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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访办理制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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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访办理制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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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信访办理制度篇一

学院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院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学院了解群众呼声、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院稳定,保障

教学

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学院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

信访工作是了解学院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批评、建议的窗口;是改进领导工作作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是维护学院稳定、促进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这项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确保接待日接待处理的信访事项都有明确处理意见,真正使信访人息讼罢访。为了防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流于形式,党政办公室要定期通报领导接待日实施情况,做好上报和立案存档工作。

三、信访受理范围

信访人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校机关提出的属于学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党政办公室信访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及督促各院(系)、各部门信访工作。

2、受理上级机关和领导转办、交办的涉及我院的信访事项。

3、受理、协调、转办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校长信箱、校务信息反馈平台等渠道反映的信访事项。

4、受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事项。

5、做好信访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6、组织我校信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

五、党政办公室信访工作原则

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4、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

六、信访接待方式

(一)预约接待

由信访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预约接待领导和信访群众并制定接待方案。负责接待的领导要提前了解案情,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共同接待信访代表,现场研究解决方案并答复信访人。

(二)随机接待

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根据案件性质和行业分类,由信访工作部门随时与分管领导取得联系,有关领导要及时到现场接待处理。

七、信访件处理流程

(一)来信处理

党政办公室分管人员对来信统一登记、分类,填写辽宁医学院信访登记处理单(见附件)后,转责任归属单位或部门处理。对重要来信件,先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然后送校分管领导阅批。承办单位、部门收到信件后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承办人员应按处理要求认真处理。来信件处理完毕后,由承办单位将处理结果直接答复信访人,处理单填妥后连同原件退回党政办公室存查。

(二)来电处理

对信访人的来电,接电部门应及时给予答复,或转告来电事项的责任归属单位、部门。对于重要来电,应及时记录后转交信访事项责任归属单位、部门按信访件处理,必要时应直接保送分管领导。

(三)来访的处理

对于来访人的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逐一登记并区别情况处理,或直接答复,或转告来访人来访事项的责任归属单位、部门,或请来访人提供详实的材料,按信访件运转处理。凡遇集体上访,党政办公室应要求集体上访人员推选代表(最多不超过五名)向接待人员陈述上访事由。重大集访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信访件的处理时限

信访件的处理时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一般为30日。对于急件和特急件,阅批后应注意时限,承办单位、部门应按要求加紧处理。对不能如期处理完毕的,可向党政办公室说明原因,申请延期。

八、强化接待责任

(一)服务对象来党政办公室办事及联系有关工作,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给予办理,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必要时提供相关资料、表格等,细致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二)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校内其它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主动告知与何科室、单位联系,并帮助对方联系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但有关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负责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

(三)首问负责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质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信访办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信访部门职责:

(二)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三)承办上级和本级县委、县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五)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维护信访活动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结合博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信访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

(六)对各乡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条各级各部门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接访,及时排查化解信访苗头隐患。

第五条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信访苗头排查

第六条加强信访苗头排查网络建设。将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县直群众工作站队员全部纳入信访信息员管理,负责信访苗头隐患的经常性排查,第七条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每月15日、30日向县信访局上报信访苗头隐患排查情况专报,县信访局汇总后呈报有关县领导。

第八条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例会,研究决定复杂疑难信访苗头隐患的调处方案和稳控措施。分析例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并报送县信访局。

第三章信访接待工作

第九条每周二为县级领导接待日。县级党政领导轮流到县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由县信访局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县级领导要确保信访接待日到岗接待,如遇特殊情况,可与其他领导进行调换,同时通知信访局。

第十条信访局负责做好县级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各项工作,维持好现场秩序,及时通知涉访的单位和群众工作站人员到场,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和接访领导意见认真记录,整理汇总,予以交办。

第十一条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每个工作日明确一名领导干部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做好接访记录备查。情况复杂、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由单位主要领导按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人,限期解决。

第十二条信访人员到县委、县政府或市以上越级上访,有关责任单位接到县两办或县信访局通知后,立即赶到指定地点,将信访人员劝返接回。不按要求到位接访的,县“两办”和信访局要记录在案,定期通报批评,因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发生信访人员围堵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阻塞交通,举打标语口号,散发宣传品,冲击会场,损害接待场所公私财物,影响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纠缠、侮辱、殴打、威胁各级领导和接待人员,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等情况时,经过接访机关劝阻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对非法上访、带头组织煽动闹事、故意挑起事端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并及时在媒体公布;对参与、组织、幕后指挥集体越级上访的党员干部,由监察机关依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下班时间和节假日的上访,由两办负责报带班县级领导,由带班县级领导主持按程序处置。

第四章信访事项处置

第十六条对所有排查出的信访苗头隐患,由县信访局统一汇总梳理,逐件落实“四明确”责任制。需县级领导分包的信访案件,报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县委主要领导审阅后,确定包案领导及责任单位。

第十七条县级领导分包信访案件的基本原则是按工作分工和分包联系乡镇确定,当同一乡镇出现多个需县级领导分包的信访案件时,根据信访事项的难易程度,按职务排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分包。

第十八条全面推行“信访代理”工作制度。乡镇、县直部门选配1-×××名专职信访代理员,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按照人口规模选配1-×××名专职信访代理员。群众反映的信访请求和信访事项,凡是能代理的,均由本辖区信访代理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逐级代理,主管部门对信访代理员代理的信访事项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答复。

第十九条坚持“首接负责”与“归口办理”相结合。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首接负责,一包到底,确保问题彻底解决。职责范围外的、尤其是已经明确分包领导和责任单位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由分包领导和主管部门统一口径、统一标准解决,严禁多头答复,确保政策严肃性、处理科学性。

第二十条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建立信访工作台帐。“一册”:《信访苗头隐患登记册》,对排查到的各类信访苗头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登记册,做到一目了然,有底有数。“一档”:信访苗头隐患档案,对信访苗头隐患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将有关情况、调处工作情况以及回访情况等集中归档管理。县信访局负责定期督导。

第二十一条重点信访案件及领导批示信访案件,由县两办督查室和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度督办。

第五章奖励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信访部门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群众工作站信访工作情况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做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县委、县政府对年度信访工作先进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和博野县《维稳信访百分量化考核制度》为主要依据,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县两办、县纪委、组织部、信访局负责实施。

信访办理制度篇三

一、接待原则:要热情、真诚、耐心、细致、快捷的为职工服务,树立工会的良好形象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二、接待方式:

1、接待职工来电、来访,详细询问来访者意图,认真填写来电、来访登记。

2、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要积极给予解答、帮助协调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政策不明、需提供服务),要在认真分析研究后,主动与对方联系,给予明确答复。

3、对不属于帮扶中心工作范围的事项,要告知对方应向哪些部门求助或帮扶其与相关部门联系。

三、工作要求:

1、接待来电、来访时要做到热情、耐心、真诚。

2、解答问题要认真负责,清楚准确,热情大方。

3、在接待过程中严禁与来电、来访者发生争吵,最大限度满足来访者的需要。

4、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认真接待好每一位职工。

5、接待时间禁止打私人电话和随便聊天。

信访办理制度篇四

一、通报的时间

1、从2012年起,每季度的第一周计生局局将对上一季度的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省市办信工作规定对旗直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的网、信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通报的形式

计生局通过《信访情况》平台以书面形式,通报给旗直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并视情况抄送市有关领导和各辖市(区)委、(市)区政府领导。

三、通报的内容

2、网上信访办理、答复是否规范、及时情况;

(二)、办理及报结情况

4、不落实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造假,造成群众重复信访的。 5、交办件完成情况。

四、工作要求

旗直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职能范围内的群众信访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提高认识。信访通报制度是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及时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促进我旗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市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的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阅批和研究解决信件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无理信访要解 释到位、程序到位、稳控到位。

3、措施到位。旗直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要指定专人进行办信,切实负起责任,对上级转交办的信件及时跟踪督办,按规定限期报结。4、纳入考核。结合省市信访工作考核要求,将每季度旗直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被通报的问题,作为年终的考核依据。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信访工作报告制度

大唐集团制〔2013〕11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信访报告工作,使突发事件、群众集体上访能够及时妥善地解决,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稳定,结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访工作报告制度分为信访工作月报告制度、重大信访事项实时报告制度。

第四条 信访工作实行逐级报告,各企业应当将其收集或者获取的信访事项及相关信息向管理其的企业报告。

第五条 为加强信访工作日常管理,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信访发案趋势、特点进行分析统计,实行信访工作月报告制度。

第六条 各分子公司应当在每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的,报送日期相应顺延至当月第一个工作日后第3天)前将企业上个月信访事项及相关信息汇总并填写《信访工作月报告登记表》(见附表8)后报送集团公司;无信访事项及相关信息的,实行零报告。

第七条 信访月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三)可能发生的上访规模的大小;

(四)本企业采取的排除上访隐患的措施及效果。

第三章 重大信访事项实时报告制度

第八条 为了使集团公司的信访工作做到可控、在控,实行重大信访事项实时报告制度,重大信访事项有延续趋势的,应实行日报告。

各分子公司在每天下午16:00前将当日情况报集团公司,直至信访事态平息。

第九条 重大信访事项实时报告内容应准确、详尽,要说明重大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处理情况等,并指定专人跟踪报告。

第十条 在下列特定情况下,实行重大信访事项实时报告制度:

(三)集体上访人数在10人以上、且有进京上访可能的;

- 1 -

(五)有携带枪支、爆炸物等危险品上访的;

(六)上访人员扬言进京制造事端或有其他非正常言行的;

(八)其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情况。

一旦获悉有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和30人以上进京上访等重大不稳定事件苗头,分子公司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情况,要做到立收立报,及时处理,不得延误。集团公司在收此类报告后,除向地方有关部门报告外,必须尽快向国资委报告。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及系统各企业信访工作部门在进行重大信访事项实时报告时,应立即向本企业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向企业保卫部门通报情况;企业保卫部门接到通知后,如有必要,应立即向企业所在地负责企业安全保卫的公安部门上报情况。如有必要,集团公司及系统各企业信访工作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

第十二条 重大信访事项实时报告,原则上采取书面形式;情况紧急的,应先通过电话报告,并在电话报告后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补充文字材料。

第十三条 重大信访事项实时报告内容有保密要求的,要严格按有关保密制度办理。

第十四条 要建立信访报告工作专人负责制度,各企业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报告工作,落实责任制,以确保报告工作的落实、到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信访工作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应客观、及时地反映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访事项及相关信息,杜绝出现虚报、漏报的现象。对于隐瞒、迟报、漏报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及相关信息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信访工作报告制度(试行)》(大唐集团制〔2006〕16号)同时废止。

附表:信访工作月报告制度登记表

- - 2 附表:

注:1.“报告企业”是指填写月报告的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

2.“企业名称”是指涉及信访事项的企业名称,包括涉及信访事项的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

3.“信访方式”指来访、来信或来电方式。

4.无信访事项时实行“零报告”,即在表格中填“无”。

- 3 -

关于实施《镇江市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办理

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

一、通报的时间

1、从2012年起,每季度的第一周市信访局将对上一季度的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省市办信工作规定以及《江苏省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对辖市区和市直部门的网、信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通报的形式

市信访局通过《信访情况》平台以书面形式,通报给各辖市区和有关市直部门,并视情况抄送市有关领导和各辖市(区)委、(市)区政府领导。

三、通报的内容

(二)、办理及报结情况

4、不落实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造假,造成群众重复信访的。 5、交办件完成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辖市区和市直部门要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职能范围内的群众信访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无理信访要解释到位、程序到位、稳控到位。

3、措施到位。各辖市区和市直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办信,切实负起责任,对上级转交办的信件及时跟踪督办,按规定限期报结。

4、纳入考核。结合省市信访工作考核要求,将每季度各辖市区和市直部门被通报的问题,作为年终的考核依据。

镇江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

信访办理制度篇五

(一)群众来信由局办公室负责登记、交办、协调和督办。群众来访由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负责接待。

(三)对重大问题以及政策性较强,科室无把握处理或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的问题,由局办公室报局领导批办。

(四)来信归口处理办法

3、职工受拘留、劳教、治安管理等处分问题,由局办公室办理;

4、劳资纠纷和民事调解工作由局工会办理;

5、有关行政后勤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局办公室办理;

6、其它方面问题,由局办公室牵头,按职责业务范围,分别会同有关科室办理。

7、局办公室和各科室要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同时做好保密工作。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虽属合理,但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信访办理制度篇六

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

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

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4、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使用规定执行。

6、接待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

三、对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只做解释工作,不予受理。

有关的材料。

五、上访人应遵守 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

信访办理制度篇七

一、信访工作应本着及时客观、公正和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精神进行。信访接待要做到热情、耐心,力求向上访人讲明事实情况,并要详细记录上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得敷衍塞责。

二、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局办公室受理群众信访,应在“××市统计局来访来信来电登记表”上登记,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转交有关科室办理。需要2个以上科室共同处理的,办公室要明确牵头科室。重大事项呈报分管局领导,由局领导作出批示或接待上访者。

三、信访接待中,发现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以及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应当视情况告知信访人;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向信访人解释清楚,争取得到谅解。

四、信访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凡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来电都应积极主动予以接待,第一个接触来访、来电的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事项,应尽快办理、答复,不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帮助联系接待单位和接待人,直至该项接待任务处理完毕。

五、实行信访工作限时办理制度。办理群众来访、来电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调查核实情况的,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自办信访件30日内办理完毕。转办、交办信访件90日内办结并报办理结果。

六、信访反映的问题,能够直接办理的,应及时办理;属其他部门办理的,应及时转出。

七、各承办科室办结的信访事务,应当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局办公室备案。局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各单位办理的信访事务进行督促、检查。

八、所有承办信访事务的人员都有义务为上访人保密,特别是受理群众举报,不得泄露上访人的情况;如因工作失职引起上访人遭到报复打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每月逢5为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分别确定一名局领导值班,逢法定节假日提前一天。凡值班日内的群众来访一律交由领导同志直接处理,办公室派员协助。

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新乡统计局领导批转的信访事务,应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示处理。

十一、局办公室对信访工作的各种材料,应当逐件(次)建立档案。

十二、局机关各科室处站队在每年年底应对信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适时组织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机关工作考核。

信访办理制度篇八

1、处理信访问题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律个体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

2、处理信访问题时要做到事实清楚,处置有据,合法合理,集体定案。

3、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信访件,应追究纪律责任的要及时立案;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1、成立“三个依法”办理信访领导小组。党政正职为“三个依法”办理信访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为直接责任人。

2、每年要制订“三个依法”办理信访的目标,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3、办理信访要突出法律手段,确保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在部门范围内得到及时的解决。

1、会同有关部门利用新闻媒介、党员干部冬训、干部和群众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信访法规,引导群众循序信访。

2、宣传重点为《宪法》、《行政监察法》、《控申条例》、《信访条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的相关内容。

3、每半年举办基层干部法律知识、信访知识讲座,提高干部政策水平和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

4、注重运用信访案例,宣传依法信访,宣传信访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使“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落到实处。

5、对以下行为要追究信访人的法纪责任:

(1)举报中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的;

(2)破坏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的;

(3)不接受正确的处理意见而提出无理要求的;

(4)违反信访秩序,损害接待场所公私财物、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的。

1、会同人大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行政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每半年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依法行政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时通报评议情况。

3、协助政府搞好政务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事务都必须公开。

4、对有以下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

违反规定乱收费、引起群众上访的;政务不公开,或弄虚作假引起群众上访的;行政行为不规范,方法简单粗暴等原因引起群众上访。

1、设立依法行政投诉机构与纪委通力协作,受理群众对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检举、控告。

2、投诉机构设有专门接待场所、投诉电话,有专人接待来访。3、主要领导定期到投诉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投诉,公布领导人的接待日期。

4、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一般应在三天内给予答复

1、对易发集体上访的信访要坚持直查快办。

2、遵循先依法后依纪的程序处理信访问题。

3、信访问题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调查,一般的五天内办结,形成案件的一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的两个半月办结。

4、接受上级纪委的督办,在上级纪委检查时,及时汇报办理情况。

1、对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2、一般信访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办结,重要复杂信访受理后二个半月内办结。

3、凡群众的署名举报必须在办结后,由受理机关回复,并做好记录,署名信访回复率达100%。

4、对反映问题比较重大的匿名信访,办结后采取适当形式,公开查处结果。

5、为切实保护举报人的权利,在回复中,如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有疑义,并提供重要线索的,应重新调查,直到查清事实,处理恰当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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