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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会议纪要篇一
20xx年11月4日—6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现场参观了南京市高淳区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总结和交流了近年来各试点省市自治区在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具体要求。国家档案局副局长许仕平、农业部经管司副巡视员赵鲲、江苏省档案局局长谢波、江苏省南京市副市长胡万进等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负责人及指导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吉林、江苏、河南、湖北、湖南、甘肃、宁夏等省区的同志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从中央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高度认识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承包地确权档案既是承包地确权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又是承包地确权的重大成果,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重要保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证明和依据、建立现代农业产权制度的重要基础。切实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对于巩固确权成果,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现代农业具有基础保障作用,有利于促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会议交流总结了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开展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一是提前动手及早介入;二是健全规章完善制度;三是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四是检查监督严格验收;五是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六是与时俱进提升技术;七是典型领先示范先行。
会议提出,各级档案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办法》落实的力度,落细落小,把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把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确权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农业及相关部门和档案部门领导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管护条件。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档案安全保管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基层档案馆(室),改善管护条件。
三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承包地确权档案的管理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都比较强,要求相关的管理人员既要懂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规范,又要了解档案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本地区承包地确权档案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部门要指导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要督促农业和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承包地确权档案,为土地流转和质押等后续工作打牢基础。
五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质量。各级档案和农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承包地确权档案专项业务检查和验收,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国家档案局将联合农业部适时开展确权档案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
六要创新管理机制,开发服务功能。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各地普遍采用遥感遥测和全球定位技术进行土地测绘调查,形成的档案许多都来自电子材料。各级档案部门和相关人员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加快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步伐,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
土地会议纪要篇二
会议时间:2011年7月1日
会议地点:监理办公室
会议主持人:王万良(现场监理)
参会单位:汝南县国土资源局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平舆县津程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汝南县恒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林州市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正阳县忠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鑫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水利工程局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建筑工程总公司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会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附 后)
主 要 内 容
一、施工方依次汇报当前施工情况
1标段:拱桥已完工,板桥还剩一个五米板涵。
2标段:田间砼道路工程基本完成。
3标段:60%砼路面完成。
4标段:拱桥、板桥已完工,正在清理扫尾工作,准备清理 。 5标段:砼路面已完工,准备施工泥结碎石路。
6标段:砼路面已完工,泥结碎石路完成20%。
二、王艳峰讲话的'主要内容
各标段工程已基本完成,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还没解决,下步主要先解决施工中存在问题再进行下步工序。监理和业主监督。
三、陈冲讲话的主要内容
1、路肩陪护不给钱但必须干,下周开始检查。
2、近期省、市、县局要检查,各标段做好准备工作。
四、王万良讲话主要内容
1、对于以前存在的问题监理部已下发《监理工程通知单》,是有问题的标段要按照《监理工程通知单》要求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监理工程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复验。
2、当前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有设计变更、天气、位置调整等。施工单位要编制施工方案、周计划、月计划,充分把影响进度的因素考虑进去,合理安排流水施工,尽量把工期往前赶。
3、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井口要采取保护。
五、乔文亮讲话主要内容
1、月计划、月报每月一次不按时报的,每项罚款500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工程材料是按要求见证取样送检,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3、按监理要求同步整理施工资料,施工资料不齐全,不计量工程量,不拨付工程款。
4、砼试块、砂浆试块按要求留置。
5、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返修。
6、以后工作汇报都要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和业主。
7、建议业主尽快按合同支付监理报酬,以便监理部更好地为业主服务提供有利条件。
工程项目部
2011年7月3号
土地会议纪要篇三
一、各地贯彻落实国办发8号文件的基本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国办发8号文件下发后,北京、山西、安徽、广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陕西、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发了文件。天津、辽宁、吉林、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陕西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还针对农垦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国有农场土地发证工作程序和收费标准。黑龙江、新疆、内蒙古、江苏、江西、云南、青海、宁夏等8省、区门开会研究文件的贯彻落实问题。不少省、自治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还按照国办发8号文件的要求,加大了执法力度,坚决制止非法侵占国有农场土地的行为,回收了部分被挤占的土地,妥善处理了一批土地纠纷,依法保护了国有农场的土地合法权益。
二是组织专门队伍,抓好落实工作。一些省区专门成立了国有农场土地登记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并在农场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土地管理人员,协助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了大量的工作。黑龙江、安徽垦区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了国有土地管理机构,以“部门派出,系统管理”的方式依法管理农场土地,为农场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农垦企业密切配合,为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机制。国有农场主动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介绍情况,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权属资料,确保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上门,把农场作为服务对象,保证了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典型引路、逐步推开。针对国有农场土地权属情况复杂的特点,安徽、云南、广东、浙江、内蒙古等垦区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面上推开,取得很好的效果。
五是积极协调、相互谅解。国有农场分布面广,有的农场与乡镇村寨交叉相连,土地权属纠纷时有发生。各地在落实8号文件过程中,不回避矛盾,积极寻找权属证据,求助于法律援助,认真帮助村民理解政策,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双方互利互让的原则,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使矛盾得以缓解。
六是创造条件降低土地登记成本。为减轻农场的经济负担,有的省、区按照“优惠、保本、减负”的收费原则,及时调整了农垦土地确权登记收费标准,有的省、区同意由农场自行组织技术力量,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进行地籍测量,为国有农场顺利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是部分地方对国有农场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认为都是农场种的地,发不发证没有多大关系;有的认为确权划界既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要牵涉领导的精力,因此对国有农场的土地确权工作没有积极性;有的认为土地纠纷是历史形成的,过去都没有解决,现在也不用急着去解决;有的地方把农场的土地规划他用,对农场土地的发证工作长期拖着不办。
二是地方利益主义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工作。主要反映在一些中央和省属农场,在与周边乡村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和进行界址调查时,一些乡村领导或不到场,或是到场也不签字盖章,造成确权难、指界难、办证难。
三是处理土地纠纷难度大。有些农场因隶属关系经常变换、多次移交,建场原始资料丢失,土地权源资料不完整,不能为解决土地纠纷提供依据,给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特别是解决权属争议增加了困难,影响了土地登记的进度。加上有的地方或是怕麻烦、或是不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利益,致使一些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悬而未决。
四是确权、勘界的费用过高,农场难以承受。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办理国有农场的土地证时按平方米收费,而国有农场的土地面积相对农村要大,又以经营农业为主,发证中如果没有特殊政策,很难承担确权过程中的巨额费用。特别是列入国家定向扶持的贫困农场和一些亏损农场,更是难以支付确权、勘界、登记、发证的相关费用,只好暂时不办证。此外,有的垦区由于管理体制变动,影响了工作进度,还有一些地方由于测量勘界的工作质量不高,权属关系仍不很明确。会议认为,各地在今后工作中,应针对这些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予以解决。
会议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8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勘界、登记、发证的工作进程,是国土资源部门和农垦系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一) 充分认识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 农垦系统拥有土地面积3515万公顷,其中耕地480万公顷,园地23万公顷,林地275万公顷,分别占土地面积的13.7%、0.6%、7.8%,土地总量相当于一个中等省。做好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农垦系统在新时期发挥特殊战略作用的需要,是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需要,也是全面深化农垦改革的需要。
第一,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有经过依法登记的土地,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开展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就是要从法律上明确国有农场的土地权利,保护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不侵占和不蚕食。这对周边农村和与农场为邻的其他单位来讲,是双向受益的,农垦土地确权登记搞好了,可以减少国有农场与周边农村农民及其他单位的纠纷,使农场周边的农村及其他相邻单位更加稳定、更加祥和。
第二,土地是国有农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国有农场懒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的必备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农场虽然实行了农工商综合经营和产业化经营,但农业仍然是农垦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是农场发展农业产业化、实施科技创新、提高经济效益的载体。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国有农场在农业上实行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承包,实现了国有土地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分离,土地从过去的国有国营变为国家所有、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农业职工通过土地承包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土地已成为保障农业职工就业和生存、通过生产发展致富奔小康的最基本条件。因此,国有农场只有办理好土地使用证,才能从法律上确认农场土地的权属界线,才能有效地解决土地纠纷,保护农场的合法权益,农场才可能有一个安定的发展环境,职工家庭农场的土地承包关系才能稳定,土地经营流转机制才能得以建立和运作。土地还是国有农场开展经营的重要资源,用活用好土地资源,可以把资源变成资产,把资产变成资金,使农垦实现引领中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国家队作用。
第三,产权问题是一切经济问题的总根源。土地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不仅可以有效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而且还可以为明晰国有资产的产权探索经验。产权的明晰,又将推动资产的改革,而资产的改革将推动我国法律制度、甚至政治制度等方方面面的重大变化。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确权、登记工作摆到重要工作日程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农垦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早动争主动,不因工作滞后为农垦的发展留下隐患。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垦管理部门要建立领导责任制,把这项工作作为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的合法权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来抓,纳入部门工作日程和年终考核内容,做到工作有安排、人员有保证、资金有着落、质量有检查、任务有落实、结果有成效。
土地会议纪要篇四
土地确权证是以农户为单位颁发的,确认农民在集体所有土地上行使合法权利的法律凭证,是权利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最重要的依据。土地确权关系国计民生。下文是土地确权登记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一、会议通报了前期各乡镇街工作情况,提出了下步工作部署
(一)前期工作情况。
动员会后,全区各乡、镇、街、办事处基本开始开展调查工作,7月20日安山街胜利村开展试点工作,市专班领导和专家、区工作专班均到现场作技术指导工作,现场确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安山街、郑店街、法泗街、山坡街、湖泗镇、舒安乡、金口街、梁子湖风景区开展比较好,但还有部分乡镇没有开展或比较慢。
(二)下步工作安排
要向乡镇街领导汇报、沟通,争取乡镇街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通信、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处理好权属争议问题,搞好社会稳定;每周上报工作进度,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加快调查进度,争取在9月15日前完成调查工作。
二、研究了在推进实施和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一)征收土地调查登记问题:已经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征收、转用,但未完成批后手续,且未对农民集体进行补偿的土地;已批准征收、转用,并已与村集体签订了土地补偿
合同
且已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土地;已进行土地勘界工作,并已上报,但尚未批准征收、转用的土地。以上三种情况的土地,如何调查登记。会议议定:1、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已取得征地批准文件并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按协议规定全部和部分支付了补偿费用(该部分以村集体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正在办理征地手续(批后)的土地可确定为国有土地。
2、已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征收、转用,但未完成批后手续,且未对农民集体进行补偿的土地,只按集体土地调查并进行统计,可不登记发证。
3、已进行新增建设用地上报,但未取得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文件的,按集体土地设宗调查、登记发证。
(二)相邻权属单位均认同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权属界线,但现状地物已发生较大变化,原界线和界址点位与现状地物不能一一对应,《权属调查表》如何填写。
(三)堤防与滩涂确权问题。
1、堤防用地分别有国家出资修建的主干堤、历史防洪修建的民堤,同时在防洪堤两侧分别修建了防浪林和绿化带,村农民集体对民堤、防浪林和绿化带主张土地权利。
2、长江堤外的部分滩涂长期为农民集体耕种、居住,并缴纳了农业税和特产税,农民集体主张土地权利。
(四)为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的准确性、现实性,对20xx年4月以来土地的批、征、供、补数据做到及时更新,需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数据。
会议议定:请示市局向市专班申请,并出具工作联系函,要求市信息中心实时提供土地征用、土地供应和土地登记方面的数据资料(电子数据)。
(五)金水农场提出国有农用地登记问题。
会议议定:按市局要求参照东西湖区开展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办法实施。
参加会议人员:康春、文鹏、李玉乾、张进、刘经凡、熊家武、陈洪奎、胡武军、张生林、戈光松、尹鹏、李桥、戈学顺、雷佳平、卢石红、杨涛、李祥、何文华、朱红梅、夏和平、胡贤龙。
20xx年11月4日—6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现场参观了南京市高淳区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总结和交流了近年来各试点省市自治区在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具体要求。国家档案局副局长许仕平、农业部经管司副巡视员赵鲲、江苏省档案局局长谢波、江苏省南京市副市长胡万进等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负责人及指导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吉林、江苏、河南、湖北、湖南、甘肃、宁夏等省区的同志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从中央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高度认识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承包地确权档案既是承包地确权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又是承包地确权的重大成果,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重要保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证明和依据、建立现代农业产权制度的重要基础。切实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对于巩固确权成果,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现代农业具有基础保障作用,有利于促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会议交流总结了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开展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一是提前动手及早介入;二是健全规章完善制度;三是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四是检查监督严格验收;五是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六是与时俱进提升技术;七是典型领先示范先行。
会议提出,各级档案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办法》落实的力度,落细落小,把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把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确权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农业及相关部门和档案部门领导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管护条件。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档案安全保管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基层档案馆(室),改善管护条件。
三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承包地确权档案的管理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都比较强,要求相关的管理人员既要懂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规范,又要了解档案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本地区承包地确权档案的各项
规章制度
,进一步补充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部门要指导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要督促农业和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承包地确权档案,为土地流转和质押等后续工作打牢基础。五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质量。各级档案和农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承包地确权档案专项业务检查和验收,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国家档案局将联合农业部适时开展确权档案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
六要创新管理机制,开发服务功能。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各地普遍采用遥感遥测和全球定位技术进行土地测绘调查,形成的档案许多都来自电子材料。各级档案部门和相关人员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加快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步伐,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
一、各地贯彻落实国办发8号文件的基本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国办发8号文件下发后,北京、山西、安徽、广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陕西、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发了文件。天津、辽宁、吉林、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陕西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还针对农垦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国有农场土地发证工作程序和收费标准。黑龙江、新疆、内蒙古、江苏、江西、云南、青海、宁夏等8省、区门开会研究文件的贯彻落实问题。不少省、自治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还按照国办发8号文件的要求,加大了执法力度,坚决制止非法侵占国有农场土地的行为,回收了部分被挤占的土地,妥善处理了一批土地纠纷,依法保护了国有农场的土地合法权益。
二是组织专门队伍,抓好落实工作。一些省区专门成立了国有农场土地登记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并在农场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土地管理人员,协助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了大量的工作。黑龙江、安徽垦区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了国有土地管理机构,以“部门派出,系统管理”的方式依法管理农场土地,为农场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农垦企业密切配合,为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机制。国有农场主动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介绍情况,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权属资料,确保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上门,把农场作为服务对象,保证了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典型引路、逐步推开。针对国有农场土地权属情况复杂的特点,安徽、云南、广东、浙江、内蒙古等垦区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面上推开,取得很好的效果。
五是积极协调、相互谅解。国有农场分布面广,有的农场与乡镇村寨交叉相连,土地权属纠纷时有发生。各地在落实8号文件过程中,不回避矛盾,积极寻找权属证据,求助于法律援助,认真帮助村民理解政策,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双方互利互让的原则,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使矛盾得以缓解。
六是创造条件降低土地登记成本。为减轻农场的经济负担,有的省、区按照“优惠、保本、减负”的收费原则,及时调整了农垦土地确权登记收费标准,有的省、区同意由农场自行组织技术力量,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进行地籍测量,为国有农场顺利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是部分地方对国有农场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认为都是农场种的地,发不发证没有多大关系;有的认为确权划界既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要牵涉领导的精力,因此对国有农场的土地确权工作没有积极性;有的认为土地纠纷是历史形成的,过去都没有解决,现在也不用急着去解决;有的地方把农场的土地规划他用,对农场土地的发证工作长期拖着不办。
二是地方利益主义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工作。主要反映在一些中央和省属农场,在与周边乡村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和进行界址调查时,一些乡村领导或不到场,或是到场也不签字盖章,造成确权难、指界难、办证难。
三是处理土地纠纷难度大。有些农场因隶属关系经常变换、多次移交,建场原始资料丢失,土地权源资料不完整,不能为解决土地纠纷提供依据,给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特别是解决权属争议增加了困难,影响了土地登记的进度。加上有的地方或是怕麻烦、或是不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利益,致使一些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悬而未决。
四是确权、勘界的费用过高,农场难以承受。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办理国有农场的土地证时按平方米收费,而国有农场的土地面积相对农村要大,又以经营农业为主,发证中如果没有特殊政策,很难承担确权过程中的巨额费用。特别是列入国家定向扶持的贫困农场和一些亏损农场,更是难以支付确权、勘界、登记、发证的相关费用,只好暂时不办证。此外,有的垦区由于管理体制变动,影响了工作进度,还有一些地方由于测量勘界的工作质量不高,权属关系仍不很明确。会议认为,各地在今后工作中,应针对这些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予以解决。
会议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8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勘界、登记、发证的工作进程,是国土资源部门和农垦系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一) 充分认识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 农垦系统拥有土地面积3515万公顷,其中耕地480万公顷,园地23万公顷,林地275万公顷,分别占土地面积的13.7%、0.6%、7.8%,土地总量相当于一个中等省。做好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农垦系统在新时期发挥特殊战略作用的需要,是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需要,也是全面深化农垦改革的需要。
第一,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有经过依法登记的土地,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开展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就是要从法律上明确国有农场的土地权利,保护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不侵占和不蚕食。这对周边农村和与农场为邻的其他单位来讲,是双向受益的,农垦土地确权登记搞好了,可以减少国有农场与周边农村农民及其他单位的纠纷,使农场周边的农村及其他相邻单位更加稳定、更加祥和。
第二,土地是国有农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国有农场懒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的必备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农场虽然实行了农工商综合经营和产业化经营,但农业仍然是农垦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是农场发展农业产业化、实施科技创新、提高经济效益的载体。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国有农场在农业上实行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承包,实现了国有土地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分离,土地从过去的国有国营变为国家所有、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农业职工通过土地承包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土地已成为保障农业职工就业和生存、通过生产发展致富奔小康的最基本条件。因此,国有农场只有办理好土地使用证,才能从法律上确认农场土地的权属界线,才能有效地解决土地纠纷,保护农场的合法权益,农场才可能有一个安定的发展环境,职工家庭农场的土地承包关系才能稳定,土地经营流转机制才能得以建立和运作。土地还是国有农场开展经营的重要资源,用活用好土地资源,可以把资源变成资产,把资产变成资金,使农垦实现引领中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国家队作用。
第三,产权问题是一切经济问题的总根源。土地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不仅可以有效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而且还可以为明晰国有资产的产权探索经验。产权的明晰,又将推动资产的改革,而资产的改革将推动我国法律制度、甚至政治制度等方方面面的重大变化。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确权、登记工作摆到重要工作日程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农垦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早动争主动,不因工作滞后为农垦的发展留下隐患。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垦管理部门要建立领导责任制,把这项工作作为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的合法权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来抓,纳入部门工作日程和年终考核内容,做到工作有安排、人员有保证、资金有着落、质量有检查、任务有落实、结果有成效。
土地会议纪要篇五
一、会议通报了前期各乡镇街工作情况,提出了下步工作部署
(一)前期工作情况。
动员会后,全区各乡、镇、街、办事处基本开始开展调查工作,7月20日安山街胜利村开展试点工作,市专班领导和专家、区工作专班均到现场作技术指导工作,现场确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安山街、郑店街、法泗街、山坡街、湖泗镇、舒安乡、金口街、梁子湖风景区开展比较好,但还有部分乡镇没有开展或比较慢。
(二)下步工作安排
要向乡镇街领导汇报、沟通,争取乡镇街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通信、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处理好权属争议问题,搞好社会稳定;每周上报工作进度,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加快调查进度,争取在9月15日前完成调查工作。
二、研究了在推进实施和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一)征收土地调查登记问题:已经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征收、转用,但未完成批后手续,且未对农民集体进行补偿的土地;已批准征收、转用,并已与村集体签订了土地补偿合同且已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土地;已进行土地勘界工作,并已上报,但尚未批准征收、转用的土地。以上三种情况的土地,如何调查登记。
会议议定:1、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已取得征地批准文件并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按协议规定全部和部分支付了补偿费用(该部分以村集体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正在办理征地手续(批后)的土地可确定为国有土地。
2、已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征收、转用,但未完成批后手续,且未对农民集体进行补偿的土地,只按集体土地调查并进行统计,可不登记发证。
3、已进行新增建设用地上报,但未取得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文件的,按集体土地设宗调查、登记发证。
(二)相邻权属单位均认同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权属界线,但现状地物已发生较大变化,原界线和界址点位与现状地物不能一一对应,《权属调查表》如何填写。
(三)堤防与滩涂确权问题。
1、堤防用地分别有国家出资修建的主干堤、历史防洪修建的民堤,同时在防洪堤两侧分别修建了防浪林和绿化带,村农民集体对民堤、防浪林和绿化带主张土地权利。
2、长江堤外的部分滩涂长期为农民集体耕种、居住,并缴纳了农业税和特产税,农民集体主张土地权利。
(四)为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的准确性、现实性,对20xx年4月以来土地的批、征、供、补数据做到及时更新,需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数据。
会议议定:请示市局向市专班申请,并出具工作联系函,要求市信息中心实时提供土地征用、土地供应和土地登记方面的数据资料(电子数据)。
(五)金水农场提出国有农用地登记问题。
会议议定:按市局要求参照东西湖区开展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办法实施。
参加会议人员:康春、文鹏、李玉乾、张进、刘经凡、熊家武、陈洪奎、胡武军、张生林、戈光松、尹鹏、李桥、戈学顺、雷佳平、卢石红、杨涛、李祥、何文华、朱红梅、夏和平、胡贤龙。
土地会议纪要篇六
项 目 名 称:铁路征用迎新村土地
单位(甲方):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单位(乙方):长春市朝阳区富锋镇迎新村委员会
时 间:2015年8月10日10:00
地 点: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工程部会议室
参 加 人 员: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王如义、姚远
长春市朝阳区富锋镇迎新村委员会:刘文宝、罗荣贵、王金玉
2015年8月10日上午10点,迎新村刘文宝书记、罗荣贵、王金玉到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工程部会议室与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领导王如义、姚远就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铁路专用线征用迎新村土地情况进行了协商。
刘文宝书记把朝阳经济开发区富锋镇迎新村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向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领导进行了说明:一是村民提出把此地全部征用;二是按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土地补偿标准进行土地补偿;三是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招工问题;四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此项内容与企业无关)。
经双方协商,答复如下:
1、此地全部被征用,得报国家审批,不可能全部被征用。没被征用的剩余土地,可给两年青苗补偿款(指被征用地块剩余面积)。
2、可按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土地补偿标准对村民进行补偿。
3、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招工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迎新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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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征地收费标准:两费补偿标准为60万元/垧。其中32.9万元/垧为村民土地补偿费,27.1万元/垧为集体土地补偿费,青苗款2万元/垧。
参加合同谈判人员名单: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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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江南环海大道四个标段或多或少存在征地、拆迁、安置等瓶颈问题,建设进度“良莠不齐”。指挥部、项目业主及施工方要开动脑筋、想方设法全力破解项目建设瓶颈,强力推进江南环海大道项目建设。
会议要求,相关各方要加强协调,主动衔接好工作,积极履 1
行自身职责。一标段征地工作已经完成,项目业主要做好安置点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安置房单体设计方案,施工方要加快施工速度,能施工的地方必须施工,能上的机械必须要上,要把一标段打造成“红旗标”来促进其它标段的推进;二标段要确保在4月18日前完成虾塘、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尽快形成施工局面;三标段现有施工面1200米,施工方要保证落实足够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营造良好的.施工场面;四标段500米施工障碍问题目前已取得关键性突破,工作组要乘胜追击,确保在4月25号前彻底、妥善解决该问题,提供足够施工面。
[2015]98文对填土方及电线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填土方按建筑市场实际价格7.67元/立方的标准给予补偿,电线根据不同材料及规格补偿0.4~30元/米不等(详见《南宁市造价信息》2011年第2期)。
会议强调,必须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解决陈小明市长检查江南环海大道项目建设时指出的不足,4月底前全面解决征地安置问题,为施工单位提供无障碍施工环境,强力推进大道全线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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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xxxxxxxxxxxx
主题词:项目 征地 会议纪要
抄送:
南宁市江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现场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 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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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会议纪要篇七
地点:调度楼四楼会议室
参加人:牛正杰牛胜建宋福成孙震李建龙宋文雷杨东岳
会议内容及议定事项:
关于鱼仙山煤矿房屋拆除鱼仙山煤矿为我矿资源整合兼并矿井,20xx年资产评估后,设备材料均保留在鱼仙山矿区,且保留4人留守保护国有财产不被丢失,目前我矿已把遗留财产全部转运到盛泰矿区,鱼仙山矿区内只剩下破旧的房屋及构造物,由于房屋年久破损,墙面有大面积裂缝,屋顶也已破损,职工居住安全得不到保障,并有村民在鱼仙山煤矿破旧房屋内居住,前段时间房屋突然倒塌,幸好没有造成伤亡,并且雨季即将到来,房屋已经不起风吹雨打,为避免造成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决定把鱼仙山房屋全部拆除。
附鱼仙山矿区房屋照片。
与会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