争升华到最激烈的一步(部分名酒除外)这就是现在大家说说的贿赂营销。通过竞争的演变,费用也是水涨船高,贿赂成本几乎占到产品营销成本的一半左右。

赊销与跑单——由于白酒营销企业和经销商对餐饮终端高度重视,不同品牌为了抢夺有限的终端资源而引发竞争,赊销现象就此引发出来了。另许多酒店经营都是在租贷场所搞经营,一旦经营不善卷款而逃的事情屡屡发生,跑单也就成为了经销商头痛的事情。这些事情所引发的问题,经销商不断的转移到厂家,从而加大厂家的费用和市场风险。

终端营销策略制定的原则

区域特色原则:根据民族分布、民族消费习惯、区域市场的消费特征、终端网络特点等指定相应的终端营销策略,实施区域终端特色营销方式。

文化营销原则:任何一家企业产品除了满足消费者的生产或生活的物质需求外,更应该从产品的先进性、美誉度、使用的方便性、使用过程的情感满足度等方面去传播和演绎一种历史的,民族的或现代的文化或是去培养消费者的一种全新的消费习惯,创造一种问哈氛围,推行一种先进的理念,从而实现企业的营销工作。

情感营销原则:随着消费者消费意识不断的加强和产品知识不断的加强,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越来越理性化,消费者需求层次愈来愈高;人们从单纯追求产品的实用性逐渐演绎到实用性以外的情感需求,如: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的优劣。某产品能否传递给消费者某种情感等等,往往决定了消费者对某一产品的忠诚度。因此在终端营销策略的制定中紧紧抓住消费着的某些需求,成为这类消费群体的情感载体,决定了一个企业产品推广是否成功。

培养品牌的亲和力原则:品牌的亲和力包括对网络客户和消费者的两方面的吸引力。白酒营销企业在制定终端营销策略时,应充分考虑到该策略对品牌亲和力的培养和促进作用,以及通过各种宣传,促销活动是终端网络客户和消费者实实在在得到实惠,并能达到培养其对企业产品的忠诚度的目的。

市场竞争原则:针对市场和竞争对手的特点,不要采用与竞争对手相同和类似的方法参与竞争,而是从市场和竞争对手中寻找薄弱环节,攻其软肋创出特色,从而达到制胜的目的。

重点攻略原则:不论是运作局部市场还是全国市场。任何一种产品的营销策略中都应体现出重点、次点和非重点的区别,并针对不同的市场制定不同的市场攻略。

终端营销策略

直接终端营销策略:减少中间环节,加强对终端网络的掌控力度。在各级城市直接设立经销商,由公司与经销商一道直接运营该城市的餐饮、商超和特殊渠道终端,建立可以被公司直接掌控的终端网络。

梯度开发策略:一方面以重点省份重点城市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形成梯度开发态势;另一方面以重点餐饮或商超为中心,向周边餐饮或商超辐射,形成梯度进攻态势。

“以动制静”的策略:针对难点市场或难点终端客户(重点目标客户)先全面开发周边市场或客户,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和销售态势,最后迫使难点可户放低准入条件进行合作。

重点市场攻略:对影响企业整体销售进程或全局中起者关键作用的市场,可以集中企业的人力、物力和宣传投入,一举攻克。

避实就虚策略:针对竞争对手强有力的市场投入,结合企业自身势力和战略部署,认真分析对手和市场的情况,寻找竞争对手和市场的薄弱环节展开进攻。

个性化营销策略:一方面在产品上(无论是包装、质量还是诉求)与竞争对手形成强烈的个性差异,另一方面在营销手法上体现出与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性。突显自己的个性色彩,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和购买欲望。

文化营销策略:秉承中国白酒几千年的酒文化,创造一种属于自身品牌所独现的酒文化。并加以传递和演绎转换为广大消费者能乐意接受的“酒文化”。

情感营销策略:一方面在产品包装和广告诉求中去营造情感氛围,另一方面从营销过程中去让消费者体验这种情感,从而培养消费者的心理体验。

伙伴营销策略:在推介公司和品牌时,很好的将公司和经销商以及个主要终端网络组成战略同盟全面建立合作伙伴系统,共同运作市场。共同宣传,相互促进以实现共同赢利的目的。

关系营销策略:针对经销商当地商业的优势亲和力,进入关系营销领域。建立稳定的特殊销售网络(行政、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团体消费和婚、寿宴等集体)

终端营销管理

终端网络(渠道)管理:根据不同的终端特点及相同终端客户的个性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进行分类,专人管理。

价格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和统一价格的原则。针对局部市场的特点进行强有力的价格监控,以免自己产品扰乱含辛茹苦培育的市场,适度调配不同渠道的价差,以充分调动各渠道终端客户的积极性。

经销商管理:

1、对经销商市场价格掌控力度进行管理;

营销团队管理:针对助销、促销、营销人员及终端客户进行管理。

产品陈列管理

1、产品在经销商门市及卖场的陈列管理;

2、产品生动化管理;

库存管理

1、终端卖场周转库存管理;

2、经销商的周转库存管理;

终端营销成本管理:指定适当的标准和严格的审查及监督程序。对促销费、进场费、店招费、宣传费、营销人员费用、管理费用等营销个环节中所产生的费用进行严格的监控管理,降低不必要的营销成本。

促销物资管理:建立一套促销物资领用及发放的管理及监督方法,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

一句话,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和制约结合的机制,从而调动各级人员的积极性,并有效的进行管理,使之最终达到控制终端的目的。

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篇七

一、为提高业务人员素质,规范 管理,防微杜渐,特制订公司业务人员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

遵守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公司的文件、指示、精神,加强自身修养、素质和气质。树立集体主义观念,树立华银公司和华银人的形象。

二、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尽职尽责完成业务拓展工作,并填写好记录回执单,做好工作日记和每月的述职报告。

三、工作时间着装整齐,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工作和反馈信息。

四、要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不损公肥私,不营私舞弊,态度和蔼,言语有礼,诚实守信,胸怀坦荡,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宣传能力,吃苦耐劳,勇创佳绩。

五、要制订月计划、周计划,有计划有目的地拜访客户,勇于实践,善于学习,善于总结,使之立于不败之地。

六、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注意安全,杜绝隐患,树立团队精神,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响应公司的号召,按时参加公司、部门主持的会议和各项活动。

七、严格做到:

1、做到保守机密,不向客户及竞争对手透露价格等机密。

2、做到通讯畅通,不无故关机或失去联系。

3、做到据实报销,不隐瞒行销日程,不瞒报费用。

4、做到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司物品。

八、业务中注意事项

(一)用户询价或报价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当日价格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接给其他辖区的业务人员。

(二)信息收集注意事项:

1、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经营状况,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要及时、准确、全面。

3、 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要积极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搜集新的信息,开拓新市场。

4、 做好行销日志,要求明确具体,及时上交到公司。

5、 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回公司。

(三)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前,了解客户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2、签订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核查,逐项填写完善。

3、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购销合同》。

(四)采购资金支付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执行。

2、业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采购资金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业务人员要按公司要求建立完整、规范 的个人业务计划及总结。

(五)资金回笼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要确保客户预付款、定金按合同或订单注明的金额如期汇到公司账户。

2、业务人员要确保产品发出后货款按合同约定回笼到公司。

3、业务人员拿到客户汇票后,要仔细检查,防止出现错票和假票,防范其风险。

(六)与客户交往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

九、管理条例如下: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 元。(外出办公人员)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以书面形式作出计划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各方面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售后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 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 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 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 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 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 九)整理同行的销售和客户的现况使用资料。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希望的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事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把客户明细情况做详细分类,以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事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应多次拜访有需求的客户,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应携带名片、产品情况名录等,以便推销。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之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经理出面解决。

第二十一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二十二条 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金额记入分户账目,将应收账款单据送各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一起,为避免混淆。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经办人分发给各部门销售人员,但须在财务签收。

第二十五条 外勤营销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第二十六条 销售人员须将收款情况,报知财会部门。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告知财务“未收款项目”,财会部门核对。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报表”中,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报告内容须简明扼要。

第二十九条 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客户报告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三十条 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使用公司交通工具,须填具有关申请(如车辆使用申请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      权责单位

(1)    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    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    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

(5)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6)    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    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

b、收款报告。

c、销售日报。

d、考勤日报。

(8)    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时间内凶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

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客户抱怨之处理。

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退货之处理。

i、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3)    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

f、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g、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

h、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销售单位主管

(1)移交事项

a、财产清册。

b、公文档案。

c、销售帐务。

d、货品及赠品盘点。

e、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

f、已收未缴货款结余。

g、领用、借用之公物。

h、其他。

(2)注意事项

a、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

2.3.2.销售人员

(1)移交事项

a、负责的客户名单。

b、应收帐款单据。

c、领用之公物。

d、其他。

(2)注意事项

a、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

b、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责任。

c、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    工作规定

3.1.工作计划

3.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客户管理

(1)    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2)    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工作报表

3.3.1.销售工作日报表

(1)    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内容,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2)    《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月收款实绩表

(3)    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售价规定

(1)    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    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1)    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2)    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责任。

(3)    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收款管理

(1)    有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    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    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    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责任。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激励销售人员工作士气,鼓励先进,从而提高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考核,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考核之。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篇八

对销售的考核,首先要有准确的定位,即考核的对象是谁?因为销售经理和销售人员的考核是不一样的。

对销售经理的绩效考核

一、设计一套考核的指标体系。

仅从业绩去考核营销经理,显然有失偏颇。这里设计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指标,五项相加,总分数为100分。

1、 销售计划完成率(40分)。

指销售经理所负责市场的实际销售量与目标销售量的比例,也就是他的实际销售收入与目标相除,得到的一个评估标准。

也就是说,如果营销经理刚好完成指定销售额,就可以得到这项指标考核的满分40分;如果他完成的销售额超过计划一半以上,则可以得到60分;但如果他实际销售额达不到目标额的60%,那这一项的考评分他只能是0 分。

2、 考核营销经理管理的营销人员的达标率(20分)。

营销经理作为经理,他的重要任务是要带队伍,因此必须考核其领导手下的业务员去实现销售的能力。有些营销经理为了完成业绩,整天自己做业务,不管业务员,但这只表明他是一个优秀的业务员,不能说他是个称职的经理。

这项指标就是考核他领导下的营销人员的达标率,参考分值是20分。

具体来说,他的销售人员达标人数达到90%以上,就可以得到20分。

3、 销售费用使用率(20分)。 

所谓的销售费用使用率,就是公司给他的规定的销售费用的预算和实际花出去的费用的比例。如果他节省了销售费用,分值就高;如果费用超额,分值就低了。

4、 信息系统管理(15分)。

这个信息系统管理,包括营销人员的日报表、客户档案的管理、市场信息反馈、服务信息的反馈等等。作为一个优秀的销售经理,销售是一方面的职责,另一方面,他还必须为整个公司提供营销信息和营销决策。更关键的是,如果营销经理从不在信息系统上下功夫,公司对地区客户就没有任何了解,非常容易出现业务员和经理辞职,带走大批客户的情况。

5、 工作态度(5分)。

即销售经理本人的态度,如积极进取、服从指挥、团队精神、企业文化等等,这是一个综合的软性的指标。

二、结果和过程并重

第一种方式,实体会议。就是销售经理从各地回到总部开会。

第二种方式,电话会议。

第三种方式,发电子邮件。就是各地的销售经理把市场信息发过来,填报若干规定的表格。

不管是实体会议,还是虚拟会议,总之是要把营销例会限定在每一个周。

比如每周的周末,都要有这样的营销例会的举行。然后,从中发现问题,找出难点。他解决不了的,公司总部、公司市场部都可以给他提供支持。他出现了问题,市场部可以给他协调。这样,就保证每个销售经理都在公司总部的监控之下。

三、考核与个人发展相结合

把考核和经理的个人生涯规划结合起来,促进个人和公司共同成长。考核可以评定经理们是否合格、是否优秀,但如果仅仅只发现经理们的欠缺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切实的方法帮助经理们提升能力,这就涉及到非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力资源技巧。

比如说每一个销售经理,都由他的上级经理同他做面谈沟通,设计他的生涯规划,然后按照他的生涯计划和他目前的业务计划进行对照,看看哪方面实现了,哪方面没有实现?没有实现的原因是什么?哪些是素质问题,哪些是态度问题?对素质问题采用什么培训方法,对态度问题又如何进行培训?总而言之,就是要在考核的同时,帮助经理们不断发展。光用人,不培养人的企业是不能吸引经理长期为其工作的。

对销售员的绩效考核

一、工作任务考核书的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与目标

按公司年度销售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各销售人员的月度销售计划。各销售人员根据本地区计划分解,填制全部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目标等内容计划,包括常规性工作与非常规性工作。具体含5类任务:年度列入公司大事分解为本岗位的岗位任务;公司上级领导下达的任务;日常工作和月初可预见的所有工作(本月目标);本岗位应建立健全的文档或管理制度;以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年度常规工作内容为基础,本着每月应有新的提高与创新的原则,提出当月5~7个重点解决的问题。

2.工作步骤与措施

针对第一栏对应的工作列出具体工作步骤,制定出实现该目标的具体对策或措施。

3.完成时间

体现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要求,跨月工作应在工作任务内容与目标栏列出本月准备完成部分的工作内容。

4.设定分值

按工作的重要程度对各项工作划分分值。总分值为100分。

二、工作任务书的审核

销售员本人完成工作任务书的填写后,交由考评者进行审核,保证目标实现、措施切合实际和各岗位协调一致。最终尽量形成可行的、具体的、量化的和可衡量的岗位工作任务,其中量化包括具体时间、数额和是否结束。

三、工作任务书的实施与控制

销售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工作,考评者要经常检查各岗位工作任务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进行具体指导,以保证各项工作的进展,并作为考评依据。

四、工作任务书的评议

指导意见由考评者记录,目的是促进上下级之间的沟通,提高和改进下属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方式,使整个团队形成协调、团结、互助的.工作氛围。考评者将被考评者日常工作中的主要事件(积极与消极事件)记录下来,写出考评意见。月末将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如被考评者不理解,可经过协商与沟通,尽量达成共识。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沟通、积累原始记录,并有利于定性评价一个人的能力与业绩。

表扬加分、差错扣分(此部分销售经理和销售员均适用)

一、表扬加分。

鼓励所有员工为公司和本部门的发展出谋划策、尽心尽力,对于能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以及研发水平的创新方法和行为进行奖励加分。

1.出色完成工作受到公司级嘉奖,加15分;

2.出色完成工作受到公司级表扬,加10分。

表扬加10分,由部门领导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确定;加15分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所有公司级表扬,均需有正式文件公布,表扬加分汇总下发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入档后制作工资单转财务部兑现。

二、差错扣分

为保证日常工作尽量不出现差错,必须设立差错扣分项目。包括两类:一是工作效果低于设定的岗位定额指标标准;二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严重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受到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扣100分。

2.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受到批评的,扣20分。

3.违反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的,扣15分。管理标准、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数额的,按规定执行。

4.工作任务书填报质量不好的,扣10分。包括:公司年度计划没有分解到本岗位;本岗位常规工作任务偏离岗位说明书规定;任务目标没有量化;任务措施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表现为每项任务的分值平均化。

填报质量由企业管理部审定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入档后制作工资单转财务部兑现。

考核目的

1、为了更好的引导员工行为,加强员工的自我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发掘员工潜能,同时实现员工与上级更好的沟通,创建一个具有发展潜力和创造力的优秀团队,推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2、为了更确切的了解员工队伍的工作态度、个性、能力状况、工作绩效等基本状况,为公司的人员选拔、岗位调动、奖惩、培训及职业规划等提供信息依据。

适用范围

绩效考评主要是对销售员工进行的定期考评,适合公司所有已转正的正式销售人员。新进销售实习员工、见习员工、转岗、晋升、降职等特殊阶段员工的考评另行制定,不适合此考评,但可以引用绩效考评结果的客观数据信息,作为决策的依据。

考评分类及考评内容

1、工作态度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15%)

迟到、早退、事假、加班等考评员工出勤、加班情况;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请事假一天扣一分,病假不扣分,为更好地完成工作主动加班一次加1分,任劳任怨服从计划外工作安排一次加1分。

合作精神非曲直各项工作任务协作配合性尤其是临时性工作任务主动积极承担加1分,无故推卸减1分(典型事件加减分,或定期进行民-主评议)

2、基础能力考评 (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15%)

3、业务熟练程度考评 (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20%)

4、责任感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25%)

星级服务规范履行情况、顾客意见调查结果汇总 考评员工服务行为,顾客表扬加分,顾客投诉扣分。

6、协调性考评 (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25%)

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应该达到的效果

4、了解员工培训和教育的需要,为公司的培训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6、加强各部门和各员工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性,从粗放管理向可监控考核的方向转变,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高,有利于推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篇九

为弘扬部门认真、求实、团结、进取、快乐的工作作风,顺利完成年度部门各项工作,特制定销售部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办公纪律

(一)时间管理

1.到岗时间:无特殊原因早晨7:55分必须到岗。

2.在岗期间不得无假离岗、脱岗。

3.加班管理:

(1)因公司会议需要,需提前完成常规工作或提供数据;

(2)因事业部临时要求提供数据;

(3)法定假日超过三天,导致地区上报工作延迟,部门工作需按期完成。

3.2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本职工作,需要申请加班的不给予串休。

3.3加班申请流程:由加班人员在核算主管电脑中填写加班申请并告知部门(副)经理,获准后,核算主管计算加班时间及串休时间。

3.4为保证会议质量、满足会议要求,会议期间不得串休。

3.5为保证人身安全,因公加班时间在下述规定时间内,可以向部门(副)经理申请乘坐出租车回家,公司给予核销费用:冬季(11月至2月)19:30以后,其他季节20:30以后。

4.请假管理

4.1请假者应确保工作能如期完成,未在岗期间应指定人员代理工作。

4.2因个人原因申请串休、事假、婚假在三天及以上者,需提前三天向部门(副)经理申请;三天以下者,需提前一天向部门(副)经理申请。

4.3产、病假等,至少在请假当天8:00前向部门(副)经理申请。

4.4法定节假日结束后应及时返岗,原则上不得延期。

(二)卫生清洁

1.值日生负责在8:00前,清扫部门公共区域卫生、整理打印纸;下班前关闭打印机、上网电脑、空调等公共设备。

2.员工负责自己卡台内卫生清洁,要求:桌面、地面无灰尘,卡台壁无纸张悬挂,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下班时将座椅推至桌子下方,关闭电源,文件资料收入柜内并锁好文件柜。

(三)办公礼仪

1.着装:按公司要求冬季着深色西装;春、秋季节可着白色2长袖衬衫;夏季着白色短袖衬衫。

2.电话礼仪:

2.1拨打电话:

2.1.1选择对方方便的时间:公务电话不要占用他人的私人时间;避开对方的通话高峰时间、业务繁忙时间;注意时差(新疆地区时差在两个小时)。

2.1.2通话时间:通话内容应简单扼要,事先列举谈话要点。通话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

2.2接听电话:

2.2.1接听及时:在电话铃响三声以内接听电话。

2.2.2礼貌应答:拿起听筒后,应自报家门且首先问好,例如:“您好!销售部。”通话时精力集中,不可与其他人交谈;通话终止时应向对方道“再见”,让对方先行挂线;接到误拨电话,应有耐心;出现通话故障时,耐心等候对方再拨。

2.2.3代接电话:以礼相待;如对方要找之人离自己较远,不要大喊大叫;别人通话时不要旁听、插嘴;转达别人事情时不要将此事随意扩散;准确记录传达内容,并及时转述。

2.2.4如接到相关咨询电话时,可做如下回答:

(1)如询问是否设立地区办事处,请回答:我们不设立办事处。不可将地区办事处电话告知他人。(2)如询问其他部门电话,可直接告知号码或请其拨打前台0451-82367108电话咨询。

(3)如无法回答对方所问问题,可将部门(副)经理电话告知。

2.3接听礼仪:音量适度,不可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话筒与嘴保持3厘米距离,轻放话筒。

2.4上班期间不允许用办公电话处理工作以外的事情。

3.会议:按时参加部门或公司会议。

4.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修改电脑ip地址或在工作时间登陆外网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

5.文件及数据管理:

5.1纸制文件:要分类存放,至少保管一年以上;销毁前应征得主管或部门(副)经理同意。

5.2电子文件及数据:每月10日前,每名专员或主管需将上一个月工作所涉及电子文档备份至部门移动硬盘。

5.3未经主管或部门(副)经理允许,不得向任何人传送公司政策性文件或数据资料(销量台帐等需与地区核对的数据除外)。

二、成长基金方案违反《销售部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将依下列条款处罚,处罚金额作为部门员工成长基金,奖励符合《2011年销售部激励制度》的员工或作为部门活动资金。

1.早晨无故迟到每次处罚5元。

2.上班期间未请假擅自离岗、脱岗,30分钟以内罚款10元/4次,30分钟以上罚款20元/次。

3.值日生未按时进行清洁公共区域或清洁不彻底,每次每人处以5元罚款;下班未关闭打印机、上网电脑、空调,每次每人处以10元罚款。

4.不定期抽查员工卡台内卫生,违规一项罚款5元。

5.未经批准不参加部门或公司会议,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场,每次罚款10元。

6.私自修改电脑ip地址或在工作时间登陆外网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发现一次处罚50元。

7.纸制文件保管无序,每次处罚5元;未征求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擅自销毁重要文件,每次处罚50元。

8.未及时备份电子文件或数据,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因未备份导致重要数据丢失,每次处罚50元。

9.未经允许,向其他人传送公司政策性文件或数据资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成长基金采取“成长加倍制”累积,即单人单项第一次出现违规,按设定的相关处罚条款执行,单人单项出现第二次违规罚款金额*2,以此类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涉及事项按公司办公管理规定处理。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元。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元,副经理××元,一般人员××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

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

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

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三章工作计划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

第十条

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希望有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填具“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四章客户访问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等级确定。

第十七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当日预定访问的客户卡,以免遗漏差错。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对指定经销商,应予以援助指导,帮助其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

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商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二十二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条

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货物记入分户账目,并填制“应收账款日记表”送各分部,填报“应收账款催收单”,送各分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为避免混淆,还应填制“各类连号传票收发记录备忘表”,转送营业部门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条

各分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账户分发给经办销售人员,但须填制“传票签收簿”。

第二十六条

外勤营销售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装入专用“收款袋”中,以免丢失。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收款情况,填入“收款日报表”和“日差日报表”,并呈报财会部门。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周和旬)填报“未收款项报告表”,交财会部门核对。

第六章业务报告

第二十九章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日报表”,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日报内容须简明扼要。

第三十章

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开拓客户报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办申请,但须填具有关申请和使用保证书。

第三十二条

销售人员用车耗油费用凭发票报销,同时应填报“行车记录表”

销售人员行为管理办法十篇十

(一) 对于初次见面的客户,应首先进行自我介绍。

(二) 有效识别客户身份。

(三) 尊重客户意愿,不得在客户不愿或不便的情况下进行宣传销售。

(四) 向客户详细介绍理财产品销售流程、收费标准及方式等。

(五) 了解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情况、投资期限和流动性要求。

(六) 提醒客户阅读销售文件,特别是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

(七) 确认客户抄录了风险确认语句并在相应栏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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