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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简介篇一
(一)、协会名称为“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协会奉行“自愿,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准则。
(三)、协会秉承“让爱心永存校园,用真情奉献社会”的活动宗旨,坚持“团结,热情,踏实,创新”的基本工作作风,唱响“用我们的行动来证明我们的爱心”的.主旋律。
(四)、协会在各项法律及校规校纪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五)、协会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会证。
(六)、协会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第二、协会的活动项目和重要领域
(1)、倡导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2)、为扶贫,环境保护,帮孤助残,支教扫盲以及社会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3)、与其他志愿者组织或团体进行交流。
(4)、对青年志愿者进行培训,使他们奉献社会,帮助他人。
(5)、改善校园风气,为校园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机构设置
协会设置:会长、秘书处、组织策划部、外联宣传部,下辖四个志愿者服务分队。
各部职责如下:
1会长:召开和主持主席团会、常委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管理整个协会,对外代表本协会。
2秘书处:
(1)、对协会工作性文件,档案,材料,表格等进行纪录,整理,保存。
(2)、制作协会的工作日程。
(3)、纪录例会讨论内容,整理工作思路及出现问题,并做好会后总结。
(4)、维护协会各种历史纪录并制作协会工作年鉴。
(5)、起草协会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规定。
(6)、熟悉协会整体及各项工作活动并提出合理建议。
(7)、专人负责协会财务报帐工作,整理活动发票,车票,并存根。
(8)、专人负责协会财务支出和收入并做纪录。
(9)、对协会工作进行学期考评,年度表彰。
3、组织策划部:
(1)、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在人员安排,活动安排等方面起到组织和通知作用。
(2)、策划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作出详细的策划书。
4、外联宣传部:
(1)、对协会进行宣传及对本协会举办的活动进行宣传。
(2)、加强同学生会等其它社团的联系,在工作中互通有无,资源共享。
(3)、加强与其他院校的联系,加强良好的合作关系。
(4)、通过与社会机构,企业等的联系,为各部举办的活动提供精神和财力上的支持。
(5)、为各部门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服务工作。
5、五个分队:
(1)、各分队设分队长一名。
(2)、坚决执行协会的决定,在服务中开拓创新,做出实绩,为队员树立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协会的方针决议同本队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讲实效,反对任何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活动中一丝不苟,以身作则,密切与队员联系,有民主作风,不能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5)、队长在团结队员的同时,应注意培养有组织能力,有责任心的队员,为分队的发展储备人才。
(6)、各部长,分队长,及会员在任职期间,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担负起责任时,应向协会说明原因,经协会研究决定后,才允许撤离工作岗位。坚决反对因此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工作失误。
(7)、分队长应定期向协会汇报本队工作情况,处理本队日常工作,若有困难和建议应直接向协会会长反映。
(8)、应当定期召开分队例会,传达协会决议,征求队员的意见,定期在队内开展交流活动。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
(2)、坚持实事求是,能够把总队的决定同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任何形式主义。
(3)、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工作中一丝不苟,以身作则。
(4)、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善于团结人。
第四、会员
(一)、合法入会人员:凡在校大学生,能积极拥护党,热爱祖国,愿意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人都可以申请入会。
(二)、注册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老师,志愿者协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3)、审核及格者参加入会宣誓。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3)、获得本组织的优先权和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权。
(4)、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5)、提出困难和问题,寻求团队给予解决。
(6)、毕业时为会员建立在会表现档案。
(7)、入会退会自由。
2、义务:
(1)、遵守本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2)、自觉履行志愿者服务的职责。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3)、宣传本会宗旨,维护本会声誉,扩大本会影响。
(4)、关心本会的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形象。
(6)、不得以青年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
(7)、接受青年志愿者团队举办的社会服务工作常识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8)、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主动关心他人和社会。
(四)、退会:
(1)、会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会的,必须递交退会申请,经青年志愿者协会商议决定。
(2)、会员如退会或被除名,必须交回《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证》,由所在队及时向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递交退会名单及理由,便于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人员调整。
第五、协会制度
1、会员如累计三次不参与志愿活动,取消其志愿者资格,收回志愿者证。
2、不是青年志愿者的不能担任本协会干部。
3、对不履行青年志愿者义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其会籍。(对此处理,须经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讨论决定,并申请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
4、每星期召开各部门例会一次,总结上阶段协会活动成员表现及反馈意见,讨论近期协会活动事宜,进行工作布置,每学期末由协会会长将财务报告送主席团会,并将财务报告同时在校内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5、协会成立后,会内各部长及其他干部必须由选举产生,协会换届时限为一年,每年定期举行改选。(竞聘及其任命制度须经商讨后决议)
6、每个青年志愿者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青年志愿者的一个小分队或部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7、“优秀青年志愿者”由秘书处统计提名活动中表现优秀的队员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8、秘书处必须做好每位队员的档案管理及工作记录,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六、权利机构
1、本协会权利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常委会,主席团会;会员代表大会为全体会员,常委会由会长,部长,队长组成研究讨论主席团提出的各项工作;主席团会由会长,部长组成讨论协会的活动以及各项决议。
2、在日常事务中,常委会一周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两月一次,主席团会一周多次,常委会讨论协会近期的工作计划和协会活动内容。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协会举办活动的成果及失败,以及干部的推选等。
第七、协会的经费来源
1、由团委支助。
2、社会,企业等赞助。
3、会员交付一定的会费。
4、协会举行活动有一定收入时留取少许部分足够协会运作。
第八、附则
本协会章程所有权归“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同意后修改。
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简介篇二
为促进xx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全面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特制定本注册管理办法。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协会住所在xx县。
第二条 志愿者定义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 志愿精神
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
第四条 招募条件
一:具有奉献精神;志愿工作者必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利用自己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二:具备志愿者服务行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者服务项目,从事每年不得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四:遵纪守法。
第四条 注册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申请人阅读志愿者协会章程,了解志愿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享有的权利义务之后,本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志愿者协会审核后方可加入,成为志愿者。
第四条 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第五条 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七)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志愿者每三个月至少参加一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服务,服从分配的任务。
(九)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协会管理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十一)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十一)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物。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一)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行为。
(二)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海外服务等。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志愿者组织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
(四)未满十八周岁的注册志愿者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简介篇三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中,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又走过一学期时间。在这一学期中,这个组织带给我们很多,是个人能力的提高,是无比珍贵的友谊......回首这一段时间走过的路,有很多的闪光点,也有很多的辛酸。在这样的一个组织中,自己在不断成长,同时组织也正在成熟。在认识并试着改变以前的缺点时,青协每一位志愿者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指导思想
青协在发展,青协在进步,但是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基本指导思想始终不变。在校团委的领导与老师的关怀下,青年志愿者协会始终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宗旨。紧紧围绕提高志愿者干部与会员的思想认识、解决志愿服务突出问题、创新协会内部机制、促进服务事业科学发展这一总体要求,着力组织和指导青年志愿者投入到“奉献爱心、传播文明”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去,着力加强同社会上各大社会公益组织及志愿服务团队的交流与合作,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会的新风;着力构建有利于青年志愿者服务事业科学发展的机制;着力加强分会基地服务建设,开创新的服务基地;着力推动校园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发扬历年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立足校园的同时向校外发展,将志愿 服务活动带进社区,从而使志愿者精神传遍神州大地的每个角落。
二、协会现状
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校团委及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关怀下,积极开拓校外基地,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致力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青协发展现状如下:
1、理事会机构: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办公室六个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下设经管、文理、电信、机械、建环五个分会。
2、会员现状:青年志愿者协会现共有在校会员2200余人(不包括10级毕业生)。
3、经费管理:协会严格按照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经费管理办法条例,对于各项活动经费实行账钱分开、财务透明原则,由秘书处严格记录经费开支。
三、制度建设
(一)制定和完善协会相关规章制度
1、完善协会干部会议纪律制度;
2、制定和完善协会干部考核制度和惩罚条例;
3、制定协会干部任免制度及奖励条例;
4、实行轮班值日制度;
5、明确各部门职责,在实践中,根据需要调整各部门职责。
(二)强化协会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协会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协会选拔机制。改革协会人事任免制度,实行任人唯贤,坚持“自愿、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各种方式选拔干部,杜绝以非正式途径进入协会现象。
2、建立健全了协会干部的培养机制。通过提供培训机会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加强对协会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发挥其骨干作用。
3、建立健全协会干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协会干部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对违规违纪的干部进行严格处理,对表现优异的干部给予适当奖励,从而提高协会干部的组织纪律,提高协会干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加强对协会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协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4、建立健全协会的工作运行机制。合理分工,相互协作,定期汇报和交流活动经验。
(三)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社会需要,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1、各分会继续做好基地定点服务,增设新基地,拓宽服务范围,将志愿服务工作做实做好。
2、配合社会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学子的能力,集思广益,充分参与到协会活动的开展中去。
3、举办一系列体现当代青年志愿者风采、适合时代需求、具有创造性的活动。
4、鼓励各志愿者积极献言献策。
5、加强总会与分会之间的联系。
四、成长经历
(一) 总会
(1)迎新生
8月25、26日,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代表学校分别在银川火车站、大武口汽车站、石嘴山火车站迎接新生。各位同学被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奉献精神所震撼,同时也用他们的参与表现出我院新生的奉献精神。此次招新活动在宁夏理工学院共青团委员会及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大力支持下获得圆满成功。
(2)招新面试
9月4日,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成功举行招新面试,为协会添加新鲜血液、增加了协会的动力。
(3)换届及新老干部见面会
9月12日,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大厅举办了换届及新老干部见面大会,本次会议重点选拔了一批优质的学生干部参与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把我们这个协会做的更好。
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简介篇四
青年志愿者分会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全院各班、各类志愿活动进行协调和引导,并定期向校青协提交相关意见。
青年志愿者分会的基础工作是审表,由分会人员每周对志愿活动进行总结,按时递交校青协进行审核;微博宣传,志愿活动结束后,青协负责人及时上交活动照片及简讯,由分会人员及时更新;数据库更新,对全院的志愿活动和志愿小时数进行统计总结,需各班负责人及时上交本班数据库,由分会人员及时递交校青协核对。
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共组织志愿活动次数为101次(校级活动除外),活动类别包括关爱老人、特色课堂等十余种,与我院进行合作的志愿服务地点,幼儿园有东方艺术幼儿园、剑桥幼儿园等十余所,敬老院有温馨养老院、九九敬老院等十余所,还有与我院有特色合作的保定市中心血站、保定市图书馆、西百楼小学等服务地点。
1.服务善美音乐三十周年育人礼记
20xx年12月善美音乐三十周年育人礼记(三十周年系庆)组织志愿者,每个环节做好明确的分工,每位志愿者坚守自己的岗位,为三十周年系庆做出了不可或缺的后盾力量,志愿服务是一项锻炼自我的任务,各志愿者都受益匪浅。
2.服务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20xx年秋季,为响应保定市交警支队的号召,我院组织志愿者前往韩庄和未来石两处枢纽协助指挥交通,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交警叔叔的艰辛。本次志愿活动,我们不仅体会了其他领域的工作,更是我们学习的过程,为了省级文明城市的建设,我们虽只付出了微薄之力,但感到无比荣幸。
1.认清自身职责,学会如何与志愿服务地点进行交流与沟通,如何进行优质的志愿服务活动。基础工作的学习,包括活动申请表的填写,微博照片的注意事项以及简讯的书写格式,班级数据库的录入与整理。应团中央的指示,在校团委的统一要求下,学习到梦空间与志愿汇的使用技巧。通过集中的学习与培训,使得各青协负责人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从而提高了我院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
2.组织内部的交流研讨
定期召开全体青协负责人交流研讨大会,在会议中分享各自在工作中的经验体会,同时反映在活动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与困难,及时进行商讨并解决,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各负责人的综合能力。
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全院共计小时数16171.5小时,志愿者799人,人均20.2小时,评选校级十佳优秀志愿服务标兵一名,优秀志愿者50名,为评选五四红旗团总支打下坚实的基础。荣获第十二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改革新风尚,志愿创新行原创情景剧大赛一等奖。分会的各项工作的稳扎稳打,得到了校团委和校青协的高度评价,走在其他学院的前列。
青年志愿者分会缺少创新意识,志愿活动类型单一。我认为,应积极与各学院进行学习交流,多了解社会公益组织方式,从而做出适合我院的改革措施。
经过一年的工作,青协并没有达到非常理想的状态,在接下来的实践中,希望青年志愿者分会成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让青年志愿者分会保持激昂高亢的精神面貌继续前行。
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简介篇五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也是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县民政局团支部根据团县委和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与慈善办一道在这里开展“我为困难民众送温暖,我为留守儿童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
首先,我代表局团支部对莅临志愿服务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重视、支持共青团工作特别是志愿服务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雷锋同志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是影响几代人的英雄人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雷锋精神,就要弘扬他助人为乐的宝贵品格,激励人们成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模范践行者。
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他以服务人民为最大幸福,以帮助他人为最大快乐,对待同志像春天般温暖,总是把方便让给别人,把辛苦留给自己。他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每当人民群众遇到困难,他总是伸出援手、倾力相助;他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用真情和行动履行着一个公民的神圣责任,实践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
今天我们继承雷锋精神,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活动,现场为保安社区10名特困居民发放救助款物(其中包括现金300,价值300元的物资包括棉被一床,5升食用油一桶、牛奶一箱、20斤大米一袋)。
到保安村小学为45名留守儿童各发放书包一个,文具盒一个,水彩笔一盒,并为学校捐赠羽毛球拍3副。这些东西微不足道,旨在传承雷锋精神,激发更多同志象雷锋那样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最后我祝愿留守儿童们健康成长,好好学习,成为国家栋梁之才,希望困难群众们早日脱贫致富。
谢谢!
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简介篇六
一、志愿工作者必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利用自己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二、志愿工作者工作时必须在胸前佩带本馆颁发的志愿者工作证。
三 、表现消极、影响工作者,志愿者协会将劝其退出志愿者组织;表现与志愿工作者身份不符、有损志愿者形象者,本协会将予以辞退,被辞退者不得再度成为本协会的志愿工作者。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会费;
(二) 社会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共青团中央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简介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xx科技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直属于xx科技职业学院团委,并接受xx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的组织。其会员统一使用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和章程,使用本中心旗帜,其注册的志愿者是合法、正式的志愿者。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者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本校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团体,非赢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真诚奉献,让社会充满爱、温馨和希望”为主旨,以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青年志愿者精神,旨在通过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区服务、帮孤助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及群体提供服务,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第五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六条: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发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
第七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繁荣,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八条:指导、协调并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
第九条:定期向学校通报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开展志愿者社会宣传活动,树立本协会的社会形象。
第十条:培训青年志愿者,使之具有一定的志愿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加强与各高校及国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二条:本中心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十三条:本中心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中心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个人(或团体),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注册以后,即可成为协会个人(或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奉献精神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4、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5、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第十五条:入会退会手续:具备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加入本中心,应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填写会员注册表,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和本会章程。会员自愿退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委员会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性退出,由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注册会员的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自动中止会员资格;继续会员资格,需重新注册。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有参加本中心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 、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有根据本中心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 、有对本中心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 、有向中心推荐组织者和成员的权利;
6 、要求获得从事志愿者服务必需条件的必要保障;
7 、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8、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中心章程,执行本中心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行动;
3、向本中心报告本团体工作,并向本中心进行注册登记;
4、维护本中心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5、关心本中心工作,主动向本中心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8、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3次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9、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原则上由志愿者组织负责,尚未建立志愿者组织的由团组织负责。注册机构负责建立注册志愿者的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相应地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和保障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求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服务。加强宣传、争取政策、推动立法,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公认,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者服务时,须佩戴统一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标志,志愿服务活动也可适用于符合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
第二十一条:各团体会员利用本中心名义组织活动,其活动计划须呈报组织部审核,并由主席签字批准,方可进行活动,活动整个过程由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每学期由中心及分会对会员进行考核,根据会员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表现和成效,评出先进,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
第四章 服务中心干部
第二十三条: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分会)干部选聘
1、参选学生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良好,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未受处分。
2、采取部门或指导老师推荐、自我推荐、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由团委、中心主席团对参加招聘的同学进行面试,择优录用,经公示和所在院系党团组织确认,由学院团委统一批复干部试用名单。
3、中心(分会)干部经公示和审核后,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由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聘任。
第二十四条:学院中心(分会)干部管理
1、学生干部在行动上应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树立严格的自律意识,要求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以实际工作表现向党组织靠拢。
2、学生干部应具有民主管理和监督意识,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的科学化。
3、党团组织要关心学生干部的政治进步,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干部,各团组织要对他们的思想及工作表现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经团内“推优”,可向所在党组织推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其工作表现及实绩作为入党考察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学院中心(分会)学生干部考核评优
1、学院中心(分会)对各部门学生干部进行年度和学期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任免、表彰。
2、学院中心(分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主要由学院团委(分团委)进行考核;部门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主席团负责统筹。
3、在考核过程中,对未起到干部作用、组织协调不力、工作不负责不认真、不能接受有关部门工作安排、工作表现和成效不佳的,经学院团委(分团委)审核,学院中心(分会)可辞退解聘。
4、在工作实绩和考核中,学生干部因工作成绩突出,经学院中心(分会)推荐、学院团委确认,可推荐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推荐为国家、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经考察,可作为中心(分会)干部梯队进行重点培养,量才任用。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十六条:本中心由中心组织部协调、组织和指导中心活动,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七条:中心设主席一名,下设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
第二十八条:实行例会制度,各部(室)在例会指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合作,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遵守工作细则。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所属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和协调。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由院系学生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经各院系团组织审批,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根据实际需要设部门。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的统一安排、统筹协调,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积极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体、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工作。
5、各院系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有参加和参与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大型活动的义务。
第三十条: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与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关系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本中心的院系级组织,接受各院系团组织和学院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指导。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及时沟通汇报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参加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举办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参照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执行。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本章程,根据所属院系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同学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校级志愿者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策划,安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参与,具体工作可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提出策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拿出本小组活动方案。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组织部安排开展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秘书部统一监督考核,活动结束后,各院系活动小组对该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对该活动进行统一总结。
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简介篇八
志愿服务是一项高尚的事业。志愿者所体现和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雷锋精神的继承、创新和发展。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供大家参考!
为广泛动员青年团员参与义务植树,大力实施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和“三线三边”绿化提升,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2月23日,团灵璧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滨河景观带植树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植树现场,既有志愿者们热火朝天的忙碌,又有专业人士耐心的指导。大家分工合作,扶苗、培土等,整个过程有条不紊,鲜艳的旗帜与绽放的笑容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充满着青春和活力。
此次植树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大家“植树、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升了城市绿化质量,美化了城市容貌。对于引导青少年树立生态伦理道德观、强化青少年生态环保意识、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倡导更多的人参与植树造林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说到春节,总会让人自然而然地想起“春运”,如果春节是一曲联欢大合唱,那么春运就是为它伴奏的交响乐团,机场不同岗位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就是交响乐团的伴奏者,他们舍弃与家人的团聚,坚守在一线岗位尽职尽责,用无私奉献的精神谱写着一曲曲动人的乐章。
温暖回家路,我们在行动
春运期间,地服公司的青年团员们积极参与机场集团团委“暖冬行动”活动,不管是在值机柜台还是在登机口,总有身披“暖冬行青年志愿者”红飘带志愿者忙碌的身影。
“请问哪里换登机牌?”“行李怎么托运啊?在哪?”“xx航空在哪个柜台啊?”......值机柜台前的志愿者支江丽每天用微笑面对这些简单重复的问题,即便口干舌燥来不及喝上一口水,她也会坚持为那些不熟悉机场的旅客解疑答惑。
“客运服务台!hu7842到达一个轮椅旅客”,当对讲机中的话音刚落,身披红色绶带的志愿者方俊杰早已在廊桥分叉口等候多时。当机上旅客下得差不多时,得知轮椅旅客坐在后舱,体型肥胖且行动非常不便,为了不影响后舱机组人员的准备工作,不耽误飞机保障时间,体格瘦小的方俊杰立刻提出由他来背旅客下飞机,在征得乘务长的同意后,他三步并作两步走进客舱,蹲下身咬牙背起旅客,艰难地穿过机舱后,小心翼翼地放在轮椅上,周围的旅客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只见方俊杰擦擦汗,拍拍衣服,默默地推着轮椅远去。
“有姐姐陪我玩,真的太开心了。”登机前,前往海口的无陪小朋友兴奋地对我们志愿者王琪说。在这之前,由于武汉机场大雪天气,航班延误取消,直至次日补班,但是王琪自始至终地悉心照顾着这位小朋友,笑容甜美的她用自己的亲和力让小朋友迅速接受认可,成为了“好朋友”,小朋友的家长得知后,深受感动,也对我们这位有爱心和责任心的志愿者写了一封
表扬信
。农历春节之际,为积极响应上级团委动员号召,切实加强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积极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桥梁作用,秋浦街道团工委双管齐下开展形式多样的“青春自护 平安春节”系列教育活动。
深入学校,现场宣讲。1月26日,街道团工委联合南湖小学少先队,邀请齐山派出所邵警官进行现场教学,宣讲过程中,邵警官结合自己精心准备的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以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形式——动画视频,趣味生动的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精彩的自护课程。同时,街道团工委副书记邵丽丽还教导孩子们如何应对防拥挤踩踏、防雷击电击;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大声呼救并逃离危险;如何应对烫伤、流鼻血等突发情况。通过动画播放和现场示范,让孩子们在欢笑中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深入社区,广泛宣传。2月15日,街道团工委联合翠微社区团支部,发动广大青年团员利用板报宣传栏、安全知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社区群众宣传了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灾、防范烟花爆竹意外伤害、假日娱乐场所安全、净化网络环境、女童保护、留守儿童及城市随迁子女心理健康、禁毒、防控艾滋病、防拐反拐等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常识,让大家提高了对安全防范认识的重视程度,增强了社区家长对青少年安全的保护意识。
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简介篇九
第一条本协会全名为重庆医科大学竹苑临床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在校生组成的团体,非营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接受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协会的核心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以";本协会宗旨是“立足校园,发挥优势,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本协会的目的是将“学习、服务、奉献、沟通”作为自身定位,将知识赋予到活动、工作中去。提升组织存在的价值。
?第五条本协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第六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培养青年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为学院“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
第七条培养青年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八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优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校风、学风。
第十条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十一条加强与兄弟院校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是志愿者活动的骨干力量,青年志愿者加入协会采取招募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十四条凡要求加入本协会的青年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现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心和一定的奉献精神。
2、乐于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为学院、为社会服务。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第十五条本会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在校学生,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审查通过并正式注册以后,即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六条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讨论通过,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性退会,由协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注册会员的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自动中止会员资格;继续会员资格,需重新注册。
第十七条会员的权利
1、有参加本协会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有向本协会推荐组织者的权利;
6、有向本协会推荐成员的权利;
7、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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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行动;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3、向本协会报告本团体工作,并向本协会进行注册登记;
4、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第十九条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因毕业离开学校时,其会员资格自行消失。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由学生科老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各分队队长组成。
会长职责
2、召集和主持日常会议。
3、联系有关活动
4、组织策划日常活动。
5。负责协会的其他重要工作。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7。注重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素质
第二十四条协会下设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6队,每队设队长、副队长各一名。
第五章志愿者活动要求
第二十五条青年志愿者活动以青年志愿者为骨干,并广泛吸收广大青年自愿参加。
第二十六条青年志愿者活动贯彻“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青年志愿者活动立足校内,面向社会,主要包括具有一定技能的志愿人员所开展的专业性、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围绕某一方面或重大活动所开展突击性和阶段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八条青年志愿者活动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第二十九条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时,必须佩戴志愿者标志。
第三十条各队队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时,要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有效。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十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对各服务队内的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实际考查,并把考查结果及时反馈到院团委、学生科、学生党支部,以便党组织,团组织更好地考查每位入党、入团积极分子。
第三十二条协会负责每学年的总结评比工作,对活动中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将授予“志愿者活动积极分子”、“志愿者活动优秀组织者”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记入学生档案。
1、警告
2、通报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由本协会理事会通过,经院团委审议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医科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应本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及院团委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