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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培训中心章程篇一
第一条xx市跆拳道协会简称为“跆协”。英文为“”,缩写为“gtkda”。
第二条xx市跆拳道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群众体育组织,是代表xx市跆拳道项目活动的最高社会团体,是唯一合法组织。并且代表参加相应的国际、国内跆拳道活动,系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协会由各区、市、各行业跆拳道道馆、跆拳道运动组织及其他合法跆拳道社会团体等自愿组成的xx市体育组织。
第三条xx市跆拳道协会的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下团结xx市跆拳道工作者、教练员、运动员和积极分子,努力开展跆拳道运动,推动跆拳道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增进与国际和国内各地区跆拳道协会和运动员的友谊,加强与国际跆联和亚洲跆联的联系与合作。
第四条xx市跆拳道协会为xx市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xx市体育局承认的地方性运动协会。本协会接受xx市体育局和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xx市跆拳道协会总部设在长兴路338号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内。
第六条xx市跆拳道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宣传和普及跆拳道运动,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参加跆拳道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二) 按照国家体育行政机关和国际体育组织有关规定,负责举办国际性竞赛,向有关部门提出国际活动有关事项的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全面实施。促进国际交流,增进与各国和地区跆拳道协会的友谊。
(三) 负责协调、组织xx市各类、各级跆拳道竞赛和训练工作,加强协会、俱乐部、道馆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跆拳道运动员、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四) 拟定本项目教练员、运动员管理制度,运动竞赛制度、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报请xx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五) 负责协调组织培训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工作。制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负责运动员资格的审查和处理。
(六) 根据xx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xx市体育总会有关规定选拔和推荐队教练和运动员,负责组织队、青年队和青少年队的集训工作和参加国际、国内的跆拳道比赛。
(七) 负责教练员出国任教的选拔和运动员个人到境外训练、比赛的归口管理工作。
(八) 负责协调和组织跆拳道运动的科学研究工作。
(九) 开展与项目发展有关的经营活动, 为跆拳道事业的发展积累资金。
第七条本会吸收各区、市、各行业跆拳道道馆、跆拳道运动组织及各行业系统或法律、法规所认可的其他跆拳道运动组织为团体会员。各会员协会对在其管辖范围内举行的跆拳道活动拥有控制权。xx市跆拳道协会只承认上述各地区或系统只能有一个跆拳道组织,而跆拳道组织必须是相应的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所批准的。各团体会员组织的会员自然成为xx市跆拳道协会的会员。各会员组织可吸收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长期性的从事跆拳道项目的活动。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建议;
(三)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五)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各项工作,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按时交纳会费;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xx市跆拳道协会的一个会员组织或会员俱乐部要退出xx市跆拳道协会,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xx市跆拳道协会,一经批准,即失去会员资格及xx市跆拳道协会授予的一切权力,并交回会员证。
(一)不向xx市跆拳道协会支付应缴纳的款项。
(二)严重违反xx市跆拳道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给xx市跆拳道协会造成重大的名誉或经济损失。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听取和审议xx市跆拳道协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通过有关提案决议;
(四)协商推选xx市跆拳道协会领导人;
(五)审议xx市跆拳道协会财务预算;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表决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过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活动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4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主席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主席或秘书长担任法人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xx市跆拳道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负责本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人事管理;
(七)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
(八)根据本章程及有关的规定, 开展工作并处理本协会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设以下专项委员会:
(一)教练委员会(含培训);
(二)裁判委员会主任;
(三)竞赛委员会;
(四)考试委员会;
(五)宣传委员会(含市场开发);
(六)纪律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二)各专项委员会主任自然成为会员代表大会委员;
(三)各专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专项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各专项委员会依据其职能,制定工作细则,经协会主席批准执行。
第三十条
(一)(一)教练委员会(含培训)职责:
(1)组织教练员理论探讨和业务交流;
(2)编写教练员教材;
(3)组织教练员培训;
(4)组织教练员观摩、学习和考察;
(5)负责各级教练员的推荐和选拔;
(6)为xx市队(协会)的组建、指导思想、训练、比赛、管理等提供建议。
(7)为落实跆拳道项目的奥运增光计划,加强xx市跆拳道运动员后备力量的培养,负责xx市青少年业余队教练员、运动员的选拔和训练。
(二)裁判委员会职责:
(3)编写裁判员教材;
(4)组织裁判员培训;
(5)审批三级以上级裁判员;
(6)选派、指导和监督裁判员工作;
(7)向xx市跆拳道协会推荐申报以及以上裁判员名单。
(8)制定xx市跆拳道协会有关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制度;
(9)制定xx市跆拳道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0)国内外跆拳道技术信息的搜集、整理、研究和推广;
(11)组织跆拳道训练理论与实践研究。
(12)跆拳道各类人员培训(其它专业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人员除外);
(13)xx市跆拳道技术发展状况评估。
(三)竞赛委员会职责:
(1)负责竞赛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指导各项目竞赛委员会竞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4)制定比赛总日程表,汇总训练安排、颁奖计划及组织实施;
(5)代表承办单位确定比赛场馆分布方案;
(6)会同各项目竞赛委员会统筹安排并落实比赛所需器材和有关设备;
(7)负责奖杯、奖状的设计与制作,竞赛报表的设计、印刷;
(8)负责裁判员和礼仪小姐的组织及技术培训,并负责颁奖的组织实施;
(9)组建竞赛成绩查询中心,为各代表团、各新闻单位提供服务;
(10)与竞赛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考试委员会职责:
(1)制定xx市跆拳道协会的考试工作计划;
(2)起草、修改有关xx市跆拳道协会的考试、考级管理规定;
(3)组织与安排xx市跆拳道协会的考试、考级评定工作;
(4)指导和监督xx市跆拳道协会团体委员的考试、考级评定工作。
(五)宣传委员会(含市场开发)职责:
(1)就xx市跆拳道协会的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建议;
(2)起草、修改有关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报协会秘书处批准执行;
(3)协助新闻单位组织与安排跆拳道新闻宣传;
(4)指导和监督跆拳道比赛电视、广播工作。
(5)组织各类商业性比赛,为协会积累资金;
(7)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广群众性跆拳道活动,组织各类群众性跆拳道比赛。
(六)纪律委员会职责:
(1)协助技术代表处理竞赛事宜和技术问题,并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
(2)受理、审议、裁决运动队的申诉;
(3)对审议委员和裁判员的表现进行评估;
(4)在比赛中处理竞赛管理和处罚问题。
(5)对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执行本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xx市跆拳道协会经费来源是:
(一)xx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拨款;
(二)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三)会费收入;
(四)有偿服务收入和其它合法收入;
(五)利息。
第三十二条协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十三条协会经费用于跆拳道项目的发展,促进跆拳道运动活动的开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协会配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出纳分工明确,不得一人兼任。财务管理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款、资助的,应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应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一)xx市跆拳道协会及其会员组织、 会员俱乐部在跆拳道比赛期间,享有通过电视和广播进行直播、选播的权利。
(二)涉及境外的比赛播出或接收,由xx市跆拳道协会负责。
第四十条
(一)xx市跆拳道协会对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的跆拳道比赛实行分级管理。
(二)全国各级正式比赛、由国际跆联或亚洲跆联委托xx市跆拳道协会承办的比赛,由xx市跆拳道协会直接管理。
(三)xx市跆拳道协会会员组织之间的比赛,由会员组织管理,但必须向xx市跆拳道协会申报并备案;协会会员与境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国际性比赛,必须向xx市跆拳道协会申报,经xx市跆拳道协会批准后并备案。
第四十一条未在xx市跆拳道协会注册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教练员和运动员)不得参加xx市跆拳道协会举办的正式跆拳道比赛。
第四十二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秘书处表决通过后报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经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秘书处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五条协会终止动议须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条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八条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四十九条本协会会旗、会徽由会员代表大会审定颁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不得用于商业活动。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xx市跆拳道协会秘书处、专项委员会的所有活动,均必须严格遵循本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属xx市跆拳道协会秘书处。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跆拳道培训中心章程篇二
第一条我中心为xx省xx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第二条本中心自愿举办,从事非赢利性社会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中心致力于在人类职业技能发展方面实现客户的梦想,努力成为世界领先的培训机构。在一切活动中遵守宪法、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中心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机关xx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中心位于xx省长沙市八一路135号xx省科技厅内。
第六条认真负责、勤奋工作的员工是基本财富。
第七条我们奉行负责、敬业、创新、合作的精神。
第八条密切跟踪世界职业技能发展领域的最新动态,努力吸收先进成果,创新合作、自主自立,形成领先的核心技术体系与管理体系。
第九条客户就是领导。构建客户、合作者与员工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坚持价值本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分配原则。
第十条质量是尊严和生命。我们坚持质量品牌至上,产品品牌、组织品牌、服务品牌与质量品牌协同发展。
第十一条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己任,坚持人力资本增殖优先于财务资本的增殖。规模扩展和经济效益的实现立足于人才效益与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本中心业务范围包括现代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以及现代管理职业技能发展咨询。
中心的业务业务范围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并领取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第十三条伟人与凡人的区别在于对业余时间的有效利用。竭力帮助客户合理利用业余时间充分开发创造潜力。
第十四条我们主要开办1月至3个月的业余培训班级。3个月以下的短期培训专注于职业技能的掌握。3个月以上的培训着重于知识向技能的转化。不主张客户(学员)把时间浪费在不能转化为技能的事物上。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资格认证应该成为业界权威而通行的标准。
第十六条学制有限,但是我们的服务将以优越的效能费用比满足客户终身的需求。
第十七条本单位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为5人,董事由出资个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单位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单位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单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单位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单位主任,根据主任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副主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订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单位章程;
(十)审批本单位文化发展纲要。
第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二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l一2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二十一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二十四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六条单位可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单位及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单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四)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三十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选可以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单位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单位设主任。主任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十二条主任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单位副主任、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七)单位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主任列席董事会议。
第三十三条主任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三十四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代其行使职权。
第三十五条结构基于战略是建立组织的基本原则。
第三十六条组织的建立,必须有利于实现战略、简化流程、加强协作、促进交流、培养人才。
第三十七条为了始终保持统一性、完整性,在任何涉及标识的合作中,都必须保持控制权。
第三十八条建立管理部门的原则是职能专业化,建立事业部门的原则是对象专业化,建立区域性子机构的原则是地区潜在需求的唤醒和市场地位的需要。管理职务设立的原则是职能专业化与流程优化。
第三十九条中心设立决策委员会、高层管理委员会和职能部门。
第四十条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中心的使命、战略与目标,对中心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确保中心可持续发展。
高层管理委员会包括战略规划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是由资深人员组成的咨询机构,负责拟制战略规划与基本政策,审议预算和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审核规划、基本政策和预算的执行结果。审议结果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执行。
职能部门代表中心总裁对中心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对各事业部、子中心、业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控。中心职能部门应归口设立,以尽量避免多头领导现象。
高层管理任务应以项目形式予以落实。高层管理项目完成后,形成具体工作和制度,并入相应职能部门的职责。
对项目管理,实行日落法控制。控制项目数量以实现资源有效利用和提高组织整体运作系统。项目完成验收后,按既定程序转入例行组织管理系统。
第四十一条中心管理控制系统进一步完善的中短期目标是:建立健全预算控制体系、成本控制体系、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业务流程体系、审计监控体系、文档体系以及项目管理系统,对关系中心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领域,实行有效的控制,建立起规范运作模式。
第四十二条中心的管理控制遵循分层原则、例外原则、分类控制原则、成果导向原则。同时,鼓励员工和部门主管在管理控制系统不完善的地方,在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变化的时候,按中心宗旨和目标的要求,主动采取积极负责的行动。
经过周密策划,共同研究,在实施过程中受到挫折,应得到鼓励,发生的失败不应受到指责。
第四十三条事业部和子中心的全部利润由中心根据战略和目标统一分配。
第四十四条内部审计是对中心各部门、事业部和子中心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实和评价的一种监控活动。
中心审计部门除了履行财务审计、项目审计、合同审计、离任审计等基本内部审计职能外,还要对计划、关键业务流程及主要管理制度等关系中心目标的重要工作进行审计,把内部审计与业务管理的进步结合起来。
审计机构具有履行审计职能的一切必要权限。直接对总裁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十五条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的重点是绩效改进。
中心的战略目标和顾客满意度是建立绩效改进考核指标体系的两个基本出发点。在对战略目标层层分解的基础上确定中心各部门的目标,在对顾客满意度节节展开的基础上,确定流程各环节和岗位的目标。绩效改进考核指标体系应起到牵引作用,使每个部门和每个员工的改进努力朝向共同的方向。
绩效改进考核指标必须是可度量的和重点突出的。指标水平应当是递进的和具有挑战性的。只要我们持续地改进,就会无穷地逼近高质量、低成本和高效率的理想目标。
第四十六条以崇高使命、优秀文化和优厚待遇积聚天下一流人才。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德、学历和经验。
第四十七条推行收入能高能低原则。 在报酬与待遇上,坚定不移向优秀员工倾斜。
工资分配实行基于能力主义的职能工资制;奖金的分配基于价值主义并与部门和个人的绩效改进挂钩;安全退休金等福利的分配,依据工作态度的考评结果;医疗保险按贡献大小,对高级管理和资深专业人员与一般员工实行差别待遇,高级管理和资深专业人员除享受医疗保险外,还享受医疗保健等健康待遇。
我们不会牺牲中心的长期利益去满足员工短期利益分配的最大化,但是保证在经济景气时期与事业发展良好阶段,员工的人均年收入高于区域行业相应的最高水平。同时,在经济不景气时期,以及事业成长暂时受挫阶段,或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启用自动降薪制度,避免过度裁员与人才流失,确保中心渡过难关。
第四十八条中心推行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原则,利用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与淘汰机制,建立例行的员工解聘和辞退程序。对违反中心纪律和因牟取私利而给中心造成严重损害的员工,根据有关制度强行辞退。中心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让最有责任心的明白人担负重要的责任。我们在坚持循序渐进的同时,不拘泥于资历与级别,按中心组织目标与事业机会的要求,依据制度性甄别程序,对有突出才干和突出贡献者实施破格晋升。 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实现职务轮换。
第四十九条人力资本增殖是中心和每个员工最重要的收益。
人力资本增殖速度必须快于财务资本增殖速度。不能帮助员工有效实现人力资本增殖目标的主管是不称职的主管。不能使自身人力资本不断增殖的员工是不合格的员工。
中心最大限度地协助每一位员工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人格品质,不断增强核心能力。
第五十条认为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是个人最重要的能力。中心坚定不移地推行终身培训制度与人力资本核算制度。
第五十一条危机意识是管理意识的基础。中心建立预警系统和快速反映机制。以敏锐地发现危机,把握危机向机遇转化的途径和环节。
第五十二条董事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三条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五十四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五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举办个人出资,其中雷占80%,刘占15%,文占5%;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六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七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八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十条公开招聘、公正评价、公平分配是基本人才政策。
第六十一条教师是最重要的资产。我们对教师实行聘用制度。我们不搞终身雇佣制,但是不等于不能终身在工作。
第六十二条必须建立自己的骨干教师队伍。但我们坚持以兼职教师为主体。以全职方式或者以兼职方式聘用教师,由工作的需要来决定,同时考虑聘用双方的实际情况。
第六十三条我们将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战略,确定合理的教师结构。
第六十四条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五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每五年进行一次修订。在管理者、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基层管理人员中推选出10%的员工,进行修改的论证,拟出清晰的提案。然后从这10%的员工中,再推选20%的员工,与董事会、决策委员会一同审议修改部分的提案。并将最终的提案公布,征求广大员工意见。最后,由董事会、决策委员会、优秀员工组成三方等额的代表进行最终审批。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是中心宏观管理的指导原则,是处理中心发展中重大关系的准则。高、中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章程》,领会其精神实质,掌握其思想方法,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
第六十八条本单位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 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
第六十九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方量迫使单位无法继续活动;
(二)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单位宣告破产。
第七十条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七十一条本单位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十二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经x年5月16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跆拳道培训中心章程篇三
一、聘用期限为壹年。自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乙方尽力为甲方培训一名健身教练,但是不能强迫)
三、甲方按会员健身项目一个的纯利润的 %作为乙方的报酬,甲方每月五号按时预支给乙方 元生活费用,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底结算时在乙方报酬中扣减,乙方有权对甲方会员健身项目的财务进行监督。
(甲方在底没有支付给乙方应得的酬劳,应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无条件赔偿乙方应得酬劳的两倍)
四、在聘用期内,乙方在同行业不得兼职,否则,承担伪约金壹万元。
五、乙方应尽职维持甲方正常经营,如因乙方原因(无故辞职),致使甲方无健身教练,经营造成损失,赔偿甲方壹万元。(注:在不影响乙方任何学业的情况下,此条款方可生效)
六、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的住宿便利。
七、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甲方负责为乙方买一年的人身意外事故保险。
八、甲方为乙方负责出 %的外出培训及考初中高级瑜珈导师证书的费用。
九、若甲方经营亏损,乙方不承担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否则承担对方违约金两万元。
xxxx年 月 日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存留)
跆拳道培训中心章程篇四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跆拳道聘用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跆拳道聘用合同1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跆拳道兴趣班项目,甲方投资该项目涉及的房租费用以及水电费用,乙方投资该项目涉及的所有器材费用。
第二条
该项目运营以后,所有相关器材破损以及器材的第二次购买等产生的费用按甲50%、乙50%比例承担。
第三条项目的盈余按照以下细则分配,利润按月结算。
1、跆拳道学费。双方按学费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2、跆拳道服装费、双截棍等相关器材费。双方按除成本价所得盈余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第四条
项目中涉及的安全问题上课期间因学员意外受伤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与家长协商后的医药费用总额甲50%、乙50%比例承担。第五条本合同的期限为2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
第六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以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和日常事务。
第七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情况。
4一方合作人出现法律上问题以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跆拳道聘用合同2甲方(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
(1)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为 年。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跆拳道俱乐部跆拳道教练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六天放假一天,平均每日工作八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
4.乙方一旦受聘,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图片及视频作为永久宣传使用。
第四条工作报酬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的工作岗位是教练,每月基本工资为元,全勤奖金为,每月发工资时间为次月的 号。(节假日期间照常发放工资)
3、养老保险制度为: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按时、认真上课;保证内容的充实;对学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和指导。
2.乙方在上课时应穿练道服,不能坐着上课,上课期间不接电话,不接待亲朋好友。
3.乙方在甲方俱乐部工作期间,不得到其他跆拳道馆交流授课,或将本道馆学生带往他人道馆去学习,否则赔偿甲方1000元现金。
4.严格遵守xx跆拳道俱乐部的跆拳道教练员守则。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好的工作态度等。
2.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七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在合同期内跆拳道技术得不到有效提高,永不进步的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教育接待学生不周,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a.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招聘相应人员代替乙方工作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作为乙方给甲方的经济补偿金。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双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凡由俱乐部出资进行培训的费用,乙方应按规定赔偿培训费。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即给对方补偿一个月当月的工资。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实施意见》第六条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跆拳道培训中心章程篇五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二)在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性收入;
(三)利息;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第三十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跆拳道培训中心章程篇六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健身教练聘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健身教练聘用合同1甲方:
乙方:
一、聘用期限为壹年。自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三、甲方按会员健身项目一个的纯利润的%作为乙方的报酬,甲方每月五号按时预支给乙方元生活费用,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底结算时在乙方报酬中扣减,乙方有权对甲方会员健身项目的财务进行监督。(甲方在底没有支付给乙方应得的酬劳,应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无条件赔偿乙方应得酬劳的两倍)
四、在聘用期内,乙方在同行业不得兼职,否则,承担伪约金壹万元。
五、乙方应尽职维持甲方正常经营,如因乙方原因(无故辞职),致使甲方无健身教练,经营造成损失,赔偿甲方壹万元。(注:在不影响乙方任何学业的情况下,此条款方可生效)
六、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的住宿便利。
七、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甲方负责为乙方买一年的人身意外事故保险。
八、甲方为乙方负责出%的外出培训及考初中高级瑜珈导师证书的费用。
九、若甲方经营亏损,乙方不承担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否则承担对方违约金两万元。
甲方:
乙方:
xxxx年 月 日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存留)
健身教练聘用合同2甲方(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
(1)自,合同期为 年。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乙方受聘为兼职 ,全面负责教练部业务及管理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 时,每周6天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乙方一旦受聘,为了便于宣传推广包装,甲方有权免费使用乙方图片及视频作为永久宣传使用。
第四条工作报酬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的工作岗位是兼职健身教练,每月工资参照绩效制度,每月发工资时间为次月的15号。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健身教练聘用合同3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上,有效期为_____个月。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____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团党委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健身教练聘用合同4甲方:
乙方:
一、聘用期限为此次活动7天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 日。
二、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次活动的健身教练,负责甲方参加此次活动学员的训练,培训等事务。
三、甲方按此次活动项目的纯利润的5%作为乙方的报酬,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支付给乙方报酬,乙方有权对甲方会员健身项目的财务进行监督。
四、在聘用期内,乙方在同行业不得兼职,否则,承担伪约金壹万元。
五、乙方应尽职维持甲方正常经营,如因乙方原因(无故辞职),致使甲方无健身教练,经营造成损失,赔偿甲方壹万元。
六、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七、若甲方经营亏损,乙方不承担。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否则承担对方违约金壹万元。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存留)
健身教练聘用合同5甲方:xxxx俱乐部
乙方: 教练
随着
一、甲方出资教练培训费肆仟元,保送乙方去冷江阳光俱乐部培训。(车旅、生活等费用由乙方自付)。
二、乙方向甲方交付肆仟元保证金。保证从20xx年5月19日起至20xx年5月20日期间必须在甲方上班。不能在同行业任职,否则乙方的肆仟元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另外,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伍仟元赔偿费。
三、乙方在没有重大违纪、违法情况下,甲方无权终止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伍仟元赔偿费。
四、乙方的工资标准:
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元月1日期间,55元/课时; 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元月1日期间,60元/课时; 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5月20日期间,60元/课时; 20xx年5月20日以后,60元/课时。
五、上课课时乙方必须提前20分钟做好上课准备,下课后必须有10分钟时间以上与会员沟通。
六、工作时间安排和营销工资标准按管理制度另行安排。
七、以上工资包括养老保险和其它费用在内,甲方不再另外承担,由乙方自行支付。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天鹰健身俱乐部教练应聘
合 同 书
甲方:天鹰健身俱乐部
乙方: 教练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天鹰健身俱乐部 教练,底薪为月薪人民币,另外课时费 元/课时。(此工资包括养老金等等,不再另外补贴,由乙方自行支付)。
二、合同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三、乙方的工作时间和营销工资标准按标准管理制度另行安排。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合同保证金,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再其他同行业任职,否则,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另外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伍仟元赔偿费。
约。
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每月28课时以上。
七、上操课时乙方必须提前20分钟做好上课准备,下课后必须有10分钟时间以上与会员沟通。
八、精诚团结、共同努力把新化健身事业更上一台阶。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健身教练聘用合同6聘任方(简称甲方):学院健身房
受聘人(简称乙方):
第一条 乙方岗位职责与要求
五、教练员在试课期间,应展示难度、精彩技能,提高在会员心中的的地位,及本机构的知名度。在试课期间,教练员由照顾到每位会员,以树立学习的信心。在结课时期,教练员应展示新颖的动作或舞段,以吸纳会员的续报和扩大潜在的会员。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2、依照炎华兄弟有关规定,对乙方培训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奖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3、乙方须积极配合负责人的招生和管理工作;
5、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条件及其它支持与帮助;
9、未经甲方许可,教练员禁止与会员进行任何商业交易;
11、教练员禁止向外泄漏甲方一切内部资料、宣传策略,及相应的商业机密。
第三条 聘期、工资、课长
聘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节课 元。
每节课时90分钟。
第四条 考核及奖惩
第五条 培训指标(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签名)
健身教练聘用合同7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协议从签字后即开始生效。
2.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址
1、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天工作八小时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
4、乙方一旦受聘,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图片及视频作为永久宣传使用。
第四条 工作报酬及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的工作岗位是_________,工资为_________元/月+提成(绩效工资)。每月发工资时间为________日。工作期间因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聘。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已包含保险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缴纳保险费用。
3、由于教练行业特殊性,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甲方将暂扣_____个月工资作为押金,在合同到期时无息返还给乙方。
4、每月工资通过第_____种方式发放
(1)现金发放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培训。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按甲方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5、除政策因素外,乙方受聘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回到原单位或其它单位工作。乙方在聘期内要求脱离工作岗位的,必须先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甲方可根据规定给予办理有关辞职手续。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在合同期内教学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永不进步的;
b.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俱乐部规章制度的;
c.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d.接待学员不周,经教育不改的;
e.品行不良,侮辱学员,影响恶劣的;
f.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g.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a.乙方患病或医疗期间,不能从事原工作;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d.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招聘相应人员代替乙方工作方可执行。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试用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俱乐部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乙方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作为乙方给甲方的经济补偿金。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双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凡由俱乐部出资进行培训、服装及其他费用,乙方应按规定赔偿。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即给对方补偿_____个月当月的工资。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健身教练聘用合同8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为 个月。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 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l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l 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l 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
l 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l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l 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l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l 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l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l 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l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l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l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l 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团党委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l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l 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l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l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跆拳道培训中心章程篇七
培训中心章程规范了培训中心人员的日常行为,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培训中心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 本培训中心定名为“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培训中心”。
第二条 本培训中心由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出资举办,是经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注册的非企业、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 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直属会员单位和有关食用香精色素企业的在职职工开展食用香精色素类专业知识培训、对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培训,解决食用香精色素生产企业技术人员短缺、缺乏现代经营管理人才和大多数食用香精色素企业因为地处偏僻而更新知识困难的问题,为食用香精色素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第四条 本培训中心接受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第六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范围;
培训中心举办初期,拟办的培训专业为:
(1)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
(2) 采煤和煤矿安全
(3) 煤矿机电
第七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中级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职短期培训。
第八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食用香精色素企业在职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在职培训。
第十条 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培训中心主任在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本校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对培训中心主任实行期终审计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以保证培训中心按照建设宗旨进行发展,确保培训质量,并维护本培训中心声誉。
(6)最终裁决本培训中心重大事故事项,但不干涉本中心的日常工作。
(7)提出终止本培训中心动议,向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请审批终止本培训中心方案,并配合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施终止方案。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监督本培训中心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提供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第十二条 本培训中心主任为本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任免,并报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十三条 本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与义务:
1、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本中心,执行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作出的决议。
(2)召集和主持培训中心工作会议。
(3)检查中心工作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代表本中心签署有关文件。
(5)决定本中心除主任和副主任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任免,对本培训中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提出调整意见。
(6)制定本培训中心的办学经费预、决算,合理计划使用办学经费。
(7)健全、完善本培训中心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
。(8)行使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2、培训中心主任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办学,确保本中心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正常秩序。
(2)每年年初向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汇报
年度工作计划
和中心长远规划的落实与调整意见,每年年中向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汇报当年的工作进展情况。第十四条 本培训中心主任人选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依法办学,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主持本校日常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有本培训中心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
6、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第十五条 本培训中心下设管理机构
本培训中心建设初期,拟设立以下管理和业务机构:
教学部:负责课程教学计划的制订、提出教师聘用名单及聘用意见、教师管理与考核、承担教学任务、组织专业和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第十六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启动资金由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提供。在本培训中心续存期间,办学启动资金不得撤抽。
第十七条 本培训中心经费来源
1、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的收入;
2、捐赠;
3、利息;
第十八条 本培训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参加培训活动的企业或学员收取费用。培训中心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按培训项目和实际设置的学习期限确定。
第十九条 本培训中心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办学活动和事业的发展,本培训中心积累只能用于增加培训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与培训中心无关的投资。
第二十条 本培训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培训中心当年用于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开支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经费的30%。
第二十一条 本培训中心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本培训中心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进行离职审计,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培训中心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报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及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培训中心在续存期间依法管理和使用本培训中心财产,但是不得转让或者用于担保。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本培训中心财产。
第二十五条 本培训中心可根据需要或涉及本培训中心登记事项变更内容修改本校章程。修改后的本校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 本培训中心修改的章程须经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审议、批准,并于30日内报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同意,报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向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本培训中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九条 本培训中心终止前必须在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国家规定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本培训中心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全部归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在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监督下,返还或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后,其余部门由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用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于2019年09月26日由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批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核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后)之日起生效。
跆拳道培训中心章程篇八
第一条 为了切实有效的依法管理和规范本单位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xx市教育培训中心 。
第三条 本单位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职业培训的非盈利性民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 本单位的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才。
办学规模: 600人/年 。
办学层次: 非学历 。
办学形式: 业余授课 。
办学范围: 中小学生课外辅导等培训 。
第六条 本单位的审批机关是xx市罗湖区教育局;本单位的原审批机关是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单位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准。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
第九条 举办者出资:xx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注册资金人民币30万元及实物(教学办公等设备)形式出资,20xx年04月01日前出齐。
第十条 本单位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选组成,(以后理事会的人员调整由原理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 五 名。理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理事每届任期 三 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议事规则: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理事会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理事会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四条 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 聘任、解聘校长(主任);
(二) 修改单位章程和制定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 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六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一) 聘任、解聘校长(主任);
(二) 修改单位章程;
(三) 制定发展规划;
(四) 审核预算、决算;
(五) 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 罢免、增补中心理事会理事。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 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校长(主任)由理事会依照任职条件,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一) 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 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 提出单位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报理事会批准;
(四) 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五)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 负责本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七) 理事会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
本单位校长(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陈兴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 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 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xx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开办资金)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对举办者投入单位的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在单位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单位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条 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三十一条 举办者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不要求合理回报的不需要此句后面的内容]取得合理回报。举办者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每年年终进行会计核算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单位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自主聘任教职工。单位聘任教职工,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单位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四十条 本单位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经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五)因不可抗力迫使单位无法继续开展活动;
(六)中心违返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单位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学员,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本单位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单位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单位自行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单位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本单位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单位经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后,将办学许可证和公章交给审批机关,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于 20xx年 04月01 日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2/3以上组成人员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自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审批机关审核后,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跆拳道培训中心章程篇九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跆拳道。
第二条 本社团是在我校校团委领导下的由我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是:
1、待国以忠,待亲以孝,待友以信,临阵无退,杀身有择。
2、每天锻炼两个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第四条 本社团接受山东轻工业学院党委的领导,接受山东轻工业学院团委和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非营利性适合当代大学生现状的活动。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宿迁学院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 有责任心,对社团工作尽心尽力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会申请;
(二) 由社团执行机构讨论决定同意入会
(三) 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 参与社团活动;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年一届。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
(三)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八条 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 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条 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企业赞助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社团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宿迁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校体育部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